阿蒙的话可是让我大惊失色,用骨灰做成的树?我曾听说过用骨灰烧陶,这是一种非常邪恶的诅咒方式,但是凝成树?当真是匪夷所思。
但是仔细一想的话,如果真的是骨灰作为原料的话那就容易解释的通了。只要在烧毁尸体之前把头发割下来,然后将头发磨成粉末,搭配其他的佐料,最后洒在这些树上面,那不是最天然的磷粉吗?而且头发燃烧之后会出现主人的魂魄,束魂力也很强,留在这里这么多年,肯定怨气极重,只要被放出来,可以想象那是何等的厉害。
我注视着阿蒙,就算是出现了这么多的冤魂厉鬼,他的脸上依然没有出现任何的表情变化,但是我能感觉得到他的目光中出现那么一抹骇人的精光,好像充满了杀气,想要把人生撕裂断一般。我越来越对这里的墓主人感兴趣,能让阿蒙流露出这般情绪变化的,除了塔姆沙,这里的墓主人还算是头一个。
但是目前出现在院落里的鬼魂越来越多,而且有不少的魂魄居然还能看得到我们,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那种四目相对的感觉,只要你看到了就绝对不会感觉错的。所以当那些魂魄晃悠着身体向我靠近的时候,我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趁着还有空档,我回过身去看了一眼,这个时候想要退回去显然是不可能,不知何时,那些原本还站在地上,手里拿着弓箭的白骨士兵们居然齐刷刷的走到了拱桥边上,好像是忠心的护卫守在那里,至于手里的弓箭,虽然已经失去了杀伤力,但是却是他们唯一的武器,因此他们并没有丢弃生前和自己出生如此的‘老伙计’,所以这些人生前肯定都是颇具战功的战士,而且都是非常擅长弓箭的战士。只有呵护武器的人,才懂得武器到底是什么。
只可惜他们最后的命运居然是被贵族拿来守卫陵墓!或许这对于一些平民或者奴隶出身的人来说,这也算是一种不错的归宿,但是谁又甘心在最好的年华,即将可以出人头地的时候被人送进坟墓中,就算是肉身已经完全腐烂,但是骨骸依然像是傀儡一样留在这个地方,那么他们的魂魄肯定也无法得到安息。就算是投胎转世,只要上辈子的尸身没有好好安葬的话,那么投胎了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再说那些院子里的魂魄,如果说那些晃晃荡荡只知道随大流的魂魄没有意识,甚至无法看到我们,那么那些能看到我们的魂魄如果不是生辰八字奇特,那么就说明他们和拱桥上的白骨侍卫一样,都是战士,在战场上经过厮杀,经历过死亡的人。只不过墓主人需要强大的魂魄来守护着里,所以有不少部队中的战士被杀死焚烧,成为了这里的守护者。当初我看到塔姆沙的时候,她的身边少说也有几百人,那可都是沙漠中最能征善战的人了。而现在能看到的,只有区区几十人。这数字上不符合,就算是墓主人只是杀死了一部分,不可能杀死全部的战士,但是我也不觉得能把战士拿来当古墓守卫的人可以有什么廉耻心,在他们看来,能有一个军队来守卫陵墓应该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
我靠近阿蒙,问他:“我们怎么办?”
现在我身上只有一把匕首,还是从小鲜肉那里拿来的,对付这些鬼怪根本不管用。我的毒牙匕首比李三那个混蛋拿走了,至今还没有机会找回来。本来就是打算出来找找黑小子,谁能想到会被蛇群追,最后来到这么个鬼地方。如果是这样的恶化,我肯定会把小鲜肉的八卦盘拿过来,也不至于现在两手空空,还要阿蒙来照顾我。
阿蒙看了一眼鬼魂身后的屋子,在我看来那里就应该是主墓室吧。他说:“我拖住他们,你冲进去。”
我看了一眼屋子,有两扇门,和拱桥前面的门很像,甚至没有门闩。可能是过于相信这里的防盗措施,所以觉得根本没必要做这些吧。我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和阿蒙来开一些距离。
我早就知道阿蒙对付厉鬼有一套,他本身的煞气加上那无法磨灭的杀气,简直就是鬼魂厉鬼的克星,还有他手里的佩剑,更是一般的古怪不敢轻易靠近他。
据目测我距离门口大约有四米,但是我和大门之间还存在着几十号的怨魂,已经有一些穿着破烂衣裳的怨魂来到了我的面前,他们的移动速度不算快,或许是在故意拖延,在我看来这多少和这些人的不甘心脱不开关系。人都死了,魂魄却还要被留在这里给人家看大门,这么多年,还能没有怨气的魂魄,那才叫奇葩!
他们慢吞吞的来到我面前,而我已经绕开他们准备冲过他们的防护圈,跑到后面去。至于阿蒙,他已经动手了。那些稍微有点意识的魂魄都没有靠近他,反而是那些无知的魂魄,像是一群傻子一样慢悠悠地走到阿蒙的身边,似乎感受到了这个人不好惹,所以没有贸然扑上去,而是站在一边不断的徘徊,似乎在等着别的魂魄先动手!这可真是太好笑了,这里的墓主人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
当然也有可能是墓主人不清楚这些事情,如果他知道了肯定会气的从棺材里面跳出来也说不定。
这些魂魄本来就行动迟缓,我是憋着一口气,直接冲到了对面去,当我跑到大门前,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推门闪了进去,然后迅速的将门关上。
我背靠着门板上,慢慢的滑下来,坐在地上的时候我的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的跳,这样刺激的事情真的容易得心脏病啊!门外还有阿蒙的佩剑呼呼生风的声音。他对付那些鬼混就像是砍瓜切菜一样简单,反倒是我,没有了防身的武器,就像是个累赘。我有点失落,不过还好我庆幸在我身边的是阿蒙。
此时我微微的打开一条门缝看着外面,因为那棵树还在燃烧,而且慢慢的扩散到了树枝上,露出来的魂魄越来越多,似乎马上就要这个小院子塞满了。而阿蒙被这些魂魄围在中间,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尤其是他双目发寒,有些怜悯的看着那些魂魄,但是下手却从来没有丝毫的迟疑。哪怕是昔日的朋友,只要到了战场上,如果不是自己人,那么就是敌人!对待敌人,阿蒙是绝对不会心慈手软。何况这些人已经死了,魂魄被束缚在这里千年,如果我们没有到来,或许他们会继续被束缚在这里,所以换个方向来想的话,说不定阿蒙的到来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可以解脱的机会。
不过可惜,我们无法打开阴门,甚至是鬼门,无法将他们送到另一个世界去。被佩剑砍中的魂魄会立刻魂飞魄散,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所以说,这样的解脱对他们来说是好是坏,没有人可以评判。而我,就算是一个没用的看客,只能在这里见证着那些曾经存在过的魂魄慢慢的消失,这也算是一种悲哀吧。不过很快这种感觉就被焦急所取代,魂魄出现的越来越多,就算是阿蒙再厉害,总有疲累的时候,一旦阿蒙力不从心的话,那么我们的情况就会非常糟。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阻止魂魄的出现。
我的目光落在了那棵树上,只要把那棵树上的火焰扑灭,那么应该就可以组织魂魄的出现才对。可惜门口有不少的魂魄在把守着,他们好像在守株待兔,等着我自己忍不住了钻出去。这让我越来越着急,所以只想着怎么才能将火扑灭。
衣服是肯定不行,就算有,我也冲不过去。所以我只好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的同时想着能不能找到一些东西把火扑灭。我马上回过头去看看屋子里有没有什么能用的,这一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刚开始进来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到屋子里的情况,现在看到了,可是把我吓得够呛。这不足三米长的房间内,居然摆放着两口大棺材,而且和我们常见的棺材不同,这是两个树棺!简单来说就是用一棵粗壮的树干来做棺材,不做任何的装饰加工,只是在三分之一处切开,然后把树心掏空,做成棺材,把切下来的部分做成棺材盖,等着尸体放进去之后把树木重新合起来,这样就成了一个树棺!这种丧葬方式也不少见,不过我还是第一次在沙漠中见到树棺。众所周知,沙漠中的树木多半是胡杨,他们用来搭建房屋的木头也没见过直径超过二十公分,更别说可以用来做成树棺的粗壮树木。沙漠中的人民对树木的重视仅次于胡大,因此绝对不可能拿来做棺材。所以这两口树棺应该是从中原流入到沙漠中,当时还被很多人追捧,树棺的下葬方式风靡一时。但是那个时候全都是贵族花重金从遥远的中原来购买可以制作棺材的树木,那个时候交通不方便,可以想象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都是巨大的。这样才能体现出贵族的身份。如果精通一点考古学的人只要看一眼树的年代,大概就能判断出这是一座属于什么时期的古墓。我是不懂这些,可我也没太在意这两个树棺,不能灭火,很快就开始寻找其他的目标。
说来也奇怪,自从我进入这里之后,那些魂魄居然没有追进来,而是站在门外等着。好像是忌讳着什么,也许是这两口棺材,但是这对我没什么影响,我只要小心提防这里面的尸体就可以,至于其他的,如果能有一把火的话,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少了它们。
或许是受到了阿蒙的感染,我对这里的墓主人充满好奇的同时,也多少有些嫉恨,这不算是同仇敌忾,只不过阿蒙厌恶的人,我是真的喜欢不起来。况且这么奢侈的人也很难让人有好感。我站起来走到两口棺材的左侧,想要找一些能用的东西。除了几件陪葬器皿之外,还真没别的。于是我蹑手蹑脚的去了对面,一阵寻找之后,我发现了一个陶罐,虽然视线很模糊,但是我能看到这里面应该是液体!不过我不确定这是什么,在我的印象中,古墓里的陪葬品出现液体的话,多半是酒。所以我掀开封泥,没敢立刻趴上去闻闻,而是小心的靠近嗅了嗅,不是酒气!
真是喜出望外,只要不是酒,那么就好办了,只要把这个浇在外面的树上,说不定就能灭火了。于是我提着罐子就要走,没有注意到我提着罐子离开的时候,从后面露出一个小小的牌位!
我提着罐子越过两口棺材,根本没心情注意到某些细节,打开门之后,我大喊一声:“阿蒙,快闪开!”于是就准备把罐子里的液体洒出去。
阿蒙不明白我要干什么,但是他却动作迅速的离开原地,并且快速的向我靠近。可是没想到我刚要冲出去的时候,就看到那些原本守在门口的魂魄好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开始抱头鼠窜,甚至有不少的魂魄居然急匆匆的跳进了沟壑里面。这可是让我大吃一惊,我这边还没灭火呢,怎么魂魄都跑了?
这当然不是给面子,所以我很快意识到,罐子里的液体或许没有那么简单。连这些冤魂厉鬼都这么抵触,难道是阎王爷的酒不成?
我已经高高举起的手停顿在了半空,阿蒙已经提着佩剑出现在我身边,看到罐子的时候,目光立刻惊慌起来,他连忙对我伸出手,说:“轻轻的,放下来!”
我瞪大了双眼,轻轻的放下来?这可不像是阿蒙会说出来的话,什么时候看到过他流露出这样的神色?刚才那明显的慌张,让我的脸色一片铁青。如果手里真的那着什么高危物品的话,相信谁都会心肝颤的。
于是我小心的放下手,罐子刚刚降下来一些高度的时候就被阿蒙接过去,非常小心的捧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