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荷衣这个资深吃货劝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明知伊昭是为什么不开怀,却不说破,给她塞过去一支猪蹄后,自己也埋头啃了起来。
果然,一通海吃下来,伊昭觉得自己心情好多了,之前的烦闷一扫而光。她看着还在和手里猪蹄大战的沈荷衣,由衷感谢道: “荷衣!所有同学中,还是你最好!也只有你是真正能当朋友的人!”
“你知道就好啦!我这个人是有些笨,没有你们那样多的七窍玲珑心。但是只要别人把我当朋友,我是可以掏心掏肺去对她好的!”沈荷衣消灭掉手中猪蹄上最后一块肉,把骨头扔进旁边篮子里。抓起之前桃花准备好的绢帕把手擦干净,才接着说道。
“其实我也知道,博雅堂的那些同学们,除你外,就没人正眼看过我!谁对我好,心里清楚着呢。他们总觉得高我一等,看不起我爹爹是商人。可是他们自己的爹爹,还不经常来找我爹爹要这要那,从来没给过银子。所谓的气节,真不知是装给谁看的?哼!”
“我不和他们计较,是因为我爹爹教我要有度量,能容人,方能成大事。可他们还真当我傻,真是好笑!后面的路还长着,谁能是最后的赢家还不一定”
“别和他们计较,我理解你!”这一凡话,让伊昭不得不对面前胖乎乎的沈荷衣另眼相看。原来,她和大多数同学样,都被她看起来傻乎乎的外表所蒙蔽,而忽略了她隐藏着的另一面。
“一诺!这就是我跟说的那家超好吃的万三猪蹄,你今天可得好好偿偿!”沈荷衣正要说话,屏风外面突然传来了杨潇的声音。忙识趣地把小胖手捂在嘴上,并用眼神示意清歌儿,桃花也不要出声。
“嗯!杨兄说好吃的,那一定是很好吃的,怎么也得偿偿,大饱口福!”叶一诺还如在博雅堂样,不管杨潇说什么,在他眼里都是正确的,永远都是赞同没有反对意见。
“那好!掌柜的!来四只猪蹄,送那边桌子上!”杨潇吩咐完 掌柜的,拉着叶一诺,准备进店找个位置坐下慢慢品偿。
“杨兄!我们打包带回府中再偿吧!这街上人多,来来往往的看着好不雅观。再说了,这店里的桌椅都不知道多少人坐过了,没府中干净。坐这里会影响食欲,没心情享用美食!”
叶一诺自小娇生惯养,被爹娘千宠万爱。对所有事物都追求完美,也惯出了洁癖,对这小点的用餐环境很是不满,皱眉嫌弃道。
“好!掌柜的劳烦你给打包。一诺不喜欢那我们就带回府中,让下人们温上一壶黄酒。赏花喝酒啃猪蹄,乃是神仙般的享受。哈哈哈!”杨潇看了眼身侧眉目如女子样娇媚的叶一诺,“哈哈!”大笑着应允道。
“我的天!总算走了!刚才我这小心肝呀,给吓得噗通乱跳,就怕这两人也转进来坐这里,那我们可就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