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雪与血——第九十章 烧烤
含笑此生2018-07-16 16:073,097

  兰依妮洛以及应白宫都没有回到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克什依城,而是在距离克什依城比较近的立希城。

  立希城是介于拜德城以及那立希城之间的,它们城与城之内的连线形成一个不规则三角形。

  因为在立希城这里不是有着那悬赏办,所以他们就在立希场面这个地方定一定客栈给休息下了,应白宫说了,他的马还在那个克什依城呢,就是在那天他们与那群希尔木人一起住的那个客栈里面,而到了差不多下午九点钟左右,他们便寻找了一家烧烤店,然后点了一些酒。

  “这边的客栈的收费还真的贵。比那克什依城那边的大多的客栈都贵。”应白宫说,刚才是他给的钱,他这个人也是很豁达的,说自己出钱就不让“卡布”出。

  “是呀,的确挺贵的。”兰依妮洛点了点头,现在他们点的那些烧烤都还没有烤熟,所以她现在正把玩着自己手中的勺子,他们点的是烤羊肉以及牛肉,这些东西本来还不是罗达斯的本地食物,这个还是因为立希城距离着那遒呵国不远,所以把这种吃法给传递了进来,现在那将要烤熟的羊肉以及牛肉已经迸发出了十足的香味,光是嗅到那种油的味道就会刺激着味蕾而迸发出大量的口中津液。

  不得不说,兰依妮洛挺喜欢这种味道的。

  “我算了一下,我们在这里订两间房的价格就已经够在那克什依城订三间房了。”兰依妮洛说道。好了,反正我们两个大男生也不会觉得什么的。”应白宫说,“那还能够下几百格里纳夫的。”

  “是……是啊。”兰依妮洛其实也是在应白宫已经订了两间才表示他现在说的定一间比较划算的话话,不然的话,她才不可能与他住一间的,她可是女的,虽然她平时也是大大咧咧的,但是有一些东西还是很注意的。

  “看你的这个样子是一个大户人家,在家里面都是一个人睡在那种大房里,估计倒不习惯与别人一起挤在一个室内吧。”应白宫现在嘴里叼着一根蒲绒草,这根草是他从那悬赏办那里所摘下来的,因为悬赏办不是在城里,而是在城外,所以周围有着很多的野生植物,不过那蒲绒是最多的,他们时候倒是应白宫驾驭着他的那个大石头连着那个押着那个瘦子以及带着兰依妮洛一起去的,但是回来的时候,应白宫说他的体膂并不是很很够了,于是他们就走了一会儿。在路上他们癹平了小路,应白宫并随手摭了一根蒲绒,一直叼到现在……

  “不是不是……睡得习惯的,而且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兰依妮洛现在倒是疲惫的很,所以说话就没有平时那么显得机灵,不过她觉得自己说自己不是什么大户人家也是对的,按她的家庭来排的话,那应该是超大户人家吧……

  “兄弟你真谦虚,不说你这身打扮吧,就当说你以熊做为坐骑就已经足够彰显出你是一个富裕阶级。”应白宫说话向来都很打趣。

  “你是说那熊是吧,你这说话就不一定了,那能熊为坐骑怎么就能够显示出我富裕了,现在我都拮据得不知道要到那里去找钱呢。”兰依妮洛说,因为现在她身上真的没有多少钱了,而应白宫所答应的那个什么“那个白熊是我的好朋友,也不是买的,它叫白蒂。”

  兰依妮洛说完这话后来就有一点后悔了,应白宫在吃东西的时候有着很明显的意思就是想着要把那个兰依妮长长洛喝醉,但是他可不知道兰依妮洛喝酒可是高手,所以过了那个二十分钟之后,应白宫已经喝的似有着恍惚了,说话都有一些口齿不清的样子。

  然后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这货又提起了那个关于白熊的事,接着应白宫就一个劲的说着:“你说那熊是不是你兄弟”,一脸你我是弟兄,别人是冒充的搭话腔式。

  然后兰依妮洛心里就想着,“我可没说熊是我兄弟。”虽然心里面超嫌弃,但是表面也是笑嘻嘻,兰依妮洛养了那白蒂有三四年了,之前她之所以会养着那一只熊是因为当时不是与戴拜夫打猎么,她就觉得那个白熊是他们留里克德的家徽里所包含的动物,所以为了自己的家徽着想,所以才收养那一只白熊的,而且他们留里克德家的家徽上所存在的那一只动物并不是那所有的熊,就是单纯的白熊,所以当时兰依妮洛也是看着是白熊所以就收留了它,然后在这三四年里给它好吃好住的,每个星期也会来看看它,也没想到这白熊还对她产生了依赖感呢。

  而在兰依妮洛离家出走的这段时间里这只熊的表现还是不错,所以她觉把它当成是自己有朋友,而且的确现在好对白熊那种灵性真的很喜欢,不过她也就说了一下那白熊是她的好朋友,但是应白宫这一口一口的说那白熊是自己的兄弟是什么意思……虽然这么听上去十分的亲近的感觉,但是对于兰依妮洛听着感觉就十分不对的,总觉得怪怪的。

  “是你兄弟也是我兄弟,来给你兄弟干了,感谢,这路上还能遇到这种好人,真的,英雄,敬佩,就这样等那一天,我们兄弟三人,你,白蒂,以及我三人结拜……”应白宫估计是喝了有点多,所以说起话来都似乎有一些含糊不清的样子。

  兰依妮洛扶额,看着这个似乎有一些喝高了的应白宫,突然想起了韦内拉那个戏精。

  “是你兄弟也是我兄弟,来给你兄弟干了,感谢它的帮助,这路上还能遇到这种好人,真的,英雄,敬佩,就这样等那一天,我们兄弟三人,你,白蒂,以及我三人结拜。”

  啥,看着这个喝高了的应白宫,突然想起了韦内拉那个戏精,不过喝多一点也好,兰依妮洛也好能大体的了解一下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不然这货在开始的时候给她的印象是很好的,就是那种从天而降的为义舍身救世英雄,但后面才知道这货也是一个为了利益而走进弱肉强食食物链里的市侩之人……当然并不是说前者就比后者就好,如圣人的品德与市侩,似乎很多时候后者还比前者潇洒的多,也比较能融入于群体,而为圣人之行,如果要做一辈子那是很累的,因为错了一点那就当不了圣人或者是好人,所以就得一直去维持自己的行为,或许当真以后会流芳千古,受人赞扬。

  但也有人想,这人都死了,不论是流芳千古还是遗臭万年都不是一样的,到时候就是别人在自己的墓前评足品脚也听不到,也没有任何的感觉。

  人本来就是一个有感情的生物,如果一个人在乎于自己的行为,并秉性着某一所谓“道德”的行为去走,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太在意于外人的看法,对于他来讲荣誉大于实际利益,第二种就是他对自己进行过自我洗脑……当然用这个洗脑一词会显得不妥当,也可以说是他对自己进行着修性,他会照着一套自己以为的价值观去奉行,但是这个价值观是对是错,始终都是相对的。

  而兰依妮洛觉得做一辈子的圣人是最累的,她宁愿在某些大的事上做好事,但也不愿意一生人都是一个好人,特别是她出生于一个权利之家,就不存在着能对任何人好,她只能对某一些人好。

  她对自己父亲最同意的一点就是,如果自己做不了那种如来自己于阿喻陀王国所来的那种得道高僧,那就做了一个自私一点的英雄,你不能博爱于苍生那么的好,但你能去用剑穿刺敌人而保护着自己周围的那一群人,那一群人是自己的亲人,是自己的朋友,是自己的民族。

  而兰依妮洛又了解到即使是那些高僧在所说的“好人”“圣人”的标准也同样有着很多的争议,是入世度已,还是出世度人也分成了两个大的佛门派系,当然关于佛学这些倒不是父亲告诉她的,这个也是见过世面的万矣齐给她说的,所以很多时候她会觉得那万矣齐一个得道雅士。

  所以她并不是看清了一个人,就得用什么道德来标榜于对方,只是这样在交流中多注意一些言词或许要好得多,比如她与皮肖塔韦内拉他们说话就可以一只脚踩着那椅牚,然后高举着酒大声喧哗,但是她与那万矣齐那个谦谦君子说话的时候,就会莫名的会表现得含蓄很多。

  当然说光是用酒就看清楚一个人那真的十分的偏颇,在兰依妮洛个人觉得酒后真言也只是表现那一时的价值观,当然有一些人秉持着一个价值观可能一辈子都不变,但又对于某一些成长型人格的人来说,或许他的价值观会变化的很快,那种人会根据时代所需或者社会所需要去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取舍。

继续阅读:第一卷 雪与血——第九十一章 干了(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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