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里没别人,他就站着对我唱,大帅哥的一颦一笑都很诱人……我也受到他的感染,渐渐就眼泛桃花,呵呵,想像自己就是歌声中行走的那个阳光女孩,自己对自己的美毫不在意,却让一屋子的男生勾魂摄魄,点亮了唱歌的男神一度黯淡无奈的生活,让他为之着迷疯狂……可渐渐的,我就越来越顾不上他了。
要知道,《What makes you beautiful》这首歌虽然旋律轻快,但对鼓手的技术要求可不低,光是手上敲鼓的花样,就必须足够利落地敲出好多个三连击和四连击,几处高潮还要不忘下重手给出重音,另外还有四段连敲十几下的滚奏!手脚并用的我,还没完成一段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等一首歌最后一句“That’s what makes you beautiful!”唱完,我敲出最后重重的三下“咚!咚!咚!”,此时已经是浑身湿透,额头上的汗滴顺着脸颊流……
而我的那位男神呢?更是再度刷新了我对他的认知:这位,竟然玩音乐也是高手(至少比我高太多)!而且他唱歌太好听了,音色清新纯净又带着慵懒的性感,刚刚好是那种正太已过、大叔未满的轻熟男音,简直要苏死人了!
一首全部演奏完,这感觉太痛快啦!没当过鼓手的人可能不知道,这纯粹是个体力活(我们那个乐队的几个人其实都是外行,当然,他们山寨单向乐队的5个帅哥主唱,男生都用光了也搞不定,所以才让我一女生当鼓手,呵呵,据说专业乐队鼓手都该找个体力好的胖子),而且,鼓手是整个乐队节奏的灵魂,当你用手中的鼓棒带动音乐一浪一浪高潮迭起之后,那种完成使命后的身心满足感简直不可言喻!
哈哈,问我发挥得怎么样?客观的说鼓打得还算畅快淋漓,当然我也知道自己中间至少错了四处,所幸不太明显,对于我这种水平的人也是不错啦!
我一阵激动,竟然感觉意犹未尽,忽然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拿起鼓棒,踮起脚,咚咚嚓嚓又Solo(独奏)了一阵,才算过瘾。呵呵,现在的我好像又变成那个在学校混在男生队伍里的疯丫头了,居然大有反客为主的意味!当然,很快我就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蓝总的家里,知道自己打鼓也不怎么样,还搞成这么嚣张,他不会笑我吧?
心下一凛,我赶紧从鼓凳上站起来摘下耳塞,把鼓棒放好,却发现他已经远远坐到沙发上去了。
我惊讶地跑过去问:“你怎么了,干嘛坐这儿?”
他回答我一点儿不客气:“你后边自己玩的这段声音太大,我只能躲啦!要不耳朵震聋了!”
“我有这么响吗?”
“你带着耳塞呢,我当然受不了了!总的来说,你打鼓真是马马虎虎,不过骗你们学校同学是够了!”
“当然,还是你最厉害!对吧!”
“你也不错啦,跟我们那时候的冯大小姐不相上下!”
“啊?那不是……你小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