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丫丫阿大2019-05-28 20:132,467

  被桂花糕收买的弯弯,很没有节地在黑云骑里住下了。

  她估计是整个黑云骑里年纪最小的兵,又没学过骑射,虽然身法轻灵过人,但是摆在打架形态基本以群殴为主流的军队里,就属于“上阵拿不起砍人长刀,下马拉不开铁胎硬弓”的废柴。

  所以,当刘征思考要把这根废柴塞到哪里去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斥候营最合适,可惜现在年纪太小,子太野,送进去绝对是个惹事生非的主。

  前锋营?等于送死,直接拿把长刀砍死她比较快。

  弩箭营?呸,小鬼还没有一把长弓高,射箭?射个头。

  伙房?这个吃货进了伙房,估计所有人都要饿肚子,这货太能吃了啊。

  就在刘征愁眉苦脸,绞尽脑汁的时候,楼誉轻描淡写地给了个去处——马厩。

  刘征如醍醐灌顶,一拍,赞道:“世子英明!”

  还有比马厩更适合弯弯的地方吗?

  紫红马本来就是她的小宠物,既然主人当了兵,宠物自然就充军了,于是堂堂野马王连个入伍仪式都没有,就悲催地成了一匹光荣的军马。

  像野马王那么难驯的马,自然只有弯弯能骑。连野马王都能骑的人,自然能骑所有的军马。

  加上马厩地处偏僻,味道又重,平时少有人来,就算黑豹跟着一起住下,也不怕这小鬼放豹行凶,招惹是非。

  刘征越想越合适,兴奋地立刻着手安排。

  其实也不用什么安排,只需要把靠近马厩的那间草房腾出来,收拾一下就行,反正这个小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什么金银细软衣物被子一概全无,空手入住,方便得很。

  就这样,弯弯荣升黑云骑的小马夫。

  可没过几天太平日子,黑云骑的马夫们集受不了,找到刘征声泪俱下地哭诉,新来的小马夫太霸道太无耻,抢床抢被子抢吃的,但凡她缺,都用抢的。

  问题是她什么都缺,所以什么都抢。她身手又好,马夫们哪里是对手,短短几天,家当就快被抢光了。

  紫红马和黑豹更不是善茬,一个是生人勿进,谁靠近踹谁,一个是见人就亮利齿流口水,好像长那么大没吃过。

  野马王也就算了,谁架得住和一只黑豹做邻居?

  刘征被吵得头痛,长叹真是个惹祸精啊。只好又去找楼誉,人是你留下的,麻烦是你揽的,你总得拿个主意。

  楼誉从一堆军情简告中抬起头,笔头轻敲案面,声声清脆,淡淡道:“那个马厩全给弯弯,你回头把黑云骑最难驯子最野的马都送过去。”

  刘征恍然大悟,恨不得抱着楼誉的腿,再赞一声,世子英明。

  既然把同行都赶走,占了那么大一个马厩,就该多做些事情。

  刘征心里暗暗数着黑云骑品恶劣最难搞的几匹马,头名紫红马,嗯,那是她家的,还有斑豹、乌骓 赛风驹……匹匹“恶行”累累,摔了无数骑师,踢了无数马夫。

  当匹马还挑人骑?这回你们惨了。

  刘征乐呵呵地把楼誉的吩咐执行彻底。当晚,马夫们都动作迅速,很快把这些恶名昭彰的名

  驹像烫手山芋一样通通扔到了弯弯这里。

  就这样,弯弯一人独霸最大的马厩,手下管理着最凶横的马匹,成了黑云骑名声最臭,最霸道的弼马温。

  这一天秋高气爽,微风拂面。

  弯弯又带着马群出动,到也西草原上去打野食,她骑在紫红马上领头奔驰,一匹匹高头大马无鞍无辔,神气活现地紧随其后,马群轰隆隆飞奔而过,蹄声如雷震动,引得校场上的新兵们无不侧目。

  “专心,看什么看?”

  带兵训练的校尉厉声训斥,却被群马震起的漫天烟尘呛了一下,不由自主大声咳嗽,眼神无奈。

  这小鬼哪里是马夫,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

  好马就是要畅快奔跑,也西草原的野马群之所以天下闻名,那是因为它们整天在草原上无拘无束地奔驰。

  正是千日草开得正盛的时候,不去广阔浩大的草原,憋屈在小小驯马场里,能驯出什么好马来?窝在马厩里的是家畜,不是神驹。

  弯弯骑在大红上飞奔,对黑云骑的驯马方式非常不屑。

  天空万里无云,一望无际,云山似乎彩墨晕染,满目都是深浅的绿色,千日草漫山遍野都灿烂盛放。

  马群们大快朵颐,鼓着圆圆的肚子,星星点点散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饮水嬉戏。

  日光暖暖的,弯弯嘴里叼了根草,躺在绿绒般的草地上,舒服地吁了口气,懒洋洋地打算睡一觉。

  忽然眼睛微眯,如猫般翻身侧耳,耳朵地面。很快从地面震动和马匹的脚步节奏中判断出来,远在数里外的那支小型骑兵队的规模和归属。

  十匹马,自己人。

  她神情放松,躺了回去,翘起二郎腿,哼起了小曲:

  “美一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曲子是阿爹教的,她不懂词义,只觉得曲调婉转好听,也不管自己五音不全,美滋滋地哼着,越唱越大声。

  不久,不远处出现了一抹深黑浓重的色彩。那是一支晚归的骑兵队,仅有十匹马,移动速度很快,眨眼就到眼前。

  马上骑兵一色黑盔重甲,为首的正是楼誉。。

  远远地,他已经听到了那走调走到天边的小曲声,待到近前,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慵懒地躺在草地上,自得其乐地唱着歌,搭着二郎腿的脚还一晃一晃地打节拍,表情陶醉。

  楼誉唇角微弯,伸手做了个停的手势,紧跟在后的九骑令至而止,齐刷刷停了下来。

  听到呼啸的马蹄声顿止,弯弯还以为是自己的马群阻了骑兵队的路,歌也不唱了,懒洋洋地坐起身,手指成环在嘴里打了个呼哨。

  说也奇怪,这些百驯不服的骏马,在她这里都乖如家犬,动静相宜,指挥如意。随着尖利的呼哨响起,散落在小溪边,大路上的马群闻声而动,得得得,迈着小步,往弯弯这里靠拢,让出了一条坦荡荡的大路来。

  头盔压眉,遮住了楼誉眼中的那丝赞赏。他轻笑一声,跳下马,将缰绳扔给刘征,径直朝弯弯走去。

  刘征无奈地看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弯弯,暗叹:“见到世子也不行礼,要教会这野孩子懂规矩,我看比教老母猪上树还要难。”

  楼誉走到弯弯身边,一坐下,沉重的盔甲相撞发出低沉的铿锵声。

  弯弯往旁边挪了挪,叼着草,无动于衷地晒太阳。

  “听说,你很瞧不起黑云骑驯马的手段?”楼誉不以为忤,摘下头盔,放松脖子。

  弯弯眼睛斜睨过去,哼了一声,表示没错。

  “你以为,一匹马身高腿长跑得快,就是好马了?”楼誉摇摇头,低笑道:“我看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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