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天才疯子
郭梦露2019-05-15 10:454,478

  封面翻开后,里面的扉页上写了八个字:五行八卦,奇门遁甲。

  我纳闷地看着:“这是什么东西?”

  “你说过要学的,所以我给你拿来了。”对方将酒杯放下,慢条斯理地说道。

  我虽不懂奇门遁甲,但至少也是学占星的,多少对此有所耳闻。在术数里,这是最玄妙的一门学问,据说在古代被称为帝王之术,神机妙算的姜太公和运筹帷幄的张良都是用奇门来辅佐帝王打天下的。

  而且我还听说,奇门遁甲需上智之人才能学习,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走火入魔,但是,一旦学会便能斗转星移,改变时空,呼风唤雨,出奇制胜,简直堪称奇门异术,也是向来秘而不从,所以,堪称是秘中之秘,简直就是个传闻。

  而这壮实的汉子现在拿本破册子就来糊弄我说是奇门遁甲之术,我差点要笑掉大牙,但还是使劲忍住,陪他继续编下去。

  于是,我煞有介事地问道:“难道,你懂这个?”

  “略有研究。”这胡人大言不惭地呷着酒回答。

  我心中冷笑,呵,越来越来劲了。我清清嗓子:“额,你叫什么来着?我病了一场,忘记你的名字了。”

  “早就算到你有如此一劫,却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这胡人若有所思地感叹完,慢慢道:“鄙人姓朔,皎皎明月的明,四方天下的方。”

  到现在还在装模作样,我不禁想揭穿其煞有介事的模样:“你说你对奇门遁甲略有研究,我听说奇门遁甲能预测祸福吉凶,更高深的甚至能改天换命,不说难的,预测吉凶可否展示一下。”

  这位朔明方淡然笑一下:“看来芷嫣姑娘你确实很多事情记不得了。”他顿了一下,语气有些深沉,或者说是黯淡:“我记得我们以前是很好的朋友。”

  我莫名其妙,这货也不知道是有多神经兮兮,上次见面说我们是普通朋友,刚才假装不认识,现在又说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还拿本破书招摇撞骗说自己懂奇门遁甲,让他展示一下又立马怂了,话题扯到九霄云外。

  我快憋不住想要吐槽时,他抬头望望外面:“今日申时有雨,时辰不早了,芷嫣姑娘早点回去吧,晚了恐怕淋雨。下次见面我们可就是好朋友了,这本书留给你。”

  他说着,起身拱了下手就潇洒地走了。

  什么这本书就留给我了?搞得还像什么贵重礼品似的,我根本不稀罕呀,用来垫桌脚太薄,用来上厕所太硬。

  准喊一声,喂,大哥,你回来把你这破纸拿回去,可是那货已经走远了。

  申星阑适时从那个销魂断肠的地方回来,整个人被迷得五迷三道似的。

  我看看桌子上的破册子,最后还是分外嫌弃地拾起来,不情不愿地塞进了衣服的斜襟里。

  要了解的差不多了解了,考察的结果是暂时模仿不来,算是白跑一趟,心中不禁有些失意。

  回家确实还有家训要抄,我无意久留,拉着申星阑直接走人。

  走到前台处结账时,刚才那神经兮兮的怪咖隔着远远的距离吩咐:“这两位客官的酒钱免了。”

  账台后面的账房赶紧拱了拱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多谢。”申星阑说着,回身朝朔明方拱了拱手。

  我转过头去看了一眼,什么也没说地最终转回头离开。

  回到媒人馆,刚坐下来和书生、卢晓蕾扯了不到一刻钟的闲话,外面轰然雷鸣,顷刻间便下起雨来。

  我惊了一下,噌地站起来望外面望去,雨下得又急又快,来势汹汹,如瓢泼般洗刷着天地万物。

  我下意识地抬手摸摸垫在胸口的那本册子,后知后觉地想到刚才完全一副春光和煦,暖阳高照的模样,任谁也很难想到会突然下这样的暴雨。

  我恍恍然问书生:“书生,现在什么时辰?”

  “刚到下午申时。”书生回答完,不以为然地安慰:“馆长,你放心,媒人馆雨伞有的是,必然不会让你淋了雨的。”

  申星阑听着,赶紧搭腔:“是的,要是太小,我一会让人去伞行买几把大的。”

  我仍然陷在思绪中,所以,那个朔明方说的都是真的?也就是我真与一个用火炎做图腾的奇怪组织有关系,而且对方还是胡人,很有可能精通奇门遁甲之术。

  通常这种人到其他国家隐姓埋名,拉朋结党是为了什么?

  脑子里一瞬间蹦出来的词是间谍,还没从惊吓中反应过来,申星阑聒噪的声音已传进耳朵:“阿嫣,你怎么了?你是担心淋雨吗?你要回家抄家训?”

  申星阑连珠炮的三个询问直接将我打回现实,见他面露担心,我后知后觉回答:“没有,雨太大,刚才一时走神了。”

  后来我和映寒是打着两把大伞回樊府的,路上格外小心,好歹没有淋湿。

  第二日是大晴天,那本破烂的册子被我拿回家挑灯夜读看了半宿也没看出个一二三四来,索性丢在楠木桌上,让它在那里躺了一夜,天亮时映寒进来屋子还询问起来,胡乱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然后一把将其塞进梳妆台的柜子里。

  昨日虽然去胡姬酒肆考察一番,但那种规模,那种胡乐胡舞肯定一时半会学不来。新的创业之路还没有想到,本来以为今日将是在家无所事事的一天,但早上刚踏出闺房便听我娘说今日街市上有波斯人表演。

  我使劲搜刮记忆中一点关于波斯人的科普。该民族在现代应该称为伊朗人,地处中东,据说盛产地毯和美女,当然,更闻名遐迩的还有波斯王子,看来也盛产帅哥,总的来说,这一趟可能是一场关于帅哥与美女的盛会,岂有不去的道理。

  何况我一大早被孟氏关在家里抄什么破家训,早就憋的百无聊赖,只等市鼓敲响了,赶紧冲到街市上去看热闹。

  等正午午时,市鼓一响,我娘果然无力阻止我,只好一再叮嘱:“街市上人多眼杂,千万要小心留意。”

  我使劲应承,然后一溜烟拉着映寒离开。

  今日的街市上似乎比平时更为热闹,我拉着映寒径直问了演出所在地,然后直奔而去。

  想不到这平时摩肩接踵的街市还能挤出地方来专供表演。

  我拉着映寒望人群里挤去,好不容易挤进去,呈现在眼前的倒是个如胡姬酒肆般的舞台,台上的女子又是高高的发髻披纱,身着抹胸和纱裙,跳着和昨日如出一辙的肚皮舞。

  肚皮舞虽好看,但天天看也会吃不消。

  看周围这些民众趋之若鹜,恐怕是一些并未常有钱去胡姬酒肆消费的人吧,毕竟风月场所从古至今都算是高端消费,那酒楼看起来高大山,想必一般人确实未必消费得起。

  再看看四周,我所期待的帅气波斯王子连半个影子都没有,倒是戴着白色高帽的长胡子大叔倒有几个,纷纷忙不迭地捧着地毯在向看客推荐介绍。从功能到做工,从质地到用料,简直口若悬河,手脚并用。

  看那长胡子大叔一顿忙不迭,倒也真卖出去好几条毛毯,从昨日到今日的经验看来,用表演做促销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促销手段,看来古人对这种方式非常买账。

  只不过,纵观我的人生,肚皮舞确实不是我所擅长的,不过,民族舞和芭蕾舞,我倒是在大学里学了一些皮毛。

  民族舞优柔华美,在街市上表演似乎有些不门不类,而且这些古人应该对民族舞也有所了解,怕是兴趣不大,而芭蕾舞,对古人来说闻所未闻,至少很新奇和噱头也很大,另外芭蕾舞的穿着也开放得足矣令他们目瞪口呆,届时,这些好奇的男男女女,或者说绝大多数男以及极少数女肯定会趋之若鹜地前来观看,到时候再佐以长胡子大叔式的推销,绝对会成为一场经典的营销案例。

  只是,促销手段虽有了,却暂时没找到合适的项目。

  这所谓的波斯表演也算窥一斑而见全豹,接下来我兴致缺缺,索性在这四周游荡,却被这舞台旁边另一处随意搭建的小舞台吸引了注意力。

  放眼望去,站在那舞台中间的是一位年龄与我相当的男子,个子高挑秀雅,身着一件鹅黄色镶金边锦衣,腰间束着一条白绫长穗绦,上系一块古朴的墨玉,看起来身份不凡。

  细长的眼睛清明温和,似带着浓浓倦意却又透着执着的光,苍白的脸色带着些病态却有笑意,神态有些偏执,而他所鼓捣的那些东西,初具模型的电话,一个形状奇怪但功能齐全的钟,投影仪以及简陋的望远镜……

  在这一堆东西的旁边,还有大大小小,瓶瓶罐罐装的各类液体,我看着这位清秀的男子将一个铁钉放入其中一瓶液体中,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拿出来的是铜。

  这种事情也不难解释,按照现代化学的知识来说,这应该叫置换反应。按理说,这种换铁为铜的奇妙戏法在古代应该引起民众轰动或争先恐后的围观的,但这台子周围寥寥几人,其中还有一个流着鼻涕的小男孩站其间发愣,后来直接被其母亲慌张地拦腰掳走并嗔怪地责骂和恐吓:“谁让你跑到这边来看这个傻子表演的,你再看,小心以后你也变傻子。”

  小孩哇地一声哭了,周围寥寥的几人开始意兴阑珊的议论:“嗨,又是这种老把戏,我还当他有什么新鲜的表演。”

  几人中,已经有两人摇头摆手地离开了,剩下的几人不情不愿,继续意兴阑珊。

  台上的锦衣男子置若罔闻,神色没有一丝改变地拿起那瓶液体和手中的铜钉,面向无人的观众席微笑解释:“为何会出现铁钉变铜钉的事情呢?其实是因为这个水里本来就含有铜。”

  他说着,晃晃手中的瓶子,指节分明的手修长白皙,竟有种赏心悦目的美感。

  台下没有任何回应的声音也没有任何反应,台上的男子依然继续淡然地开口:“现在这个水里含有铁,那这时候如果将铜钉放进这个水里,会不会铜钉变铁钉呢?”

  他说着,慢慢将铜钉放进瓶子里,他的动作小心翼翼,很明显,对这些器皿,他视若珍宝,分外珍惜。

  过了一会,他用夹子将钉子捞出来,毫无疑问,捞出来的是铜钉。

  围观的人里,又有一人摇头走开。

  距我我不远的一位大妈神色警惕地挪到我旁边:“姑娘,这人是个傻子,神经兮兮的,只能当个笑话看,你可千万别信了他。”

  纳尼?傻子?用2019的眼光来看,这家伙明明是个天才。

  “真的是傻子,姑娘,你可别被他忽悠了。”见我没回应,大妈急切又担心,声音不由大了好几个分贝。

  我看看她,很想告诉她,你才是傻子,你这周围全是傻子,你知道吗?

  只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只能在她急切的声音里僵硬地回以一个尴尬的笑。

  对方在我尴尬的笑里叹息地摇头:“姑娘你生得如此美丽,千万别信了这傻子,要是像他一样神经兮兮的,那就太可惜了。”

  我越发僵硬地笑笑,她恨铁不成钢地摇头离开,一阵我已无可救药的叹息。

  原来天底下的大妈从古至今都如此爱操闲心,我将目光转回台子上,男子脸上的神情丝毫未变,正拿着铜钉解释:“为什么铜钉在这个水里不能变成铁钉呢?这是因为铜更坚固,更稳定,铁能生锈,但铜却不会,就是这个原因。我们行军打仗的兵器如果是铁制的就容易生锈,如果是铜制的就太贵,但如果用这种水让兵器表面蒙上一层铜,那我们的铁器就不会生锈了。”

  我差点拍案叫绝,这家伙居然连这种背后的原理都能知道,还懂得如何利用,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我抬脚准备上前去和他交谈,却看到他从未变化的表情正一瞬不瞬盯着我身旁不远处的地方。

  我转头朝那个方向望去,站在那里赫然立着的男子身高八尺,一身墨色的锦衣显得整个人修长而挺拔,一贯面无表情的脸上神色专注,仿佛是台上男子的头号粉丝。

  又是这冰山男,怎么哪里都有他,而且,他和台上这枚天才到底什么关系?看起来竟有些暧昧。

  正胡思乱想地打量封懿轩,对方突然转头朝这边望来,墨玉的眸子熠熠生辉,乍一看去,简直好看得惊人,只是,这家伙除了好看还有什么?根本一无是处。

  想到被他封的占星馆和烧烤摊,我头痛乍起,立刻转回头,按照原定计划地抬脚朝台上走去……

继续阅读:第十七章:在下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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