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婴
蔡骏2019-11-05 18:40155,330

  作者:蔡骏

  这是一座海边的城市,沿江胡乱地停泊着许多中国人的小木船,在水泥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英国轮船喷着黑烟停靠在了岸边,它从地中海北岸的某个意大利港口驶出,是热那亚还是那不勒斯,这无关紧要,它是出直不罗陀海峡走大西洋绕好望角入印度洋还是走苏伊士运河的捷径也无关紧要,甚至它是否在科伦坡新加坡香港中途停靠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的这座城市停了下来,一个30岁的意大利人选择了这座城市,或者说这座中国城市选择了这个意大利人。在我的记忆里,这个意大利人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睛,隐隐约约发出淡淡的光,这双眼睛的深邃,让许多人对它终生难忘。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下摆特别的长,诱惑了几个法国的贵妇人的眼神。他挺直了身体,拎着一个沉甸甸的黑色皮箱,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他走下了舷梯,看了一眼东方的天空,看了一眼这个神奇的城市,他知道,这就是他的目的地了。下了船,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却不需要签证,码头上只有英国人指挥的印度士兵,和欧洲各国的国旗,还有留着长长的辫子的中国搬运工。他叫了一辆人力车,进入了我们这座城市,当人力车载着他穿越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时,他有一种回到欧洲的感觉。直到很远的地方,他才看见了中国的国旗——黄龙旗,在黄龙旗下,有一个中国人,穿着一件与他同样的黑色长下摆的衣服,胸前悬挂着十字架,向他微笑着。他下了车,和中国人以极其细微的声音说着什么,中国人的脸色有了些变化,然后在一间阴暗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他的皮包,这一瞬,改变了他在中国的命运。以上所述的时间是1900年,现在回到2000年,我开始叙述一个女孩以及她的一个梦。

  在那个致命的清晨,我所要叙述的这个女孩醒来了,我没有必要给她以姓名,我只能称她为“她”。她是从一个奇怪的梦中醒来的,在她将来的一生中,她会不断地回忆复述这个梦并加以解释。她的房间常年处于阴暗中,只有清晨的阳光透过百页窗倾泻在她的脸上,那些白色的横向光亮才会象一张黑白条纹的面具覆盖着她,让她在床上支起的身体有了些斑马般的野性。当然,这只是一种印象,只有十九世纪的油画里才能体现的印象。她的眼睛位于阳光的缝隙里,所以从瞳仁的深处,就出现了一种光亮,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眼中的光。她似乎能直接看到这种光线,来自她的体内。她走下了床,总是在阴暗的房间里关着的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仿佛是透明的玻璃,一碰就会变得粉碎。

  她有了一种冲动,于是她拉开了百叶床,这个清晨的阳光异样地明亮,深深地刺激了她的眼球。阳光象一把把利剑送入了她的体内,于是,她体内的变化由感觉上升为一种直接的行动。她捂着嘴,满脸痛苦地冲出了房间,躲到卫生间里去了。更为重要的是,她如此反常地冲出房门的情景立刻被父母看见了,父母不安地看着她把卫生间的门重重地关上,然后从里面传来某种母亲所熟悉的声音,接着是抽水马桶和水龙头放水的声音。然后,门开了,她那张面无血色的脸还有额头斗大的汗珠和惊慌失措的神情都让父母一览无余地收入眼中,母亲轻轻地问:“怎么了?”此刻,母亲的语气是暧昧的,相当暧昧。但女孩没有听出来,她还不明白母亲暧昧的原因。

  母亲又说:“我们两个谈谈,好不好?”然后她拉着女儿走进了一间小屋,关紧了门。门外的父亲面色铁青地点了一支烟,他此刻的脑海中正在放电影一般地重复着许多镜头,仔细地搜索有关女儿的一切蛛丝马迹。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搜索毫无结果,这时,母女俩从房里出来了,母亲的神色相当不安,而女儿却显得平静得多。她们一定进过了非常详细的对话,纯属女性的对话,男人非礼勿听的对话,而这种私密性质的对话的结果恐怕是敏感的父母所深为担忧的。

  “走,我们去医院。”母亲的语气开始有些生硬了。

  女孩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带她去医院,在经过了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检查之后,她和父母走出了医院。她发现在正午的阳光下,父母呈现了一种绝望的表情。

  回到家,母亲继续与她进行纯女性的对话,但是她完全听不懂母亲所说的,她唯一听懂的是母亲不断重复的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

  她无法回答,因为她的确不知道,面对母亲凌厉的攻势,审问般的口气,她开始不知所措起来。可她越是不知所措,母亲就越是认为她在撒谎,越是认为女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堕落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怜的女孩,她是无辜的,请相信。

  母亲最后真的生气了,她打开了门,让父亲进来了,于是父亲扇了女儿一个耳光。女孩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她逆来顺受地忍住了。她无法理解父母的行为,就象无法理解醒来前的那个梦,还有她身体深处的某些微妙的变化,她茫然无知地看着父母,瞳孔里仿佛是透明的,她想要以此来向他们证明什么,但这没有用。

  最后她大声地问父母:“我也想知道,到底那个男人是谁?”

  母亲的脸上又掠过了一丝绝望:“你连到底是哪一个都不知道吗?天哪,难道还不止一个?那你有几个男人?”

  “住口!”父亲愤怒了,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耻辱感,仿佛是他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剥光了衣服,失去了贞操一般,他再次以一个耳光赠送给了女儿。

  女孩终于失去了忍耐,她把泪水滴落在地板上,于是地板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她再仔细地看了看父母,突然有了一种陌生感。她一把推开父亲,夺门而去,离开了这个家。

  那个男人是谁?

  她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徘徊,穿着短裙和拖鞋,就象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问题少女。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脑子里总是重复着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她真的希望能有人来帮她回答这个问题。

  夜色阑珊了,她满眼看到的都是霓虹灯和灯箱广告,让她有些目眩,她明白没人能为她解答问题,只有靠自己的寻找。于是她在马路上漫漫的人群中寻找着,根据她有限的经验,那个仅存在于想象中的男人应该二十出头,留着不短不长的头发,脸应该是白白的,个头中等,穿一件T恤。除此以外,至于那个人的长相,职业,性格那都是一片混沌。她寻找了很久,在人行道中站立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如同潮水般从她两边涌过,而她则象一块激流中的礁石,冷峻,苍白。

  终于她见到了一个男人,基本符合她的条件,于是她拦住了他,说:“你是那个男人吗?”

  对方被问地一头雾水,茫然地看着她:“小姐,你问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他的眼珠飞快地转了一圈,然后似乎明白了什么,意味深长地反问道:“多少钱?”

  “我身上没钱。”

  “那当然,没钱才出来做吗。来,这里人多,跟我走。”说着,他带着她转进了一条阴暗的小马路,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地方你选,价钱我定,怎么样?”

  “我们认识吗?”她不解地问。

  “这还用得着认识吗?不认识最好。”

  “不,你不是那个男人。”她立刻转身要走。

  “哎,价钱也由你定,好不好?”

  她已经走远了。

  昏暗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拉长了,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自己的影子,她知道,影子里还有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如此隐匿,仅能凭感觉去触摸。她不认识路,马路越走越小,到最后变成了一条小巷,深深的小巷,除了几户人家窗口的灯光外一片黑暗。她有些冷,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肩膀,向黑洞般的小巷深处走去。

  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她,一阵粗重的呼吸从她的脑后传来,重重地吹在她的脖颈里。她想放声大叫,嘴巴却被一只手堵上了,另一只手有力地箍着她的腰,并越收越紧,让她喘不过气来。她用手肘拼命地向后反击,但撞到的仿佛是一堵沉重的墙。然后她感到自己被腾空起来了,那只手抱着她向更黑暗的角落奔去。她感到了绝望,接着想到了死亡,死亡的感觉是美的,从她的脑子里忽然闪出了这样的念头,“死亡的感觉是美的。”嘴被捂住了,于是她就用自己的心说。她问自己,为什么会在痛苦中感到美?难道那个男人就是他?如果是的,她决定服从。

  但是这种美感立刻就被打碎了,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束射到了她的脸上,黑暗中待了太久了的瞳孔一瞬间就缩小了许多倍,她的第一感觉是太阳,太阳降临了。在一瞬间什么都看不到,只有白晃晃的一团之后,她开始看清前面,有个穿制服的人影提着手电筒向这里奔来,一边还大叫大嚷着什么。她觉得自己的脸现在一定被手电照得雪白,白得象个死去了很久的女人,躺在坟墓里,等待盗墓者的来临。

  腰间的那只手忽然松了,堵着嘴的手也松了。那个人要逃了,但她不想让他逃走,因为现在她已经认定他就是那个男人了。她终于能够转过身了,但那个人也转过身向黑暗中拼命地跑去,她大声地叫:“你别跑,我跟你走。”她还从来没叫得那么响,尤其是在黑夜中。这声音让四周黑暗的窗户亮起了灯光。

  她刚要向那个人追去,身后的一双大手就搭在了她的肩上了。她别无选择,只有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警察,他个子很高,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但大概是个年轻人的轮廓。

  “那家伙欺负你了?”他的嗓音富有磁性,有一种奇特的魅力。

  她无法回答,也许她到了最后更加渴望被认定为是那个男人的陌生人欺负。

  “不是吗?那他是你男朋友?”

  “不。”

  “那他是个流氓,而且,你也不应该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乱转。你父母会着急的,如果不是我刚巧路过这里,你有没有想到会发生什么事吗?”

  “可我想,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男人。”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家里住哪?”

  “我不想说。”

  “真不象话,现在的女孩子胆子太大了,走,跟我回分局里去。”突然有一盏路边的灯亮了,照亮了小警察的脸,他的脸上还有几粒粉红色的粉刺,鼻子上好象冒着油,大概刚从警校毕业吧。于是她又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也许那个男人就是他吧。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象一只锤子一样重重地敲在了她心上。

  “你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吗?那个男人就是你啊。”

  “女孩子要自重。”虽然小警察尽力地在模仿父亲的口气,可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明显地在颤抖。

  “你不记得我了吗,但这不奇怪,我也不记得你了,但我们一定认识过,否则我就不会去医院检查了。”

  “你说什么?小声点,别让人听见,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我看你不该去分局,该去精神病医院。”说完,小警察就象躲避瘟疫似的回头奔走了。

  难道他真的不是,她对自己说。小巷里一阵穿堂风吹来,她更凉了,急忙小跑着走出了小巷。在另一条马路上,她走进了地铁站。

  身上只有三块钱了,她买了一张地铁票子,走进了候车的站台,快关门了,地铁站里的人稀稀拉拉的,而且大多无精打彩。她坐在一张椅子上,茫然地看着对面的广告,广告里有个身材苗条的女人,瞪着大得吓人的眼睛看着她。地铁来了,从地下的深处风驰电掣般地冲过来,再以缓缓的减速度停下,它那孕妇肚子般的车厢里只出来三三两两个人,然后又进去几个人,她觉得实在有些浪费。她没有动,她的手里捏着票子,眼睁睁看着这次列车隆隆地开动。过了一会儿,另一个方向的列车又冲了过来,反方向地重复了一次,可她还是没有动。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现在站台上空无一人,离最后一班车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她懒懒地闭上了眼睛,等待地铁工作人员把她给抬出去。

  五分钟后,她再次听到一班列车从隧道中赶来,那种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那种声音象个男人的脚步重重地向她冲过来,就象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来掳掠女人的骑兵队。再一次停下,象一匹喘息的马,然后列车门打开,骑士们下马,马具在互相碰撞中产生美妙的音乐。一个人来到她的跟前,好奇地看着这个椅子上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什么的女孩。

  但是这个人不是她所要找的男人。

  于是,在我们这个故事里,第二个女孩出现了,对于她,我给她以一个名字——罗兰。

  第一个没有名字的女孩睁开了眼睛,她第一眼见到的是罗兰的眼睛,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眼睛的克隆品,在惊讶中她看清了罗兰。她有一种预感,罗兰将会帮助她,于是她大胆地对这个陌生的同龄女孩说:“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我在寻找我的孩子。”罗兰的回答同样令人吃惊。

  她站了起来,好象很久以前就认识罗兰了。这时,另一个方向的列车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跟着罗兰走进了车厢。

  她被列车启动的惯性向后轻轻一荡,然后列车驶入黑暗的隧道,列车里的灯光有些暧昧,在她的眼里,仿佛光线都在不停地来回摇晃着,就象坐船的感觉。最后一班列车里没什么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传来有人睡着打唬噜的声音,她们坐在了一起,互相看着,她轻轻地说:“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

  “对,一个月前,我生下了一个孩子,但他(她)生下来就失踪了,我没有见到他(她),不知他(她)是男是女。虽然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但请相信,我确实生下了一个孩子,我刚刚坐好月子。无论如何,我要找到我的孩子。”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他(她)还很小,很安全。”

  “那个男人知道吗?”

  “不,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男人,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男人,没有,直到今天早上,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才发现了这回事。但妈妈问我那个男人是谁,不停地问,就象是审问我,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男人,尽管我也不知道他是谁,长什么样,干什么,但我必须要找到他,否则我永远也回不去了。”

  “对,你和我一样。”在微微的颠簸中,罗兰的脸色似乎比她更苍白。

  不知道又过了几站,地铁终于到了终点站了,她们走出地铁站,走过荒芜的马路,罗兰带着她来到了一栋小楼前。她觉得这栋小楼非常奇怪,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矗立在树丛中,有股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氛,特别是尖尖的屋顶能让她回想起什么,好象自己曾经来过这里。在屋顶正面,仿佛有个什么标志,黑暗中看不清。然后她们上到了三楼的一个房间。房里没有床,也没有什么家具,装饰很老的样子,只有一张席子。

  罗兰再给她铺了一张席子。她们关了灯,匆匆地睡了。

  窗外照进来蓝色的光,象一件晚礼服,柔软的丝绸面料,拖啊拖啊,一直拖到她的席子上。她不断地用手指拨着席子的缝隙,一棱又一棱,就象是弹着吉它的琴铉,光洁的手指此刻有股瓷器的光泽。她睁着眼睛,满眼都是那淡淡的蓝色,和窗外婆娑的树叶影子。然后她看着睡在旁边的罗兰,罗兰恻卧着背对着她,她能看到罗兰背后身体的轮廓,被光线罩上了一层蓝色的光圈。那曲线和她自己的一模一样,只是更加丰满,更加有诱惑力,虽然罗兰还是一张女孩的脸,但身体似乎已经是少妇的了,那更证明了罗兰的确生过孩子。她发现罗兰的身体开始微微地发抖,那圆润的肩膀象大海的波浪一起一伏,恰好与蓝色的光线谐调起来。渐渐,起伏越来越大,轻轻的海涛变成了巨浪,她开始听到一阵阵微弱的啜泣声,就象波浪爬上沙滩的声音。罗兰把身体转了过来,变成了仰卧,于是她看到一个波峰从罗兰的胸口涌过,往下又是一个深深的波谷。罗兰的脸转向了她,她看到罗兰的脸上挂着两颗大得惊人的泪珠,发出钻石般的蓝色光芒。她伸出了手,轻轻地擦去了罗兰的泪珠。

  “我的孩子没了,我真的生下了他(她),上帝啊,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的孩子,我的命。”罗兰终于畅快地哭了出来,紧紧抓住了她的手,两个人的十跟手指象弯曲的树枝一样纠缠在了一起。罗兰的头靠在了她的怀里,她搂着罗兰富于弹性的肩膀,嘴唇贴着罗兰的头发,她有一种被青草吞没了的感觉。罗兰的身体继续在她的怀里起伏着,冲动着她的胸口和心脏,她发现自己的胸脯已经被罗兰的泪水浸湿了。她咬着自己的嘴唇,几乎咬破了,她感到自己怀里抱着的是她的女儿,她们象一对痛苦的母女俩,依偎在蓝色弥漫的房间里。

  “我的孩子。”那个蓝色的夜晚,她的耳朵里充满了这种凄凉的声音。

  一个大着肚子的少女用黑色的头巾蒙着脸走在佛罗伦萨的小巷中,长长的小巷,两边是石头房子,窗户都开得很高,熄灭了烛火。黑暗的小巷似乎永无尽头,偶尔有巡街的的灯火穿过,象一只暗夜中野兽的眼睛,发出捕食前幽幽的光芒。佛罗伦萨的少女绝望了,她没有了力气,在她纯洁无暇的身体里,一个耻辱的生命正在蓬勃地成长,要把她的身体给撕裂。少女把手扶在古老的石墙上,也许这堵墙是十四世纪黑死病时期修建的,充满了一种死亡的凉意。又是一股阵痛,撕心裂腑,少女用手捧着自己的腹部,满头大汗,她把自己的嘴唇都咬破了。不,不能在这儿,她对自己说着,她忍着前所未有的疼痛一边扶着石墙一边缓慢地前进,一路上留下了一长串的血迹,引来了一群苍蝇。

  终于,目的地到了,少女几乎是爬着进入了一个马厩,对,马厩,必须在这里。一匹白色的纯种马正在熟睡着,她把自己的身体放在了马槽上,分开了双腿。整个马厩充满了马尿和草料的气味,加上少女的血,混杂在一起,似乎已不是人间所能有的了。佛罗伦萨少女终于大声地叫了出来,痛苦地呻吟着,白马被她的动静惊醒了,睁开了大眼睛注视着这个陌生的场面。于是,白马见到一个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男孩没有啼哭,而是手脚乱蹬着,白马吓了一跳,它狂躁地跳跃着,终于挣脱了缰绳,撞开了栅栏,冲入了佛罗伦萨茫茫的黑夜。

  少女吻了吻男孩,然后哭着离开了马厩。男孩睁开了眼,静静地等待着那位神甫的路过。

  这是十九世纪的事了。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住,你的父母呢?”清晨的光线再次降临在她的身上,她的嘴唇终于有了些血色。

  “告诉你,我是一个弃婴,生出来就被扔掉了,我只有养父母,自从我肚子里有了孩子,他们就给了我一笔钱,把我赶出来了。”罗兰现在完全不象昨晚那样孩子般痛苦了,她的脸上始终有一种微笑,“好了,谈谈你吧,你准备怎么找那个男人。”

  “不知道,我想他应该二十出头,不短不长的头发——”

  “够了,接下去是白白的脸,大大的眼睛是吗?这不对,女孩子总希望这样幻想,但这不可能。我说啊,那个男人至少应该有三十岁,脸白不白,眼睛大不大都无关紧要,他的身材很挺拔,最好戴一副眼睛。他应该事业有成,有一个妻子,但是他不满足,还在外面寻花问柳。于是他遇见了你,你也遇见了他,这是上天的安排,可惜,由于某种意外,他和你都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害得你要到处寻找他,只有你们两个再次重逢,才能重新自然地回忆起来。”

  “你在写小说啊。我可不喜欢大男人,还是小一点好。““大的好。”

  “小的好。”

  “大的才有魅力,小的还没本事把你肚子弄大。”

  “你不要乱说话,我不好意思了,那你的孩子的父亲是个三十岁的男人?”

  “不,我不想透露那个人是谁,总之这个人非常神圣,是世界上最神圣的人,不,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神。”

  “你太痴情了。”

  “不,我说的是事实。”罗兰突然用一种非常严肃认真的目光注视着她,好象是以自己的眼睛在担保。那样子让她吃了一惊。

  “好,我相信,走吧,我们去找我们要找的人。”

  她们出了门,她特意回头看了看,屋顶正中有一块长方形的水泥,真是奇怪,也许是用水泥把什么东西给封掉了。

  坐上了地铁,早上地铁车厢里人很多,空气也很混杂,她们坐的位子对面有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戴着副墨镜,在拥挤的人群中,她能透过缝隙看到那长头发男人的半边脸。那男人有一张坚强的嘴,她轻轻地对罗兰说。

  “对,薄薄的嘴唇,削瘦的脸颊,长头发,也许是个乐队吉它手或是鼓手,甚至是个诗人,总之是搞艺术的吧,不过,你也别期望太高,他也有可能是黑社会的。”罗兰的回答总是让她惊讶。

  戴墨镜的男人象一尊雕像一样纹丝不动地坐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她再一次轻声说:“也许他也在寻找着我。”

  “对,那个女人是谁?他正在忧伤地寻找着在他看来是不存在的女人。这一定令他大为烦恼,因为这个命题无疑是自相矛盾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就象你一样。”罗兰的嘴角微微动了动,“瞧,他要走了,跟着他。”

  她们跟着这个男人走出了地铁站,出乎意料的是,男人走进了一个公园,很小很偏僻的公园,又不是双休日,公园里几乎没什么人。男人踏着一条被茂密葱郁的树枝和树叶隐藏起来的小径走着,身后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他的影子在树林里忽然显得有些虚幻起来,不象是真实存在的,忽隐忽现。在小树林的深处,有一张绿色的长椅,被树木从各个方向包围着,几乎照不到日光。她们不明白公园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修一条长椅。男人在长椅上坐了下来,摘下了墨镜,然后从背包里小心地掏出了一个东西。

  罗兰一看到立刻叫了起来:“孩子,我的孩子!”她们冲到了那个男人跟前,却发现男人手里的不是孩子,而是一尊雕像,婴儿的雕像。

  这雕像大小也和真的婴儿差不多,只不过是金属做的,发出金灿灿的光芒。雕的好象不是中国婴儿,这尊金色的雕像有着高高的鼻梁,深深的眼窝,头上是卷曲的胎发,全身赤裸着,是个男孩,双手略微弯曲着向前伸出,好象要抓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圣婴。”

  “圣婴?”

  “就是刚诞生的耶酥。”

  “这是金子做的吗?”罗兰大胆地问。

  “不,是铜,外面涂了一层金属涂料。”

  “他真可爱。太美了。”

  “只不过是一件复制品而已,一文不值,真品早就失踪了。”

  “失踪?”一提到失踪,罗兰总是下意识的想到自己的孩子。

  “整整一百年前,一位传教士从意大利带来了一尊据说是出自文艺复兴时期某位艺术大师之手的圣婴的雕像来到中国,安放在我们城市的一个教堂中,成为这个城市的所有基督徒共同供奉的圣物。但是,仅仅三十年后,这尊圣婴雕像便被一个神秘的人砸坏了,在教徒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教会悬赏千两黄金捉拿破坏圣婴的人,但始终没有查出那人是谁,于是就不了了之了。我只不过是个穷雕塑家而已,无聊之余根据图片或模子等旧资料复制一些雕塑作品罢了,象这样的在我家里还有许多呢。我想在一个自然的环境中欣赏它,因为它是我所有的圣婴作品中最为满意的一个,所以我来到了这里,事实上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满意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你认识我吗?”她终于大胆地说了。

  男人非常奇怪,他理了理自己的长发,接着仔细地端详了她一阵,最后叹了一口气:“知道吗?你长得象一个人,如果我们过去真的认识,那我万分荣幸。可惜我不认识你,太遗憾了。”

  “你说我长得象哪一个人?”

  “他的妈妈。”男人把指尖指着圣婴对她说。

  罗兰插嘴了:“对不起,你能把这个雕像卖给我吗?我非常喜欢它。”

  “不,你就算出再多的钱我也不卖,这虽然是只个复制品,但它依然神圣。”男人居然亲吻了雕像的额头一下。

  “我求你了,我的孩子失踪了,我不骗你,我真的生下过一个孩子,但他(她)失踪了,我非常痛苦,我需要圣婴,我需要它。”罗兰说着又哭了,罗兰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泪水顺着她的肩头一直滑落到手指间。

  “真的吗?”男人伸出了左手,抬起了罗兰的下巴,然后用右手擦去了罗兰脸上的泪痕,他有些无可奈何地说:“看来,你的确比我更需要圣婴。拿去吧。”

  “多少钱?”罗兰接过了沉甸甸的雕像。

  “送给你了,还要什么钱。再见吧。”男人转身就走了,还没等两个女孩道谢,就已经消失在树丛中了。

  “它真美。”房间里亮着一盏黄色的灯,罗兰的手里捧着圣婴,就象捧着自己的孩子。罗兰甚至还试图给雕像喂奶。罗兰的确是一个处于哺乳期的女人,两座雪白的山峰丰满地挺立在她的面前,在黄色的灯光下,给她以一种拉斐尔的画笔下〈〈西斯廷的圣母〉〉的感觉。“奶水把我的胸脯涨坏了。”罗兰对她继续说着,一边嘴角露出了一种初为人母的微笑。

  “这栋楼很奇怪。”她改变话题了,“为什么只有我们两个住呢,其他的居民呢?”还没说完,一阵夜晚的凉风就从窗外吹来灌进了她的嘴,让她咳嗽了几下,她立刻慌忙地把窗户给关上了。

  “据说几十年前,这儿有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悄悄地怀孕了,实在藏不住,于是就带着腹中的孩子自杀了。所以没人再敢住在这栋楼里了。至于我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就是在这栋楼出生的,我的亲生父母把刚出生的我丢在了这栋楼前,后来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妻路过这里发现了我,便收养了我把我养大成人,可现在又因为我败坏门风把我赶出了家门,其实我是无辜的,我是纯洁的,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也用不着我多解释了。我总不见得大着肚子露宿街头吧,干脆就在这儿住下了,我的孩子也是在这间房里出生的,可惜他(她)一生下来就失踪了。”

  “孩子丢了你去公安局报过案吗?”

  “去过,但什么都查不出,唯一的证据就是医院开据的证明我的确生过孩子的检查报告,最后他们居然说我有可能是自己把孩子给抛弃了,故意编造了孩子丢了的谎言,我没办法了,只能自己找。我贴了许多寻婴启示,但一点用都没有,我快绝望了。我决定明天去儿童福利院看看,那儿有许多弃婴,只能碰碰运气了。你呢?”

  “我想去查一下这栋楼的历史。”

  她没有坐地铁,而是一个人坐着巴士去查资料的。走下车,清晨的阳光象圣母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在一条幽静的马路上,她忽然看见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偷偷摸摸地在墙上贴着寻人启示,启示上印着她的照片。她悄悄地躲在一跟电线杆后头观察着,妈妈在几天之内苍老了许多,半边头发全白了,父亲也是,他正为了自己的那两个耳光而后悔不已。一个纠查市容的警察过来了,向他们大叫着,父母惊慌失措地提着刷启示的浆糊桶向一条小巷里奔去。

  她想喊出来,但那句话涌到了舌头上却又活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看着父母落荒而逃的背影,把自己的脸背了过去,但她终究还是没有哭出来,捂着嘴小跑着离开了这条马路。

  在档案馆里,她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查到了那栋楼的资料——

  “1900年,意大利传教士保罗。马佐里尼来华传教,至本市落脚,并贴出广告,征集有马厩的空地。果然找到一大户人家的马厩,马佐里尼当即出巨资买下此块地皮,并将马厩改建成一栋教堂,以此为据点进行传教,因其地供奉有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故一度极为兴旺。1930年,马佐里尼回国,原教堂遂废弃,又被改建成民房。”

  “圣婴?”她自言自语着,“为什么要在马厩上造教堂呢?”

  档案里还附着一张马佐里尼的照片,肃穆的脸庞,黑色的卷发,棕色的眼睛,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淡淡的光,好象把视线的焦点对准了更远的地方,是耶路撒冷吗?还有他的资料——

  “保罗。马佐里尼出生于1870年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由于是一个弃婴,父母不详,从小在教会的孤儿院中长大。1890年在梵蒂冈神学院学习,1895年起在西西里岛某教区任神甫,1900年罗马教庭认定他传播异端宗教思想而将其流放至中国传教,据说此前他还私自带走了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马佐里尼到中国后,不顾罗马教庭的激烈反对,利用圣婴传播其关于上帝蒙召的新教义并发展教徒,被罗马斥为异端,他始终与罗马进行斗争。直到1930年,因为圣婴意外被毁,罗马教庭使用了强制性手段召回了马佐里尼(另一种说法是梵蒂冈绑架了他)。马佐里尼回国后被强制悔过,但他始终没有屈从于罗马教庭,坚持自己的宗教理想,最终被宗教法庭开除教籍。晚年他在亚平宁山中隐居,于1944年失踪,时年74岁,(一说他死于德军与盟军的战火)。”

  走出资料室,她再次感到了自己身体深处的变化,她觉得马佐里尼的一双眼睛正从背后看着她。此刻大街上的阳光,已不再是圣母的手指了。

  “你喝酒了?”她问着罗兰,在黄色的灯光下,满嘴酒气的罗兰倒在席子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怀里紧紧地抱着圣婴迷城雕像。

  “也许我的孩子永远都找不到了,他(她)也许死了。”

  “今天我考虑了很久,我想要把我的孩子打掉。”

  “你疯了吗?这是谋杀,你在谋杀一条人命,这是不能饶恕的罪恶,听我的,把孩子生下来。”罗兰大声地说着。

  “可,可我别无选择,我今天看到了我的父母,他们很可怜。”

  “听我说,当初我的养父母发现我有了孩子以后,也是非常痛苦,一定要我打掉孩子。我知道,虽然不是亲生的父母,但他们很爱我,把我当作亲生的女儿,他们是为我好,可是我也必须为我的孩子考虑,我不能只想着我自己。我说什么也不能打掉孩子,然后我就偷偷拿了一大笔钱逃出来了,其实他们也一直在找我,我回不去,我回去只会增添他们的痛苦。”

  “但现在这样他们更痛苦。”

  “痛苦?你几个月了,你的肚子还没大出来呢,你有没有想过当我大着肚子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有多么痛苦。人们在旁边指指点点,把我当作了不良少女的典型,有一回在外面吃饭,居然被老板赶了出来,他们说我晦气,会让他们触霉头,那一刻你知道我有多难受吗?我一个人往医院里检查,还要什么证明的,我拿不出,那些医生就在旁边窃窃私语,你知道他们说些什么吗?我耳朵尖,全听到了,她们骂我婊子,其实我还是个处女呢。”

  “真的吗?我以为世界上只有我身上才会发生这种事呢。”

  “你很快就会感受到的,孩子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一块肉啊,自己身上的一块肉,而且这块肉是你用自己的心血一点一滴地养大的,你会感觉到他(她)越来越大,感觉到他(她)和你说话,你们是可以交流的,这种感觉多么美妙啊。你有没有想过把你身上的肉活生生地割掉是怎样的感觉?况且你肚子里的这块肉是有感觉的,有思想的,这块肉自己能感到疼,会哭,会叫,会抗议,他(她)是有血有肉的,是一个独立的人。”

  “对不起。”

  “不,你不要这样说,你知道生孩子有多痛苦,我说过,我没有去医院,我是自己一个人在这间房间里把孩子生下来的。我讨厌医院,讨厌他们对我指指点点,他们虽然嘴上不说,可他们看我的那种眼神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先看了许多关于接生的书,然后我一个人,买好了分娩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就在这间房里静静地等待孩子诞生的那一刻。分娩的那种痛苦只有女人才会理解,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了,一个人,你明白一个人自己给自己接生是什么感觉吗?是绝望。在绝望中,我真的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在我行将疼得昏迷过去之前,我能清楚地听到他(她)落地时响亮的哭声,然后我晕了过去。天哪,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甚至还来不及看他(她)一眼,我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找遍了这座城市,我恨这座城市,它吞没了我的孩子。”

  “别说了,我受不了,我答应你,把孩子生下来。”她们在眼泪中睡下了。

  佛罗伦萨的空气中充满了但丁的气味,佛罗伦萨人但丁在他的《神曲》中是这样描述地狱的,他认为地狱共分九层,如漏斗形,越往下越小。罪人的灵魂依照生前罪恶的轻重,分别在不同的圈层里受酷刑的惩罚,罪行越大的越居于下层。在第八层里受罪的有淫媒和诱奸者、阿谀者、贪官污吏、买卖圣职者、占卜者、高利贷者、伪君子、盗贼、教唆犯、挑拨离间者、诬陷害人者、伪造者,最后是——罗马教皇。

  一个十岁的男孩正在一个昏暗的角落,悄悄地看着《神曲》,他孤独地躲在大理石雕刻的阴影下,那是一个怀里抱着刚诞生的耶酥的圣母像。洁白的大理石,庄严肃穆,和佛罗伦萨所有保存下来的文艺复兴时期雕塑一样,它也是出自某位大师之手,特别是玛利亚的脸庞,仿佛是一个18岁的意大利村姑。男孩一边偷偷地看着书,一边还扭头看着玛利亚的脸,让男孩突然产生了某种欲望,他大胆地爬上了雕像,用手抚摸着玛利亚还有耶酥。

  “孩子,你在干什么?”一个穿着黑袍的神甫走了过来,他一把将男孩揪了下来,用巴掌狠狠地扇男孩的耳光。而男孩悄悄的把手放在背后将《神曲》藏在衣服里。男孩的鼻血流了出来,象一条红色的虫子,扭动着身躯爬在他的嘴唇上。在扇了十几个耳光之后,神甫松开了手,他抱着男孩的头说:“对不起,孩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孩子,是上帝创造了完美的你,你应该成为一个大主教,红衣主教,甚至——教皇。孩子,我爱你,你别让我失望。”

  男孩茫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仿佛是透明的,然后他闭上了眼睛,擦了擦鼻血。

  这里是佛罗伦萨教会的一座孤儿院,时间是1880年。

  一种奇怪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罗兰笔直地站着,双手伸开,就好象是在十字架上。罗兰睁大着双眼,眼神却好象什么都没有,她非常奇怪,站起来问:“罗兰你怎么了?”

  “我是供品。”

  “什么?”

  “我是供品,我的孩子也是供品,他(她)被做成了牺牲,供奉给了神,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供品的制造者。我的孩子现在一定已经被烤熟了,鲜美的乳肉,就象烤乳猪乳鸽和鸡子,他(她)是被吃掉的,只剩下一堆骨头渣子。”

  “不,这只是你的幻想。”

  “现在,我有一个预言,我马上就要死了。”

  “不可能。”

  “你看着。”罗兰还没说完右手里就出现了一把小匕首,发出闪闪的寒光,她只见到匕首在眼前一亮,然后罗兰的左腕上就开了一个口子,美丽的鲜血象胜利大逃亡那样涌了出来,又象没关紧的自来水龙头那样流到了地板上。她抱紧了自己的双肩变得不知所措,直到罗兰倒了下去,她才找了块手帕包扎了罗兰的伤口,然后吃力地背着罗兰走出小楼叫了一辆车送医院了。

  第二天,她带着罗兰心爱的圣婴迷城雕像到医院来探望罗兰的时候,医生告诉她罗兰已经被转到精神病医院去了,因为罗兰刚刚醒过来就发了疯,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胡言乱语,引来了大批围观的群众,更糟的是罗兰见人就打,用盐水瓶砸破了一个医生的头,医院认为罗兰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必须送精神病院。

  她又带着圣婴迷城像匆匆赶到了精神病院,在一个小房间里,她见到了罗兰。这间房间的窗户上全装着铁栅栏,铁栏杆的投影象一道道黑色的手印按在她们的脸上。阳光时而暗淡时而强烈,来回地在罗兰的脸上游走,偶尔停留在那双无神的眼睛上。

  罗兰一见到圣婴迷城像就猛扑了上去,一把抢在了怀里,紧紧地抱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里,被一片暧昧的阴影覆盖着。罗兰现在就象个小孩面无表情地抱住了自己的洋娃娃,逐渐地,开始有了些恐惧,浑身都在发抖,白色的睡袍皱巴巴的,睡袍下一双洁白的脚丫有着瓷器般的光滑,精致、小巧、象个手工艺品。

  她缓缓地走了上去,用手抚摸着罗兰的脸,还有下巴、鼻梁,就象个玩具似的,而这个玩具的怀里还紧紧抱着个真正的玩具。

  “你真的疯了吗?”

  罗兰的眼睛依旧无神地望着她,沉默象一种空气弥漫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渗入了墙壁、地板、天花板,还有坚不可摧的铁栏杆。忽然罗兰伸出手抓紧了她,把嘴凑到了她的耳边,用耳语说:“今天晚上,把我们的小楼的地下室打开,挖开地板,挖开,掘地三尺。一定要去,听明白了吗?”

  “为什么?”

  罗兰不回答,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仿佛是一具美丽冰凉的女尸。

  她回到了小楼,在黄昏时分,这栋楼被笼罩上了一层金色。她再次走遍了整栋楼,总共三层,不包括最上层的阁楼。最外层的墙壁和里面各个房间的墙壁和柱子似乎不相符合,也许里面的房间是后来才造起来的,也许原来这里本就是一个空旷的大堂。她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把铁铲,然后下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门锁着,但是那把大锁已经锈迹斑斑了,她用铲子去砸那把锁,一下就把锁砸碎了。她推开了门,开着手电筒走下了黑暗中的石头台阶。到平地了,她用手电照了一圈,地下室其实很小,阴凉潮湿,让她颤栗着发抖。脚下直接就是泥土了,她用力地挥动了铁铲。

  她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力量,瘦弱的手臂和肩膀还有细腻的手掌是如何让这沉重的铁铲深入地下的,而且她的腹中还藏着一个生命。也许就是这腹中的生命赋予了她勇气,虽然她是一个连看见蟑螂都要害怕得掉眼泪的女孩,但她现在在这样一个黑暗阴冷的地方居然无所顾忌地掘地三尺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时间象一只老房子里的耗子一样溜来溜去,地下室里堆满了挖出来的泥土,于是那泥土的气味也从地底的深处蓬勃而出。但她已经决定了,无论如何,就算是挖出座火山也要挖下去,终于,铁铲碰到了一个硬物,发出了金属的响声。

  她把身体探了下去,用力地抬出了一个黑色的箱子。她拖着沉甸甸的箱子爬上了石阶,爬出地下室,回到了房间里。在黄色的灯光下,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打开了箱子,一股久远的灰尘立刻冲出来布满了房间。她透过落不定的尘埃,把手伸进了箱子,她摸到一个东西,凉凉的金属,沉沉的。她把那东西拿了出来,一阵金色的光芒刺痛了她的眼睛——

  一个婴儿,铜铸的婴儿雕像,是圣婴迷城,和罗兰的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个圣婴迷城是残缺的,在这个雕像上,她看不出婴儿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事实上,圣婴迷城的下身被砸坏了,缺了一大块,露出了铜的底色。

  她用一块布小心地把布满灰尘的雕像擦干净了,圣婴迷城露出了大大的眼睛,似乎能说话,沉重的身躯好象真的是刚出生的耶酥,只不过这个耶酥缺了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是令所有的人敏感的。它疼吗?它在哭吗?她想如果自己是它的母亲,她一定会哭的。象罗兰一样,她把圣婴迷城像紧紧地抱在怀里,一会儿就入梦了。

  半夜,窗突然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开了,寒风把席子上的她惊醒了,在暗夜深处,似乎有个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放下了圣婴迷城雕像,独自走下了楼,又一次走进了地下室,这回没有拿手电筒,踏着潮湿的泥土她什么都看不清,她睁大着眼睛却等于是个瞎子。

  忽然,不知从哪里亮起了光,地下室一下子大了许多,眼前突然多出了好几根木柱子和横梁,地上的泥土不见了,而变成了厚厚的干草。在木栏杆中间,她见到了一匹马,浑身雪白地站着,嘴上套着缰绳,大睁着圆圆的眼睛注视着她。从马的嘴里发出一种呼哧呼哧的声音,马把头伸向了她,把沉重的喘息喷在了她的脸上。那种喘息带给她前所未有的温暖感,她忽然又冒出来一个古怪的念头,她在马的耳边轻轻地说:“那个男人是你吗?”

  马好象听懂了,居然害羞地低下了头,把头倚在她的睡裙上摩擦着。突然一阵哭声响起了,是婴儿刚出生的哭,她吃惊地把目光在这个突然变成了马厩的地下室里扫视了一圈,最终在一个给马喂草料用的马槽里发现了一个婴儿。她颤抖着的手抱起了婴儿,婴儿象小猫一样,闭着眼睛,一双小手在空中乱抓。她觉得自己的腹中空了,这个婴儿就是自己的肚子里的生命,她吻了孩子:“我可怜的孩子,别哭了。”

  “把我的儿子放下。”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从某个角落传出,她看见一个女人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女人有着高高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不象是中国人,女人满脸是汗,仿佛刚经历了一场痛苦。女人冲上来从她的怀里抢走了婴儿,深情地吻着。

  她不敢相信这一切,大声问道:“你是谁。”

  “玛利亚。”

  玛利亚?难道这个孩子是耶酥?她的胸口仿佛被重重地一击,而自己腹中的那个生命却狠狠地跳动了一下,那匹白马抬起了头,它圆圆的眼睛里涌出了大滴的眼泪。

  “不!”她高分贝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小楼,甚至惊动了这个晚上的月光。她带着满头的汗水和眼角的泪水醒来了,怀里的圣婴迷城像还稳稳地抱着。

  原来刚才只是一个梦。

  “马厩,马厩。”惊梦后的她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她现在终于开始隐约地明白,马佐里尼刚来中国时为什么要在马厩上修建教堂——因为圣经新约全书上记载着耶酥是诞生于一个马厩的马槽里的。为了供奉圣婴迷城,所以,马佐里尼选择了这里。

  她的心头乱跳着,下意识地抱着圣婴迷城走到了窗边,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把她的衣裙扬起,穿白衣的年轻女人抱着孩子站在黑夜的窗口,这是一幅具有奇特审美意味的油画,所有的画家都在梦中见过。

  她坐着地铁去那个小公园,拎着大箱子,穿过一条茂密树林覆盖的小径,透过树叶而稀疏的阳光此刻象雨点一样落下。在小树林的中心,她找到了那条长椅,她擦了擦上面的灰尘,轻轻地坐了下来。

  清晨的小公园里寂静无人,鸟鸣突然之间充满了她的耳朵。她坐在长椅上,额头发出乳白色的反光,没有表情,双眼的焦点在树叶的缝隙间徘徊着。终于,那个搞雕塑的长头发男人出现了,今天他没有戴墨镜,还是背着个大包,低着头拨开树枝来到了她面前。男人非常惊讶,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

  她站了起来,对他说:“你不是说你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这儿吗?今天我的运气很好,等到了你。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她从箱子里拿出了圣婴迷城雕像,递给了他。

  他接过圣婴迷城像,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足足有十几分钟默不作声。最后他把雕像放在唇边轻轻地一吻。他的目光此刻就象老鹰一样锐利,仿佛她就是他的猎物,他压低了声音问:“你从哪弄来的。”

  “在地下室里挖出来的。”她确实被男人吓着了。

  “告诉你,这是真品,真的,无论从雕刻手法,还是铸造工艺都具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特点,天哪,与米开郎琪罗的技法相似,可能真的是他的作品。我在意大利留过学,主攻雕塑史,曾经废寝忘食地研究过圣婴迷城像的图片和各种有关资料,虽然过去没亲眼见过实物,但我敢说我对它的了解不亚于它的作者。你看它的脚底板——”他把圣婴迷城的左脚伸到她眼前。

  “对,有一行隐隐约约的拉丁字母。”

  “这是美第齐家族的族徽,说明这个曾经是佛罗伦萨统治者的大金融家族拥有过这圣婴迷城像,后来又捐献给了教会。总而言之,这就是马佐里尼带到中国来的那尊圣婴迷城,而且它损毁的下身也的确与文献记载的相同。马佐里尼离开中国以后,被毁的圣婴迷城也不见了,人们以为是被他带会意大利了,没想到他把圣婴迷城留在了中国,太不可思议了,你很幸运。”

  “谢谢你,可是当年为什么会有人要破坏圣婴迷城呢?”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可能是宗教矛盾吧。”

  “既然它是真的,那你就拿去吧,也许它对你有用。”

  “不必了,我不是基督教徒,不会对圣婴迷城顶礼膜拜的,我只对艺术品感兴趣,能亲眼看到圣婴迷城的真迹,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这是你发现,怎么处置由你决定吧,但最起码要保存好它,它的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应该是我感谢你,拿好,再见吧。”他再一次吻了吻圣婴迷城,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圣婴迷城放到了她的手里。

  “那就,再见吧。”

  她把圣婴迷城放进了箱子里,刚转过身要走,身后又传来男人的声音:“哎,还有一句话:其实你真的很象他的妈妈。”

  “你是说圣婴迷城?”她心神不安地回过头来。

  “对不起,没什么。对了,能不能把你的地址留给我,有机会的话我想去看看发现圣婴迷城的地方。”长头发男人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暧昧不明的东西。

  精神病院里的气氛总令人压抑,虽然有时会看到滑稽的场面,有时又是狂乱不堪。她和一个脸上有着一道伤疤的医生争辩着:“罗兰是我唯一的朋友,为什么只能让我们隔着铁栏见面,她不是犯人。”

  “看见我脸上的伤疤了吗?昨天让她的指甲给抓的。给她打针死活不肯,而且我还从没见过她放下过那个洋娃娃,那是铜做的吧,那么大的人了,还玩这种东西,那么重的铜铸的家伙,砸起人来可是要出人命的。更要命的是,她还胡言乱语说什么我们把她的孩子给偷走了,她的病可不轻啊。你去看她一定要小心,她可是六亲不认的。”

  见面的时候罗兰正趴在铁栏杆前,衣服被自己撕破了,旁若无人地裸露着雪白高耸的胸脯,还把圣婴迷城雕像放在上面,好象是在给小孩喂奶似的。

  “罗兰,你怎么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东西的。”

  “藏着什么东西?”罗兰的口齿已经不清了。

  “圣婴迷城啊,真正的圣婴迷城。不是复制品。”

  “是谁让你去找出来的。”

  “不是你吗?”

  “我没说过。”

  “昨天,不是你让我去把地下室的地板挖开来的吗?”她有些着急了。

  “你是谁?”

  罗兰的这句话令她意想不到,她一时居然无法回答了:“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她感到了无助,她把手握着铁栏杆,这样她也有了被囚禁的感觉。一串眼泪缓缓地溢了出来,在苍白的脸颊上滚动着。

  罗兰突然把手伸出来,用细细的指间帮她抹去了泪水,同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我的妈妈。”

  “你真的疯了。”她转身就象外跑去了。

  “不,我说的没错,我就是你未来的女儿,妈妈,你别走,妈妈!”精神病院里充满了罗兰尖厉绝望的叫喊。这声音在雪白的墙壁和天花板还有黑色的地板间来回飘荡着,一下子好几个精神病人都齐声地高叫起来:“妈妈!妈妈!”

  她总有一个预感,今天晚上那个长头发男人会来,恰巧她的窗下有一棵自生自灭的夜来香开花了,浓烈的香味象潮水一样涌进了整个小楼。她还在昏黄的灯光下仔细地看着圣婴迷城,同时不自觉地揉了揉自己的小腹。

  长头发男人终于来了,他说他已经看过地下室了,可以肯定这儿就是当年马佐里尼供奉圣婴迷城的小教堂。然后他打开了背包,拿出了一样东西。

  又是一尊圣婴迷城像,但是与她所见过的前面两尊最大的不同是,这个圣婴迷城是一个女孩,女圣婴迷城。

  看着这尊圣婴迷城像的下身,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怎么可能?是个女婴。”

  “这是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自己做的,并不费力,只要对过去我复制的圣婴迷城的模子略加修改就行了。非常感谢你,是你今天早上给我看了缺损的圣婴迷城之后我才有了灵感的,过去我一直是在模仿,在复制,而现在,我可以说,我已经在创造了。”

  “创造?”她还是不明白。

  “为什么圣婴迷城不可以是女孩呢?难道圣经上规定过圣婴迷城必须是上帝的儿子吗?让我们仔细地想想,难道上帝的女儿不也是圣婴迷城,不也是救世主基督吗?所以,她是耶酥的妹妹。”

  “也许你真的是个天才。”

  “今天我一边修改铸造的模子,一边苦思冥想着,是谁把圣婴迷城破坏了,而目的又是什么?当我完成了我的女圣婴迷城以后,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一切的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告诉你,破坏圣婴迷城的人就是马佐里尼自己。”

  “保罗。马佐里尼?”她吃惊地张大了嘴。

  “就是他,是他把圣婴迷城偷偷地带到了中国,又是他利用圣婴迷城传播被认为异端的宗教思想,最后还是他,亲手毁坏了圣婴迷城。你想想,为什么这件轰动一时的事件虽然悬赏千两黄金,查了很长时间,却始终没有答案?因为作案者就是马佐里尼自己,只有这样才是唯一的解释。”

  “可圣婴迷城对他是有价值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三十年代,马佐里尼在罗马受到天主教庭责难和攻击时,他给当时的教皇写过一封公开信,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在信中说,上帝可以有耶酥这样的儿子,而圣母玛利亚却是约瑟的妻子,那么从伦理上来说,人类的救世主耶酥就是一个私生子,上帝曾经惩罚了偷食禁果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可上帝使贞洁的玛利亚受孕的行为本身也是犯了与亚当和夏娃同样的错误。既然上帝有自己的私生子,那么从逻辑上说上帝在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性的同时也拥有人性,而且上帝又是无始无终的,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里,上帝可以不断地让类似玛利亚的贞女受孕。同样是从逻辑上推理,因为上帝是万能的,所以,上帝即可以有儿子,也可以有女儿。既然如此,那么女人也可以做救世主基督,甚至可以做罗马教皇。”

  “你怎么知道的?”

  “做完女圣婴迷城以后,我总想有证据能证明我的推理,所以我上网去了一家意大利的新宗教网站,在那儿,我搜索有关马佐里尼的信息,他的资料不多,网上只保存了他的这封公开信。我说过我在意大利留过学,所以看得懂意大利文。事实上,就是因为他的这封信,罗马教庭认定他已经堕入魔道无可救药而将他开除教籍的。”

  “因为马佐里尼有这样的思想,所以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亲手破坏了圣婴迷城,砸毁了圣婴迷城的下身,从而让圣婴迷城的性别模糊,这样就有了一个暗示——圣婴迷城不一定是男孩,也可以是女孩。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实践自己的宗教理想。”她终于明白了。

  “对,千百年来,人类的宗教史上,能提出象他这样的观点的恐怕只有他一个了。虽然,听起来骇人听闻,侮辱了上帝和耶酥,还有圣母。可我仔细想了想,只有这种解释才是最符合逻辑,符合人的本来面目的。还有,就是在宗教领域把女子提高到了和男子同样的地位。他并没有侮辱上帝,其实是赞颂了上帝的生命力。”

  “上帝的生命力?”她在心里忽然想到了另一种世俗的叫法——“上帝的繁殖力”。

  “我现在可以想象当年马佐里尼在破坏圣婴迷城时的痛苦和矛盾心理,他无限地崇敬和热爱着圣婴迷城,但他又有自己的宗教理论,只有最坚强的男子汉才有魄力为了他所坚持的信仰而毁灭自己的最爱,尽管我们无法确定他的这种新信仰是否合乎真理。”

  “是真理。”她脱口而出。

  接下来是沉默,她这才感到房间里夜来香的气味越来越浓了。

  长头发男人忽然把锐利的目光柔和了下来,轻轻的说:“其实你很美。”

  她不说话。

  “你象极了圣母玛利亚。”

  她不说话。

  “你不信吗?是的,东方人与西方人谈不上相象,但是你的眼神非常象,这是拉斐尔的油画里所要竭尽全力表现的眼神,他总是抱怨他的模特缺乏神似,画圣母的眼睛时他总是加入自己的幻想的成分。而你的眼睛,则是天生适合于给拉斐尔做模特的,如果你活在十六世纪初的意大利,拉斐尔也许会爱上你的。”

  她还是不说话。

  他知道她在等待着什么,于是他吻了她。

  长头发的男人有着刚强的嘴唇,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开始注意他的嘴唇了,刚强的嘴唇充满了温暖还有力量。他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和她的头发纠缠在一起,让她难以分辨。

  当他有了些欲望的时候,她却突然开口了:“再问你一遍,我们过去认识吗?我是说在小公园见面之前。”

  “我不知道这对你意味着什么,但我不能说谎,我们之间只见过三次面,前两次在小公园里,第三次就是现在。在这三次之前,我从没见过你,真遗憾。”

  “你的记忆还完好吧。”

  “当然,我的记忆比常人还要好。”

  “那好,你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男人?”

  “我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

  他吃惊地后退了一步,仔细地看了看她,然后说:“对不起。我失礼了。”说完他转身要走。

  “把你的女圣婴迷城拿回去吧。”

  “送给你了,留个纪念,还是那句话,我是无神论者。”转眼间,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夜来香弥漫的夜色里。

  三十六岁的保罗。马佐里尼独自坐在第一排的长椅上,圣坛上有耶酥的彩塑还有圣母玛利亚,但是在最神圣的地方,供奉的是圣婴迷城的雕像。小教堂不大,大堂大约有三层楼这么高,偏门下面有个地下室。教堂外,夜已深了,就连煽情的月亮也退去了。教堂里点着几支摇曳不定的白蜡烛,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眼神是如此的烦躁不安,紧紧地盯着圣婴迷城,额头上却满是大汗,在他坐着的长椅上的另一头,躺着一个满脸通红的中国女孩。女孩没有穿衣服,红润的身体暴露在烛光中,激烈地喘息着,好久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马佐里尼穿着黑色的教士服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教堂。只留下光着身体的女孩继续躺在耶酥的面前,而女孩身下一滩殷红的血正闪闪发光。

  马佐里尼在黑暗的街道上走着,半夜的街上只能偶尔见到几个更夫。月亮始终没有出来,他在一片漆黑中凭记忆摸索着,到了一扇大门前,有节奏地用手指的关节敲着门。敲了好久,一个胸前挂着十字架同样一身教士服的中国老人端着蜡烛给他开了门。

  马佐里尼跪在他面前用中国话说:“王神甫,对不起,我现在能不能做忏悔。”

  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巨大的教堂,哥特式的尖顶和充满装饰的门,还有大堂里虔诚的信徒们,窗户上装的都是彩色玻璃,于是一切都被彩色的光线笼罩着,象一场梦。她找到了一位神甫,把真正的圣婴迷城交给了他。

  自然,神甫非常惊讶,然后一位主教接待了她,并要她填一个表,以便能够给她一笔奖金。她没有填住址,只写了一个假名——玛利亚。接着她趁着年迈的主教不注意,偷偷地躲进了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还有一个小格子窗,看不清里面。忽然里面传出了声音:“孩子,你是来忏悔的吗?”

  “忏悔?”

  “每个人都需要忏悔,因为人先天就是有罪的。”

  “原罪。”

  “孩子,你说的对,你很虔诚。”

  “神甫,我肚子里有了孩子。”

  “你结婚了吗?”

  “没有,我还没到年龄呢。”

  “可怜的孩子,愿上帝饶恕你。”

  “可我是贞洁的,象玛利亚那样贞洁。”

  “孩子,你不要开这样的玩笑,这是一种亵渎。”

  “我说的是事实,我以我的生命的发誓,我是贞洁的,我的身体只能献给一个人——上帝。”

  “上帝是神。”

  “上帝同时也是人。”

  “孩子,你不是基督徒,愿主饶恕你。”

  “只有上帝才能使贞女怀孕,我的肚子里怀着又一个耶酥,或者说是耶酥的弟弟。我是新的圣母。无论如何痛苦,我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好好地照顾他,把他养大成人,我的孩子会改变世界的。”

  “愿主饶恕你。”

  走出教堂,已是黄昏了,在教堂的门口,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以一种特殊的眼神看着她。她们对视着,直到她感到浑身发冷,匆匆地离去了。

  1906年的冬天,我们这座城市下起了一场罕见的大雪,一座小教堂的后门打开了,一个意大利人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匆匆地走了出来,在门里面,有一张床,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倒卧着,床单上全是血,这个女孩已经因为难产而死了。

  意大利人用小被子把婴儿紧紧地包裹着,婴儿在风雪中不断地啼哭着,使意大利人来回地摇晃。他有着一双浓黑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却低着头不敢被别人看到自己的脸。雪越下越大了,他在雪地上踏出两行长长的脚印,远看就象是两排大大的眼睛朝着天空瞪着。

  他来到了一片荒凉的野外,有几个十字架的墓碑。他看了看婴儿的脸,那是一张混血儿漂亮的脸蛋,孩子突然不哭了,露出了奇怪的微笑。意大利人弯下身子,吻了吻婴儿的额头,然后把婴儿放在了一个墓碑前。接着他向前走了几十步,躲到了一个中国人的高大坟墓背后,远远地观察着。被子包裹着婴儿,在地上被雪打湿了,婴儿使劲地哭着,那声音让人揪心。

  忽然一对农民夫妇出现在雪地中,他们都是信教的,他们看见了地上的婴儿,吃了一惊,心疼地抱了起来。他们把婴儿的父母骂了几句,然后便把婴儿抱走了。

  一只冬天的麻雀停在了一动不动的意大利人身上,抖动着翅膀上的雪。

  半年以后。

  还是在那栋小楼里,她的呻吟象金属扭曲的声音一样尖锐高昂,充满了一种母性的力量。她一个人躺在房间里,两眼看着天花板。那种巨大的痛苦从自己身体的深处源源不断地袭来,她感觉自己是在战斗,与痛楚战斗,而且是孤军奋战。她在自己的嘴里放了一块毛斤,但她依然感到牙齿快被自己咬碎了。她把头扭了过来,看到了地上躺着的女圣婴迷城像,那是一个男人送给她的,这个铜铸的女婴在象她微笑着。于是她感到了一种力量,来自于自己的体外,不断地输入她的肉体和灵魂。虽然现在自己有了被撕成两半一分为二的感觉,但她却在巨大的痛苦中隐隐约约地嗅到了幸福的味道。

  冲,前进,冲吧,小基督,救世主,耶酥,快出来吧,别让你的妈妈痛苦了。这里就是马厩,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出生地。来吧,世界需要你。来。

  你的妈妈痛苦地叫唤着,她的毛斤被咬碎了,她的战斗已经竭尽全力了。

  出来啊。圣婴迷城。

  你出来了,出来了,好的,头,身体,手,脚,干得好,救世主,干得漂亮,小基督。你完全出来了,你胜利了,你战胜了全世界。响亮地哭吧,你欢呼吧,庆祝胜利。

  看,你的妈妈昏过去了。

  她醒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再次象箭一样射了进来。一点力气都没有,好象身体不是自己的了,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很久,她才想起来什么。

  “我刚才把孩子生下来了,在昏迷前,我清楚地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我的孩子。”她在心里自言自语着,然后她吃力地支起了身体,在房间里张望着。

  没有看到孩子。

  只有女圣婴迷城的雕像张开着双手看着她。

  她绝望了。

  神圣的阳光突然又象地毯一样铺满了整个房间,洒在她的额头和脖颈,她靠墙坐着,披头散发,脸上的血色更少了,似乎变成了一个玻璃人。她的嘴唇嚅动着:“我的孩子不见了。基督失踪了。”

  当她的身体刚刚复原了一点以后,就去精神病院看罗兰。但精神病院告诉她根本就没有罗兰这个人。

  “这不可能,罗兰已经在精神病院里住了半年了,就是那个整天怀里抱着个婴儿雕像的女孩,她的病很严重,你们不会不知道的。”

  “真的没有,我们院从来没有这样的病人。”

  “医生,你的脸上不是被罗兰用指甲抓破过吗?看,伤疤还在呢。”

  “这是我在家里被老婆抓的,我看有精神病的人是你。”

  罗兰象个彩色泡沫一样无影无踪地消失在了这座城市的空气中,她无奈地离开了精神病院。

  她回到了父母身边,被妈妈紧紧地抱了起来。她象是刚从恶梦中醒来,回到家,就连续不停地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后,把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给了父母听。

  “你住的真的是那栋小楼吗?”母亲问。

  “没错。”

  “孩子,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清晨,我和你爸爸路过了那栋楼,在楼前的台阶上,我们发现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婴,我们把她捡了回来,养大成人——”

  “别说了!”她打断了母亲的话,“那个女婴就是我,对不对?我也是出生在那栋楼里的?”

  “是的,我们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可我们是爱你的。”

  “我知道,不管怎么样,你们永远是我的爸爸妈妈。可我的孩子呢?二十年前,在那栋小楼前,你们把我检去了,可现在,还是在那个地方,是谁把我的孩子捡去了呢?”

  大教堂的尖顶依然庄严美丽,似乎永无止尽地伸向天堂。教堂前的信徒们小心翼翼地进进出出,各自怀着一颗虔诚的心。

  在教堂前高高的阶梯上,那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女人还在那儿坐着,她逢人就说:“我的孩子丢了,我真的生下了我的孩子,但他(她)不见了,失踪了。我的孩子是耶酥,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而我是圣母玛利亚,我是上帝选中的贞女。先生,我的孩子丢了,你见过他(她)吗?”

  她在一边远远地看着中年女人,听到旁边有几个人在说:“这个女人太可怜了,二十年前就来了,不知是哪儿的人,说自己的孩子丢了,自己是圣母,疯得可不轻啊。当年她刚来的时候啊,还是个如花的少女,不少人打她的主意,看看现在,愿上帝饶恕她。”

  “妈妈。”她走上去对中年女人说。

  女人的眼神空洞无物,对她视若无睹,继续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她重复了许多年的话。她看着女人,睫毛颤抖了几下,最后她离开了,不再打搅这个中年女人的生活了。

  晚上十点多,她坐上了地铁,在这座城市的两个角之间穿梭着,空空荡荡的车厢里弥漫着一种她所熟悉的气息,灯光暧昧不清,车窗外一片漆黑,她在车窗上照着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生过孩子后变得丰满了,胸脯也更饱满了,更象一个成熟女人。她用手挤了挤胸口,觉得有些湿润,那是乳汁。

  忽然她有了一种停下来的感觉,于是列车真的停了下来,她下了车,迎面的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坐着一个女孩。这个陌生的女孩有着忧郁的脸,苍白的皮肤,穿着短裙和拖鞋,懒懒地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着什么。忽然女孩睁开了眼睛,和她对视着。她发现这女孩的眼睛和自己的简直无法区别。

  眼前这个同龄的女孩突然开口说道:“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她总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但却想不起来了,于是她对女孩说:“我在寻找我的孩子。”

  另一个方向的列车隆隆地驶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走进了车门,女孩也进来了。她们坐在了一起,车厢进入了黑暗的隧道,给她们一种坐船的感觉。

  “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陌生的女孩问她。

  “是的,我的孩子失踪了,可我的确生下了他(她)。”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吗?”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在偶尔有人打起唬噜的最后一班地铁里,她们在轻声地交谈着,她总觉得这些话在哪说过,但她现在却记不起来了。

  列车驶向了终点站,终点站的附近有一栋小楼,小楼的下面曾经是一个马厩,马厩里有一匹马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马佐里尼尖锐的目光正注视着她们。

  蔡 骏

  2000年10月10日

  飞翔

  一、纸飞机

  “场上比分1:0。”足球场的喇叭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虽然这个球场的音响非常先进,但在全场一片嘈杂的呐喊与几个最常见的脏话词汇的海洋中,传到我耳朵里的只是模糊不清的一串音节。我有些头晕,也许天生不适合吵闹的环境,而且我所处的位置不太好,球门后面,进球的那个球门远在整个足球场的另外一头,我只看到远方有几个人影在晃动,白色的皮球闪了一下,接着就是全场一片欢腾。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实在是莫名其妙,我居然连谁进的球也不知道。

  我必须承认,我有些厌倦了,我抬起了头,看着黄昏时分的天空。忽然,我看到一只白色的纸飞机掠过天空,黄昏的天空被夕阳染红,那只呈现出一个角度很小的锐角三角形的纸飞机在球场上优雅地滑翔着,我仿佛能感到纸飞机后面拖出两道长长的尾气,宛如新娘的长裙的下摆,让整个天空都黯然失色。

  然后,我又看到了一只同样的纸飞机向球场上方马鞍形天空飞去,第三,第四,直到我数到两位数,越来越多,我数不过来了,也许是某个球迷团体庆祝主队进球的独特方式。现在,球场的上空正飞翔着成百上千的纸飞机,也许是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全都叠成同一个形状,那些纸飞机浩浩荡荡地在上空盘旋、俯冲、翻转,在血色的天空下,居然让我联想到了奇袭珍珠港的零式战斗机群。

  我发现似乎全场人的目光都被那些纸飞机从球场上吸引到了天空中。一些纸飞机坠落在草地上,几个球员停下了比赛捡起了纸飞机,又重新把纸飞机扔向了天空。我身边的一些人,也从身下拿起了垫在座位上的报纸,叠成了纸飞机,扔向了天空,于是,那些纸飞机越来越多,让人似乎有一种遮天蔽日的感觉。

  我也拿出了一张废纸,按照我小时候的记忆,折成了一架纸飞机,只是我叠的飞机特别丑陋,是啊,我都快忘了儿时的那些纸飞机是如何创造出来的。然而,我还是把我自己的纸飞机送入了天空。

  我注视着我的飞机,因为样子有些怪异,所以它在天上那么多的飞机中是那样显眼。我看着它,觉得就好像在看着我自己,我的纸飞机,或者说就是我自己,正在飞向足球场里的最高处,一股上升的气流似乎在托着它的双翼往上而去。当它接近足球场顶篷几乎要飞出球场的时候,动力却突然消失了,它又开始缓缓地向下滑翔,转了几个圈子,最后,一头扎在了球门前的草地里。

  以后的比赛,我没有心思看完,只注视着那些纸飞机一架一架地坠毁在草地和观众席里。当主裁判吹响了全场比赛结束的三声长哨以后,最后一架纸飞机向球门后面的看台飞来,最后,这架纸飞机飞到了我的面前。我一把抓住了即将坠落的纸飞机,这是最后一架,也许值得收藏。

  球迷们像潮水一样涌向出口,我不喜欢拥挤的感觉,依旧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准备最后一个离开。十几分钟以后,当人潮散尽,一些清洁工出来打扫的时候,我依然坐在位子上。天色已经黑了,在球场明亮的灯光下,整个球场上到处布满了纸飞机的残骸,一片白色的狼藉。

  我终于从古老而尘封的记忆里想起了什么。

  二、丹凤楼

  公元16世纪的上海县,当时著名的鱼米之乡,人杰地灵,赋税粮米供应南北两京,棉布纺织业更是行销全国,时有“苏松甲天下”之称。清人叶梦珠曾云:“前朝(明)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两,少亦万计。”南方的糖、药材、香料,北方的大豆、油脂、皮革都汇聚上海。邑人褚华谓:“从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内常客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俟其将械行李时,始估银与布捆载而去,其利甚厚,以故富甲一邑。”商肆林立,百货毕集,时人比之为“市货盈衢,纷华满目的苏州”,有“小苏州”之称。在这“游贾之仰给于邑中,无虑数十万人”的商业城市周围的许多小市镇也都发展起来。如朱家角、诸翟、安亭等,共有新兴市镇63个,均兴盛一时。

  然而,正当此“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沉浸于一片繁荣昌盛的花花世界之际,来自海上的大祸却临头了。嘉靖三十二年,中国海贼王直引倭寇大举来犯,连舰数百,蔽海而至。四月十五日从浦东渡江直捣上海县城,知县喻显科仓皇逃遁,倭寇大掠,满载而去。至六月二十七日,五次焚掠县城,死者无数,昔日繁华的上海成一片废墟。

  虽然元代上海就已建县,但并无城墙,此次几遭劫戮,市民决意筑城抗倭。全城市民自动出钱、出地、出力。首议者顾从礼捐粟4000石,助筑小南门。太常卿陆深的夫人捐田500亩,银2000两,拆房数千楹,助筑小东门。嘉靖三十二年十月开工,当年完工。城围九里,高二丈四尺,有门六座,东朝宗,南跨龙,西仪凤,北晏海,小南门名朝阳,小东门名宝带。另有水门四座。城上有敌楼6座,雉堞3600有奇,箭台20所。城外有濠环抱,长1500丈,宽3丈。要害处筑高台三座,名万军、制胜、振武。万军台上有丹凤楼,楼分三层,游人多登楼远眺江景,故有凤楼远眺一景,为上海八景之一(其余七景为:海天旭日、黄浦秋涛、龙华晚钟、吴淞烟雨、石梁夜月、野渡蒹葭、江皋霁云)。

  城墙筑成后的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倭舟七艘进攻上海。董邦政据城死守,各种火器齐发,毙敌无数,贼不敢近。围城十八天方围解。时有少林僧兵88人来援,大破贼于叶榭。嘉靖三十五年五月一日徐海引大隅、萨摩倭船五十余艘突至上海。董邦政正率兵于浦东剿贼,城中皆老弱残兵,形势危急。市民招募敢死队员数百人守城。倭寇昼夜攻城,十八日夜半登城,被发觉,炮石雨下,倭退涉城濠,多被溺死,残部逃遁。后在水中捞得六十七具尸体,皆重创,头颅肿大,口圆而小,色黝黑,确认为日本人。

  就在这场战斗胜利后的第七年,“著名的中国教徒保禄”(根据一份17世纪耶稣会呈给梵蒂冈的报告中的称谓)诞生在上海县城南太卿坊内的一间小楼中。

  当然,更多的记载说他诞生在县郊的农村,但我更愿意相信城厢内的这个说法,也就是诞生于乔家路的九间楼之说,尽管据说九间楼是崇祯年间建造的,要比他的诞生晚了许多年。

  “保禄”的祖父是个上海的商人,很早就死了。当倭寇入侵上海的时候,房子和产业都给烧光了。“保禄”的父亲想必是没有继承多少遗产,所以只能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商人,从事一些货物的批发与零售的小买卖。

  我相信,“保禄”就是在上海县城的街道与小巷中度过了他的少年时光。

  在400多年前的某个黄昏,一个穷困潦倒以至于偶尔要靠种地才能维持生计的小商人的儿子,正从楼上狭小阴暗的格子窗里向外眺望。四周是深宅大院高高耸立的白色防火墙,而窄窄的街道对面是红色的窗棂与青色的瓦片。他只能透过破败的屋檐,看到的一方小小的天空,他看到一只说不出名字的大鸟,正掠过火红的天空。于是少年放下了书本,悄悄地跑下了楼梯,他从后门出去,那儿有一条宽度只容一人通过的小巷,他穿过长长的小巷,旁边是豪宅高高的大墙,头上的天光就像一道缝隙。少年很快走出了小巷,在一条宽阔的青石路上,他向东面跑去,16世纪的上海街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气味,那是南来北往的货物与附近乡下农民的气味。还有轿夫的汗臭味、女人的脂粉味、酒馆里的黄酒味、民居里的炒菜味、药房里的药材味、皮草行里的皮革味,总之,16世纪的上海把南来北往所有的味道都汇集在一起,放在街道里发酵,又散播到空气中飘浮着。少年闻着这些味道,不免有些眩晕,忽然,一阵风从东面吹来,那是另一股味道,让人飘浮或者沉没的味道,浩浩荡荡,波涛汹涌。少年顺着风的来势向东跑去,很快他来到了城墙脚下,自从他出生七年前的那场战争以后,上海就再也没有经历过倭寇的灾难,所以,这里也就渐渐变成了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他很容易地就从马道跑上了城墙,在高高的丹凤楼上,少年倚着栏杆向着黄浦江的方向眺望。16世纪的黄浦江烟波浩渺,西岸遍布码头与各种船舶,尤以双桅帆船为多,东岸则是一片江滩,青青的芦苇丛生,成群的飞鸟在江岸翱翔,还有从长江口溯江而上的白色海鸟也掠过江面觅食。再往东,是一片坦荡的浦东原野,那里有成片的水稻和棉田,密如蛛网的水道,一切都被夕阳覆盖上了一层红色。而此刻,面向着黄浦江是看不到落日的,西下的太阳正在丹凤楼的另一面,少年看不见它。不但太阳,就连原野尽头的大海少年也看不见,但他知道大海正在几十里外的沙洲上缓缓地鼓动潮汐。有谁知道,这个16世纪的上海少年是多么渴望同时看到大海和夕阳啊?

  此刻,一个风尘仆仆一身长途旅行装束的陌生人来到了少年的身边。陌生人把着栏杆,也望着黄浦江,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回到“凤楼远眺”了。

  少年回头,看着陌生人的脸,小商人的儿子见过的人很多,有广东来的商人、宁波来的裁缝、苏北来的轿夫、苏州来的书生、福建来的水手、南京来的税吏,但从来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

  “你从哪里来?”少年问陌生人,就像是在盘问什么可疑的分子。

  “小公子,我从四川来。”陌生人礼貌地回答。

  “四川人?”

  “不,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我是在四川做官,刚刚解职回乡的。”这个陌生人缓缓地说。他是从成都启程的,坐船直下川江,进入三峡,出了白帝城,只一天工夫就到了江陵。接着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镇江的金山和焦山,最后来到吴淞口,进入了黄浦江。

  “你还穿着旅行的衣服,是刚下码头的吗?”

  陌生人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当他抵达了东门外的码头,仰望着丹凤楼高高的匾额时,他似乎把一切都忘了。陌生人没有回到近在咫尺的自家园林,而是直接登上了这座城墙上的高楼。

  少年继续问:“既然你的家就在这里,为什么不先回家,却要上这丹凤楼来呢?”

  “因为这里的景色很美。”陌生人的目光对准了极远处的地平线。

  陌生人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叹息着说:“是的,无论我走到天下的哪里,都及不上‘凤楼远眺’的江景让我着迷。”

  “可是,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陌生人笑了笑说:“大海离这里太远了,人的目力实在达不到,落日在西面,面向东方如何能看到?除非,你能像鸟一样飞到天上,在高高的天空中,我想,也许能看到远方的大海和西面的落日。”

  少年点了点头,高声说:“我就想飞到天上去。”

  陌生人哑然失笑,觉得眼前这个嘴唇上刚刚长出些绒毛的少年实在有趣:“人没有鸟的翅膀,如何飞上天空?”

  少年回答:“人没有马的四条长腿,却依然可以在大路上长途旅行,因为人们有马车。人没有鱼的鳍和尾,却照样可以航行在江河湖海之上,因为人们有舟船。”

  陌生人听着少年的话,虽然有些别扭,但似乎包含着更重要的东西,他锁着眉头问:“你是说人们可以像使用马车和舟船在陆地和江河中旅行那样,利用某种工具在天空中飞行?”

  “是的。”少年依旧看着天空。

  陌生人点了点头,也同样看着红色的天空。

  少年突然问他:“能不能把你的伞给我用一用?”

  陌生人有些奇怪,但还是拿出了背在身后的油纸伞交给了少年。然后,少年撑起了伞,慢慢地爬上了栏杆,像走钢索一样,双脚站在栏杆上,陌生人吃了一惊,叫少年下来,少年却没有听。接着,少年在栏杆上站直了,向身体两侧平伸出双手,右手握着撑开的油纸伞的伞柄。

  许多人都朝少年看来,丹凤楼上的游人,城墙上的小卒,码头上的挑夫,黄浦江里的水手,许许多多的人的目光都朝着这个站在丹凤楼栏杆上只需跨一步就会从四五丈高的地方摔下来变成一团肉酱的撑伞少年。

  一阵风吹过少年的脸颊,很舒服,撑开后的油纸伞很大,在风中有些摇晃,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仿佛已飞到了云端中。

  少年闭起了眼睛,飞吧。

  在那个黄浦江畔的黄昏,这个后来成为著名的基督徒的少年差一点就飞了起来,当然,如果他真的飞了起来,那么日后也就不会有这个著名的基督徒了。所以,基督徒们还是要感谢当时站在少年身边的那位陌生的绅士的。

  当少年即将要向前跨出一步跃向天空的时候,是陌生人一把抱住了他,拉回到了栏杆里面。而那把伞,却已经飞了出去,油纸伞晃晃悠悠地在黄昏时分的江风中摆动着,一股风吹来,居然把伞吹向了比丹凤楼的斗檐更高的高处。随着汹涌的江风,那把伞在空中翩翩起舞起来,陌生人瞬间觉得那把伞的形体如同一个西域的美人,被夕阳洒上一层金色的光芒,在云端里跳着古时候的胡旋舞。过了一会儿,风向变了,那把油纸伞快速地向黄浦江的方向而去,然后缓缓地下降,最后,摇摇晃晃地落入了汹涌的黄浦江中。

  这时候,少年才慢慢地说:“对不起先生,弄丢了你的伞,我父亲正在做一笔油纸伞的批发生意,他会赔你一把新伞的。”

  “不用了,告诉我,为什么要撑着伞站在栏杆上?”

  “因为你的伞很大很结实,而刚才的风向和风速都很合适,我会在空中驾驭风向的。”

  陌生人看着少年的脸说:“总有一天,你会很有出息的,至少比我有出息。你今年几岁了?”

  “15岁。”

  “都15岁了,过几年要去考秀才了。”他似乎想起了20年前会试发榜后看到自己名落孙山的那天,还好,那一切都过去了,不过对眼前这个少年来说,还刚刚开始。

  陌生人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徐光启,字子先。”

  陌生人点了点头,目光里有一种无奈,然后辞别了少年,走下了丹凤楼。他走进了上海县城的城隍庙东北角的一座深宅大院里。然后,他来到西面一座荒废多年的园子里,看着月亮渐渐地爬上树梢,他已经打定主意了。

  几个月以后,这座废园子被他建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江南园林。以供他的父亲,也就是前南京工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潘恩潘老爷子觞咏其间。这个救了少年一命的陌生人的名字叫潘允端。他取“豫悦老亲”之意,将这座园子命名为豫园。

  60多年以后,当丹凤楼上的少年和陌生人都早已经作古的时候,那位少年的第三代后人,买下了潘家的一栋旧宅世春堂,改建为上海第一座罗马式天主教堂。在今天,如果顺着豫园边门的安仁街拐进梧桐路,在福佑路第二小学分部里,你会看到这座全部楠木构架的明代建筑现在已经成了小学生的健身房。

  三、南方

  “广东的天气真热。”课堂里的徐光启擦着汗,缓缓地说。几个学生在悄悄地笑,他们用广东话窃窃私语起来。徐光启无法听懂他的学生们究竟在说什么,他也不愿意去深究那些可能对老师的不敬或是嘲弄,炎热的天气让他有些慵懒,窗外又响起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音,“踏踏踏”敲着青石地板。于是他卷着书本,凝神望着窗外一棵巨大的老榕树,那些繁茂的枝叶一直垂到书院的窗口。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发现教室里已经没有一个学生了,作为老师,也许应该表示出愤怒,可他却愤怒不起来,反而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放下卷成了一团的书,心想,也许自己确实不适合教书。

  他走出了教室,那趿拉着木屐广东女人又不知到哪里去了,阳光从茂密的榕树枝叶的缝隙间洒了下来。光线零零碎碎的,倾泻在徐光启的额头,那个10多年前丹凤楼上眺望江景的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他也离开了故乡,来到了遥远的广东。

  风从院墙上掠过,迷离诱人,一如那童年的幻想,这里是炎热潮湿的南国,在儿时,他的小商人父亲常常在家里存放许多来自广东和南洋的货物,狭小的房间和阴暗的楼梯里,到处都充满了那些奇怪的味道,也许是蔗糖或者是药材,还有南海里的鲨鱼翅,这些奇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慢慢地在陈年的老屋里发酵,真的说不清,少年的他只能统称这为广东味道。这来自遥远南方的广东味道散发着某种神秘的气息,叩响了他身体深处的某个意识,于是,他感到了最初的欲望,少年的欲望,被来自南方的气味所诱惑。于是,他从少年,成长为男人。如今,他终于来到了神秘的南方,却什么都没有得到,那原始炙热的幻想却变成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在不断地响起,慢慢地消磨着年华。

  15岁那年的惊魂一刻,他差点从丹凤楼上坠下送命,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那一年的上海,人们总是说小商人徐某人的儿子异想天开,居然想要在丹凤楼上撑着油纸伞飞上天去。那次,徐光启的小商人父亲狠狠地打了他一顿,让15岁的他一个月没能起床,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丹凤楼。

  许多年过去了,他知道,父亲虽然只是一个潦倒的小商人,但依旧是深深爱着自己儿子的,父亲所做的一切:在外面闯荡码头、批发走私的小商品,甚至在乡种地,都是为了儿子能够读书取得功名,不再像他那样低三下四地做一个被别人瞧不起的小商人。于是,父亲逼迫着儿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苦读伟大的孔子与孟子流传给后代的那些经典。尽管父亲对这些厚厚的书本里写的东西不太明白,但父亲深信书本是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甚至比他日常接触的银子和孔方兄更有作用。因为古时候有一位皇帝说:书本里藏着黄金,藏着粮仓,最后,还藏着美女。

  在他长大成人的岁月里,他就像当年在丹凤楼上遇到的那个陌生人一样,走进了一个又一个的考场,从此,他的人生就变成了一场漫长的考试,将一直考到死亡的那一天。19岁,他成为了秀才;26岁,他参加了乡试,却没有能够成为举人。于是,他没有回到故乡,而是循着一个古老的梦,来到了遥远的广东,在这棵百年大榕树的脚下,成为了一名私立学校也就是书院的教师。

  当徐光启在大榕树下发愣时,几阵轻风吹动他的乱发,正暗暗盘算着是否要回到家乡用这些年来教书积攒下来的积蓄买一块地,种几亩水稻和青菜聊度此生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陌生人,不过这个陌生人,却明显不同于当年丹凤楼上救了他一命的人。最重要的在于,那个人长得极不寻常,令徐光启大吃一惊。这也难怪,自太祖洪武年间起,本朝就实行起了海禁,再也没有前朝的马可?波罗这种人了。

  简单地说,这个陌生人不是中国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欧洲,他的汉文名字叫郭居静,西文名字叫Lazarus Cattaneo。他来中国的使命,就是要把耶稣的事业传播到伟大的中华帝国,为罗马教皇填补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基督信仰的空白。这个渡过茫茫大洋,穿过半个地球,怀着一颗随时准备奉献给耶稣的心的人并不知道,他眼前所见到的这个普通的中国人,将成为在中华帝国名留青史的基督徒。

  许多年以后,另一位著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回忆说——中国南方大榕树下的这一天是耶稣在东方的节日。

  四、利玛窦致梵蒂冈的信

  尊敬的梵蒂冈教廷及教皇:愿天主保佑天主教徒,打击亵渎圣灵的新教徒,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天主的仆人,耶稣会的使者,利玛窦,现在正在遥远的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给伟大的罗马写这封信。愿信差能够平安地将这封信带到澳门,愿澳门的船长能够平安地跨越南中国海与印度洋、大西洋、地中海,将我的信带到圣彼得大教堂,让尊敬的教皇知晓——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

  一切全来自天主的恩典,回想往昔,我们这些传播天主福音的使者,是多么渴望抵达遥远神秘的东方,把天主与基督的光辉洒遍东方的大地。因为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有着广阔的幅员,数以亿计的人民,与五千年的辉煌文明,乃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庞大的国家和民族。彼国之人民,有其独特之信仰,绝不同于其他蒙昧野蛮的民族。我幼年在欧洲学习时,就曾听说东方的契丹国里有基督徒,所以,中华是我的梦想,在我的心中,中华的人民始终与万能的主同在。

  然而,中华的大门曾经顽固地对主关闭着,我们为此付出的努力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虽然,早在许多年前,葡萄牙人就曾经抵达过北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主的信仰也能自由传播于彼土。大家都知道,圣徒沙勿略在耶稣诞生后第1552年就来到中国广东沿海一个名叫上川的荒芜小岛上,窥伺了一年多的时间,想尽千方百计,也未能踏上大陆一步,最后带着莫大的遗恨死去。此后,耶稣会士又在澳门建立起据点。这里当时还是相当荒凉的边地一隅。教士们以此为基地,屡作强行破门而入中国内地的尝试,但还是不能成功。于是,有人面对中国海岸上的石头感叹:磐石呀,磐石呀,什么时候可以开裂欢迎我主啊!

  然而,天主的光辉永远照耀着信仰坚定的人们,罗明坚神甫终于获得了成功,他被中华帝国的两广总督允准留居内地,而且于耶稣诞生后第1583年,将我从澳门带入了广东肇庆。

  为了使天主的信仰广播于世界,我必须要尊重中国人的习俗,所以,在中国便要成中国人。我经过苦心的学习,掌握了世界上最美妙的汉语和汉字,一进入中国的土地就换了服装,改穿起中国儒生的衣服。不只衣着,饮食、起居、礼节等方面也完全中国化,只为了向中国人表明,我们与他们同样来自文明世界。

  在十几年的岁月中,我遍游中国各地,愈加感到中国的文明迥然不同于欧洲,自成一家,甚至可说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文明之一。然而,这并非表明天主的信仰就不适应中华,恰恰相反,中国的几部重要的上古典籍与天主信仰有许多共同之处,文明的中华与天主绝不矛盾。

  在耶稣诞生后第1600年,我在中国的第二首都南京,经过耶稣会士郭居静的介绍,有幸结识了一位中国著名的绅士,大儒生徐光启。他是一位充满智慧的人,谈吐文雅,学识渊博,对天主持宽容的态度,充分体现了中国这个民族的种种优点。

  那一年的南京之会,我们曾经彻夜畅谈了几晚,在谈话中,触及了一些极其重要的问题,现录于信中——

  我:中国人都讳言死。用逝世过世去世辞世殁世,故去物故病故亡故,作古病殁崩殂命终,殒命寿终崩薨,夭殇卒等以代之。

  徐:这是庸俗人的习惯。君子并不忌讳死。

  我:不但不避讳,且当常说说。因为人人都知必有一死,却不知何时死,怎可不弄个清楚明白?

  徐:中国人讳言死,并非想作恶纵欲。不过以死为不祥,不愿宣诸口而已。

  我:死可引导人避恶向善,祥莫大焉。知死有五益:一、知道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则敛心克欲,去恶向善了;二、财物不能带去,就不再贪婪;三、世人的赞誉,对于死后的审判毫无用处。知此就杀灭骄傲与虚荣;四、想到地狱的大火,就可消解欲火;五、早有预备,就不怕死。临死而能坦然无惧,心安不乱,才算善死。

  徐:人怎样才能得善死呢?

  利:最好的准备是三和。即与神和,与人和,与己和。

  在我与徐光启交谈的几夜中,还发觉徐光启不但是一位学识过人的学者,还对自然科学极有研究,这在中国的文人中,极为罕见。他尤其精通农学与历学,并提到他正准备研制一种特别的交通工具,可以使人在空中旅行,并称这种奇怪的空中飞行机器早在中国的古代就有人研制过了。

  在我和他长谈的最后一天,徐光启告诉我,他昨晚梦见走入一座屋子,有三间房子。第一间有一老人,第二间有一青年,最后一间空无一人。我当时觉得欣喜若狂,天主信仰最核心的奥秘终于能够被中国人理解了,这就是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

  三年以后,徐光启终于成为了一名基督徒,洗名“保禄”。

  愿天主保佑这位高贵的教友吧,他将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基督徒。

  而更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之前的1601年,我终于进入了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见到了世界上统治臣民最多的君主——万历大帝。

  在万能天主的保佑下,万历大帝也对欧洲产生了兴趣,皇帝准许我定居在北京,自由地传播天主教义。

  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了。

  现在,不断有教友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信仰的光辉正在中华广阔的大地上扩展,我深信,中华一定会在天主的福音下成为主的坚强堡垒。

  现在,我写下这些文字,让尊敬的教皇和教庭都知道这些,让整个欧洲的天主教徒都为这个伟大的胜利而庆祝吧。

  主与我们同在,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阿门。

  您忠实的仆人利玛窦耶稣诞生后第1605年10月20日于北京

  五、达?芬奇

  北京的冬夜里,街道上积着厚厚的雪,路上没有一个行人,风掠过一片死寂的宣武门,高大的城墙默默无言地凝视着一个小小的院落。在这个小院里,还亮着灯光,在灯光下,有一个中国人,还有一个意大利人,正埋头在书堆中。

  桌子上摊着一本拉丁文的《几何原本》,作者是亚历山大时代的欧几里得。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拉丁文变成中国的方块字。那个意大利人的名字叫利玛窦,而那中国人的教名叫保禄,他还有一个更有名的中国名字,叫徐光启。

  意大利人束着中国文人的发式,穿着一身青衫,配着他那张高鼻子深眼窝的脸,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很累,看着眼前的这些拉丁文与汉文,他觉得那就像是一串念珠和一排砖头,而现在他们做的就是要把念珠变成砖头一样困难。保禄也有些疲倦,他翻动了其他几本拉丁文的书,忽然,在其中的一本书里,落出了几张夹着的图纸。

  那几张纸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像,第一张是一个圆盘,然而圆盘里却有四个轮子;第二张则是一个类似于碟子但却是封闭的东西;第三张是看上去像是中国农村里井台上轱辘;然而,第四张图他却看懂了,完全看明白了,那是一对像鸟一样的翅膀,他现在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飞上天空的工具。

  “这是谁画的?”他问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抬起头,看了看图像,然后说出了一个名字:“列奥那多?达?芬奇。”

  “达?芬奇是谁?”保禄问他。

  意大利人当然很自豪地说起了他的同胞:“达芬?奇是欧洲最伟大的画家,佛罗伦萨人,他画过一幅表现耶稣在被罗马人逮捕前最后一次与门徒们共进晚餐的情景,卑劣的告密者犹大将永远被天主惩罚。而且,达芬?奇还设计了许多发明,瞧,那个像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飞行器。”

  保禄问他:“他的飞行器能够飞行吗?”

  “不,那仅仅只是一个图纸上的设想而已,人怎么可能像鸟一样飞行呢?我记得1507年有人绑上自制的翅膀从苏格兰的斯特林城堡跳下,结果摔断了大腿骨;还有两百年前一个君士坦丁堡的撒拉逊人,穿上一件宽大的带硬性支撑的斗篷从高处跳下,结果一根框架中途折断,斗篷立即垮下来,他当场坠地身亡。而我的一位同胞,他于1503年试图用自制的翼飞行,摔了下来,幸运的是他保住了性命。”

  “我也差点飞过。”保禄慢慢地说。

  “你说什么?”意大利人有些意外。

  “没什么,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保禄微微一笑,似乎想到了15岁那一年。

  意大利人不再说话了,继续把目光投向了拉丁文与汉字的海洋中。而保禄则看着眼前的这张图纸,昏暗的烛光不停地摇晃着,于是,投射在纸上的光影也在晃动。渐渐地,他似乎能看到图纸上画着的翅膀也跟着一起晃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最后,那架纸上的飞行机器冲出了图纸,飞了起来,撞开窗户,向北京的夜空飞去。

  一阵寒风吹来,烛火灭了,变成一缕烟雾。

  意大利人回过头来,烦躁地说:“糟糕,窗户怎么开了?这里的冬天可真是冷啊。”于是,他轻轻地关上了窗户。

  六、一门大炮

  这门大炮诞生在澳门,经过一次看来并不偶然的事件,被它的主人运往了中国的北方。把大炮从澳门运到北方可不是容易事,首先要用牛车从铸造作坊里运到港口,然后,由几十个苦力,用吊车把大炮吊到一艘巨大的葡萄牙帆船上。然后,船长一声令下,载着几百门大炮扬帆启航。

  接下来是漫长的航行,中国海上远不是人们传说的那样风平浪静,一路颠簸,这门大炮却始终安静地匍匐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

  不知过了多久,帆船绕过了山东半岛,进入了渤海海峡,最终停靠在了天津。然后,帆船沿着海河而上,到吃水浅的地方,大炮们被从船上卸了下来,分装到一艘艘小船上,抵达了通州。接着,再由牛车送到了北京城外的一处空地。在这里,有一位叫徐光启的尚书正在等待着大炮们。

  大炮们被一字排开,对准远方,葡萄牙的炮手熟练地操作着大炮,开火并精确地摧毁了远方的目标。

  然后,尚书点了点头,事实上,这批大炮全都是由他策划一手引进的。他来到了大炮面前,葡萄牙炮手不知道这个穿着高级官服的中国人其实也是一位基督徒。他已经老了,满头的白发,但是眼睛却十分有神,步子也还健朗,他仔细地观察着一门大炮的外观,向葡萄牙人询问大炮制造的过程。他用手抚摸着大炮的巨大炮管,嘴里喃喃自语了许久,谁都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除了被他抚摸过的大炮。

  几十天以后,这门大炮离开了北京,经过向东的大道,抵达了一座长城脚下的关口,在走过这道被称为山海关的关口以后,大炮进入了一个军事禁区,那里布满了军队,一个又一个堡垒,沿着东南的大海与西北的山脉,在海与山的中间是一片狭长的土地。据说这条通道一直通向一块辽阔的平原,那里有无边无际的森林,有漫长的寒冬,有人参、鹿茸,还有一群梦想征服整个中华帝国的强悍的战士。

  在最东面的一个坚固的堡垒上,这门大炮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位置。在两个垛口之间,这门大炮把黑洞洞的炮口伸向了东北方向的莽莽原野。然后,这门大炮沉默了很长时间,没有人来管他,只有几个值更的士兵,在深夜打着灯笼从它身边走过的时候,靠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个瞌睡。

  然而,对于一门大炮来说,沉默只是暂时的。终于有一天,大炮发现在远方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军队,那些军队骑着高大的马,举着各种颜色的旗帜,粗略地数一数,一共是八种颜色。那些骑在马上的武士全身披挂着铁甲,戴着不同于明朝或者是欧洲军队的头盔,背后则插着五颜六色的靠旗。当他们靠近大炮所在的堡垒的时候,整个大地都在颤抖着,似乎全都被马蹄声、刀剑碰撞声、人和马的喘息声所笼罩着。看着那支军队越来越近,同为军人,但大炮身边的那些人却似乎在浑身颤抖着,他们好像连手中的滑膛枪都握不住了,居然连火药袋都打翻在了地上。

  忽然,有人把一枚沉重的炮弹塞进了大炮的身体,然后点燃了大炮身上的引线。火线低声地尖叫着,最后,变成了一声巨大的轰鸣,一颗炮弹冲出了颤抖着的炮管,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那些向前冲锋的骑兵队中。

  又是一声巨响,瞬间火光冲天,接着是满天飞舞的断手和断脚,血肉四溅,如同一场红色的雨。大炮身边的士兵们这才明白,原来满洲人厚厚的铁甲里藏着的同样也是血肉。然而,硝烟还没散去,满洲的骑兵却还在继续冲锋;于是,第二炮又打响了,对面冲锋的巨浪像是被一快礁石阻拦住了一样,终于四散了开来;接着,第三炮、第四炮,总共发射了十几发炮弹,整个炮管都被烧得通红通红了。

  当战场上终于寂静下来的时候,原野上残留着许多残缺的肢体,鲜血凝固在大地上,渗入了草根,滋润了来年的青草。只有几匹失去主人的战马,还在夕阳中悲鸣着。

  一月后,圣旨传到了这座小小的堡垒,这门大炮被封为“红夷大将军”,官拜三品,比这里指挥官的级别还要高。后来,人们才知道,这门大炮刚运到北京的时候,曾被徐光启大人亲手抚摸过。

  那一年,士兵们似乎能从大炮上看到一个手印。

  七、满洲间谍阿斯兰向皇太极的报告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奴才名叫阿斯兰,正蓝旗人,祖上曾经跟随爱新觉罗家族与朝鲜人打过仗。去年,大清的军队在辽西吃了败仗,被一门明朝的大炮打死打伤了许多八旗将士,以后的几仗,大炮都让八旗军吃了大亏。因为奴才精通汉人的语言和风俗,于是奉了皇上的命令去明朝刺探军情,以了解明朝大炮的虚实。

  奴才化装成汉人,忍痛散了辫子,留起了额前的头发,改换成汉人的服装,改名为张德胜,自称是明朝抚顺的汉人,因不愿剃发降清,逃难来到明军守卫的锦州。奴才很容易就混进了明朝的军队,成为了一名守城的小卒。没过了多久,奴才就知道了原来这城上的大炮是明朝从一个叫红夷的国家那里买来的,所以,这些大炮也叫红夷大炮。在锦州城外的一个堡垒上,有一门大炮,就是在去年的大战中打死了咱们贝勒爷的那一门炮。这门炮已经被明朝封为了大将军,据说这门炮之所以能打得准,是因为被明朝的一位大学士亲手摸过而沾上了灵气的原因。

  后来,奴才几经打听,才得知了这位明朝大学士叫徐光启,是明朝松江府上海县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及第,那些从红夷人手里买下来的大炮全是经徐光启一手操办的。于是,奴才决心去北京打探关于徐光启的情况。奴才先用重金打通关节,收买了一个明朝军官,他将我的名字上报到北京,说我一个人杀死了几百个清兵,把我送到了北京领赏。奴才终于越过山海关,正大光明地进入了关内,来到了北京城。领完赏以后,奴才又继续用钱财疏通关节,结果留在了北京。奴才想办法打听了徐光启的情况,最后进入了他的府第,成为了徐光启的贴身卫士。从此,奴才就一直守在他的身边。

  奴才所见到的徐光启,其实已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但是他的精神却非常好,特别健朗,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为人很和善,对奴才也很不错,经常对奴才嘘寒问暖。他是一个极有学识的人,对天下的形势了如指掌。而且,他与一般的汉人不一样,他在胸前挂着一个十字形状的项链,而且每隔七天就到一个小房间里烧香拜佛。

  后来,他对奴才说,他拜的不是佛,而是一个叫耶稣的西夷人。他说那个人是天主的儿子,出生在1600多年前的一个遥远的地方,最后被钉死在十字形的大木架上,死后三天又复活升天,从此以后,人们就永远纪念这个人,也永远崇敬天上的主。

  总之,他说了许多深奥的话,奴才大多不太明白,最后,他还问奴才愿不愿意也像他一样成为相信天主和耶稣的人。奴才心想,既然要打探情报,就要赢得徐光启的信任,于是,奴才当即就表示愿意入教。于是,几天后,他给奴才施行了一个简单的入教仪式,这个仪式很奇怪,奴才知道,要成为和尚首先得剃头,而要成为徐光启所说的天主教徒,则并非剃头,而是洗头,他把一小盆水浇到了奴才的头顶,他称之为洗礼,表示奴才已经成为天主的信徒了,还给我起了一个夷人的名字,叫彼得。当然,那只是奴才为了得到徐光启的信任而被迫所为的,在奴才的心中,只有一个天主,这就是大清的皇上您。

  奴才发觉徐光启不同于一般的明朝官员,他不仅精通文章,而且还善于格致之术,有时整日在房中面对一堆图纸,纸上画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其中就有奴才所认得的大炮的图形,他说他正在改进红夷人的大炮,使之发挥更大的功效。还有其他各种东西,据说都有着种种奇怪的功能。

  过了半年多,有一天他带着奴才来到府中的后院,那后院除了他之外,从来没有人进去过,看来,他是十分相信奴才了。那片后院占地极大,在院子的一角,停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那个东西很大,却生着一对又长又薄的翅膀,看上去每一个翅膀至少有三四丈长,近看才发觉那是竹子做成骨架,再用牢固的羊皮绷紧覆盖在竹子间,就真的像是鸟的翅膀一样了。在两只翅膀的中间,是一个小船似的东西,里面藏着许多轮子和皮带,小船里有一个座位,刚好容纳一个人坐在里面。他在这个大鸟一样的东西里安装着一些小小的部件,就叫着奴才一起帮他干,那些小小的部件,看上去像轮子,轮子的边上却有许多小牙齿,像锯子一样,他管这个叫齿轮。在那像船一样的东西里,有这样的齿轮许多个,一个挨着一个地咬合着,转动其中一个最小的,其他的就都转了起来,直到最后一个最大的连接着一根皮带。那些齿轮和皮带,还有其他一些小玩意儿都十分精密,按照严格的顺序排列,徐光启十分小心地摆弄着,叫奴才也当心着点。奴才和他干了许久,那些东西实在太复杂了,奴才实在难以胜任,直到日落之时,还是没有完成,于是我们离开了院子。

  晚上,奴才小心地问他那个大鸟到底是派什么用的。他告诉我那个大鸟是用来飞行的。对,千真万确,皇上,那大鸟是一架用来飞行的机器,看到那对巨大的翅膀以后,就会明白的了。他还对奴才说,如果这台机器能够造好,就能够带着人从天上越过山海关和辽西走廊,直接飞到辽东,飞到盛京,在咱们大清的皇宫顶上放火,甚至开炮,其效力胜过千军万马。奴才当即大吃一惊,心想这东西若是真的飞到盛京的头顶,咱们大清可就真的要遭殃了。于是,当天晚上,奴才偷偷摸摸地爬到了后院里,摸到那个飞行机器旁边,点了一把火,把那东西给烧了。大火熊熊,很快,那竹制的机器就化为灰烬了。当时,奴才的心里还真有点惋惜,那东西若是真的制造出来,就能让人在天上飞,那是神话里才有的事情啊,不过,为了大清的基业,奴才还是一狠心烧了它。奴才知道这事一定会被徐光启查出来,于是当晚就逃出了北京城,一路上翻山越岭逃回了大清的地界,回到了盛京,回到了皇上您的面前。

  啊,什么?皇上,奴才可不是那种人,您要相信奴才啊,奴才也知道这种事人们一般不太会相信,可这全是奴才亲眼所见啊,若不是奴才放了一把火,盛京过几天恐怕就要遭到灾祸了。哎哟,奴才该掌嘴,瞧这口没遮拦的,可是奴才确是一片忠心,天地良心,没有半句假话,奴才绝对不是那种出去以后随便编一个谎话,自称自己立了大功回来讨赏的那种人啊。

  皇上,您怎么还不信奴才的话啊,那会飞行的机器确实存在啊,不是奴才瞎编的,哎,奴才不敢顶撞皇上啊。皇上饶命,饶命啊,奴才该死,刚才奴才全是在胡说八道,什么飞行机器全是没有的,全是假的,皇上说一句顶奴才一万句。

  皇上,您怎么还是要杀奴才啊,奴才可救了大清啊。

  皇太极,你他妈的王八蛋,你别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你连这世上有会飞的机器都不知道,你有眼无珠,错杀了我这忠臣。

  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八、晚年

  北京的日头似乎是会说话的,总是带着些淡淡的忧伤,懒洋洋地铺洒在地上,投射着几根窈窕柳丝的影子。徐光启生命中最后一年就是整日在这空旷的院落中度过的,除了每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坐着轿子从府第出发进东华门上早朝,与不苟言笑的年轻的皇帝说几句例行公事的话而已,其余的时间就一直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做,静静地看着日头的消长。

  在这空旷的院子里,有一个角落黑黑的,有烧焦的痕迹,在地上,还有一些烧不化的金属,呈现着圆形,大部分都有些扭曲了,只有一个最小的,还保持着原来的形状,完好如初的齿口。他就时常数着这些齿,从一数到二十,再从二十数到一。那有着漂亮的光泽和形状的金属,是他亲自指导一个有名的铜匠打制出来的,是那样完美,就像天上飞鸟的心脏。有时候夕阳会照射着这个小齿轮发出金色的反光,反光投射在他的脸上,那些额头的皱纹,被照得很明显,他知道,自己已不再是年轻人了,死亡离他已不远了。

  想起了死亡,他却有些坦然了,他默默看着夕阳,那轮夕阳就像手里的小齿轮一样金光灿灿,也像自己的生命一样,越到结束的时候,越是光华夺目,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那是人们通常对他的称呼。可是,这美丽的夕阳,已经离落山不远了,黑夜就快来临了。于是,他趁着太阳还没落山,想起了在成为“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之前的岁月,那个42岁才进士及第的穷举人,那个在遥远的广东常常被学生们嘲弄的教师,那个在丹凤楼上差点送了命的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此刻,他听到他自己的声音,我是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永远都是。阿门。

  夕阳终于消失了,夜幕降临,北京的夜晚无处不透着一股凉意。夜晚是属于死神的,他一直相信这一点,很自然的,他又想到了死亡。其实,他已经很熟悉死亡这个词了,他看过许多人的死,也给许多人送过葬。比如,他的老朋友,意大利人利玛窦。

  那是耶稣诞生后第1610年5月,这个意大利人死在了异国他乡——北京。他再也没能回到地中海,回到他的家乡。而那个时候,他忠实的朋友保禄正在家乡上海的农村里结庐而居,是在为保禄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上海的小商人服丧守墓,保禄的父亲曾在死前不久接受过洗礼,洗名利奥。

  保禄从上海赶到了北京,那时京沪之间的交通还不太方便,他是从大运河坐船来的。所以,当他抵达北京的时候,意大利人的躯体已经永久性地进入了棺材,保禄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在那个时候,保禄曾想过,如果能够从上海飞到北京,也许就能见上最后一面了。“如果从上海飞到北京”,在为意大利人操办后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却时常浮现出这句话。

  直到意大利人死后的第二年,也就是耶稣诞生后第1611年11月1日诸圣节,几乎北京所有的天主教徒都集中到了北京第一座天主教墓地栅栏墓地的公共教堂内。教堂里烛光闪烁,香烟缭绕,在风琴的伴奏声中,信徒们举行完弥撒后,把意大利人的棺柩抬进教堂,高声朗读《死者祭文》,举行丧礼弥撒并致悼词。随后,教徒们抬起棺木,缓缓走向墓地,送行的人们边走边哭,沉浸在哀伤之中。教徒们已在花园北端修建了一座圆拱顶、六角形的小祭亭,供奉着基督像和十字架,称为丧礼教堂。教堂东西两侧各有一道半圆形墙,圈出了墓地的位置。花园中心原有四棵柏树呈四方形排列,一座砖砌墓穴正好安置其中。

  棺木送达墓地,在丧礼教堂前,人们再一次为这个意大利人祈祷。保禄走在葬礼队伍最前头,他亲手拿起绳索把他的朋友放入最后的长眠之所。然后,教徒们在墓穴前行跪拜礼致敬,结束了葬礼仪式。从此,这个意大利人的身躯与中国的土地融为一体。

  这就是利玛窦的葬礼,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意大利人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吗?他轻轻地问自己,好像昨天还在和他说话,在说什么?也许是在说达?芬奇,和他图纸上的发明。

  夜已经深了,星空里一些东西闪过,他握着那枚小齿轮,缓缓地离开了院子。

  九、葬礼

  史书上说,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死于明崇祯六年十月初七的北京,也就是西历1633年11月8日。

  徐光启的灵柩是从北京运回上海的,也是坐着一艘官府的大船,从大运河的水路南下。大运河到了苏州以后,大船再转进吴淞江,也就是上海人所说的苏州河。那时苏州河的两岸净是水稻和棉花,一片滚滚的绿色,夹杂着宽阔而密集的水网。大船载着徐光启的棺材在苏州河上平缓地行驶,最后就进入了黄浦江,不久,大船就停在了十六浦的码头上。十几名杠夫抬着红木棺材走下了船,在高高的丹凤楼下,所有的杠夫都感到棺材忽然沉了许多,于是他们停顿了一小会儿,抬起头望了望丹凤楼上高高的飞檐。然后,棺材又轻了,他们抬着棺材进入了上海县城的东门。

  在棺材上面,覆盖着一条皇帝赐与的白缎,长长的白缎上用汉文和拉丁文对称地写着中国大学生徐保禄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全中国最有名的最大的学者和名士……

  棺材的后面,跟着一长串送葬人的队伍,全都穿着白色的衣服,其中有几十个欧洲人,他们大多是耶稣会的传教士,经历过南京教案之后都显得有些颓丧。他们排着井然有序的队形,也没有像通常的那样吹吹打打扔纸钱,只是一路的静默无语。送葬的队伍穿过了上海县城东西向的大街,几乎整个城厢的居民都聚集在大道两边目送着本地在大明朝最有名的士大夫的棺材通过。于是,这条大街上又聚集起了各种味道,来自南方的、北方的、大海的、内陆的,从男人的腋下、女人的发端、老人的喉咙里散发了出来。这些气味混杂着,在上海的空气中飘浮,飘到了棺材上,化为气味的分子,渗透进了曾被油漆和猪血刷了几十遍的棺材板。

  送葬的队伍缓缓地离开了城厢,出了西门以后,又进入了广阔的农田,他们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向西南方向而去。最后,他们停在两条河流的汇合部,那里有徐光启生前研究农业的田园和家族的墓地。在一片田野里,他们选了一块空地,很快就挖了一个简单的墓穴,在欧洲传教士的祈祷声中,棺材被慢慢地放了进去。人们又把土掩埋在棺材上,堆成一个小小的土丘,在墓碑上,刻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所有的教徒都在画着十字。

  阿门。

  然而,故事还没有完。

  十、小道消息

  事先声明,以下纯属小道消息。

  这个消息是爸爸告诉我的,他属于老三届的那个年龄,1966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红海洋挥一挥手的时候,他们都成为了红卫兵,闹起了革命。当时,全国各地都掀起了破四旧行动,所有与旧时代有关的东西全都成了封资修,要被一扫而空了。特别是出现了冲击文物古迹的浪潮,最有名的就要属山东曲阜孔庙里那块皇帝御赐的“万世师表”的匾额被大串联闹革命的红卫兵扔到了火堆里。

  上海也不例外,当然,要比其他地方稍微文雅一点,我爸爸他们组织了一个“保卫江青同志战斗队”。虽然,毛主席还是号召大家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可是十八九岁的年龄,浑身有着用不完的活力,成天想着闹革命。于是,许多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对准了文化古迹,就在那一年,许多名人墓地和遗址还有寺庙教堂遭到了破坏。比方静安寺的大木鱼就被砸烂了,玉佛寺门楼前的那块大匾也被红卫兵踩在了脚下。革命军前马前卒邹容的墓也被毁了,就连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黄道婆她老人家的坟也给大水冲了龙王庙被无产阶级的红小兵给刨了。

  我爸爸所属的那个战斗队要真正行动的时候,却发现上海有限的几处文物古迹全给破坏过了,没什么地方供他们发挥才华。最后,不知是谁说起在徐家汇附近有一个古墓,据说是明朝一个封建地主阶级的大官僚的坟墓。于是,我爸爸去查了查资料,发觉那个墓主的名字叫徐光启,家庭出身是小商人,也就是小资产阶级,反革命的帮凶。后来做官做到了中央,成为一个大官僚,是封建皇帝手下剥削劳动人民的大元凶。更可恨的是,这个家伙还曾和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急先锋传教士狼狈为奸,向中国人民灌输天主教的那一套精神鸦片的东西,企图麻醉中国人民,使中国人民成为帝国主义的精神奴隶。简直是里通外国罪大恶极的汉奸卖国贼。

  这种人的墓,就是应该挖!

  于是,我爸爸他们就准备好了各种工具,赶到了徐家汇,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那个墓。没有人管,一片萧条的样子,他们立刻来了热情,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明朝的墓很坚固,但是,最终他们还是挖开了墓,露出了那具红木棺材,馆材上有一条白色的缎子,保存很好,上面还模模糊糊地写着一些外国字,足见躺在棺材里的这个人已经彻底做了洋奴。这激起了革命小将们的义愤,原来对于死人骨头的恐惧和对于掘墓要遭报应的古训都抛诸脑后了。他们三下五除二,把棺材板给撬了开来,当他们一个个都捂着鼻子准备面对一具僵尸开一场破四旧的批斗会的时候。他们却惊奇地发现,那红木棺材里面,居然只是一堆石头。

  是的,我爸爸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见徐光启的棺材里放着的只是一堆石头,除此之外,只有一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官服,官服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图章和一串十字架项链。他们后来把整个棺材都劈了,棺材板拆了开来,也没有找到一丝半点的死人的痕迹。真不敢相信,原来徐光启并没有躺在他的棺材里,这个墓是一个空冢。

  后来他们开始怀疑这究竟是否是徐光启的墓,可是墓碑和棺材板上的那些文字,还有那个图章刻着的是确实“徐光启印”的字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忽然有人提到了会不会闹鬼,虽然我爸爸严厉地批评了那个人的迷信思想。但是最后他们每一个人都害怕了,于是,这些红小兵们匆匆地撤退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文革结束以后,直到1983年,这个坟墓才被修复,重新得到了保护。

  然而,徐光启究竟是否躺在他的坟墓里呢?

  我不知道爸爸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反正他是一口咬定亲眼所见,绝不会弄错的。

  如果爸爸说的是真的,那么哪里才是徐光启真正的归宿呢?

  当然,这只是个小道消息,信不信由你。

  十一、飞翔

  徐光启是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出发的,他还给自己挽了一个特殊的发髻,那是他年轻时曾在少年人中流行过的发式,那时候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他没能够留起来。而现在,头发有些稀少了,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挽了起来,他在一面有些模糊的铜镜里,对自己点了点头。他脱去了宽大的朝服与长袍,穿上一件干净利落的短衣,蹬着一双软软的布底鞋走出了房间。

  回廊与厢房间一片寂静,人们还都在熟睡之中,他尽量轻手轻脚地走着,天空中月亮还挂着,只是颜色变得很淡,近乎于一张白色的圆盘。冷冷的风中飘荡着一些薄雾,雾气带着浓浓的露水悬挂在走廊的栏杆上,就连空气也沾湿了他的头发。转过几个月门,他拿出钥匙打开了后院门上的锁。推开院门,一阵风吹开薄雾,一架生着两只巨大翅膀的机器正停在他的面前。

  他爬上了这架机器,在两只巨大翅膀中间的一个船形空间里坐了下来。然后,他摇动了一个把手,立刻,许多齿轮转动了起来,一些大的齿轮又带动了皮带,于是发出了轰鸣的声音。皮带的终端牢牢地绑在大翅膀上,皮带的运动带动了翅膀,两只大翅膀开始有节奏地上下扇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呼呼生风,整个院落里都充满了这种声音,许多落叶和灰尘都被翅膀扇出的风高高地卷起,把最后的那点薄雾也扇得烟消云散了。他能感到自己的全身在颤抖着,大地也在震动,直到一股来自翅膀的巨大的托力使飞行机器跃离了地面。

  他飞起来了。

  飞行器的翅膀越扇越快,一会儿,就已经离地几十尺高了,那个空旷的小院已经落在身下,整个大学士的府第也在飞行器的翅膀下。他的脚下是自己家的屋顶,而且那屋顶看起来越来越小,整个大宅门也都像变成了一具盆景一般。

  一阵风吹来,飞行器抬升到高空,整个北京都在他的眼前缓缓铺展开来,如同一张世俗工笔卷轴。内城里无数的四合院,中间还夹杂着许多大户人家的深宅大院,一切都如同画工笔下的宣纸上被毛笔点出来的线条似的。街道上一些早起的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车夫、轿夫、掏粪工们出来谋生计了,而更夫和巡夜的小卒却已经收工了,在空中看下去,却都是一些小黑点。城门也许已经开了,他还能看到拉着甘甜的泉水的牛车转动着车轮碾进了北京城,一些三大营的士兵开始扛起了鸟枪。于是,他拉动了一根铁弦,铁弦使翅膀伸展的角度产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飞行器随着翅膀的变化而改变了方向,扇着翅膀向紫禁城的方向而去。

  他看见了皇宫的角楼了,那些飞起的屋檐倒映在护城河里,透过城上的墙垛可以看见里面辉煌的琉璃瓦。飞到了东华门上,他看到了早朝的文武百官正鱼贯而入,那些人穿着整齐的官袍,一个个似乎都没睡醒的样子耷拉着脑袋往皇宫里走去。他们有些在窃窃私语,无外乎是猜测他们中的一位尊敬的同僚为何没有来上早朝,是睡过头了?还是被罢官了?还是年纪大了突然病故了?于是,有的人难过了,也有的人脸上难过心里却在高兴。似乎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尊敬的同僚正在头顶看着他们呢。他跟随着他的同僚们飞进了皇宫,穿过内金水桥,进入奉天门,就是三大殿广场。

  此刻,东方的太阳跃出了地平线,一轮红日喷出一些苍凉的光芒,照射在高高的三大殿的琉璃瓦上,反射出万丈光芒,让人目眩,眼前似乎已不再是人间,而是一片金色世界的天国。离飞行器下十多丈的地方,与他同一级的同僚们已经步入了奉天殿,其余更多的人则跪在殿外的御道两边。他似乎能听到奉天殿宝座里年轻的君王用愤怒的声音呵斥道——文渊阁大学士怎么没来?

  这时候,他在飞行器里大声地回答:“启禀皇上,老臣正在您的头顶。”

  他的回答,年轻的崇祯当然没有听到,但是,当朝臣们结束了早朝,走出奉天殿的时候,终于有人看到了天上的飞行器。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惊讶地仰望着天空,大臣们、太监们、宫女们,最后,是本朝年轻的皇帝。

  “瞧,那是什么?天哪,那是从天上飞出来的,而且飞在皇宫的头顶,国无二君,天无二日,目空一切,简直是大逆不道,晦气,晦气!”

  “这位大人,请不要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看到那翅膀了吗?那是一只大鸟,古书上所说的鲲化为鹏,就是这种鸟,鲲鹏之变,一飞万里,出现在紫禁城上,当是我朝从此中兴的吉祥之兆。恭喜皇上,贺喜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的人都跪在了年轻的皇帝面前恭贺这个好兆头。

  他在飞行器上看着下面那些人都莫名其妙地跪了下来,立刻没了兴致,真没意思,于是他掉转方向往南,永远地离开了紫禁城。

  他一直往南,飞出了北京城,飞在广阔的华北原野上,很快,他就找到了大运河,决定沿着运河飞。飞过通州、天津、沧州、德州、临清,然后他拐了个弯,离开运河去了一趟泰山。上泰山时是在云层中飞行的,什么都看不清,云雾让他的浑身都湿透了,钻出云雾的时候,已经在泰山顶上了。一些在泰山顶上的人看到了飞行器,以为是哪位神仙显灵,纷纷跪了下来,烧香磕头,他摇了摇头,看了最后一眼泰山的风光,然后又钻入了云层。

  他经过了曲阜的孔庙,在飞行器上遥祭了孔夫子,然后又回到了运河沿线。在微山湖上,已经是中午了,他草草地吃了一些准备好的水和干粮,然后继续飞行。进入了南直隶,也就是江苏的地界。过徐州、淮阴、扬州,很快就到了长江边上,飞行器过了长江,江面上一片迷蒙,江中有两座山,金山和焦山,他掠过金山寺上的有着古老传说的那座塔,又来到了辛弃疾赋过词的北固山上。离开镇江,接下去是常州、无锡、苏州,在虎丘上,他能清楚地看到深深的剑池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点金光。接着,他从苏州进入了吴淞江,这时,他放低了飞行高度,沿着宽阔的吴凇江面。他几乎是在超低空飞行,江水和两岸的稻田被飞行器的大翅膀扇动的气流卷起滚滚波浪,他似乎还能闻到稻花的香味和骑着水牛的牧童吹奏的笛声。

  对,就是这条路线,他对自己说,他似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在这个清晨,他的家人和朋友,发现他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他们会等待他回家,但是他们永远都等不到他回家了。家人们不敢公布大学士失踪的消息,只能被迫在几个月后,对外宣称大学士已经突然病故。他们会用船载着他的棺材从北京运到上海,走大运河的水路,进入吴淞江。只不过,那时候他的棺材里装着的,应该只是一堆石头和衣服而已。想到这些,他就在飞行器上轻轻地笑了起来。

  当一个下午就快过去的时候,终于进入黄浦江了。飞行器的翅膀掠过江面,一阵浪花翻起,船上的水手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架巨大的机器从他们的面前经过。飞到了码头,他能看到上海城墙和城门,还有,高高的丹凤楼。他拉了一下铁弦,翅膀扇动的角度和频率立刻改变,飞行器迅速地上升。从城垛到一层楼,再到二层、三层,也就是当年那15岁少年撑着油纸伞准备纵身一跃的地方。最后,他飞到了丹凤楼的屋檐顶上。

  此刻,已经是黄昏了,江面被涂上了一层金色的涂料,江上的船帆和江岸的芦苇随风摇晃着。对面浦东的田野,一望无际,覆盖着一片金色的阳光。于是,他又想起了少年时代最大的遗憾——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但现在,他看到了,就在这里,丹凤楼顶之上几十丈的空中,同时看到了大海与落日。

  是的,在飞行器的右面是灿烂的夕阳,而左面是茫茫的大海。夕阳和大海都在极远的地方,夕阳喘着气在最后挣扎着,放射出回光返照的光芒。而浦东原野另一头的大海,正在滩涂上涨潮,汹涌地扑上海岸线和大堤。

  这是他70多年的生命中,所看到的最美丽的大海和夕阳。而脚下,那上海最高的建筑物和县城内密集的房屋却都显得那么渺小。他继续提升飞行高度,视线里的大海就越来越广阔。最后,乘着夕阳的余晖,他驾驶着飞行器向东飞去。

  他越过了黄浦江,整个浦东都在他脚下了,低洼处种植着水稻,而近海处种植着棉花,正是农家做饭的时候,下面满是炊烟飘起。飞行器掠过田野,终于,他看到了一块高出地面的小土岗,他知道那就是大堤,大堤之外,就是大海了。

  飞行器飞过了大堤,眼前是片灰色的大海,那是正在涨潮的大海,海浪汹涌,这里的海水很淡,因为长江口就在附近。江水与海水混杂在一起,有时清浊分明,有时则混为一色,呈现出一种大陆与海洋交错的感觉。

  现在,他明白自己已经离开大陆了。他的意大利老朋友对他说过,大陆之外,是更为广阔的大海,中国的这片大陆,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唯一文明。中国之外的世界很大,而大海则是世界上最宽阔的空间,进入了大海,基督的使者可以从遥远的欧洲来到中华,来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而他,也可以从中国出发,经过大海,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现在,他在天空中,意大利老朋友没有说过天空的意义,没有说过从天空可以到什么地方,也许最多只是说——从天空可以到天堂。现在,他想告诉已经进入天堂里的意大利老朋友,从天空中,不仅仅可以到天堂,而且,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现在,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了。

  他继续向大海飞去,离大陆,离长江口越来越远了,海水也越来越蓝,露出了海洋的本色。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海天一色,除了波浪,什么也没有,天色终于完全昏暗了下来,在一片黑暗中,太平洋西岸的东中国海上空,有一架中国人徐光启制造的飞行器,正载着这个七十岁的老人,飞向未知的远方。

  远方是何方?

  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依然困扰着我和我的朋友们。

  海天茫茫。

  尾声

  我小时候,住在闸北,靠近老闸桥的一片弄堂里。在过街楼上,有两间房子,房子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阁楼虽小,却有一个天窗,这种屋顶上的天窗,在过去的上海随处可见,上海人称之为“老虎窗”,据考证这个词汇出自于英文。

  那时我很小,老虎窗下有一张床,我就站在床上,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窗外的屋顶。屋顶上净是瓦片,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瓦片缝隙间长着的青草,有的人家还拿个放满了泥土的脸盆放在屋顶上养一些洋葱头。

  当时,有一户人家养着鸽子,那些鸽子常从我的头顶飞过,我就把头伸出老虎窗,看着领头的那只鸽子,浑身雪白,漂亮极了,振动着翅膀,引领着身后的鸽群。我时常想象着那只白色的鸽子,它在天空飞行时所见到的地面究竟是怎么样的景象。那是80年代的上海闸北,它会见到大片的弄堂,无数的瓦片,那些黑色的瓦片就像来自深海的鱼鳞一样覆盖着这个城市,使得这个城市有些海洋的味道。它还会见到一个个老虎窗,在屋顶盘踞的野猫,瓦楞上的青草,还有,一个把头探到屋顶上的小男孩,那就是我。

  后来,别人告诉我,我小时候居住着的这片地方的所有的弄堂和房屋,都是在1937年以后才造起来的。而在1937年以前,那里也是很大的一片居民区,在1937年的那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出动了轰炸机,向闸北的居民区进行了大轰炸,这就是有名的闸北大轰炸,这里附近的地区全部被夷为平地,死者不计其数,绝大多数都是平民,其中还有许多女人和孩子。还有南市,也就是16世纪的上海县城,曾经被日本海盗占领,后来又筑起了城墙打败了日本海盗的老城厢,也遭到了大轰炸,许多古老的建筑化为灰烬。浦东的沿海停泊着一艘航空母舰,从航母上起飞了许多飞机,对驻守宝山的中国军队狂轰滥炸,在我完成这篇小说的日子,也就是今天——九月七日,1937年的这一天,宝山的城墙被轰炸倒塌,姚子青战死。进入10月,最为惨烈、最为关键的大场争夺战是在蒋介石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在日本飞机的轰炸下,于26日失守,师长朱耀华自杀。

  在上海的战事爆发后的第二天,中国的空军轰炸了黄浦江中的日本第三舰队旗舰“出云号”,但是没有命中。战争的第五天,中国空军在杨树浦上空击落日机一架,一架中国战机受伤,飞行员跳伞后被日军包围,用手枪击毙了九名日军,最后战死。据我知道的资料,这是中国空军在上海仅有的两次战斗。

  现在,清场的人来赶我走了,我匆匆地走出了足球场,人们早已散走了,球场外的空地很安静。一阵风掠过我的头发,忽然间,我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想去看海。

  于是,我搭上一辆末班车,在经过了一个小时的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海边,上海的海边其实并不美,所谓的海滩不过是泥浆般的滩涂,在海水退潮的时候是看不到海的。而此刻,荒凉的海边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海浪声也轻得微乎其微,只有月亮高高地挂着。

  我就这样静静地站着,睁大着眼睛,我知道,或者说我希望今天晚上所要发生的事情。直到,我看到一架有着两只巨大翅膀的原始的飞行机器从我的头顶掠过。

  祝你一路平安。

  写于2001/9/8

  小白马

  一

  海边有一片巨大的滩涂,涨潮时一片汪洋,退潮时成为一块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大陆。在巨大的海堤上,风从遥远的大海里吹来,带着股咸味和刚刚被捕上船的梭子蟹的腥味。这味道悄无声息地爬进了男孩的鼻孔,但他早就习以为常了。他总是一个人在海堤上徘徊,等待着大海的涨潮,这里依然是荒凉的,大堤上空无一人。

  涨潮的时候还早着呢,天空上飘着一朵白得让人心疼的云,男孩看着云,就好像看着自己,于是他也有了些心疼。几只海鸟停留在滩涂上,优雅地走了几步,留下了许多三叉戟一般的脚印,它们用脚爪和尖嘴在泥土中仔细地搜寻着贝类或是小螃蟹,直到海潮将近,它们才扑扇着翅膀飞向云朵的深处。

  海水慢慢地上来了,虽然现在还看不到,但明明白白在地平线的尽头,那些灰色的泡沫像一大群顽皮的小孩连滚带爬地冲上了大滩涂。天空的颜色渐渐地变了,也像海一样成了灰色,那些云在天上做着鬼脸,越来越多。男孩喜欢这样的时刻,他光着脚丫坐在石头大堤上,眼睛直盯着遥远的地平线,从天与地模糊的灰色交界线里寻找一丝海的踪迹。终于海来了,天与海,海与地,地与天,组成了三个奇妙的部分,几乎全是灰色的,只是深浅不一罢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故事里,这匹小白马出现了,没人知道它从哪儿来,男孩想,也许它是从海里出来的。它全身是纯白色的,皮毛闪着异样的光亮,脖子上的鬃毛在海风里颤动。小白马在滩涂上奔跑着,蹄下的泥土飞溅起来,四条腿和腹部都沾满了泥水,然后停下来转了一个圈就不动了。它抬着头看着身后汹涌澎湃的海潮和身前几百米外的大堤,还有大堤上的小男孩。

  马和男孩对视着,突然男孩霍地站了起来,瘦削的肩膀仿佛立刻就要被海风吹倒了。他从没见过马,尤其是在这荒凉的海滨滩涂上。男孩突然意识到,小白马现在所处的位置,几分钟后就要被涨潮的海水吞没了。于是,他爬下大堤,向小白马奔去。男孩的双脚陷在潮湿的泥土里,他用力地拔出脚,再一次踏下,先是一声清脆的“叭”,然后又是一阵泥巴的堆积声。泥水直溅到男孩的脸上,那股又咸又凉的感觉从脚底板升到了头顶。

  男孩终于跑到了小白马的跟前,马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里闪着一种奇特的物质。男孩伸出了手,那双瘦瘦的手轻轻地抚摸在马的头顶,小白马的个头很小,比男孩高不了多少,与他同样的消瘦。 男孩似乎能感到马的毛皮下那突出的骨头,他把头靠着马的脖子,它身上很热,白色的皮毛像一片柔软的草皮,男孩可以听到马的血管里流动着的温热的血。

  渐渐地,海水漫上来了,已经淹没了马蹄和男孩的脚掌,那些灰色的泡沫如一只只小螃蟹遍布了男孩的小腿。小白马却依然无动于衷地站着,男孩把嘴贴在小白马的耳朵上轻轻地说:“你不走,我也不走。”

  小白马把头扭过来,大眼睛眨了眨,男孩从马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小白马四条腿弯曲了下来,身体几乎伏在了海水上。男孩立刻明白了它的意思,于是就伸腿跨到了马背上,小白马的身体在他的胯下微微地颤抖着,然后它把四条腿艰难地直了起来,向大堤的方向飞奔而去。

  在泥泞与海水中奔跑的小白马用尽了全力,男孩紧紧地抓着马鬃,把自己的身体贴着马脖子。他能感到马全身剧烈的摇晃和它颈动脉的猛烈跳动。小白马终于摆脱了泥水,鼻孔大大地张开,撒开了四蹄,海水像喷泉一样高高地溅起,他和它全身都湿透了,他们是在和海水赛跑。终于,小白马战胜了海水,它带着男孩跑上了丁字坝的斜坡,来到了大堤上。

  海水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灰色的泡沫变成了美丽的浪花拍打着堤坝边的泥沙。海与天变成了一色,像一幅巨大的水粉画悬挂在男孩眼前。为什么海是灰色的?男孩在小白马的马背上问它。小白马用马蹄用力地敲打着堤坝的石头地面,男孩不知道这算不算回答。

  二

  海堤边有一间小屋,负责看堤的男人在昏暗的灯下喝着黄酒。门突然被推开了,这个故事里的男孩,也就是这个男人的儿子带着一身的泥回来了。男人告诉儿子,他明天要去市区办事,要儿子自己照顾自己几天,顺便帮忙看着大堤。然后男人看着儿子吃完了饭,便匆匆地睡下了。

  男孩却一直睡不着,他出了门,海边夏夜的月亮像是张少妇的银盆大脸,他又一次坐在大堤上,看着海,然后渐渐地睡着了。海风像妈妈的手一样,揉着男孩的身体,让他梦见了妈妈。

  他忽然感到妈妈就在身边,海水向两边分开,从大海的中心走出来,就像个美人鱼,还拖着尾巴,靠近了儿子。妈妈的鼻息吹在男孩的脸上,他轻轻叫了一声,然后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孔,温暖的气息冲向男孩的脸。男孩伸出手,抚摸着它,是小白马。

  “你怎么又回来了,快离开海边啊!”男孩对着它说。

  小白马张开了嘴,露出了牙齿,从齿龄看,它还小着呢。它的嘴唇在男孩的脸上停留了片刻,让男孩感到整个身体都热了起来。他站起来,把头伏在马背上,让眼泪流在它白色的皮毛中,渗入小白马的体内。

  “我的妈妈走了,是被涨潮的大海带走的,就在一年前的今天。”男孩对着小白马的耳朵说。

  小白马点了点头。

  男孩继续说:“你的妈妈呢?你的妈妈也走了吗?”

  月光下,小白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种咸涩的液体。小白马也会流眼泪吗?男孩问起了自己。

  此刻,男孩并不知道,就在离他几十米外的草丛中,躺着一个浑身肮脏的流浪汉。他的全身都被黑夜和蒿草隐藏起来,只有那双猎鹰般锐利的眼睛,正悄悄地盯着月色下闪闪发光的小白马。

  三

  男孩陪着父亲去海边公路上的长途汽车站,然后目送着父亲坐长途汽车去市区。

  从大堤到海边公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中间是一大片草地,那是几年前围海造田而诞生的土地,因为盐分太大,只能长草,和滩涂一样,也是几乎一眼望不到头。这时候从草地那边,走来了两个去海滩拾贝壳的少年,他们看到了草地里的小白马。一个满脸痘子的少年说:“看,这么大的一只羊。”

  “胡说,这明明是头牛,哪有那么大的羊。”另一个圆脸少年说。

  “不,它是羊,一只没有角的母羊。”他用手摸了摸小白马的毛皮,小白马很不情愿地甩了甩头。

  “你这个白痴,把牛当成是羊,我打赌一定能从它身上挤出牛奶来。”

  “打赌就打赌,赌十块钱,有种现在你去挤牛奶。”

  圆脸少年趴到了马肚子底下,大着胆子用手去摸索马奶子,但什么都没摸到,他急了,用手乱抓。结果小白马两只前蹄高高地抬起,向下踩去,少年吓坏了,他在地上打了个滚退到了几米开外。

  “哈!你输了,我说得没错吧,这是一只羊,给我十块钱。”

  圆脸少年极不情愿地掏出了十元给满脸痘子的少年。

  “这只羊这么大,我们把它卖了一定赚很多钱,走,我们带它走。”

  两个少年一起拽小白马的头和鬃毛,但它把脖子猛地一甩,一个少年的胸膛就仿佛是被重重地一击。他立刻恼怒了,大声地叫起来:“你他妈的大羊敢打我。”

  然后他一脚踢到了小白马的肚子上,它立刻高声地嘶鸣了起来,那声音非常响,把两个少年吓得大惊失色,圆脸少年叫道:“这哪里是羊,明明是老虎。”

  接着他大胆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向小白马。小白马只能转身向公路的方向跑去,四蹄在青草堆中踩出深深的印子,后面两个少年追了好一会儿,直到小白马跑到了公路上,他们才停了下来。

  “妈的,十块钱还给我,这东西根本既不是牛也不是羊,而是老虎。”

  “你别耍赖。”话音未落,一个少年就出拳打在了另一人的脸上。

  随即,两个人在草地上扭打了起来,直到我们的男孩来到他们身边,轻声地问道:“我的小白马呢?”

  两个少年立刻停止了扭打,以奇怪的目光看着男孩,满脸痘子的少年抹了抹鼻血说:“什么?你说那东西不是羊,而是马?”

  四

  小白马在公路上奔跑着,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迎面赶来,吓得摔倒在地上。还有几辆汽车都停了下来,驾驶员走出来惊讶地看着它。

  “看,那是什么?”一辆去市区的长途汽车驶过小白马的身边,车窗边的一个小女孩问她的爷爷,爷爷揉了揉眼睛,然后对小女孩说:“丫头啊,那是头驴子,解放前我们家还养过驴呢。”

  小白马在公路上打了一个弯,跑进了一个镇子。镇子上的马路很脏,房子倒是盖得很漂亮,马路两边全是饭店、发廊和歌舞厅。小白马似乎从没见过那么多人,一下子变得有些手足无措,它被惊奇的人们围了起来。人们从小镇的四面八方赶来看热闹。

  “这是马!”人们认出了它。

  “喂,兄弟,它一定是从野生动物园里跑出来的,那儿离这不远,什么样的活物都有。也许它是从美国来的。”

  “什么,美国!对,西部片里的美国牛仔骑的就是它。”

  “那么说,这就是洋货了,洋货比国货贵。”

  “那当然,你说它能卖多少钱?”

  “我说它能卖一辆自行车的价钱。”

  “靠,我晕!你当是卖猪啊?我看至少是助动车的价钱。”

  “呸呸呸,我看它最起码能卖到本田摩托车的钱。”

  “喂,这畜牲又不是你们的,干脆见者有份,大家一块儿把它卖了分钱。”

  “这儿有几百个人,一人一份还不够我买包红塔山。”

  “喂,骚货来了。”

  几个发廊女从人群中硬是挤了进来,她们都一齐叫了起来:“好漂亮的小马!”

  “它那么瘦,一定减过肥了,它比你强。”

  “来,我把头伸到它肚子下面,看看它是先生还是小姐。”

  “你真不要脸。”

  “哎呦,还是个小伙子呢,我一看就知道它一定是个处男。”

  “它还没发育吧,你可别占人家小伙子的便宜。”

  “来来来,让一让,派出所的人来了。”

  “这畜牲是谁家的?怎么不看好,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破坏秩序。全都给我散开,你们聚在一起准没有好事,全散开。”

  小白马看到周围的人少了,立刻撒开蹄子向前奔去。

  五

  “请问有没有见过一匹马?”男孩对着一个瓜田里的老头问。

  “马?见过,五十多年前,日本兵在这儿跟新四军的游击队打仗,出动了几百名骑兵,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

  “不是,老爷爷,我是说今天。”

  “没错啊,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真的,不骗你,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

  小男孩失望地离开了老头。

  老头却还在自顾自地说:“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他还在不断地重复着,也许已经重复了五十多年。

  “小白马——”男孩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叫着小白马,他已经走了整整几个钟头了。男孩又累又饿,就在一望无际的瓜田里摘了几个西瓜吃,淡红色的瓜瓤,还没有熟透,男孩顾不上了,直往嘴里塞。忽然,起风了,从海那边过来的,夹杂着一股太平洋中央的气味,他明白这不是一般的海风。男孩看了看天空,密布的乌云从东南方向过来,然后他见到远方的公路上从市区方向开来了一辆黑色轿车和面包车。

  小白马,男孩不安地站了起来。

  六

  “喂,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一匹马。天哪,这地方怎么会有一匹马?”

  “老板,我们马戏团里有熊有狗有猴子,就是没有马,我看,我们也把它给……”

  “哈!就你小子鬼主意多。快,把套熊的绳子拿来。当心,它来了,好,给我套。妈的,你怎么这么笨,快,别让它跑了,你们把它给四面包围了。好,这回看你这匹畜牲往哪儿逃。再给我套啊,你他妈的手脚怎么这么慢,当心我炒你鱿鱼。”

  “哎呦!疼死我了。老板,这畜牲踢我。”

  “他妈的,你小子太没用了,踢死活该。你们别愣在旁边看热闹,给我一齐上啊,这畜牲吃草的,不会咬人。”

  “喂喂喂!你干什么?不能用刀子,我要活的,不要死的。”

  “逮住喽!好!你小子真他妈有本事,今晚上我请客,花中花夜总会。来,把给猪吃的泔水钵头搬来,我的马,快吃,吃了就有力气表演了。”

  “老板,它不吃。”

  “妈的,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大饭店里送来的泔水啊,那里的客人吃东西从来吃不干净,这里面可全是山珍海味啊。我们想吃都吃不到呢。这畜牲真是不识抬举。一定要教训教训它,老五,你是内蒙古人,一定会骑马,这畜牲就交给你了。”

  “老板,我在老家是种地的,连驴都没骑过,我只会驯狗熊,骑马不行。”

  “放屁!你不骑立刻就给我滚蛋,一个月500 元的工资人家抢着做呢,你就当做是驯狗熊,把你的鞭子拿出来啊,给我抽,这畜牲别看它长得小,可野着呢。”

  “哎!帮我数数,一鞭,两鞭,三鞭,四鞭……”

  “你他妈的怎么停了,给我继续抽啊。”

  “老板,这不是狗熊,狗熊皮厚,这小马那么瘦,我怕它挨不住。”

  “滚!你给我滚出我的马戏团。我看是它挨不住,还是你挨不住。”

  “别,老板,我给你跪下来了,别赶我走,我要是一走,非饿死不可。我抽,我往死里抽它。五鞭、六鞭、七鞭……数到哪儿了?”

  “忘了,从头再数。”

  “老板,已经抽了它五六十鞭了。身上全是血,您看,都倒在地上了,我看它不行了。”

  “妈的,你怎么下手这么狠啊。”

  “老板,这可是你让我干的。”

  “他妈的你还敢给我顶嘴。去你妈的——啪!”

  “哎呦,你怎么打我耳光啊。”

  “打的就是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马还能给我赚钱呢,你呢,在我眼里,你连狗熊连猴子都不如。走吧,走吧,这匹畜牲看来也没有用了,他妈的算我倒霉,白忙活了,让它躺这儿自生自灭吧。妈的,下雨了,快给我开车。”

  七

  在另一段海堤上,一队女民兵披着雨衣正在巡逻。

  “队长,你的对象真不要你了。”

  “他嫌我脸黑。”

  “真没良心,我们每天守在海边,脸不晒黑才怪呢。”

  “好了,别瞎说了,今天晚上有台风要来,当心点。”

  “队长,你看,那边是什么东西。”

  “提高警惕,我们去看看。”

  “怎么是匹马,浑身是伤,全是血,是鞭子抽的,一定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真可怜。快,把我们的药箱拿来,好的,给它敷上点药,用绷带给它伤口绑上。当心,它疼着呢。好,轻点,它在发抖,马戏团的人也太狠了。”

  “对,男人全不是好东西。”

  “它眼睛睁开来了,它在流眼泪,就像人一样,看得我也要流眼泪了。快,水壶,给它喝点水。”

  “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要不是受伤,它该多漂亮啊。”

  “怎么,想你的白马王子了?”

  “别乱说话,注意影响。看,它可真能忍啊,好了,它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它又能走了。”

  八

  在男孩的父亲看守的海堤上,来了一群人,他们是坐着汽车从市区来的,一个大胖子站在当中,后面有个年轻人给他撑着伞。胖子的脸此刻不怒自威,他整理了一下自己一尘不染的衬衫,然后高声地对四周满身泥水的人们说:“你们瞧瞧,在这种关键的时刻,这么关键的大堤上,居然连个人影都没有,你们的工作是怎么做的,怎么向上级交代啊?简直就是饭桶!把这个看守大堤的人的名字记下来,扣他一个月的工资,留职查看,以儆效尤。”

  “领导,那我们再到前面一段大堤去看看?”

  说话的年轻人突然看到另一个领导向他使劲地挤了挤眼睛,一副非常滑稽的样子,年轻人还是没明白,于是那人急了,忙说:“面那段大堤就不必了吧,那么大的风雨,领导也辛苦了,先去饭店里吃顿便饭。至于前面,有一队女民兵守着,绝对没有问题的,要不,我们用望远镜看看,也一样嘛。”

  说着,他把一架有着长长的镜头的高倍望远镜安在了胖子的跟前,胖子顺势把眼睛贴了上去,对准了几千米开外的海堤。

  “那是什么?在那队女民兵边上,还有一个东西。我看是条大狼狗,白色的狼狗,非常罕见,比人还大。来,你来看看。”

  “天哪,前面大堤上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有着四条长长的腿,白色的皮毛,特别是长长的脖子,还有蹄子,看上去像马——不过……不过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一条大狼狗,领导到底是领导,眼力就是比我们一般人强。”

  “那当然,我年轻的时候还养过狼狗呢。现在我的家里,还养着一大一小两条日本秋田狗,全是白色的,漂亮极了。狗这东西,是人类的好伙伴啊,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狗对主人绝对忠诚,所以我宁肯相信一条狗,也未必相信一个人。你们用狼狗来看大堤,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我很欣赏,回去以后一定要向上级报告,要表扬你们,而且还要向各级推广这种办法。”

  “领导,我们该走了吧,酒席早就准备好了,别凉了。”

  “好吧,走。”

  当他们坐上汽车远去之后,一个流浪汉从草地里爬了出来,在小屋外的屋檐下,他哆哆嗦嗦地找了一个看不到的角落,蜷缩着身体,在凄风苦雨里躺了下来。

  九

  台风来了。

  海边的小屋就像是一艘小舢板,在海风中颠簸。那些从太平洋的心脏长途跋涉几万公里的风像一个喜怒无常的小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把人间的一切盆盆罐罐都要砸得稀烂。

  男孩把窗和门都关紧了,自己做了饭菜,吃完后就趴在紧闭的窗前看着大海。台风之夜没有月光,外面的大海一团漆黑,只有高高地溅到大堤上的白色浪头可以看到。雨点也不断敲打着窗玻璃,连同外面波涛汹涌的怒吼,让整个小屋震得发抖。

  小屋里的值班电话响了,是父亲从市区打来的:“儿子,你还好吗?爸爸过几天就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今天晚上要小心啊。”

  父亲的电话挂了以后,男孩就趴在窗台前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小白马,在草地里吃草,然后向汹涌的大海奔去。

  敲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男孩惊醒了。他打开了门,连同一阵风雨,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冲了进来,它看不清,一下子把男孩撞倒在地。男孩看见小白马,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它。他关了门,让小白马弯下腿躺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它伤口上的绷带。

  “是谁打了你?”

  男孩又哭了。

  台风刮了一整夜。

  十

  清晨。

  台风终于过去了。

  “小白马,你从哪儿来。是从海里来的吗?你的伤口好得很快,我给你把绷带解掉好不好?答应我,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乱跑。我的妈妈住在大海里,你也是从大海里来的,你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能没有你。”

  小白马对男孩点了点头。

  男孩拿了一把妈妈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木梳给小白马梳理鬃毛,它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反射出白云一般的光泽,就像妈妈的皮肤。男孩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对着它耳朵说:“我去买早饭,一会儿就回来,你千万别走开。 ”

  十一

  “兄弟,你是哪的人啊。”

  “安徽人。”

  “家乡又发大水了?到上海来讨生活是不是?”

  “对,我老家的地给水淹了,房子给大水冲倒了。到这边一直没找到事做,钱都花光了,饿了好几天,看来只能讨饭了。”

  “别丧气,眼前就有现成的饭菜。看到那匹马了吧,我已经饿着肚子观察好几天了,你有多少天没吃过新鲜肉了?”

  “半个月了吧。”

  “我过去在内蒙古流浪的时候,我们一大群人饿了许多天,一起逮了一匹走失了的马,然后我们把马宰掉吃了,那味道啊,别提多香了。”

  “我敢保证,马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

  “你胆子真大。”

  “瞧,这儿只有一个小男孩,他现在大概去买早饭了,至少要去半个钟头,我们动手吧,我已经准备好全部工具了。兄弟,帮个忙,咱俩一块儿上。”

  十二

  “小白马!”

  我们的男孩绝望了。他在整个海岸线上奔跑了整整一天,最后到了海堤的尽头——巨大的垃圾场。那里堆积着山一般高的垃圾,仿佛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丘陵。废旧的家用电器、报纸、纸板箱、建筑工地上拉来的废料,甚至还有报废的汽车。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拾荒者,在垃圾堆中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忽然男孩看到了一摊血迹,长长的,带着腥味,上面叮着许多苍蝇。他顺着血迹飞奔着,见到了一堆骨头,有几根长长的,然后是一圈大大的肋骨和一个马的头骨,最后是一整张的马皮,白色的皮毛,没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在马皮旁边,是一口大锅,锅里煮着马肉,飘出了香味。两个流浪汉正狼吞虎咽着半条煮熟了的马腿。

  夕阳把男孩的脸染成红色,他的睫毛发出金色的反光。大滴大滴的眼泪像雨水一样挤出了他的眼眶,砸在那一摊血迹上,于是,血化开来了,越来越淡,变成了美丽的橙色。

  男孩低下了头,捧着小白马的头骨离开了垃圾场。

  十三

  男孩独自一人在海边的小屋里,灯光黯淡,摇晃的灯把他瘦瘦的影子投在泛黄的墙上。他感到自己身体里正发生着一种奇妙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正从他骨头的深处钻出来,遍布他的全身。于是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墙上自己的影子,很奇怪——他的影子在变。男孩困惑地摇了摇头,然后抱着马的头骨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变白了,而且变得毛茸茸的,怀里的马头骨却不见了。他想要爬起来,却办不到,只能从床上滚下来。他站了起来,但不是用两条腿,而是四条长长的带有蹄子的腿。他要开门,但却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手了,只能用头把门撞开。

  男孩向草地里的咸水池奔去,他发现自己用四条腿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加快了许多,他奔到了水池跟前,平静的池水就像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男孩看到了自己——他已经变成了一匹马,一匹漂亮的小白马。

  这时候,男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变化是致命的。他只感到自己有些饿了,于是他低下了头,吃起了青草。他是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用牙齿细细地咀嚼着,他这才感到草是多么的美味。于是,他畅快地在草地里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他感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幸福。跑累了,男孩就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在水池里洗了一个澡。

  变成一匹马的男孩在水池里浸泡着,忽然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熟悉的男人——是父亲。

  男孩日思夜念的父亲终于回来了,他立刻从水池里爬出来,撒开四蹄向父亲飞奔而去。当他来到父亲的面前,想要说声问候的话时,喉咙里却只能发出马的嘶鸣声。

  父亲以惊讶万分的目光注视着男孩,他并没有意识到眼前的这匹马,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儿子。父亲从腰上解下了皮带,狠狠地抽在了男孩的背上。男孩立刻就痛苦地倒在了地上,父亲又不知从哪弄来一根绳子,绑着男孩的马脖子,牵着他到大堤上去。

  “儿子!儿子!”

  父亲大声地呼唤着儿子,却没有得到回应,只有身后的白马不断悲哀地嘶鸣着。男孩说不出话,他想告诉父亲,儿子就在这里,但父亲还在不断地寻找着儿子。最后父亲对自己说:“妈的,这小崽子又到哪儿玩去了,他晚上一定会回家的,至于这畜牲嘛,带到牲畜市场上卖了,好歹能赚一笔外快。”

  男孩死活都不肯跟父亲走,于是父亲又用皮带抽打着他,直到身上全是血,才被父亲带走了。

  十四

  牲畜市场上有各种人和畜牲,猪、狗、牛、羊、兔、鸡、鸭、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马。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交易着,男孩的四条腿有些发抖。父亲把他牵到一个贩子跟前,先让贩子看货。那家伙用手扳开男孩的嘴,看了看他的牙齿,又仔细地摸了摸皮毛,敲了敲他的腿和蹄子。

  “这畜牲太瘦小了。在我们老家,这种马最多只值这个数。”他对父亲伸出了五个手指。

  “你没有搞错吧,这匹马全身这么白,一定是纯种的,我当兵的时候也骑过马,你别唬我。”

  他们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终于成交了。父亲把男孩交给了贩子,男孩回头看着父亲,大眼睛里又落下了热热的眼泪。父亲拍了拍他的马头,叹了口气说:“你啊,还真有情有义,不过,做畜牲,就是这个命,认命吧你。”

  父亲走了,他又回去寻找儿子了,男孩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阵阵地嘶鸣。

  “永别了,爸爸。”

  贩子大声地说:“别他妈的哀嚎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来,跟我走。”

  他把男孩带到了一间马厩里。然后从一个火炉上,用铁钳钳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微微一笑说:“我要给你留个记号。”接着他把那块烧红的铁送到了男孩的马屁股上。男孩感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它竭尽全力地嘶鸣着,前后腿乱蹬,但是全身都给关紧了,动弹不得。

  男孩疼得晕了过去。

  十五

  “快来看啊!从蒙古运来的纯种马,多漂亮,看,你看它屁股上的标记,它的爷爷的爷爷是蒙古王爷骑过的,假不了,绝对的王室血统。”

  “喂,老板啊,你不是在给我捣糨糊吧?说得也太玄了,就这么瘦的一匹马。”

  “你不懂,这马耐力好着呢,再往上推,它的祖宗还是乾隆皇帝的坐骑呢。成吉思汗听说过吗?就是那个杀了几千万人,摆平了苏联的大亨,他当年胯下的马啊,全是单传。凡是好马,那都讲究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瞧,这匹马,就是成吉思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儿买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十六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德国黑背大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绕着男孩转了几圈,一双发出幽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男孩。忽然,它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然后就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男孩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得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拼命干啊。”主人饶有兴趣地看着,热情也越来越高了,就好像正身处于古罗马的大斗兽场。

  狼狗显然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像喷泉一样飞溅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十七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流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死灰色的大海,和天空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里,海水很快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淹到了他的脖子上,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浮在了水中,就像是在云间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只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就全部都是灰色的海水了。咸涩的海水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大滴大滴的眼泪和海水混在了一起。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在一片黑暗的海底,忽然闪过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初稿于2000/10

  修改于2003/11

  再改于2004/10

  遗骸

  又是一个秋天了,秋虫在茂密的青草中叫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这个时节开了,点缀在山谷中,一阵淡淡的花香慢慢地飘过青草尖被我闻到了。这很奇怪,虽然我早已经没有了嗅觉器官,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能闻到花香,初时觉得很淡,但渐渐地就感到了一种浓郁的芳香,就像家乡的小姑娘常常在马路上叫卖的白兰花。

  小时候,我家屋后有一个小天井,天井里曾经种满了无花果树和竹子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后来没有人管这个小天井了,在地上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我就常常在夏天或秋天,躺在野草丛里,身体完全被野草掩盖起来,静静地闻着花香,听着蟋蟀的叫声,看着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穿过无花果树的树叶和竹叶,稀稀疏疏地洒在我的脸上。据说无花果树是不吉利的,所以躺在树下的我总是被大人训斥。

  果然,我只活到了20岁。

  这片军事分界线以南的荒凉山谷里自然没有无花果树和竹林,有的只是野生的松树和栗子树,还有漫山遍野的野草,现在的我就像小时候一样,躺在几乎有半个人高的野草底下看着天空。天上的白云像瓦片一样堆积着,我必须承认这里的云彩特别美,也许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已经这样躺了将近五十年了。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70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20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起风了,我居然能感到这风里所隐藏的凉意,风从日本海上吹过来,翻过高高的太白山脉,落在这片山谷中,野草尖被风掠过,轻轻地摇摆着。于是青青的草茎也左右摇晃地抚摸着我的骨头,软软的,就像妈妈的手。

  真不知怎么搞的,我又想起了妈妈,她现在如果活着,应该90多岁了吧,我不知道我是算阵亡还是失踪,如果算是失踪,妈妈还能不能享受到烈属待遇。妈妈曾经激烈地反对我参军,认为我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但最后当我真的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地给我烧了一顿饭菜,送我上了火车。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眼泪在簌簌地流淌,那么多年了,我的记性居然越来越好,许多情景清晰得让我触手可得。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50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像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一把枯骨是不会感到寒冷的,所以冬天里我还是过得比较舒服,运气好的话还能晒到阳光,让我仿佛又有了做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爱这里的冬天,但有时,我也会回想起1950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我是从浮桥上跨过鸭绿江的,我们的部队没来得及发上冬衣,在薄薄的棉衣包裹中,我冻得发抖,两只耳朵全冻坏了,我诅咒着这个倒霉的冬天,诅咒着朝鲜北方盖马高原的风雪。

  说实话,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像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第一次看到美国人还是在冬天,我们匍匐在山上的雪地中,每人在薄薄的棉衣上覆着一层单布做的白色风雪衣,从远处看,还真以为全是雪堆呢。美国人坐在山下公路的汽车里,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车外巡逻的美国兵穿着厚厚的皮大衣一跳一跳的,这些家伙也被冻坏了。接着,我们的冲锋号响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向下冲去,在那座大山下,我们的白点子成千上万,就像雪崩了似的。美国兵为首的一辆车样子挺怪的,黑黑的没有车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叫装甲车,车上开着小孔,从小孔里喷出了一长串的火点子向我们打来。我看到冲在前面的人成排成排地倒下了,一声不吭地,胸口炸开一个大洞,然后从山坡上滚下去,身后流下一长串鲜血。然后,又有一颗颗炮弹打到了我们中间,我身边好几个人都被炸到天上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唯独我自己没事,脑子里反正全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什么都没有了,连枪都顾不上打了,只管向下冲去。最后这一仗我们赢了,俘虏了他们好几百人,但是我们也在战场上留下了几千具尸体,全都就地掩埋了。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

  许多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着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多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像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像过节似的。

  现在我忽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然后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们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跑到这荒凉的山谷里。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青草摩擦的声音,好像什么人倒在了地上,又是一阵奇怪的声音,女人开始发出了尖叫声。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杀人了,但慢慢地我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毕竟,我死的时候已经有20岁,懂一些事了。不一会儿,这声音又平息了下来,我听到了他们爬起来的声音,还有女人欢快地窃窃私语,听声音她一定很年轻。忽然,我记忆里的某些东西被挖掘了出来,我发现她的声音很像一个人——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妈妈为我定下的,那时候朝鲜战争还没有爆发,我只和她见了一面,说了些无聊的话,至于说什么我都记不清了,只有她清脆的嗓音我还牢牢地记着。几个月后,我参军去了朝鲜,在这之前,妈妈曾坚持要提前为我们举行婚礼,但是由于我的反对没有办成,我走的时候她也没有来送我,也许她是对的。五十年来,我躺在这鬼地方,有的时候我会想到如果在去朝鲜之前就和她结了婚该多好,就算只有一晚上也足够了,这样的话,我短短的20年生命也不算白活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我这个人太自私了,如果真的这样,不是害苦了她的一辈子吗?她在接到我的阵亡或是失踪通知书以后肯定会另外结婚的,现在她大概也快70了吧,也许现在她会很幸福的。

  那一男一女终于走了,又只留下我一个孤独地躺着,我多希望他们能在这儿多待一会儿。他们向南走了,在山谷的南端,过去是一个小村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再往南,就是汉江了,我曾在汉江以南打过仗,在罕见的寒流中,美国兵用不计其数的炮弹攻下了我们的一个高地。我们在那上面留下了几十个战士的遗体没来得及运下来,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又重新冲上去抢遗体。美国人的曳光弹照亮了天空,我们时隐时现,就像一股无影无踪的风冲上了高地,我的冲锋枪里喷射出火舌,舔舐着美国人的胸膛,他们害怕地发出怪叫。靠远了,他们的火力相当猛烈,一旦我们靠近了,美国人放下武器掉头就逃跑了。我们明白他们马上还会攻上来的,实在没办法运遗体了,我们抓紧时间一面继续向美军射击,一面就地掩埋战死的人。我在地上掘了一个大坑,把我最要好的一个战友放了进去。

  他是四川人,我们叫他小四川,他比我还小两岁,只有18岁。他长得眉清目秀的,身体瘦小,还很腼腆,但打仗的时候最不怕死,总冲在最前面。他随身带了一些家乡的辣椒,在吃一把炒面一把雪的时候,他把辣椒分给了我们吃。虽然我们谁都吃不惯辣椒,但在连盐都吃不上的情况下,嘴里能嚼到些辣味实在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以至于我在死后的五十年里都被那种四川的辣味所缭绕着。我想如果我现在能够复活,第一件事就是去吃辣椒。在那个被燃烧弹照得如同白昼的夜晚,我亲手掩埋了我的好朋友,他的脸已经冻得坚硬无比,胸膛上满是血污,开了一个大洞,内脏隐约可见。我的手颤抖着把最后一把土覆盖在了他孩子般的脸上,他埋入了黑暗中,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是不是也会像他一样被自己的战友掩埋在阵地上。真可笑,当时我只想到这个,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连小四川都不如,没人能来掩埋我,孤独地在这儿躺了那么多年。我真羡慕我亲手掩埋的小四川,我真想他啊。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像样地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暴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了好几截。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抱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墓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战斗,战斗,其实我这个人生来讨厌战斗,天生胆小的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让全连人都笑了起来,却没想到在1951年的五月,我成了战斗最勇猛的人。我记不清我打死了多少美国人,最多的一次是一梭子打倒了他们八个。但在那一年的五月,一个红色的五月,我们不太走运,当我们发现我们每天只能吃到两顿饭,子弹只有十几梭的时候,美国人铺天盖地的轰炸开始了。

  他妈的这算什么战争,连人都没见到,只看到远方飞来的炮弹和头上的美国轰炸机,这也叫战争吗?这是屠杀。在狭长的山谷里,我们动弹不得,成了肉靶子,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残缺的四肢,还有受惊后狂奔的骡马。我的耳朵,那双倒霉的耳朵,曾经在盖马高原冻伤,现在又被炮弹声震出了血。这时,我看到了美国坦克,先是飞扬的尘土,然后是那隆隆的履带声,再是高高的炮筒,最后是炮筒中火光一闪,它在向我们开炮。立刻,我们队伍的中央倒下了一大片,几十辆坦克肆无忌惮地来回碾压着地上我们早已失去抵抗能力的人。突然后面有人来通知,我们被包围了,与指挥部失去了联系,要我们自己突围。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了一种绝望,我们没有逃,我们都向坦克冲去,但我们的人像是被一阵飓风吹倒的一样纷纷倒在了地上。我不想死,我们必须要活着突围回去,于是我们几百人向山上冲去,生存是人的本能,我们毫无遮蔽掩护地面对美国人的机枪阵地,我们奇迹般地冲了过去,消灭了他们几十个人,还抓住了一个俘虏。

  我们带着俘虏在北汉江边的树林里穿行着,我们只知道向北去。因为我粗通英文,所以由我押着那家伙,他看上去年龄也和我差不多,只是两腮布满了胡茬,他不愿和我们说话,懒洋洋的样子。当我们走到树林外的时候,忽然一阵暴风雪般的机枪向我们打来,我们快步穿过那一块空旷地向另一片树林冲去,但没想到那片树林里也有美国人,我们又死了一大片。我们退回了山上,等天黑以后,我们冒险下山向一条小河偷偷地摸去,当我们正涉过寒冷的河水时,我身边的美国俘虏突然大叫了起来,立刻引来了美国人的一串子弹,他们的探照灯在河上扫过,在灯光下,我们的鲜血染红了整条河流。我用枪托打昏了那个该死的美国俘虏,然后丢下了他向河对岸跑去,我们只剩下了几十人,冲入了一条荒凉的山谷。

  我知道,穿过山谷我们就突围了,我再也顾不上隐蔽了,撒开双腿飞奔着,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圆,我就向着月亮跑。月亮又圆又亮,不知什么原因,在我见过的所有的月夜里,那一晚的月亮最美。我的脚踩着高高的野草,晚风从我的两耳边掠过,我大口地喘着气,渐渐地,我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们的人全都死了。我忽然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向月亮飞去了,我恍惚觉得圆圆的月亮就像妈妈的脸。

  我飞得真畅快,从没这样畅快淋漓过,我就像一只鸟,俯瞰着整个山谷和朝鲜大地上的漫天炮火,我第一次感到这闪烁的火光如此之美,像正月里的焰火。我越来越轻,突然又像一片羽毛似的飘在山谷里,轻轻地跌落在草地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后背心被打开一个大洞,一颗美国子弹打碎了我的心脏。

  我仰天倒在地上,鲜血像一条小溪渗入了青青的草根。我大睁着眼睛,月亮无限的明亮美丽,我明白我已经死了。

  渐渐地,枪声稀疏了,到了天明时分,一切都平静了下来。然后,时间过去了将近五十年,到今天,就像做了一场梦。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像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像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像验收一件样品般地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中共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后记:

  朝鲜战争,至少有数十万中国军人在异国战死。而其中第三、第四、第五次战役都是在三八线以南完成的,虽然我军有抢救烈士遗体或者就地掩埋的传统,但由于在某些战役中,我军遭到了重大伤亡和损失(如180师),有许多烈士遗体没能来得及抢救回来或者掩埋,暴露在南朝鲜的荒野中。难以想象南朝鲜人会给我们的战士修建坟墓,近年来常有新闻报道韩国在某地挖出许多志愿军遗骸等云云。而美国人为了他们的阵亡者遗骸可以不惜代价地寻找。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是,哪个母亲能任由自己的儿子裸露在异国他乡的荒野,哪个妻子不想让丈夫在故乡入土为安。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那些长眠于南朝鲜荒野的中国士兵,就像母亲不能忘了自己的儿子。

  写于2000/10/27

  赤兔马的回忆

  四周的人都在说着江东话,吴侬细语的,我听不太懂,唯一能听懂的,就是我的主人——关羽,明天将被处决。

  我没有悲伤,没有像年轻的时候那样从红热的眼眶里涌出大滴的眼泪,这些眼泪会在冬天冒着热气,顺着我红色的皮毛一直向下,向下,滋润干燥的泥土,但现在没有了。我一动不动地默默倾听着他们的说话,我很努力,终于懂了只言片语,也许我真的老了。

  我老了。

  不再是那匹威名赫赫的千里马,不再是英雄胯下那匹一马当先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神驹了,我像所有的老马一样,疲惫地甩着尾巴,肌肉习惯性地抽搐,弯曲着四条腿斜卧在马槽边。马槽里充满了热烘烘的马粪和草料的气味,冬天的草料是宝贵的,所以在马的鼻子里,闻来有一股特别的香味,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让我昏昏欲睡。我双眼无神地看着马厩外东吴军队黑压压的军营和满天的风雪,几个大胆的士兵偷偷地围着一团火取暖,还有一条不知是谁的狗对着火不停地叫嚷着什么。

  火苗像个女人一样扭动着身体跳舞,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于是这火光照亮了我的记忆深处——

  我第一次见到吕布的时候,他还年轻,营帐外的火照亮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还有他高大挺拔的身躯。为董卓效力的李肃牵着我来到他的面前,我明白我的使命,我只是董卓的一个工具,一件对吕布的贿赂。那时的我也很年轻,刚从河西走廊那祁连山下的牧场中被捕获驯化,成为了董卓西凉军中一匹普通的军马,后来被董卓看中,进了他的大营。

  第一次看见吕布,我就看穿了这个人的性格,对于这一点,马通常总比人敏感,而对人的判断力则更远胜于人自己。在那个夜晚,他原本是要杀死李肃的,但一见到我就改变了主意,他非常喜欢我,心爱地抚摸着我的皮毛,我也像人一样心领神会地表示了服从。于是,他因为我而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投靠了董卓,亲手杀死了他的义父丁原,并且做了董卓的义子。从此,有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流行语。

  真正让吕布和我名满天下的是在虎牢关前,我和我的主人将关东联军打得一败涂地,张飞挺着丈八蛇矛出来,然后是关羽,最后是刘备,他们三个打吕布一个,真不要脸。

  在那个时候,我看清了刘关张三个人的脸,我说过,马是善于预言的动物,这是一种神秘的能力,能预感人的未来。张飞长着一张黑脸,像个杀猪的,他的将来会死于非命,头会被割下来;而关羽则仪表堂堂,漂亮的胡须迎风摆动,按当时的标准来看是又酷又性感。他也会人头落地,并且有两个墓,但当时我却没有料到后来这个人居然会成为我的主人,所以,神秘的力量并不是永远都可靠的;至于刘备,后人说他有天子之相完全是胡说八道,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奶油小生罢了,眼睛很灵活,是一个刘邦式的人物,从第一眼起我就讨厌他。

  清晨的阳光洒进了马厩,士兵们忙碌了起来,一个年轻的士兵走到马槽前看了看,失望地说了什么,然后继续给我加草料,加得草料都满了出来,乱七八糟地散了一地。很奇怪,虽然一直没吃草,但是我依然不饿,面对香喷喷的草料,我显得无动于衷,我真的老了。

  突然我见到了我的主人,他似乎也老了,那张红红的脸膛上依然飘扬着五绺长髯。他被五花大绑地押了出来,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和白雪融成了一体。他还想保持他的风度,努力挺直了身体,却被一个吴兵踹了一脚,一个踉跄倒在地上,他终于忍耐不住了,骂出了一句少见的脏话,幸亏他的山西话这儿没人能听懂,否则就真的晚节不保了。现在的关羽变得那样陌生,他像条狗一样在地上爬着,被绑着的双手无法使自己站起来,他痛苦地扭动着身体,对每一个人都大声地骂着,骂得最多的当然是吕蒙。周围的士兵没有过多地理睬他,以一种惊人的冷静看着他,也许常年的战争早已让他们看惯了这种场面。最后,一个军官扶起了关羽,并帮他拍了拍身上肮脏的泥和雪,关羽突然变得激动了起来,他居然流下了眼泪,他从来没流过眼泪的,他对那军官说了声:“兄弟,谢谢。”然后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关羽又抬着头扫视了周围一圈,雪继续在下,雪落在他乱糟糟的发髻上,又化了开来,融化的雪在他的头顶冒着热气,看起来真像是灵魂出窍的样子。

  “大哥,有没有酒。”关羽突然低声下气地向那个军官说。

  他们给了他一碗酒,并给他灌了下去,他一口气地喝完了酒,喝得太急,许多酒水从他两腮的胡子上流了下去,打湿了一大块的白衣。喝完之后,他的脸更红了,他有了些醉意,这并不符合他在喝酒方面的海量。他再一次恳求了他们:“大哥,能不能把这碗给砸了,杀头的人临死前都要听个响的。”

  于是军官把碗重重地摔在了一块在雪地中突出的石头上,粗瓷碗一下子被摔得粉碎,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关羽的脸上露出了一些满足感,他又扫视了一圈,他看见了我。他张开嘴想对我说什么,但是嘴唇嚅动了好久还是没有说,我知道他感到了耻辱,他在自己的坐骑面前丢失了面子。于是他把视线从我身上挪开,看了看乌青色的天空,他高声地说了句:“兄弟们,动手吧。”

  军官恭恭敬敬地对他拜了拜,然后接过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站在我的主人后面,一刀就砍在了关羽的脖子上。可惜我的主人运气不太好,这一刀没能把他的头砍断,只砍到一半就停在脖子里了,也许是他脖颈里的骨头太硬卡住了大刀片。

  “他妈的。”关羽大声地骂了一句,这说明大刀还没砍到他的气管,他的脸更红了,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也许他真的老了,连骨头都生硬了,看来要活受罪了。

  军官急了,他奋力地要把刀向关羽的脖子前面顶,可是刀刃就像是在他的脖子里面生根了,一点都动不了,军官后悔为什么不用锯子来锯。军官又努力地想要把刀从关羽脖子里抽出来,可是依然抽不动,他举着把沉甸甸的大刀,刀却陷在关羽的脖子里动弹不得,在风雪中这场面多少显得有些尴尬和滑稽。

  军官对关羽说:“关大爷,麻烦您老用用力气,试着能不能脖子往前或者往后动动。”

  “兄弟,您看我脖子后面给砍了那么大一个洞,我还动得了吗?小伙子,用把力气,我老了,你还年轻,过去我砍人的时候,从来都是一刀一个,从没砍过第二刀。这砍头啊,得讲究三大要点,那就是快、准、狠,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拖泥带水,否则被砍的人不舒服,砍人的人也没面子。想当年,我那刀下去,喀嚓,那声音别提多干脆了,人头立刻飞到天上,你要是功夫高,那人头也飞得高,有一回,一家伙被我砍得人头无影无踪了,不知道飞哪去了,最后只能用泥巴做了一个假头代替了。这叫什么?这就是技术,一门手艺啊,我如果不当将军,早是砍头冠军啦,我……”突然关羽的喋喋不休停顿了下来。原来在十几名士兵的帮助下,军官终于把刀从关羽的脖子里拔了出来,一摊黑血从我的主人的后脖颈里喷出来,溅了好几步,把军官喷得浑身是血。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出现了一大摊的暗红色。

  “小兄弟,快上啊。”关羽现在真的是万分痛苦了,他匆忙地吆喝着士兵们快上来砍下他的脑袋。我突然发现他的脸不红了,一瞬间变得像白纸一样苍白。

  军官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地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闭着眼睛又是一刀,这刀更惨,砍在了我的主人的肩膀上。

  “你他妈的干什么吃的?”我的主人开始破口大骂。

  “关大爷,太对不起了。”军官再想把刀抽出来,可依然抽不动,他索性放了手,把刀留在了关羽的肩膀上。然后他换了一把刀,先大着胆子摸了摸关羽的伤口,比划了几下,这回他心里有底了,一刀下去,果真一丝不差地砍断了关羽的骨头,然后是气管,最后是喉咙。可是这一刀还是不够彻底,我的主人脖子前面的一段皮还没断,所以他的大脑袋虽然歪了下来,露出了红色的脖颈,可还像是个大皮球似的倒吊在脖子上。

  我的主人用脖子吊着自己的脑袋,却还笔挺地站着,只是血溅了一地。忽然他的身体动了起来,带着肩膀上的大刀向前走了好几步,他是在朝我的方向扑来。即将走到马厩前时,他的脚下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然后浑身又抽搐了一会儿,最后终于安静下来了。

  他们真的找来了一把锯子,把我的主人脖子上最后没断的那段皮给锯了下来,终于把他的脑袋给搬离身体了,他们把关羽的人头放在一个美丽的盘子上,送入了吕蒙的中军大帐,就像是放了一盆美味佳肴,要去送给客人们享用。

  在白色的雪地上,只剩下一具肩膀上嵌着把大刀的无头尸体和一长串黑色的血迹,那身体是多么熟悉,多么让人景仰。而现在士兵们拖来了一副薄薄的棺材,好不容易才抽出了大刀,把这关羽的身体装了进去。他的身体将被埋在这里附近的地方,而他的人头将被作为礼物送给曹操,我能想象曹操看见我的主人的人头时会是怎样复杂的表情。

  这就是一个英雄的死,虽然有些滑稽,就像历史本身。

  夜晚,雪下得更大了,昏暗的马厩里充满了草料的香味,我依然没有食欲,面对着满满的马槽,我有气无力地卧着。

  我为什么要吃,为什么要活下去?这个问题人永远都无法为我回答。我懒懒地抖了抖脖子,像一匹劣等的卧槽马。我再次转动了记忆的车轮——

  第一次见到貂蝉是在王允的府第里,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和我一样,只是一件工具,我开始明白,人也可以和马一样。她那年只有十六岁,也许还没发育完全,脸红红的,嘴角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后来她被董卓占有了,一天吕布骑着我偷偷地潜入董卓的府邸,他吻了貂蝉,当时貂蝉对他说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的嘴唇,充满了诱惑。董卓的突然回府,打断了吕布的进一步行动,于是,在一个清晨,金碧辉煌的皇宫里,吕布用他的方天画戟刺入了董卓的咽喉。

  我时常回忆起跟随吕布在徐州一带辗转奔波的岁月,在某一个夜晚,貂蝉会偷偷地来到马厩,对我说话,有些细节我遗忘了,而有的,则像烙印一样刻在我的心头永不磨灭——她说她爱我。她爱我红色的皮毛,爱我发达的胸肌,爱我修长有力的腿,爱我大大的眼睛。她爱上了一匹马,说来真有些不可思议,但她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吕布常带着貂蝉一起骑马,他们两个一同骑在我身上,我能感到她柔软的身体和两条完美的腿,在这个时候,我就有了一种表现欲,撒开四蹄狂奔起来,让貂蝉在我的身上颠簸起伏,让她快乐地叫喊起来,让她把自己的脸埋在我的鬃毛中,让她把双手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

  是的,在哪个瞬间,我也爱她。

  现在,我老了,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如果她还活着,也一定老了,像棵老树一样立在荒凉的大道边,回忆着长安城里的青春岁月。

  白门楼上,曹操和刘备看着下面的吕布还有我。

  曹操的脸像一把沉默的剑,我之所以这样比喻,是因为他的双目中放出的那种光芒,他不是一个凡人,在那个瞬间,我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会写诗的人将怎样地改变历史,尽管我同样可以预见到他将被后人戴上一张白色的面具。

  至于刘备,我说过他是我最厌恶的人。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我的主人吕布,但我不希望看到他死。吕布在被俘后曾要求刘备为他说几句好话,刘备点头同意了,随后曹操也几乎同意不杀吕布了,但是刘备突然插了一句:“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于是,曹操下令绞死吕布。

  那回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主人的死,和这回的一样,不是死于战场。吕布终究还是把舌头吐出来以后再死了,他努力地像要憋住,不让自己的舌头跑出嘴巴,但他失败了。他睁大着眼睛,满脸恐怖,下巴和脖子上全是白沫,最后舌头一吐,两脚一伸,就这么死了。我早就预见到了这一天,他只是一个匆匆过客,他所扮演的,也不过是个杀死董卓、让汉室苟延残喘最后送给曹操的角色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工具,历史的工具。

  在绞死我的主人的过程中,我看了看白门楼上的刘备,他的嘴角露着一丝暧昧的微笑,我知道他在享受,享受吕布的痛苦,他在复仇,向这个瞧不起他的世界复仇。我看出来了,刘备在内心深处是一个极端残忍的人,尽管他竭尽全力地表现出仁慈。

  所以,从这一天开始,我恨他。

  黑暗中的记忆像流水一样突然被一道大闸拦住了,什么地方的光亮了起来,我睁开了眼睛,从吕蒙的大帐内,走出一队人,为首的一个抱着一个木盒,我知道,那里面装着我的主人的人头。他们骑上了马,马蹄敲打着雪地,向白茫茫的北方奔去,去曹操的宫殿,那辉煌灿烂的铜雀台。我静静地倾听着他们的马蹄声,在雪夜里特别地清晰,仿佛是在我的心里踩过去。

  于是,我也听到了一种马蹄声,同样是敲打着雪地,事实上,这正是我自己发出的声音,但不是现在,而是许多许多年前的祁连山下,那自由的时光。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作为一匹野马奔驰在祁连雪峰下,我看着高高的雪山和羊毛般的白云,时而独自徘徊于祁连半山腰的草原,时而跟随着大群的野马去山下的戈壁滩。那匹领头的黑马健壮而老练,我们跟在它后面有一种安全感,它说过,等我长成为一匹成熟的马,将由我来领头。我常喜欢追逐一匹小母马,它全身白色,皮毛光泽夺目,漂亮极了,我们就在雪峰下玩着那古老的游戏,总有一天,它会为我生下一匹毛色红白相间的马,那一定是世界上最最美丽的动物。

  这就是自由的时光,直到董卓的凉州兵来到这里猎马。他们也骑着马,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每个人都挥舞着马套,打着奇特的唿哨,令我们不寒而栗。最后,我们一个也没有漏网,全被他们捕获了。我们被运到了凉州,然后分隔了开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小母马。在背上多了一道道鞭子抽的血痕之后,我终于被驯服了,我从野蛮的世界来到了一个文明的世界,我从一匹野马变成了董卓的坐骑之一。于是,人人都说我是马中的幸运儿,真的如此吗?

  许多年来,我不断地回忆着那自由的时光,那祁连山的雪峰,那河西走廊的戈壁与草原,还有,我的小母马。在凉州,我好几次尝试逃回去,但都没有成功,当董卓带着我走进了长安,我就再也没有回家的希望了。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我总是渴望着能在某个瞬间见到那匹小母马,我知道它也一定成为了凉州军的一匹战马,我祈祷它在无休止的战争中能活下来。按照人的说法,我们是青梅竹马,如果见到它,不管它变成了什么样,我都会认出它的,我肯定。但我始终没有再见到过它,甚至连一个当年祁连山下的伙伴都没有见过。每当看到战场上死去的战马,或者是荒野里白森森的马骨头,我就会想起它们,还有我自己。

  我希望我现在能趴在马槽上沉入梦乡,做一个幼年的梦,梦到自由的祁连山。

  也许现在,关羽的人头已经很远了,在黑夜的马厩,我不得不想起他高大的身影,从诛颜良、斩文丑到过五关、斩六将,再到华容道捉放曹和刮骨疗伤、水淹七军,他的影子又清晰了起来。我有预感,在遥远的未来,他将成为一个神,受千万人的顶礼膜拜,在我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供奉他塑像的庙。我还能感到他后来又从一个战神变成了财神,这实在太滑稽可笑了,关公与钱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还想到了许多人,娶了一个丑八怪老婆的可怜的诸葛亮,老婆虽漂亮但自己的心脏却特别脆弱的周瑜,等等等等。他们的名字与他们本身在许多年以后互相都不认识了,到那时他们不再是人了,他们仅仅只是一个符号,比如一横一竖,比如几个简单的汉字,或者是红色或白色的面具。我又抬起了头,马厩里的草料香味越来越浓烈,天空中的白雪开始稀疏了下来,东方的天际像一条死鱼一样翻起了它白色的肚皮。

  在那白色的肚皮里,在白雪与黑夜间,我似乎能看到一座巨大的城市,人口繁密,商贾云集,我知道那已是另一个遥远的王朝。在一间酒楼或茶肆里,有一大群人围在一起,或是贩夫走卒,或是拉车的挑水的,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个老人,老人捻着稀疏的胡子,干咳了一声,然后朗声道:“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个老人是谁,无关紧要,也许这样的人有许许多多,重要的是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我所熟悉的那些名字,那些事情,那些地方,还有我自己。

  我老了,我厌倦了这一切,在草料的香味中我知道天快亮了,我看了这天空最后一眼,什么都没有留下,然后,我闭上了眼睛。永远,永远闭上了眼睛。

  在一片黑暗中,我静静地倾听着那些千年以后的话。我感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匹马了,我变成了三个音节,三个汉字,变成了一个奇特舞台上的一根马鞭。

  我是赤兔马?曾经是。

  写于2000/11/3

  刻漏

  我把头探进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在天井里,这些旧相册、旧镜框、旧书,还有爷爷用过的旧工具,它们被我的双手翻腾着,仿佛是凝固了几十年的尘埃一下子喷薄而出,在阳光下飞舞起来,就像一团难解的雾,覆盖着我的视野。

  我好久才从落不定的尘埃里喘过气来,目光被尘埃的迷雾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杂乱的旧物中,我仿佛真的能听到砰的一声坠落在几十年前的水门汀上。事实上,不是水门汀,而是一个圆筒,在那些五十年代的旧杂志下隐藏着的家伙。

  我伸出手去把那东西拽了出来,又大又沉差不多有半米高,在阳光下飞扬的尘粒中,那灰不溜秋的木头圆筒忽然发出了些许的光泽。我打开了天井里的水龙头,白花花的水冲刷在木筒上,那声音就像是秋后的雨水敲打在古老的木檐上。当几十年或许更长时间的尘土随着流水消失在了下水道后,木筒露出了青色的皮肤,就像一个浴后的少妇。我发现这水淋淋的尤物体形却十分单调,毫无少妇玲珑的曲线,而是笔直笔直的身体,标准的圆柱体,就像是经过了几何学的计算。最后当我仔细观察了圆筒最下层时,我发现用少妇的比喻是完全荒谬的,而应该用穿开裆裤的小男孩来比喻。在圆筒接近底边的地方,伸出了一个几厘米长的小嘴,就像是宜兴紫砂茶壶的小茶壶嘴,但它的开口要比茶壶嘴小得多了。

  这东西的样子真是奇怪,我对着它思考了许久都没想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是容器,怎么可能在下面开个小洞呢。然后我把水放进了圆筒,满满一筒的清水荡漾着,不时飞溅到我的脸上,水面折射的阳光有些晃眼。于是我转过了身去,继续把头探入了尘埃里。

  过了片刻,我忽然听到了很轻的水声,是水滴轻轻落在地上的声音,轻得让人以为那是自己耳膜边的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我回过头去,地上积了一些水,在满地的尘埃中,那巴掌大的积水厚厚地涨了起来,就像是个水做的小岛,而地面则是汪洋的大海。又是一滴,那晶莹的水珠先在圆筒下的小嘴嘴里洋泡泡似的悬挂着,直到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才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挣脱了那比针眼略大的洞口的枷锁,做了一个自由落体的动作。就像是从三米跳板上往跳水池里跳一样,形体优美地坠落在了下面的同伴中,立刻如鱼儿入水一样融化得无影无踪了。接着,又是一滴,我对了对手表的秒针,每一滴之间的间隔都一样,都是整整5秒钟。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中午,灰尘们在强烈的骄阳下翩翩起舞,我站在天井里似乎能从尘埃的深处窥到什么东西。于是,我花了整整半天的工夫开始自己动手,用爷爷用过的旧工具,那些几十年前制造的工具质量特别好,居然没有生锈,用起来让人得心应手。我是一个手比较笨的人,对于那些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材料伤透了脑筋,终于在太阳即将消失的时候完成了我的工程。其实这“工程”非常简单,在圆筒上加一个基本密封的白铁皮盖子,盖子中央开一个小洞,一根又细又长的木棍子穿过小洞,木棍的下端粘接着一小块泡沫塑料,泡沫就漂浮在圆筒内的水面上。

  然后我在笔直的小木棍上每隔一厘米就刻上数字标记,接着开始对表,随着下面小嘴的滴水,我每隔一分钟记录下木棍上数字标记的位置。也就是说,下面在均衡地滴水,圆筒里的水面就均衡地下降,浮在水面的泡沫块也带着木棍一起下降,由此而来根据木棍上刻度的改变就能知道时间了。我知道我们的祖先称这木棍为“箭”,称这圆筒为“壶”,所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叫做“刻漏”。

  我一个人在天井里,守着一大堆杂物和尘埃,开着灯,一次次往我的刻漏里加水,小嘴里不断滴出水来,“箭”就缓慢地下降,“箭”上的刻度记录着时间,直到“壶”里的水放完为止。我就像个小学生一样睁大了眼睛观察着,刻漏上的一小时与我表上的一小时只相差37秒。但是第二个小时,刻漏比我的表慢了8分51秒,我明白,这是因为水压的关系,“壶”内的水位越低,水压也越低,下面滴水的速度也越慢,所以,这是一只走时越来越慢的钟。

  这时我抬起了头,天上的月亮是那样的圆,就像一只大钟的钟面。当我低下头的时候,却仿佛见到了一艘中国帆船,在灰色的东海海面上向北行驶——

  中国人的船舱里弥漫着一股汗臭味,就像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船舱和水手的气味,对于一个从大西洋航行到太平洋的人早已经习惯。船舱被打开了,一片淡淡的泥土味从空气中传来,陆地不远了。

  一个圣方济各会的传教士精疲力竭地爬出了船舱,在暗无天日的船舱里关了太久,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两腮爬满了浓黑的胡茬。他见到了一片灰色的水天,别人告诉他现在已经进入了长江,他从没见过如此宽阔的江河,然后这艘中国双桅帆船转进了一条内河,在中国江南密密麻麻的河网中蜿蜒行驶着,最后停泊在一座繁华的城市边。

  他背着自己硕大的包袱走进了这座城市,他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在那个黑暗的船舱里,他确信上帝已经指给了他方向,他顺着那条冥冥之中上天安排的道路去见那个人。他从遥远的葡萄牙来,穿过好望角,越过果阿,在澳门学习中文,然后坐上一条中国人的帆船去传播上帝的福音。他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注视着他,在一座巨大的府第前,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这是17世纪的事了。

  刘家老爷在客厅里见到了传教士。他惊异于世界上居然还会有如此相貌的人,他仔仔细细地围着传教士转了一圈。发现那家伙的胸前挂着一串链条,链条坠子上刻着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双手伸展开来整个人就像个“十”字。老爷寻思着这位外国神仙与我们寺庙里那胖乎乎的菩萨比起来可真够惨的。

  令老爷吃惊的是这野蛮人居然说起了汉语,虽然含混不清,但也足够中国人听懂了。接着传教士那双毛茸茸的大手伸进了自己的背包,在那大背包里捣鼓了半天,最后抓出一个长长的圆筒,一头大一头小,然后他把小的那一头放到了老爷的眼前。老爷有些疑惑,但为了表示礼貌,他还是仔细地看了看,却发现圆筒是中空的,视线穿过圆筒,可以看见客厅外的照壁,但那圆筒里看到的照壁却好像比平时大了好几倍,这让老爷吓出了一声冷汗。然后他放下圆筒,照壁又恢复了原样。

  “这是什么妖术?”

  “千里镜。”

  然后,传教士又把手伸进了那大背包,低下头翻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小瓶子。老爷也从没见过这种瓶子,既不是青瓷,也不是白瓷,而是完全透明的。小瓶子里装着粉红色的水,轻轻地荡漾着,就像女人的眼神。接着,传教士打开了瓶盖,老爷立即闻到了一种浓郁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客厅。老爷明白那是瓶子里发出的,他把鼻子凑近了小瓶子,那味道让他想起了年轻时在南京国子监读书,每晚都到秦淮河的画舫上寻花问柳的难忘岁月。

  “快把瓶盖盖上,我老了,不敢再闻这味道了。”老爷急吼吼地说着,脸颊却红了。

  传教士在胸前画着十字,然后一边盖瓶盖,一边告诉老爷这东西叫香水。

  他又把手伸到背包里去了,这一回老爷仔细地盯着他的手,看着传教士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个圆球,大约有小孩的头那么大,旁边和下面有几根轴支撑着。那只毛茸茸的手就这么一推,圆球就自己转了起来,转了好几圈才停下。老爷好奇地端详着圆球,发现那是彩色的,主要是蓝色,其次是红色黄色和绿色,上面标满了密密麻麻的外国字。

  “这是地球仪。”

  “什么叫地球?”

  “就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这片大地。”

  老爷心中想笑,大地怎么可能是圆的,若是在圆球的另一边,人们岂不是要掉下去了,野蛮人到底还是比较低能啊。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微微地对传教士笑了笑。

  传教士继续把手伸进了包里,这回拿出的是一本厚厚的书。

  “圣经。”他闭上眼睛虔诚地说出了这两个字。

  等他张开眼睛,却发现老爷正贪婪地盯着那神奇的背包。

  “莫不是个百宝箱?”老爷暗暗地自言自语。

  那天晚上传教士就睡在了刘家老爷特地安排的客房里。那精致的红木家具,宽大舒适的床让他头一回睡了一个好觉,只是他不会使用蚊帐,以至于第二天起来身上多了好几个红块。他明白那富有的中国老头在盘算着自己的那个大背包,所以知道自己会受到他们的热情接待。他在清晨的庭院中做了早祈祷,吃了一顿老爷派人送来的早餐,无非是大饼油条加一碗豆腐脑,但他依然为此地主人的慷慨而吃惊,因为在葡萄牙,连国王都吃不到这样好的早餐。

  然后他在巨大如迷宫般的花园中散着步,在太湖石与幽静的池塘间,他开始考虑他的传教计划。忽然,一个孩子叫住了他,也许是个小书童,他跟着这个孩子走过一扇月门,进入了一个更幽静的花园。在花园的尽头有一间房子。走进房子,忽然那小孩不见了,传教士有了些忐忑不安,他开始想到会不会中国人把他引到这里要谋取他留在客房里的背包呢?

  这个时候,这个故事里的一个年轻人出现了,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嘴角略带着难以描述的微笑。他请传教士跟他走。传教士有些疑惑,他跟着年轻人穿过这间放满了书橱的房间,在一道屏风后面,年轻人又打开了一扇门。原来门后还有一个庭院。这个庭院被几组小花盆隔成了好几块空地。

  在第一块空地里,他见到了一块石头刻成的大圆盘,像个车轮,雕刻着从圆心辐射到四周的直线,并在边上标记了汉字。圆盘的中心竖起一根金属的“针”,长长地,指向天空。日光突然从厚厚的云层中挣脱了出来,万丈的光芒照射到庭院里,照射到传教士的长长的睫毛上,也照射在石头圆盘上,于是那根竖直的“针”的影子就躺在了圆盘上的某一根辐射线上。

  “先生,到了中午,影子就会落在正上方的那根直线上。”年轻人语调轻柔地做着说明。

  在第二块空地里,他见到一个高大的木架子,做成了台阶的式样,总共有五级,每一级都有半个人这么高。在每一级上都放着一个铜制的圆筒,从最高的一个圆筒往下四个,每个最底下都有一个小嘴,最下面那一个圆筒中有一根细长的棍子伸出。传教士仔细地观察了片刻,发现最下面的棍子在缓慢地往上升,露出了一节节的刻度。

  第三块空地上,传教士却见到了一个固定在铁杆上的的大秤。就像所有中国人使用的秤一样,不过这一个要比一般的大许多倍。秤砣、挂钩、刻度一应俱全,只不过称重的那一头挂着的是一桶水,而在那一桶水上面还有一个不断在滴水的圆筒。那圆筒就和前面看到的几个筒一样,通过小嘴把水均衡地滴到下面的水桶里。水桶里的水越来越多,于是钓着水桶的秤杆上的刻度就发生了变化。

  第四块空地,传教士首先见到一个漏斗,沙子从漏斗里均匀地流出来,撞击了一个齿轮,像这样的齿轮总共有四个,一个带动一个旋转。最后一级齿轮带动在水平面上旋转的齿轮,这个齿轮的轴心上有一根指针,指针则在一个有刻线的仪器圆盘上转动,忽然,圆盘上出现了两个惟妙惟肖的小木人,它们击响了一面小鼓,发出悦耳的声音。

  “巳时到了。”年轻人轻轻地说。

  第五块空地,是一个圆球,居然与传教士带来的地球仪酷似,只是,这个中国的地球仪在滴水的带动下不断旋转,其实它代表的不是地球,而是宇宙。

  还有第六块空地、第七块……

  直到正午时分,小木人手中的鼓又一次敲响了,那奇特而陌生的声音让传教士有些不知所措。他觉得自己千里迢迢来到这个马可?波罗笔下神奇的国度不是为了福音,而是为了这些古老的记时器,正午的阳光直射在他的眉头,耳畔有规律地响着刻漏滴水的声音,这时他摸了摸自己胸口里的东西,然后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子烟。”

  子烟是刘家老爷唯一的儿子。

  我家里有一个三五牌的大钟,上海出的,是爸爸妈妈结婚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差不多每户人家结婚都会买这个牌子的钟。这个钟每到整点都要敲响的,比如1点钟敲一下,12点钟就要敲十二下,而每到半个钟头还要敲一下。这些钟声都非常响亮,实在是有夜半歌声的意境,不过在子夜时分,那十二下钟声听来也挺恐怖的,就像末日审判的钟声。

  我现在一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家里有许多新买的钟,都没有声音,质量也挺不错的,虽然有好几次想要把这座三五钟仍掉,但这老钟倒真的是命大,由于各种原因,历次劫难它都逃过了,一直苟延残喘到了现在。但也许真正倒霉的是我,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被这钟声所折磨,在半夜里,巨大的钟声几乎惊天动地,让睡在被窝里的我时常从梦中惊醒。而且即便未到整点或半点,三五钟里秒针运行的声音也比一般的钟表响得多,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在寺庙里,那秒针的声音就像是老和尚在永无休止地敲着木鱼。好几次我忍无可忍了,故意把三五牌钟给弄坏了,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睡觉,可过了几天三五钟又奇迹般地自己好了,仿佛它是有生命的。

  但真的要扔了它,我又有些不舍得,那木鱼般的秒针声让我难以入眠,但当某一天我真的听不到那声音的时候,可能我会更加彻夜难眠吧,也许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它了。

  传教士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年,成为刘家老爷最尊贵的座上客,当然,前提是老爷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传教士那神奇的背包里某些东西。但是传教士还是决定离开这里,而老爷已经得到了香水、望远镜、玻璃球,还有烟草,他再也不愿意听传教士那喋喋不休的《圣经》了。于是,在一个香气四溢的夜晚,传教士从这个城市里失踪了。在圣方济各会编纂的一本书里,留下了他去北京传教的记载,但是也有人传说他去了日本,或是蒙古,甚至是西藏。

  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子烟。

  事实上,传教士是特意要在临走前向子烟告辞。在子烟的房间里,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片寂静中,只有刻漏滴水的声音是那样清晰,这微弱的声音却充斥了整个房间。好久传教士才从这声音里回过神来,他小心翼翼地在自己宽大的黑色教袍里摸索着,好不容易才摸出一个小巧玲珑的自鸣钟来。

  他把这块自鸣钟塞在了子烟的手心里。轻轻地说:“送给你。”

  然后他在子烟的头上画了一个十字,接着转身出门去了,永远地离开了这里。

  子烟来不及赶出去,传教士已经消失在了夜色中。子烟回到灯下,仔细地看着自鸣钟,很小,足够放在衣服袖子或是口袋里。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子烟能听到从自鸣钟的心脏里发出的声音,那是最古老的嘀嗒声,与刻漏的滴水声同时响起,居然那么相似。他闭上了眼睛,钟声和刻漏声同时撞击着他的耳膜,于是他做了一个梦。

  当子烟醒来的时候,又过去了一年,除了日复一日的钟和滴水的声音以外,突然多了一阵猛烈的炮火声,巨大的喧嚣从城市的四周响起。他茫然地看着窗外,黑色的浓烟混杂在黑夜中,还有远方熊熊的火光。父亲冲了近来,失魂落魄地叫着,满洲人来了,拉起子烟的手就往外跑。

  那一夜在无数逃难的人群中,子烟被父亲拉着向城门奔去。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大喊了起来,转回身去,父亲死死地抓住了他,说:“儿子,别管你那些破烂了!”

  父亲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着他,忽然父亲的神色变了,他的眼球开始向外突出,张大了嘴。子烟这才发现,父亲的胸口突然多了一个窟窿,一个骑着马的满洲人手里的长矛正从父亲的后背一直插到了前胸。父亲终于松开了抓住子烟的手,慢慢地倒了下去,父亲的脸变得模糊了,连同父亲袖子里藏的那瓶香水一同沉入了黑夜的大海中。子烟立刻被汹涌的人潮挤走了,他什么都不能做,就像是一块漂流在水上的木头,随波逐流,被一片撩乱的夜色淹没。

  几天以后,满洲人停止了屠城,子烟回到城里。他的家已经成了一堆瓦砾,到处残留着灰烬和仆人的尸体。迷宫般的花园已经不复存在了,他的房间也只徒存四壁。

  他看到房后的庭院里第一块空地的日晷已经被砸碎了,坚固的石头圆盘分成了六块,也许是用火器炸的;第二块里的五级刻漏少掉了三个“壶”,可能是被满洲人用去当马桶了;还有第三块空地里巧夺天工的秤漏,秤杆已经一断为二了;第四块空地里应该是詹希元创制的五轮沙漏,现在只剩下了两个小木人躺在地上看着他;而那张衡发明的漏水浑天仪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半圆。

  子烟默默无语地走了出去,当走到自己房间的瓦砾堆里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什么熟悉的声音。这让他的心里什么东西又重新恢复了温度,他仔细地听着,是自己的脚下发出的,在瓦砾堆里。他循着声音趴在了瓦砾上,用手指挖开砖头,直到他的手指上全是鲜血,他终于在这脚下的深处找到了声音的源头——那银色的外壳在沾满鲜血的双手里颤抖着,反射着正午的阳光。

  “多美啊。”子烟对手中的自鸣钟自言自语着。

  “嘀嗒”。自鸣钟是最后的幸存者。

  子烟把自鸣钟塞在了自己的怀里,离开了这座城市。他走在江南的小径里,野地里有许多尸体,于是他坐上了一艘船,沿着蜿蜒的水道向大陆的深处而去。天气越来越凉,过了些日子,下雪了,漫天的雪花里,一袭单衣的子烟冻得浑身发抖,蜷缩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他的手隔着衣服揣摩着自己胸前藏着的自鸣钟,他的皮肤能感觉到自鸣钟机芯里的运行,那种轻微如自己心跳般的声音,甚至有时他会误以为自己长了两个心脏。

  小河越来越浅了,船无法再行驶,他下了船。

  子烟看见远方的山丘和那些半山腰上被白雪覆盖的枯黄的茶树,他定了定神,就向山上走去。这里已经很荒凉了,连绵不绝的丘陵里见不到一个人,他越往前走山势就越高峻,直到从丘陵进入一座莽莽大山。子烟不知道自己向何处去,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走,仿佛前头有什么在等待着他。

  这时他听到钟声了,钟的声音,悠远洪亮,从前头的树林中传出。他慌乱地从怀中掏出了自鸣钟,酉时到了,太阳已经西沉了。他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向钟声响起的地方跑去,在密林的深处,他看到了古钟寺。

  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子烟在寺院里看到了一个大凉亭,亭子里面吊着一口大钟,钟边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僧人。子烟原以为自己冒失地闯进来会使老和尚大吃一惊,但那僧人是如此平静地看着他,平静得有些可怕。

  老和尚笑了笑,朗声道:“你终于来了。”

  “我终于来了?”子烟不明白,他觉得这句话意味深长,但他不愿意去弄明白,他知道自己弄不明白,“好吧,我来了,我能不能来了就不走了?”

  “你想来就来,你想走就走。”老和尚的回答让子烟非常满意。

  “老师父,这里有刻漏吗?”

  “没有。”

  “那为什么你的钟敲得那么准时?”

  “这需要理由吗?这口钟我已经敲了四十年了。”

  子烟走到了大钟的跟前,用手抚摸着钟面,铜做的,无比坚固,仿佛与日月万物共生。在黑色的钟面上刻着几行梵文。

  突然子烟跪了下来,把头埋在了老和尚的僧鞋上:“求求你,给我剃度吧。”

  “留着你的头发吧,你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今天我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床上,天哪,现在至少已经是7点半了,平时我6点就要起来的,怎么,闹钟没有响,我狠狠地摇了摇它,一看时间,原来闹钟停了。我看了看三五钟,怎么也停了,我管不了那么多,急忙赶出门去,狠狠心叫了一辆出租车去单位,但还是迟到了。

  下班以后我有些心不在焉,在淮海路上转了几圈,在一家礼品店的橱窗里我见到了一个沙漏,一般是被人们作为礼品的,沙子在玻璃里永不停息地流动着,一上一下,就像是血液循环,我盯着它看了好久,直到看得头有些昏了才转身回去。天色太晚了,我抬腕看了看表,这时我发现我的手表也停了。

  回到家里,我又把我做的刻漏拿了出来,往里加了水,并做了些加工,以便它能保持一昼夜的记时。我有些糊涂,呆呆地看着水珠缓缓地滴落,我又一次被这东西吸引住了,觉得自己脑子里突然变得一片空白,一张白纸,苍白舒展,懒洋洋地躺在一片水面上,这水面就是时间。

  第二天早上,我又迟到了,迟到5分钟,按规定扣五元。第三天我迟到了15分钟,扣了十五块。第四天干脆迟到了1个小时,这回扣得我惨了。我明白这是因为我的刻漏是越走越慢的缘故,但我真的感到我的时间是越来越慢了,我又抬头看了看月亮,月亮也迟到了,今天已经是十六了,它刚刚圆。

  在长长的山间小径里,子烟挑着两桶水走着,他的肩膀已不像当年文弱书生般单薄,而变得厚实有力,稳稳地托着扁担。他留起了长长的胡须,脸上留下了刀刻般的皱纹,两鬓也过早地添了许多白发。他挑着水回到了寺里,把水倒进了水缸里。

  子烟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偌大的寺庙里就只有他和老和尚两个。

  每天的卯时和酉时,老和尚都要来敲钟,每次子烟都会悄悄地看一看自己怀中的自鸣钟。他发现老和尚就等于是一个钟,亘古不变地准时。酉时又到了,那悠扬的钟声再次准时响起。而他的自鸣钟也始终陪伴着他,寸步不离身体,就连晚上睡觉也要安在自己的胸前。如果什么时候没有了自鸣钟的跳动,他会怀疑自己的心跳是否停止了。

  总之,自鸣钟已经与他合为一体了,或者说,子烟就是自鸣钟,自鸣钟就是子烟,就像老和尚就是古钟,古钟就是老和尚。

  “子烟。”老和尚叫起子烟的名字。子烟来到了他面前,看到他已经从钟边下来,走到了大殿里,盘腿坐在了佛像面前。

  “子烟,你已经来了二十年了,你究竟明白了吗?”

  “师父,你要我明白什么?”

  “从你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就希望你能明白。我想看看你的心?”

  “看我的心?”子烟退了一步,看了看佛像,又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他感到的却只是自鸣钟里机芯的运行。子烟低下头,燃烧的香把那缭绕的轻烟往他的鼻息中送去,再通过气管贯彻了全身。他觉得自己的胸口突然被那团香烟所笼罩了,于是他猛地撕开了自己的上衣,自鸣钟正安安稳稳地放在他的心口,“师父,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的心,就是这钟。”

  “你的梦终究是快要醒了。”老和尚微微地笑着说,“快回房去睡一觉,明天早上,你和你的心将一同醒来。”

  子烟回到了房里,立刻睡下了,很快就睡着了,他睡得又香又沉,好像从出生就没享受过如此美妙的睡眠。

  在卯时之前,他准时醒来了,他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赶在老和尚敲钟前起来打扫寺院。但他却迟迟都没有听到钟声,他有些奇怪,来到了古钟前,没有人。然后他走进了大殿,却发现老和尚继续盘腿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俨然一口老钟。

  “师父。”

  老和尚没有反应,子烟轻轻碰了碰他,却发现老和尚已经坐着圆寂了。

  子烟大哭了一场,然后把老和尚火化了,他原以为老和尚会留下来舍利,但却连骨头渣都没有,只剩下一片轻轻的灰尘被西风卷到天空中去了。

  子烟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到了古钟寺里,看着那口古钟,总觉得钟上刻的梵文要下来和他说话。他又把自鸣钟掏了出来,发现现在依然是某时,可是现在天色都快黄昏了,应该是酉时了。他觉得不对,又过了一个时辰,天上已是满天星斗的时候,自鸣钟上居然显示的是寅时,居然又比某时倒退了一个时辰。子烟心想,怎么这自鸣钟突然倒着走了呢。他回过头,看了看大殿里庄严的佛像,然后把自鸣钟放回到了心口,自言自语地说,我的梦醒了吗?

  子烟决定离开这里,他下山了。

  他再次走过那条走过的山路,走出莽莽的大山,走出大山是丘陵,丘陵上种满了茶叶,正是采茶时节,采茶女们在忙碌地劳作。走出丘陵,在一片平原中有一条小河,但刚好能够通行客船,他跳上了客船,船老大还是原先的装束,唱着欢快的船歌载着他去那片江南水乡。穿过一望无际的稻田,又不知行驶了多久,终于到了子烟家乡的那座城市。

  出乎他的意料,这城市依然繁华如故,城门口依然悬挂着明朝的旗帜,他跟随着南来北往的客商进了城,走过一条条商贾云集的大街,他见到了自己过去的家。他不敢相信,居然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他想一定是换了主人重新按原样又修了起来。他不敢从大门进去,而是沿着高高的围墙走了一圈,见到一个偏门虚掩着。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发现里面的花园也和过去一样,几乎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没变。他来到最幽静的地方,那是他住过的房间,居然还在,他曾亲眼见到这里成为了一片废墟。他走进房间,还是几个大书橱,还是那些他喜欢看的书。在房子后面,那个花园里,他见到了他的日晷、五级刻漏、秤漏、五轮沙漏,还有漏水浑天仪,全都在,一个都没有少。刻漏里继续在滴着水,五轮沙漏的刻度盘上的指针还在准确地运行着。

  子烟真的无法理解,他不知道这是谁又重新把这些东西弄出来的,也许这是一个天大的巧合,新主人有着与子烟相同的爱好。正当他苦思冥想而没有结果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房间里有人叫他的名字,谁会叫我的名字呢?

  子烟回到了房里,他见到了他的父亲。

  没错,是父亲,绝对没有错的,而且跟二十年前一点变化都没有,难道当年他没有死?子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想把心中的疑惑说出口,但却又不敢,只是一个劲地发抖。

  “子烟,你怎么了?中午吃饭还好好的,快跟我走,来了一个客人。”父亲拉着子烟的手就往外走,子烟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被父亲拉着去了客厅。

  在去客厅的一道长廊里,镶嵌着一面镜子,子烟走过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他看到镜子里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白白嫩嫩的脸,干净的下巴上没有什么胡须。这个人是谁,子烟想了好久,最终他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他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粗糙的皱纹没有了,长长的胡须也没了,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

  子烟有些傻了,但他还是被父亲拉到了客厅里,在客厅,他见到了一个葡萄牙传教士。传教士穿着黑色的袍子,脖子上挂着十字架项链,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他解开了背包,取出了一个望远镜、一瓶香水、一个地球仪、一本《圣经》,最后,是一个自鸣钟。传教士走到了子烟的面前,微笑着把自鸣钟塞到了子烟的手里,并用娴熟的汉语说:“年轻人,这个送给你。”

  “不,我已经有了。”

  子烟把手伸进了自己的怀中,却什么都没有,我的自鸣钟呢?

  然后子烟看了看现在的传教士给他的钟。重重的,是用墨西哥银作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又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子烟后退了一步,看了看父亲,看了看传教士,他想哭,但又哭不出,然后他拿着自鸣钟飞快地跑回自己的房间,在钟声与刻漏滴水声中睡着了……

  我的刻漏还在嘀嘀嗒嗒地给我计着时,听着这种滴水声写作,我感觉像是在梅雨季节里缩在被窝中听夜晚雨点打在防雨棚上的声音,听着这种声音总能让我做奇怪的梦。好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正在写一部小说,但我现在无法确定我还要不要继续写下去,还是就此以子烟回家睡觉做结局。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结尾,也许根本就没有结尾。我原先打算给子烟安排一段感情的,就在那古寺里,和一个给丈夫上坟的寡妇,但我觉得这是多余的,因为子烟爱上的是时间,如果有可能,他会娶时间为妻的。

  但是我不可能像子烟那样,我还要生活。

  我新买了一个闹钟,包装上特别强调了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我不懂这样强调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当然,这个闹钟的质量还是不错的,次日一早,准时地提醒了我起床。

  我起床后来到了天井里,睡眼曚昽中看到了我的刻漏还在轻轻地滴水。

  卯时整。

  我突然听到了一声钟声,悠远洪亮,带着几十年的陈年往事的气息,我觉得这钟声是那老和尚每天早上敲响的古钟声。但接着我又听到了五下,原来是我的三五牌钟,它又一次起死回生了。

  写于2000/12/10

  一个少年之死

  “人生五十年,轮转变化中,短促如梦幻。天地之万物,无有不死灭。”

  ——摘自能剧幸若舞《敦盛》

  一

  马蹄踏着人的身体往前冲刺,就像是在淤泥中行军,死人的铠甲破碎了,黑色的血沾满了马蹄和它前胸的皮毛。熊谷直实的马镫上挂着十几颗人头,这些人头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情,喜怒哀乐一应俱全,有的皮肤白净宛如贵族,有的满脸血污面目全非。他一口气冲到了海滩上,几乎被人血染红的海水反射着的阳光突然呈现了一种惊人的美,直实觉得奇怪,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于是他有些目眩,他看见海面上有几艘战船在颠簸着,一之谷的火光像从高天原上丢下的火种一样星罗棋布地燃烧。

  沙滩软软的,不时有海水涌上来,被马蹄溅起,咸涩的海水打在直实的脸上,凉凉地渗入了皮肤。终于在死尸堆中见到了一个活人,在百步开外,骑着一匹漂亮的白马,头戴有着金光闪闪的龙凤前立的筋兜,筋兜下是漆黑光亮的护面甲,身着的是赤色条纹的铜具足。身后插着一支平氏红旗,就像所有的衣着华丽得像京都贵族那样的平家大将。直实紧了紧马刺,舞剑追了上去。那人似乎不太会骑马,一个劲地用马鞭狠狠地抽打着,马却始终在原地打转。熊谷直实很快就追上了他,挥起沾满血渍的剑砍在了对方的马上,那匹漂亮的白马立刻跳了起来,把骑马的人重重地掀了下来。

  那人倒卧在了沙滩上,失去了抵抗能力,金色的头盔和红色的铠甲还有全身绘制的美丽条纹的装饰一起一伏,就像海浪般放着光泽——一只受伤的虎,直实在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比喻。然后他跳下了自己的大黑马,把剑架在了对方的脖颈上准备砍下去,在此之前,他先揭去了那人的头盔。

  他看到了一张少年的脸。

  熊谷直实愣住了,怎么是个少年?为什么不是满脸络腮胡或是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至少应该是一个青年武士。

  然后他仔细地看着少年的脸。那张光源氏般的脸苍白得像个涂抹脂粉的歌伎,细细的眉毛,大而明亮的眼睛,嘴上只有一圈淡淡的绒毛,两片匀称的嘴唇倒是像血一样鲜红,连同那小巧的下巴,越发地像个女人。

  少年的眼睛虽然明亮,却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嘴角忽然漾起了淡淡的微笑,让人不可思议。直实突然觉得那双眼睛是那样熟悉,熟悉得与自己的眼睛一样。

  二

  那双眼睛注视着清晨的薄雾所笼罩着的信浓群山,上百只栖息在树林里的大鸟受到了惊吓发出鸣叫和拍打翅膀的各种声音,向那更为高峻的山峰翱翔而去。在那双眼睛里,父亲右臂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来不及包扎,鲜血刚刚凝固,只能用左手握着剑。直实的头盔不知在哪儿丢了,于是父亲把自己的黑色筋兜戴在了儿子头上。

  那是直实的第一次骑马,十五岁的他浑身颤抖着,腰上的双刀还没用过,两条大腿外罩着的鱼鳞甲片上却已溅满了血,那是别人的血。

  他紧紧地抓着缰绳,跟在父亲的身边,带着父亲体温的筋兜让他的头皮温暖了一些。

  父亲清点了一下自己的部下,只剩下十来个人了,他看着四周幽暗的丛林和自己疲劳不堪的马,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对儿子说,跟我一起去死吧。

  直实睁大了眼睛无法回答,突然他听到了从树林外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仿佛是一支大军。直实把头埋进马鬃里,过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把眼泪抹掉了。

  父亲粗糙的大手轻轻地摸了摸儿子的脸,然后紧了紧马刺,第一个冲出了树林。他此刻感觉父亲骑在马上的背影突然就像个毗沙门天王一样,身后的十几名武士也纵马冲了出去,他们发出奇怪的吼叫,像一群野兽。最后直实的马在打了好几个圈子以后终于也冲了出去。

  冲出树林的一瞬,阳光立刻驱散了雾霭深深地刺入了他的瞳孔,他感到就像锐利的箭刺入自己的头颅一样痛苦。然后他听到四周全是一片刀剑撞击的声音,刺耳,尖锐,四下张望,还看到了不时有火星从带血的剑锋上迸出。最前头父亲的背影依然挺拔,他左手举着剑劈杀,好几个对方的武士被他砍落了马,谁都不敢靠近他,最终,他所有的部下都死光了,只剩下父子两个被上百人围在了中央。

  父亲的马死了,直实也被从马上掀了下来,他们徒步走到一棵大树下。父亲看了看儿子,脸上露出了一种幸福的笑容,这笑容让直实一辈子都难以理解。然后父亲对他说:“我先死,然后你跟着我死,记住,必须自己动手。”

  父亲脱下了甲衣,露出了鲜亮的胸膛,接着他从容不迫地把佩在腰间的短剑刺入了自己的腹部。他一边切一边看着儿子,说:“儿子,看清楚了吗?就是这个样子,别害怕,一点都不疼。”

  他又把剑向下猛切,开了一个几寸长的口子,然后又把刃口猛地向左一转,又是一个长长的口子,鲜血这才像一群活蹦乱跳的鱼一样游出了他的皮肤,染红了他的身体和甲胄。可他继续保持着那种幸福的笑容,看着儿子,轻轻地说:“儿子,看清楚,你也要像我一样,就是这个样子。”

  接着,直实看到父亲的肠子流了出来,他没有想到人的肠子居然是如此鲜艳夺目,像一群被涂上彩色的泥鳅。这时他才发现父亲的满脸都是豆大的汗珠,痛苦地喘着粗气了。父亲突然叫了出来:“快,用你的长剑,砍下我的头,我受不了了。”

  直实吓得手足无措,他抽出了腰间的剑,却愣愣地站着。

  “儿子,别愣在那儿,快砍下我的人头,别人正看着我呢,我忍不住了,快。”

  直实这才扫视了周围的一圈人,个个骑着马,表情沉默严肃,仿佛是在给他们的主人送葬。

  他突然想哭,却又哭不出,他终于举起了剑,长长的剑刃反射着夺目的阳光,父亲看着他,虽然越来越痛苦,却恢复了那种幸福的笑容。剑既然已经举起,就不可能再放下了,直实挥动了手臂,剑最后是以惯性砍到了父亲的脖子上的,锋利的剑刃切开了父亲的脊椎骨,他能清楚地听到骨头裂开的声音。

  “儿子,别停,要一剑就把人头砍下来。”这是父亲最后的一句话。

  十五岁的直实终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就像锯木头一样在父亲的脖子里抽动利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父亲的人头砍了下来。

  他只感到自己的剑突然失去了目标,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而与此同时,父亲的人头也掉到了地上,被砍断的脖子里喷出了许多血,溅在了直实的脸上,而父亲的双手仍有力地握着短剑深深地刺在自己的肚子上。他看到父亲失去了头颅的身体抽搐了几下,居然没有倒下,依然保持着盘腿而坐的姿势,而父亲掉在地上的人头,则仍旧以那种幸福的笑容看着自己的儿子。

  他看着自己的父亲,然后又看了看周围的人们,他还是想哭,可还是哭不出来。他对他们说,求求你们,帮我埋了我父亲。那些沉默的武士点了点头。

  然后,他也脱下自己的筋兜,剥去衣服,露出了十五岁还未成熟的身体。他也像父亲一样把沾着父亲的血的剑捡了起来,把剑尖对准了自己的腹部。

  阳光夺目,他闭上了眼睛。

  “你走吧。”一个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

  他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对方为首的一个全身黑甲的人骑在马上对他说话。

  “让我死吧。”

  “你已经证明了你的勇气,你还是个孩子,我不杀你,你快走吧。”全身黑甲的人面无表情地说着,语调平缓柔和,仿佛是在与自己的儿子对话。

  直实终于松开了手,剑又一次掉到了地上,他看着那个人,记住了黑甲之下的人的脸,和那双鹰一般的眼睛。他慢慢地穿上了衣服,但他丢掉了父亲的筋兜,他站了起来,前面的武士为他让开了一条路。

  他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了出去,很久才消失在黑甲人的目光中。

  在无边无际的山谷里,他的眼泪始终没有像自己希望的那样流出眼眶。

  三

  “你叫什么名字?”

  “平敦盛。”

  “你几岁了?”

  “虚岁十六。”

  四

  一副面具,长着獠牙的面具,在黑暗的大海边,面具张开了嘴,嘴里有一把剑,剑光掠过平缓的沙滩。然后,平敦盛看到自己的头颅不见了,他哭了,一边哭一边找,他找遍了整个沙滩,都没有找到。

  最后,他掀去了那个面具,发现自己被砍下的头颅正在面具之下对他微笑着。于是他捡起了自己的头颅,拎在手上,向京都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他发现自己手上的人头正在由孩子渐渐地成长,眉毛变浓了,鼻子变高了,唇须也长了出来,残存的半截喉节也开始鼓鼓囊囊了。

  他沿着海边跑啊跑,没有脑袋,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清这一切的,等他终于跑到京都的罗生门下的时候,自己被砍下的人头已经变得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牙齿都掉光了,可拎着人头的身体却依然还是个小孩。

  这时候,他听到自己的人头说话了:“樱花已经谢了。”

  就在这个时候,平敦盛突然从这个奇异的梦中惊醒了,自言自语地说着,“樱花已经谢了。”他满头大汗,坐在铺席上,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摸索。终于,他爬了起来,轻轻地拉开了门,走在昏暗的长廊里。

  他的眼睛终于适应了长廊里的光线,两边装饰着华丽的图画和盔甲,还有一面面锦缎丝帛。突然从一扇巨大的拉门里,他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

  在那间供奉着平家祖宗灵位的宫殿般庄严的大房间里,闪着幽暗的烛光,平敦盛看见了三个人,一个站着的是父亲,另一个跪着的女人几乎一丝不挂,用长长的头发掩着脸,还有一个青年男子也跪着,平敦盛不认识他,但从那衣冠可以看出是个贵族子弟。父亲从腰间抽出了剑,高高举起,一剑砍下了那青年男子的人头,那人头在光滑的地板上滚动着,一直滚到平敦盛的脚下。平敦盛吓得脸色苍白,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不敢发出一点声息,他看着那人头,人头也在看着他,那人的脸很白,也很漂亮,描着蝉眉,嘴唇上也好像涂过什么。人头的眼睛大睁着,嘴巴也半开半闭,仿佛是在作诗,平敦盛大着胆子轻轻地尝试把手伸到了人头上,他不太走运,手指上沾到了血,一股滑腻湿润的感觉沁入他的皮肤,他又悄悄地把手指靠近自己的鼻子闻了闻,他居然闻到了一种母亲头发里特有的气味。

  他又抬起了头,看见女人把脸露了出来,虽是素面朝天,但依然很美,令平敦盛吃惊的是,这是他母亲的脸。年轻的母亲跪在地上,一览无余地露出饱满的身体,皮肤在闪烁不定的烛光下发出刺眼的光泽。忽然,他看到母亲的脖子上多了一根白色的东西,既柔软又坚韧,那种白色就和早春的雪一样,晶莹剔透,似乎是透明的。那白色的东西渐渐有了些皱纹,现在平敦盛看出来这是一匹白绫,是和泉国专门派人进贡的上好的白绫。

  缠在母亲脖子上的白绫越来越紧了,父亲正站在母亲的身后用力地拽着白绫的两端。母亲的脸还是那么美,虽然脖子上致命的白绫正深深地陷入她的喉咙,而这匹白绫却是母亲最喜欢的。她的眼睛越来越大,大得超乎了常人,终于,她的眼睛看到了黑暗隐藏着的儿子。儿子也发现了母亲的眼睛正注视自己,但他却保持了沉默。而母亲想要对儿子说什么,却被白绫勒住气管什么都说不出。忽然母亲的眼睛定住了,像是进入了某个美妙幸福的境界,她快乐地笑了起来,嘴角带着一丝暧昧。当她快乐到了极致时,她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那匹美丽的白绫也渐渐地软了下来,像一条白蛇那样滑落在母亲丰满的腹部。

  平敦盛看着母亲的身体软倒在地上,长长的黑发再次掩盖了她雪白的躯体,像一块巨大的黑色丝绸,他觉得母亲正在丝绸下熟睡着呢。

  只有刺眼的白绫从母亲的身体下露出来,平敦盛突然觉得那白绫会突然飞起来,像白蛇似的缠在自己的脖子上。

  父亲抱起了母亲的身体,他打开了另一扇门,门外是一片幽静的庭院,月光洒在母亲的黑发上,就像一条黑色的瀑布。在庭院的中央,有一棵古老的樱花树,父亲在树下掘了一个大坑,然后把母亲扔了进去,再把泥土覆上,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黑暗中隐藏的平敦盛,张大了眼睛,默默地记下了这一切。

  五

  熊谷直实打量着眼前的平家少年,忽然发现少年的腰间别着一支笛子,在人人腰间佩剑的时代居然有人佩笛,这令直实很困惑。

  “你会吹笛子?”

  少年点了点头。然后少年从腰间拔出了笛子,又细又长的笛子,一端刻着一些汉字,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贴着笛膜。笛子的表面很光滑,在阳光下,那种反光就像一把短剑。

  “这支笛子叫‘小枝’。”少年突然主动说话了,只是声音还带着女孩般的颤抖。

  “小枝?”直实的心头忽然被什么牵动了。

  “小枝——小枝——小——枝——”

  六

  小枝在黑暗中的脸忽然清晰了起来,她爬在二十岁的熊谷直实的身上,脸向下,明亮的眼睛让他渐渐清醒了起来。但他还是不能动弹,任由小枝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摸着,直实能感觉到她的手很小巧细致,不像通常村妇的手。那双手像某种有着光滑皮毛的小动物一样游走着,直实感到那手似乎能穿过皮肤,摸着自己的五脏六腑,暖暖地,于是,他的身体又从寒冷的地狱回到了人间。

  他终于伸出了手,紧紧地抓住了小枝的手,并死死地摁在自己的心口。那双暖暖的手虽然突然像小动物受惊一样一个劲地颤抖抽动着,但在直实大大的手掌里却仿佛是跌进了陷阱。他睁开眼睛,却什么都看不清,只有小枝大大的眸子在闪烁,他的力量终于又回来了,直实一个翻身,把小枝完全压在了身下。

  忽然一阵马蹄声从战场上传来,直实又坠入了黑暗中。

  有火,有火在自己的身边燃起,一团温暖的炉火,仿佛能使冬眠的蛇从冰雪中醒来。直实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当他睁开眼,却真的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躺在了他身边,他不认识这个女子,他只是在潜意识里叫着这个女人的名字,这只是他的一种毫无根据的猜测,或者说仅仅是他希望如此而已。于是他在女子的耳边轻声地说着:“小枝——小——枝——我的小枝。”

  那个他想象中的小枝终于睁开了眼睛,大大的眸子闪了闪,然后她站起来说:“为什么叫我小枝?”

  “你就是小枝。”

  忽然她笑了起来:“是不是所有的女人在你嘴里都叫小枝?那我就叫小枝了。”

  “是你救了我?”

  “你说呢?”小枝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难以说清楚的东西。

  “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要你娶我。”

  直实的身体从寒冷中完全复苏了,此刻他居然感到了浑身发热,后背心渗出了汗丝,他紧紧地抓住了小枝的双肩说:“有没有米酒?”

  茅屋外下起了大雪。

  七

  “你就是平家从五位下的‘无官大夫’?”

  “是的,我的首级一定很值钱吧?”

  “你还是个孩子。”

  “我不是孩子了。”平敦盛说这话的时候突然变得非常凶猛,大睁着眼睛,苍白的两颊突然绯红了起来,就像是喝醉酒的艺伎。

  八

  藤原家的高墙边,开着一个小门,平敦盛坐着槟榔牛车来到了门前,夏日京都的街头,艳阳高照,没有一个行人,他看了看四周,然后推开虚掩的门,悄悄地走了进去。

  没有人,只有永不疲倦的蝉鸣在耳畔响起,他在树荫下穿过幽深的花园,最后拉开那扇房门,走进了昏暗的走廊,在走廊的尽头,他停了下来。先屏息听听里面的声音,然后整了整衣冠,他的心口在剧烈地跳动着,耳根也红了。他深呼吸了几口,刚要说话的时候,门突然被拉开了,一个瘦长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从房里透过来的光线从那人身体的四周洒到敦盛的脸上。背着光,看不清那男人的脸,男人看见他,向他微微鞠了个躬就走了出去。

  平敦盛走进房里,他看到这房间非常大,有十几铺席,被屏风分成了好几块。他绕过两个屏风,见到了一道帘子,隔着珠帘,他依稀看到里面有个女人的身体。他觉得隔着帘子就像是隔着一层水,于是帘子后面的女人动作就像极了一条鱼,扭动着尾巴的锦鲤鱼。

  突然那条鱼说话了:“进来吧,我穿好衣服了。”

  平敦盛抑制住自己粗重的呼吸,轻手轻脚地撩起帘子走了进去。

  藤原家的小姐正跪坐在席子上,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和服,领口很低,露出了一截白白的脖子。而她的脸上,看得出本来是化了很浓的妆的,而现在许多脂粉都落掉了,浓重的口红现在有些模糊,额头甚至出现了汗渍。

  “你来啦?过来,靠近一些,让我看清你。”

  平敦盛却一步都不敢迈动。他低下了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觉得有一股气吹到了脸上,暖暖的,让他的毛细孔膨胀了开来。

  接着,他闻到了那股脂粉味,就像母亲趁着父亲不在家而去接待年轻的客人时候常有的气味。他还是不敢抬起头,视线里只有那粉红色的和服所反射出的丝绸光泽,光滑而柔软,像一汪红色的泉水。

  “你几岁了?”那种气息继续灌进了他的衣领里,溜进他的胸膛,像一双纤手抚摸着他的皮肤。

  “十五岁了。”他回答。

  “哦,我比你大一岁。”

  房间里的光线忽然明亮了一些,他的视线上移到了她的那截白白的脖子。

  说话啊,把头抬起来。小姐伸出手托起了平敦盛的下巴,直盯着他的眼睛,像要把他给吃了似的,他们像是在对峙,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神又柔和了下来,轻轻地说:“我明天就要出嫁了。要嫁给陆奥守的公子,明天一早就动身,去那遥远的北国。”

  “陆奥很远吗?”

  “很远,也许我永远都回不了京都了。”

  她的声音突然停顿了,平敦盛仿佛看到藤原家的小姐的眼角正涌出了什么液体。

  “呵呵。”她突然又笑了起来,嘴角上荡漾着一种让平敦盛害怕的东西。

  “知道吗?你是个漂亮的少年,只可惜,你的眼睛是灰色的。”

  平敦盛不明白,他眨了眨眼睛。

  “灰色的眼睛,短促的生命啊。”小姐忽然吟起了什么古代的诗。

  “我会很长命的,我知道,我会活到90岁,我会为陆奥守的公子生七个孩子,同时为别的男人生更多的孩子。呵呵,我会长命的,我会留着长长的白发,在冰天雪地的陆奥北国,回想着京都的夏天,回想今天,回想短命的你。”

  忽然她的双手抱住了他的脸,殷红的嘴唇像吃人的野兽般堵在了他的嘴巴上。平敦盛的眼睛里什么都看不到了,只有小姐的睫毛。他开始感到了恐惧,浑身发着抖,伸手去推,却被死死地抱住了,看上去就像是在做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

  终于,他一把推开了藤原家的小姐,手忙脚乱地跑了出去,身后传来小姐放浪的笑声。那笑声在长长的走廊里回荡着,余音绕梁。

  九

  熊谷直实把视线从平敦盛的脸上挪开,看了看天空,阳光越来越强烈,似乎变成了红色。忽然他听到了笛子的声音,低下头,原来平敦盛坐在地上吹起了“小枝”。

  笛子是一种有魔力的乐器,它所具有的穿透力令人吃惊。直实相信,在遥远的海上,那些战船里的士兵也会听到这声音的。

  十

  “今天我看到源家的军队了。”

  “你别去。”

  “我已经在你这里住了整整一年了。”

  “一年太少,我要你在这里住一百年。”

  “我是源家的武士。”忽然直实站了起来,一股风吹进了茅屋,小枝打起了哆嗦。

  小枝一把抱住了他的腿:“我不让你走,我不会让你走的。”

  “放开。”

  “啊。”熊谷直实突然感到腿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忍不住叫了起来。他低下头,看见小枝正抱着他的腿向他微笑着,只是小枝的嘴里全是鲜血。他明白了,是小枝用牙齿咬伤了自己。他倒了下来,喘着气,忍着伤痛。小枝爬到他身上来了,吃吃地笑着,露出了满是血的牙齿。直实居然也笑了,然后一把将小枝的身体揽入怀中。那个鲜活滚烫的身体在自己怀中颤抖着,他也似乎忘却了痛苦,只有腿上那牙齿咬的伤口还在不断地流着血,铺席被血染红了一大块。

  炉火熊熊。

  又是一个让小枝沉醉的夜晚。

  当炉火熄灭,清晨的阳光透过林间的枝桠抵达小枝的脸庞时,她睁开了眼睛。摸了摸旁边,什么都没有,她坐了起来,赤条条的身体像个古老传说里的女妖。茅屋里只有她自己,小枝叫了起来:“直实,直实……”

  她没来得及穿衣服,一把推开了门,门外积着厚厚的雪,她雪白的身体和这白雪的世界合而为一,仿佛是只冬天寻找食物的白兔。她就这么光着身体在雪地里奔跑着,寻找着她要寻找的人。

  直实,你在哪里?

  十一

  熊谷直实静静地听着平敦盛吹笛子,手心里沁出了一些汗珠。

  平敦盛盘着腿坐在沙滩上,运足了全身所有的气息注入笛孔。渐渐地他的脸开始涨红了,直到一曲终了。

  他把笛子从唇边放下,然后再仔细地看了看,接着一扬手,把笛子向大海抛去。

  “小枝”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在了海水的泡沫中,一个浪头卷来,笛子被缓缓地带向大海的深处。

  十二

  樱花又开了。

  就在那个庭院里,那棵古老的樱树,也许已经有几百岁了。别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年的樱花开得比往年的要漂亮许多,从来没有如此美丽的樱花能从这棵树上开出,美得惊人,简直无法再用语言来形容了。

  有人说这也许这是上天赐给平家转危为安的吉兆,也有人说这棵樱花树本身就是一位神。总之没人能说得清其中的原因。

  但平敦盛知道原因。

  月光突然明媚了起来,一个少年悄悄来到了樱花树下,带着一把小小的铁锹,他在树下的泥土里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一根白色的东西出现在泥土中,惨白的月光洒在地上,让他看清这是一块人的骨头。

  白色的骨头森森地反射着月光,少年居然觉得在盛开的樱花树下这一切开始变得绝美无比起来。接着,越来越多的泥土被清理了出来,一具完整的骷髅展现在他面前。那骷髅躺着的姿势相当幽雅,双手放在胸前,仰望着樱花和星空。

  这具骷髅是少年的母亲。

  母亲滋润了樱花,母亲的生命全都注入樱花中了,于是,母亲变成了骷髅,樱花变成了母亲。少年轻轻地抱起了母亲,现在母亲的身体轻了许多了。这些骨头在月光下奇美无比,就像一群跳舞的美人。

  少年抱着母亲的遗骸,走出了庭院,走进了长廊,来到自己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一个大箱子,把母亲放了进去。然后把箱子锁了起来,他把脸贴在箱子上,轻轻地说:“妈妈,我们永远在一起了。”

  十三

  直实看着平敦盛把笛子扔进了大海里,他有些吃惊,轻轻地叹了一声:“何必呢。”

  “别说废话了,你动手吧。”平敦盛挑衅似的说。

  熊谷直实看了看他,很久才开口说话:“你走吧。”

  十四

  乱箭遮天蔽日,无数的人中箭倒下,无主的战马嘶鸣着,无马的武士咒骂着。几面靠旗被箭洞穿,留着数不清的洞眼继续飘扬。

  武士熊谷直实骑着大黑马向前猛冲,眼前就是宇治川了,大黑马的前蹄高高地抬起,然后重重地落下,连人带马跃进了河水中。冬天的宇治川水冰凉冰凉的,河水立即漫过了马的胸膛,大黑马似乎也在抽搐着,河水四溅,打湿了他的脸。他愤怒地紧着马刺,继续向前涉去,到了河床的中心,水已经淹到马脖子了,也漫过了直实的腰,一股刺骨的寒冷渗入了他的内脏,仿佛能让他的血液结冰。身后的源家武士们都骑着马跳进了宇治川,而且不断地有人在水里中箭倒下,顿时,河水仿佛被人和马的血液温热了,直实重新又恢复了力量,他的大黑马带着他渡过了宇治川,第一个上了对岸。他挥动着长剑,大声地叫喊着,在刀与矛的丛林里劈杀着,一个头颅被他的剑砍下,一片血肉里,他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到回忆中父亲的人头。

  源家的武士们源源不断地冲上了岸,近畿就在眼前了,敌人彻底丧失了抵抗,战斗变成了一场屠杀。

  直实继续向前冲着,他见到了一个全身黑甲的敌人,也许是个将军。他追了上去,最后把黑甲人逼到了河边。直实看着那人的脸,突然想起了那一天,十年前信浓的群山中,也是这张脸和这身黑甲。

  十年前这个人放过了直实。现在又落到了直实的手里。但他是杀父仇人。

  直实在选择。

  他有些痛苦。

  那人平静地看着直实,不明白直实为什么那么婆婆妈妈。他对直实轻蔑地笑了笑,然后脱下了甲胄,抽出了一把短剑,深深地刺进自己的小腹。

  血如泉涌。

  他在地上挣扎了好一会儿,但始终没有断气,不停地颤抖着,从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呼啸,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直实,似乎在渴望着什么。

  直实明白他痛苦到了极点。

  直实也懂得,此刻对黑甲人来说最人道的方式是什么。

  他挥起剑,熟练地砍下了黑甲人的人头。

  干脆利落,一瞬间,黑甲人摆脱了所有的痛苦。

  只剩下熊谷直实呆呆地愣在那儿,看着宇治川的河水被寒风吹起了涟漪。

  忽然,他听到所有的源家武士欢呼了起来,惊天动地,源家的旗帜高高地飘扬起来,连同着无数敌人的头颅。

  直实默不作声地把黑甲人埋了。

  十五

  “你说什么?”平敦盛不太相信。

  “我让你走。我不想杀你了,你快走吧,快走!”

  “为什么?”

  “你还是个孩子。”

  十六

  祖先的灵位在昏暗的烛光下闪着异样的光,仿佛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在看着。

  父亲站在平敦盛的面前,毫无表情,不怒自威,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的和服,长长的袖子和下摆,使得烛光下他的影子特别地大。

  “樱花树下的土好像被翻动过。”父亲以低沉的鼻音问着平敦盛。

  “樱花树?不是开得很美吗?”平敦盛的声音颤抖了。

  “是啊,樱花开得很美,这是有原因的,儿子。”

  父亲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平敦盛的脸:“儿子,樱花多么美啊,就像你母亲一样美,美得惊人,因为美,所以,每个人都喜欢樱花,谁都想摘下她的花瓣,就像你母亲。可是,这棵樱花树只属于我们家族,是我们的,你母亲只属于我,你懂吗?等你成为一个丈夫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平敦盛睁大了眼睛,额头沁出了汗。

  “儿子,不要想你的母亲了,你的母亲已经变成了樱花,这是她最好的归宿,她多幸福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樱花,只要看到樱花,就等于看到你母亲了。我永远爱你的母亲,深深地爱着,直到我死。”

  父亲似乎在自言自语,他把平敦盛揽在了怀中,紧紧地抱着。

  “你快和我一样高了。”父亲看着儿子,骄傲地说着,“儿子,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吗?”

  敦盛浑身乏力地蜷缩在父亲宽阔的怀抱里,一团温热的泪水从眼眶悄悄地滑落出来,打湿了父亲的衣襟。

  “父亲,我永远爱你。”

  听到这句话,父亲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但永远都没有再睁开来。

  因为他的心口,突然多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的柄正握在平敦盛的手里。

  “对不起,父亲,我永远都爱你,永远。”

  然后平敦盛从父亲的心口抽出了匕首,扔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

  父亲宽阔的身体倒下了,从父亲的心口流出的血蔓延着,很快就铺满了整个空旷的房间,渗入了光滑的地板缝隙。敦盛低下了头,嗅了嗅那血的气味,于是他有一些头晕。

  他推开了门,对着走廊里的武士叫喊起来:“父亲遇刺了,快,抓刺客。”

  一大群人手忙脚乱地冲了进来,又手忙脚乱地冲了出去追捕那个虚幻如空气的刺客。那些沉重的脚步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咚咚地敲打着平敦盛的心脏。

  祖先的灵位们以嘲讽的目光静静看着这一切,他们保持沉默。

  泪水继续在他的脸上奔流。

  十七

  “我不走。”

  “让你走你就走。”

  “你现在就杀了我吧。求你了。”平敦盛突然给熊谷直实跪了下来,伸长了白净的脖子。

  十八

  荒凉的战场上,宇治川静静地流淌着,全身披挂的熊谷直实像一尊移动的雕像一样巡逻,他还是骑着他的大黑马,天上新月如钩,寒夜里许多死人的脸上都结了一层薄霜。

  第二天一早,这里成千上万的战死者都将被埋葬。在源家的大营里,几个和尚正做着法事,木鱼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得很远,散布在所有死者的脸上。

  在月色里,这景象突然变得很美,直实惊奇于每个死者的表情竟都是那么安详。淡淡的月光照亮了这些惨白的脸,在他眼里逐渐地生动了起来,有的人嘴角还带着微笑,难道是在快乐中得到死亡的?在这些死人堆里,他是唯一的生者,却只有他是痛苦的。

  在呼啸的西风里,他看到远处有个人影在缓缓地移动着,时而小心翼翼地走动,时而又伏下身体。难道是有人没死?或者是鬼魂?那些有关战场上无头鬼的传说在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直实跳下了马,轻轻地靠近了些,明亮的月光里,他看清了那个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披散着头发,身材比较小,应该不会是士兵。那人继续小心地在地上摸着什么,原来是在摸死人的衣服,掏那些战死者的口袋,搜寻着什么值钱的东西。

  直实明白了,这是个发死人财的家伙。在历代的战场上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发现这种人,立即就地正法,因为这种事情太丧尽天良了。他悄悄地抽出了剑,无声无息地走到那人的背后,那人的背脊在微微颤抖着,好像很冷的样子。

  直实犹豫了片刻,然后大喊了一声。

  那人立刻像受到什么刺激一般从死人堆里跳了起来,立即转过身体来。

  直实的剑已向前刺出了。

  那张脸被月光照得惨白,就像是地上的死人,在披散的发丝间,可以见到那双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地让直实能感到自己腿上那块被人咬过的伤疤。

  但是,剑已经刺出了。

  血,飞溅起来。洒了他一脸。

  那双明亮的眼睛继续瞪着他,他能感到那双眼睛此时放射出了多么幸福的目光。多美啊,那张脸微笑着,虽然惨白如尸,就像这天上的月亮。

  她倒下了,胸口插着直实的剑,脸上带着幸福的目光和微笑。

  她终于找到她的直实了。

  “小枝——小枝——小——枝——”直实呼唤着她的名字,这个名字是他为她取的。

  他跪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明亮的眼睛,似乎看着天上的月亮。他终于明白了,小枝的确是个发死人财的贼,小枝就是因为在干这行当的时候才救了战场上奄奄一息的直实。

  他抱起了小枝,走向寂静的宇治川。

  明亮的月光照着他,就像照着一个鬼魅。

  十九

  “为什么要求死,你还是个孩子,活着有多好啊。”

  “活着好吗?”平敦盛的反问让熊谷直实无言以答。他又这样问了自己一遍,却得不到答案。

  “杀了我,我会永远地感谢你。”少年微笑着,像个漂亮的女孩。

  直实看着他,心中突然有什么东西沉了下去。

  二十

  京都下起了雨,朦朦胧胧的,一切都在烟雨中沉浸着,皇宫的亭台楼阁都渐渐地模糊了,还有平家的那些深宅大院也像一片纸被风吹走了。

  一切都消失了。

  平敦盛坐在槟榔牛车里,看着帘外雨中的京都。父亲死了,他已经是平家这一系仅存的几个继承人之一了。家族的兴盛就像这雨中的楼阁,转眼就要烟消云散于雨雾中了。

  源家的军队要进城了。

  平家要去西国的一之谷,那里也许是最后的一线光亮。架车的车夫匆忙地挥舞着鞭子,四周是人和马的脚步声,一切都是那么匆忙杂乱,就像是一场匆匆落幕的戏。

  平敦盛又放下了车帘,他从容地解开了上衣,露出了白白的腹部。

  他的手里握着一把短剑,对着自己的肚子。他举起短剑,剑以一种奇特的姿势停留在半空,如同一只被定格了的飞翔的鸟。他以这样的姿势持续了很久,很久。车轮继续碾过京都的大道,走出了京都的城门,繁花似锦的城市被他们抛在了身后。

  牛车突然颠簸了一下,短剑从他的手里掉了下来,扎在了车板上。

  平敦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用手抚摸着自己的皮肤,最后用食指在肚子上划出了一道剖腹的动作。

  食指的指甲又长又冷,划过皮肤,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粉红色痕迹。

  随着指甲的划动,腹部突然产生了一种快感,剖腹的快感,这种奇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像一缕轻烟从下往上升起,直升到他的心中。

  永别了,京都。

  二十一

  熊谷直实看着平敦盛雪白的脖子,仿佛看到了一片片雪白的樱花,从樱树上凋落,又被风卷起,漫天飞舞。

  “孩子,你走吧。”

  一道白光掠过。

  一颗少年的人头滚到了沙滩上。

  二十二 尾声

  据说有人听到在平敦盛被杀以后,沙滩上响起了笛子的声音,居然悠悠扬扬地传到了源义经的耳朵里。但从此以后,熊谷直实就失踪了。

  二十年以后,在高野山上,一个身材魁梧的僧人赤着身体在山间的泉水中洗浴,他的背上全是伤疤,神情泰然,如同一尊赤身的佛像。

  一个进香的女子来到了山泉边,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看见那僧人,一点都没有害羞,反而向他问路。

  僧人以奇怪的目光盯着她看了许久,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枝。”那女孩回答。

  僧人猛地倒退了一步,然后向山泉的下游狂奔而去,最后从悬崖瀑布上一跃而下。

  我飞了。

  僧人坠地前的一刹那,在一片黑暗中见到了那忧伤的少年。

  附记:此文为试验性质,余向来偏好日人小说,其中井上靖之小说多述中国之古史,以古代西北为主,如《苍狼》、《敦煌》、《楼兰》等诸小说。余尝暗自思量,井上靖身为日人,却以述我中国古史之小说而著称于世,吾辈身为中国人,未尝不可以尝试一二部日本古史之小说。此曰“礼尚往来”也。故余试写此文以破其坚冰,将我国人之小说取材范围由神州之内推广至五洲四洋也。至于此文内容,则谬误颇多,乃取材于西元十二世纪之日本源平战争时代一典故,又为西元十六世纪之日本战国风云人物织田信长所吟唱而著称。拙作之文风过于奢靡、颓废,倾向亦太灰暗,故实不足取也。望多加批评指教,余洗耳恭听矣。

  今夜无人入眠

  现在是晚上8点,对面一座40层的写字楼顶的霓虹灯广告开始闪烁了起来,那是一个进口化妆品的广告,一双女人的性感红唇在大厦顶上耀眼夺目地忽启忽合,似乎在俯视着这座城市里所有的男人,对他们说着什么吴侬细语。他看了看那个广告,有些目眩,他必须每晚都把窗帘拉紧,否则睡在床上一看到这双嘴唇就会让他失眠。

  “现在睡觉是不是太早?不早了。”他自问自答。

  他再一次从药盒里倒出一粒安眠药,白色的小药片在他的手心里安静地躺着。他掂了掂,什么分量都没有,他把这粒空气一般的药片吞入了口中。再喝一口热水,他能感到药片随着热水进入了自己的咽喉,在通过咽喉的瞬间,他才感到了药片的重量,然后,食道里一阵温暖,那是热水的温度,药片像一块被水冲刷而下的木头,最终沉没在了深潭的水底,那是他的胃。

  他长出了一口气,把百叶窗的叶片封得严严实实,窗帘也拉了起来,这样,窗外一丝亮光都无法透进房间里来了。然后他检查了卫生间和厨房的水龙头是否滴水,他必须杜绝一切发出声音的可能。完全确定以后,他关上了卧房的门,其实这套房子就他一个人住,关卧室的门是多此一举,但他觉得自己的失眠却是因为卧室门没关紧的原因。最后,他关了灯,小小的卧室里一片漆黑,他把自己的手指举到了面前,什么都看不到,他确信这房间甚至已经足够用来做冲洗底片的暗室了。

  极度的寂静与黑暗中,他上床睡觉了。

  他现在仰卧着,脸正对着天花板,双手放在两边,他一直习惯这个姿势,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卧如弓。他觉得正面仰卧最稳定,身体与床的接触面最大,不容易移动。而有的人睡着以后就一会儿仰一会儿侧,忽左忽右,睡相很难看。但是仰卧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自觉地把手放到胸口,这样就容易做噩梦了,所以,他的梦一直很多,千奇百怪,大多不是什么美梦。

  他很渴望做梦,甚至渴望做噩梦,最近他常做一个奇怪的梦,但现在那个梦迟迟没有来。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胃里那粒小药片开始慢慢溶化了,那种细微的感觉刺激着他的胃壁黏膜上的神经,就像是一块浸泡在海水中的木头缓缓地腐烂。小药片最后变成了一堆粉末,就像被送进焚化炉的尸体在他的胃里变成轻舞飞扬的骨灰再被洒落到更深一层的海底,被他的肠胃吸收。

  安眠药应该要起作用了,他等待着药性发作的时刻,就算是这么睡着了再也不醒来也没关系。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脑子依然清晰无比,他想让它瘫痪,立刻停顿,让自己进入梦乡。但他所有的努力依然无济于事,事实是越努力他越睡不着。他感到自己的后背有些热。

  他开始数数,这是一个简单的办法,小时候妈妈教给他的,一旦睡不着觉,就开始数数,通常数到100就会睡着,因为这时脑子里全是数字,除此以外其他所有的东西都被排除出脑子,数字是最抽象最简单的,勾不起人的形象思维,于是人的大脑就在抽象中停止了运作,进入睡眠状态。

  “1、2、3、4……”数到100的时候,他的脑子依然清晰,他又从100数到了1000。然后再倒着数回去,一直数到了负数。还是睡不着。

  胃里突然开始躁动了起来,是那粒被溶解了的小药片阴魂不散死而复生了?胃里的大海被掀起了狂涛,他用手捂着肚子,肚子里刮起了热带风暴,他有些恶心,飓风之下岂能安眠?他坐了起来,自己的头上全是汗水,浑身湿漉漉的,就像从大海里出来,他从床上起来,终于开了灯,突如其来的光线让他的眼睛许久才适应过来。

  睡不着。

  现在是23点。

  “图兰朵。”

  他的嘴里忽然念出了这三个字。他想到了那个叫图兰朵的人,然后他坐到了电脑面前,打开了屏幕,屏幕里射出的光线让他的双手有些颤抖,他上了线,用无名氏的网名进入了聊天室。

  他没有想到,图兰朵居然真的还在,他有些兴奋:“你还在线上啊。”

  “我刚刚上来。”

  “真的?”他不太敢相信,许多人都这么说,其实早就上线很长时间了。

  “真的,实在睡不着,刚刚从床上起来,你呢?”

  他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如实说了:“我也是,睡不着。”

  “你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

  “我知道,因为今夜无人入眠。”

  “你说什么?”他听不懂她的意思。

  “今夜无人入眠。”

  “为什么?”

  “你不用问了,无名氏,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说你真实的姓名。”

  “你觉得知道我的真名重要吗?”他奇怪她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很重要。”

  “我有权不告诉你。”

  “是的,你有这个权利,那么,见面吧。”

  “什么?”他还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我说见面,我和你,两个人,见个面吧。”

  “什么时候?”见面就见面吧,他也很想知道这个“图兰朵”长得什么样。

  “现在。”

  “现在?”

  “Yes,now。”

  “开玩笑吧,现在是都快午夜12点了。”

  “不开玩笑,我认真的。”

  一听到女孩子说“认真”两个字他就有些紧张了,心跳有些加快,额头无缘无故渗出了一些汗,他慢慢地打字:“为什么是现在呢?”

  “因为现在我睡不着,而你也睡不着,今夜实在太长了。”

  他觉得这话有种暧昧的意思,于是真的有些胆怯了,他从来就是一个胆怯的人:“不,我现在就上床睡觉,我会睡着的。”

  “你睡不着,我肯定,你今天晚上不可能睡着,因为今夜无人入眠。”

  “好吧,我相信你。既然睡不着,就见面吧,你说,什么地方?”他开始有了一些胆量。

  “失眠咖啡馆,听说过吗?”

  “好奇怪的名字,没听说过。”

  “安眠路99号。我等你。”

  说完,她下线了。真的要去吗?他有些犹豫,更有些胆怯,他来到窗边,翻开百页窗,看到对面大厦上的霓虹灯还在继续闪烁,他不会读唇术,但他现在却似乎能从那双红唇的开启与闭合中读出一句话——今夜无人入眠。

  他关掉了电脑,走出了家门。

  现在已经过了12点了,大街上应该空无一人,但他却发现路上有许多三三两两的年轻人,这座城市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了,诱惑着年轻的心,但却诱惑不了他的心,他厌恶那些整夜游荡的人。这些年轻人越来越多,几乎是成群结队,男男女女都有,发出喧嚣的声音,为了避开他们,他拐进了一条狭窄曲折的小路。

  小路静悄悄的,两边是紧闭房门的民宅,这里的空气很好,轻轻的风吹过,让他加快了脚步。他特意看了看头顶,一轮明月高高地挂着,今天大概是农历十五了,月亮像一面古老的铜镜,反射出清冷的月光。走着走着,他又想起了图兰朵,她该是怎么样的人呢?他在脑子里勾勒了一个她的形象,漂亮还是平庸?古典还是现代?他想了很久,始终想象不出,脑海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非常模糊,就像隔着一层纱。也许,也许图兰朵根本就不是“她”,而是“他”,谁知道呢,大概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地把对方想象成“她”了。

  穿过这条小路,安眠路就在眼前了,他从没来过这里,只觉得这里非常安静,没有路灯,全靠月光才能看清门牌号码。终于,他找到了99号,失眠咖啡馆。

  咖啡馆不大,“失眠咖啡馆”五个歪歪扭扭的字写在门楣上,门楣很低,进门时需要低头,咖啡馆建得略低于地面,窗口的下沿已经接近外面的人行道了。咖啡馆里不用电灯,全用蜡烛,所以显得昏暗神秘,音响里放着某个古典音乐的咏叹调,他不懂音乐,只觉得这旋律和声音有些耳熟,音响的音量被调得很轻,如丝如缕,要屏着呼吸才能听清。更重要的是,整个咖啡馆里飘荡着一种奇怪的香味,虽然很淡,但直冲他的鼻翼,让他的脑子有点昏昏沉沉的。咖啡馆虽然不算大,但位子却很多,总共有二十几张桌子,略微显得有些拥挤,其中有五六张旁有人。他在烛光中站了许久,有些不知所措,他的位子上照不到烛光,脸庞笼罩在黑暗中。

  “先生?”有人叫了他,是吧台里面的小姐,吧台上只有一根蜡烛,显得更加黑暗,但却恰到好处地照亮了小姐的脸。她生得还不错,20岁左右,个子不高,小巧玲珑的,给他的印象很好,他不禁多看了她几眼。她似乎并不介意,继续问:“先生请问你要什么?”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回答出来:“对不起,我是来等人的。”

  “请问你等的是哪位?”她很殷勤地问道。

  他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他慢慢地说:“我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只知道那个人的网名叫图兰朵。”

  “请问你是无名氏先生吗?”

  她怎么知道的?难道她就是?他匆匆回答:“是的,是我的网名。”

  “先生,请跟我来。”她走出了吧台,向里走去,他紧紧跟在她后面,由于地方局促,所以他们靠得很近,从后面看,她的身材相当好,是还未完全成熟的那种,就像个女学生。一边走,他一边看着咖啡馆墙上的装饰,全是水粉画,至少他还能分辨出油画和水粉水彩的区别。画框里画的全都是人们安睡的场景,有全身的,也有半身和只留出一张脸的,有独自一人的画,也有画了一对男女,有的画是室内的背景,有的则是野外,或者是虚幻的环境。尤其是中间最大的一张,画着许许多多的人,也许有几百个人物,全都站立着,在一片空旷的地方,周围是巍峨的宫殿式的建筑,天上挂着一轮圆月。但画中的人却都闭着眼睛,不知道他们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他曾经学过美术的,所以格外多看了几眼。当他转过头来的时候,发现小姐已经把他引到了咖啡馆最里面的一张桌子边,桌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先生,你要等的人就在这里,你们慢慢谈吧。”小姐转身又退回吧台去了。

  “请坐。”桌子边的女人对他说,她的声音非常悦耳,就像是个唱歌的。

  他慢慢地坐了下来,桌子上有两杯咖啡,显然已经为他准备好了,还有一支白蜡烛,白色的烛光像精灵似的跳跃着,正好照亮她的脸。他仔细地端详着她,她非常漂亮,是的,就像是在舞台上见到的那种女人,好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不真实,特别是照在她脸上的烛火不断闪烁,让她的脸时明时暗,给人忽远忽近、忽隐忽现的感觉。越是这样,他就越是紧张,许久才开始说话:“你就是图兰朵?”

  “是。”

  “你好,我是无名氏。”

  “嗯。”她低头喝了一口咖啡,然后又对他微微笑了笑,“喝啊,咖啡都快凉了。”

  他像是被命令似的喝了一口,还好,不算凉,还热着。他不懂咖啡的味道,只觉得喝完以后脑子越来越清晰,恐怕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你真的是睡不着才来这里和我见面的?”他问图兰朵。

  “是的,不过不仅仅是我和你睡不着,许多人都睡不着。”

  “今夜无人入眠?”他尝试用她的语气说话。

  “你明白了?”

  “对不起,还不明白。”他老实回答。

  她又笑了笑:“你总会明白的。”

  “别说这个了。”他不想和别人说自己不明白的东西,他又环视了整个咖啡馆一圈,人似乎比刚才多了一些,既有一男一女的,也有一个人独自浅酌的,甚至还有四五个人围在一起窃窃私语的,全都好像不知疲倦的样子,与窗外深沉的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又抬腕看了看表,都快12点半了,原来这个城市里真的有许多人是昼伏夜出的,就像是猫或老鼠那样的夜行动物,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尖利的光。

  他的目光又回到了图兰朵的脸上,她的脸依然在摇晃的烛光中隐隐约约,但是眼睛却很清晰,就像这咖啡馆里其他的人。他终于开口问她了:“你常来这里吗?”

  “不,偶尔来。”

  “为什么这里叫失眠咖啡馆?”

  “因为当初开这个咖啡馆的人是一个失眠者,他觉得慢慢长夜非常难熬,所以,就开了这个失眠咖啡馆,专门为失眠者服务。”

  “专门为失眠者服务?”他第一次听说有这种服务的。

  “是的,每天晚上10点钟开始营业,到第二天清晨6点。这座城市里许多失眠者就专门慕名而来在此度过漫漫长夜。”

  “这么说,他们都是失眠者?”他指着周围的人说。

  “没错,他们都是因为失眠而聚在一起的,他们大多数人原先都素不相识,在这里却像最好的朋友那样无话不谈。”

  “无话不谈?”

  “是的,无话不谈,现在,你也是失眠者,你也可以和我无话不谈。”她把脸靠近了他,烛火就在靠近她的鼻尖一寸左右的地方跳动着,他几乎连她脸上的毛细孔都能看清,他不禁下意识地把身体后退了一些。

  “那么,谈些什么呢?”他轻轻地说。

  “比如,谈今夜的失眠,谈你的过去,谈你的爱好,谈你的名字。”她说话的声音非常轻柔,和着音响里发出的女高音的音乐声,飘飘荡荡地钻进了他的耳朵。而咖啡馆里所弥漫着的那股奇特的香味似乎略微浓郁了些,让他似乎产生了一种错觉。

  “我的名字?”

  “对,就谈你的名字吧,你叫什么?”她又继续靠近了他,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被烛火映成了鲜活的红色。

  “我叫……”他忽然停住了,不知什么力量使那两个到了他嘴边的字又被他咽了回去,头疼,头很疼,突如其来地,让他想起了什么,他重新睁大了眼睛说,“我叫无名氏。”

  她笑了笑,他能从她的笑中看出她的眼睛里流出的那种失望,她问他:“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不说你的真实姓名?你父母给你的名字。”

  “因为我害怕。”

  “害怕什么呢?”她步步紧逼。

  是啊,害怕什么呢?他又自己问了自己一遍,不就是自己的名字吗?他的名字很普通,既不难听也不拗口,也没有与众不同,就像这个城市中许多同龄人的名字那样,都是父母给的,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什么不告诉她?为什么不?他一连在心中暗暗问了自己好几遍,却没有答案。绝不是网络的原因,许多网友都知道他的真实名字,他一向不介意的,“无名氏”这个名字也只有在和“图兰朵”对话的时候才用。

  他回答不出来,只能老实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害怕什么。”

  “今夜我一定要知道你的名字。”她以命令式的语气对他说。

  他有些哑然了,于是,把目光转到了吧台上,立刻,他和那个吧台小姐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原来她一直看着他们这里,虽然很远,烛光昏暗,看不清她的脸,但是她的眼睛特别明亮,似乎能说话。

  “你在看什么?”图兰朵忽然问他。

  “没,没看什么。”

  “你在看柳儿吧?”她也把头扭到了那边。

  “她叫柳儿?”

  “嗯,你不打自招了。”

  他这才感到自己的愚蠢,傻笑了一下说:“你认识她?”

  “对,我认识她,而且,你也认识她。”

  “我也认识她?”他有些难以理解,又把头扭向了吧台,仔细地端详着柳儿的脸,柳儿似乎察觉到了,她特意把自己的脸靠近了蜡烛,以便让他看得更清楚些。他的脑子里仔细地搜索着,搜索自己的记忆里究竟有没有这张脸,有没有柳儿这个名字。他苦思冥想了片刻,绞尽了脑汁,觉得的确好像有过一个叫柳儿的女子与他认识,大约也确是她那个年龄,仿佛有这么一张脸曾经见过,甚至可以说熟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这一切又好像是从一面斑驳的镜子里照出来的,锈迹斑斑,难以辨认。或许真有过一个叫柳儿的女孩,但他记不清那个女孩长什么样了,也好像的确有过一张这样的脸,但他又实在记不清那张脸的名字叫什么了,他的记忆有些乱了。

  他低下了头,觉得今夜真的很奇怪,眼前这个叫图兰朵的女子究竟是谁;而吧台里这个叫柳儿的女孩又是谁,自己真的认识她吗?

  图兰朵继续说:“其实,我可以去问柳儿。”

  “问她什么?”

  “你真实的名字啊,她认识你,她也知道你的名字。”

  他呆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的感觉:“那你为什么不去问她呢?”

  “别人告诉我就没意思了,我要你亲口告诉我。”

  “你真奇怪,你是干什么的?”他问她。

  “我是演员。”

  “演员?你是演员?”怪不得她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像是舞台上那种感觉。

  “没什么啦,一般的演员,我可不是那种明星。”她淡淡地说。

  “你是演什么的?电影、电视,还是别的什么?”

  “我们是一个独立的剧团,总共只有10多个人,在全国各地演出,走到哪演到哪,话剧、戏曲、音乐剧,甚至歌剧,只要是在舞台上的,什么都演。”

  “那你们都去过什么地方?”他有了些兴趣。

  “天南地北,最远是西藏和新疆,我们在塔里木河边给维吾尔人演过音乐剧,我们和他们语言不通,但音乐都能听懂。我们还在拉萨演过藏戏,在一位老喇嘛的指导下,在一座喇嘛寺庙前的广场上,我戴着面具,表演白度母女神。”现在她的表情真的很像寺庙里的女神。

  “你们总在这些地方演吗?”

  “不,城市与乡村里都有,但我们一般不去正规的大剧场表演,一般也不做广告,都是普通的小剧场甚至是学校里的大教室,更多的时候是露天表演。但人们都喜欢看我们表演,无论是目不识丁的农民还是大学里的教师,所以,一般来说我们的收入还能维持剧团的开销。”

  “你是女主角?”

  “差不多吧,我演过许多角色,各种各样的,古代的、现代的,东方的、西方的。”

  “你真了不起。”他觉得她突然变得有些不可侵犯。

  轻微的音乐声继续响着,那女高音唱得没完没了,他和她沉默了片刻。直到她突然问他:“现在几点了?”

  他抬腕看了看表后回答:“快凌晨1点钟了。”

  她会意地点了点头:“你还有睡意吗?”

  “一点都没有。”

  “好的,我出去一下,你在这里坐一会儿吧,还有,这里的账我已经结掉了,你慢慢喝吧。”她缓缓站了起来。

  “你去哪里?”

  “外面。”她指了指漆黑的窗外。

  “外面是哪里?”他不理解。

  “外面就是外面,月亮的底下。”她对他笑了笑,然后离开了这张桌子,他这才看清她穿了一身深蓝色的长裙,身段果然是一个舞台上演员的料子,优雅地走出了咖啡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他一个人坐着,那个叫柳儿的吧台小姐又给他送了一杯咖啡,他趁着这机会又仔细地端详着柳儿,她的脸被烛光映得红红的,他像研究一幅画一样研究着她脸上的一些细节,以便能发现一些记忆中的内容。她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立刻就离开了。她真的认识我吗?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又环视了咖啡馆一圈,似乎人更多了,不断有人低着头从门里进来,鱼贯而入的,居然有了些热闹的景象。这个城市里有这么多失眠者吗?他有些奇怪,很快,咖啡馆里所有的位子都被坐满了,还好,虽然拥挤,但他们都很安静,保持着秩序与风度。他再好奇地往窗外望了望,令他吃惊的是,窗外的人行道上有许多人的脚步,一双双的皮鞋或运动鞋,男鞋和女鞋,还有童鞋。特别是几双红色的高跟鞋在黑夜里特别显眼,那些白色的脚踝就像是精美的石膏雕塑一样裸露着,在水泥路面上愉快地敲打着,他甚至能想象出那高跟鞋底踩在路面上发出的悦耳的声音。

  他有些惊讶,虽然失眠咖啡馆已经满座了,但还是不断有人走进来。有的人看到坐了那么多人,就失望地摇了摇头又走了出去,而有的人似乎不以为然,在桌子间寻找熟人,如果找到就和熟人挤在一张椅子上,还有的找不到熟人,干脆就站在吧台边喝着咖啡。柳儿的工作看起来越来越忙了,但她好像越忙就越有劲,脸上笑容满面的,头上流下了一些汗,粘住了一缕滑落下来的发丝,显得别有一番风味。

  现在,他的桌子上已经又坐上两个人了,不知道图兰朵还会不会回来,他没法拒绝这些人。第一个人是个中年人,穿一身西装,显得很热的样子,他没喝咖啡,在喝红茶;第二个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看上去活力十足的,却乖乖地喝着咖啡。

  那个中年人显得十分健谈,一上来就开始搭话:“你是新来的?”

  他点了点头。

  中年人继续说:“我是这儿的常客,欢迎今后常来,时间长了就是朋友了。”

  “谢谢,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多?”

  “是啊,今夜这里的人比平时多许多,我也搞不懂。”中年人搔了搔头说。

  “你也是失眠者?”他问中年人。

  “当然,不然谁会半夜里跑出来,不过,今天我看到了许多新面孔。”然后,这个中年人问身边的少年,“你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我也睡不着觉。”

  他有些忍不住了,也开口问那少年:“是因为功课太多了?”

  “不是。”

  “和父母吵架了?”

  “也不是,就是睡不着觉,才出来的。我发现马路上有许多人都向这个方向走来,于是就跟着他们,不知不觉来到了这里,看到这个咖啡馆的名字很有趣就进来了。”

  “你父母不管你吗?”

  “他们也睡不着觉,在我出门前就出去了。”

  中年人插话说:“嗯,也许失眠也有遗传的。”

  “不,他们过去从不失眠的。”少年辩解着。

  “还是快点回去睡觉吧,你还小,熬夜对身体没好处的。”他关切地对少年说。

  “是啊,是啊,我女儿今天晚上也睡不着觉,说一定要出来转转,我死活不让她出来,把她反锁在了家里,学生可不能逃夜。”中年人也这么说。

  少年摇摇头:“可是我呆在家里也照样睡不着。”

  中年人问:“那你过去有过失眠的症状吗?”

  “从来没有,过去我每晚睡得都挺好的,今夜是第一次。”

  中年人自言自语的说:“怎么跟我女儿一样。”

  他也问了一句:“那你明天上学怎么办?还能有精神吗?”

  少年却满不在乎地说:“没关系,你瞧对面那个边喝咖啡边看报纸的秃头,他是我们校长,他不也在这里熬夜吗?”

  他把视线移到了对面,果然有个秃头,戴着金边的眼镜,50多岁的样子,拿着份报纸,显得很有文化。

  “他真是你的校长?”

  “没错,还有,坐在他旁边的是我们教导主任。”

  的确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坐在秃头身边和边上的人在窃窃私语。当他的目光扫到这张桌子的第三个人的身上的时候,令他大吃了一惊,原来是他们单位的经理,就是和那教导主任说话的那个,他怎么也在这里?他又仔细地看了看,没错,虽然烛光并不明亮,但是他的脸是绝对不会认错的,原来经理也失眠了。

  他急忙把目光移开,而且把脸侧了侧,以免让经理发现他也在这里。他的心里暗暗吃惊,怎么今夜似乎许多人都失眠了,难道真的是图兰朵所说的“今夜无人入眠”?他有些鬼鬼祟祟地悄悄巡视了整个咖啡馆一圈,仔细地看着每一个能够被他看清的脸。

  首先他看到了一个本市的足球队员的脸,没错,肯定是那家伙,上一轮的比赛里他还进球呢,原来这人也是个“泡吧”的老手,若是把这个新闻卖给报纸或许能赚点钱

  然后,他见到了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女人,坐得离他很近,他一眼就看出了,她是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主持一个休闲节目,最近非常红火的,她似乎是故意不让人们认出来,独自喝着咖啡,却终究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的视线扫到了最靠门的一张桌子的时候,发现了一张让他意外到了极点的脸,那张脸也很熟悉,经常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虽然离得较远,但是那张平日高高在上的脸让他太过于敬畏了——市长。是的,他现在发现的是这座城市的市长大人的脸。

  市长坐在最靠门的位子上,显然他属于来晚了的人,不断有人低头从门里进来,一不小心就会碰到他,但他一点都不介意,只是笑笑,别人居然也没注意到市长的存在。市长好像是独自一人,与他同桌的人都没和他搭话,他一个人喝着咖啡,脸上很安静,悠然自得的,与平时在电视上看到的作报告的他有些不一样。

  他的脑子有些糊涂了,难道市长也失眠了?也许他们白天工作太忙了?或许是微服私访探察民情?哪有半夜里出来暗访的?他实在想不明白,不敢再看别人了,只能自己闷头喝着咖啡。

  咖啡馆里的人越来越多了,许多人站着喝着咖啡,过道和走廊里也全挤满了人,几乎没有一点可以活动的空间了。虽然他们都秩序井然,但狭小的空间里到处都是人们呼出的气,非常浑浊,令人窒息的感觉,虽然开着空调,却一点用都没有,他的后背流下了许多汗。但人们似乎对此不以为然,对炎热和浑浊的空气有着很强的忍耐力,平静安详地喝着咖啡或轻声地谈天说地。

  忽然之间,在拥挤的咖啡馆里,有人叫了一声:“戏,开始了。”

  那声音不太响,但却非常有穿透力,咖啡馆里所有的人都听清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大约40岁的男人,他没有看到男人到底是谁,只是从拥挤的人丛里发出的。

  “戏,开始了。”那个男人又叫了一声。

  咖啡馆里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甚至包括音响里反复播放的女高音。然后,人们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站起来向门外走去,他们走得不紧不慢,虽然拥挤,但却没有乱,依次鱼贯地走出了咖啡馆的门。第一个走出去的,自然就是坐得最靠门的市长,然后在人群中,他看到了他的经理,还有那些熟悉的面孔,最后,是他身边的中年人和少年,大约10分钟以后,整个咖啡馆里,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眼前是空空荡荡的,一切又恢复了宁静,地上也很干净,所有的桌椅都还在原地,桌上的咖啡杯们还在冒着热气,就像是等待着主人的啜饮一样,烛火也依旧燃着,只是不再摇晃了,总之没有那种常见的散场后的一片狼藉。刚才的热闹与人丛一下子全都消失了,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一个大房间里,瞬间空旷起来的感觉其实是很糟糕的。他的心里就像是被抽走了什么东西一样,变得空荡了起来,潮湿而又泥泞,这让他的心跳加速,他的手有些抖,放下了杯子。再看看窗外夜色中的街道,还是有许多脚步在人行道上匆匆而过,他突然有些害怕。他有了一种被人们抛弃的感觉,他们都走了,却把他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失眠咖啡馆,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

  正当他要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柳儿已经坐在了他的面前。

  “图兰朵呢?”他真的有些着急了。

  “她出去了,今夜不会再回来了。”她淡淡地回答,她的脸架子比图兰朵略小一些,看起来也比图兰朵小几岁。他重新仔细地看着她,现在空旷的咖啡馆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烛火继续摇晃着,他的心里暗暗动了几下。

  “好了,不说她了,说说你吧。”

  “我没什么可说的。”

  “你叫柳儿?是不是?”

  “一定是图兰朵告诉你的。她还告诉了你什么?”

  “你认识我?”他把头靠近了她。

  她停顿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你真的认识我?”他有些不相信。

  接着,她立刻就准确地说出了他的真实姓名。

  他暗暗吃了一惊:“你认识我,我现在承认了,但我不认识你。”其实他是无法肯定。

  “事实是,我认识你,你也认识我。”

  “我和你很熟悉吗?”

  “是的,可以说,非常熟悉。”她点了点头,最后四个字从她的嘴里慢慢地说出,带有一些暧昧的口气,使得烛光的舞动更加阿娜。

  “非常熟悉?”他使劲摇了摇头,然后问,“我想知道我们两个是什么时候认识的?16岁,还是18岁?”

  “是5岁。”

  他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柳儿,你说的到底是15岁还是5岁。”

  “不是15,而是5。”她特意伸出了手掌,把五根手指摊开在他面前。

  “你是说我们5岁就认识了?”他接着想当然地说,“然后我们6岁的时候又分开了?”

  她摇了摇头说:“你一定不相信,我们从5岁一直到20岁都认识,中间从来没有间断过,我们之间非常非常熟悉,熟悉到我可以说出你后背上长的那颗痣。”

  他不禁吓了一跳,连这个都让她知道了,难道?他不敢想了,只能问她:“你是说我们两个从小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差不多吧。”

  “除了青梅竹马呢?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我是说某种复杂的关系。”他不想把话明说。

  “复杂的关系?是的,的确是有过复杂的关系,毕竟我和你太熟了,几乎天天都能见到,肯定是会产生复杂关系的。”

  “嗯,那么我们之间是否还纯洁?我是说,有没有过分的事情发生过,在你我两个人之间。”

  “过分?不,我们是纯洁的,很纯很纯,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越是纯洁,就越是永恒不变,你说呢?”

  “也许吧。我不知道,可是,我记不清你了,我记不清你的脸,记不清你的名字,记不清你的声音,记忆里混混沌沌的,难道,是我失忆了吗?”他有些痛苦了。

  “不,你没有失忆,你会记起我的,你一定会的。”她向他伸出了手,他抓住了那只白白的手,就像抓住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

  她的手让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他轻轻地说:“我相信你,柳儿。”

  柳儿不说话,只是对他会意地微笑着。

  他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问她:“柳儿,图兰多和你很熟吗?”

  “对,就像姐姐和妹妹一样。”

  “那么,她向你问起过我的真名吗?”

  “没有。问这个干什么?”

  “好的,那么下次如果图兰朵向你问起我的名字,请你不要告诉她。”

  “为什么?”

  “不为什么,能答应我吗?”

  柳儿点了点头,她把眼睛靠近了他,那双眼睛像无底深渊一样让他猜不明白:“我答应你,无论如何,永远都不把你的名字说出来,有月亮作证。”

  他笑了起来:“这里看不到月亮。”

  “不,我看到了。”她另一只手的手指指着头顶。

  他仰起了头,果然看到了月亮,原来失眠咖啡馆的天花板是玻璃顶棚,可以直接看到夜空,在夜空的中心,他看到月亮正在云朵中徐徐穿行着。

  正当他看得出神的时候,柳儿却向他笑笑,说:“走吧。”

  “去哪里?”

  “戏快开始了,去晚了就来不及了?”

  “到底是什么戏?”他不明白。

  “快走吧。”柳儿站了起来,她的手还被他紧紧攥着,于是她用力地把他拖了起来。他没想到她的力气那么大,与她的身形很不相称。

  他跟着她,走出了咖啡馆。在出门之前,他又回头看了失眠咖啡馆一眼,空空荡荡的桌子,即将熄灭的烛火,还有墙上的画,画中那些安睡着的人们平静的脸庞。

  月亮又躲进了云中,咖啡馆外的马路上,照样漆黑一片,他费了很大的劲才隐隐约约看出了手表上的时间,快凌晨2点了。他能听到从他和柳儿的身边有许多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此起彼伏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柳儿好像对此无动于衷,依旧快步地向前走去,他们的手还拉在一起,否则他们会走散的。月光明亮了一些,他的眼睛也渐渐适应了黑暗,他逐渐看清了一些周围的人。男男女女的,穿着各种衣服,什么样的人都有,他还是无法看清他们的脸和表情,但他们都很安静,偶尔有人窃窃私语几声,低到只有自己能听清。他也有些害怕,于是对柳儿说:“我们去哪里?”

  柳儿回过头来向他笑笑,却不回答,黑暗中她的眼睛闪烁着某些光芒,还是像一只夜行的小猫。安眠路的尽头是一个十字路口,她带着他拐了弯,其他的人们也在这里拐弯,从路口的其他方向,还有许多人向这里过来,无数的脚步声在安静的夜色中响起,回音缭绕在四周的大楼间,回环而上,似乎飘荡到了天上。

  人越来越多,不时有路边的大楼把大门打开,拥出几十个人涌进马路上的人流。人们似乎已经不管什么交通规则,大家都走到了马路的中心,混杂着,穿梭着,黑夜里,他看不到一辆汽车经过,他想,也许当人失眠的时候,汽车总是在做着好梦。又拐了一个弯,另一支人流汇入了步行的队伍,现在人们似乎不再拘谨了,他们显得有些兴奋,有的年轻人开始奔跑,追逐,大声地叫嚷,但大多数人还是保持着秩序。几个路口以后,他发现马路上黑压压的都是人流,潮水般地向同一个方向奔流而去,就像是节日里的海洋。路上已经很拥挤了,柳儿紧紧地拉住他的手,握得他的手有些发麻,他们贴得很近,以免被冲散,柳儿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在微笑着。

  终于,他随着人流抵达了市中心的广场,他惊奇地发现,在这凌晨2点的时分,这座全市最大的广场上居然全都是人。他们那一股人流就像是一条大江汇入了大海一样,冲入了人群中。广场上所有的照明设施都打开了,灯光通明,照得他的眼睛有些难以适应。在黄色的灯光下,他和柳儿在人群中向前挤去,他看到周围的人们有各种各样的表情,他们都似乎在期待着什么,虽然拥挤,但不乱,都保持着比较好的风度,人挤人的时候也能做到礼让三先和互相打招呼。而且人们还对女人、小孩和老人特别客气,主动为他们让道,所以柳儿走在前面还不太吃力。

  他们用了大约10分钟的时间才挤到广场的中心,他发现面前出现了一座巨大的舞台。他很吃惊,因为昨天路过这里的时候,还没有发现这个舞台,显然这个临时舞台是刚刚搭建的。无数的人群挤在这个舞台四周,从近到远,整个广场上的人们都围绕着它,而各条通向广场的大街小巷,人流还在继续往这里涌来。

  正当他站在舞台的脚下近距离看着舞台奇特的布景时,突然发现手中好像少了什么东西,柳儿的手,柳儿的手不见了,柳儿不见了,他的手心里空空如也。他感到自己被什么重击了一下。

  “柳儿……”他大声地叫嚷了起来,再也顾不得许多了,他四周张望,黑压压的人群,黄色的灯光,柳儿的踪影早被人的海洋吞没了。他觉得今夜不能失去柳儿,他真的着急了,他真的愤怒了,是谁夺走了他的柳儿?

  他再次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声叫了起来:“柳——儿——柳——儿——”声音穿透了人群组成的墙,直飞天空,在空中盘旋着,悠远不绝。

  “柳?儿?你叫的到底是柳还是儿?”身边的一个中年妇女不解地问他。

  “是柳儿,她是我最熟悉最亲密的朋友,她和我走失了。”刚才叫得太响,他的嗓子有些哑了。

  “原来是这样,她是你爱的人吗?”妇女又问他。

  他看着那个长得像他妈妈的妇女,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因为他到现在依然记不起当年那个青梅竹马的柳儿,可是,他又觉得柳儿是真实的,好像柳儿确实是他从小到大唯一的爱人。他终于点了点头。

  “小伙子,我来帮你找吧。”中年妇女深呼吸了一口,然后大声地叫起来,“柳——儿”

  她的声音更加响亮,是标准的女高音,若是能够从小接受声乐训练,说不定真能做个歌唱家。“柳——儿——”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以迅疾的速度坠落下来,天女散花一样散落在广场上的每一个角落,这回所有的人都听清了。

  旁边又有人插嘴了:“你在叫什么?”

  中年妇女回答:“我在帮这个小伙子找一个叫柳儿的女孩。”

  “噢,我也帮你找吧。”于是,这个人又对着旁边的一个老人复述了这句话,老人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又对着身后的一个小女孩说了一遍,女孩一听,紧接着又向身后的人把话传了下去。就这样,这句话一个人接一个人地传了下去,一直传遍了整个广场,最后,变成了简单的几个字——“柳儿,你在哪里?”

  于是,整个广场上都响起了这句话:柳儿,你在哪里?

  从所有人的嘴里发出,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老人的,孩子的,幽雅的,粗俗的,高八度与低八度,就像一首重声大合唱的歌,如果真要给这首歌起一个名字的话,就叫《寻找柳儿》。

  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没想到,在这凌晨2点多,自己的一声高呼会换来广场上人们的异口同声的呐喊,他听到这些呼喊此起彼伏,就像波浪一样,却不知疲倦,一浪又一浪地拍打在小岛般的舞台上,拍打在海岸线般的广场边缘,又倒灌进了江河似的街道里,向整个城市的腹地奔涌而去——柳儿,你在哪里?

  正当这个声音在这巨大的城市上空环绕的时候,从广场上的喇叭里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戏,开始了。

  又是这个声音,转瞬之间,广场上的人们立刻鸦雀无声了,就连他也屏住了呼吸,把目光锁定在了舞台上。舞台上打起了一盏巨大的灯,灯光通明地照亮了舞台的一角,整个广场都能看清那个耀眼的一角。在这被照亮的一角里,出现了一个古装的女人,她头上戴着高高的珠冠,洁白的长袖飘逸,七彩的裙裾轻舞,从容不迫地向舞台的中心走去。灯光跟着她,一直到了舞台正中,那个女人涂着鲜艳的口红,脸上也抹了一层白白的粉,尽管这样,他也一眼看出了她是谁——图兰朵。

  她是图兰朵,他的网友图兰朵,一个多小时以前还和他在失眠咖啡馆里说话的女人。她很漂亮,虽然那脸上厚厚的化妆掩饰了她真正的美,但这让她的舞台气息更加浓烈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更重了,宛如是从天上下来的,是从古代的壁画里走出来的。

  她在舞台的中心站立着,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有那双眼睛在扫视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她好像在寻找什么,终于,当她的目光与他的目光相撞的时候她停了下来,她看着他,是的,她找到了她所想要找的,她微微点了点头,谁也不知道她是在向谁示意,除了他以外。

  音乐响了,很轻的音乐,但却足以让每个人都听清了,是民乐的声音,好像有笛子,还有笙和箫,就像她穿的衣服。她开始在音乐中歌唱——

  今夜无人入眠。

  全城难以安眠。

  不眠夜,今夜是不眠夜。

  谁都无法逃脱失眠。

  来吧,全都来到这里。

  来看这场戏。

  献给失眠者。

  献给亘古不变的夜晚。

  今夜,我想知道。

  你们中的一个人的名字。

  他真实的名字。

  他,现在就在你们的中间。

  他是谁?

  “他是谁?”广场里所有的人都和着她富有激情的声音一同发问。那声音震耳欲聋,让他脆弱的神经难以承受。他盯着图兰朵的眼睛,但她的眼睛却不再看他,她看着广场的远方,看着这无边无际的人群,看着这神秘的夜空。

  出来吧。

  你站出来吧。

  说出你的名字。

  你会得到回报。

  她继续放声高歌,她的嗓音富有磁性,悦耳动听,说不清那究竟是哪种唱法,总之这歌声令人陶醉。扩音器使她的声音传了很远,她的目光依然扫视着远方。他有些害怕了,她是在说他吗?还是戏中的情节?他想后退,但后面是人与人组成的墙,他一步都动不了,他有一种被囚禁的感觉,束手就擒,无法动弹。

  今夜无人入眠。

  谁来唱这首歌?

  谁?谁?谁?

  站出来。

  站出来吧。

  说出你的名字。

  唱出你的歌。

  “唱出你的歌。”大家又都一齐高呼,他们都很兴奋,他们希望听到那首歌,他们希望那个人能够站出来,说出自己的名字,唱出他的歌。他在心里问自己:什么歌?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歌,难道真的是该由他来唱?

  台上的图兰朵威严地看着广场上的人们,静静地等待了几分钟,当她看到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于是,她不再唱了,而是在音乐声中独白了两句:

  你不说。

  有人会说。

  音乐瞬间停了下来。接着,他看到舞台上又亮起了一盏巨大的灯,在灯光下,出现了三个人。旁边两个是男人,赤裸着上半身,脸上各自戴着一副“傩”的面具,面目狰狞,张牙舞爪,而且他们的腰间都佩着一把剑。两人手里都拿着铁链子,链子里套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女子低着头,头发散乱,看不清她的脸,她穿着一件全身白色的衣服,被两个男人拖到了舞台的最前面。

  其中的一个从后面拉起了她的头发,于是,她的头抬了起来。

  他惊呆了。

  柳儿,那个女子是柳儿,柳儿穿着白色的衣服被铁链子锁着正跪在台上。怎么是柳儿,原来刚才柳儿不是走丢了,而是被他们掳走了。他在人群的最前面,清楚地看到了舞台最前面的柳儿的脸,她也许被虐待过,不,要救她下来,要救她。

  他刚想冲出去跳上舞台的时候又停住了,他意识到,现在台上是在演戏,一切都是一场戏,戏是假的,都是假的而已,柳儿不过是戏中的一个演员而已。他不能冲上去破坏了一场好戏,他为自己的悬崖勒马而庆幸,继续站在原地观看着。

  台上,图兰朵走近了柳儿,两道光束汇合在了一起,更加耀眼夺目,她高声地问柳儿:“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

  柳儿看着她,却不回答。

  图兰朵继续靠近了她,低下了头,用另一种温柔的声音说:“好妹妹柳儿,告诉我,你那青梅竹马的朋友的名字?”

  柳儿笑了笑,终于回答了:“好姐姐图兰朵,他的名字叫无名氏。”

  他的心里被什么揪了一下,瞬间好像被打倒在地的感觉,原来戏中的那个人真的是他自己,而柳儿还在为他保守秘密。

  台上的图兰朵继续追问:“不,柳儿,无名氏不会没有名字,他有名字,你知道他的名字,他真实的名字。”

  “好姐姐,他真实的名字我当然知道,但是,他不愿意把他的名字告诉你,我答应了他,无论如何,不会把他的名字说出口的。”柳儿的回答让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激。

  图兰朵终于表现出了失望的神色,她摇了摇头:“难道他的名字那么重要?”

  “是的,因为月亮已经为我作证了,我不能,违背我的诺言。”柳儿微笑着回答。

  他不禁又抬头看了看月亮,月亮已经完全摆脱了云朵的纠缠,向这座失眠的城市放射出清辉。

  “柳儿,你会为他付出代价的。”图兰朵狠狠地说,“用刑。”

  旁边戴面具的男人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来一副刑具,然后把这东西套在了柳儿的手上,接着,两个男人开始用力地拉起了这东西。他看到柳儿的十指被这东西的竹片挤压,扭曲,变形,柳儿的双手在颤抖,她的额头开始流下汗珠,她的表演太真实了,让人难以分清真假,以至于台下有几个善良的人昏了过去。

  图兰朵在一旁说:“柳儿,你受不了这酷刑的,说吧,说出来吧。”

  柳儿流下了眼泪,在强烈的灯光下,那些泪珠晶莹剔透,而他的眼眶也有些湿润了。柳儿在极度的痛苦中轻声说:“放开我,放开我,我说。”

  台下的他点了点头,心里暗暗道:说吧,柳儿,只要你不承受痛苦,我的名字无关紧要。

  图兰朵也点了点头,说:“放开。”

  两个男人立刻把刑具从柳儿的手上撤了下来,把那根铁锁链也从她的身上拿走了。

  图兰朵继续说:“好妹妹,你终于回心转意了,说吧。”

  此刻,音乐又在广场上空响起了,柳儿点了点头,然后说:“姐姐,你听好了,月亮作证,他的名字是——”

  忽然,柳儿飞快地伸出手,从身边那个男人的剑鞘里抽出了剑,然后,把剑送进了自己的胸膛。

  血流如注。

  他惊呆了,他忘记了这是表演,这只是一场戏,他挣脱了人群,跳上了舞台,他推开那两个男人,一把抱住了柳儿。那把剑,还插在柳儿的胸口,血还在不断地往外喷涌,柳儿的表演相当逼真,一动都不动地躺在他的怀抱里。柳儿的身上都是血,他的身上也都是血,血在舞台上蔓延,流到了图兰朵的鞋子上。

  图兰朵的表演也很忘我,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惊讶与痛苦,她看着他和柳儿,接着后退了几步,不小心摔到了舞台下面,人们把她搀扶了起来,但她却冲进了人群中,人们给他让了一条道,她拼命地跑着,直到跑出广场,跑进这座城市中的某个盘根错节的小巷深处。

  在舞台上,那两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已经不见了,聚光灯对准了他和柳儿,柳儿白色的衣服已经被染成了红色,人们想也许是表演用的红药水用得过多了。她的头发还是披散着,像瀑布一样垂下,在他的臂弯里。

  忽然,舞台上又多了一个人,那个人走到了他和柳儿的身边,然后,对广场上的人们缓缓地说:“在此处,作者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戏,演完了。”

  他回过头来,看清了那个说话人的脸,市长,是我们的市长。市长说完以后,一言不发地走下了舞台。接着,广场上所有的人开始散场,来时,像潮水,去时,也像潮水。很快,原先的人山人海已经渐渐地萧瑟,人们又向着各条街道走去,他们回家了。

  10分钟以后,广场上已经空无一人了,除了他和柳儿两个。巨大的灯依然开着,强烈的光圈笼罩着他们,宛如白昼。

  既然,戏演完了,那么,柳儿也该醒来了,他轻轻地叫着柳儿,柳儿却还是静静地躺着。血,不再流了,他轻轻地把插在柳儿胸口上的剑拔了出来,扔在了地上。他继续唤着柳儿,柳儿还是沉默无语,直到,柳儿火热的身体渐渐地变凉。

  他抬起头,看了看四周,巨大的广场上变得死一般寂静,只有夜风肆无忌惮地在广场中横行着,拂过他的脸颊,让他的身体也一同变冷了。

  他依然抱着柳儿,他觉得这只是一场戏,柳儿总会在戏完了之后醒来的,所以,他不担心,他一点都不害怕,他相信柳儿会回来的。

  几个小时以后,巨大的灯光熄灭了,东方的天空中,开始出现了一些红色的光芒,半边的天变成了紫色,天空现在美极了,月亮还继续挂着,看着他和柳儿。

  今夜无人入眠。

  他自己又复述了一遍,然后点了点头,他看着柳儿平静的脸,他渐渐地开始记起来了。他记得在5岁的时候,有一个叫柳儿的邻家小女孩,他们从小到大,都在一起,他们共同成长,一起长大,非常熟悉,非常亲密,他们有过复杂的关系,但却保持了纯洁的接触。是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百分之百真实,他终于记起柳儿了,一点不漏地记起了她。

  然后,当东方的太阳即将在楼群中升起以前,他抱起了柳儿,走下了舞台,他对柳儿说,你总要走下舞台的。他们向这座城市的深处走去,赶在夜晚被白昼代替之前。

  戏,演完了。

  写于2001/6/18

  父子

  文:蔡骏

  夏夜漫漫。

  什么声音响了起来,他被惊醒了,但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继续躺在床上,房间里依旧是黑暗的,只是,他知道有人走进了他的房间。

  脚步声很轻,但依然能听出那是两个人。随后,他听到了其中一个人说话了,那是妈妈的声音:“今天你为什么睡不着?”妈妈的声音压得很低,她似乎没有察觉儿子已经醒了。

  接着,他听到了爸爸的声音:“今天我看了电视。”

  “怎么了?”妈妈平静地问。

  “我哥,他,死了。”爸爸缓缓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忽然,房间里沉默了下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夏夜里一阵晚风吹来,他想,大概爸爸妈妈已经离开他的房间了。

  当他刚想睁开眼睛站起来的时候,妈妈的声音突然又响了起来:“你哥他,是怎么死的?”

  “我哥他,他被判处了死刑,已经执行了。”爸爸的声音非常轻,有些发抖,非常模糊,但他还是在隐隐约约中听到了。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妈妈才慢慢地说:“那么说,电视新闻里说的?”

  “是的,是上个星期五,公判结束后就执行了。”爸爸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

  “判的是什么罪?”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贩卖枪支罪,数罪并罚,还……”接下去却不说了。然后,他听到了打火机的声音,接着,闻到了一股香烟的味道,他一直很讨厌爸爸吸烟,闻到烟味就想咳嗽,但他现在忍住了。

  “别吸烟了,儿子在睡觉。”这是妈妈的声音。

  接着,那股烟味就闻不到了,大概爸爸已经把烟头掐灭了。

  “嗯。要不要喝水?”妈妈问。

  “不用了。”

  “还是喝点吧。”接着,他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然后听到了饮水机咕咚咕咚放水的声音。

  “别把儿子吵醒了。”爸爸轻声说。

  “不会的,他睡得很熟。”

  接着,他又听到了喝水的声音,似乎爸爸一口气喝了很多,大概把一杯水都喝光了。接着,他听到了爸爸大口喘气的声音。

  妈妈轻轻地问:“好点了吗?”

  “谢谢。”

  “你哥他是什么时候被捕的?”

  “不是被捕,他是自首的。”

  “自首了为什么还要判死刑?”妈妈有些不解。

  “罪太重了,自首不自首都是死刑,也许,公安局也没想到他会自首。我猜,我哥他是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他只求一死,对他来说,自首,其实就是自杀。杀人偿命,他总是要来还债的,晚还不如早还。这也是一种解脱。”

  “但愿你哥他能够解脱。”

  又是一阵沉默,房间里哑然一片,他也开始张开嘴巴呼吸,其实是在大口喘气,他感到有些热,身上沁出了一些汗,他还是不敢把眼睛睁开,还是闭着的好。接着,他翻了个身。

  “儿子怎么了?他不会醒了吧。”爸爸轻声地说。

  “不会的,只是翻个身而已。”

  “你也喝口水吧。”

  妈妈很快回答:“不,我不要喝。”

  “你能看到月亮吗?”爸爸忽然问。

  “问这个干什么?”接着,他听到了一些声音,大该是妈妈走到了窗口,妈妈接着说,“是,我看到了,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

  “是不是很漂亮?”

  “是很漂亮,你不来看看?”

  “不用了,我怕见到月亮,就会,就会想起,那个小山村。”他听得出,今晚爸爸说话总是停顿,似乎心事重重。

  “小山村?想那个干什么?把过去都忘了吧。”妈妈似乎离开了窗口,回到了爸爸边上。

  “忘不了啊。”

  “那么多年都过来了,你说过,你要做另一个人的,你已经做到了。”妈妈慢慢地说着,语气似乎很深重。

  “我真的成为另一个人了吗?”爸爸反问了一句。

  妈妈不回答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死寂了下来,让床上的他更加喘不过气来,他又翻了个身,转了回来。

  他听到爸爸继续轻声说:“我还是我,我永远,永远不会变成另一个人。”

  接着,他听到妈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妈妈说:“可是,你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

  “真的吗?我的这里没变。”他不敢睁开眼,所以不知道爸爸指着的是什么部位,但他能想象出,爸爸的手指正对着自己的心口。

  妈妈不说话了。

  爸爸接着说:“我担心,我哥他,会不会把我当年所做的事也供出来?”

  “你过去做过什么?你还有什么瞒着我?”他能听出妈妈的语气变得十分焦急。

  “既然,我哥都已经自首了,我也不需要再隐瞒什么了。我只是怕,说出来以后,你会受不了。”

  片刻之后,他才听到妈妈的声音:“说吧,我什么都能承受。”妈妈的声音十分坚强。

  “在我认识你以前,我还是个知青,在那个遥远的小山村插队落户,我哥在紧邻我的那个县,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已经做起了抢劫的营生,一开始,我就跟着我哥,我们是兄弟档,从来都是一块儿干的。

  “那时候,世道非常乱,人们到处打打杀杀的,我也才只有20岁,我哥他很能干,但是,他常常吃不饱,于是,就趁机干起了拦路抢劫。第一次做案,我就参与了,我们一起,抢劫了一个公社主任,抢到的,只是10斤大米和两斤牛肉,还有几瓶白酒。后来,我们越干越多,渐渐地,我们成为了这方面的老手,我们抢过许多人,只有一个原则,不抢女人和孩子,不抢老人和残疾人。

  “有一次,一伙人在武斗,双方都带着枪,死了许多人,我就冒险捡了好几把枪回去给了我哥。从此,我们就成了持枪抢劫,最后,我们抢到了县城里的银行,但是,那次行动失败了,我哥和我逃了出来,为了能够更加隐蔽,我们分头潜逃,我回到了上海,他去了北京。回到家以后,没人知道我所做过的一切,只知道我受不了那边的苦,偷跑了回来,后来,回城的政策下来了,我的回家也就顺利成章了。不久,我就认识了你。”

  这个时候,他似乎听到了啜泣的声音,那是,妈妈在哭,极其轻声的啜泣,打断了爸爸的话。接着,他听到了一些细微的声音,然后这声音又有了些杂乱。

  “对不起,我一直瞒着你这些,我不想伤害你。我只是骗你说,我有一个哥哥不学好,在外面做了许多坏事,我是吃不了苦从那边逃回来的,我要忘记我哥,忘记在小山村里的那段岁月,我要变成另一个人。只有这样,你才愿意嫁给一个逃犯的弟弟,其实,你却不知道,我也是这个逃犯的同伙。”

  “可是,那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你是可以忘却的。”他终于听到妈妈的声音了。

  “不,我忘不了我哥。这许多年来,不断传来他的消息,说他又在哪里犯了案,持枪杀了人,不断传来对他的通缉令,几十年来,他一直潜逃在外,我从来没有和他联系过,但我依然记着他,牢牢地记着他。”

  “别说了。”妈妈再一次打断了爸爸的话。

  又是一片可怕的沉寂。

  门铃,一声声急促的门铃打破了房间里的沉寂。

  “半夜2点钟,会是谁呢?”妈妈疑惑的声音响起了。

  没有人动,但门铃继续在响。

  “是警察来抓我的吗?”爸爸说了。

  然后响起了爸爸的脚步声。

  “别,别开门,从窗户下去,从窗户里爬下去。”这是妈妈急切的声音。

  “你要我干什么?”

  “走,快点走,远走高飞吧。走得越远越好。”

  门铃越来越急促。

  “不,我不走,我留下来。”

  这时候,他听到砰的一声,是门被踹开的声音。接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了进来,有人在大叫着爸爸的名字,然后,他听到了手铐晃动的声音,许多人在房间里走动着,一些人影的光线投射到了他的眼皮上。

  “不!”

  他忍不住了,睁开眼睛从床上起来,向房间里冲去,可是,房间里却一个人都没有,灯关着,一片漆黑与寂静。爸爸和妈妈呢?那些冲进来的人呢?夜风从窗户吹来,让他的后背沁出了许多冷汗。久久的,他狂乱的心跳才平静了下来。

  他们都去哪儿了?他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向父母的房间走去,他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灯开着,妈妈正熟睡着,爸爸却独自坐着抽烟,房间里都是一团团烟雾。

  爸爸看到他,脸上很惊讶。

  “儿子,那么晚了,快睡吧。”

  “爸爸,你怎么不睡呢?”

  “儿子,爸爸刚才做了一个噩梦,梦到你做了强盗,持枪抢劫了银行,你带着几百万赃款,逃回到了家里,然后警察追到了家里,把你带走了。儿子,你真的做了强盗了吗?”

  儿子听完父亲的话,像是被什么钝器击中了后背,他低下头,忍不住哭了起来。

  父亲站了起来,他的眼眶也湿润了,他把儿子搂在怀里,父子俩拥在一起,莫名其妙地哭泣着。

  夏夜漫漫。

  神秘岛

  我在大海上漂浮着,救生衣支撑着虚弱的身体。

  海上风平浪静,昨晚的狂澜巨涛都消失了,我反而更加恐惧,现在,唯一所能做的,只能是等待死亡。

  昨天下午的航行中,我发现无数的鱼类在海面上翻腾,它们用尾巴拍打着海面,整个大海上一片鱼鳞的光芒。我没想到这就是鱼类给我们的警告,动物的异常反应通常都是自然灾害前的预兆。昨天晚上,那令人恐惧的大浪突如其来地从海平线上袭来,大海的力量谁都无法抗拒。我透过船舱的玻璃,看到在黑暗的海平线的尽头,一道红色的光线闪起,还有一片烟雾笼罩着那个海域——可怕的海底火山爆发了。

  巨浪一下子就把“探索”号海轮给掀翻了。我立刻套上了救生衣,打开舷窗爬了出去。求生的本能使我在海水中挣扎,当我回头望去,“探索”号已无影无踪了。海浪继续咆哮着,我几乎绝望了,闭起了眼睛,在风口浪尖颠簸流离。直到恐怖的长夜过去,太阳放射出了万丈光芒,一切又都风平浪静。

  忽然,远方似乎有一片陆地,我抬起疲惫的手揉了揉眼睛,向远方的海平线望去。

  海市蜃楼? 我又平添了一阵忧伤,但仍奋力向那个方向游去。天哪,这幻影太真实了,我能清楚地看到它的沙滩、岩石和陡峭的悬崖。

  我继续向前游去,忽然,脚下是绵软的沙子,我站直了,是沙滩!这不是海市蜃楼,而是真实的陆地。我倒在了沙滩上,全身虚脱,大口地喘着气。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爬了起来,要找到人烟!

  我离开沙滩,发现岩石上附着许多海生植物和藻类。怎么都被海洋植物和贝类所覆盖了呢?整个陆地就像是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沉船一样,“锈”迹斑斑,如同死一般的海底世界。

  我走上山坡,向下望去。那是什么?我又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梦,接下来,所见到的这座城市将让我终生难忘——

  毫无疑问,这是一座巨大的城市,确切地说,是一个城市遗址。我跑向一个更高的山头。结果是令人绝望的,这是一个孤岛。

  我在港湾边,发现了巨大的人工码头的遗迹。那些码头虽然覆满了海洋生物,但是却依然可以看出当初光滑整齐的样子。码头边有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排列着,看上去就像是仓储区。在这些建筑物的正中,有一条宽阔的大道,走上这条足有二十米宽的大道,两边依然是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建筑类似的样式,既不是东方式的,也不是西方式的,而更近似于现代建筑。

  难道真是一个尚未被发现的无人岛?我只能听天由命地向前走去。惊叹着这个城市的巨大与辉煌,我曾去过意大利的庞培古城考察,而现在所见到的这座城市,其规模要远远超过庞培,保存得也非常好,只是全都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海洋生物。

  不知走了多久,走过一座高大的拱门,接着,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大得惊人,看上去至少可以同时容纳好几万人,在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个金字塔。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墨西哥与古玛雅人,他们古代城市的中央也都矗立着金字塔。只是,玛雅人的金字塔比起我眼前的这栋建筑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来到金字塔脚下,金字塔的正面有一道长长的阶梯,我仰望着金字塔高高的塔尖,觉得自己很渺小,一种广阔的宇宙感在心头缭绕了起来。终于来到了金字塔的顶端,再回头看着脚下的城市与岛屿,脑子立刻清醒了。

  金字塔顶有一扇小门,我摸了摸,也许是特殊的合金材料。清理了一下门上的附着物,渐渐浮现出了一些奇怪的符号。从形状来看像是某种线形文字。这扇门看上去极其坚固,门的边缝衔接极其紧密。我尝试着用手指触摸门上的那些符号文字,其中有些是可以活动的,我用力地推动这些活动的符号,忽然,门打开了。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踏入了这扇大门。头顶忽然闪起了一片亮光,也许是某种荧光物质。光线十分柔和,我一下子就感到这里与外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干燥而洁净,眼前有一条通道,我大着胆子走了下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出现了一扇门,又是合金材料,门上依然有那种符号。我使劲地在门上推了几把,果然,门自动打开了。

  走进门里,发现一个空旷的房间。房间中心有一张石桌,桌上放着几大卷竹简。我大吃一惊,难道这是中国人创造的文明?我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卷竹简,仔细地看了看,没错,肯定是中国先秦时期的竹简,上面是用蘸着黑色墨水的小刀刻出来的隶书。

  光看这字,就能看出是隶书的笔法。从其文字的风格来看,应该是秦隶无疑,与我们后世所见到的汉隶有所不同。看来,这些竹简的作者,必是秦始皇时代的人无疑了。

  我如获至宝一般掂量着这沉重的竹简,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作为考古工作者,能看到秦代的竹简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可是,我现在被困在这孤岛之上,熬不过多少时间,恐怕就要与这竹简一同作古了。既然总是死,不如就把这些竹简全都看完再死不迟,也好对自己做一个交代。

  现在,我开始默默地读起了第一卷竹简,一边读,我一边尝试着把这些秦代的古文翻译成现代白话文,第一卷译文如下——

  大秦始皇帝三十七年,本人秦越,奉始皇帝命随徐福入海寻访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船队共载童男童女三千人,由三十艘大船组成,扬帆远航。启航之后,风和日丽,船队顺着海流航行,一路平安无事。不料十日之后,突然遇到风暴,狂风骤雨,我所在的船只不幸沉没,我坠入了海中。但忽然有什么东西把我托住了,低头一看,身下居然是一只白色的海豚。我顺势抓住海豚的背鳍,任由着它向远方游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迷了过去,直到在一片沙滩上醒来。

  这是一个孤岛,岛上却有一个繁华的城市,港口里停泊了各种船只。城市里有许多高大坚固的石头房子,宽阔的街道两边到处都是商店与酒楼,行人如织,熙熙攘攘,总之是一派繁华的景象。在城市的中心,还有一个巨大的广场,与我们大秦咸阳皇宫前的广场相比一点都不逊色。广场中心有一个高大的三角形的塔,整个塔发出灿烂的光芒,金碧辉煌,令人目眩。这里的居民看上去都是温文尔雅的样子,待我十分友善,把我当做他们中的一员,一年以后,我完全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文字。

  这座城市叫大洋城,有着极高的文明,这里有许多学校,每一个居民都能接受教育,这里既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他们很聪明,尤其是数学方面。大洋城人天生都是游泳的好手,特别擅长潜水。我在大秦已算水性极佳的人了,可是这里五岁的小姑娘游泳也比我好。大洋城人擅长于造船和航海,据说他们的海船能够不间断地远航到大海的另一头,我见过许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他们都是坐着大洋城的船只来这里进行贸易的。

  最令我难以理解的是,大洋城居然没有皇帝,也没有贵族,居民们组织起一个大会,大会的成员由大洋城全体成年居民选出,称之为权力大会。所有的法令都由权力大会通过开会进行讨论,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的就能公布实施。大洋城的执政官是由全体居民一人一票选举而出的,任期五年,不准连任。这在我们大秦是不可想象的,始皇帝不是要大秦的基业以二世、三世这样传之后代千秋万世吗?

  然而,大洋城最具号召力的人物并非是执政官,而是圣女。圣女居住在圣殿中,所谓的圣殿,就是市中心的大广场中央的那栋巨大的三角形建筑物。圣女一般不会轻易露面,常年居住在圣殿中,大洋城所有的人都崇拜圣殿和圣女,因为这是他们的信仰。

  好不容易,我才把这第一卷竹简全部译了出来。看完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原来这果真是一个秦国人所写的,这个秦越跟随着徐福去找三神山,其实就是为了给秦始皇找长生不老之药。他们遇到了风浪,秦越落海,居然被一只海豚救起,到了大洋城。我已经被深深吸引住了,我拿起了第二卷竹简。第二卷竹简的译文如下——

  现在,已经是我来到大洋城的第二年了。虽然,生活在这里很愉快,但是,我感到孤独,因为我思念故乡。每天都在港口的码头边,遥望着大海,希望能发现来自大秦的人,可惜,从来没有。大洋城的海员们对我说:“我们可以带你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但唯独不去大秦。”

  “为什么?”

  “因为大秦有暴政。”

  我无言以对,也许,他们说得对。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一艘大海船冒着浓浓的黑烟驶进了港口。

  水手们告诉我,这是倭族干的。倭族居住在远方的几个岛上,他们落后野蛮,居住的岛屿也很贫瘠,经常地震,所以他们常在海上抢劫商船。十年前,倭族对大洋城发动过一次战争,几万人被他们杀害。这次,海船又遭到了倭族的抢劫。三天后,整个倭族都要来攻打大洋城,要大洋城乖乖地投降。

  “为什么不反抗?”我问他们。

  “你从大秦来,不知道我们大洋城人的习性。对你们大秦人而言,战争如同家常便饭,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可是,我们不这么认为,我们是文明人,怎么能和倭族这样的野蛮人相比,战争是属于野蛮人的。”

  我心里忽然感到不是滋味,我们大秦也信奉战争的,那么,在大洋城人的眼中,我也应该是一个野蛮人。

  这天晚上,在大洋城的中心广场上,召开了全体公民的大会。大会在执政官的主持下召开。执政官宣布:“全体公民们,野蛮的倭族即将入侵,他们要我们无条件投降。全体公民必须就此进行表决。在表决之前,请权力大会的会员先发言,公民也可以参与。”

  接着,许多人跟着他发言,他们的言论几乎都倾向于投降。可我是一个军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大洋城遭到强盗的蹂躏,我冲到台上,高声道:“各位,我虽然是一个大秦人,但我和你们一样热爱这座城市。我知道你们厌恶战争,但我想告诉你们,当面对强盗的时候,只有比强盗更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委曲求全只能是死路一条。穷凶极恶的倭族人会给你们自由吗?不,一旦你们放弃了抵抗,他们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到时候,就真的是文明毁灭的时刻了。”

  “对不起,大秦人,我虽然没有去过大秦,但我听说过你们大秦的暴政,你们信奉暴力与战争,但我们不相信这个。”

  我失去了说服他们的信心,低下了头。

  忽然,从高高的圣殿里传来了一个悠扬的女声:“大秦人,请你留下。”

  所有的人都很惊奇,他们抬头仰望着圣殿,那个声音是从圣殿的最高处传来的,那声音非常悦耳,像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着。在上万人的注视下,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打开了,一个披着白色长袍的女子缓缓走了出来。

  “圣女。”广场里所有的人都向着圣殿的方向鞠躬了。

  圣女不说话,缓缓走下长长的阶梯,等她走近了我们,我才发现“圣女”其实很年轻,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她留着乌黑的长发,身材很美,就像一只漂亮的白海豚的体形。圣女看了看我,她那大大的眼睛,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芒。

  最后,她用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对大家说:“让他试一试,也许大洋城能得救。”

  很快,所有到会的公民都进行了投票,记票和验票是当场进行的。最后,执政官宣布了投票结果——抵抗倭族的决定获得通过,而我被任命为抵抗倭族的指挥官。

  经过了三天的准备,大洋城的武装舰队终于出发了。我们紧急改装了五十艘商船组成舰队出海作战。航行了不多久,就与密密麻麻的倭族船队相遇了。

  大洋城舰队在我的指挥下,使用了大秦海军的战法,所有的战士都奋勇作战,结果令所有的大洋城人意外,我们大获全胜,而倭族则全军覆没。

  当我们回到大洋城的时候,受到了全体公民的欢迎。最后,执政官宣布:“为了表彰秦越的功劳,权力大会一致推选秦越为新一任执政官。”

  我却摇了摇头,对执政官说:“不,我不愿做执政官,如果你们愿意,就让我做圣女的仆人吧。”

  “什么,圣女的仆人?”

  “对,如果表决的那晚没有圣女出现,恐怕现在倭族已经占领了大洋城了,真正的功劳归于圣女。我想告诉你们,我心甘情愿为圣女服务,做一个卑微的仆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他们耳语了几句,最后终于同意了我的请求。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读完这些竹简的,我的双手几乎被这叠厚厚的竹简压断了。但是,我却充满了看下去的欲望,我翻开了第三卷竹简,默默地念出了译文——

  第二天,有人把我带入了圣殿。

  圣女坐在圣殿中央的大厅里,我不敢靠近她,只是远远地说:“纯洁的圣女,我是您的仆人秦越。”

  “秦越,你过来。”

  我缓缓地靠近了她,终于看清了圣女,她正襟危坐着,面无表情,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睛有一种摄人的魔力,我不敢再与她对视,把头低了下去。

  “秦越,把头抬起来。”

  我愣了愣,几乎忘了自己已经是她的仆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圣女,我轻声地说:“遵命,我的主人。”

  我迅速地把头抬了起来,可是,却依然不敢看她,我的视线在她的脸上移动着,却始终没有对准她的眼睛。

  “看着我的眼睛。”

  我逃不了了,我和圣女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秦越,你为什么要做我的仆人。”

  “我的主人,对我来说,能够做圣女的仆人,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是大秦人,你思念大秦吗?”

  “是的,每时每刻都思念故土,但是,我也爱上了大洋城的这片土地,我想,也许我这一生永远都无法离开大洋城了。”

  “秦越,你真的愿意把一生都交给我吗?”

  “是的,我愿意终生做您的仆人。”

  她终于点了点头。

  从此以后,我就一直跟在圣女的身边,圣女几乎从未踏出过圣殿一步,总是把自己关在几间房间里,阅读许多刻在墙壁上的文字,那些文字多得惊人,也许一辈子都读不光,而且,那不是大洋城现在通行的文字,我看不懂。入夜,我会回到圣殿里的一间密室里。

  有一夜,我走出房间,在甬道里转了许多岔路,最后走进一个陌生的大房间。房间里几乎一片黑暗,房间的顶上,有一个天窗,苍茫的星空就在头顶闪烁。圣女穿着一身白衣站在这星空下。

  她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星空,虽然四周一片黑暗,但我能看清她那明亮的眼神。我也抬起了头,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感到,这星空是如此美丽。

  圣女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秦越,你怎么来了。”

  “对不起,我的主人,我打扰你了。”

  “不,你没有打扰我。”

  “我的主人,您是在预测大洋城的未来吗?在我们大秦,夜观天象总是为了预测未来的吉凶祸福。”

  “预测未来?您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嗯——”圣女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也许你说的对,从这星空中,茫茫的宇宙,我们的确可以预见到未来。”

  “我的主人,那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

  圣女的眼睛看着我,那目光在黑暗中闪烁着,似乎已经告诉了我一切,然后,她又把目光投向了星空,轻声地说:“未来的样子?未来是很美丽的,非常美丽,人们也许可以在天上飞行,可以不受限制地潜入深海,可以随时与遥远的天涯联系。不过,那是非常遥远的未来,非常非常遥远,也许在人类见识到这美丽的未来之前,大洋城早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的主人,在未来,我必然已是一堆枯骨,那么您呢?”

  “我?我不是神,不是万能的,我无法回答你。秦越,你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未来。”最后两个字,她说得很长很长。

  “遵命,我的主人。”我离开了这间开着天窗的房间,沿着来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终于睡着了,那晚,我梦见了——未来。

  几天以后,圣女走出了圣殿, 来到了港口,我们登上了一艘大海船,扬帆驶向了大海。圣女一直站在船头,海风袭来,吹乱了她乌黑的长发。她的目光直盯着前方的大海,似乎能从大海中发现什么,我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出她对大海的感情。她一定是深深地爱着大海。

  忽然,海面上出现了许多海豚,那些白海豚在海面上竞相跳跃着,高高跳出海面,在海空中划出一个个优美的弧线。大洋城人都非常喜爱海豚,果然它们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海豚明显在跟随着我们这艘船,特别是在船头的部位。

  不知航行了多久,所有的海豚都聚集到了一起,来回游动着。圣女看着这些海豚,终于说话了:“好了,就是这里。”

  然后,圣女脱下了白色的长袍,她的里面穿着一件贴身的衣服,把她的整个体形都勾勒了出来。她轻轻地对我说:“秦越,你愿不愿意跟我去海底?”

  我虽然也会潜泳,但毕竟不能与大洋城人相比,但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说:“我的主人,我愿跟您去世界上任何地方。”

  “那好,戴上潜水面罩吧。”

  圣女做了一个手势,一名水手端着一个奇怪的面罩来到我面前。我仔细地看了看那面罩,看上去就像是我们大秦的傩神面具,在面罩上眼睛的位置有一种透明的物质覆盖着,我很惊奇,试着戴上了面罩。我能透过那层透明的物质,看清眼前的一切,而一股新鲜空气从面罩里直涌向我的鼻孔,让我一下子神清气爽起来。

  “秦越,跟我来。”圣女说了一句,然后,她在船头纵身一跃,跳入了大海之中。我也跟着她跳了下去。

  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海水特别清澈,阳光能透过海水数十尺。圣女不借助任何工具,游在我的前面,海豚也跟着我们。海底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五颜六色的珊瑚,巨大的海龟,优美的海鳐。我跟着圣女和海豚,不知游了多远,那里几乎所有的生物都能发出光线,集合在一起蔚为大观。更让我惊奇的是,圣女潜了那么久,几乎没有换过气,看上去她和海豚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她的身体更加撩人。

  终于,我们要寻找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排海底的建筑,宏伟壮阔,坐落在大海的中心。这简直是大洋城在海底的翻版,那些高大的建筑,宽阔的街道,还有城市中心的巨大广场,广场中心的三角形圣殿,全都一模一样。

  海豚和我们一起游进了城市中心的广场,来到了圣殿的最高处。圣女伸出了手,触摸着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于是,那扇门自动打开了,我和圣女游了进去,海豚们却留在了门外。

  我和圣女游进了圣殿,里面的海水被自动地排干,房间里一滴水都不剩,柔和的光线又在房间里亮了起来。圣女呼吸了几口空气,转过头看着我。我这才明白,取下了潜水面罩。

  她甩动着长发,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让我不敢再看她。我跟着她走入阶梯,最后来到一间巨大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台奇怪的东西。圣女坐在这台东西面前,按了一个圆形的钮,然后,那台东西就发出了亮光。

  那是一个会发光的平面,平面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文字。然后,又出现了许多千奇百怪的图像,有的图像很简单,就像太极图,有的则非常复杂。她仔细地看着这些文字,同时在对着这台东西说着些什么话。圣女回过头来说:“秦越,不用害怕,这是一台智慧的机器,我能从它的身上知道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还是忍不住问:“我的主人,这台小小的东西,真的能够提供知识吗?”

  “当然。”

  “难道,它比竹简里的知识还要多吗?”

  圣女对我微微一笑:“你们大秦人用竹简来记载知识,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用这个来记录知识,只是,这台机器里面所包含着的知识,要比你们大秦所有的竹简加起来的知识还要多很多。”

  我更加奇怪了:“我的主人,可是这台东西看上去最多只能放几十卷竹简而已。而大秦有数十万卷的竹简被始皇帝投入了火中。”

  圣女摇了摇头说:“秦越,你相不相信,在古老的过去,曾经存在过一个伟大的文明。”

  “我的主人,您是说过去?就像尧舜的时代?”

  “人类是多么无知啊。这个文明,并不是由人类所创造的,从我诞生的那一天起,这里就是这个样子,在我之前的几万年里,也是这个样子。我吃着海豚的乳汁长大,海豚教给了我文明的信息。现在,这个古老文明里的一切信息,都保留在这台智慧机器里。”圣女继续往下说,“我之所以被大洋城人奉为圣女,因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海豚就是我的养父母,我是大海的女儿。圣女利用古老文明所带来的知识,使生活在大海中的民族重新进入了文明世界,建立了大洋城。所以,每隔几十年,人们会把一个女婴送入这片海域,这里智慧的海豚会抚养这个女婴,使她成为文明的使者,等她年满十八岁,她就要回到大洋城,成为圣女。而圣女的职责,就是用知识的力量,保卫大洋城的文明。每年的今天,我就要来到这里,从这台智慧机器里采集知识与文明,以使大洋城保持繁荣。”

  接着,圣女继续念出那古老的语言,她的脸色有些紧张,很快,文字变成了一幅图像。那是一幅大海上波涛汹涌的图像,闪烁着真实般的光线,我惊呆了,就好像这台东西里藏着一个大海一样。然后,平面里的大海上冒出了火焰,火山爆发了。平面里出现了一座城市,那是大洋城,在火山的烟雾笼罩下,岛屿开始下沉,汹涌的海水冲进了城市,把整个大洋城淹没,最后,这座巨大的城市完全地沉入了海底。

  圣女忽然转过头来,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这种眼神,她的表情严肃,脸色更加苍白。

  “怎么了,我的主人?”我关切地问她。

  她不回答,沉默了许久,额头沁出了一些汗。

  我想为她擦去这些汗水,于是大着胆子伸出手。她没有在意,我帮她小心地擦去了汗水,手指小心地触摸着她光滑的额头,能感到她的体温冰凉。

  “秦越。”她终于打破了沉默,“一个月以后,这里的海底将爆发海底火山与地震,大洋城将在地震中沉入海底。”

  “什么?我的主人,您是说,大洋城将要毁灭?”

  圣女点了点头。

  “可是,仅凭着刚才这个东西里的图像就能肯定这场灾难吗?”

  “是的,我能肯定,除了这些图像,还有文字的资料和数据,这些都是这台智慧机器告诉我的。它是有生命的,它一直在观测着海底与天空,所有的一切它都知道,它的预测不可能有错的。只有一个月,我们只有一个月,大洋城就要彻底毁灭了。”

  “怎样才能拯救大洋城呢?”

  “谁都拯救不了,大自然的意志是任何人都无法违抗的。我们只有顺从,顺从。”她淡淡地说。

  “我的主人,这也许就是命运。老天注定的命运。”

  圣女低下了头,慢慢地说:“我们走吧。”

  我们离开了这里,回到了大海中,海豚还等着我们。

  圣女和我回到船上,向大洋城驶去。回航的路上,天色变得阴沉,许多海鸟发出怪叫从我们的船上掠过,一切都像是灾难发生前的预兆。圣女一言不发,我的心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抑。

  大洋城,你还能活几天?

  合上了第三卷竹简,我的心仿佛已飞到了两千多年前,那一切真的是太神奇了。那海底的城市,失落的文明,还有智慧机器,很明显,那是一台具有人工智能的大型电子计算机。在遐想中,我拿起了最后一卷竹简。以下是第四卷竹简的译文——

  圣女把全体公民召集在广场里,向大家宣布了大洋城即将沉入海底的消息。整个广场上,刹那间鸦雀无声,人们沉默了许久,没有人提问,没有人表示怀疑。他们显然非常相信圣女说的话。

  然后,权力大会对此进行了讨论和表决,最后一致通过,大洋城的公民全体移民海外。所有的移民工作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人们要带走所有的财富,只是这宏伟的城市和建筑,是永远也带不走的。

  圣女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秦越,回你的故乡大秦去吧。”

  “我的主人,那么您呢?

  圣女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向前走去。

  一个月的时间即将过去了,大洋城的港口一片忙碌,人们纷纷举家出海,向四面八方而去。他们根据过去绘制的航海图,有的人去了北极,有的人去了大洋对岸的大陆,还有的人去了一个炎热的黑色大陆。

  而我,我究竟该去哪里?大洋城人虽讨厌大秦,但毕竟大秦离大洋城不远,有好几艘船是驶向大秦方向的。有的船在离开码头之前,还有人专程来询问我跟不跟他们一起去大秦,我却回绝了。大秦,那个我生长的国土,我永远难忘的故乡,我非常思念你,但是——我已经离不开一个人了。

  根据圣女宣布的确切日期,明天的清晨,海底火山就要爆发,大洋城将在很短的时间内沉入大海。今天,我看见海鸟纷纷飞离了大洋城,一些小动物也逃出了巢穴,在海滩边哀嚎,还有许多海豚,在海面上跳跃着,这一切都告诉我,灾难已经不远了。

  大洋城最后一艘船已经启航,整个大洋城终于寂静了下来,只剩下我和圣女两个人。我望着茫茫的海天,海边还有一艘小帆船,这是大洋城最后一艘能远航的船了,这是给圣女和我准备的。

  圣女,我一定要带你走,远远离开这里。我呼唤着她,沿着空无一人的大道冲向圣殿。

  我来到圣殿里的大厅,却发现空无一人。最后,我在那间开着天窗的房间里找到了圣女,她却说:“你怎么还没走,快点走,就在今夜,也许还来得及。”

  “我的主人,让我带走你吧,还有最后一艘船,那是留给我们的,我们一起走,去大秦,那是一片辽阔的国土。”

  她看了我一眼,那黑暗中的眼神闪烁出一种暧昧的光芒,然后,她又扭过了头去,看着星空说:“不,你一个人回你的故乡去吧。”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了:“我的主人,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只是,在我告诉你以后,请不要怪罪我。”

  “说吧,我不怪罪你。”

  “我的主人——”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最后还是把那关键的几个字说了出来,“我希望,你能——嫁给我。”

  说完以后,我感到内心深处那憋了许久的一股气终于释放了出来。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她的背影在星光下猛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沉默了。

  我继续说:“我的主人,你永远都是我的主人,直到天荒地老,我们可以去大秦,在瑯琊郡的海边,造一间茅屋,我们每天出海打鱼,过平凡的生活,我们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我的主人,你是多么年轻美丽,就这么葬身于大海,难道不可惜吗?”

  她的背影又是一阵颤抖,终于开口了:“不,秦越,我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心了,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你的妻子。我必须要留下来,必须,你不会明白的。”她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为什么要留下来?无意义地等死吗?”

  “不是无意义的,我是大洋城的圣女,我有我的职责,圣女必须一生保持贞节。否则,无法完成我们的使命。”

  “不,去她的贞节,难道比生命更重要吗?我的主人,我只想问你一句——你是否爱我?”

  她似乎受到了更大的打击,许久才回过头来,看着我,她慢慢地靠近了我,星光洒在她的眼睛里,那些古老的液体在她的眼眶里闪烁着。那张苍白的脸,忽然呈现出只有梦境里才有的美丽。

  一阵湿润的感觉浸透了我的嘴唇,她,吻了我。

  只是轻轻地一吻,也许只不过一瞬,恐怕将是我们两个人一生中最近的一次接触。然后,她退后了几步,平静地对我说:“好了,这就是回答。”

  我能看到她的泪珠已经在脸颊上滚动着。我点了点头,嘴唇似乎还是麻木的,只一瞬,却似乎已经过了千年。

  我终于开启了那双被她垂青过的嘴唇:“谢谢你的回答,我想,我这一生已经足够了。”

  “好了,你走吧,我不愿,我所爱的人,在我眼前死去。”

  “不,只要你不走,我也不走,我要和你死在一起。”

  “你别再伤我的心了,有些事情,你不明白的。”

  我能看出她很痛苦,她又转过头去,望着茫茫的星空。

  “告诉我原因,求你了,我的主人。”

  她静默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真的要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我这才发觉,我的眼泪也充盈了我的眼眶。

  她最后一眼看了看天窗里的灿烂星空,然后按下一个按钮,两扇巨大的铁门封闭住了天窗,一丝光亮也不再透进来了,她轻轻地说:“跟我来。”

  她带着我走到大厅里,她按动了大厅右侧的海豚浮雕,一扇暗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走了进去。

  那是一间奇怪的房间。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透明的床,由一些像水晶一样的东西构成,非常坚固。

  她的情绪平息了下来,缓缓地说:“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来自星空的一艘大船?”我听不懂。

  “是的,那艘大船来自一颗非常遥远的星星,那颗星星非常非常美丽,被蔚蓝色的大海所覆盖着,在海底有一个古老、伟大而文明的世界。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就来自于这颗遥远美丽的星星。几百万年以前,从那颗美丽的星星上,飞出了一艘巨大的船,这艘船经过了漫长的旅行,发生了故障,被迫来到了现在这片大海里,他们无法修复那艘大船,只能在这片海底建设起了新的家园。几百万年过去了,我们一直都在等待,等待回到那颗遥远的星星的机会。与几十万年相比,两千两百一十年又算得了什么呢?现在,大洋城要毁灭了,但是,只要这片大地和海洋中还有一个大洋城人活着,就一定要回归故乡。”

  虽然她说的许多话我听不懂,但是,我能感受到她的决心,我轻声地她:“你们的故乡美吗?”

  “美极了,那是一个和平文明的天堂。有一艘新的大船,早已经从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出发了,那艘大船,就是来接我回家的。现在,我要躺进这张透明的床,这张床会把我保护起来。这个伟大的圣殿会保持完全的密封,直到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的那一天,我会再度醒来。”

  “我的主人,你是说,你将长生不老?”我很惊奇地问。

  “是的,我的秦越,我亲爱的秦越,等两千多年以后,我一觉醒来,而你会在哪里?”她的悲伤让我心疼。

  “我就在你的身边,永远,永远不离开你。”

  “真的吗?”

  我点了点头,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她终于对我微笑了一下,然后,她带着那永恒的笑容,缓缓躺进了那张透明的床。那水晶般透明的罩子立刻覆盖在她的身上,完全地保护着她。我的双手摸着那透明的水晶,坚固,冰凉,冷酷,这东西把我和她永远地分开了,不——

  我把头伏在水晶罩子上,那双依旧麻木着的嘴唇,紧紧地贴在了她的口上,只是,我们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水晶。我的嘴唇一片冰凉,愈加地麻木。

  她在那层罩子的下面,对我点了点头,像是对我说些什么,可我什么也听不到,最后,她微笑着,闭上了那双明亮的眼睛。

  我知道,她的眼睛,这一闭,就将是两千多年。两千多年以后,我又会在哪里?这时候,我感到了一阵剧烈的震动,时候到了,大洋城毁灭的这一天来临了,我能感到整个大海在咆哮,岛屿在不断地下沉。

  终于,一切都尘埃落定,我知道,现在我已经在海底了。

  我记着我的诺言。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和她之间的故事,都知道伟大的大洋城,如果有朝一日人们发现了这里,让他们好好地保护她。

  于是,我在圣殿里自己的房间中,找到了许多我自己做的竹简,我在那些竹简上,用刀蘸上黑色的墨水,刻下了这些文字,总共是四卷,希望后代的人能够知道这一切。

  现在,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把这些竹简放在这里。而我,则要回到我所爱着的人的身边,一直到永远。永远。

  再见。

  看完最后一个字,我也浑身虚脱了,天下居然有这种事,有这种痴心的人。四卷竹简,全在这里,现在我知道了,秦越是用最后的力气写完这些字,然后再从容等死的。这座岛曾在海底沉睡过两千多年,而昨天,一场新的海底地震又使地壳运动产生了变化,而使这个沉睡的岛屿升出了海面。

  一定要找到圣女和秦越,我在宽阔的大厅里寻找着,终于在右侧找到了一个海豚浮雕,我把浮雕按动了一下。一扇暗藏着的门在我眼前敞开了。

  那是一个闪烁着白色灯光的房间,房间四壁画着几十张大幅的壁画。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秦越所写的“透明的床”,这是一个全封闭的隔离防护罩。在防护罩的旁边,躺着一个死人,他居然没有腐烂。那是一张中国人的脸,最多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黑色的毛发,秦式的发髻。他的表情很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我静静地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许,我也会和他一样,又一种绝望涌上了心头。至于他没有腐烂,也许是由于这里在两千多年的时候里,完全处于严密的封闭状态,禁绝了空气接触的缘故。

  我又把目光投入了防护罩,显然那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防护罩,看上去类似于秦越所说的“水晶”。防护罩里似乎是一个永久冷冻舱,在这里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圣女。

  是的,她很漂亮,美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她的美足够使所有的男子为她而死,我现在,也开始明白秦越为什么要守在她身边了。我看不出她属于那一个种族,皮肤很白,脸形上既有蒙古人种特征,也有高加索人种特征。她的血统并非是地球上的人类,所以,用地球人的人类学来分辨她是愚蠢的。

  她的嘴角带着神秘的微笑。我不愿再多看她一眼,我怕我自己也被她所诱惑。

  我抬起了头,看着房间四周布满的壁画。

  那些壁画也是用某种特殊材料画上去的,完整如新,非常巨大,也许类似于连环画的性质。我仔细地从第一幅画看起,一直看到最后一幅,我这才明白了。原来整个大洋城人几十万年的历史全都记载这些壁画里——

  在一个遥远的星系里,有一个美丽的蓝色星球,整个星球的表面,都被大海所覆盖。在漫长的进化岁月中,出现了智慧生命,这种智慧生命生活在海底,他们的外表看上去类似于地球上的海豚。我暂且称他们为海豚星人,他们创造了非常发达的文明,在海底建立了巨大的城市和农田,创造了完美的社会制度,建设了一个天堂般的海底世界。但是,海豚星人还不满足这些,他们热衷于星际探索,他们发射了光速旅行的飞船往宇宙间的许多星系进行探索。其中有一艘,经过了漫长的旅行,来到了地球附近的太空,这个时候,距今已经有几百万年了。但是,这艘海豚星飞船突然产生了某种故障,被迫降落在地球上,这个时候,地球还处于一片蛮荒。由于海豚星人故乡是被大海覆盖的,所有的人都长得像海豚一样,所以,他们进入了地球的大海,在大海中建立了新的海豚星人文明,这就是那片在海底的城市。

  后来,一些海豚星人穿着特殊的行走服来到了陆地上。在海边,他们发现了一种四足的动物非常聪明,会爬到椰树上然后把椰果砸下来砸碎了食用,这种动物就是猿猴。海豚星人天生善良,他们教会了这些猿猴直立行走,然后又教会猿猴们团结在一起劳动。在海豚星人的帮助下,猿猴开始进化成了人。这就是人类的真正起源。但有一部分人类,逐渐掌握了海豚星文明的秘密,于是,这些刚刚进化的原始人露出了地球生物的残忍本性,骗得了海豚星人的信任,在海豚星人的帮助下,进化出了类似于海豚星人的一些海洋器官。于是,他们对海豚星文明大举进攻,由于海豚星人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天性善良,根本就不知道杀戮为何物,结果遭到了灭顶之灾,被人类几乎屠杀殆尽。而那些来到海底的人类,由于缺乏了海豚星人的帮助,也终于无法适应海洋生活而死去了。

  有一小批海豚星人逃出了虎口,他们被迫改变了自己的基因,加入了许多人类的DNA成分,在进化过程中,诞生了一种外貌几乎与人类一模一样的种族。这支海豚星人的后代在一个岛屿上建立了大洋城。通过与海底的海豚星人文明遗址里的大型电子计算机的联系而得到了许多文明的信息而重建文明。

  看完这些壁画,我的心里忽然生出无限感慨,原来我们人类的诞生居然是承蒙了海豚的帮助,而人类又忘恩负义地毁灭了海豚星人文明。虽然不可思议,可仔细一想,确实有些道理,看看人类五千年的文明史,不就是在不断的战争与杀戮中过来的吗?而爱好和平的海豚星人,虽然创造了高度的文明,却最终灭亡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女子,躺在我身边的冷冻舱里。

  而我,我将和这地下的躺着的痴情男儿秦越一样吗?我真的绝望了。

  我忽然想到,竹简记载着的圣女说过的一段话——“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根据竹简的内容,秦越来到大洋城的时候是秦始皇三十七年,而大洋城的毁灭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八年。但是,秦越并不知道,在徐福出海以后不久,他的秦始皇帝就在出巡途中,病死于沙丘。秦始皇是在公元前210年死的,也就是秦越来到大洋城的那一年,那么大洋城就是在公元前209年毁灭的。而公元前209年一直到公元后2001年,这中间正好是两千两百一十年。我的心头一惊,没错,公元前209年的两千两百一十年之后就是今年。也就是说,今年,将有一艘来自外太空的飞船来到地球。当年,海豚星的飞船在地球迫降之时,想必一定向海豚星发出过求救,而光速旅行中,相距多少光年,就要旅行多少年,所以,救援的飞船恐怕要几百万光年之后才能到达。至于那台智慧机器能推算精确到哪一年哪一天,可能是因为它和海豚星存在着某种形式的信息沟通。几百万光年的旅行,看来是不可思议,其实在光速旅行中,对于旅行者而言,他们感受到的时间将被大大缩短。在地球上几百万年的光阴,飞船上恐怕只不过几昼夜。

  那么圣女说的后半句话呢?“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我们这片大地”显然指地球,因为秦越不知道地球是圆的,所以他无法理解,只能用大地的意思来表示。“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地球上东西走向的线就是经线,最长的一条经线就是赤道。一年中阳光直射赤道只有两次,一次是春分日(通常是3月21日),另一次是秋分日(通常是9月23日)。我忽然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是啊,今天,今天是几号?昨天9月22日,今天是23日!

  天哪,就在今天。

  如果飞船是春分日到达的,那么我将看不到圣女,显然,应该是秋分日,也就是今天。我飞快地跑出了房间,一直冲到了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口。

  海天之间一片灿烂的红霞,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海豚星人,今天你们会来吗?

  忽然,在无限美丽的夕阳中,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飞碟,快速飞来。

  你们终于来了。我声嘶力竭地向天空中大声呼喊着。飞碟飞到了城市的上空,突然停住,一动不动地悬挂在我的头顶。从飞碟那里跳下来一个“人”。实际上,那是一个具有人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几乎透明。我能清楚地看到防护罩里有一只类似于海豚的生物。不,那肯定不是海豚,但看上去的确与地球上的海豚非常相像。海豚星人显然看到了我,但却似乎不太在意,“他”径直走进了圣殿的那扇门。

  过了不久,我看到海豚星人走出了圣殿门口,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美丽的女子。那是圣女,她的眼睛是如此明亮,在夕阳下,一身白衣,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她是如此纯洁,就像一个少女,尽管她已经两千两百多岁了。

  她走过我的身边,回头看了看我,就像是一个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少女,她似乎想在我的身上发现什么。她的目光在我的脸上凝固了一会儿,我知道,她是想在我的脸上寻找她所爱过的人的影子。

  然而,她终究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微微一笑,然后,飞碟里伸出一副梯子。她和那个穿着防护罩的海豚星人走上了梯子,进入了飞碟的入口。

  在她走进飞碟之前,又回头望望了四周的海天,这是地球,美丽的地球。然后她又看了看我,我是地球人。

  接着,在她走进飞碟之后,飞碟的入口迅速关闭了。然后,飞碟腾空而起,向那遥远的太空飞去。

  渐渐地,飞碟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渐渐消失在了蓝色的大气层中。

  一路平安,海豚星人,愿你们顺利回到美丽的故乡。纯洁的圣女,在茫茫的宇宙中,你等待了两千多年,现在,你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那么我呢?我的故乡又在哪里?我抬起头,望着夜幕降临后的天空,在宇宙的满天星斗里,我却看不到我们生存着的这个蓝色星球。在无限的绝望中,我向宇宙大声呼喊着——我的归宿在何方?

  突然,一个美丽的女声从漫漫星空传来——故乡,就在你的脚下。

  写于2001/8/12

  改定于2002/4/6

  杀人墙

  来自遥远的北国的寒风越过长江的江面,向古老的南京袭来,刀一般的北风刮过路上行人们的脸颊,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地走过。罗周站在寒风里,风吹乱了他的头发,面向着北风,他的眼睛被迫微微地眯起,看着这座六朝古都的远方。他真希望能够下一场雪,一场久违了的雪,有雪才是真正的冬天,尽管他明白,冬天象征着死亡。

  南京的冬天,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湿气,谁都说不清这股湿气是从哪里来的,这气息渗入了罗周的身体,渗入了每座建筑物,每一棵树,每一棵草。罗周觉得,这湿气来自于地下。他打了几个哆嗦,终于离开了风口,向厂子里走去。

  这是一家看上去非常老旧的工厂,就象现在中国大多数的国有企业一样,不断地在困境中挣扎着。现在罗周明白,这家工厂的命运已经到头了,厂里已经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欠了一屁股帐的厂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厂子已经宣布破产了,这块地已经被卖掉了,再用不了几天,这家厂就要被推土机夷为平地。诺大的厂区里没有多少人,到处都是一片死气沉沉的,这样的寂静让罗周有些怅然若失。忽然,一阵刺耳的救护车的声音响起,罗周看到一辆救护车开进了厂区,发生了什么事?他快步地跟在救护车后面,跑了不多远,车子停了下来,几个白大褂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他们奔进了一栋破旧的小楼。罗周停在楼前,他知道这栋楼里没有人,只有一间供晚上值夜班的人休息的值班室。

  很快,几个穿白大褂的男人从楼里出来了,他们几个人合力架着老李往外拖。而老李的嘴里高声地叫着:“杀人了——杀人了——鬼在杀人——杀人——”

  老李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厂区,这声音是如此刺耳,让罗周听着心里一阵狂跳。这是怎么回事?老李平时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性格内向且温和,话也不多,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失态过。老李就象发疯了一样,在几个强壮的男人的手中不断地挣扎着,他的眼睛通红,脖子梗直着,头发几乎都竖直了起来,两手两脚乱蹬乱踢着。可以看到旁边几个男人的脸上已经有了好几块刚刚出现的伤痕和血迹,他们显然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制服了瘦小的老李的。

  “他怎么了?”当他们走过罗周的身边的时候,罗周不解地问着。

  “你们厂报案,这里有人发了神经病,果然发得不轻,哎呦——”穿白大褂的男人又被老李踹了一脚。

  老李看到了罗周,他的眼睛瞪大了对着罗周说:“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但是,老李立刻就说不出话了,他的嗓子似乎已经喊哑了,尽管他依旧在挣扎着。穿白大褂的把他拖到了救护车上,然后,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这个时候罗周才注意到了救护车上印着的单位名称——精神病医院。

  罗周总是觉得今天早上有些奇怪,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息,他猛地摇摇头,耳边却仿佛依然充满了老李的话,鬼在杀人?也许老李真的疯了。忽然,他见到了老张匆忙地走来,罗周向他打听老李的情况。老张说:“精神病院的人,就是我打电话把他们请来的。昨天晚上,老李值夜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天早上就变得疯疯颠颠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抓着我,对我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

  “他说什么?”

  “我听不明白,好象是在说杀人,听起来挺可怕的,他说他在值班室后面的那堵墙下面看到了鬼,鬼在杀人。真是荒诞不经,他简直是疯了,哎,他这个人也挺可怜的,苦了一辈子,最后进了精神病院了。”老张说着说着,表情还有些惊恐。

  “是啊。”

  “不过——”老张也是老职工了,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几年,他忽然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过去,这里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的人在值夜班以后,就莫名其妙地疯了,疯了的人,都说自己看到了鬼,或者是看到非常可怕的场面。曾经有人来调查过,但没有任何结果。”老张压低了声音说。

  “你是说——闹鬼?”

  “谁知道呢,就当我没说,我先走了。”老张不敢多呆,他匆忙地离开了这里。

  罗周看着老张远去的背影,仔细地想着他的话,想着想着,不禁有些毛骨悚然起来。他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是有鬼魂的,但老李确实疯了,他看到了什么?小楼前空空荡荡的,罗周的影子在冬天的日头下消长着,那影子在地面上延伸,随着他的走动而摇晃着,如同一个黑色的幽灵。他离开了这里,转到了小楼的后面,在楼的后面,他见到了那堵黑色的围墙。

  在冬日的阳光下,那堵黑色的墙静静地矗立着,墙面稳重而厚实,看上去又高又大,象一座黑色的山崖,。那堵墙很长,至少有五十多米,在墙两端的尽头,则是通常所能见到的那种表面砌着白色水泥的砖墙,与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和对比。罗周静静地看着这堵墙,墙脚下是一片开阔地,看起来至少能容纳几百人,地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白地,寸草不生,如同一片没有生命的荒原。他看着这堵墙,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瞬间,这堵墙给他的视觉的冲击让他难以忍受,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只能后退了几步。

  风继续吹。罗周忽然产生一种感觉,他觉得眼前这堵黑墙会忽然倒下来,向他压来,把他压成一堆肉浆。他明知那只是他的幻觉而已,但这感觉却很真实,这让他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和老李一样发疯?他不象再看了,他一阵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堵有着什么魔力的墙依旧牢牢地立在他眼前。黑色的墙面很光滑,象一张沉默的脸,似乎在向他诉说着什么。不,罗周摇了摇头,他闭起了眼睛,迅速地转身离开了这里。

  刚走了几步,他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站在小楼边,也在观察着那堵墙。罗周仔细地看着他,那张脸很陌生,罗周在脑海里努力地搜索着,他终于想了起来,一个月前,一些日本人坐在黑色的丰田轿车里来到了这家厂。他们参观了整个工厂,还特地来到这里来看了看,这让许多人感到费解,日本人为什么会对这鬼地方感兴趣?还是罗周陪同着日本人转了好几天,虽然这些日本人对中国人确实非常礼貌和客气,可罗周还是天然地不想和他们多接近。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些日本人的其中之一。

  当罗周走过他身边的时候,那人立刻对罗周笑了笑,微微地鞠了一个躬,嘴角掠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罗周停了下来,在凛冽的北风里,他的目光一下子变得锐利了起来,两个人的眼睛对视着,似乎在进行着某种对峙。最后,日本人却步了,他后退了几步,在他的身后,停着一辆日产面包车,车门打开了,里面似乎有好几个日本人,他上了车,然后车子开动了。

  那个日本人上车前最后看他的一眼让罗周有些困惑。他们到这里来干什么?这个厂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反而是一个负担,但他们却斥巨资买下了这块地和所有的厂房,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日本人买下这块地到底派什么用处。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疯了,罗周暗暗地咒骂了一句。

  厂区里一片萧条,罗周晃悠了一整天,渐渐地,天色暗了,北风更加肆虐地呼啸而过。他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是他值夜班。草草吃过晚饭以后,罗周走进了小楼里的值班室,昨天晚上,老李就在这间房间里过的夜,而第二天一早,老李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罗周想着这些,心里忽然一阵莫名其妙地颤抖,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他的耳边却时常响起老李的疯言疯语,整整一天,这奇怪的声音一直纠缠着他。罗周坐在值班室里,看着值班室窗外的夜色,此刻已经一片黑暗了,天空中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呼啸着的风。他看着窗外,脑子里忽然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话——月黑风高杀人夜。

  罗周再也不愿意想了,他宁可相信老李的发疯就是因为胡思乱想导致的,其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全是来自于人自身的臆想。通常,人总是被自己吓死的,喜欢看斯蒂芬。金小说的罗周这样对自己说。他用自己带来的被子裹着身体,躺在了值班室的床上,还好,房间里有暖气,他并不觉得冷。

  关灯之后,房间里陷入了黑暗中,黑得就象是坟墓。罗周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棺材里。过了很久,他一直都睡着,他总是觉得窗外有什么声音,那也许是风吹动了窗外的顶蓬。那声音就象是在敲一面战鼓,虽然沉闷,但却传得很远,尤其借着风势。

  在窗外呼啸的风声里,罗周一直难以入眠,他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老李的声音:“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不。”罗周无法控制住自己了,他大叫了一声,坐了起来。睁开眼睛,窗外依旧黑蒙蒙地一片,耳边是北风的声音,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沁出了一些汗珠。他再也睡不下去了,他掀掉了被子,穿上外衣,走出了值班室。

  现在去哪里?罗周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再也无法在值班室里呆下去了,他的脚步在空旷的走廊里响起,不断地传出奇怪的回声。走廊里没有灯,他就象是一个瞎子一样摸索着走到了小楼的门口,他走到了楼外。

  风,来自北国的风瞬间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的身体在风中瑟瑟发抖,似乎随时都会被大风卷走。他本可以走出厂区,到马路上转转,那边应该还有一些人影,可以打发时光。可是他没有,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转向了小楼的后面,尽管他知道,在小楼的后面,有一堵黑色的墙。

  去那儿干嘛?他有些莫名其妙,虽然他告诫着自己不要去那地方,但好象脚已经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自动地向那里走去。罗周竖起了衣领,在寒风里不断地哈着热气,搓着双手的手掌。

  转过一个弯,忽然,他看到了一片光亮,这让他一直在黑暗中观察四周的眼睛有些难以适应。他眯起了眼睛,用双手揉着,过了片刻之后才看清楚了。

  在那片白色的灯光里,罗周终于看到了——鬼

  鬼,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下。

  此刻,在这寒冷彻骨的黑夜里,这道白色的光线照耀着这片空地,而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几乎已经被光线照成了白色。在这堵大墙之下,罗周看到了鬼影,不是一个,而是许多个鬼影,不,也许是人,可他又实在分不清那到底是人还是鬼。

  罗周的浑身颤抖着,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的双脚几乎麻木了,只是睁大着惊恐的眼睛注视着那堵大墙底下所发生的一切——杀人,他们在杀人。

  他看见许多穿着破烂的棉袄和各色旧衣服的人,在那片白色的灯光下,他们的脸都被照得惨白惨白,他们的脸色都是惊慌失措的,他们张大的嘴巴,似乎是在大喊着什么。可是,罗周却什么都没有听到,除了暗夜里北风的怒吼和呼啸。他数不清大墙底下到底站了多少人,看起来至少有一二百人,他们长长地排成好几排,就象是在拍什么集体照。但是又不象拍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秩序,乱做一团,有的人还互相搀扶着,而且大多数人的身上还绑着绳索。这些人里有一半是女人,她们看上去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大多面带羞愧耻辱的表情,其中甚至还有几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还有许多白头发的老人和调皮的孩子,真正的中青年男子倒不多。有一些孩子还很小,尚抱在母亲的怀里,罗周甚至还看到其中有一个婴儿正在母亲怀中吃着奶。

  这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会深更半夜来到这行将被拆除的厂区里来呢?罗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和老李一样有神经病而产生了幻觉了。

  不,这不是幻觉,他确实见到了这些人,这些人站在那堵大墙底下,惊慌失措地看着罗周。

  “你们是谁?”罗周向他们大叫着。

  尽管这些人都张在嘴在说着话,可是罗周什么都没有听到。

  忽然,那堵大墙前,又出现了一群人,他们穿着电视里经常见到的日本军队的服装,头上戴着绿色的钢盔,手里端着步枪和机关枪。“你们该不是拍电影的吧?怎么也不通知厂里一声?”罗周向他们嚷了起来。

  这些人似乎没有听到罗周说的话。忽然,罗周看到他们的枪管里冒出了火光,天哪,他们真的开火了。可是,罗周却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就象是在看一场二十年代的无声电影。在这些穿着日本士兵服装的人当中,有几个扛着机关枪,他们匍匐在地上,枪管里不断地喷射着火苗,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一个目标——大墙底下的人群。

  有人中弹了。

  不,许多人都中弹了,他(她)们的胸口瞬间绽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象喷泉一样从胸口,从腹腔,甚至从头顶涌出。鲜血染红了他们的棉袄,染红了脚下这片荒凉的大地。第一排中弹的人都倒下了,接着是第二排,所有中弹的人都张大着嘴,罗周虽然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可以看出他们的口形,他知道他们喊的是救命,也有的人在喊畜牲。

  罗周张大着嘴看着这一切,他一步都动不了了,他不知道眼前所见到的是真实的还是幻影,唯一能肯定的是,现在那堵墙下,正在进行着杀人的勾当。不是在拍电影,而是确确实实的屠杀。

  是的,鬼在杀人,在杀人,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之下。那些穿着日本军服,戴着钢盔,端着步枪和机关枪向人群肆意扫射着的不是人,他们绝对不是人,而是一群——鬼。

  老李没有精神病,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鬼在杀人。

  月黑风高杀人夜。罗周看到许多孩子也中弹倒下,这些孩子倒下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容,他们也许真的以为那些人是来给他们照相的。有一个母亲在用身体保卫着自己的孩子,但是子弹穿透了她的身体,结束两条生命,还有,还有那几个孕妇,她们被子弹洞穿的肚子。看着这些,罗周忽然想吐,忽然想哭。

  每一个倒下的人,脸上各有各的表情的,有的愤怒,有的仇恨,有的羞愧,有的耻辱,还有的冷漠。

  最后一个倒下的,是一个戴着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的中年男子。他站在最后,在大墙的中点,几排机关枪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胸膛。他的胡须在风中颤抖着,他的目光里闪现出某种特殊的东西,似乎还隐含着什么,最后他缓缓地卧倒在一片尸山血海中。

  罗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向那些杀人的鬼冲去,正当他即将抓住一个军衔为中尉的鬼的时候,灯光忽然灭了。那些耀眼的白色光线立刻消失地无影无踪,黑暗又重新笼罩在了罗周的头顶。

  一切都消失了。

  真的一切都消失了吗?

  罗周跑到了大墙的跟前,什么都没有,刚才那些人呢?那些被杀害的人们呢?地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还是一片寸草不生的白地。而那些杀人的鬼,也瞬间不见了踪影,逃回了阴曹地府。

  寒风依旧凛冽地刮过。

  罗周缓缓地走到那堵黑色的大墙,虽然一片黑暗里,他看不太清,但他还是触摸到了那堵墙面。那墙面冰凉冰凉的,就象是死人的身体。他的手立刻缩了回来,不敢再碰这堵墙了,他抬起头,仰望着黑暗的天空,没有人给他以答案。

  见鬼了。

  刚才那道白色的亮光又是从哪里来的?他回过头去,后面的小楼沉浸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罗周忽然心里一凉,他不想自己和老李一样,再被送入精神病院,他大口地喘着气,飞快地离开了这里。他一路快跑着,转过弯,冲进了小楼。

  在小楼黑暗的走廊里,他停了下来。现在去哪里?反正此刻就算吃一瓶安眠药他也睡不着觉了,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罗周跑上了二楼,这里过去都是办公室,厂子倒闭以后,就没有人管了,他按照记忆,摸到了厂档案室的门口,门没有锁。他推开了门,他把电灯打开,档案室很久没有人管了,发出一股纸张陈腐的味道。

  罗周曾经在这间档案室工作过,他熟悉这里的资料排列,自从厂倒闭以后,就没有人再动过这里的东西了。他找到了这家厂过去的档案资料,原来这家厂的前身是南京国民政府一家化学研究所,始建于1929年,1949年以后研究所被改成一家化工厂。档案里显示,这家化学研究所的创始人名叫林正云,生于1890年,1912年赴美国留学,在海外学习和研究了十七年,成为当时著名的化学家,也是美国一所大学首位华人教授。1929年,林正云归国在南京创立了这家化学研究所,担任研究所长,为当时的中国提供化学工业人才和进行化学方面的研究。

  接着,罗周在档案柜的最里层发现了一叠资料,他仔细地看了看,原来竟是林正云的工作日志。他如获至宝一般翻开了这本工作日志,他粗略地看了看,日志从1929年10月20日开始,一直到1937年12月18日结束,总共持续了八个年头,一天都没有中断过。

  罗周决定从后面看起,他翻到了1937年12月1日的工作日志,林正云用毛笔工整地写着这天的日志——

  制造影像墙的材料已经全部运到了,这些材料来自于安徽的一座磁铁矿山,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地用这些特殊的磁铁矿石修建这座墙。经测算,我估计两个星期内就可以完工了。研究所的全体同仁们都很高兴,因为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实验,虽然缺乏经费,但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即将完成了,也算是没有辜负大家几年来的辛苦研究。

  不过,今天早上传来一个坏消息,常州沦陷了。据说日本军队还滥杀无辜,我真的很担心,自从上海开战以来,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11月11日,上海沦陷,我们所里许多人都哭了。但愿我们的国军能保卫住首都。

  12月10日——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影像墙的工程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已经开始在墙的表面刷上我们所里花了好几年时间自行研制出来的磁性感光材料了,这样类似的材料,在国外还没有,我为中国人能够制造出这样的材料而感到高兴。此外,电磁灯也已经开始安装了,在电磁灯与影像墙之间,大约有一百米的空地,介时电磁灯所发射出的电磁光线将把空气中所有物质的影响都投射到影像墙上,这样,就可以用影像墙来记录影像了。

  然而,今天早上,我听到了炮声,这说明日军已经进攻到了南京城外了。我没有想到我们的国军居然如此地不堪一击,空有数十万大军和郊外的城防工事却无法打退日军的进攻,看来民国的首都已经危在旦夕了。许多人都劝我尽快地离开南京,如果现在走也许还来得及。可是,现在我们的实验正进入了关键时刻,绝不能再耽搁了,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我决心留下完成实验。

  12月13日——

  呜呼哀哉。日军入城了。

  我诺大一个中国,居然连几个倭寇都打不过,连首都都送入了敌手,吾辈真的是愧对列祖列宗啊。此刻的南京城,已经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街上乱成了一团,许多溃兵来不及逃走,只能丢下了武器等待投降。而我没有走,研究所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走,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使命。

  在隆隆的炮火声中,影像墙即将竣工了。

  愿老天保佑我们。

  12月14日——

  许多难民涌进了我们化学研究所,他们全都惊慌失措的样子,其中有些人还受了伤。他们告诉我,日本人一进城就开始对平民百姓进行屠杀,他们见人就砍,烧杀抢掠,许多妇女也遭了殃。所有的人都非常害怕,他们的房子已经被日本人烧了,家里的财产被洗劫一空,现在外面的街头已经是恐怖的世界了。我看着这些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感到心里万分痛苦,我恨我只是一介书生,不能上阵杀敌。我们所里存着一些粮食,足够大家过冬了,我们把粮食拿出来分给了这些难民,让他们挤在研究所的房子里,希望日本人不要找到他们。

  12月15日——

  影像墙终于完工了,这是一堵用特殊的磁铁石修造的大墙,墙面上还涮着厚厚地一层磁性感光材料。我看着这堵黑色的大墙,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它高大而厚实,看起来就象是一道长城。可它终究无法抵挡倭寇,现在我只能说对这堵墙说——你诞生的不是时候。

  今天,我的一个学生冒险走出研究所去接他的家人,结果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他说他走到自己的家里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被杀害了,而自己的妻子也被强暴后自杀,他一岁的儿子被日本人的刺刀捅死在摇篮里。狂怒的他去找日本人报复,结果被日本人抓住,他们没有杀他,而是砍下了他的右手,为的是让他永远生活在痛苦中。现在他回到了我们所里,少了一只胳膊,他疯了。

  12月16日——

  按照原计划,应该是今天进行实验的,可是,看着这么多难民,我首先要做的是维护他们的生命。不断有逃难的老百姓躲进我们研究所,他们带来的消息越来越可怕。日本人确实已经开始屠城了,屠杀的对象不分男女老少,其手段残忍无比,简直就象群畜牲。有一个死里逃生的难民告诉我:昨天下午,日军从司法院等难民收容带走了两千多名难民,押到汉中门外,用机抢扫射后,复以刺刀捅,然后用木柴,并浇上汽油焚烧,情景惨不忍睹。我听了震惊了,现在已经是文明的二十世纪了,居然还出现如此野蛮的对平民的大规模集体屠杀,难道日本军队就一点人性都没有吗?在万分痛苦中,我们以泪洗面。

  12月17日——

  我们躲在研究所里,但是我们的鼻子里都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整个南京城都已经成为尸山血海人间地狱了,这血腥的气味充满了全城,我似乎能万千亡魂在呼喊着,谁能给他们报仇呢?我有一种预感,情况越来越坏了,现在我们所里已经藏了两百多难民,日本人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的。我看着这些无辜的人们,他们中有许多是女人、老人,还有孩子,甚至还有孕妇,我的心里如同刀绞一般。在野兽面前,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我甚至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

  12月18日——

  上帝啊,为什么对中国人这样不公平。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日本人找到了这里,他们荷枪实弹地闯了进来。我甚至能看到为首的一个日本人手里提着的军刀还在淌着血,那个畜牲的腰间还挂着几颗中国人的人头。他们把两百多个难民全都关在了地下室里,然后把其中有稍有姿色的女子带到我的实验室里蹂躏。而我们几个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则被关在了档案室里,我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在档案室里写着我的工作日志。

  我明白,我们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下去了,我们都将成为那些野兽的刀下亡魂,是的,我们逃脱不了死亡。但是,我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记住我们的遭遇,记住在1937年12月的南京所发生的一切。此刻,夜色已经降临了,窗外寒风凛冽,这风带着死亡席卷着南京城。一个日本军官走进来,命令我们准备一盏探照灯把楼下的那块空地照亮。我们研究所并没有什么探照灯,只有——一盏功率为两千万的电磁灯,此刻,那盏电磁灯就高高地悬挂在影像墙上,电磁灯只要一亮,灯光所照到的所有的物体,都将把自己的投影反射到影像墙上,然后将被影像墙的磁性材料记录下来,永远地保存着,只要再把另一种电磁灯重新投射在那堵墙面上,所有被记录的影像就会自动地呈现出来,就象是永恒的一场无声电影。总有一天人们会发现这个秘密的。电磁灯的开关就在我的手上,我开动了电磁灯,瞬间,楼下的这片空地被耀眼的白光所笼罩着。日本人用刺刀把地下室里的难民们驱赶了出来,他们让难民们在我的楼前排列了开来,两百多人都面对着影像墙和电磁灯的光线。这时候,那个日本军官又来到了我们的房间里,他命令我们也下去,我们将和那些难民们一同被屠杀。我点了点头,我明白自己就快要死了,我不再留恋什么,我只希望,现在我所进行的科学实验能够成功,能够通过我的电磁灯和影像墙把这大屠杀的罪证永远记录下来,让后世子孙铭记我们民族的灾难,与另一个民族的罪恶。

  好了,我的工作日志到这里为止,我会把工作日志放入档案柜,留待后人的发现。

  永别了,朋友们。

  林正云

  林正云的工作日志到此为止,这是最后一页,看完这一页,罗周全都明白了。他沉浸在一种巨大的痛苦和愤怒中,他大口喘息着,好象经历了工作日志里所记录的一切。

  窗外的风继续呼啸。现在罗周明白,那堵黑色的大墙,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摄像机,它把所有在电磁灯照耀下发生的事情都记录下来,然后在另一种电磁灯的光线下再把影像重新显现出来。他刚才所看到的,就是当年在电磁墙前被记录下来的影像,那就是在南京大屠杀中所发生的一起集体屠杀事件。罗周知道,从来没有人能用摄像机记录下南京大屠杀中的大规模的集体屠杀事件,但是,那堵墙记录下来了。

  这是铁证,铁怔如山,不容抵赖的铁怔。

  在这些工作日志的最后,罗周还看到了一张林正云的照片,照片的下面写着拍摄日期是1937年12月5日。照片上的林正云四十多岁的样子,戴着一副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就是他,没错,刚才罗周在黑墙前所见到的那个最后倒下的中年男子,他就是这张照片中的林正云,他和那些难民们共赴了国难,一起死在了日军的枪口下,并且被他自己所创造的天才的发明——影像墙所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罗周小心地把这些工作日志放在一个皮包里,他要把这些珍贵的资料保存下来,不能随着这栋小楼一起被毁掉。忽然,他听到了一阵巨大的声响,那不是风的声音,绝对不是。

  怎么回事?

  罗周的心里一惊,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不,不,他带着皮包,飞快地跑出了档案室,他冲下了楼梯,跑出小楼,转到了小楼的后面。他又见到了耀眼的光线,此外,还有飞扬的尘土,在一盏巨大的灯光下,他看到了一辆推土机,那是一辆巨型的推土机,是他所想到的最大的那种型号。那台推土机正在用那巨大的前铲,推倒那堵黑色的大墙。

  不。

  罗周高声地叫了起来,这是罪证,杀人的罪证,他们在销毁罪证。罗周看到了那些日本人,他们带着红色的头盔,穿着西装站在空地上,怡然自得地指挥着推土机的作业,他们发现了罗周,用一种轻蔑的目光看着他。来不及了,已经来不及了,那辆巨大的日产推土机已经把整堵墙全都推倒了,尘土高高地扬起,不,那不是尘土,是特殊的磁铁材料,现在,已经在推土机下变成一堆废墟了。

  现在,黑墙已经消失了。

  面对着黑墙的废墟,罗周跪了下来,这是罪证,被销毁的罪证。他明白了,为什么日本人会看中这家工厂,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堵黑墙里蕴藏的秘密,他们处心积虑地使这家工厂破产,然后买下了这片土地和厂房,最后一步,就是销毁罪证。老李的发疯,也是因为他们用电磁灯使那些影像产生出来,而以前的闹鬼传说则可能是因为闪电雷鸣等自然因素造成的。

  现在,那些日本人已经谈笑风生地离开了这里,推土机也开走了,只留下一片黑墙的废墟。罗周的目光里闪着一些泪水,狂风呼啸而过,卷乱了他的头发,使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怕。他看着黑夜的深处,那茫茫无边的夜色依旧笼罩着这座城市。他抬起手,把那些泪水轻轻地擦去,接着,他挺直了腰,从地上站了起来。

  忽然,他觉得自己终于长大了。

  请记住——1937年12月13日,中国南京。

  附记——谨以此文献给南京大屠杀中所有的遇难同胞

  蔡 骏

  2001年12月4日

  苏州河

  现在是午后,我能感到自己的额头和发际上所流淌着的阳光的温度,这些阳光悄悄地闯进我的房间,进入我的体内。我轻轻呼出了一口气,终于睁开了眼睛,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正躺在床上,一丝阳光正撞开我的眼睑,在我的瞳孔里闪烁着。

  我在哪儿?

  我看着高高的天花板和蓝白色的墙壁,在我的墙壁的一面有一个阳台,阳光就透过阳台内侧的玻璃窗洒了进来。阳光带来了一股慵懒的气氛,这气氛缠绕着我,让人昏昏欲睡。我终于站了起来,在这间我看来有些陌生的房间里来回地踱着步,一面落地镜子里,我能看到一张自嘲的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走来走去,我忽然有些恍惚,直到我发现了写字台上的那张纸条。

  是的,就是那张纸条,阳光洒在写字台上,纸条上就有了些反光。这反光略微有些刺眼,我伏下身体靠近了写字台,这是一张特制的信纸,看上去像朵云轩的纸笺,然而终究又不是,我轻轻地拿起那张纸,还是在阳光底下,光滑如丝的纸面反射着阳光,渐渐靠近了我的眼睛。一片白色的反光之下,一切都模模糊糊的,我的眼睛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慢慢地适应过来,逐渐看清了纸片上写的那些字——

  “我的 C:

  昨天下午收到你的信,实在对不起,一开始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原本是不想理会这种信的,但我似乎对你有些隐隐约约的印象。昨天晚上我很无聊,几乎一夜无可事事,当我临着窗眺望着明媚月光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了你的样子。对,那就是你,每天清晨缓缓地从我楼下走过,有时候偶尔与我打个照面,但你却一句话也不说。你也许不信,我还记得你忧郁的眼睛,不过,但愿我没有记错你的名字。

  我的C,说来你也许不信,刚才我闲来无聊,莫名其妙地找出一张上海的地图看了看,此刻我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汇聚在这里,建造起这么大的一座城市,而我却只需要一个房间。不,不要到我的家里来找我,你知道,在这座城市的中心还有一条河流穿过,在这条河上有许多座桥。我喜欢桥,我相信你也喜欢,那么,今天下午六点,我在你每天早上都要走过的那座桥上等你。

  你的 Z 于XXXX年12月16日晨”

  很明显,这是一封女人写给我的信。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字迹,似乎和我想象的差不多。我拿着这张纸,还能嗅出从纸张上传出的淡淡的香味,也许她的房间或者是她的身上用了某种特殊的熏香。我的鼻子有些贪婪地猛吸了一口气,那味道立刻充满了我的胸腔。这张纸笺是从哪儿来的?刚刚莫名其妙地睡着了的我有些糊涂,我想了好一会儿,才隐约地记起今天上午好象有一个小孩来给我送过一张纸条。而那个小孩长什么样子?是从哪儿来的?我说什么也记不清了,就好象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有这张信纸和纸中的文字在我的手中。

  “Z”,她自称“Z”,在字母表里,这是最后一个字母,也许有某种特殊的涵义?不过,我知道这纯属巧合,就象她称我为“C”。不过,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我给她写过信吗?也许写过,也许没写过,我不敢肯定,是写给她的吗?有可能是她,也有可能不是她,我也不敢肯定。不过,现在我能肯定的是,我应该,或者说是必须要到桥上去走一走,在这封信上所约定好了的时间,16日,也就是今天的下午六点,这是一个暧昧的时间,充满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打开了阳台的玻璃门,趴在了栏杆上。我的阳台突出在这栋大楼的墙壁上,看上去就象是城墙的防御马面,栏杆是铁的,在转角的地方还有圆形的花纹。说实话,我喜欢我的阳台,我总是坐在阳台上看书,四周的风,会轻轻掠过我的额头和书页,还有慵懒的阳光。我所在这栋六层的大楼有着黑色的外墙和欧陆式的装饰,现在,我就在三楼的阳台上眺望着马路的对面,这条南北向的马路很窄,我几乎能透过对面那栋大楼的玻璃窗清楚地看到那家公司里所有的一切。然后我的视线对准了东北方向的那些建筑物,在那些欧洲人建造的各式各样的大楼里,有一个个或紧闭或敞开着的窗户,其中有一个,就是“Z”的窗户。但是,我现在看不见她,我只能把目光越过那些建筑,最后所见到的是,外滩的屁股。我之所以称这些高大的楼房为外滩的屁股,因为我是从这些建筑的背面注视它们,但这种视角对我来说是习以为常了。

  我离开了阳台,在我狭小的卧室的左边还有一个小房间,我走进了那小房间,这是我的卫生间。我是个身无长物的人,除了我的卫生间,因为我拥有一个使许多人羡慕的洁白的钢皮大浴缸。我在卫生间里涮了涮牙,洗了洗脸,匆匆地刮了刮胡子。然后,我换上一身崭新的衣服离开了我的房间。

  我的公寓大楼里有一台嗡嗡作响的电梯,我走进了电梯,拉上了折叠门,然后,一阵机械传动的声音,一根铁链条在我的头顶缓缓地拉动着,带着我往下降去,透过折叠拉门,我看到三楼的地板在缓缓上升,二楼的公共走廊出现在我的眼前,直到底楼的大堂。我又费劲地自己把折叠门拉开,底楼很脏很乱,我快步地穿过大堂来到了马路上。

  阳光好不容易才穿过周围的楼房,被挤成了几条线射在马路上,从我的脸上划过。我猛吸了一口空气,觉得这两边的高楼中间夹着一条狭窄的马路,怎么看都象是一条深深的山谷。我很快就走到了十字路口,这里的道路非常密集,看着头顶两边各种风格的建筑,我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这是一个恰当的比喻,这座城市其实就是一座大迷宫,周边的道路比较稀疏而宽敞,但越到中心,比如这里,就越密集、越狭窄、越曲折,谁也无法一眼就看到头,不断的岔路,不断地碰壁,或者,在这些道路中间重复地绕着圈。据说有的人一旦走进这里,就永远都无法再走出去了。比如,现在从我身边走过的这个欧洲人,他的脸色苍白,虽然是高高的个子,但却瘦极了,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我已经无数次见到过他了,他一言不发地走着,而且永远是这个方向,有时候在傍晚,有时候在清晨,没人知道他的目的地在哪里,或者说,他的目的地就是要找到自己的目的地。可他找不到,永远也找不到,他迷路了,他不断地重复着走过这条道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已经成为了这座巨大的迷宫的奴隶了。其实,有时候我也是。

  与那个可怜的欧洲人擦肩而过之后,我忽然问自己:我这是要去哪儿?于是,我又一次在心里默读了一遍“Z”给我的信——桥,我记得那座桥,每天早上,我都要从那座桥上走过。那座桥的上方有着高大的钢铁支架,桥面则铺着水泥和沥青,远看就象是在河面上竖起一张铁网。我的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那座桥的样子,它就横亘于我面前,而我脚下的马路,已经成为了一条浑浊的河流。

  我穿过了好几条横马路,周围的建筑物都是黑灰色的,从四面八方包围着我。在一栋大厦的大门口,我见到了一个印度人(也许是锡克人),他肤色黝黑,留着大胡子,包裹着红色的头斤,威严地看守着大门,这就是他的职业。再往前走了几步,我忽然听到了几下洪亮悠扬的钟声,那是从海关大楼的楼顶传来的钟声,我总是在清晨被这钟声吵醒,但我喜欢这钟声,因为钟声里含着一股水蒸汽的味道,就象是清晨在江边弥漫的大雾。我不能再往前走了,我缓缓走过了狭窄的马路,在两栋黑色的大楼中间,我走进了一条小小的弄堂。其实我从来没有走进过这里,只感觉到这里也许是条近路。我没有想到,在两边高大的建筑物底下还居住着这么多人,他们穿着陈旧的衣服做着各自的事情,比如涮马桶、哄小孩撒尿、打麻将,但却对我的闯入不以为然。两边的大楼实在太高了,以至于这里终年都不见天日,我抬起头看着天空,只剩下一条狭小的缝隙了,一片耀眼的白光不动声色地跌落下来。越往前走,越是狭窄,最后只能容纳一个人通过。忽然光线完全暗淡了下来,现在我的头顶是过街楼,我就象是穿行在地道中一样,这狭小的通道使我感到我正在别人家的房间里走动着,而别人家的某些事情正在离我头顶不到几十厘米处发生着。一阵细小的尖叫声传来,一伙孩子从我的身边挤过,这让我只能侧着身体贴在人家的墙面上,听着他们的嬉闹声远去。我看着前方,只见到一点白色的光,似乎已经凝固了。

  我终于走出了过街楼,拦在我面前的又是一条狭窄的马路,不过,马路的对面就是苏州河的河堤了。我有些贪婪地呼吸着空气,阳光忽然又无比灿烂起来。我想,在去那座桥之前,应该先看看桥下的河。我过了马路,看见一个老太太正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晒着太阳,老太太满脸的皱纹,表情却很安逸,似乎是沉浸在这河边阳光的沐浴之下,我的脑子里忽然掠过一个奇怪的念头:这大概就是那位“Z”在几十年以后的样子吧。

  我走上了河堤,趴在水泥栏杆边上,看着那条浑浊的河水。阳光在宽阔的水面上镀着一层耀眼的金色,掩盖了这条河流本该有的色泽。河水自西向东流去,水流非常地平缓,河面上平静地出奇,只有一些细小的波澜在轻轻荡漾着金色的阳光。阳光被水面反射着,就象是无数面被打碎了的镜子拼凑在一块儿,那些被剪碎了的金色反光,象一把把玻璃碎片飞向了我的眼睛。这就是静静的苏州河,忽然,我有些奇怪,那些川流不息的木船与铁船,独自航行的小汽轮和象火车车厢那样排成一列列缓缓拖行的驳船都到哪里去了?是顺流而下进入了黄浦江,还是逆流而上栖息在市郊那充满泥土芳香的田野的河边?失去了航船的苏州河是孤独的,我确信。

  河水涨潮的时候到了。不知是从黄浦江倒灌进来的水,还是从北岸各条支流的来水,或者纯粹是月球引力的作用,我发现河水正在缓缓地上涨着。也许这河床已经被常年累月堆积的泥沙和垃圾垫高了许多,总之,河水上涨的幅度令我有些吃惊,因为现在应该是枯水季节。我看到对岸河堤上的水线正节节攀高,浸湿了原本一直干燥的那些地方,然而,河水还是没有停止上涨的迹象,渐渐地,水面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堤外的马路路面了,而水面上不断闪烁着的金色阳光也在一同上升。我忽然有一种直觉:这条河堤将失去作用了。果然,仅仅过了几分钟,河水已经上涨到了距离水泥栏杆只有几十厘米的地方了,我忽然发觉自己只要把手向下这么一探,就能轻而易举地在苏州河那浑浊的河水中洗手了。眼前的这条河看上去就象是我家里的那只大浴缸,已经放满了水,只等我下去洗澡,现在正是伸手试一试水温的时候。

  我不想在苏州河里洗澡。

  我迅速地离开了栏杆,跳下了河堤,而那个晒太阳的老太太已经不见了踪影,也许那老太太有某种特殊的预感。我穿过马路,不想再进入那条阴暗无比的过街楼下的“地道”。我向马路的另一端跑去,忽然,我的身后传来某种声音,就象是我在自己的浴缸里放满了水,然后坐进去,水就从浴缸的边缘缓缓地溢出的声音。我回过头去,发现苏州河的河水已经爬上了河堤的最高处,然后那些河水就沿着水泥栏杆缓缓地流下来,浸湿了地面。不,更象是瀑布,长长的栏杆上挂着一长串的黑色或是由于阳光作用而呈现金色的瀑布,这些河水全都漫过了河堤,流向被河堤所保护的马路中。现在,干燥的马路上,苏州河水正在肆意地流淌着。我得快点走,我迅速地走到了一个路口,然后向南跑去,没跑几步,我还是回过头张望了一下,我发现那些河水就象是一个大浴缸放满了水忽然被人倒翻了一样,全都倾泻在了地面上了。

  河水在以它们自己的方式奔跑着,它们柔和,但却不乏力度,它们冷静,但却不乏激情。现在,我看到的就是激情四溢的苏州河,它充满着扩张性,在河堤之外的马路上横冲直撞。我说过,这是一个迷宫般的城市,所以,河边的小马路连接着无数个岔路口,河水与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人一次只能走进一条道路,而汹涌的河水则可以闯进无数条道路,迷宫意味着无数的可能性,所以,只有河水才能最终走出迷宫。在沿河的马路上奔流的河水已经有齐膝高了,当河水的前锋遇到岔路口的时候,就立刻分兵疾进,向这座城市的更深处流淌而去,这是水的特性。当我拐进了一条南北向的小马路的时候,我发觉苏州河的河水正在我的身后追逐着我,也许因为我是河水上涨的目击证人。我不想被河水俘虏,我向远离苏州河的方向跑去,但是,身后汹涌的河水却一步不离的紧紧追赶着我。我的速度永远都及不上水,我终于被水赶上了,我的鞋子湿了,还有袜子,裤脚管,这里没有阳光,我终于看清了苏州河水的本来面目,被这肮脏的河水弄湿的可是我新买的裤子啊。我慌乱地看了看我的前后左右,几乎所有的马路上都已经被河水所占据了,而这里的水面已经接近了我的小腿。这冰冷的苏州河水让我一阵寒战,我浑身冰凉,现在迫切地需要回家,回到我舒适的家里,最好再在我的大浴缸里洗一个令人羡慕的热水澡。

  我向我家的方向跑去,两边依旧是高大的黑色建筑物,中间是一条狭窄的小马路,我说过这里象一条山谷,现在则是一条浑浊的河谷。我穿过一道又一道的十字路口,每一道十字路口,都成了一个小小的河港,河水在这里汇聚,又向四面八方流去。河水已经漫过了我的大腿了,再用不了多久就要到我的腰间,我可不想在大街上游泳。忽然,我看到了那个印度看门人,他依旧终于职守的站在那栋大楼的门前,象一尊雕塑。他的下半身全都浸泡在浑浊的水里,而上半身却仿佛依旧停留在印度西部干旱的沙漠中一般。我原本想和他打招呼带着他一块儿逃离这里,但这恐怕是自讨没趣,除了他的主人,谁都无法让他挪动半步。我只能丢下了他,向我的家里跑去。

  当河水已经涨到我的胸口的时候,我终于跑进(或者说是游进)了我家所在的大楼的大堂,电梯肯定不能再用了,我跑上了楼梯。我一口气跑上了三楼,彻底摆脱了苏州河的河水。我拖着湿透了的身躯走进了我的房间,我拖下了全部衣服,以免那肮脏的河水把我的家里弄脏,然后,我立刻钻进了卫生间。我说过我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大浴缸,现在我在浴缸里放满了热水,然后我钻进了热气腾腾的浴缸中。当我在苏州河水中被浸泡了很长时间,浑身冻得颤抖不止之后,钻进浴缸里洗一个热水澡是我唯一的选择。

  我的卫生间很快就被水蒸汽所笼罩了,我全身浸泡在热水里,只露出头部,我闭起了眼睛享受着,似乎已经忘了刚才所发生的事情。我想我应该做一个梦的,可我终究还是没有睡着,在半梦半醒之间,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Z。

  我怎么能把她给忘了呢?“Z”和我约好了六点钟在桥上见面的,我可不能迟到。可是,现在出了意外,苏州河水封住了所有的道路,我不可能游着泳去赴约了(当然她更不可能)。不过,我想这是不需要我来解释的。也许我还得再给她打一个电话,重新约一个时间,可我并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但这并不重要。

  正当我还在我的浴缸里,沉浸在遐想中时,一阵冷风忽然吹到了我的后背上,卫生间的门开了。我坐在浴缸里向我的房间里看了一眼。不可思议,我的房间里全是水,浑浊的水,是我的浴缸里的水吗?不,瞬间之后我才明白:这是来自苏州河里的水。

  显然,河水上涨之快已经超过了我的预料,居然漫上了三楼。坐在浴缸里的我显得手足无措,现在河水甚至已经蔓延到了我的浴缸边缘。面对这种局面,光着身子的我已经无能为力了。我拧开了浴缸的排水孔,一缸的热水全都排了出去,然后我又立刻用塞子拧紧了排水孔,因为我已经预见到了某种局面。我的钢皮浴缸底下并没有用水泥封牢,只是连接着一根排水管。不一会儿,我发现我的浴缸渐渐地漂浮起来,我的卫生间里已经充满了浑浊的河水,这些河水的浮力居然托起了我的浴缸。现在我的浴缸里一滴水也没有,只剩下光着身子的我孤独地坐着,看着越涨越高的河水听天由命。在卫生间里漂浮着的大浴缸带着我飘到了卧室里,我的房间里全是河水,一些木头的家具也随着水漂浮了起来。我看到墙上还挂着一件厚厚的棉大衣没有被浸到水,我立刻伸手把那件大衣拿了下来,然后严严实实地裹在自己的身上御寒。裹着棉大衣的我看了看窗外,水平面已经和我的窗台一样平了,对面大楼的房间里同样也都是水,从这里看过去就象是置身于江南水乡。此刻我的大浴缸就象是一艘无动力救生艇,载着我漂出了我的房间,来到了阳台上,不过我已经看不到我的阳台了,因为水太浑浊了,我的铁栏杆全都浸泡在水面以下,什么都看不到。浴缸继续向前漂去,我忽然发现,若是在几个小时以前,我所在的位置正好是悬在半空中。而此刻三层楼以下的马路已经成了为水底的河床,我猜大概已经开始长水草了,而在两座大楼之间则有着一条深深的河流。

  无奈的我躺在我的大浴缸里,我弄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水面上漂着,还是在半空中飞中,只是用力地抓紧我的棉大衣的衣领,把我的全身包裹起来,以免寒冷的风钻进我光着的身体。浴缸带着我顺流而下,两岸依然是黑色的大厦,一个个都岿然不动。以前我所熟悉的道路全都成为了河流,而且一样密集复杂,这些河流也象是迷宫一般,不断地分岔,不断地碰壁。我想我现在最好能找到一只船桨,这样我就能象划船一样划着浴缸,控制住方向了。虽然我过去一直向往能够独自泛舟于江南水乡那密如蛛网的水道里,听着采菱女的歌声,闯入江南的薄雾之中。可是,我并不希望自己象现在这样仅仅只裹着一件棉大衣,坐在一个钢皮浴缸里航行。可是,我对这一切都无能为力,我瑟瑟发抖地看着周围的一切,看着这座浸泡在三层楼高的大水里的城市。我忽然想起了那个印度看门人,不,也许是锡克人,他现在大概依旧在水底的大门口看着大门吧。我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地羡慕起他了。

  我忽然发现一个人向我的浴缸游过来,原来是那个欧洲人,我说过,他在这里迷路了,永远都在不断地重复着,绕着一个又一个的圈,从起点到终点,再从终点到起点。现在他依然在寻找着自己的目的地,只是无法再走了,只能游泳,而且他的泳姿看起来还不错。他又一次从我的浴缸边擦肩而过,象往常一样,我和他一言不发,不过我觉得这次我比他更为尴尬。

  我的浴缸继续漂浮着,我忽然感到自己现在就象重新躺在了摇篮里,在水的怀抱里,摇啊摇,摇啊摇,你们要带我到哪里去?

  我再也看不清这座城市了,迷宫般的道路,不,现在应该说是河流,不断地交错着,又不断地重复着,眼前不断有大厦的墙壁从我的浴缸边擦过。这一切就象是亚马逊河深处的热带雨林里的河道,唯一不同的是,阳光已经不见了,十二月的寒风正萧瑟地掠过。浴缸里的我终于有些困了,我又裹紧了一下大衣,缓缓地闭起了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再次把眼睛睁开的时候,我记得自己好象已经漂过了一片茫茫的大海,脑子里模模糊糊的,就象是一团雾。

  我张望着四周,发觉两边不再有高高的大楼,看到的却是两道长长的河堤,我这是在哪儿?

  答案是苏州河。

  是的,我正在苏州河上,确切地说,是我的大浴缸正载着我漂在苏州河上。泛滥的河水早就无影无踪了,只剩下被两道河堤老老实实地关在河道里的苏州河,枯水季节的苏州河水平面很低,离河堤的顶部至少有三四米的距离,在靠近河岸的部分地方甚至还能见到露出水面的河床上的沙砾。原来,大水已经退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可笑的洪水只泛滥了两三个小时,一下子涨到了三层楼高,现在又一下子退回到了枯水的原样。而我和我的浴缸,则从被大水淹没的街道上漂到了苏州河的河道上。但遗憾的是,当大水匆匆退去以后,却把我,和我的浴缸留在了苏州河里缓缓地漂浮着。我现在多么渴望能够有一艘驳船从我的身边缓缓开过,我会渴求操着苏北口音的船老大给我一根竹竿拉我上去,或是给我一口热开水喝。然而,四周什么船都没有,也许全都给大水冲跑了,直剩下我的浴缸。

  天色已经晚了,这座繁华的城市就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重新又华灯初上了,霓虹闪烁,发出刺眼的光芒,没有留下任何一丝被洪水所肆虐的痕迹。看着这座不夜的城市,再看看现在的我,一个人躺在苏州河的中央,随着流水漂浮,其实我是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的,还有一个很不错的阳台,最重要的是,我有一个洁白的钢皮大浴缸,可以洗热水澡,今天它又救了我的命。然而,我还能回到我的房间和阳台里去吗?漂着漂着,我的心里忽然感到了一阵绝望,于是,眼角流下了几滴软弱的眼泪,也许我真是一个软弱的人。可是,我现在确实很冷,冷得就快冻僵了,冻僵了。我真有些害怕自己实在忍受不了,冲动地把浴缸里的排水孔的塞子拔掉,这样我就会在三十秒之内沉入苏州河底了。

  现在几点了?我的脑子里忽然产生了这个问题。我光着身子,身上只有一件棉大衣,还有一个大浴缸,除此之外我就一无所有了。所以,我不知道时间,这让我有些焦虑。

  忽然,从外滩的方向,又一次传来那巨大的钟声,我听到了,那是海关大楼的钟声。天哪,现在我要说我爱这钟声,我静静地数着:一、二、三、四、五、六。悠扬的钟声敲响了六下,我又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色和一轮缓缓升起的明媚的月亮,现在已经是晚上六点钟了,正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时刻。于是,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我的——Z。

  浴缸里的我继续随着苏州河水飘浮着,忽然,我见到前方出现了一座桥,那座我所熟悉的桥。那高大的钢铁支架在桥的上方牢固地竖立着,互相交错的钢铁就象一张网一样面对着我。我裹紧了我的棉大衣,全神贯注地注视着那座桥,直到水流带着我渐渐地靠近了桥下。我看见在桥沿的铁栏杆边,站着一个穿着大衣的女人。桥边的路灯发出淡淡的灯光,但这也足以使我从桥下的苏州河上看清她的脸了。

  她是“Z”,我的“Z”,是的,就是她。她看上去大约三十岁的年纪,要比年轻的我大个七、八岁,她留着半长的头发,头发有些卷曲,调皮地垂在耳际。她略施了一些粉黛,在路灯的清辉下,我能看出她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人,不断地向桥的南端张望着。

  她没有失约,可是我也没有失约,在约定的时间,她和我都抵达了这座桥。不同的是,她站在桥上,我漂浮在桥下的苏州河里,而且身上只裹着一件御寒的棉大衣。我想大声地向桥上的她喊一声:“晚上好。”可是,当她发现在傍晚的苏州河上漂浮着一个白色的钢皮浴缸,而这浴缸里还有一个蜷缩在大衣里的男人时,她会有怎样的表情呢?我不敢想了,更不敢出声了。

  忽然,我发现一个男人也来到了桥上,那个男人看起来很年轻,穿着一种我从没见过的衣服。他走到“Z”的身边,看起来他似乎和“Z”认识,“Z”对他微笑着,而他则显得有些腼腆,就象我一样。“Z”的目光在路灯下暧昧地闪烁着,本应该给我的眼神,却给了那个我陌生的人,这自然让我有些伥然若失。

  一阵冷冷的风吹来,我忽然听到了桥上的两个人的对话。苏州河上漂浮着的我离桥面至少有五六米,我能听到他们之间所说的话完全是一个奇迹。其实,今天我经历的一切本来就是一个奇迹,总之我听到了“Z”对那个男人所说的话:“你好,你果然是一个守时的人。”

  而那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则很轻,略微有些胆小,断断续续地说:“很高兴能收到你的回信,为什么要约我在桥上见面?”

  难道“Z”写了两封信?一封给我,另一封给他。我开始对她失望了起来。

  “Z”缓缓地说:“我说过,因为我还记得你忧郁的眼睛,而且我喜欢这座桥和这条苏州河。”

  年轻的男人好象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说了出来:“我想对你说一件奇怪的事,今天收到你的信以后,我睡了一个午觉,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我梦到自己跑出去找你,穿梭在几十年前的街道中,当我跑到苏州河边的时候,发现苏州河水忽然涨了起来,最后,河水居然漫过了河堤,涌进了马路,成为了汹涌的洪水。我只能逃回了自己家里,由于浑身湿透了,我就洗了一个澡。可是,大水居然冲进了我在三楼的家里,而且使我的浴缸带着我漂浮了起来。我坐在浴缸里,只裹了件棉大衣,漂出了我的家,在被苏州河水占据的街道中四处漂浮着。后来,不知过了多久,洪水退了,我和我的浴缸却最终漂进了苏州河里,而四周的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只有我一个人坐在浴缸里,飘浮于苏州河上。后来,我的梦就醒了,却吓得我一身冷汗,太奇怪了。”

  听完了桥上的话,我大吃了一惊。此刻我抬起头,努力要看着桥上的男人的脸,在柔和的路灯下,我终于看清了那个男子的脸——那是我自己的脸。

  我的身体一阵颤抖,我看到桥上的“Z”和“我”一起离开了寒风中的桥栏杆,他们靠得很近,向桥南的马路走去,那里依然是灯红酒绿。

  现在,桥上空空荡荡的,只留下桥下的我,坐在我的浴缸里继续缓缓地漂浮着。

  我裹在自己的棉大衣里,苏州河的波澜轻轻地荡漾着,在这柔和的夜色里,我终于睡着了,我梦见自己就这样漂进了黄浦江,漂进了长江口,漂到了海洋中,永远永远地飘浮着,直到世界的尽头。

  蔡 骏

  2001年12月18日

  【蔡骏创作大事年表】

  2000年

  3月|登录“榕树下”网站,首次网络发表短篇小说《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4月|完成短篇小说《绑架》;

  8月|《绑架》获“贝塔斯曼?人民文学”新人奖,感谢潘燕小姐、吉涵斌小姐;

  12月|《绑架》发表于《当代》杂志12月号;

  12月|网络爆发“女鬼病毒”,《病毒》的构思大致完成;

  2001年

  3月|完成首部长篇小说《病毒》,发布在“榕树下”,作为中文互联网首部“悬恐”小说引起强烈关注;

  11月|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诅咒》,从此不再于网络首发作品,开始直接出版;

  2002年

  1月|中篇小说《飞翔》获“第三届榕树下原创文学大奖赛小说奖”;

  4月|《病毒》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感谢张英先生与出版界前辈严平先生;

  8月|韩日世界杯期间,完成第三部长篇小说《猫眼》;

  9月|《诅咒》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11月|完成第四部长篇小说《神在看着你》;

  11月|《猫眼》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感谢出版人花青老师;

  2003年

  1月|《神在看着你》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

  4月|完成第五部长篇小说《夜半笛声》;《诅咒》电视改编权售出,感谢制片人张竹女士;

  6月|首部中篇小说集《爱人的头颅》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感谢李异鸣先生;

  6月|中文繁体版作品首次在台湾出版,《爱人的头颅》《天宝大球场的陷落》由台湾高谈文化出版公司出版;

  8月|完成第六部长篇小说《幽灵客栈》,自认这是个人创作的最唯美的小说。《夜半笛声》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

  12月|有幸结识《萌芽》杂志傅星老师。完成中篇小说《荒村》,人物欧阳小枝首度出场;

  2004年

  2月|应音乐人萨顶顶之邀,开始歌词创作;

  3月|《幽灵客栈》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感谢李西闽先生、程永新先生。中篇小说《荒村》首发《萌芽》杂志4月号;

  6月|完成第七部长篇小说《荒村公寓》;旧作《迷香》首发于《萌芽》杂志7月号;

  9月|加入上海市作家协会;

  10月|完成第八部长篇小说《地狱的第19层》,人物高玄首度出场。小说作品首次被搬上荧幕,根据《诅咒》改编的电视剧《魂断楼兰》播出,由宁静主演;

  11月|《地狱的第19层》上半部发表于《萌芽》增刊;

  11月|《荒村公寓》由接力出版社出版,感谢《萌芽》杂志社赵长天老师、接力出版社白冰老师、责编朱娟娟小姐;

  12月|完成第九部长篇小说《玛格丽特的秘密》;

  2005年

  1月|《地狱的第19层》由接力出版社出版,创国内同类小说单本销售纪录,其电影改编权售出;

  3月|《荒村公寓》电影改编权售出;《玛格丽特的秘密》在《萌芽》杂志开始连载;

  4月|完成第十部长篇小说《荒村归来》;

  7月|《荒村归来》由接力出版社出版;

  9月|《地狱的第19层》《荒村公寓》由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申请注册“蔡骏心理悬疑小说”商标;

  11月|《荒村》电影改编权售出,感谢张备先生的帮助;

  12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天机》的最初构思形成;

  2006年

  1月|《玛格丽特的秘密》及“蔡骏午夜小说馆”(合计《病毒》《诅咒》《猫眼》《圣婴》四本)丛书由接力出版社出版;

  1月|《肉香》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地狱的第19层》获新浪网2005年度图书;

  3月|完成第十一部长篇小说《旋转门》;俄文版《病毒》由俄罗斯36.6俱乐部出版社出版;

  6月|《旋转门》由接力出版社出版,至此,由接力出版社出版的“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系列销量突破100万册,创造中国原创悬疑小说畅销纪录。《荒村归来》繁体版由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

  7月|根据基础翻译稿,修改润色美籍华人女作家谭恩美长篇小说《沉默之鱼》;

  8月|短篇小说《绑架》电影改编权售出;《幽灵客栈》繁体版由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

  9月|《沉默之鱼》由北京出版社出版;俄文版《诅咒》由俄罗斯36.6俱乐部出版社出版;

  11月|完成第十二部长篇小说《蝴蝶公墓》;

  12月|完成首张个人音乐专辑《蝴蝶美人》录制;

  12月|历时一年,完成超长篇小说《天机》的初步构思及提纲;

  2007年

  1月|《蝴蝶公墓》由作家出版社、台湾麦田出版公司在海峡两岸同时推出,感谢贝塔斯曼直接集团、广州滚石移动娱乐公司,感谢阮小芳小姐、赵平小姐、刘方先生、季炜铭先生;

  2月|首次访问台北,参加台北国际书展《蝴蝶公墓》宣传活动;

  4月|完成《天机》第一季“沉睡之城”;受邀修改电影《荒村客栈》台词,感谢文隽老师指导;

  5月|主笔悬疑杂志《悬疑志》出版上市;

  8月|根据《地狱的第19层》改编的电影《第十九层空间》全国公映,钟欣桐、谭耀文主演,票房超过1800万,创同类电影内地票房纪录;

  9月|《天机》第一季“沉睡之城”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感谢黄隽青老师;完成《天机》第二季“罗刹之国”;

  11月|《天机》第二季“罗刹之国”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因对腰封文字不满,爆发“腰封门”事件,导致加印图书腰封更换;当选上海市作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008年

  1月|完成《天机》第三季“大空城之夜”;参加印度、尼泊尔七喜之旅,感谢贝榕文化、七喜公司;

  4月|《天机》第三季“大空城之夜” 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完成《天机》第四季“末日审判”;

  6月|《天机》第四季“末日审判”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作家协会召开“蔡骏作品研讨会”;

  11月|越南文版《地狱的第19层》出版;

  2009年

  1月|《蔡骏文集》八卷本由万卷出版公司出版;完成《人间》上卷“谁是我”;

  3月|《人间》上卷“谁是我”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感谢黄隽青老师;

  4月|监制《谜小说》系列丛书出版;

  5月|在北京召开《谜小说》发布会;

  6月|完成《人间》中卷“复活夜”;

  7月|泰文版《地狱的第19层》出版;

  8月|《人间》中卷“复活夜”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12月|完成《人间》下卷“拯救者”;

  2010年

  1月|《人间》下卷“拯救者”由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5月|《地狱的第19层》典藏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7月|完成长篇小说《谋杀似水年华》初稿;《荒村公寓》典藏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8月|电影版《荒村公寓》全国上映,主演张雨绮、余文乐;

  9月|话剧版《荒村公寓》公演;

  11月|《谋杀似水年华》在《萌芽》开始连载;《荒村归来》典藏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2011年

  1月|在北京与美国推理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对谈;

  3月|“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全国高校巡回讲座开始;

  8月|《谋杀似水年华》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感谢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感谢出版人陈明俊先生;感谢编辑金马洛先生。

  9月|主编《悬疑世界》杂志与湖北知音动漫公司合作出版。

  2012年

  2月|完成长篇小说《地狱变》。

  5月|“悬疑世界”网站正式上线。

  6月|《地狱变》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感谢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感谢出版人陈明俊先生;感谢编辑黎遥先生。

  6月|主编《悬疑世界》杂志与湖北今古传奇集团合作出版。

  8月|《地狱的第十九层》英文版“NARAKA 19“(Jason H。Wen 译)由加拿大BMI传媒之出版社出版。

  9月|话剧版《谋杀似水年华》在上海公演,蔡骏首次担任出品人。

  10月|《天机》系列电影由中国电影集团筹备启动。

  2013年

  3月|完成第十七部长篇小说《生死河》。

  5月|主编《悬疑世界》电子刊上线。

  6月|《生死河》由出版社出版,感谢磨铁图书,感谢出版人沈浩波先生;感谢策划编辑柳易、布狄先生。

继续阅读:飞翔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圣婴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