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恋爱原来是这样开始的
夏柒月2020-06-28 09:535,932

  笔会之后,陶诺的作息时间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他开始像个正常人一样白天写稿晚上睡觉了。有一次我奇怪地问他到底受了什么刺激。这小子吞吞吐吐了半天说,他就是想换个感觉。

  鬼才信他。

  这天韩越兴致勃勃地跟我说,她在XX网站的年会上见到公子醒了,他跟想象的一样又不一样。我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这个年会就是前两天陶诺参加的那一个,我当时问他笔会好玩不,结果他只敷衍了我一句“还行”。就好像我多关心他似的。于是听到韩越这么说时,我就很不耐烦地问她什么叫一样又不一样啊?夸人都语无伦次了。韩越也不恼,美滋滋地说公子醒跟她想象的一样是个帅哥,眉眼都是她喜欢的样子,而且是挺拔的高个儿小伙。可是咧,他的脾气温顺得像一只兔子,一点也不像他的小说那么酷。

  我一边看韩越描述的陶诺,一边对照着陶诺在家的形象做评比,心想不知道韩越看见陶诺擦灰拖地且定期更换遥控器上的保鲜膜会怎么想。

  之后她把给陶诺做的专访稿发给了我,说是让我给提提修改意见,可明摆着就是在表达“跟我一起来花痴吧”的意思。专访挺好玩的,比以前陶诺的任何一个访谈都有意思,可能是韩越本质上跟娱记一样八卦,同时也敢于问陶诺一些别人不敢问的事,比如“你理想中的女性跟你小说中的女主角重合度高吗?”这样的问题。韩越说,这种问题是没人敢问陶诺的,而在我看来,面对陶诺那种听到什么都没太多反应的呆相,大多数人也许觉得他是听到这种问题之后生气了,于是一传十十传百,他就变成八卦绝缘体了。

  我非常由衷地夸了韩越的稿,然后她就迫不及待地给我讲笔会期间她和陶诺的近距离接触,什么一起逛古镇,什么丢了钱包,尤其强调了陶诺的“英雄救美”。她极尽细致地描述了陶诺是如何如何将她挡在身后的,让她如何如何的有安全感……整个过程让她说得好像是一篇夸张得过了头的小说,字里行间都喷涌着她对陶诺那犹如滔滔江水一样的喜爱之情。就算我只是对着电脑而不是韩越的脸,我也能看到她洋溢着小得意和小幸福的脸,非常容光焕发。

  随后她又给我描绘了我从未注意过的陶诺下巴好看的弧线,还有又直又漂亮的鼻子——我脑子里自动跳出了陶诺那张宅男脸,我承认自己完全看不出这张脸和她所描画的那个有一丁点的相像之处——直到她开始给我说“你知道吗?他的睫毛也很好看”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回了一句:你别告诉我你在月光下看到了他睫毛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这句话敲完我自己干呕了一下,补了一句:你也不怕酸死?

  韩越立刻回:不酸,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

  我打了个哈欠,敲过去一行字说:你别告诉我你爱上他了。

  我发誓,这是一句彻头彻尾的玩笑话。所以当我看到韩越回过来的“可以这么说”的时候,我囧极了。

  紧接着韩越又问我:你说,我如果主动点,有戏吗?

  我愣了足有两分钟,才颤抖着双手打字:应该,有吧!

  ——我想我终于知道陶诺作息时间的改变是因为什么了。

  那天晚上我下班回家,陶诺正在第N次更换遥控器上的保鲜膜,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想象着他跟韩越在一起是什么情景,发现这简直让我不寒而栗——原因很简单,韩越如果知道她爱着的男人跟我住在一起,那就不是一个2012可以形容的了。

  陶诺换完保鲜膜,转过头迷惑地看向我:“小米姐,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我摇摇头,从他手里拿过遥控器,换了个频道,一面说:“我看了韩越给你做的访谈,还不错!”

  陶诺一愣,显然没想到我怎么忽然说到这件事,但紧接着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眼神明显地闪烁起来,吞吞吐吐地说:“是,是吗,我还没看。”他憋了下嘴,像是还想说什么,但给我挥手打断了,“小白说钱包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夸奖,让我转达谢意。”

  “呃……不、不客气。”

  我扭头看了一眼手足无措的陶诺,忽然就想问问他,是不是已经把跟我住在一起的事告诉韩越了?!

  但想来也不太可能,不然以韩越的脾气,恐怕早就暴跳了,也不会这么美滋滋地和我说话。

  回头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小白。

  小白发过来一个贼笑的表情:有趣有趣。

  要是韩越知道了这事呢?

  小白的回答很是干脆利落:那是他俩的事,和你有毛关系?不是闲的蛋疼你就别管闲事。

  噎得我连个标点符号都说不出来。

  我的评论集还在等集团批选题,封面版式校对都做好了,原本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状态,不需要修改了,可李晔依旧在MSN上跟我不断讨论封面和版式,我也乐于跟他说说这些,毕竟这是我第一本书,而凡是愿意跟我讨论这个的人我都欢迎——目前为止,只有李晔一个。

  可后来我发现我们在MSN上的话题离我的新书越来越远,以至于后来李晔给我讲诸多他大学时代的糗事时,我很有一种穿越的感觉,觉得似乎已经跟他认识很多年了。

  所以,在李晔第三次对我提出一起吃晚饭的建议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还兴致很高地问他去吃什么?那架势分明就是在跟一个老朋友在讨论同学聚会的地点。

  李晔说带我去一家新开的店吃春饼,让我下班之后去停车场找他,我一口答应下来。

  下班之后我跟同事们挤在电梯里,完全没有必要地开始在脑子里想见到李晔第一句话该说什么,想了五六种可能之后,我就觉得自己也太二了点,这行为倒像大一那年去见笔友时的样子,可我早就不是十八岁了。

  我奔向停车场的时候,李晔已经站在他车子边上了,见我连跑带颠儿,他迎了上来,非常自然地伸手接过我的背包,然后又非常自然地轻轻说了一句:“慢点儿,不急。”

  也许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语气里带有一种强烈的愉快感和归属感,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

  路上照例堵车,李晔又开始放相声,这次是刘宝瑞的官场斗,气氛在我们俩一人一句学刘墉和珅的过程中变得轻松起来,此时我已经坚定地相信,刚才我的错觉的的确确是错觉。

  尽管是新开张,春饼店的生意却很火爆,我们到门口的时候已经有三个人在等位了。迎宾员发给李晔一张号码牌就忙着招呼别的客人去了,李晔无奈地朝我笑笑,“好吃的地方人就是多,这也算有利有弊吧?”

  我点头,“嗯,可是为了美食,等也挺值得的。”

  我非常饿。

  糟糕的是,非常饿的我要在饭店里看着别人大吃大喝,还要在李晔面前装出一副淑女的矜持模样,这简直不是一般的痛苦。

  我一边回答着李晔的问题,一边盘算着等会儿我一定要来一盘酸菜炒粉和京酱肉丝,身后有人又惊又喜地叫了一声:“小米?!”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到了打扮得光彩照人的韩越,以及站她身后目瞪口呆的——陶诺。

  韩越亲热地走过来挽住我的胳膊,“你也来吃春饼啊?听说这家店可好吃呢。”转而她非常礼貌地朝李晔伸出了手,“你好,我是小米的朋友韩越。”

  李晔绅士派头十足的微笑,“李晔。”

  韩越甜甜地笑着回头招呼陶诺,“陶诺,你来,我给你介绍。”然后伸出另外一只胳膊,把陶诺从她身后捞了过来,“小米,这是陶诺。”然后她压低声音说:“他就是公子醒。”

  这瞬间我脑子里只闪过一个念头,就是绝对不能让韩越,当然也包括李晔发现我和这位“公子醒”居然是认识的。我也不知道我伪装得够不够好,反正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像那天在书店遇到的狂热粉丝,双手抓住陶诺的手用力摇,嘴里不断地说:“你好你好!久仰久仰!我一直很喜欢你的书!!”

  旁边等位的吃客好奇地盯着我,我也顾不上许多,只想着自己是不是还需要更加热情一点?

  韩越显然对我的反应很满意,得意地斜了陶诺一眼,满脸的“我说什么来着?”然后又轻轻咳嗽了一下,对陶诺说:“这是我好朋友俞小米,就是一直夸你的那个米小小。”

  比起陶诺,我觉得我简直可以去竞争奥斯卡——他张着嘴愣了一会儿才想起说跟我一样的话:“你好……呃……久仰……”

  韩越颇有点不满,可也没说什么。

  我发现我还抓着陶诺的手,赶紧松开,退到李晔旁边去。李晔上前半步把我挡住,朝陶诺伸出手,“你好,真是久仰大名了,我叫李晔。”

  陶诺终于恢复了正常,跟李晔寒暄了几句,我松了一口气。

  本来是两个人约会,现在却变成了四个人吃饭。显然韩越很愿意让我和陶诺互相熟悉,因为在她眼里,陶诺是她钟爱的男人,而我是花痴她男人的闺蜜,爱人和闺蜜互相了解不是坏事,她应该算是提前把陶诺拉进了她的生活圈,而且可以向我炫耀她的战利品——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爱好。李晔似乎也对陶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断地跟他探讨网络小说,陶诺因此表现得不那么囧了,俩人隐约还有那么点儿相见恨晚的样子。李晔甚至提到了集团出版公司的下一步出版大致计划,说是有往网络文学方面发展的打算,问陶诺是否有意与他合作。

  桌面的气氛似乎越来越和谐,可我却觉得越来越别扭:不但要时不时地应付各种他们抛过来的话题,还要在面对陶诺时,及时在脸上挂出一副铁杆儿粉丝相。其余时间,为免叫人看出破绽,我只有埋头大吃。

  这么坚持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筷子说:“我吃饱了。”然后转头看向李晔。

  李晔看了看我因为过度吞咽变得有些红的脸,笑了,“又没人跟你抢,急什么?”然后他递给我一张纸巾。然后我就觉得他似乎是在我脑门上贴上了“版权所有”的标签,因为我眼睛里再也没别人了,包括陶诺。

  后来似乎陶诺和韩越去看电影了,反正我不记得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李晔说要散散步,我也没反对。我们沿着春饼店前面那条街一直走下去,期间我一直低着头看地砖,而李晔也什么话都没说。

  走到一个路口,他忽然站住了,说:“小米,有样东西送给你。”

  我立刻也停住脚步。

  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本书,直接递到了我眼前。

  路灯下,我看到了这本封面印着自己名字的书。“印出来了?!”我一把抢过那本书,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什么时候印出来的?”

  李晔的声音极温柔,“今天下午。怎么样,喜欢吗?”

  “嗯嗯。”纸质非常好,插图也很精美,我高兴得双眼放光,“嗯嗯嗯!”

  可等到我翻完书,赞许完,李晔也没说一个字。我迷茫地从书里抬起头,发现李晔正站在原地,一只手插在裤兜里,脸上带着可谓纵容的快乐的满足的笑容,就那么看着我。然后,他忽然说:“小米。”

  “啊?”我几乎是下意识地站直了。

  他“噗”地笑了,说:“你真可爱。”

  话音还没落,他就朝我走了过来,我双脚像被钉在地上了一般动弹不得。他插在裤兜里那只手被抽了出来,盖在我因为紧张而不知道往哪放的右手上。

  那时那刻,我忽然感觉到了言情剧里百用不厌的、我频频表示过肉麻且提起就要干呕的台词——执手相看两不厌。

  原来恋爱是这么开始的啊……

  博客

  H姑娘说她新发现了一家春饼,据说人气颇旺。她极想去尝尝,然而一个人去吃春饼,总觉得与那里的气氛不太合,于是问我可有时间,等她下班后一起去吃饼。

  我正想为了专访的事跟她道个谢,闻言自然答应下来,并且说,这回该我请你了。

  她很爽快地说了声好啊!

  那家店果然是人气极好的。我们过去的时候刚刚六点,饭店大堂里已经聚了不少等位置的人。

  靠近门的一侧放了几把椅子,大约是为了方便等位的客人。我领着H姑娘往那边走,走了两步不经意一抬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男一女。男人不认识,那个脸上挂着奇怪的僵直笑容的姑娘,不是房东姐姐又是何人?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离开,但H姑娘这时也看见了她,并开口叫了她。

  房东姐姐与那男人一同转回了头来。

  ——我当时根本找不出词儿来形容房东姐姐那一刻的表情,而后来回想,我自己的表情大约也一样是丰富的难以形容。

  H姑娘落落大方地向那男人伸出手并做了自我介绍。

  那男人露出个派头十足的笑容,与H姑娘握了握手,极其简短地报了姓名“L”。

  H姑娘随后又向房东姐姐介绍我,更告诉她说我就是那个她无比仰慕的作者。其实我一直觉得房东姐姐打从知道我就是那个谁之后,就从一个可能的铁杆读者飞快转变成了对一个我极端不屑者。所以当她听到H姑娘的话时,脸上那一瞬间露出的表情堪称精彩。

  不过说起来我也没有告诉过H姑娘,我同她这位专栏作者在同一套房子里住了已经好几个月。一是没机会说,二也是觉得似乎没什么必要说——而看房东姐姐这时的神情,她大约也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吧。

  我才想着这个问题,房东姐姐脸上已迅速换了副夸张的狂喜表情,猛蹿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一面使劲摇着一面以一种让人寒毛倒竖的狂热语调不停地说:“久仰久仰……”我顿时就想到了那天那个如同树袋熊般突然箍在我身上的狂热粉丝。只是她这时盯着我的眼神,绝不是一个粉丝面对偶像该有的眼神……

  H姑娘显然没有发觉,她笑盈盈地跟我介绍说,这就是那个给你写评论的XXX。

  我看着房东姐姐的眼神,只觉得那“久仰”二字简直有千斤重。

  房东姐姐抓着我的手猛摇了快有一分钟,然后像是猛地醒悟过来,放开手迅速地退了两步,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她身边那个男人L已踏前一步握住了我还没来得及收回去的手,也客气地道出了“久仰”二字。

  礼貌而淡漠,还有那么一点隐隐约约的近乎敌意的不友好与奇怪的防备。

  我当时没有多想。因为我打从看见他第一眼,就对这个打扮鲜亮的男人殊无好感。所以对方对我是何态度,我都无所谓。

  得说明一下,是由于以前工作中发生的某些事情的缘故,我向来对这种衣着光鲜的所谓成功人士都没有什么好感。虽不至于产生敌视,但每每遇见,能够绕行我都会尽量绕行,避免任何语言上甚至是眼神间的接触。但这位L,因为我颇有些好奇他同房东姐姐的关系,于是就忽视了他的不友好,与他握了握手并礼貌地寒喧了几句。我当时以为他估计是觉出了我对他的不屑一顾,才会如此反应——就像上学时候两个从来不认识的男生在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够凭本能觉出对方是友好还是不友好,根本不需要什么明确的理由——但后来经H姑娘无意中的提点,我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四人相识后,就依照H姑娘的提议,坐到了一张桌子旁。又聊了几句,得知这个L居然就是房东姐姐那本文集的责任编辑。

  随后饭菜上桌。这顿饭在状似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大约一小时,最后以伪装作粉丝的房东姐姐的无以为继宣告结束。想想分手前她看我的最后一眼,我真切地觉得,今天晚上我最好去老叶那里凑和一宿,以避锋芒。

  再之后同H姑娘去看了电影。路上聊天时H姑娘又说起L和房东姐姐。H姑娘露出个若有所思的笑,说:这个L,别是要追她吧。然后露出个满意的笑容,自顾自点点头:看起来是个不错的男人。不知道她把握得住不。

  我这时才猛地醒悟过来,这个L的敌意来自何处:全是拜房东姐姐当初那几篇花痴书评所赐!这位好男人L,莫不是把我当成了潜在的情敌?

  我靠!

  回复:

  这事儿也太喜感了吧。

  我当时要是在旁边,铁定给你录下来!

  ——老叶

  博主回复:

  滚!

  ——陶

继续阅读:(十一)爱之初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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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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