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马萨特兰市。
李执步下出租车,抬头看看了道对面的欧式别墅。
“应该就是这儿了。”
一天前,他在得知金鑫可能有危险后,立即拨打了金鑫的电话,结果电话已经关机。之后,他又用了许多方法试图联系上金鑫,但是都没有成功,这些意味着金鑫真的出事了。
李执随后又调查了关于唯地公司的资料。唯地公司只是墨西哥的一家普通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公司的老板就是麦乐,麦乐今年42岁,墨西哥人,有一双小儿女,目前居住在马萨特兰市。
在看过唯地公司与麦乐的资料后,李执就暗暗猜测,麦乐很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元凶。因为无论是麦乐还是唯地都是无名之辈,唯地只是一间小公司,在墨西哥国内没有丝毫名气,最近的几年经营状况一直在恶化;麦乐更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商人,连进入马萨特兰市本地的富商排行榜的资格都没有。说白了,这个人根本就没有能力作出这样的事情,除非他个扮猪吃老虎的角色,而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他仅仅是受人指示而已。
李执来到门前,按动了门铃,“叮咚,叮咚”。
等了许久,门内没有没有任何回应。他将耳朵贴在门板上,屋子里面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没人?”李执摇了摇头,不太可能,根据他的调查,这个时间麦乐一家人应该都在家才对。“看到我,躲藏起来了?”这个更不会,他现在头戴鸭嘴帽,帽遮压的很低,又戴着一副几乎遮住了半边脸的蛤蟆镜,即使是再熟悉他的人,也不可能将他辨认出来。“难道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提前逃跑了?”
李执有些不甘心,他绕着别墅,挨个窗口地向房内望去。
“噫?”在房后的一面窗户前,他猛地停下了脚步,透过窗户,他看到了一只脚,脚上的拖鞋掉在一旁的地上。
李执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伸手扶在窗框上,窗户是虚掩着的,被轻轻一碰就打了开来。见此,他咬了咬牙,纵身从窗户跳了进去。
这里原来是厨房,房子的主人明显很爱干净,厨房的每一处都被擦得很洁净,没有一般人家厨房中的异样味道,只是空气中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
李执愈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跨出房门,他看到了刚刚那只脚的主人。
这是一名身材微胖的中年妇女,此时她趴伏在地板上,脖子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显然是被人用利器割断了喉咙,从伤口中流出的一大滩鲜血已经将她的裙子都染红了。
李执轻叹了口气,从女人的尸体边绕了过去。在楼梯上,他又发现了两具尸体,一男一女,两名十来岁的小孩,男孩被人拧断了脖子,女孩则同样是被用利器割断了喉咙。两个小孩的尸体被人象破麻袋般随意地扔在楼梯上,看着两个小孩空洞的眼睛,他咬牙切齿地骂道:“王八蛋”。帮两名小孩合上双眼后,他举步来到了二楼。
在书房中,李执找到了此次的目标,唯地公司的老板——麦乐。这名墨西哥商人上半身仰躺在办公桌上,一把匕首插在他心脏的位置,穿透了他的胸腔,直没至刀柄,将他的身体钉在了木质地桌面上。
“被人灭口了。”李执无奈地叹息,他猜对了开头,却没有猜对结尾。
他早就预料到这个人可能只是个帮凶,也猜到了对方可能会杀人灭口,但是却没有想到对方下手这么快,一天的时间都没有留给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的手段居然如此凶残,对为自己做事的人不但说牺牲就牺牲,甚至还要灭其满门。
不想这道唯一的线索就这样断了,李执不甘心地在房子中搜索了起来,可惜一番查找后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麦乐的办公桌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电脑的机箱也被人拆过,里面的硬盘不见了,与硬盘同时消失的还有麦乐的手机,或者说他在麦乐一家的房子里没有找到任何一部手机。
“杀死麦利一家的凶手明显是个高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甚至除了尸体的附近和前门上有一些血迹外,整栋别墅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一切物品都摆放得很整齐,就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等等……”想到这里,李执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前门上的血迹?”他迅速地跑到一楼的前门,雪白的门板上,几道淡淡的血迹格外清晰。
又回头看了看走道尽头的中年妇女的尸体,李执终于可以肯定:“这血迹有问题。”
这房间里的每一处都告诉他,杀人的凶手是一名高手,每一处杀人的现场都被对方处理得很“干净”。在死者流出了大量的鲜血的前提下,凶手竟然在搜索现场的时候在其他地方没有留下任何血迹。
为什么偏偏就在前门上留下了这几道血迹?几名死者的尸体都距离前门很远,鲜血是不可能溅到这里的,这些血迹只能是凶手留下的。
看看血迹的位置,正在门板正中的猫眼下方,刨除凶手故意留下的可能,那么不是他累了靠在门上休息留下的,那么就是他在面对着房门,并且距离房门特别近的时候无意中将身上沾染的死者鲜血蹭在门板上的。有了这样的判断后,再联想到虚掩着的后窗,李执悚然一惊,被他克制着一直没有动用的精神力潮水般的狂涌而出。
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刚刚他和凶手是照过面的。在他按响门铃的时候,凶手应该还没有离开,并且大胆地来到前门,通过猫眼向外面观瞧。当发现李执透过窗户向房内查看的时候,凶手就从容地自后窗离开,那里也很可能是凶手进入房间的地方。
李执现在懊恼极了。
自从遭遇上次在埃及,他一动用精神力就被神秘女子阿娜拉识破他觉醒者的身份后,李执就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在使用精神力驱动思感的时候,虽然可以掌控周遭的一切,但是同时也可能暴露他自己,从而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自那以后,他就克制着自己,不在必须的时刻,尽量不使用思感去探察。
若非如此,早些时候,当他按响门铃后,没有得到回应时,就应该放出思感来探察究竟,而不是透过窗户向房里窥探,那样也就不会让凶手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逃掉。
此时,他只能暗暗地祈祷,祈祷凶手足够胆大,仍停留在附近的暗处观察着他。
精神力不断地向外扩展着,还好,这附近的山坡上都是独立的别墅,人很少,这大幅度地降低了搜索的难度。
终于,在距离麦乐家房后几百米远的树林中,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身影。
这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他身上穿着一套亮灰色的西服,棕色的皮鞋,短发,戴着一副眼睛,脚边还放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看起来与这附近社区中出入的“成功人士”没有什么两样。引起李执注意的是,这名男子现在正举着一副望远镜向麦乐的房子眺望。
李执将思感锁定在这名男子身上后,迅速地打开房门,绕着弯向那片小树林迂回走去。
那男子显然只是一名“普通人”,对李执的精神力没有任何感觉,不过他的眼力倒是很好,似乎发现了李执的目的,立即收起了望远镜,拎起公文包向树林的另一侧跑去。
见已经被对方发现,李执冷哼一声,不再掩饰,异能瞬间作用在自己的身上,脚尖在地上一点,身子就箭一般的窜了出去。他的腿每一次迈出,就会跨越四、五米的距离,全速奔跑起来,快得犹如一阵疾风刮过。
将近三百米的距离,当李执冲入树林时,可疑男子才刚刚钻出小小的树林,跳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大切诺基。车子迅速地启动,冲上了公路。
当李执跑到汽车停放的位置时,大切诺基已经开出了两百多米。此时,一辆黄色的维拉克斯正缓缓地驶来,他立即窜到路中央,伸手将其拦住。
一名白人男子将头自车窗中探出,骂到:“你不想活啦?块给我让开。”
李执没有理会,上前打开车门,将白人男子从车厢中拉出,随手扔在了地上。
“借你的车兜兜风。”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维拉克斯丢下追在后面的白人男子,向已经跑远的大切诺基追去。
两辆车在狭窄的公路上你追我赶,所过之处,其他车辆纷纷躲闪,顿时一片鸡飞狗跳。
“混蛋,”李执狠狠地一拍方向盘,恨恨地骂道。他会开车没错,但是也仅仅是会开而已,技术实在是一般,眼看与大切诺基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却毫无办法。
眼前的景物忽然一变,他们竟然追逐地来到了通往山下的蛇形道上。
大切诺基已经转过了前面的弯道,自他的下方驰过,李执立即有了主意,他将车泊在路边,打开车门走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