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杀戮,惊天地,泣鬼神,风云为之变色!雅克萨冰城洁白的雪地上,已经被鲜血染成了刺人眼目的红色。吴心平身边,为数不多的几个沙俄兵,双手高举过头顶,哆哆嗦嗦地跪在冰冷刺骨的雪地上,哀哀乞求饶命。
吴心平手持长剑,宛若煞神般傲然挺立,一身白衣,已经沾染了数不清的斑斑血迹。他俊美无邪的脸上,挂着如沐春风般的温暖笑容,看在那些沙俄兵眼里,却是嗜血般的冰冷。
他将手中的玄月剑,对准其中一个洋毛子的咽喉,剑尖处,已是血迹蜿蜒而下。洋毛子又痛又怕,浑身上下,不由自主地抖如筛糠,哆哆嗦嗦地,用半生拉熟的汉语乞求道:“请——请——爷爷——饶命——饶——命!”
吴心平声音不大,却足以令人震耳欲聋:“饶命可以,说,马洪伟躲到哪儿去了?”
洋毛子结结巴巴地语不成声:“不——不——不知道!”
吴心平:“不知道?那你这条烂命,我留着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话音未落,已是手腕微动,削铁如泥的玄月剑,瞬间刺穿洋毛子的咽喉。一道殷红的血箭,瞬间激射而出,洋毛子惨叫一声,一命归西。
杀鸡骇猴,杀一儆百吗!剩下的洋毛子,个个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唯恐在下一刻,笑面杀神手中的玄月剑,会冰冷无情地,抵在自己的咽喉处。
吴心平依旧是笑的一团和气,玄月剑轻轻划了个圈,似乎是将这些洋毛子,全部圈在这圈儿里:“不说出我想要的答案,今天,你们谁也别想活着!”
这些洋毛子当中,有听得懂中国话的,立即叽里呱啦地,翻译给同伴听,唯恐说慢了一点,笑面杀神就会急不可耐地,挥剑削掉他们的脑袋。
吴心平听得懂他们的话,自然不怕他们胡说八道,从他们的窃窃私语中,他已得知,马洪伟,似乎在混乱之中,化妆成洋毛子,混入到他们的队伍当中了,但是,究竟是躲藏在哪一伙人中,他们的确是无从知晓看来,这群洋毛子,彼此都很熟识,熟识到,没有一张陌生的面孔,可以供他们出卖。
吴心平挥挥手,吩咐王昌文:“将他们关进俘虏营,严加看守!”
王昌文:“公子爷放心,他们就是变成一只只苍蝇,我也会叫他们飞不出我的手掌心!”
吴心平点头,以示赞许,然后,回头看着刚刚走到他身边的孕荣,薄唇轻启,绽放出令人心旷神怡的迷人笑容:“孕荣,托尔布津的项上人头,你是不是该拿回去呈给康熙,好将功赎罪啊?”
孕荣蔫能不知道吴心平的良苦用心?
“心平,放心吧,托尔布津归我,马洪伟归你,不将他马洪伟缉拿归案,以后,我们还怎么混?”
吴心平:“我去吩咐萨布素撤军,亲自把守城门,以防止马洪伟来个金蝉脱壳,化妆成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混入羊群,好浑水摸鱼地,混出城去。”
孕荣:“去吧,城里交给我,搂草轰兔子,我一定会让他马洪伟在城里无处藏身!我会让他意识到,只有想方设法地混出城去,才能有一线生机!”
吴心平哂笑:“兔子急了会咬人,注意安全!”
孕荣笑:“管好你自己,别让我对小安没办法交差!”
吴心平:“彼此彼此,这也正是我要对你千叮万嘱的!”
此时此刻,化妆成洋毛子,埋身在死人堆里的马洪伟,悄悄移开伪装在身体上方的,洋毛子的尸首,慢慢探出脑袋。惨啊,四周一片死寂,死尸堆积如山,这番血流成河的悲壮,有多久不曾演绎过了啊?那无数次辗转梦回时的雅克萨将军府,也曾描绘过相同的画面吧?难道,今日,就是他以命尝命的日子吗?
不,他不想死,一点都不想死!那美丽如画的妻子,那天真无邪的一双儿女,都是他今生今世,依依难舍的牵挂和眷恋,就算是苟且偷生,他也还贪恋这尘世的繁华和亲情啊!
马洪伟如丧家之犬般,收敛了昔日的嚣张和狂妄,他小心翼翼地巡视了一遍四周,见四下无人,便以最快的速度,跃身到几个清兵的死尸旁,迅速脱下自己身上的伪装,和一具清兵的死尸,对换了装束。很快,他又化身成为一名清军士兵,向远处一伙正在收集阵亡尸体的清军士卒奔去。相同的装束,相同的语言,相同的黄皮肤,凭他的智商,以假乱真地混入到他们的队伍当中,应该还不是一件难事吧?
只有混入到他们的队伍当中,才有混出城去的可能啊!
当战场清理干净时,全体清军,接到了撤出城外的命令。于是,每一个小队,编成三人一组,整齐有序地,向城外撤离。
吴心平和萨布素,一左一右,亲自把守城门,那鹰一般犀利敏锐的双眸,揉不得半点沙子进去。
每一个小队通过,都由他们的小队长,亲自检查自己的兵卒,吴心平是不惜用大海里捞针的办法,也要将浑水摸鱼的马洪伟,提溜到岸上来。
等马洪伟意识到危机重重时,为时已晚,他混入的小队,距离城门口,已是近在咫尺。此时再想转身向后,已无退路,死撑活挨地,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向前走。不过,那阴森诡异的双眸里,却闪烁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强烈渴求。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赌赢了,从此天高云淡,任意逍遥;赌输了,那只能是命中注定,此劫难逃了!
马洪伟一行三人,很快走到他们的小队长面前。当小队长疑惑的目光,刚刚锁定马洪伟时,吴心平已经猿臂暴长,径直抓向马洪伟的右肩。他的玄月剑,曾经连皮带骨头地,削断了马洪伟的整条右臂,这里,是他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伪装到天衣无缝的地方。
对于一个亡命之徒而言,没有顾忌,就可以为所欲为。吴心平固然是快,但是,他会顾忌到,自己是否会误伤无辜?而马洪伟快,则是无所顾忌。所以,吴心平快,马洪伟却比吴心平更快,吴心平以毫厘之差落空,而马洪伟,则是准确无误地,将左手紧握着的宝剑,架在了萨布素将军的脖颈上。
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啊!吴心平越来越绚烂的笑容里,已经燃起了浓浓的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