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小说>古代言情>公主逼我和离,我造反踏平金銮殿!>目录
vip章节06
我跑了,跑的很远,一路上不敢停留,我怕多留一秒,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暗箭就会要了我的性命。
那些贵人眼中,我的命不值一提,可我很在乎这条命,这是我爹娘留给我的最珍贵的东西。
卖了尊严换来的二百两银子很有用,有钱傍身,一点点的花,一路上逃命都没遇到太多阻拦。
只等磨坏了几双鞋子,越过一个城,总算是逃到了无人认识我的江南富庶地。
说是富庶地,也就比老家好一点,至少辛苦一整年能吃上饭,不至于饿肚子。
我只谎称是来投亲的,随便编了一口死绝了的人家。
这年头隐护多,朝廷抓人上税,有人报户籍,乐的剥一层钱财下来。
十几两银子下去,户籍问题和吃住问题都解决了下来。
从此世上少了个苏瑛娘,多了个陈瑛娘。
我在老家时便跟着父亲学过些简单的炮制药草的方法,如今找了些不贵的草药,沿街开了一间小小的茶肆,卖些清热解暑除湿的茶水,生活多少算是过的好了点。
不过一年时间,瘦得下凹的脸就养回了些肉。
一大清早,刚梳了头发烧水时,两个刚煮好的鸡蛋落在门口的小木台上。
抬起眼时,对上一张憨笑的脸。
邻居大娘捂着嘴打趣:“楚家小哥,你又来看瑛娘啊。”
门口的男人摸了摸鼻子,颇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拱了拱手:“周大娘,您别取笑我了,我就是……我娘早上煮多了,这才给瑛……给陈姑娘送来。”
他是个粗人,却怕冒犯了我,学着那些读书人的模样,咬文嚼字,叫我如今户籍上的陈姓。
“鸡蛋是好东西啊,怎得还多煮了?”周大娘又打趣一句。
楚元毅脸上烧的通红,放下鸡蛋后慌忙走了,他步子大,三两步就跑出去老远,追也追不上。
周大娘挤眉弄眼,颇有些保媒的意思,等他走了,舀了一碗白粥递给我。
“陈家大妹子,要我说,楚大郎是个实在人,你别看轻他,他也是读过书的,只是早年家里出了事,不得已去当兵,如今也在臬司衙门办差,你嫁给他,也是热热闹闹过日子。”
我低头看着窗棂上的鸡蛋,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
有了林文渊的前车之鉴,我是不信男人的。
可楚元毅对我太好了,他从不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一向都是憨笑看我,却也发乎情止乎礼,不敢越雷池一步。
“周大娘,我是嫁过一次人的,我前面那口子,要娶富户家的小姐,因我有三不去,他只逼着我和离了,我如今……实在是不敢信男人。”
周大娘拍了拍我的肩:“我的大妹子,谁人生中还没见几个畜生?”
“你这就是被畜生咬了一口,总不能被畜生咬了一口,就把全天下人当畜生吧,你瞧楚大郎,他对你是实心。”
我甩了甩脑袋,把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出头,专心干手下的活。
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的过。
每日早上开门时看到楚元毅,晚间关门时同他说两句话,有时他吃酒吃多了,我也备上一碗醒酒茶递给他,他红着脸接过我手中的碗,喝得满脸通红,不知是醉的还是羞的。
周大娘说他是真心喜欢我,就想和我一辈子。
他一家人也都登门拜访,都是很好的老实人。
整整一年,楚元毅也没变过心思。
他就像是一汪没有味道的水,看似平平无奇,可我竟有一天觉得,我似乎真的离不开他。
07
在一次他冒雨给我送药后,我鼓起勇气说了一句:“我们成亲吧。”
一向伟岸英武的男人忽的走路不稳,摔了个趔趄,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掐了自己一把。
“我不是做梦吧,你真答应我了?”
他笑得像个傻子。
我只觉得他格外有意思,或许跟这样憨直的人过一辈子也挺好。
民间的婚礼没有富贵人家讲究,但该有的礼节也该有。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做的分毫不差。
过门的那天,还是个黄道吉日,鸿雁高飞,红霞满天。
周大娘扶我出门时还说:“今天这么好的日子,你以后有好福气啊。”
那天是红色的一天,出门时门口响着鞭炮,发了很多红纸包的糖菓,迎亲的花轿也是红艳艳一片。
可燃起的大火也是红色的,裹着一片浓烟。
金人的刀兵砍下时,飞溅起来的鲜血也是红色的。
楚元毅是臬司衙门的千夫长,金人打上门来,他不可能不去保家卫国。
我从来都不是个耽于小情小爱的人,只嘱咐他一定要小心。
捏着我绣的平安符,楚元毅脸上笑的憨憨的。
“娘子,你放心,等我回来。”
他揉了揉我的头:“我们回来喝喜酒。”
可那天,他的笑永远停在脸上了,人头被金人高悬在账上。
送到我手上的,只有一封沾血的平安符。
“楚大哥他……”
送信的斥候我认得,是跟着楚元毅带大的孤儿,一向听他的话。
他哭得哽咽,明明是男儿郎,眼泪却比血还多。
“楚大哥原本能回来的,可……可援兵一直不到。”
“为什么不到,为什么!”我攥紧了平安符,大吼出声。
直到把这个孩子都吓了一跳,我才反应过来。
他被我吼得止住哭声,下意识回答我。
“公主……朝廷的公主和驸马爷刚大婚。”
“圣上心疼公主,叫公主带着驸马云游。”
“原本楚大哥带着咱们一行人已经拦住一批金人了,他特意吩咐我一定要送信求驰援。”
“到时候两面包夹,钳形之下就能拿下这一支金人。”
“可……可我去送信,隔壁臬司衙门说什么都不派兵来救。”
“打听之下才知道,是公主和驸马救了金人的小太孙,公主和驸马做主,要和那小太孙议和,说……”
他看了看我的表情,似乎是说不出口。
我忍不住捏紧券,声音发哑:“你说。”
他深吸一口气,捂着脸,喉头打颤:“公主说这一批人死就死了,只当给小太孙的诚意,往后每年再给金人纳贡百万两,换取金人不再攻打咱们。”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五雷轰顶。
脑子里还是楚元毅走之前对我说的话。
“你等我,等我回来吃喜酒。”
渐渐的,那张脸变得模糊,变成一张女人的脸。
我分明听到公主的哂笑。
“贱民就该死。”
指甲不知什么时候深深嵌进了肉里。
该死的,是那群不把我,不把楚元毅,不把我们这些黎庶当人看的皇亲国戚啊!
08
死一个臬司衙门的千夫长,对大梁国来说不值一提,对那些高高在上的贵人们来说,这不过是‘必要的牺牲。’
可对我,对楚元毅一家来说,都是灭顶之灾。
楚元毅是家里的顶梁柱之一,好好的儿子一转眼就没了,楚老夫人受不了这个打击,不过半个月,整个人消瘦得皮包骨,很快便散手人寰。
原本热闹的一个家,如今只剩一个空荡荡的架子。
我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在床底下翻出来楚元毅留下的刀。
刀身古朴,上头有常年擦拭的痕迹,多好的一把刀,看得出来主人有多爱惜。
刀环上海挂了个穗子,洋红和玄黑两色线,线迹组成了平安两个字。
眼泪不受控制落在刀上,晕出一片深色水渍。
只是几天而已,为什么就天人永隔了?
楚元毅那么好的人,明明几天前楚元毅还在对我笑,他还给我递来热气腾腾的煮鸡蛋,还悄悄给我塞草药包,说络子旧了,求我打个新的,说想吃我做的炒鸡蛋。
明明,不该是这样的。
我抱紧了这把刀,就好像,楚元毅就在身旁,好像一抬头就能看到他憨憨的笑。
“大妹子,你煮的茶水真好喝。”
这是楚元毅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记忆不受控制,汹涌又澎湃,在脑内激荡,可抬起头睁开眼,满室寂静,甚至能听到院中的落叶声。
楚元毅不在了,他死了,明明可以征战沙场,明明可以荡平贼寇。
可偏偏死在自己人的自诩清高之上。
我还记得那天公主入城时,捂着鼻子靠在林文渊身上,嫌弃小城待遇差,没有她要吃的冰酪。
知县大人劳民伤财,逼着各家各户捐钱捐粮,为她辛辛苦苦买来隔壁镇子豪族手中的冰块窖藏。
上好的果子同牛奶一并放在玉鉴之中,削了碎冰一同放在公主面前的小食台上。
公主之吃了一口便一脚踢翻整个食台。
“水头这么差的玉,也配做我的食具,还不快换了更好的来?”
她柔弱无骨依靠在林文渊怀中,矫情的脸上还有一层薄红,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那个当年许诺要为万民请命的林文渊,如今却抱着公主小声安慰,只说这些东西太脏入不了公主金口。
那是一城百姓一月口粮换来的餐点,依旧入不了这些贵人的金口。
出身皇家,当真就这么高贵吗?
我想不是的。
金人的刀下,众生平等,没有谁的头颅更高贵,只有谁的头颅更值钱。
09
公主的头颅就很值钱。
她说我们一个月口粮换来的冰酪低贱,说楚元毅不过是个下贱的贫民,能为她而死已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我不信。
我不信她就同我们这些肉体凡胎不同。
在那个月圆之夜,我抱着楚元毅的刀,默默跟在公主的花车身后。
月圆之夜,也该是人人团圆之夜。
公主和林文渊人约黄昏后,对众人展示她和林文渊的情深义重。
我就潜伏在一旁静静等着,听到风中传来一阵嬉笑,听到公主骄矜撒娇,在她靠近花灯小摊的瞬间,利刃出窍。
只是拔刀的瞬间,我便嗅到一阵血腥气,刀刃破开皮肤,比在砧板上切肉更容易。
原来这些贵人的皮肉和猪肉也没什么不同,一刀下去也是一样。
殷红的血带着热气和腥气撒在我脸上,刀刃割下公主的笑声,只留下声声尖叫。
只可惜,她没死。
我没习过武,不过是靠多年务农的蛮力,出其不意挥出一刀,没什么准头,只割下来公主脖颈旁的一块皮,换来腰侧被林文渊下意识踹出的一脚蹬出大片青紫。
她捂着脖子,看到我的脸,眼睛几乎要挤出眼眶:“是你!竟然是你,你竟然逃出来了!”
“来人,拿下这个贱人,本公主要把她千刀万剐!”
林文渊也没想到我有这么大胆,看向我的神色复杂。
他动了动嘴唇,似乎想对我说什么,可话到了嘴边,他又咽了下去,只垂下眼,拔刀朝我冲了过来。
好在他虽是男子,却是个读书人,并不习武,我又是常年干农活的人,一身力气加身,一时间他还追不上我。
林文渊忽然停了,他拿起火折子,丢到一旁的草堆中。
火光之间,他目光灼灼看着我。
“瑛娘,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没有下次了,你家的恩情,我还清了。”
多可笑,他说报恩,却不肯伤自己,还烧了别人家的屋子,不过是害怕自己全须全尾的回去,被公主怀疑责难,烧了别人的屋子,也好找个人多手杂的理由。
多懦弱的男人啊,我曾经怎么会看上他?
他比不上楚元毅,也比不上许许多多老实干活,艰辛活着的人。
我不敢停,抱着楚元毅的刀趁乱逃跑。
我不想死,至少杀了这个贱人之前我不能死。
她不配做公主,更不配活着。
上天不公,收了楚元毅这样的好人,却让这个贱人活在世上,我不服,我就算死也要带这个贱人下地狱。
距离城门越来越近了,能看到城门口的卫兵正在交接。
等我赶到时,早已被骑着马提前一步赶到的卫兵拦住。
“将此行刺公主的贼妇拿下,收押待审!”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卫兵品级并不高,甚至一副公子哥的模样,该是京城出身不错的纨绔子弟,读书不行,又没有爵位继承,只混个职位领俸禄,等着未来家里的大哥照顾。
他漫不经心看着被一脚踹在膝盖上,被迫跪在地上,额角上的血割开面容的我,不屑啧了一声。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这个贱妇捆紧了,小爷好回去述职,耽误小爷去时花楼喝酒,有你们好果子吃!”
守城的卫兵满脸都是怒气,他们在这个边境小镇抗击金人,家里时代在边境留过血,立下汗马功劳,可却必须对京城来的少爷兵低头,何其可悲。
见几个卫兵不动身,少爷兵啧了一声,手里的鞭子抽在一个卫兵脸上。
“爷叫你们这些下贱玩意去吧贱妇捆了,没听到吗?”
鞭子在空中挥出刺耳声响,在守城卫兵脸上留下血痕,屈辱的像是刺字发配。
“没听到吗?”
那一鞭子即将落在守城卫兵身上时,我不知哪里来的牛劲,挣扎起身,一头撞在少爷兵的马匹上。
马匹受惊,一阵嘶鸣后上下颠簸起来,坐在马背上的少爷兵被颠下马,嘴里不断骂着难听的话。
“贱民,你们傻看着干什么,还不快把这个贱妇……”
“杀了他!”
我双手被困,跌跌撞撞站起身后大叫起来。
“此人记仇,倘或留他活路,他必定不会放过我们,家中亲眷必定也被连坐,倘若杀了他,咱们虽是走上绝路,但亲眷还有活路!”
守城卫兵看到我的脸,愣了一愣,我知道他认识我。
他们大半,都是楚元毅的好兄弟。
我顶着一脸血,目光灼灼看着灯火阴影之中,看不清表情的卫兵。
“我知道你们都和楚元毅是好兄弟,都认得我,也知道楚元毅的事。”
“皇族无德,世道不公,楚元毅明明能带着金人战首的头回来,却因为皇族的贪糯,含恨而终,无德皇室竟然还要对金人称臣,年年给岁贡,难道你们就甘心从此被皇族和金人两边凌辱吗!”
“你们若不信我,大可帮了我,找那少爷兵领赏,看看最后这群混账权贵会不会放过你们!”
“你们是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是要天街踏尽公卿骨!”
‘噗’的一声,鲜血飞溅而出。
躺倒在地的少爷兵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去碰脖颈上的伤口,似乎不相信自己会死在这个边陲小镇。
可没有什么不可能,这些贵人也不比谁金贵,是二十四个月生下来的,格外不同。
抹他脖子的卫兵头目割开我手上的麻绳,将楚元毅的刀递给我,朝我点点头。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要投名状。
手起刀落,我手持楚元毅的刀,一刀刀捅在那少爷兵身上。
一共十八刀,他的血几乎将我染成一个血人。
周围寂静无声,除了卫兵头目,无人敢说话。
我仰起头,吐出一口浊气,高高举起手中的长刀。
“反了!”
10
林文渊读书时,我曾听他说过。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那篇文章我也看过。
我还记得那句“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伏尸二人,流血五布,天下缟素。”
皇室众人不把黎庶当人,黎庶又何必拥护皇室,周厉王与民争利,国人暴动,被国人赶出国土。
尔今朝廷倒行逆施,我又为何不能反?
守城卫兵一共三十五人,带着一城边防图,与我披星戴月朝更南方而去。
那边有义军,有对这个朝廷早已不满的义军。
有此图,便能拿下小镇,更能趁机俘虏高高在上的公主,无论是问朝廷要赎金,还是就地正法,都能挣得声誉。
与我想的差不多,待我们抵达义军处,拿出边防图和公主的消息,立刻受礼遇。
义军头目是个壮实的汉子,听闻我行刺公主,又手刃少爷兵,大为震撼。
“你只是个女人,如何这般大胆?”
我摇摇头,“世上什么事,都没有女人不能做的。朝廷不仁,将我逼上绝路,我又何须顾忌什么所谓的女子名节。”
他盯着我好久,深深一叹:“你倒也是个苦命人,若不嫌弃,就留在营帐中,这儿只要肯干活,就有一口饭吃。”
我笑了,从腰间解下楚元毅留给我的刀横在身前,“我不留在帐中洒扫,我要冲去前线,杀狗官!”
账内爆发出阵阵笑声,除了同我一起的守城卫兵之外,没人信我这个女人能去战场。
我不在乎这些人怎么看我,只咬紧牙关跟着义军训练,这里的义军从前也是老实庄稼汉,被逼急了才造反,比不得常年投军训练的人,还需要日夜加紧拉练,才能在战场占得先机。
本来,能好好种地,谁又想造反呢?
众人拿我当个笑话,我也无所谓,任他如何嘲讽,我自岿然不动。
待到一个月后,义军攻打小城。
我手持一把长刀冲在最前面,带领当初的卫兵饶过关隘,从无人知晓的侧门奇袭进门,直插公主府而去。
彼时城内早已人心惶惶,屋门紧闭,就怕大军杀进来。
刚潜进公主居所,就听到她娇声大喊:“文渊,你还不快些带我走,我早说这些贱民就不管了,被杀了还是被屠了都同我们无关!”
林文渊攥紧了袖子,我看到他指节捏的发白,面上却还是恭顺无比。
“公主,还请忍忍,若是现在逃跑,回宫之后,陛下也不好对百官交代。”
“本宫是公主,需要给那群下人什么交代,当官的,也不过是本宫家奴,不过地位高点而已,难道他们还真敢反了不成?”
公主高高扬起下巴,丝毫没看到林文渊此刻灰败难看的脸色。
我心中忍不住嘲讽。
看来,在这位公主眼中,林文渊也不过是个价格贵一些的玩具而已,高兴了逗一逗,不高兴了就甩到一旁,她哪里会顾忌林文渊的感受。
我突然很想笑。
林文渊自视甚高,无数次自诩真君子,就连抛弃发妻也要给自己套上一层为了快点升官,为民请命的高尚假面。
如今这个下场,就是他想要的吗?
11
我潜伏在暗处隐忍不发,直等到林文渊和公主之间发生第一次争吵,林文渊拂袖而去,公主一个人留在屋内暴怒摔东西。
就在她打砸杯盏的瞬间,我带着弟兄们破窗而入,长刀直指她的咽喉。
这一次,不能再失手,我要用她的命祭旗。
“又是你?”
公主大惊,尖声惊叫起来。
“护驾,都来护驾!”
“来人,把这个贱人拿下,本宫要把她千刀万剐啊!”
公主发髻散乱,和我记忆中那个尊贵体面的模样相去甚远。
价值千金的丝缎袍服就这么甩在地上,只为了逃命时能跑的更快一些。
我目光暗沉,捏紧长刀追了过去。
就在刀刃即将捅进她身体之时。
另一柄刀挡住了我的刀。
林文渊眸色深沉看着我,护着公主不断后退。
“没想到你还有回来的一天。”
我垂着眼,长刀劈砍,丝毫不留情。
“林文渊,你可还记得你当初读书时发下的宏愿?”
“我爹累倒的那天,你跟我说,你要做大官,你要让天下人都吃得上饭,你要世上再无我爹这样为了生计累倒之人,你可还记得!”
林文渊堪堪挡住我的刀法,连连后退。
“我当然记得,我尚公主,也是为了能爬到更高的位置!”
我冷笑,眼中的嘲讽丝毫不掩藏:“是吗,那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公主要的一碗冰酪,吃了多少民脂民膏,你就在一旁看着,你可曾想过这一碗冰酪的价钱,能让多少人不挨饿?”
林文渊没说话,他也不敢回话,他爬一开口,辛苦塑造的君子形象便功亏一篑。
我知道和这样的人无需多言,长刀在手,取他狗命便是!
他养尊处优多年,而我又训练多时,他打不过我,只能一边艰难抵挡,一边拉着公主往门外跑。
空中闪过一丝亮光,什么东西飞了出来。
我借着火光看清那飞在半空中的东西,身体不由得停了下来。
那是,我爹留下的遗物,是他省吃俭用为林文渊买的玉佩。
他说:君子要佩玉,别人有的,文渊也得有,不然文渊被人看不起,嫁给文渊的囡囡也被人看不起。
如今,那枚让我爹省吃俭用半年,甚至为劳累病落下病根的玉佩就这么飞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孤零零抛向一旁的火堆中。
我顾不上继续追击林文渊和被他抓着手,跌跌撞撞逃跑的公主,一个鹞子翻身攥紧了我爹留下的最后遗物。
撇过头,只来得及对上林文渊仓皇而逃的最后眼神。
我看到他眼含愧疚,但很快把愧疚抛诸脑后,只跟着公主一同坐上马车,绝尘而去。
城外,兵戈交接,一阵炮声响起,城破了。
12
很久之后,我依旧会记得这一天,这是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心软。
而后那个对旧识还会不忍的瑛娘已经死了。
剩下的那个,是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
十八路起义军,留下的只有我这一支。
当初的起义军首领早在占有五城后做起了山大王,丝毫没有攻入京都的想法。
我找他争执时,他左拥右抱,说我多管闲事。
“牝鸡司晨的东西,咱们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好日子,还打什么打,我当这个王爷就当的很好。”
我看着他搂着的两个美人,白花花的身子上套了丝缎和金银,忍不住想到几天前投奔来的灾民,他们吃的赈灾粮,米汤里掺了麸糠。
这些金银用到他们身上,他们是不是就能吃上米粮?
当天,中军帐下飞起一片血光,我一手长刀一手长枪,挑着首领的人头走遍军营,等到门口时,身后跟了一批人。
那天起,义军换了名字,叫木兰军,是十八路义军中,唯一无论男女,只要立功都可分财,无论男女都可上战场的一支。
十八路起义军,唯有我这一支木兰军势如破竹,攻入京师。
其余十七路,要么被我击溃,要么受诏安。
待我带着浩浩荡荡的人马攻入京师的那天,与我对峙的守将竟然是林文渊。
他变了很多,不再是弱不禁风的文人模样,反而横刀立马,立于军前,与我对峙。
那些套话我一句都不想听,只提了刀劈砍过去。
林文渊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果断,慌忙提枪阻拦,摆出一副受伤的表情:“瑛娘,你变了。”
废话,这么多年还不变,那就是死路一条。
我依旧一言不发,继续朝他要害处攻击,刀刀凌厉,刀刀致命。
林文渊的抵抗越来越吃力,到最后就连挡住我的攻击都无比艰难。
他捂着胸口那一道被我的刀劈开的刀痕,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瑛娘,你怎么变成如今这幅模样了,哪里还有当初的影子,如今你简直不像一个女人,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我笑了,笑得很大声,却懒得和他废话。
多虚伪的男人,当我还弱小时,便是我没有公主优秀,给不了他想要的更多。
可一旦我能胜过他了,便是我再无当年的温柔模样,令他失望。
可他林文渊与我而言,难道又是什么格外重要的人吗?
不过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背叛我,凌辱我的过客,如今他和我的敌人混在一起,便是我要杀的对象。
力气是用来杀敌的,不是用来自证清白的,这世上,拳头越大,道理越硬,譬如现在,我一刀砍了过去,趁着他抵抗之时,腾出一只手,拔出腰间珍藏许久的,楚元毅留下的遗物,那柄被我细细擦拭,多年精心保养的刀,就这么将李文渊的脖子割开半截。
他断气的时候眼睛还睁的老大,死死瞪着我,死不瞑目。
我连一个眼神都没留给他,扬鞭飞奔,大军直入皇宫而去。
四周百姓都关门闭户,只可惜,他们想多了,我的木兰军能打到现在,靠的就是治军严明,胆敢抢掠百姓,我必杀之。
能走到今天的木兰军,没有一个敢去抢无辜百姓,他们都是穷苦出身,自己淋过雨,躲到我伞下的前提条件,便是不能撕了别人的伞。
入宫的路上,一路畅通无阻。
而到了皇宫,我下令不许放火,不许残害宫人,不许抢劫宫女太监的财物,至于内库宝物,但皇族,只管杀了,提头领赏。
血光漫天之中,我一手长枪一手长刀,踹开金銮殿的大门。
狗皇帝躲在一旁瑟瑟发抖, 公主被她捆起来,谄媚送到我面前。
“女英雄……朕……我知道都是这个贱人得罪了你,如今您只管杀了这个贱人出气。”
公主早被吓破了胆,尖叫着不断摇头。
“别杀我,不要杀我,我不要死,我不想死啊!”
长刀横在她脖子上,我露出八颗白牙:“公主,还记得我吗,那个被你逼着磕头的瑛娘?”
公主还来不及说什么,一旁的皇帝扯着她的头发,砰砰砰将她的头摁在地上不断撞击。
“英雄,都是这个贱人自作主张,和我无关啊,您放过我吧。”
皇帝的谄媚令我恶心,手起刀落,龙袍被血泡的一片猩红。
公主吓得捂住嘴,当场尿了出来,整个金銮殿上,味道混杂在一起,难闻的很。
我居高临下看着她,看她跪在血液和尿液混杂的秽物中,头磕的怦怦直响,突然想到我成亲那天,那个人笑着跟我说,要我等他。
就是眼前这个人,轻飘飘一句话,让他送了命。
现在,到了她偿命的时候。
公主磕下的头再没有抬起来的机会了。
我长枪挑起她的人头,一步步走上龙椅,脸上带着血痕,笑了。
原来这些贵人和我这个泥腿子出身的村姑一样。
都是肉体凡胎,不是什么仙人金身。
他们与我,没有任何不同。
13
我登基那天,论功行赏后的最后一封圣旨,便是废了帝权,改内阁议会。
从此以后,我这个皇帝也可议政,却不再是一家独大。
无论男女,均可读书入仕,士农工商,再无高低贵贱。
倘或我继续做皇帝,我和前朝搜刮民脂民膏的皇族又有什么不同。
从我起,我想让和我一样的孩子,能吃上饭,他们的爹娘不至于累死。
颁布完圣旨的那天,群臣哗然,可在军队的雷霆镇压之下,很快所有人都习惯了内阁议政。
或许再坚持多年,皇帝,皇族都会消失。
那样也挺好。
我望着天上的星星,抬头饮下一口烈酒。
零星的几个宫女劝了我几句少饮烈酒,她们身上与我身上差不多,都是普通的衫裙,和一般平民女子无二。
而我唯有卷起袖管时,皮肤上的道道伤疤证明了,我曾是一位马背上打天下的帝王。
借着酒意,我笑着同宫女说,舞刀给她们看。
月光下,楚元毅的那把刀被我紧紧攥在手里,泛起阵阵银光。
未来的很多年,我都会带着他的遗物。
我想让他看看,我能走到哪一步。
或许哪一天我舞不动了,回过头,还能看到他。
看到他憨里憨气捂着头,朝我嘿嘿笑。
“大妹子,你煮的茶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