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他,他就没怎么挨过打,一身皮肉娇嫩得几乎都能和女孩子媲美了。
这要是脸上或者是身上挨了打,落了伤,结了疤,以后要是邢坞不要他了,他还怎么回娱乐圈做他的奶油小生啊?
做人都是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的,官秩当然也不例外。
他立马换上了一个脸色,“哼,今天饶了你一命,下次还这样就有你好看的!”
老板理都没理他,一直蒙头做烧烤,好似那双眼睛粘在了烧烤上似的。
官秩没话讲,也不好继续再闹下去,只能灰溜溜地走了。
一出店门,官秩就骂邢坞:“你他娘的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人家又没有招我又没有惹我,干嘛让我做这种得罪人的事儿?”
官秩知道邢坞听得见,但是邢坞没有给回应。
骂了两句就觉得没意思了,官秩也就不骂了。
“你让我闹事我也闹了,接下来干嘛?”
这回通讯器里有声音了,“在街角站着别动,我让易小天下来协助你。”
这特么的……
易小天那近乎一米九的壮汉,脱了警服就光是站在那里就很有一股混混头子街头霸王的既视感。
官秩算是服了,看邢坞这架势,今晚是死活也要让他把玉湖路砸了呗?
心里有点不服气,他问:“凭什么要我去啊?我又打不来架。”
那头邢坞回答:“跟着易小天,不用你打架,你旁观就好。”
官秩又被无语到了,易小天虽然看起来高高壮壮的,身手也不错,可就算是他再怎么小心,也不能全面保护到自己不受一点伤啊。
倒不是他没有责任感什么的,而是这种事情让他来做真的很不妥当。
他真的搞不清楚为什么,为什么邢坞要让他们闹事,身为警官不应该要维护治安吗?
为什么还要怂恿他打架闹事?
官秩虽然纳闷,但嘴上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臭着一张脸在原地等易小天。
这种街上什么人都有,最可怕的是他们大多还相熟,如今见到官秩这样一个生人面孔,都忍不住留下来多看两眼。
易小天动作很快,没两下的功夫就跑到官秩面前。
一脸骄傲:“求了好久,队长终于答应我和你搭档了,走吧官秩哥?”
官秩这人脑子聪明,做事也做得好,特别是还破了上一个案子,一度成为市局里新入职的警员们仰慕的对象。
所以和官秩共事,易小天求之不得。
官秩却没这么多精力去回应易小天的仰慕之情,他只是轻点额头,淡淡地说了句:“走吧。”
闹事的任务易小天心里清楚,所以他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望的远,直接就选了一家客人比较多的大排档。
“为什么选人多的地方?”官秩很少干架,问出来的问题都透露着一股子白痴味儿。
易小天也没在意偶像问出来的问题是否白痴,直接就回答:“因为人多的地方比较乱,闹事儿也容易找理由,看得人多,传的也就远。”
官秩点点头,觉得他有道理。
“那咱们进去吧,”官秩询问易小天。
“好,”易小天迈开那双大长腿,一推开玻璃门,脚步就变得吊儿郎当。
官秩跟在他后面,像极了社会大哥身后的小跟屁虫。
官秩不禁暗自感叹,这人和人果真是不能比的,有的人明明什么都没穿就直直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就给人一种大哥大的既视感。
而有的人,即便是满身行头用心地装扮起来,看起来也依旧和一个打杂的每个两样。
官秩没来由地心酸了一下,这说的不就是易小天和他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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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淋淋沥沥又下起小雨来,隔着雨水在玻璃窗上形成稀薄的雨幕。
江笙最近养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总是会在凌晨时分给江凡凡打来电话,扰她清梦。
“大姐,这大半夜的,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的感受!”手机显示凌晨一点十五分,每天都是这个时候,江凡凡有点崩溃。
“凡凡,我真的是有急事。”
骗鬼呢!
谁信啊。
江凡凡一头钻进被子里,把整个人都包裹起来。打了个哈欠,好困,不想说话。
“我感觉我难以克制对他的感情。”江笙的语气听起来有些懊恼,“我本来是想早点睡的,但是一想到他,我就睡不着了。”
呵,就知道。
江笙最近迷恋上了一个老男人。
叫林志强,江笙叫他壮壮。
是很老套的一见钟情的剧情,俩人再次在健身房遇见,江笙主动搭话,相谈甚欢,还加上了微信。于是以前从来都是拿年卡当摆设的人,竟然把每晚健身打卡当成了日常!
壮壮三十二岁了,人如其名,长得又高又壮,帅不帅江凡凡不好评断。
“你想他那就打电话跟他说啊!在这儿折磨我算什么?”凡凡有点恼了。
“安啦!我就是想找你聊聊天而已啊!”她那边的背景音乐很嘈杂,应该还在酒吧里浪。
“可是我不想跟你聊天,我要睡觉!”江笙这人得寸进尺得很,所以江凡凡一点情面都不准备给她留。
“哎呀,凡凡我的小宝贝儿,你最好了!快来陪陪我嘛!你难道就忍心看着我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的为情所伤,最后醉死在酒吧嘛?”
听着电话里甜腻的女声,江凡凡条件反射地把手机拿远。虽然嫌弃地“咦”了一声,但还是认命地起床去洗漱。
江笙 一个女孩子,半夜在外面喝得烂醉的确是很不安全,可是她却忘了自己也是一个女孩子。
深秋的半夜落着小雨,外面风有点大。
江凡凡打着把小伞,空出来的那只是手伸进风衣口袋里,好冷,有些懊恼没有戴上帽子。
大半夜的出租车都拦不到了,好在凡凡住的地方离江笙所在的“可怜人”酒吧不远,只有两站路,她索性直接走路过去。
这个时间段,早已过了城市的灯红酒绿,大多数人都已经休息了。街上空无一人,寒风卷起落叶,江凡凡只得跟散发着黄色的光的路灯为伍,显得有些荒凉。而“可怜人”却是与她成鲜明的对比,酒吧外方圆十几米都亮着大灯,一群男男女女勾肩搭背。
望着那些在冷风斜雨中,只穿了吊带裙,醉的稀里糊涂的小姐姐,江凡凡下意识拉紧了衣服。
走进酒吧,江凡凡一眼就看到了江笙。
她身上穿了一件温暖的明黄色针织衫,单手支撑着脸颊,身子软软地靠在吧台上,眼神迷离地盯着手中的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