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停的跟沈承泽搭着话,说着让他反感又讨厌的话,但是他也不能对她态度不好,就凭她是老总的情人。
“沈总,我知道有家酒店的服务不错,不如我们去看看?”这是吃果果的引诱,这样的话在放荡不羁的人面前那是会全身发烫的,但是沈承泽是个异类。
“我还要赶着回去,就不陪你了。”沈承泽早已厌烦了这样的女人,想打退堂鼓了。
“那跟你一起进来的女人去哪了,没有人陪是会很寂寞的额,不然你送送我吧!”
“我已经习惯了,再见!”沈承泽说完就离开了,把方晴这个人放在了里面,离开是解决这种事情的最好办法,至于方晴,他不担心。
“娟子,你说俊胜现在在做什么呢?”方晴又想起俊胜,毕竟娟子与他都是同一个时空出现的。
“傻丫头,怎么又想起他了?你说你就不能把他给忘了吗?他都已经结婚了!”
“我是想忘,但就是忘不了。”
方晴把头靠在了她的肩上,算是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沈承泽已经离开了,她有点奇怪为什么沈承泽会不告知一声就离开,当娟子说送她回去的时候,她不敢告诉她实情,没有勇气,这样的实情要怎么说出去,要用怎样的语言来组织才会不把自己变成那样卑微。
娟子坐着郭德海的车子离开了,她目送着她离开,看着渐渐远去的车牌号码还有一直在跟自己招着手的娟子。她好幸福好感动。友情回来了,那么她的亲情爱情呢?是不是也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重拾起来装进她的生活袋里,还是那样的额快乐那样的充实。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她希望永远也不要有人打扰她,就这样静静的、静静的,永远这样走下去。但现实是希望都是建立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上面。
她必须回去,必须回到那个恶魔身上,只有这样才是保护妈妈的办法。但是今天她累了,真的累了,累的都不想走了,不想回去与他睡在同一张床上了。
她在街道上的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毫无目的的看着来来去去的人群,她觉得好缭乱,却也觉得好热闹。
好像从没有处在这样一个热闹的街上一样,来来去去的人都好开心,都笑的好幸福,仿佛在这样一个没有月亮星星的夜晚里也可以找到喜欢夜晚的某一角,其实也不过是跟自己的朋友,爱人,家人在一起罢了。
脚步缭乱的让她有点发晕,很快她就不再看街道上,只是把头转向了黑暗处,那里没有人群,没有灯火阑珊,没有热闹的词汇存在,只可以用阴森寂寞这样的词语来诠释。
嗯!她突然觉得喜欢上这样的氛围了,安静,黑暗,寂寥,这些就是即将要陪她在一起的东西了吧!她想苦笑一声却也没来得及,在上面的那个石凳上坐下了一对母女,看行装肯定是哪个大富人家的夫人和千金,女孩子的笑声把她的吸引力都要了去。
那是骄羞的笑声,她几乎是可以把它定义成爱的信号。路灯下,虽朦胧但也还是可以看出几分加上声音,当把他们都结合起来的时候,她知道是谁了,百恰。她有点不敢相信,平时她所看到的总监可绝对不是这样的,和蔼可亲,温柔善良。
“我们哪天叫他去家里吃饭好不好?”女孩撒娇的抱住了她的手,百恰伸出手摸了摸女孩的头,宠爱的说,“好是好,但是你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吗?那天在公司,我看见他来找一个女职员,说是她妈妈病危了,然后就把她带走了,但情况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
“妈,你在说什么?”。
“哦,没什么,只要你喜欢就好。”百恰的自言自语让女孩没有听懂,她可能正在想那天要穿什么样的衣服吧!但方晴却一字不漏的听到了。原来她已经知道不正常了,原来听到的沈承泽的女朋友就是这个女孩子。
那么漂亮那么可爱,那么衷情于他,却不知道他在后面搞什么?这难道不悲么?如今她可算苦笑出来了。
大街上,依然热闹喧哗,依然有着夜晚城市最娇傲的一幕,男女老少,喜怒哀乐,疯狂的,刺激的,野蛮的,欢乐的,含蓄的,浪漫的,就好像菜市场,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是为了同一个目的不是为了买菜而有着各样的心思。
夜晚是需要狂欢的,是需要好好的享受的,跟星星月亮一起散步,一个人,两个人,或是成群结队。笑着,看着,迈着没有原则的步伐,有时快有时慢,唯一同样的事成群结伴的人脸上的表情都是一样的。
但是方晴睡着了,没有任何预兆的把头靠在了石背上,闭着眼睛,安逸舒适的像个被哄着睡着了的小孩子。温度刚好,心情刚好,呼吸刚好,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俱全,就像你想做一件事,刚刚好就有刚刚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