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北在屋子里坐了会,暖和过来了就去翻冰箱,冰箱里却是空无一物,连瓶水也没有。
林隼正打扫完屋子准备开窗通风,周易北按住了他,“你做什么?这么冷的天。”
林隼傻子一样地看着周易北,“这屋子多久没住人了,开窗户通风透气。”
周易北四处望了望,“嫂子呢?去了哪里?怎么半天没见到人?”
“她去超市面包去了,咱们一路上也没吃什么。”
林隼进了院子里,打算找点什么刷一下前门把手的铁锈。
“诶!你谁啊,干什么呢!”路过的中年女人朝着院子大喝。
林隼抬头,啼笑皆非地解释道:“张阿姨,我林隼。”
“小隼?”张阿姨挎着买菜的篮子眯着眼睛凑近一看,“哎呦,真是小隼。什么时候回来的,我还以为小偷呢。”
“阿姨,我刚回来,收拾收拾屋子。”林隼道。
“家里准备东西了吗?”
林隼摇摇头。
“那晚上来我们家吃吧,你张叔前两天还说起你们小时候的事呢,还有张放,你们也好久没见了,这次正好。”
林隼道:“我就不去麻烦您了,我这次是和我朋友一起来的。”
“那就叫上朋友一起啊。”张阿姨裹紧巾,“那就说好了啊,晚上必须过来。”
周易北听见院子里有说话的声音便从房间里走出来,恰好看见林隼和一个中年女人再见,等他走进,那女人已经离开了。
“那人谁?看着好像和你听熟的。”周易北顿了顿,“不会是什么你青梅竹马的家长吧。”
“胡说什么呢?”林隼扫了一眼过去,“得了,明天再请你吃烤羊腿吧,晚上咱们去张阿姨家。”
叶之卯拎着一兜子的面包和水,耳朵冻的通红,她朝着手心哈了一口气,推门就看见了屹立在寒风中的两个人。
“你们怎么不进去等我?”叶之卯惊诧道。
“小嫂子,咱们今晚有饭了。”周易北哼着小曲等着看好戏。
“晚饭?有人请客?”
“不错,你老公的小青梅请客。”
“青梅!”
“别听他胡说,你晚上见了就知道了。”林隼扶额。
叶之卯在晚上踏进院子的第一步,就瞧见了一个一米八左右满脸络腮胡的大汉,一个能撂倒仨的那种,直接愣在了原地。
“阿隼!”
“阿放。”
周易北看着叶之卯,面面相觑。
“这么久不见,你胖了不少,怎么回啊。”林隼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人比当初起码胖了三十斤。
“哎,我这不是结婚以后,你嫂子给我顿顿研究菜样,但味道嘛,就一般。”张放这样说着,脸上的笑容却比谁都灿烂“总之就是被你嫂子喂胖的。”
林隼笑了一下,“你可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走走走,进屋说,外面太冷了。”张放揽着林隼,朝着后面招呼,“你们是阿隼的朋友?一起来一起来。”
吃饭的一会功夫叶之卯和张放的妻子混了个熟悉,两个人从美甲聊到服饰,从电视剧聊到电影。
说起电影,张放的妻子道:“我太喜欢汪歌了,当初大学的时候,就是听说汪歌要在这边取景拍摄,才来的这里,谁知道是个谣传,害的我本来打算去海边念书,结果大学几年连个海的毛毛都没看见。”
“你现在还喜欢汪歌吗?”叶之卯边问边喝了口橙汁,她刚刚说了太多话,口实在渴的不行,好长时间都没这么讲话了。
“喜欢啊,当然喜欢。”
“我这里有张汪歌的签名照,可以送你。”叶之卯从身后拿过包,翻了一下,从夹层中把签名照抽出来,“给。”
“天啊,姐妹你是神仙吗?这都有。”
“不过你为什么还这么喜欢汪歌?我印象中他应该退出荧屏很多年了。”叶之卯道。
女人一愣,“我觉着他特牛,在娱乐圈那种美女如云的地方,竟然一个女朋友也没。”
“……”叶之卯一时语塞,汪歌怎么可能没过女朋友,“其实他有过几任女朋友。”
叶之卯话只能说到这了,亲手打破汪歌粉丝的幻想虽然不太道德,但有些事她还是多多少少要提醒一下,怎么这么大的人了还天真的相信汪歌一直单身这么多年。
“假的吧。”女人道。
“哈哈。”叶之卯抱着果汁喝了几口,真的不能再真,这可是汪歌自己亲口讲的。何况他还在追王颖的道路上。
大家都有点喝多了,那女子听了后怎么也不肯相信“不行,我不信,他没公开过,也没承认过,只要他没亲口讲,我怎么也不会信的。”
叶之卯挑眉,随意吧,女子正把汪歌的签名抱在怀里,她也胜在不能喝酒,才躲过脸红胡言乱语沉睡这一套程序。
周易北俨然在第二套程序里,拉着张放的父母唠家常,时不时还蹦出两段英文,张放父母不懂英文,再加上周易北的中英文语序说话习惯全部打乱胡乱拼装,一段话被说的支离破碎。
说完张放父母还在整理思绪,他就大哭起来,然后两个人又开始安慰周易北。
张放举着酒杯对上林隼,道:“你,上次没来参加我的婚礼,太可惜了,实在是太可惜了,我和你说,也幸亏啊、你没来,让哥我艳压全场。”
“不然我这个新郎的风头都被你给出尽了,我可怎么办,你嫂子不要我怎么办。”
“但是!”张放嘿嘿笑了起来,一拍桌子,“下次我一定请你,你下次不能再推辞!”
女人听到这句话猛地回头,“你什么意思,你还想有下一次!啊?给我解释……解释!”
“没没没。”张放抱紧女人胳膊,“下一次当然是咱们儿子一周岁的时候,那时候一定要请阿隼来。”
叶之卯以前也来过草原,说起来好像也是这个地方,她当初跟着爸妈来,结果她爸妈因为工作上的事又不知道跑去哪里,只有临近傍晚的时候才回来。
她一个人百无聊赖,自然要出去找点事做,可她究竟做了什么,她也记不太清,毕竟时间太过久远,那个时候她才四年级。
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个时候带着她玩的一个小男孩,她有一天出了门,走了很长的路,累了,就坐在草地上歇着。
忽然就来了一个男孩,看起来比她大三四岁的样子,牵着马走了过来。
这也是她第一次对白马王子在脑海里刻画出了一个人的形象。但小孩子嘛,终归是玩到一起比较重要。
那时候她第一天认识他,那个小男孩就牵着马让她坐了上去,他牵着绳子在前面走,她当初还爬了很久,今天想来幸亏那匹马脾气足够温和,不然今天都不一定有小命坐在这里吃饭。
后面几天两个人就经常一起约在同一个地点玩,直到某一天她早上起来,发现爸妈已经出了门。
小男孩就在她家租的房子门口站着等她,她匆匆刷了牙洗了脸,换上自以为最漂亮的碎花裙子跑了出去。
跟着他上了公汽,他讲在这座城的边缘,有最甜的苹果,到了目的地,也的确印证的他的说法。
那苹果格外脆格外甜,如果不是赶上她一颗牙齿松动,她可能还会再多吃两块。
两个人玩着玩着就错过了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只能在卖苹果的人家借住一晚。
第二天回去她爸妈双眼通红的盯着她,她妈妈的眼睛还肿着,一看就是刚刚哭过。
她妈见到她后一句话没说,当场给了她一巴掌,此后几天她爸妈再也没去忙工作,也不准她一个人出去玩。
她也再没见过那个男孩。
后来她就回到了自己的城市。
然而这次再来到这里,难免再勾出点以前的回忆。
毕竟那小孩可是她当初来到这里交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林隼虽说也喝了酒,但酒量多少比周易北强一些,最后他拖着周易北回了家里把人扔在了床上。
林隼进了叶之卯的屋子,道:“我看你今天和嫂子聊的还挺开心,这两天我们也可以多串串门。”
“你看到了。”林隼又道。
“什么?”叶之卯疑惑。
“我的青梅啊,张放。”林隼笑道:“现在还吃醋吗?”
“我没吃醋。”叶之卯矢口否认。
“真的?”林隼挑起嘴角憋笑。
“真的!”叶之卯义正言辞。
“好。”林隼扶着桌子站起来,“你说没有,那我就信你。”
“我去给你煮点醒酒汤。”叶之卯道,“你今天喝了好多酒,现在一身的酒味。”
“以后不喝了。”林隼紧紧揽住叶之卯往怀里带,他也就是借着酒劲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叶之卯拍着他,“起来了,我去给你做醒酒汤,我刚刚上了百度查,感觉我应该没问题。”
林隼拦住她,“不用,我现在挺清醒了。”
“那你今天晚上老老实实的啊。”叶之卯道。
“嗯,我保证。”
有人问过她,为什么这么喜欢林隼,她的回答是:
因为他是林隼,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那里,我就会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