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90年代的北疆边境,护林员是把命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他们每月领的工资还不够买匹好马,却得管着从盗猎、救火、盗伐到牧民之间纠纷的破事。
新疆地广人稀,特别在北疆边境地带,有经验的护林员每天要骑马巡逻十五到二十公里,有些地段还只能徒步。巡护往往从破晓前开始,护林员们的老马认得所有隐秘的牧道。像老金这样一干几十年的“老家伙”,一早就开始把周边的牧民发展成为“信息员”——其实就是线人。他们给“信息员”赠送茶叶、药品,换取盗伐盗猎线索。筝筝曾听说有护林员用五盒消炎药换来过重磅消息:有人在红柳滩交易带崽的北山羊。可等他们骑马翻山赶到时,只剩掺了血的湿土和带崽母羊温热的肠子。
面对盗猎分子,护林员们有自己的困境。那时他们的装备极度滞后,交通靠马匹,运气好才会被单位配一辆摩托车。护林站比牧民的毡房还寒酸,铁皮柜里锁着全副家当:军用水壶、望远镜、手电筒、简易急救包,防身工具就是木棍或民用匕首。大多数边境护林员依靠固定电台每日定时联络上级,有紧急情况就骑马到最近的通讯站,往往都要好几个小时,哪怕发现不法分子,追捕成功率也很低。
真正的危险总在装备之外,那些穷凶极恶的盗猎团伙根本不把护林员们当人看,一旦有冲突,向来毫无顾忌,亡命徒甚至往老一辈的护林员家里扔过雷管,炸塌的土墙到现在还留着焦黑的豁口。除了盗猎团伙,极端环境引发的冻伤、蚊虫叮咬、中暑之类也不少。
边境线上活下来的护林员,个个都修成了精。有人把没收的野苁蓉泡进酒瓶跟药材贩子换摩托配件,有人给盗猎者“指错路”,收的烟酒够开小卖部。而老金属于刀枪不入、认死理的那一类。他性格孤僻,又一身正气,休息的时候喜欢来筝筝店里喝奶茶,吃上些油果子,再随意挑几件生活用品。筝筝偷偷同我讲:“据说我长得像他被酒鬼开车撞死的女儿,所以他总来店里坐坐。”
而我觉得,老金时不时来到筝筝的店里,既是震慑,也是守护。彼时我们对护林员有些忌惮,毕竟从那边背鹿角回来,哪怕是捡来的鹿角,在他们眼里可能也算违规。虽然在筝筝的店里见过一两面,但乌力罕和我极少与老金聊天。
我们与老金关系破冰的那一刻,是在萨娅的马棚。
那一天,村里刮起一场大风,我们和几个村民躲在筝筝的小店里蹭电视,萨娅急匆匆跑来,打手势示意我们“回去”——在哈萨克族村落里,凡是因为房屋、畜牧、疾病等等问题寻求他人帮助的,谁看到都会去走上一趟,这是人与人之间不成文的约定。
我们和老金赶回萨娅家时,马棚顶已被大风撕裂,防雨的油布正肆意飞扬。萨娅最喜欢的那匹怀孕的枣红色母马受了惊吓,瘫倒在一地的羊水中不断嘶鸣,琥珀色的眼睛蒙着水雾,前蹄不安地刨着土。
“快把油布拉住!” 老金蹲下身,死死按住躁动的母马,试图让我们跟他打好配合。乌力罕反应极快,老金话音未落,他已经拿过一旁的木梯,将防水油布重新裹在马棚框架上。风虽然小了,可仍把油布吹得像船帆一般鼓了起来,他整个人几乎要被扯下梯子。他稳住身形,喊我接手后,下来和老金一起跪在母马身旁,准备给它接生。
老金摸着母马的肚皮来调整小马的姿势,他的手掌贴着母马的皮毛游走,仿佛在安抚一条受惊的河流。乌力罕则慢慢拽住已经露出的那条湿滑的小马腿,寻找着用最合适的力度来帮助母马快点分娩。当湿漉漉的小马驹坠地,乌力罕找了件外衣把还在颤抖的小生命搂在怀里,让它的身体在这昼夜温差极大的夏夜里逐渐回温。
刚出生的小马没有牙齿,眼睛也看不到,老金只能和乌力罕一起不停地拍打着它的背脊和屁股,像在唤醒沉睡的春雷。直到它颤巍巍支起细竹般的腿,鼻尖触到母亲温热的乳房,喝到第一口母乳,萨娅才终于停止了哭泣。新生命的平安诞生令所有人愉悦,老金也第一次对着我们露出满口白牙的笑。
马这个物种,对在边疆生活的游牧民族和老金这样的护林员有着独特的意义。马驼过出嫁的姑娘和她的嫁妆,马尾鬃扎起过婴儿的襁褓,还能做马头琴的琴弦,乌力罕那匹银鬃马,还会自己掀开门帘找奶豆腐吃……它们不只是翻山越岭的脚力,更是会喘气的财产、长鬃的亲人,它们和人类有着一样温热的鼻息,也共饮过同一片山间的风。
为了庆祝母马和马驹的平安,萨娅杀了一只鸡,煮了一只羊头,以感谢我们的帮助。大家围坐在一起,边享受美食边喝了几口马奶酒。月亮升起的时候,大家就唱上了几嗓子,连萨娅妈妈还为我们跳了一段传统舞蹈。大家在满心的欢喜中,在月光的温柔陪伴下各自归家……有些情谊只生长在草原和山林之间,也只会在牛羊反刍的晨昏里悄然抽穗。我后来也去过很多城市,在科克玉依村里那种人与人、与自然、与生灵之间简单而淳朴的一切,再也没有遇到过。
后来我们在筝筝店里和老金又喝了两次马奶酒,才得知在他的逻辑里,我们的眼睛里没有脏东西。他笃定,在乎一匹母马和初生小马的乌力罕,不会有什么人品问题。
又过了几天,老金邀约我们去他的“落脚点”参观。那是一间位于山坡向阳面上的简陋木屋,陈旧的格子床单铺在一张小床上,书桌也是餐桌,积了厚厚的油垢,摆了几本泛黄的金庸武侠集,墙上挂着的编织袋,大概就是老金的衣柜。老金以此为根据地,多年来守护着“属于”他的山林和动物。
在那之后,老金偶尔也会同我们“吹牛皮”,讲些过去的丰功伟绩,加上筝筝的“八卦”,他的过往就被拼凑了出来。
2
在来到边疆之前的几年,老金曾是一名在保护区出生入死过的武警,和凶狠狡黠的盗猎分子真枪实弹地战斗过,踌躇满志。
当时的青海,盗猎分子猖獗至极,黑枪泛滥。可可西里、阿尔金山及羌塘三大无人区连成一片,里面到底活跃着多少盗猎团伙,没人数得清。他们不仅捕猎藏羚羊,还打野牦牛、藏野驴等等能在黑市上高价交易的保护动物。这帮人车辆和武器装备精良,分工明确:有精通射击、负责捕猎的枪手——他们大多从部队退役,为了“赚笔大的”,接下各类脏手的活计;有当地的少数民族负责开车、规划线路,堪称整个团队的活地图;还有擅长屠宰的“刀客”——高原天气反复无常,狂风雨雪来得猝不及防,枪手打倒羚羊后,刀客必须在一两分钟之内趁着尸身温热快速剥皮,一旦被冻住,皮子就剥不下来了。
老金和队友虎子早在几次巡山时就发现了不同车辙的踪迹。无人区内普通的车辆根本无法通行,除了巡山队的轮胎印之外,但凡发现其他车辙印迹,都会引起武警们的警觉。他们与这伙人曾擦肩而过几次,但始终没有撞上。在一个背风的山谷中,老金发现了一大群扎堆的羚羊在悠闲吃草,就建议潜伏起来,守株待兔。
果然,不出一小时,就有盗猎者的枪声响起来了。
真实的追捕并不会像电视剧里一样子弹横飞、飙车疾驰。武警们往往会在无人区经历陷车、挖车、启程追踪的循环往复,甚至还会发现这些盗猎团伙为了争抢地盘和猎物,在黑吃黑后死伤一片的惨烈现场。
死伤对于武警们来说习以为常,老金和队友们鸣枪警告后,就踏上了危险的追捕之路。盗猎者的三辆车往不同的方向四散奔逃,他们知道,武警只有两辆车,这种策略,至少能保证其中一辆车的人马彻底摆脱追踪。几乎所有持有武器的盗猎者都会激烈反抗,交火不可避免,枪手们甚至把半个身子探出车窗外,试图打坏老金他们的风挡玻璃和轮胎。
虎子和一名队友开车紧紧咬死其中的一辆。虎子枪法了得,几枪就打破对方的后胎和油箱,逼停了前方的车辆。只可惜车子里躲着的是瑟缩成一团的司机和刀客,还有个负责梳羊绒的回民,穷凶极恶的领头人和枪手依然在逃。他们把所有希望寄托在老金身上,先羁押着这几个小马仔回队了。
而老金穷追不舍的那辆车,一直有两名枪手不断回击,这让老金确信,车上一定有大人物。很少有人敢深入无人区,可在追捕过程中,没人会在意油够不够、天气是否会突变。生死和巨大的利益起了冲突的时刻,就看谁更敢豁出一条命来。那天也许是老金运气好,盗猎者比他们先陷车了。枪声炸响的瞬间,老金条件反射地扑向左侧,感觉有子弹擦着手臂飞过。多年的高原追捕,让他的身体比思维更快做出反应。
在消耗完所有子弹后,一名枪手被击毙,另一名挂了彩,只是老金和战友没料到,盗猎团伙的头目会把最后一颗子弹射入了自己的脑袋。而老金的战友也差点死在这场高原的追捕中,他呼吸困难,靠着车半躺着止不住咳嗽,吐出带血丝的泡沫痰,老金知道,这是高强度的追击和奔走引发了高原肺水肿。
老金呼叫支援后,先送战友去医院,在路上才想明白,这个头目的背后一定有一张巨大的利益网,大到他宁可自杀也不肯活到之后的某一天被打击报复到死的可能性里。
审讯过程中,刀客是最好的突破口,他们往往都是当地的屠夫,没什么文化,胆子最小,很快就招了。他说,死掉的头目曾是一个黑金矿的老板,至于他的上线是谁,他这个级别的帮手也无从得知。而被抓住的枪手,也只供出了他们获取枪支的黑工厂。
连番审讯结束,老金他们缴获了对方藏在老窝里的猎物——上百张还没卖出去的皮子、牦牛的角,甚至还有十几个狼头。至于当天跑掉的第三辆车,早就抹去了一切痕迹,无从下手继续追捕。这场追击,对于老金来说,似胜非胜。
可这场追击并没有结束。老金知道,他们恨盗猎者的肆意滥杀,盗猎者也恨他们断了眼前的财路。老金总对战友们说“邪不胜正”,他们没有放弃,靠着仅剩的蛛丝马迹继续追查,直到三个月后,他在急诊室看见女儿已面无血色的脸。
当时老母亲的哭声贯穿了整个走廊,交警说,肇事卡车突然从路口驶出,撞飞了老金的女儿后,司机自首,说喝了酒没看清路。肇事者没有案底,其他什么也问不出来。就连老金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一场意外,还是一场报复。
他的妻子早在女儿三岁时就撇下他们离开了。他的老母亲在孙女过世后也变得有些魔怔,天天做噩梦,吵着要“回家”。母亲口中的家,就是阿勒泰,她出嫁前,从未离开过那片故土。
老金听了老母亲的话,申请了调岗,毕竟眼下没有什么比让母亲安心更重要了。打包行李时,老金把女儿的照片塞进行囊里。女儿生前想要做个天文学家,而现在他要带着母亲一起,沿着星斗指引的方向,走向风起的新疆。回到阿勒泰以后,被噩梦缠身的母亲告诉老金:“昨晚梦见小宝骑着白牦牛,往有莲花的地方去了。”夜里,她终于能睡个整觉了。
那以后,老金收起锋芒,在同僚们的打点下,成了一名护林员。在科克玉依村的地界范围内,老金是“有身份”的人。他像个卫士一般,除了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混成了牧民们的朋友。无论是换季转场、婚丧嫁娶,又或者谁家有其他急事,他忙得过来的时候,总会一喊就到。换来的回报是:无论老金走入哪一户人家,总有热腾腾的奶茶和新鲜的手抓肉被主人奉上。
这个村子像个老裁缝一般,把老金生命里原本断裂的部分,结结实实地缝了回来。
3
自打和老金熟了,乌力罕想要退出背角生意的心思又坚定了几分。可我们存的钱确实还不够,他决定,最多再跑上三五趟就回家。
不知小河南是否察觉到了我们的心思,他有时从外面“办完事”回来,会和我们莫名其妙地拉些家常,话锋转回背鹿角的活计上,他又说:“这阵子行情好,后面几趟我多给你们些辛苦费。”我不知道他从哪里得知我们认识了老金,那双狐狸般的眸子流转,拐弯抹角地提醒着:“最好少和本地的人走动,谁知道他们都藏着什么目的呢?”可规劝完我们,他自己依旧我行我素,去哪里,从哪儿回,从不知会一声。
几天后的清晨,萨娅在给筝筝送牛奶的时段突然跑了回来,示意我们“跟她走”。原来,筝筝的店铺门口,一连几天都出现奇怪的东西——先是死掉的野兔,血淋淋地丢在台阶上;后来是半截被割断的蛇,蛇头还微微张着嘴;再后来,捕兽夹出现了。
那是个生锈的老式夹子,锯齿状的铁齿咬合得极紧,像是随时准备撕碎谁的脚踝。它被故意摆在门槛内侧,筝筝早上起来,还没来得及套上她的麂皮小靴子,脚踝在软糯的拖鞋里不堪一击,很快就开始浸出血来。幸好萨娅来送牛奶,才发现受伤的筝筝,她急匆匆回家比画着,“喊”我们来帮忙。
捕兽夹很快被乌力罕拆卸下来,血也暂时被萨娅带来的马屁泡(一种可以止血的菌类)止住,可夹子上有锈,乌力罕说:“你必须去县里的医院打破伤风针,最好再清创缝合一下伤口。”
筝筝盯着那铁家伙看了几秒,愤恨地把它捡起来,她的指腹蹭到夹缝里干涸的血迹——我们都不知道那是人血还是兽血。我们搀扶着她站起身,她把捕兽夹放在柜台一旁的货架子上:“那就去医院吧。”
小河南不在村里,乌力罕借了牧民的摩托车驮着筝筝走了。我和萨娅面面相觑,她得回去喂牛羊,我留下来帮筝筝看店。
傍晚之前,乌力罕和筝筝才回来。老金也在此刻登门:“会是谁干的?”筝筝摇头——她的客户即使有不满的,但也从不玩这种小把戏。老金仔细看了下那只夹子,对筝筝说道:“这种是小型的,一般用来逮兔子,还好他们没下狠手,若是捕狼或者熊的,你的腿就废了。”
大家讨论不出什么结果,只好解决当下的问题。萨娅会帮筝筝喂圈养的鸡和羊,我们和大力就承包了所有的体力活,清扫店铺、日常装卸货、日常接待等等。那几天,大力干活格外卖力,却不爱笑了,总是盯着筝筝的脚发呆,连吃饭都不再狼吞虎咽,那双我觉得蠢笨无比的眼睛里竟然多了些说不清的情愫。
过了一周,筝筝的伤口好了。小河南不知道从谁手上买了辆二手皮卡,他的行踪变得更加神秘起来。鹿角交易的中间人,不再局限于筝筝一家。
有天下午,我们正在用筝筝的电视看小品,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晃进店里。他一身尘土,不像牧民,也不像商贩,一进门就开始用手指敲着玻璃柜台,眼睛却盯着货架上的狼牙。
“老板娘,生意不错啊。”他咧嘴一笑,我看到了他满嘴发黄的牙齿之间,镶着一颗明晃晃的金牙。
筝筝没抬头,继续拨弄着算盘:“要什么自己看。”
金牙男凑近,压低声音:“有人让我带句话问问你——这店肯不肯转手?”
筝筝这才抬眼看他:“谁问的?不转。”
“你最好再仔细想想,价格好谈。”金牙男盯着她几秒,补了一句,“价格好说。”
见筝筝双手揣在怀里,毫不搭理,男人便拿起柜台上的茶叶包,在掌心掂了掂,临走前匆匆丢下一句:“下次就不是捕兽夹了。”
门帘落下,筝筝脸上的笑一点点冷掉,先兵后礼的招数,她并不喜欢。
小河南已经回村,约好明日继续出发去背鹿角。这个不速之客让乌力罕担心筝筝这里还会出事,便去和老金打了招呼。老金自然是愿意的承担起保护筝筝的责任的,我笑他:“你又没有枪。”他指指自己花岗岩般的颧骨:“护林员的防身家伙在这儿。”
那里有道五公分的疤,他说是追走私犯时被沙棘的尖刺划伤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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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我们顺利抵达边境后,取鹿角如前几次一样顺利。启程的前一晚,我们在牧民的毡房里落脚休息。等天色完全漆黑,我的膝盖突然开始疼了起来,只觉得夜风裹着湿气往我身体里钻。第二天清晨,情况变得更加糟糕,我浑身发热、呕吐,汗把全身衣服都浸透了,膝盖骨缝里像是有把生锈的刀在慢慢剜。乌力罕很快发现了我的异样,一只宽厚手掌贴在我额头上:“小川,我们今天不走了,我带你去找医生。”
我的突发情况引发了乌力罕和小河南组队以来的第一次争吵。我蜷在羊皮褥子里,头昏脑胀,听见带着蒙语口音的普通话和河南话在交锋:
“我们可以把他留在这,或者不让他背鹿角,先回去再说。”
乌力罕的声音不带一丝让步:“我必须留下,他需要人照顾,也需要看医生。”
“你怎么这么死脑筋,耽误的时间就是钱!”
乌力罕只是一遍遍地重复:“他需要休息,走不了。”
等他们讨论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昏睡过去,丝毫不记得是怎么去看了医生,又怎么回到了牧民家,只知道自己做了很奇怪的梦,梦见小时候我还有父有母的温暖时刻。
后来我才得知,我应该是吃了患病或变质的羊肉,染上了布病,躺了五六天。乌力罕没有抛下我,我发热的时候,他就帮我擦身降温,衣服更是汗湿了就换。他不知道从哪找到了一位蒙医,蒙医把当地的草乌和栀子做成外敷的草药,乌力罕给我敷在了肿胀的关节处。我清醒的时候,乌力罕正用粗粝的指腹轻轻按着我肿胀的腕子,耐心跟我解释:“医生说,你是三根失调引发了布病,但是,你会很快好起来的。”我不懂什么是“三根”,只想着快点睡着,睡着就不难受了。
身体痊愈后,我才从大力那听说了昏睡时发生的事。他依旧笑得傻里傻气:“你的乌力罕,真好。蒙古医生讨厌中国人,不理你,他把自己的漂亮刀送出去,给你换了药。”
我望向乌力罕空荡荡的腰侧,他正弯腰往我茶碗里添牛奶,那一双眉眼在我心里,比乌伦古湖的春水还要清澈。我既羞愧又懊恼,恨自己不争气,生了这场“昂贵”的病,害乌力罕为了我放弃了他最宝贝的刀。
乌力罕看出了我的些许情绪,轻描淡写地说:“只要我们平安回家,刀,还会有的。”
只是这次暂停行程,引起了小河南的强烈不满:“这条财路,你们要么跟着我踏踏实实地走,要么就好聚好散。”
乌力罕当时没有说话,只是在回到萨娅身边后嘱咐我继续休养。可我知道,我们这个“四人小队”,已不再像第一次出发时目标一致了。
萨娅得知我生了一场大病后,除了饮食上格外的照料,还给我搞了一瓶维生素和一袋子苹果补身体。牧民的家里肉、奶不会断,可水果、药物和营养补剂都是稀缺品,她自己从来舍不得吃。我只好通过一次次的拥抱,向这个老妇人表达谢意。
我养病期间,乌力罕独自出了几趟门,我以为他还在试图通过蛛丝马迹去追查威胁筝筝的人。过了很久之后我才发现,那时候的乌力罕已经走上了人生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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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单纯地以为,小河南只是为了压榨我们才搞出很多小动作,神秘的行踪也只是为避开我们,把一批批越过边境线的鹿角卖出更高的价格。在他的世界,酬金的大头留给自己才是人之常情。直到发现他和盗猎者有所牵扯,乌力罕才后知后觉道:“我们把事情想简单了。”
转折发生在我的身体彻底恢复之后,我们再次踏上的那趟背鹿角的行程。
那一晚,大家睡在一户蒙古牧民的家里,准备第二天启程回国。小河南半夜偷偷溜了出去,他不知道我和乌力罕都没睡,又或许是大力的鼾声遮盖住了我们外出的声响,我们一路跟着他,最终在一条废弃的牧道边撞见了永生难忘的场景:四个黑影围住一只发情期的公马鹿,鹿脚上夹着一只大号的捕兽夹,矿灯直射鹿眼致其短暂失明,有人用皮带狠狠勒住鹿的脖颈。鹿发出悲鸣时,乌力罕死死捂住了我的嘴。被控制住的马鹿还在抽搐,盗猎者已开始锯角,锯片发出的噪声刺耳,小河南的瘦削背影在那时警惕地望向了我们藏身的方向,然后,四人骑马离开。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着的马鹿死亡的过程。鹿的眼睛是世间最无辜温柔的,见过它们被无端捕杀、倒在血泊中,我觉得自己的眼睛也脏了,像一滩肮脏腥臭的池水。
我和乌力罕沉默着往回快步走,一直到黎明,小河南都没回来。我们只能继续假装不知情,等待小河南回来后的指令。他在午饭后才出现,掀开门帘时,脸上带着浓厚的笑意:“快收拾收拾,回了。”
我们在他的示意下,又走了一条新路,倒是没遇上什么突发事件,只是在休整的时候,乌力罕发现大力的背包底下有血。大力却还是老样子,见谁向他望去,都是一脸憨笑。
等回到科克玉依村,小河南开着他的皮卡又消失了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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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的空档,老金约我们去他的小木屋吃烤肉。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周警官。他的脸和老金相比,更像是被风沙雕琢过的胡杨木——颧骨处叠着深褐色晒斑,左眉骨有寸许疤痕。许是因为和老朋友相聚,他没有穿警服,藏青色夹克袖口已经磨出了毛边,工装裤还沾着草料渣子。他抬头望向我时,笑容温和,可那双满是笑意的眼睛里有着其他复杂的东西。“三个大人”安排我去屋外烧炭,暖炉子、切肉,他们在里面谈了许久才开门出来。
那顿饭之后,乌力罕开始趁着小河南不在的时候,骑着马带我“逛山”。我们走遍了好几个山头,路过过两三个废弃的矿洞。洞里弥漫着动物粪便的酸臭——不是来自蝙蝠就是老鼠,我们用手电筒扫过坍塌的矿道,只看见锈迹斑斑的榔头、废掉的麻绳和破损的安全帽,显然已荒废许久。我们又沿着羊肠小道穿行在云杉林里,偶尔会看到一两只山鸡,扑棱棱的翅膀带落几片松针。
我们每次接近一片窝地时,总会看见十几只老鹰盘旋在上空,久久不肯离去。乌力罕勒住缰绳,脸上泛起忧虑,对我说:“鹰的嗅觉灵敏,最喜欢啃尸骨上的腐肉,那附近绝对有问题。”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读懂了这片大地。果然,我们在老鹰盘旋的下方找到了一个山洞,洞内的景象让我几乎窒息:有北山羊头骨堆叠在洞壁的凹陷处,螺旋状的长角交错纠缠,空洞的眼窝直勾勾盯着洞顶,腐骨堆里混杂着雪鸡的尾羽,还有几张风干、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
乌力罕蹲下身,从骨堆里拈起个火腿肠包装袋,我看到一边还散落着几个饮料罐。“有人在这里过过夜。”他的声音低沉又愤怒,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而我好像听到了苍鹰的唳叫,山风裹挟着腐肉的气息扑在脸上,引起胃里一阵翻涌。
路上,乌力罕给我“科普”北山羊的知识——它们常年生活在高海拔地区,就算冬季来临也不往低处迁徙。很多人迷信北山羊的肉有强身健体的“特殊药效”,盗猎分子猎杀它们后,就在黑市出售狭长的羊角和皮毛,做成工艺品或高档装饰。也会有些嗜杀的人,把猎杀北山羊视为一种 “有难度而有趣的娱乐活动”。
我们回到科克玉依村后,乌力罕马不停蹄地去找老金,而我按他的要求,待在萨娅家里,哪都不许去。
很久以后,我才得知,警方早就盯上了在边境出没的盗猎分子,只是他们暂时不宜出面开展大规模的搜捕,有丰富狩猎经验的乌力罕自然是最佳的“信息员”人选。他在老金的引荐下,答应了老金昔日的同僚周警官,帮他们找盗猎分子在附近藏匿“战利品”的窝点。
那天过后,很快有便衣出动,把那个洞穴清空。我以为我们已经可以踏上归途,可乌力罕并没有带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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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晚饭时吃了萨娅现烤的一整个馕,整晚睡得又早又踏实,被乌力罕晃醒出门的时候,筝筝的店铺已经被火吞没了一大半。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看黑滚滚的浓烟近在眼前,像泼墨一样糊住整面墙。火苗很快像藤蔓植物攀满整个木质门框,烧得噼啪作响。我没有任何救火的经验,只知道有人在喊“着火了”,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去打水,火势就已经大得吓人了——这个曾经充满温情的小店,在火里卷曲、发黑,最后化成了灰烬。
我望向四周,筝筝不在。
火太大了,热浪逼得人退后了好几步。有些村民已经放弃了救火,只有乌力罕拉着我试图从不远处的水井打水扑火,可几乎没什么效果。就在我们快放弃的时候,透过浓烟隐约看到有一个高大的身影——是大力——他弯着腰,费力地从里屋拖着什么往外移。下一秒,有木梁砸在他脚边,火星子炸开,他踉跄了一下,但还是硬撑着冲了出来。
等他躺倒在安全的地界上,我才看清,筝筝被他整个裹在一张打湿的毯子里,脸色惨白,沾着黑灰,头发焦煳,但胸口还在起伏。萨娅给她灌了一大口水,她咳出了几口黑痰。大力的后背上的衣服被烧穿了,皮肤上燎出一片血泡,右手掌血肉模糊,应该是抓过什么滚烫的东西。
围观的人再一次骚动起来,有人提水桶,有人喊医生。我站在原地没动,盯着大力的手——他还试图攥紧筝筝的肩膀,像不知道疼。火还在烧,可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往日里我们最熟悉的憨傻笑意,只有比火还狠的一双眸子,死死盯着店子不远处老榆树的阴影。
小河南套着他不合身的西装外套姗姗来迟,只是嘴上客气:“我睡得太死了,真是醒得晚了,没帮上忙。”
店子没了,筝筝自然也做不成科克玉依村里那些灰色交易的中间人了。有人想要攻破这里的交易圈,就得先让筝筝无法立足。我们都知道这场大火和那天突然出现的金牙男有关,可他的背后有站着谁,无从而知。
老金善意地提醒筝筝:“你要不想惹麻烦,不如换个地方生活,可千万别和那些真正的盗猎分子有任何攀扯。”
她反问老金:“你怎么知道我的筝字,就不是铁骨铮铮的‘铮’呢?”
闭店后,筝筝并没有像暗处不知身份的对手妥协。在萨娅家里缓了几天,她独自出了一趟村子。回来后,她对老金和乌力罕交了底,说已经把手上所有的客户资源和货源,都移交给了另一个生意人,那人和她有着相同的办事风格,也坚守着自己的规矩。当然,因为亲手贡献出了自己的财路,筝筝收到了一笔可观的“感谢费”。
老金时不时来萨娅家探望我们和筝筝。我无意中听到了乌力罕和他在马棚边压低声音的对话:“这场火也许是警告,盗猎的人,怎么会白白让警察清缴掉他们的窝点。”
那场大火之后,村子里的夜晚不再如先前一般宁静。我在睡梦中总能听到有摩托车驶过的声响。没过几天,乌力罕同我说:“你得回去,家里的两匹马要生马驹了,巴雅尔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
我知道,这是乌力罕的借口,却也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乌力罕交给了我两个类似信封一样的布包,外面还裹着一层塑料袋,叮嘱道:“贴身放好,千万别丢了。”
我捏了捏那两个布包,没花纹的薄一些,给巴雅尔补贴家用,有花纹的厚实,是我们给陈建功孩子存下的手术费。
第二天清晨,萨娅一早给我蒸了薄皮牛肉包子,她一直执拗地认为,要赶路的人不能空着肚子出发,否则就会有坏运气。
吃完早餐,萨娅解开了拴在羊圈外面的那匹枣红色母马,乌力罕和老金曾经陪着它一起诞下了马驹,如今,我需要骑着它到达最近的县城,可以乘坐大巴的地方。老马认路,等我到了地方,放开缰绳,它便会自己回家。
我翻身上马,乌力罕突然拉住缰绳对我说:“我好像从没告诉过你,我的名字是蒙古语‘山峰’的意思,也代表着坚韧和不屈。我现在把这个名字送给你,以后你的蒙古族名字,也叫乌力罕。”
那天,风声呼呼作响,走之前我抱了抱乌力罕和慈祥的老妇人,萨娅又往我的口袋里塞了两个苹果。我有些想哭,却只轻声说了句:“妈妈,再见。”
马开始奔跑后,我好像听到了这么久以来,从萨娅口中说出的第一句话:“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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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那天是我和乌力罕最后一次相见,他并未回到乌伦古湖同我正式告别。有人带着巴雅尔连夜举家搬离,他们再也没有回来。
老周警官只是找人喊我去当地派出所和他通了一次电话,草草交代了几句:“你也知道些边境上的事情,我拜托乌力罕和老金一起帮忙,你年轻,他坚持不要你参与进来。追查没结束之前,乌力罕暂时不能回家。”
我知道自己不能问太多,可还是忍不住打断他:“那他们会有危险么?”
老周警官回答得很痛快:“他被列入了我们的保护计划,这是对他来说最安全的方式。放心,祖国这么大,等事情了结,我们会让他在另一个有湖的地方重新做回鱼把头。”
挂断电话后,我觉得自己又再一次成了孤儿,像极了一株没有根系的树。可我也知道,乌力罕如果还有其他办法,他不会选择抛下我。
巴雅尔走后没过几天,我按捺不住,回了一趟科克玉依村。不知为何,从不愿离开村子的萨娅和几位村民一起搬去了新的秋牧场生活。我想,之前的她和我们一样,背负着一副沉甸甸的、隐形的鹿角,如今也许愿意放下了。
筝筝的店铺彻底毁了后,她一直暂住在萨娅的屋子里照顾受伤的大力,他们准备在初雪降临之前一起离开新疆。对于他们之间这奇怪的情愫,当年仍情窦未开的我无法理解。
筝筝只是很淡然地对我说:“我不会做什么以身相许的蠢事。”她只不过厌烦做个寻常女子,婚嫁之后,相夫教子。她早已对大部分的追求者失去了兴趣,可大力这个傻子不同。他不懂情爱,却总是把她说出口的话全盘照做,把她的平安喜乐放在第一位。筝筝喜欢他没有传统男人的思想和灵魂,不会谋算计较,仅像只单纯的野兽一样,一眼认主,完全臣服于她,归顺于她。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和他们吃了最后一顿手抓饭,彻底告别。
那之后,东叔把我介绍给了其他的渔把头,他们见我是乌力罕带出来的人,毫不犹豫地欢迎我加入新的冬捕队伍。我重新回到了乌伦古湖,却失去了把我带入这片湖泊的领航者。
6
1999年底,我收到老周警官托人带给我的包裹,那里面装着我最熟悉不过的一只牛皮袋子——巴掌大小,针脚绵密,乌力罕总是贴身携带。牛皮袋子里是一把来自蒙古草原的土,他曾和我说过:“随身带一捧故乡的土,就会得到神灵的庇护。”我想他一定是回到了这捧土曾被轻轻挖起的草原,他已不再是远离故乡的游子,才会把它留给我。
老周警官还托人告知了我一个喜讯:巴雅尔怀孕了。
除去了我们存下的钱,警官们组织了一场捐款。陈建功的孩子得到了很好的治疗,在乌鲁木齐医院的无菌舱里沉睡了好几个夜晚,对我们历经种种换来的手术费毫不知情。王建功的小媳妇执拗地认为,孩子的康复是神明的功劳,和老把头说过许多次,自己想去陕西的庙里清修,了断尘缘。后来东叔就把孩子接到了自己家,归还了小媳妇的自由,至于她是出家还是出嫁,东叔并不想一探究竟。
2002年,我去探望东叔,虽然孩子穿着一身新衣裳,头发也才洗过,可我低头捡东西时,发现他脚指甲缝里藏着漆黑的污垢,脚后跟和指尖都起了干皮。这些细节,说明年迈的老把头已经没有足够的心力去悉心照顾一个年幼的孩子了。我和他商议过后,决定收养下这个瘦小的、毫无二把头影子的男孩,相熟的渔公们也会帮我一起照顾他。我们给他取名为“大湖”,用来纪念我们这群人和乌伦古湖所有的过往。
随着时间变化,乌伦古湖逐渐成为了旅游景点,冬捕的时间越来越短,我干脆退出渔公这个行当,在福海县、阿勒泰和乌鲁木齐之间奔波打工,跑过车、卖过钢材,还当过一阵子导游……我总还是想着跟周警官打听下乌力罕一家的情况。那些年座机和网络慢慢开始普及,不过大部分时候我只能拨通警局办公室电话碰运气。周警官出外勤居多,就算恰巧在办公室,也不好与我多聊,只是告诉我:“他们一家回了内蒙,在草原上过得好着呢,我也联系不上他呀。你也知道,蒙古族过了几百年的游牧生活,早就习惯了各种分离,邻里要根据水草的丰茂与枯萎各奔东西,子女成年后也要离开父母独立游牧,路上相逢的牧人,饮过一碗奶茶,也终要各奔前程。人家信奉的是‘珍惜上天赐予的缘分’,小川,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不可能一辈子都紧密地延续下去,你过好你的日子,比什么都强。”
好吧,我没有再执拗地想要与乌力罕重新建立任何连接,我彻底明白了,只要乌力罕安稳地活在我心尖那片最柔软的草场上,现实中他生活在多遥远的远方,有无音讯,都没那么重要了。或许,他就是以这种决绝的、永不相见的方式来保护我吧。
那些形形色色的人,随着谋生的奔波,最终都逐渐退出了我的生活。东叔过世后,我守着大湖一天天长大,谈过几段无疾而终的恋爱,一直未娶。偶尔去乌伦古湖游玩时,恍惚之间我总会想起那些“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当年乌力罕带着我在湖面上日复一日地冬捕时,我还没有想过“人活着图些什么”这样的大问题,如今只觉得,他也许是最合适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在金钱、人性和危机的围困中,他从未背叛过自己的信仰和灵魂。
7
又过了好多年,我终于在一次与老周警官的偶遇时,知道了那个夏季结束后延伸出的许多事,也在他的手机里看到了一张照片——那是老周追捕了许多年的盗猎头目,外号“野狼”。
照片里的青年眉骨高耸,嘴角还挂着未褪尽的稚气——那是他成为“野狼”之前的模样,那时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牧民。在成为盗猎者之前,他当过两年景区的向导,也曾带领过科考队寻找北山羊种群时撞见过盗猎现场。
“野狼”的父亲在一次放牧中遇到警察追捕盗猎分子,在双方开枪对射中中了流弹,人一下子就没了。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哪一方的子弹误击了他的父亲,他便固执地认为,一定是警察的错。他不明白,说动物就是动物,杀了就杀了,它们的命怎么能比人还金贵?他父亲就因为一群畜生白白丢了性命。
1994年春,有人带“野狼”走了趟“暗道”,那条隐匿在阿尔泰山褶皱里的走私路线,布满了90年代穿梭在中俄边境之间走私、盗猎者所遗留的暗标。他学会了用掺毒的食盐诱杀整支狼群,再取出狼的獠牙售卖,就这样发了家。之后,他集结人马,开发线路,在青海、新疆一些野生动物出没的地方疯狂地下扑兽夹。再后来,他搞到了一批枪支,开始更大规模的猎杀,把珍稀动物的头骨、爪牙和骨粉伪装成工艺品、建筑材料,走私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再转运到欧洲,卖给“收藏家”们。即便像他这样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人也清楚,从动物身上取下来的物件,一旦和艺术沾边,身价就能翻倍,他就能谋取到一场场极致的暴利收益。
从盗猎到走私,从诱杀狼群到围猎北山羊,“野狼”一步步成为走私盗猎团伙的头目。这帮人在蒙古、哈萨克斯坦境内比在中国国内更加嚣张,他们狩猎野狼、马鹿、雪豹、猞猁等等一切有价值的生灵,经中国中转去东亚、欧洲或者中东,再卖出高价。除了盗猎,他还拓出一条新路子——收集北疆野山地里的野生大麻,再贩卖给制毒的买家。
他们当年出现在科克玉依村以及我们曾经走过的中蒙边境,是因为有“大买家”下了订单,说自己“上线”来自国外,需要一头完整的熊以及部分鹿角,好按照欧洲某个教派开出的古老秘方,治疗自己的隐疾。买家还说,如果能猎到戈壁熊,他们愿意出翻倍的价格,因为这种熊是世界上唯一生活在蒙古西南部沙漠的熊,从60年代起已经非常少见,当时濒临灭绝。
“先接单、再捕杀”在盗猎者的圈子里并不少见,这种目的性极强的订单往往要价更高。我们在背鹿角的行程中,小河南意外结识了“野狼”手下的手下,成为了他们穿梭在中蒙边境的“探路者”。他带我们走不同的牧道,既是为了寻找合适的洞穴帮盗猎者们储存猎物,也是为了寻找棕熊的踪迹,更是为了摸清楚筝筝背后的交易资源——他们原计划能利用筝筝,找到更多的买家。
我猜,在我们更换了有标记的背包时,小河南已经亲自参与过了几次非法捕杀,拿到了加入盗猎团伙的通行证。大力虽然愚笨,可他一定是发现了小河南对筝筝的谋算,那场大火之后,他就不再对小河南言听计从。
盗猎者再狡诈,也无法完全掩盖掉全部的行踪。老周他们秘密织下了一张网,追查、清缴了几次藏匿赃物的窝点,后来乌力罕作为“向导”和“卧底”,不知道用了什么我不了解的法子,成功带着几位便衣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线上抓捕到了一部分盗猎团伙的骨干,可小河南及“野狼”本人并不在其中。
老周考虑到组织纪律问题,不敢同我讲述太多的案件细节,只是反复表达着对乌力罕的欣赏和感激,说他不仅是湖面之上的鱼把头,也是一位优秀的蒙古族猎人,追踪是他最不值一提的技能之一。
我的师傅是什么样的人,我最了解不过,我更关心的是那些恶贯满盈的盗猎者是否被捕,以及乌力罕是否彻底安全:“那你们抓到当年逃走的罪犯了么?”
周警官顿了顿回道:“因果报应这个东西,还挺玄乎。”
“野狼”并未在警方当年的追捕中落网,甚至还在和其他盗猎团伙的“黑吃黑”中一次次侥幸存活下来。直到2008年周警官被调任去霍尔果斯口岸负责走私类案件的侦破,才在那里抓捕到了已经成长为另一个跨境犯罪团伙头目的“野狼”手下,那个罪犯向警方交代了“野狼”后来的结局——2005年,距离我们前往科克玉依村背鹿角的八年后,他被枪下的野生动物“反杀”了。当时他在哈萨克斯坦猎杀了一头母熊,有人对他说,生吞黑熊胆可以强身健体,特别对肾和胆,“是大补”。他便亲手剖取熊的胆囊,连胆汁带黏膜生咽下去。几天后,他高热不止,全身肌肉酸痛,当地医生只说是流感,他又撑了几天后,一命呜呼。负责尸检的是位在当地支援的美国医生判定,依据他肠道和心肌里都有活体幼虫,应该是死于喜欢寄生在熊体内的旋毛虫感染。
狡诈的小河南也没有给自己谋得一个圆满的结局。周警官回忆起他,有些唏嘘:“也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案子太多,具体年份我也记不清了。我们和另一个省的警方并案调查,在他们卷宗的笔录中,我发现了小河南的踪迹。”
“野狼”需要一个人联合境外的“合作方”一起帮他洗钱,学会计专业的小河南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他在盗猎团伙里成功混了好几年,钱款处理的次数多了,发现了新路子私藏货款。他存够了一笔钱想跑路,没想到在境外,“野狼”的眼线也遍布了他们藏匿的小镇。他连镇子里的大巴都没踏上去,就被同伙逮了回来。在卷宗里的说法,小河南是被“野狼”按“草原规矩”处置的:他们将他的左右腿分别锁进了两个捕兽夹,然后把他弃于中哈边境鲜有人迹的山林里。发现他尸体的巡警说,他大概率是在饥饿和绝望中慢慢死去的。
老金跟我说过,盗猎者最喜欢用铸铁夹,除了容易生锈,没什么其他毛病。这种夹子成本低,里面的弹簧钢夹大多都是由报废的农机改造而成,夹子上的“牙齿”叫双棘齿,经常用来捕狼,能把狼腿彻底锁死,越挣扎刺得就越深,就算是人误踩到,强行掰开,同样会撕裂肌肉,还容易引起血管爆裂。我想,小河南的母亲最终也没有等到他“荣归”,也许到现在,她都以为儿子在乌鲁木齐做着一份安稳的会计工作。
老金早已退休,他的母亲过世之后,就去了甘肃的表亲家结伴养老。周警官和筝筝没有太多交集,只是从老金那儿听说,她后来带着大力去了东北,在边境和老毛子做外贸生意,至于两人有没有结婚生子,当下是否还在一起,都无从得知。
“野狼”是不是放火烧掉筝筝店铺的幕后主使?乌力罕到底是怎么帮警察的?他们一家安全了么,还会回来么?边境线上如今应该换了模样,盗猎的人是不是再也无机可乘?小河南到底背着我们都做了哪些坏事?我心中有很多的问题,周警官都不便一一为我解答。这些谜题注定无解,而人生,本就没有那么多答案。
和老周警官再次相遇的那晚,我做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我们把收缴的鹿角堆在乌伦古湖边焚烧,有人用不知名的野调吟唱:绝户有了娃,渔公离了家,狐狸逃不过野狼,傻子娶了美娇娘……火光中,乌力罕的手像从前无数次一样,揽上我的肩头,再也没松开过。我又听见冰层开裂的悲鸣,像极了那年冬捕起网时,万千银鱼在晨光中跃动的声响。
尾声
对于川叔来说,乌伦古湖永远清澈而神秘,让人敬畏、沉醉,是他心底的一片圣地,也是他回得去又回不去的故乡。如今他已不再年轻,知天命之年的门槛横在脚下。定居在乌鲁木齐久了,他说自己偶尔会掰起指头算一算,乌伦古湖的水汽有多少个年头未曾润过他的肺腑了。
乌伦古湖依旧守着休渔之约,4月至7月,渔公们往别处谋生,水面归于岑寂。到了旅游季节,游客们纷纷前往“黄金海岸”——那是政府新打造的天然“湖”滨浴场,不远处,还有两座水电站日夜运作,把湖泊的能量输入周边城市的灯火熠熠里。
湖里的很多鱼,如今已是国家保护鱼种,再也不会被端上餐桌。曾将一生力气用于渔猎和拉网的渔公们,身影渐渐淡出的捕捞。冬捕作为祖辈传下的生计,现在成为了给远方来客们的文旅演出——祭湖仪式、冰上龙舟、头鱼拍卖、万人鱼羊鲜汤宴……时兴的节目,给这片湖泊带来了新的生机和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