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就算佛陀来了也忍不住
姜六耶2025-10-30 10:232,318

一进玄关黎姝就被压在了上面,霍翊之鲜少这么躁。

黎姝被撞在门板上时叫的极大声,若是筒子楼,必定要让左邻右舍都听了去。

程煜曾骂过她这副嗓子。

说是换个弱点的男人,没碰到她,就能被她生生叫的不行了,哪里还能做什么。

霍翊之显然也被她叫出了火,半掩她的唇,似笑非笑,“叫这么大声,是想把巩妈也叫起来?”

黎姝毫无廉耻,红唇内的舌尖若隐若现,在他的手指上滑过,那副媚到骨子里的姿态,就连最红的头牌都比不过她。

她没挣扎,说话的热气都呼在他的掌心。

湿,热,又带起掌心的痒意。

“不只巩妈,我要把整个南城的人都叫起来,我要让他们都看看,霍总今天睡的,是谁。”

饶是霍翊之见惯了艳色,也无法在面对这样的尤物时无动于衷。

她的确是祸水。

能霍乱人心,摄人心魂。

语言已经没有意义,从玄关到客厅一路都是掉落的衣服。

巩妈被动静惊醒,出来恰好看到黎姝两条腿盘在霍翊之的腰上,被他带进了卧室。

甚至门都没来得及关。

下一秒,巩妈听到黎姝的尖叫。

她下意识往前走了一步,可细听之下,那声音并不是痛苦,反而透着说不出的欢愉。

巩妈一把年纪也没听过这么妖的嗓子,老脸红了红,蹑手蹑脚退了出去。

自被霍翊之包了以来,黎姝跟霍翊之有过不少次亲密,但一切都是点到为止。

一半是为了吊他胃口,一半是因为她自己的身子见不得人,所以她还从未在霍翊之面前赤身,不是穿着内衣,就是套着薄丝一般的睡裙若隐若现。

好在霍翊之足够绅士,从未对她用强。

同时这也让黎姝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到底是尊重她,还是对她的欲望并不强烈。

有的男人,嘴上说的好听,说什么我要珍惜你,我要留在新婚之夜。

实际上,不是嫌弃身边的人不够带劲下不去嘴,就是自己有问题。

叫男人守身如玉,就跟让狗不能吃屎一个道理。

违反天性的事情,肯定有鬼。

黎姝觉得她肯定不属于让人下不去嘴的类型,霍翊之的本钱她也感受过,不像是不行。

至于不喜欢女人就更不可能了,不然庄思雯哪来的对吧!

所以哪怕黎姝做了霍翊之的女友,她还是很有危机感,毕竟身体可是她最大的利器,若是霍翊之对她兴趣不浓,她还有什么手段稳固自己的地位?

但今天,黎姝终于看到了霍翊之隐藏在礼仪壳子下的欲望。

那是汹涌的,猛烈的。

甚至连她的扣子都来不及解开就掀开了她的上衣。

黎姝欣喜之余,更加得意。

她就说么,没有男人能拒绝的了她。

什么财神爷,就算是再世佛陀,也过不了她这一关!

霍翊之的技巧是一贯的好,他就像是一个技艺高超的琴师,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力道去拨动琴弦,知道该弹哪里,按哪根琴弦,能换来美妙的音节。

在他的掌下,黎姝时而高亢,时而婉转多情。

在那种层层叠叠绵延不休的声浪中,黎姝整个人都往上飘。

灵魂脱离了肉身,沿着那华丽的吊顶,沿着这栋公寓,一步步向上攀登。

就在她觉得自己一伸手就能摸到云彩的时候,她猛然落回了床上。

那种只差一步的感觉让她抓狂,让她缠着霍翊之不依不饶。

夜色如水。

月光落在黎姝那半掩的的肩头上,她身上只剩下了一条衬裙,扭动的样子,无关清风朗月,只有人间极乐。

霍翊之低笑一声,贴在她耳边,口舌之快,引得她惊叫。

“乖孩子,给我看看你。”

听到这一句,原本沉沦的黎姝瞬间清醒。

在彻底展示给霍翊之之前,她还有一关要过。

既然身体无法改变,那么她就得找出合理的原因,让霍翊之怜惜她,心疼她。

而不是觉得她天生下贱,弄了这么一身东西,打算做皮肉买卖,谁都能来插一脚。

黎姝没马上脱,而是撑起上身,眼眸转动间更添妩媚。

她的手在他胸口画圈,“霍叔叔,我有件事一直瞒着你。”

霍翊之没想到这个节骨眼,黎姝居然要跟他聊天。

他捏了把她,戏道,“什么事,非要现在说,故意折磨叔叔?”

黎姝握着他的手,不叫他挪开,咬唇抬眼,嗓音又娇又嫩。

“我身上,有些东西,可能会让霍叔叔扫兴。”

霍翊之眸光微动,“你说的是什么?”

黎姝意识到她这话容易让人误会,她身上留了别的男人的痕迹,赶紧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是我之前被人算计过。他们为了让我知道自己的身份,给我留下些东西。”

她把那段经历说了出来,把自己包装的可怜无辜,程煜跟岳栀微则是豺狼虎豹。

“哦对了,你应该没忘了吧,我妈是小姐。说来挺可笑的,我从小就想摆脱这个出身,最后却进了蝶澜。你不知道,在我出生的那个环境,堕落有多容易。”

跟宋楚红关系不错的丹凤姨也有个女儿,跟她不一样,那是个小老板的野种。

小老板嫌弃丹凤姨的出身,再加上是个女儿,根本没有认的意思。

丹凤姨的女儿比黎姝大两岁,她觉得自己比黎姝这种连爸爸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高贵,经常说,等她长大了,她爸爸就会来接她。

后来怎样了,黎姝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跟凤姨一样,也挂了牌。

只是偶尔跟人聊天的时候,会说起,她这在这混只是暂时的,很快她爸爸就会来接她,到时候她就不干了。

可长大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神变得空洞,再不复从前光彩。

在那种地方长大,能清清白白离开的太少。

几乎可以说没有。

今天不卖,明天不卖,后天也总要卖了。

当每个人都是污秽的时候,干净才另类。

黎姝生了那样一张脸,自然少不了诱惑,只要稍微往下走走,她就能有个不死机的手机,再往下走,她就能有名牌穿,有花不完的钱。

她有时候也会想,如果,她没遇见程煜,那她真的能像她说的那样,从泥坑脱身,嫁个富二代过上幸福的日子?

还是会像凤姨女儿一样,在半推半就中,走了凤姨老路。

她不知道。

所以那四年,她是感激程煜的,可再多的感激,都随着她走进蝶澜的那天烟消云散了。

霍翊之的认真聆听叫黎姝打开了话匣子,她开始滔滔不绝。

“对了,我记得,当时有个外国人,不知道怎么看上了我,开了八千美金给老板。我妈上班那个地方,比蝶澜可差远了,八千美金整个店一晚上都赚不来,他没跟我妈讲,直接给我骗了过去。”

明明见惯了世态炎凉。

哪怕亲人死在自己手上霍翊之也眼睛都不眨,但听到黎姝小小年纪就被算计至此,他心里还是紧了紧。

“然后呢?”

继续阅读:第105章 霍翊之要给她盛大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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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的野!玩的花!再坏他们也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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