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晚饭后和母亲在乡间马路上散步时,我惊叹于四川老家这两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栋栋不知什么时候建成的新式小楼,被晚霞笼罩着,悄然散落在马路两侧,几乎看不出这里曾是前两年刚“摘帽”的贫困山区了。
拐弯处,一个矮小的身影闯入我们的视线,背对着我们拿着大笤帚一下一下地扫马路两侧的落叶。
“王福林,天都快黑了,你还不回去?”我妈远远地叫道。
那个身影又继续扫了几下后,像才反应过来似的,慢悠悠转过身,笑眯眯地回应这边的招呼:“扫一段少一段,反正回去也没事干。”
我几年没见王福林了,他的脸倒是没多大变化,只是老了一些,依旧一副憨厚样,赖疤头上花白的头发东一块西一块的,像被钻心虫毁坏得乱七八糟的稻田。他外套起了层包浆,辨识不出本来颜色,里面穿着件破了袖口拉出线头的针织衫,赤脚趿拉着一双解放鞋,后跟早磨没了。经过他身旁时,我闻到一股难以描述的味儿,是长期不打理个人卫生的酸馊味。那双握着扫帚的手黢黑,手指短粗,指甲似乎几年没修剪过,塞满污垢,蜡黄肮脏。
“你看,一个家庭,总离不开一个女人。不管女的再丑再矮,一旦离开,男人就活得不像样,家就不成家。”走出一段路后,我妈又回头望了一眼王福林,感叹道。
王福林老婆阿莫,是个侏儒女人,只有一米高,前几年病逝了。王福林先是四处打零工维生,后成了村里的五保户。眼下清扫马路的活,是村上对他的照顾——每周打扫一次,每月除了应有的补贴外,还可额外领几百块工资——但他生活依旧寒酸,阿莫在时,尚不至于这样。
阿莫全名莫丽英,按字典里的释义,丽是美好漂亮,英是智慧出众,显然寄托了父母对女儿的美好祝愿。但她没能如父母所愿:她四肢短小像三岁小孩,走起路来双腿呈“O”字形,企鹅一样左摇右摆;可单看她的头颅,似乎应该有一副一米八的魁梧身材才算相配;她的脸比正常人的大一圈,跟蒲扇一样,大嘴、大耳朵、塌鼻子,稍微中看的是眼睛,散发着友善柔和的光。
我想,阿莫父母起名时,可能忽略了姓氏——“莫”即没有。嫁来夫家后,这边的人干脆连她名字也不叫了,既然没有还叫什么呢?干脆就叫“阿莫”算了。连村里的小孩子也跟着大人以貌取人,不喊她莫嬢嬢,人前喊阿莫,人后喊莫矮子或倭瓜婆,这还算好的,有些粗鲁的直接喊她矮婆娘或丑婆娘,我爷爷奶奶就曾这么叫过。
农村给人起绰号并非稀罕事,很多人都有。我爷爷说闲话讨人嫌,在家称王称霸、在外怯弱怕事,大家背后叫他“秧鸡子”。我爷爷的堂兄,身形短粗,长年一袭长袍,被人戏称“烘笼子(四川一种竹篾编的类似于汽油桶的家什,罩在火上用来烘烤衣物)”,他的女人刁蛮泼辣,被叫做“活辣子(昆虫八角洋辣子,全身毒刺)”。村里一个长得标致的姑婆,到老也亭亭玉立,照样被女人们称为“妖精”,造了她不少谣。
2
我家乡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毗邻大巴山,跟陕西接壤。我们县处于市辖边缘,几面大山如同天然屏障,将几个镇子圈在死角地带,由唯一一条乡镇公路连通外部世界。十年前,不论去哪儿,都要先坐七八个小时客车,到邻市的交通枢纽买票搭车,往往还要在车站住一晚。车站窃贼成群,稍不留神就会遭遇“割包儿”。当地人祖祖辈辈都从土里刨食,很多老一辈的人到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多半还是为了治病去的。好在如今高速路通到镇上,到成都也仅需六小时,治安更是今非昔比。
阿莫嫁来我们村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那时村里人赶集、做小生意都是步行。阿莫的娘家莫家坪和我们方田湾距离十多公里。她娘家离镇上更近,但都是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我们村离镇上稍远,但有公路,即便无车可坐,也有大路可走。田地是否肥沃、水源好不好、离公路近不近,这些都是早年婚嫁需要考虑的内容。
我们村里很多人家都是一个祖宗,姓氏相同,起名字仍严格遵循着辈分排序,直到我们这代人名字才个性化。血缘早已稀疏,走得近的无非是上一辈还是兄弟的人家,其余都算“村里人”。王福林和我家早年算是同宗,结婚那天,阿莫全家都来过,但当时六七岁的我在学校里,要下午才能放学,就没看见。我对阿莫的身高感到好奇,猜想她娘家人该是个个都这模样,去吃了酒席的爷爷奶奶却说,阿莫娘家人都很体面,她哥哥更是一表人才——后来她父母来看女儿,路过我家门口,确实是正常人。
阿莫母亲跟村里人谝闲,说阿莫出生时就不太协调,上半身正常,但手脚极短,到了三四岁就不再长高,只往宽里扩展。待到成年后,上半身和常人一样,穿成年人的衣服,但四肢短促,袖子和裤子只能裁去半截。
阿莫和比例协调的袖珍人不一样,属于畸形发育,这样的相貌体态,即便在有诸多光棍的农村,也处于婚恋鄙视链底端。出生于六十年代末的阿莫,快三十了才嫁给家穷人丑的王福林。其时王福林年近四十,也不过一米五的个子,太过老实巴交,让人觉得他头脑不太灵光。他哥哥王士林当年也是快四十了才找到一个长短腿的寡妇,连生两个儿子,好赖算是拉扯齐了一家人。阿莫来这边时,王福林的两个侄子已上小学,后来两人都成了农民工,至今还没讨到老婆。
王家两兄弟的父亲王老汉,早年偷公家的粮被逮住过,挨了顿饱打,此后在村里一直没抬起过头。后来他说食堂大锅饭做的菜有点淡,又被几个男人摁住,强行塞了一嘴盐巴,羞愤得当晚就解下裤腰带,在养猪场的房梁上上吊了。我奶奶年轻那会儿,负责给生产队喂猪,自从王老汉上吊自杀后,她就不敢独自待在养猪场,总觉得房梁上有双眼睛盯着她。后来,她把拌猪食的场地转移到露天坝里,拌好再快速端进去,宁愿来回跑好几趟也不愿待在里面。
王老汉死后没多久,他的女人又被人羞辱,被逼喝了老鼠药,嚎叫着口吐白沫死去了。那时王家兄弟还未成年。到了八十年代,生产队解散,公家的大院子分给了部分住房紧张的村民,唯独院子边角上紧挨着养猪场的两间小瓦房(曾经放农具的杂物间),没人愿意要。一是房子太过老旧窄小,只有几平米,二是村民都嫌那儿挨着猪场晦气。最后村干部手一挥,叫来王家两兄弟,说:“都嫌你们爹在这儿上吊,不敢住,你们是他亲儿子,总不会害怕吧?”
之后,两兄弟就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王士林成家,自立门户在旁边另盖了两间瓦房,原先那两间房子就留给了王福林一人。
3
王福林家有几亩薄田,阿莫自从过了门,便片刻不得闲。她像个正常的劳动妇女一样干活,只不过需要想些办法——玉米秆子太高,她就先把它砍倒再掰;锄头太长,王福林就帮她锯短一截。家里的灶台也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只有一尺多高,像孩童过家家用的。
我们一群孩子,从未见过阿莫那么矮、那么奇怪的人,也没听过侏儒这个词,大人非但不会教育孩子们要尊重跟自己不一样的人,还同样和孩子们一起围观“怪物”。阿莫背小背篓去地里割猪草,我们就蹑手蹑脚跟在她身后,趁她不注意,抓起一把沙子从背后塞进她的衣领,然后嬉笑着跑开,或者趁她转身的工夫,把她装进背篓的猪草扒拉出来,飞快地扔到稍远的地方,然后幸灾乐祸地看着她一摇一摆去拾捡。旁边大人“哈哈哈”地笑一阵,不过意,又假意斥责自家小孩几句。
阿莫却劝:“不要骂,小孩子家家懂个啥哩?我们小时候还不是一样顽皮!”
“你小时候是啥样?也是这么矮吗?”有小伙伴好奇地问。
“嗯……当然是一样矮咯,我那时也到处捣乱。”阿莫直起身子,汗涔涔地抬头看我们,眼神中竟有几分慈祥,像个母亲一样。
小伙伴们继续嬉笑,我却被这种眼神触动了——那时我爸妈已外出务工,我成了留守儿童,爷爷奶奶性格不好,整天吵架,连带着对我也没好脸色。阿莫那慈爱的眼神,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萌生出奇异的感动。此后,我退出了捉弄她的行列。
村里人对王福林也无半分尊重。一个吊儿郎当的男人经常拿他开玩笑,拦住他直截了当地问:“你找的那个婆娘,你能跟她啷个行房事?你不怕把她压扁了?”
王福林讪笑着走开,那人并不满足,朝着他的背影继续追问:“你家那个能生崽子不?怕是不能吧?”
周围男女老少都哄堂大笑,那人打探的正是他们想问又问不出口的秘密。
待王福林走远了,妇女们开始议论,这个说:“莫矮子怕是生不出来娃娃哦,你没看她那胯骨,窄得跟个小娃娃一样。”
那个立马接话:“肚子嘛估计能怀,生不生得出来就难说咯!”
有次,院里一户人家的母鸡莫名其妙死了,那家的女人是个蛮不讲理的刁妇,怀疑是阿莫使坏下了毒——因为她家的鸡经常在阿莫家的菜园子里啄菜,阿莫曾说过“再来就给你毒死”。于是,那个女人挥动镰刀,不分青红皂白把阿莫的一大片青菜砍得稀烂。那青菜是农村用来腌盐菜的,而盐菜是当时必不可少的下饭菜,家家户户都要腌两三缸,以防青黄不接时无菜上桌。阿莫坐在田埂上嚎啕大哭,说早知道就该给那个女人捉一只鸡,好歹能保住青菜。鸡不稀奇,还有一群,青菜稀奇,没了就没了。
被砍了青菜的第二天,阿莫和另一户邻居家的鸡也莫名其妙死了几只,王福林为查找原因,把死鸡剖开,发现鸡嗉子和胃里都是青草——原来正是砍阿莫青菜的那家人打的除草剂毒性太大,她家的鸡又有几只正奄奄一息,倒在打过药的那块地里垂死挣扎。
那家男人把通往那块地的路拦了起来,不让家禽通行,此后没再死过鸡。但那家女人一直没给阿莫道歉,跟人讲起来依旧坚持说那只鸡是阿莫毒死的,后面死的只是巧合,“不然怎么没死一块儿”。
那年阿莫没腌成盐菜。
4
结婚没过两年,阿莫肚皮渐渐鼓了起来,外套只扣上面的扣子,下半截散开,走起路来更加滑稽。
村里人又开始议论,说阿莫这个身体怎么能孕育出正常的孩子呢,孩子必然是个矮子。伪善的男女们等着观看一场热闹,阿莫则对闲言碎语充耳不闻,每天挺着大肚子出现在人们视线中,该干啥干啥。
1995年以后,村里人开始大量外出打工,我妈那会儿已经在外两年了——她是听到风声就最先出去“探险”的那批人,因为她要强,也因为我爷爷奶奶长期的压迫。她迫切想要逃离老家,揣着从信用社借来的两百块路费独自踏上了去往上海的绿皮火车,在那边安顿下来后,又介绍了我爸过去。后来村里陆续有人追随他们去了上海,有男人也有女人,但大部分都是男人,去建筑工地。
那些留守家中的妇女们,很羡慕我妈,说她之所以有这个运气,是因为我爷爷奶奶只有她一个独女(我爸是入赘过来的),只带我一个孩子就行了——别家都是好几个兄弟姐妹,孙子孙女众多,老人帮谁带娃都会引发厚此薄彼的矛盾,或者干脆一个都不带了,所以那些家庭的女人要被迫在家养育小孩。
留守家中的妇女,多多少少都会招来些流言蜚语,毕竟女人的力气有限,遇到收割季节,往家运送粮食是个力气活,需要找村里别家的男人帮忙,一来二去就惹上了风言风语,传得神乎其神,甚至还会说她家的孩子就是那个男人的,直到小孩慢慢长大长开,越来越像自己父亲,谣言才不攻自破。
至于留下的男人,大多都是些女强男弱的家庭,用村里的话说,都是些“簸落货(无用的、淘汰的)”。王福林和阿莫两口子都属于这类,还是文盲,他俩比谁都羡慕外出打工的人。每当有返乡者唾沫横飞地描绘大城市的繁华时,他们夫妻俩都听得津津有味。就连我爸给王福林讲在外被联防队抓到时的惨象,他都满眼钦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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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很多妇女生孩子仍是在家中自行分娩,最多请乡医院的女医生来协助一下,除非难产,否则一般不会进医院。阿莫1997年第一次临盆时,想到她情况特殊,身体结构不能与常人相比,王福林担心她有性命之虞,就用大背篓驮着她徒步去往邻镇上的医院。
农村用来背粮食的背篓,下窄上宽,呈喇叭状,底部宽度不足二十厘米,四四方方,一双脚都蹬不下去,肚大如鼓的阿莫蜷缩其中,他们从村里出去时,很多人看见了,包括我爷爷奶奶,大家仅仅也就是叹息一声。
邻镇的医院有妇产科,我们乡还没有,村里人有时做买卖也会去那边,踏出了一条小路,方便抄近道,十公里的路,正常人步行也得两个小时,而一个矮个子背着一个侏儒孕妇,那就远远不止这个时间了。
据王福林后来讲,他走了四五个小时才到邻镇的医院,路上也遇到了一些擦身而过的路人,相熟的打个招呼,不相熟的各走各的。他一路没跟谁求助,也没谁主动帮他一把。阿莫就一直在背篓中蜷缩着,一路呻吟,羊水滴了一路,把他的裤子都浸湿了。滴到最后,就变成了殷红的血,顺着王福林的裤管滴在地上。到邻镇的医院时,阿莫已陷入昏迷,经医生们合力抢救后,大人算是保住了性命,婴儿却成了死婴。医生解释说,是由于孕妇长时间蜷缩在背篓中受压迫造成的,阿莫盆骨比较窄,自然分娩比正常人困难,婴儿被憋着出不来,活活给卡死了。
长辈们一致说阿莫的那个孩子是“取出来的”,我长大后估计,他们说的“取”并非剖宫产,因为那年月乡镇医院根本不具备开刀的条件——应该是医生协助产妇自然分娩,若这样,过程中也可能会有挤压甚至拖拽的动作,不管怎么说,出来的婴儿是完整的,但没呼吸。
阿莫看了孩子,说是个男孩,紫红紫红胖乎乎的,手脚也匀称,看上去并没有遗传她的缺陷。后来好几年,她一直对这个失去的孩子念念不忘,看到村里的小孩就念叨,“要是我儿子在,今年也这么大了”,“我儿子就比你家XX小一岁,在的话,估计到他耳朵这么高”……唠唠叨叨的,就像祥林嫂。
面对阿莫的遭遇,一部分人怜悯,一部分仍旧奚落,认为这在情理之中,“她本来就生不出来孩子嘛,偏要逞能”。阿莫装作没听到,自顾自在两间矮房子里进进出出,操持家务。
有次,她跟我奶奶聊天,愤愤不平地说,孩子虽没成活,但至少验证了她同正常妇女一样,也可以孕育健康的生命,自己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无用。她也没责怪过王福林,在她的思想里,她和王福林是命运共同体,孩子死了是两人的损失,谁都不比谁好受,好在自己还年轻,她又积极筹备第二胎。
5
阿莫第二次怀孕是在2000年后,那时的村里已经有了贫富分化,打工人家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有了彩电、录音机、座机电话和当时流行的VCD、DVD机,高调的甚至装上功放喇叭,放得震天响,挣到大钱的更是筹划要盖新房。阿莫家的条件并未有肉眼可见的改善,只能靠养家畜卖钱来维持开支。
那时我在镇上读初中,阿莫哥哥的女儿莫海燕就和我同班,是我们班的班花。她高挑的个子,白皙的皮肤,一头黑发垂在腰间,笑起来一对酒窝若隐若现,好些个男生写信追求她。
我和莫海燕关系不错。有次周末,她上我家玩,我们逛到阿莫的住处,远远看到阿莫在地里忙活,我推她去相认,她不去,跟我急,我故意大叫“海燕、海燕”,阿莫闻声抬起头,疑惑地说:“我们村哪有叫海燕的?我侄女倒是叫这个名字。”莫海燕忙躲到一个覆满荒草的沟里,直到我们离去,她都没有前去叫一声“姑姑”。
事后,我问莫海燕为什么要逃避?她说她不想喊。
待到阿莫二胎临产时,乡卫生院已经有了专门的妇产科,可以做顺产接生了。吸取上回的教训,他们两口子再不敢马虎,离预产期还有大半个月时,王福林就把阿莫送到了乡卫生院,去找妇科医生刘玉玲。
卫生院虽有产科,但几乎没人在那生孩子,也就没设立住院部。医生们把阿莫上下一打量,看她可怜,就特地腾出了一个小房间让她住下了。刘玉玲是乡卫生院唯一的妇科医生,一辈子都贡献给了这里,常年笑眯眯的。患者都是随来随走,有病人来了,她就给瞧病,没人时,她就在中药房帮忙抓药。她去给阿莫做检查时,刚撩开衣服就被熏了出来,在走廊里连连招呼王福林,让他进去给阿莫清洁卫生。
其实平时阿莫还算讲究。王福林家那个院子是村里的卫生重灾区,家家户户旱厕里的粪水横流,连路都给淹没了,但阿莫倒从未让家里有过这种情况,她的屋檐下长期都是干干净净的,大概是肚子太大身体笨拙,手臂又太短,洗澡比较困难,孕期的阿莫确实邋遢了一段时间。王福林来来回回打了好几桶水,才帮阿莫把身子彻底洗干净,刘玉玲这才敢用手去触摸她肚子。
这事传回村里,没人嘲笑阿莫不讲卫生,妇女们难得地充满了同情和怜悯,大概是见阿莫已经历过一次不幸,于心不忍,或是随着时代变化,经济变好,强者同情弱者。她们纷纷去乡卫生院探望,叮嘱她、鼓励她。
一周后,阿莫在刘玉玲的协助下,千辛万苦娩出一个男婴,活的,“呱呱”的哭声回荡在乡卫生院的走廊里。不过,刘玉玲擦拭婴儿身上黏糊糊的羊水时,骤然尖叫一声,旁人围拢一瞧,心中骇然——这个男婴居然没长眼睛!本该长眼睛的位置,只有两粒浅浅的豌豆大小的小黑印,没有缝隙,无法睁开。
阿莫生了个“怪胎”,消息传开,令人恐惧。我奶奶说,这就像“牛生麒麟猪生象”一样,属于天生异相,“人有古怪相,必有古怪能”,这孩子长大后说不定会有非凡作为。但我知道,按照现代生物学知识,牛自然不能生麒麟,猪也不能生象,阿莫生下的“怪胎”,估计是胚胎发育异常导致——视窝和视泡在孕育中受到障碍或被破坏,导致眼部组织最终发育不全,属于先天失明,后天也没法恢复视力。刘玉玲说,要想看上去显得正常,只能长大后做手术再佩戴义眼。
阿莫和王福林最终选择放弃这个男婴,他们求刘玉玲给婴儿注射一针,刘玉玲说她害怕背命债,不敢下手,最后是王福林狠心捂死了婴儿,埋在了卫生院边上的地里——打我记事起,扼杀婴儿在村里属于普遍现象,有些家庭想要儿子,结果生一堆闺女,生下来就直接捂死埋了,民不告官不究。所以,没人谴责王福林——一个本就陷在泥潭里的家庭,再拉扯一个双目失明的小孩,既不能盼他日后为父母养老送终,又不能指望他传宗接代,更无闲钱去培养他成才,只会进一步拖垮这个家庭,有何意义?所有人都不认为这有错,更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认为这有罪。
与失去第一个孩子一样,阿莫并未责怪王福林,放弃这个孩子,是两口子的共同决定。此后,阿莫也没再提过这个孩子,好像“怪胎”本就不存在。
只是此后好长一段时间,村里的小孩子们都不敢经过卫生院旁的那片地。
6
但一个家庭里不能没有孩子,没有孩子就没有盼头。
阿莫娘家父母牵线,让王福林去领养了他们村的一个小女孩。那家人想要个儿子,结果生了好几个女孩,这个是最小的,还没上户口,家里也没钱供她上学,就想找个知根知底的家庭引(领养)出去。
小女孩被带回来时已经四五岁了,瘦瘦小小,蓬头垢面,两口子给她起名丹丹。从此,阿莫无论在房前屋后做什么,都多了一个小女孩跑来跑去的身影。
一天傍晚,阿莫从娘家回来,路过我家后门时,我爷爷见她带着丹丹行走缓慢,便让我背上丹丹送她们一程。去阿莫家的路全是下坡,并不远,正常人最多走十分钟,若是白天,我很乐意跑一趟,可那天已经是傍晚,想到返程途中要穿过一个闹鬼的坟场,我就头皮发麻。
我惧怕爷爷的威严,只得硬着头皮去当活雷锋。大概是已经走了大半天远路,阿莫累极了,她每下一级台阶,都要用手撑着石阶边缘,臀部撅起以保持身体平衡,确保万无一失后,再往后退一步。与其说在行走,还不如说在一点点朝后挪动。平常人走一步的路,她需要两三步。
我望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心急如焚。好在那晚的月亮升得早,勉强能照亮路,我一手托着背上丹丹的屁股,一手牵着阿莫,借助朦胧的月光前行。
一到家,阿莫就翻箱倒柜给我找手电筒,好不容易找出来了,却按不亮,取出电池,一捏是耙的(软的),阿莫又说去邻居家借,我连忙谢绝。
回程途中,十四五岁的我心中半是对阿莫的怜悯,半是对爷爷想博赞美却不肯躬身力行的愤懑,穿越坟场时,竟也没觉得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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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没过几天,阿莫挎着一个沉甸甸的布包,领着丹丹,费力地从一层层石阶爬上来,专程来我家致谢。那天她穿着一件宽大的蓝布圆领衫和一条裁得像短裤的碎花阔腿裤,齐耳短发用波浪夹一丝不苟地别在两侧,看上去倒也十分整齐清爽。
我奶奶正忙着打土豆淀粉——那是一件工序繁多的活儿,先要把几背篓的土豆淘洗干净,用粉碎机打成浆,再把纱布的四个角绑在摇架上进行过滤、沉淀。我奶奶顾不上招呼,阿莫倒也不介意,站在一旁乐呵呵地仰脸观看。中途,她自告奋勇帮忙加水,没想到一瓢水未倒进纱布里,反被摇架一挡,泼了她一身。
“糟了,我去给你找衣裳换。”我奶奶慌忙固定住摇架,往里屋走。
她连忙拦住我奶奶:“这碍啥事?大夏天的,这才凉快哩!”说完,笑呵呵地拧去衣衫上多余的水,再抖一抖,一副达观状。
等我奶奶过滤完了土豆粉,阿莫又帮忙烧火做饭,我发现,其实她做家务麻利得很,土豆丝切得又快又均匀,切完还不忘淘洗两遍:“外人看我这样子,还以为我煮出来的饭没法吃,其实我是个爱干净的人,我当女娃时就爱讲究……”
吃饭时,阿莫才道明她真正的来意——她想拜我奶奶为干娘。阿莫的娘家离得远,她行动不便,两三年才回去一趟,娘家人过来的次数也少得可怜。那阵子,她母亲病逝,父亲身体不好,哥嫂在外打工,就再没人来过这边了。而张福林家这边除了兄嫂也没别的亲人了,兄嫂也自顾不暇。她想在村里寻户人家,给背井离乡的自己认个亲戚,以后有地方来往走动,多多少少有点安慰和依靠。
阿莫是个很懂礼的人,把这件事看得十分郑重,饭后,她从包袱里取出猪蹄膀、白酒,我奶奶推辞一番后收下了。
我理解阿莫,虽说村里人家多,但两面三刀者众,并非每个人都能抱团取暖。她找到我奶奶认亲,是出于难得的信任。只可惜,我奶奶收礼后只是口上应承,晚上便戏谑地讲给我爷爷听,两人漫不经心地议论阿莫,全然不把她的认亲当回事,更别提后期关照了。
曾经去医院探望阿莫的那些妇女们,也还是会经常跟阿莫发生摩擦,有人因阿莫家的牛吃了自家几丛秧苗就夺走她家的茶壶做抵扣,以至于村长不得不出面调解。也鲜有人真正关心丹丹,多半是不怀好意地逗她。有人故意问丹丹:“你妈妈喃?”丹丹指了指远处的阿莫,那人继续说:“这个怕不是你妈妈哦?我问的是你亲妈,你亲妈咋把你送人喃?”丹丹便不作声了。旁边人笑嘻嘻地给丹丹支招:“你骂她呀,她故意的,你使劲骂!”还试图教给丹丹一些骂人的粗俗话。院子里小孩众多,近墨者黑,丹丹也确实学了不少粗鄙言语,经常自称“老子”,渐渐变得天不怕地不怕。
在我们老家,约定俗成,送出去的孩子就是对方家的人,除非领养的家庭有什么变故,否则亲生父母就不要插手,探望也不必,免得彼此心里不痛快。所以,丹丹的亲生父母也从未来看过她。
7
阿莫认亲后第二年,村长组织大家修村公路——那会儿,大部分村民住在山下,若要搭车赶集或外出办事,得爬坡上坎老半天,才能到达候车点。曾有人雨天赶路,失足滑跌进沟里摔断了肋骨。为方便山坳里的人出行,需要修一条贯穿全村的土公路,连接到山上的公路。这种路没有上级拨款,属于自发行动,凡有劳动力的男女村民,全都自觉加入队伍,凭手中的锄头和铁锹,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王福林也天天在人群中挥汗如雨,阿莫看着别人家都是夫妻双双参与,也想贡献一份力,主动来现场搬石块,还没搬上几块就被众人支开了。村长说:“丽英呀,你就在家好好待着吧,你来是在帮倒忙,万一被锄把子绊倒了,我们还担不起责。”众人哈哈大笑,阿莫也不恼,跟着笑,一面听话往回走,一面自嘲似地自言自语:“这恁办?想帮忙呢又遭人嫌,矮子没用咯!”
次日下午,阿莫背着一个跟她差不多高的背篓,一摇一摆地来到工地。正当大家疑惑时,阿莫把背篓放在地上,揭去上面的纱布,提出一只竹篮子,竟是满满一篮子馅饼!她顾不得擦汗,忙不迭地给大家发饼:“放心吃,自家磨的面粉有点黑,不是脏,我把锅洗了又洗才烙的……”
阿莫说她为烙这些饼,从清晨到下午,忙活了大半天。我也在现场送开水,分得两个,咬了一口,豆角馅儿的,还热乎着。我看见有人接过馍便吃了起来,有人则揣进了衣裳口袋。
后来,一个伯伯提到那天的事,说嫌那馅饼脏,拿回家扔给了狗,还开玩笑说,那不是阿莫用手按出来的饼,是拿屁股坐出来的。
“就你嘴刁,那王福林一天三顿要吃莫矮子煮的饭,还不是活得好好的?”旁人打趣。
“王福林磕碜成那样,癞婆娘给他煮饭都要吃……”那个伯伯说。
我对这些话早已习以为常,那会儿的人既穷且苦,却并不善良——善良并非完全没有,只是偶尔显现,浮于表面,不会作为一个美好品质长存于人性中,周围人似乎更期盼别人家倒霉,自己好看一场热闹。
那个暑假,村里还出了一个意外,我爷爷的一位堂兄失足掉入化粪池,被人发现时已经身亡,才六十多岁。我原以为,爷爷会为相处几十年的兄弟扼腕叹息,没想到他首先想到的是他们几十年的恩怨情仇,比如早年拆房子,他俩为争夺堂屋的檩条大打出手,还有一棵长在分界线上的柏树,也争了多年。想到这些,爷爷嘿嘿一笑,幸灾乐祸地说:“我说他是秋天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这下可好,老天爷把他收走了,再去蹦跶哇?”
最后,那棵柏树归了我爷爷。
还有一个得了癌症的伯伯,他堂哥天天盼着他赶紧咽气,逢人便说:“他怕是活不了几天了。”但那位伯伯坚持的时间还挺长,只是经常疼得嚎叫不止,临死时已不成人样,五官都变了形。他那位堂哥又说:“早年吆喝(得意)多了,老天让他造孽造够了才死!”
在我的印象中,那个得癌症的伯伯人温和,幽默,爱讲笑话,尤其讨小孩子喜欢,去世时还不到五十岁。他没得病前,经常给他堂哥家的小孩买零食,孩子慢慢吃习惯了,哪次路过没给,反而还遭诟病。
亲人尚且如此,更谈不上外人了。阿莫的外表就是原罪,她的好心并不能换来同等的回报,甚至给旁人提供了戏谑的素材。但阿莫偏偏没自知之明,经常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努力地想要证明自己。
8
2005年左右,丹丹要去乡里读小学了。家到学校需要走1公里山路,别的小孩有家长接送,阿莫行动缓慢,王福林要忙于应付各种劳动,所以,除了特殊天气,丹丹都是形单影只,独自上学。她穿的衣服也多是别人施舍的旧衣,要么太小,要么大到几乎把大半个人罩住。
2001年之前我在那所小学上学时,还没有“进城”的概念,方圆好几里的学生都在那里接受义务教育,足足有四五百人,课间跑操时浩浩荡荡。校舍简陋,都是砖瓦房,遇到下雨天还会漏雨。每过一个暑假,学校的杂草半人高,开学第一件事就是携带锄头镰刀去开荒。
丹丹读小学时,很多孩子已经随着家长进了城,学生少了一大半,学校除了校舍有所改善外,条件还跟当年一样艰苦——学生照样没有洁净的水喝,学校也没有食堂给学生提供午饭,上厕所要穿过整个操场跑去很远的旱厕,里面时不时浮着附近农民扔的死猪崽。
附近的小孩,每天有家长送饭,不至于饿到五六点放学。我一个姑婆住在学校旁边的街上卖包子,她的孙女和丹丹同班,两人很要好,姑婆可怜丹丹,偶尔会叫她一起去吃顿午饭。丹丹回家把吃饭的事回家讲给阿莫,待王福林上街赶集时,阿莫必然会给姑婆捎去一篮子水灵灵的蔬菜瓜果。
听说,丹丹在学校也遭人欺负,邻村有两个男孩子模仿绑匪,放学后把丹丹的鞋带解下来将她反绑在桌腿上,老师都回家了,没人发现,直到天黑,王福林才寻到学校解救了丹丹,找到的时候,丹丹被绑着坐在地上睡着了。
这事后来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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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我趁爷爷奶奶不在家,偷偷整理了几件我早已穿不上但看起来还挺好的衣服,准备送去给丹丹。刚进阿莫家的院子,就看见丹丹把皮筋一头套在石柱上,一端绑在树桩上,口里念着:“周扒皮呀周扒皮、半夜三更来偷鸡……”
她跳得极欢快,我叫她,她应了一声,抬头望了我一眼,又继续念着口诀跳皮筋。她的辫子有节奏地飞舞着,没有愁苦,满脸欢乐与童真,就像一株岩缝里冒出的野草,阳光雨露给了她蓬勃的生命力,只管坦然接受命运安排,兀自生长在广阔天地间。
阿莫听见狗吠,连忙从昏暗的屋里迎出来,我说明来意,把几件旧衣服递给她,她连连说:“这咋要得?”好像我给她的不是旧衣服,倒是多珍贵的礼物一样。
阿莫搬出两个小板凳,撩起围裙擦了擦,拉我坐下聊家常,问我父母在外的情况,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她说,若不是被身体绊住,她早出去挣钱了,那些流水线上的计件活,她也可以做:“但这个样子莫得法,出去没得人要呀。”
阿莫看着丹丹,脸上满是慈祥溺爱,说小妮子念书念不好,家里也没人会辅导,回家了只知道玩,还学了一身坏毛病。
“还小,不咋懂事,过两年就开窍了。”我只得这样安慰。
她高声朝正在跳皮筋的丹丹喊道:“丹丹娃,你要学你这个姐姐,好好念书,以后考到县里去读高中,还要考大学哩!”
丹丹并不理会,继续自言自语念着她的“周扒皮”。
“这死妮子!”阿莫仍是充满慈爱的笑骂。
我担心爷爷奶奶突然回家,坐了一小会儿便起身告辞,阿莫让我等等,她摇晃着进到屋内,一阵窸窸窣窣后,摇晃着端出一木瓢核桃,硬要往我衣兜里装。
我喜欢吃核桃,但回家不好交代——爷爷奶奶向来是极小气的人,家里的东西宁愿丢掉也不会送给需要的人,若知道我送衣服给丹丹,必然会勃然大怒。我谢绝阿莫的好意,她不依,又抓起几颗按到我手里:“不怕,这几颗路上吃。”
9
2007年,我去外省上大学,继而工作,回老家的次数渐少,老家的人事变化离我渐远,只能靠电话打听。
毕业后那几年,听说村里为拉动经济,发动留守村民搞种植业,先后尝试过香菇、银耳、中药材,但缺乏人手和技术指导,都没搞出什么名堂来。又种植葡萄、猕猴桃,家家户户免费发了苗子,栽种在自家地里,但周遭树林茂密,免不了鼠啃鸟啄,也没成气候。大家陆续都放弃了,也不差那几个钱,任凭那些果树枯死。唯有阿莫家还侍弄着一亩猕猴桃,成熟时就靠王福林背到集市换几个零用钱。
有一年我回家,我妈听说我喜欢吃猕猴桃,准备去阿莫家买几斤。阿莫见我们去了,连忙挎着篮子带我们去田里采摘,产量不行,果子也小小的,找了老半天才摘了几斤。我妈给钱她不要,大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侄女吃几颗果子我还收钱?你把我看得这么没人情味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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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冬天,我回老家结婚,再一次见到阿莫,那时我不知道她已得了病,因为她看上去除了衰老一些,并无异样。
老家乡村办酒席都是坝坝宴,在院子里搭灶,帮忙的都是本村人。阿莫和王福林主动来帮忙,王福林负责架炉子给客人烧开水,阿莫在灶间烧火,她说烧火是躲在背后的活儿,坐着就不动,省得走来走去挡道。
我搬了个小凳子坐到阿莫身边,向她打听丹丹。她说丹丹没考上高中,她舅舅(阿莫哥哥)说出钱送她去读个幼师,两年就可以出来教幼儿园。但丹丹死活不愿去,目前在县城酒楼里当服务员。
“读幼师也蛮好的呀,干嘛不去呢?”我问。
“她读不进去有个啥法?”阿莫无奈地摇摇头,“我倒想争气,把一个独女供出来,她自己不愿意,我们有力使不上。”
“丹丹娃,胆子大哦,上次回来我还看见她嘴里叼着一根烟哩!”旁边一位忙着择菜的嬢嬢插嘴劝道,“还是要管严,女娃子家,这个年龄容易受外面环境影响。”
“莫嬢嬢,丹丹抽烟是真的吗?那可真要好好说一下了。”我感到惊讶,转头问阿莫。
“哎哟!不光学抽烟,她还耍了男朋友哩!”阿莫说出的话更加让我吃惊。
我算了一下,丹丹那会儿也就十七岁。我想起我读高中那会儿,县城十分混乱,社会上拉帮结派者众多,有些自制力不强的学生被拉下水后,辍学放弃大好前程,走上了打架、吸毒、抢劫、坐牢的道路,里面不乏女生。如果丹丹跟这些社会流氓伙在一起,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又不能守在她旁边,你看我这个腿脚,出门又费力,要不是修了公路,我今儿连这都来不了。”阿莫继续说。
我因要去接待别的客人,匆匆退出了这场聊了半截子的天。等忙完时,天色已晚,亲朋邻里早已散场,阿莫和王福林也已离去。
未曾想,那次闲聊,竟是我和阿莫的最后对话。
10
办完酒席后,我离开老家回了城里。两个月后的正月初六,我妈说她要去给人帮厨。我问谁家办喜事,她说丧事,莫丽英死了,昨晚死的。
“咋这么突然?前阵子不还好好的?”我心下一惊,想到两月前,阿莫一边烧火一边为丹丹操心的样子,好端端的一个人,咋就说没就没了。
“她一直都有病在身呀,年前紧张得很,喊了车送到县医院,医生一看说得转院,想去省医院没钱没门路,拉回来第二天就落气了。”我妈不知道阿莫得的什么病,王福林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知道是内脏疾病,心绞痛一类的,已经吃了大半年的药。
我问奶奶,阿莫生病那会儿是什么样的?奶奶表现得很冷漠,说:“谁去管她那些事?闲得慌。”
我想到阿莫之前来认娘家的场景,不禁一阵心寒。在最后关头,村里竟无人去探望她一眼,除了家人,大概没人在意她的死活,她在村里住了二十多年,自始至终都只是个符号。
我妈说,阿莫去世时,丹丹赶回来了,在灵堂里哭得稀里哗啦,几个妇女去拉都拉不起来。我妈感慨,阿莫还是值,死了还有人给哭丧。
听家人讲,丹丹初中毕业后,王福林的哥嫂想让丹丹嫁给自己的儿子,哥俩都要比丹丹大十多岁,让丹丹任选一个。王福林觉得可行,认为都是一家人,亲上加亲,这样丹丹也可以一直在自己身边。阿莫却强烈反对,说年龄差距大,丹丹还小,结婚还早,况且那哥俩流里流气的,哪一个都配不上丹丹。为此,妯娌间变得不对付,谁也不搭理谁。阿莫病逝,她嫂子都关着门不露面,倒是王福林的哥哥在帮着料理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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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丹丹没走上歧途,阿莫去世后,她被亲生父母带出去打工,进了厂。
旁人问王福林:“养着这么多年,又跑回到她亲生父母家,你甘心不?”
王福林“嘿嘿”一笑,似乎有点失落,又装作并不介意地说:“她爱在哪儿就在哪儿,她过得好就好咯,不管养父母亲父母心情都是一样的,都希望她好。”
头两三年,丹丹并未忘记王福林,每次回家都要来这边看望王福林,挽着比她矮一个头的王福林散步,亲切地喊他“爸爸”。后来丹丹在外面结了婚,家安在了外省,很少再回来了。
孤家寡人的王福林成了五保户,这本来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但在本村人眼中,五保户是一个特别丢人现眼的词,只有无能、无子女的人才会被评上,是一顶并不光荣的帽子。村里骂架时,诅咒对方就会说“你有天会成为五保户”,意思是“断子绝孙”。
当初,村里开展“精准扶贫”时,首先要为村民进行危房改造和修冲水卫生间,扶贫对象只有王福林和另一个长年睡在水缸里的老光棍。众人感慨,有过家庭的王福林,最终还是和那位落魄的老光棍成了队友。
没多久,王福林从暂住的学校搬出来,和老光棍住进政府给他们修建的安置房里。安置房离我们家不远,我偶尔看到王福林拎着做饭用的铁锅,在大路旁的水井边洗碗,把从锅内刮出的雪白米粒,泼洒在路旁的排水沟里。
有人说王福林,反正就你一张嘴吃饭,还做个啥劲?拿低保钱去下馆子。王福林听从了建议,每天固定要往街上跑一趟,路程只要十分钟,上午去,下午回,一天吃两顿,中间的时光就围观别人打牌消磨掉。
我妈认为王福林这是在享福,过得潇洒,有饭吃,有衣穿,看病不花钱,啥都享受国家照顾。但我想,比起其乐融融的一个家庭,谁甘愿成为五保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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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妈散步归来时,王福林正收拾笤帚准备回家,我妈远远地跟他闲聊了几句,他抱怨丹丹已经三年没回过家了,早年下雨天背她去学校,把自己淋透了也得把她护着,终究还是白忙活了一场。
“那总比没有好,好歹有个牵挂在那里。”我妈安慰他。
我妈又问他,你这个条件还挣个啥钱,在家耍着也有饭吃。他笑笑,说:“我这张嘴倒是好办,丹丹哪天带着娃娃回来,我兜里总不能连给孙子买零食的钱都没有吧?”
其实想想,王福林至少算得上幸运——阿莫早早化为一抔黄土,融入大地,没有子嗣,不被人悼念,就像从未来过这个世界一样。
前几年我回老家,特意逛到阿莫的老房子前看了看。早年住在院子里的人都在别处盖了新房,院子七零八落几近坍塌,远远望去,就像一道丑陋的疤。阿莫的坟孤零零地矗立在后门的菜园子里,就是当初被刁妇砍掉青菜的那块,坟头绕着藤蔓,坟前并无烧过纸钱的痕迹。那块地随着阿莫的去世,早已荒芜得不成样子。
当年倾全村之力修的土公路也早已作废,变成了树林。前几年上面拨款,重新为山下的人修建了一条直通街上的水泥路,和作废的那条路方向相反。
那片土地,只剩阿莫孤零零地长眠地下,除了鸟鸣相伴,再寂寂无声。我想,再过几年,也许通往这儿的路都将会被荒草覆没,不复存在。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