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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国位于昭王朝东南部,东南方比邻大海,坐拥渔盐之利,北部多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形成天然屏障,西接谭、韦等弱国,这里气候宜人,沃野千里,雨水充沛,盛产粟、稻、菽、麦等作物,地势得天独厚,国土之上百年来未遭战火荼毒,百姓安居乐业,物阜民丰,虽然国土面积在五强国偏小,但实力却最为雄厚,其财力至少占了天下之三分,仅信阳城一地的收入就远超芈、桑等弱国举国之财力。
信阳城则位于良国最南端,拥有天下最大的港口金乌港,这里是外邦与昭王朝贸易的必经之路,每天大小船只络绎不绝,外邦的黄金、珠宝、珍禽异兽从这里上岸,带走丝绸、香料、茶叶等货物,信阳君富可敌国,凭的主要是海上贸易。另外,定平国的木材,谭国的布匹,彭、涂两地的铜铁矿石也都要经由这里输送到瞿父、沛、辛等沿海国家。
信阳君八岁就开始跟着父亲良景公学习料理生意,他天资聪慧,心思缜密,精明强干,小小年纪就表现出了超凡的谋略与胆识。在一次与外邦商人的贸易中,他敏锐地看到琥珀的潜在价值,大量低价买入,然后利用各国都以良国服饰器皿为美的优势,雇用工匠制成各种饰品、器物,销往各国,一举获利数十万钱,为日后的霸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十二岁即可独当一面,并顺利地在先王薨前将自己的封地从内地迁到海滨信阳城。文公时期,他一面迅速地把金乌港建成天下最大的港口,一面重金雇用海盗,劫掠骚扰其他航道的商船,使金乌港变成唯一安全的港口,由此垄断了海上贸易。他为人慷慨,乐善好施,偶遇年景不好必赈济灾民,而且大斗出,小斗进,甚至焚毁借据,免除债务,赢得了百姓爱戴。他恩威并施,笼络了大批士大夫阶层,并且通过积累财富,拥有了良国最强悍的军队。随着年纪稍长,他渐渐悟出一个道理,治国如同经商,万变不离一个“利”字。他是个精明的商人,从不做赔本的买卖。
嬴起也很清楚这一点,司徒煜分析得不错,他将曹国三十五城送与景国,良国如再觊觎宛地,就是从景国口中夺食了,这样一来景国势必与章国联合,对抗良国与定平,胜负参半,况且定平国还未必一定会与良国结盟。对于信阳君这么精明的人来说,当然不会冒险。不仅如此,嬴起此行还带来了三千匹良马。良国富饶多金,而章国地势广袤,盛产牲畜。嬴起此次前来,除了化解曹国之危,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以马换粮,缓解国内谷物匮乏的危机。
对于信阳君来说,既然伐曹无望,那么也没必要与章国撕破面皮,天下分分合合,既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唯有利益永恒不变。良国海上势力强大,但陆上的军力略逊于章国和定平,长久以来,始终凭借山海天险阻挡外敌,如今随着章国迅速崛起,信阳君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未雨绸缪,必须要尽快扩充军力,以备不时之需,而章国的战马正是他梦寐以求之物。
在司徒煜来到信阳君门外时,正好遇到刚刚告辞离开的章王嬴起。司徒煜心中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与往日相比,信阳君看上去并没有任何异样,依然是一副淡然优雅的样子,他一贯喜怒不形于色,心机深不可测。
“君侯意欲与章国交好吗?”司徒煜明白,在聪明人面前,最好的方式是有话直说,绕圈子只能令对方反感。
“先生是聪明人,还要寡人多做解释吗?”信阳君露出一丝苦笑,“不得不承认,嬴起这招釜底抽薪的确高明。”
真正的强者总是勇于面对失败,只有懦夫才会用诅咒和空想来麻痹自己脆弱的灵魂。
“学生以为,高手对弈,不在一招半式的得失,章王起侥幸赢得一筹,但我方并非无计可施。”
“先生有何高见?”
司徒煜从袖中抽出一卷地图,在几案上展开。地图绘制得非常详细,山川河流、城乡村落应有尽有,地图的边缘都已磨损,显然是经常观看所致。
信阳君不禁微微点头,司徒煜果然非常人可比,单凭这张地图就可以看出他心中志向之远大。
“章国虽然成功拉拢了景国,但天下大国尚有三家,如若以三敌二,我方胜算尚在六成以上。”司徒煜说道,“另外,一旦我方抢占先机,桑、芮、冉、谭等小国也很容易加盟旗下,以求分一杯羹。”
“说下去。”信阳君依然不动声色,他不想给司徒煜任何提示,上一次他畅谈了天下大势,这次要听听他对眼下的局势有何见解。
“定平国君虽然多疑善变,但无非是担心成败,如果可以说动沛国加盟,我想定平也不会无动于衷。圣人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学生以为,眼下当务之急是说动沛国加盟。”
“沛国不问中土之事已有二十年之久,这个先生不会不知道吧?”
“凡事皆有阴阳两面,沛国韬光养晦,无非是为了养精蓄锐,蓄势待发,而绝非无意染指中土,良国有霸主之位,此番正好可以借此撬动沛国连横抗章。如果君侯有此意向,学生愿效犬马之劳,去游说沛国国君。”
“我看行!”一旁,卫野突然插话道,“主公不是一直想要收拾章国吗?”
“多嘴!”信阳君冷冷地看向卫野。
卫野自知语失,连忙闭嘴退后。
“先生为何一定要说服寡人抗章呢?”信阳君看向司徒煜,“常言道,远交近攻,良、章远隔千里,你真的认为良国最大的威胁是章国吗?”
“章乃虎狼之国,贪得无厌,十年前已吞并了陈、计两国,而其意犹未尽,正在厉兵秣马,意在兼并各国独霸天下。”司徒煜恳切地说道。
“良国也吞并了彭、涂两国,你是说本侯也是要独霸天下了?”
司徒煜一时无语,他明显地感到,信阳君虽然依然保持着应有的礼仪,但显然态度非常疏离,远不似当日亲热。
“你是陈国人。”信阳君冷冷地说道,“你在利用我。”
此话一出口,卫野本能地为司徒煜感到一丝担心。信阳君虽然温文尔雅,但也铁血无情,他通常在杀人的时候也不会声色俱厉。
司徒煜终于明白了,信阳君自幼心机深厚,他太聪明,太自负,他最不能容忍的是被人利用,一旦触碰到这个敏感之处,他心中立刻筑起高墙壁垒,不再能听进任何谏言。
“八年前,良国有个绝色美女,名唤绿袖,天下人无不仰慕,但她为人凛若冰霜,冷艳不可方物,不要说一亲芳泽,就是听她一首曲子,都要花费百金。”信阳君娓娓道来,“寡人也是久慕其芳名,但忙于国事,一直无缘得见,直到有一天,绿袖突然来到我的门下,主动投怀送抱。缠绵多日之后,寡人问她要什么礼物,她向寡人提及想要亶爰珠。而亶爰珠是大夫牂闿家祖传至宝,要得此宝珠,必先杀牂闿。”
说到此处,信阳君故意停顿了一下,仿佛是有意调司徒煜的胃口。司徒煜静静地等候他说下去。
“其实寡人早已知道,绿袖的兄长早年死于牂闿之手,她无非是想借夺珠之事让寡人替她报仇。可是她选错了方法,不应该以为凭其姿色就可以将寡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牂闿为富不仁,寡人早有心除之。三天后,寡人派人杀了牂闿,也杀了绿袖。”
十八天前,相同的房间,相同的人,可是那种亲近和默契早已不在,曾经惺惺相惜的君臣之间有了巨大的鸿沟。
司徒煜黯然离开后,信阳君疲惫地叹了口气,失去贤才,他心中又何尝不遗憾万分。
“主公,卫野适才唐突了。”卫野诚恳地俯身谢罪。
信阳君扶起卫野,心中泛起一丝爱怜,世上的人都如此尔虞我诈,只有这个傻兄弟讷直守信、毫无心机,可惜他又不懂自己的心事。
“仲康,记住我的话,世间凶险,永远不要让人知道你在想什么。”
司徒煜之所以一直千方百计地隐瞒自己的身份,就是担心这会妨碍到抗章复仇的大计,但如今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心有不甘,但又无能为力。眼看大计将成,但却功亏一篑。良国依然可以去,但显然信阳君不愿与章国为敌,去了又能如何呢?他的目的是灭章复仇,不是投身豪门,求得荣华富贵。他很了解信阳君这种人,他们的心智非常强大,一旦认定某件事,断难更改。
司徒煜独自漫步在学宫的甬道上,思绪万千,突然感到一种不知何去何从的茫然。天下之大,哪里才是我的容身之所?投奔他国当然可以,以自己的才华,各国诸侯都不会拒绝,至少定平国一定可以去。如此,阿季应该高兴了,司徒煜想道。可是在定平又能如何呢?高漳君虽然宠爱幼子,但也不会荒唐到出兵为儿子的朋友复仇的地步,况且高漳君只是定平臣子,而非一国之主,无权决定与章国的关系。他当初选择良国而非定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放眼天下,能与章王起对抗的人能有几个?他想得如此出神,以至于都没有看到坐在四象坛下的恩师,直到听到廖夫子叫他的名字,方才如梦初醒。
“弟子不知老师在此,万望恕罪。”司徒煜躬身施礼。
虽然司徒煜性情极为内敛,但廖仲也早已看出他的落寞,他们情同父子,老夫子焉能读不懂他的心思?但他深知司徒煜是一个非常自尊的人,虽然身处困境,也会努力保持尊严。师徒二人并肩走在学宫美丽的花园中,虽然时值深秋,但大域气候温润,草木依然繁茂。
“老师可是要去昭成殿与诸侯会面吗?近日‘天择’在即,望老师保重身体。”每逢“天择”,廖仲都会变得非常忙碌,如今他年事已高,还要为这些琐事连日操劳,司徒煜心中感慨。
“昭成殿里一群将军在和扈夫子谈论兵法战略,大呼小叫,沸反盈天,我又听不懂,正好趁机溜出来闲逛,偷得半日闲暇。”廖仲一副轻松的样子,他环顾四周,感慨道,“好久不来这园子,这些花木都长这么大了。你看这株玉兰,还是你亲手栽种的。”
“弟子还记得初到学宫之时,老师要我们每人栽种一株花木,花如其人,代表种花者的本心。”
“你还记得季衡种的是什么花吗?”
司徒煜不禁哑然失笑,赵离当时种的是一株芍药,明艳动人,就像他的人一样热情四射,但是他不知道在花上做了什么手脚,待花开之时,引来了方圆十里的蜜蜂,一天之内就蜇伤了三十几个人,无奈,只得趁夜连根拔掉。
三年光阴,弹指一挥,转眼已是要离开学宫的时候,司徒煜心中突然生出万分眷恋。
廖仲走得有些劳累,司徒煜连忙扶恩师坐在园中的一块青石上。面前是淙淙的溪流,清澈见底,斗折蛇行,在假山中穿流环绕。
“子熠,你看这溪水,可知道它从何而来,去往何处?”
司徒煜看向脚下的溪水,它在乱石中欢快流淌,翻出洁白的水花,声音悦耳。
“以学生愚见,溪水来自后山,至于去向嘛,有道是水流千遭归大海,它最终的方向想必一定是大海了。”
“那么你知道它在流向大海的途中会遇到多少阻碍吗?”廖仲指着面前的溪流道。
溪流是曲折的,溪水向东流到尽头,随即向回折返,十几步后再次折向东方,以一个“之”字形辗转向前。
司徒煜心中一动,他明白了老师是在劝他回头,这个善良而睿智的老人总会在他迷失之际为他指点迷津。司徒煜很少动情,不是他生性凉薄,而是这世间寒凉,但总有人令你在这冰冷的人间感受到温情所在。
“老师……”司徒煜欲言又止。
廖仲拉着爱徒的手,语重心长道:“子熠,只要你愿意,大域学宫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
回去寝居的路上,司徒煜的心始终沉浸在愧疚之中,他无法容忍自己利用了一个善良的老人的赏识与包容。事到如今,他始终不敢对恩师讲明,他虽然接受了祭酒一职的举荐,但其目的却并不是为了将学宫发扬光大,令他心动的是祭酒这一职位所附带的权力——可以辖制三镇,建衙设府,招募军队,这就标志着他可以从此进入诸侯阶层,可以以此为基础,逐步扩充实力,厉兵秣马,待羽翼丰满之后,就可以伺机联合其他国家,一举荡平章国。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但只要励精图治,并非毫无机会,况且命运由自己把握总比把命运交在别人手中要好。虽然愧对恩师,但为了复仇大计,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当司徒煜将此事告诉赵离的时候,赵离先是有些诧异,不明白司徒煜为什么突然放弃了去良国的机会,他不是一直很想去的吗?
司徒煜当然不便告诉赵离实情,司徒煜陈国人身份的败露与赵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他知道是自己坏了司徒煜的大事,一定会非常内疚,而对于司徒煜来说,宁可自己痛苦一世也不忍心令赵离受半分折磨。
“天恩难测,大人物的心思是难以捉摸的。”司徒煜敷衍道,“也许是人家觉得我不够好吧。”
“这事不是都说定了吗?榜文都贴出来了,他这么大的人物,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赵离有些愤慨,“我去找他理论!”
“不要去,阿季,你知道我不喜欢求人。”司徒煜阻拦道,“这样吵闹一番,反而失了颜面,被人看低,这又何苦呢?我们留在学宫不也很好吗?”
赵离对这些俗事本来就无所谓,只是为朋友打抱不平。既然司徒煜放得下,那何乐而不为呢?对他来说,去哪里并不重要,跟谁一起去才是关键。况且父亲本来就希望他留在学宫,虽然做不成祭酒,总比去良国要令老人家高兴。
“太好了,我去找鬼斧老爷子,在他手下谋个司学的职位。”一想到可以留在大域学宫,继续过无忧无虑的日子,赵离着实有些心花怒放,“不过先说好,我可不能上午授课,我得睡觉,还望祭酒大人行个方便。”
他总是很容易满足,无论布衣蔬食、蓬门荜户还是锦衣玉食、宝马香车,他都能从中找到快乐。
两人并肩走在树林中的小路上,秋风瑟瑟,学宫的夜晚有几分凉意,但赵离喜气洋洋,神清气爽,非要拉着司徒煜去黄丘庆祝一番。
“阿季,天不早了,还是早点儿歇息的好。”司徒煜心事重重,没有心情喝酒。
“现在还不到二更天,正是喝酒的好时候。”
“我有些疲惫……”
“有什么疲惫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听我的,一定要喝他个一醉方休!”
赵离不由分说地拉住司徒煜向宫门方向走去。但就在他们身后,一个人闪出树丛,在死死地注视着司徒煜的背影,赤红的眸子像地狱中的鬼火。
三年前,曹国内乱,大夫张蓟等重臣试图起兵废掉曹侯,拥立太叔圉即位,从而脱离章国的掌控。
张蓟暗中运作,联络各国,使出浑身解数,终于得到良国支持,信阳君花重金雇用蛮族狄狁的十大酋长,装备以强弓硬弩、铁甲长刀,屯兵于曹国边境,只待时机成熟,立刻里应外合,一举攻陷曹国。
但就在起兵的前一天,消息败露,章国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曹国都城徒泯,轻而易举地击溃了张蓟等人的武装,所有参与政变的人悉数被俘。
而告密者正是张蓟之子张粲。
作为首犯的张蓟一家八十余口被屠戮殆尽,而其中三十人的头是张粲亲手斩下的。
刑场上,张蓟看着这个一向有些疏离的儿子,愈发感到陌生。他很少亲近这个孩子,张家人丁兴旺,仅张蓟一人就有嫡庶之子十一人,他只知道张粲性情内敛,谦恭有礼,喜绘画,善音律,深居简出,他几乎都不记得这个儿子的生日和年纪。没想到,今天断送张家满门的人竟然是这个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儿子,这简直是老天开的玩笑。
“为什么要这么做?”张蓟心有不甘,总要死个明白。
“现在你终于在意我做什么了。”张粲看着身旁几个哥哥的尸体,淡然一笑,“我只是想告诉父亲,庶子有时候也可以出人头地,现在孩儿已是章王驾前的大夫了,您不感到骄傲吗?”
四周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时值夏季,地上的血迹很快发出腐臭的气息,但他毫不介意,甚至陶醉其中。这是一块位于闹市的空地,四周是圆木扎成的简单围栏,外面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围栏旁的高杆之上悬挂着十几颗人头,神情狰狞,颈部断口的血还在不时滴下。
张蓟看着身旁两名不满周岁的孙儿,他们尚未断奶,正在父母的血泊中翻滚哭嚎。张蓟心如刀绞,声音颤抖地乞求道:“为父死则死矣,只求你看在列祖列宗的分上,饶了你这两个襁褓中的侄儿,为父在九泉之下也感念你的大恩!”
“孩儿已经背上了不孝之名,难道父亲还忍心让孩儿背叛大王,陷于不忠之境地吗?”张粲手起剑落,骤然飞溅的鲜血污了他的锦袍,刺眼的阳光下,张粲发丝飞扬,英姿勃发。张蓟第一次发觉这个不起眼的儿子竟是如此英俊,他手中的剑被鲜血沾染,剑锋发出淡青色的光芒,“至于列祖列宗那里,就烦劳父亲替孩儿解释了。”
张粲既不是能征善战的将军,也不是治国能臣,他能在两年之间迅速成为章王起的宠臣,是因为他凭着过人的机敏和阴鸷,为章国建立起了一个规模庞大、无孔不入的谍报网,他手下的暗探遍布各国,以至于他足不出户、坐镇平阳城即可知晓天下所有大事;同时他又熟悉天下最可怕的酷刑,足以从任何一个可疑的人口中得到他想要的信息。
他是如此受章王宠爱,以至于两朝元老、功高盖世的大将军王晋都被他排挤到了曹国做特使。也正是他第一时间得知了王晋发兵大域学宫的消息,并与章王起迅速做出应对,以特使的身份火速前往景国促成联姻之事。
这一切处理得有条不紊、脉络清晰,宛如他在人皮屏风上刺绣的图案。
如今张粲已然官拜上大夫,在章王驾前炙手可热。他刚刚连夜从景国赶到大域学宫,宿敌王晋刚刚闯下大祸,他不想留他独自在主公身旁,那样他会有太多的机会解释。
不想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仇人,这可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寻找了六年的陈忌突然出现在面前。
他还是那么俊美,那么清秀,只是身材长高了一些,多了几分从容飘逸的气质,但他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他来,绝不会有半分差错,在那一刻,张粲迫不及待地想要撕开他的衣服,看看他胸前的文身。那曾经是他最满意的作品,自从这个名叫陈忌的少年逃走之后,他坑杀了所有“材料”,六年来未曾制作过一面屏风。
既然无法拥有最好的选择,不如就此搁置。
但是他并没有急于行动,而是暗中跟在司徒煜身后,就像一只猫不会急于吃掉落入掌中的老鼠一样,敌明我暗正是他最喜欢的感觉。他要了解他的一切,这会令他有一种把对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快感。
“他叫司徒煜?”张粲目送司徒煜和赵离走入一家酒馆,放下车帘,饶有兴致地问道。
一辆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现在虽然已经快到亥时,但黄丘的街道上依然灯火通明,各家酒馆、青楼都在开门迎客,有许多相同样式的马车停在路旁。
“字子熠,二十一岁,先前说是阳山国人氏,后来又说是陈国人,孟章学院排名第二的贤士,聪明绝顶,才华仅次于在下。”身旁,一个胖子殷勤地介绍道,“大人找他何事?”
说话的人竟然是公孙痤,他如同往日一样,依然一副满面赔笑、鞍前马后的样子。
“只是问问。”张粲淡淡地说道。
“大人从学宫跟到此地,不会只为了问问吧?”公孙痤狡黠地微笑。
“你和他很熟?”
“这看怎么说了,同窗三载,认是当然认得,不过要说熟悉嘛……”公孙痤模棱两可地敷衍道。
张粲摘下腰间的玉佩,递给公孙痤。
公孙痤喜笑颜开地接过,掀开车窗帘,内行地对着外面的灯光仔细打量。玉佩晶莹剔透,显然价值不菲。
“何止是熟悉,简直是了如指掌!”见到钱财,公孙痤双眼放光,顿时来了精神,“要小人为您引荐吗?”
“他是哪一年来到大域学宫的?”
“三年前,跟我同年。我们这一年精英辈出,文韬武略,都是盖世奇才,就拿小人来说吧……”
张粲略一沉思,打断了公孙痤的吹嘘:“他的身世你可清楚?”
“清楚,当然清楚了,他据说是高漳君家的远亲,跟小侯爷一起来的,他们俩可真是亲如手足、莫逆之交,同吃同睡,恨不得每天都泡在一起。”
想不到他竟然攀附上了赵家。投鼠忌器,这就有些棘手了。
“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古以来贤士都是惺惺相惜的。”张粲笑着附和道,“可见那位小侯爷也是一位不世贤才了?”
“真让您说着了,小人我也跟他们惺惺相惜。”公孙痤有些得意地说道,“只是小人清高淡泊,不屑于争名夺利,掺和那些凡尘俗事,所以风头才都让司徒煜抢了去,否则学宫第一名士的名头又焉能落在他头上?信阳君门下上宾的位置也本是我让与他的……”
张粲闻言一惊,但依然不动声色地问道:“此话怎讲?”
“您还不知道吗?十天前他就已经是信阳君门下的上宾了,榜文都贴出来了,也是他交了狗屎运,平步青云了。”
这句话令张粲感到一丝绝望。
信阳君的名头无疑比高漳君更大,实力也更为雄厚,即便是章王嬴起都未必是他的对手,看来报仇并非那么容易。但他相信一个人总会有弱点,任何事情都会有漏洞,只要耐心等候和把握机会,一定能找到破绽,就像面前这个胖子是个典型的小人,可以加以利用。
张粲抱拳道:“多谢公孙兄指教,实不相瞒,我家大王求贤若渴,小弟也有意为章国延揽贤才,但又不便公开与良国作对,可否请公孙兄暗施援手,事成之日,章国必有重谢。”
“但不知大人要我做什么?”公孙痤做为难状,“我与司徒煜交情匪浅,为这事伤了和气……”
“放心,只要你及时向我通报他的一举一动。”张粲把沉甸甸的钱袋放在公孙痤手中,“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公孙痤在手中一掂,分量不轻,顿时笑得如同三月的春花。
“好说好说,只要您一句话,小人万死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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