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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煜大破章军,威震百步关,消息早已传到了平阳城,令章王起吃惊非小。他最近被盘踞在曹国境内的天狼军搅得心神不宁。他当初把这三十五座城送给景国,只是权宜之计,无论是落在哪一家大夫手中,都不足为惧,但没想到却被孙苌收入囊中。他深知广武君孙苌为人贪婪凶狠,骁勇善战,他的胃口绝不止这区区三十几座城。果然,几天之内,天狼军的人数就从八千扩展到两万,而且装备精良,粮草充足,毫无疑问,一定是良国在暗中资助。他接收了霍家三十二座城池之后,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逐步向北蚕食,显然是想占据曹国全境。
嬴起一面派后将军王炽率兵进入计国境内,一面派大将军王晋镇守章曹边境,父子两人呈掎角之势,牢牢钳住孙苌的天狼军。自己亲率十万大军,直逼栈屏关。
嬴媤是在距离栈屏不到十里的黄土城见到父王的。城外的营帐扯地连天,绵延数里,大营中旌旗蔽日,气势如虹,绝非任何一国可比。章国拥有天下最强大的军队,这是不争之事实。嬴媤自幼随父亲学习兵法,当然知道以景国目前的实力与这样的军队正面交锋,绝无胜算。
时隔两年,女儿似乎变了很多,她变得比以前白皙清秀,更重要的是,她的神态中多了几分温婉,少了几分杀气。在章国十几年磨炼的铁血意志,竟然在短短两年中消弭殆尽。
“你上一次令我如此震惊,还是四岁那年。”嬴起上下打量女儿。
“我记得,那时候我刚刚学会骑马,而且可以跳过短墙。”嬴媤笑了,她想起儿时骑马的情景,那时候他是父亲的骄傲,“您特意召集国内所有的贵族来看。”
“还有其他国家的使节,当时所有人都羡慕我有一个天下最勇敢的女儿,可是你现在竟然穿得像个农妇。”
“父王,这些衣服穿起来比铠甲要舒服得多。”
“贪图舒适,与圈中猪羊何异?你还记得我们章国的祖训吗?”
“记得,尚武无畏,以死为荣。”嬴媤答道,“我很小的时候就会唱那首《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但是,父王,女儿现在明白,真正的勇者,不是敢于杀戮,而是敢于去爱。”
“爱什么?一个人最应该爱的难道不是自己的国家吗?你身为章国人,背家叛国,屠戮自己的同胞,该当何罪?”嬴起厉声问道。
“女儿罪在不赦,您可以当众处死女儿,百姓们的怒气自然平息。”嬴媤看着父亲的眼睛,平静地答道。
“你是来求死的?”嬴起雄鹰一般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痛苦,“你的母亲是我一生中最爱的女人,我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你。”
“当然不是,女儿二十年来,从未像现在这样怕死,因为我知道还有爱我的人在家中等我回去。”嬴媤的眼神中泛起柔情,“女儿只是想告诉父王,天下不只您一个人有女儿。”
“战争总会有牺牲,好男儿当毅然奔赴疆场,正因为如此,我们章国才能有今天的强大,才能不被别的国家奴役。”
“没有一次战争是平民发起的,可牺牲的却大都是他们的子弟。”
“如果需要赴汤蹈火,我和所有的王室子弟也一样会义无反顾,贪生怕死之辈不配做我章国百姓。”
“我知道您无畏生死,可如果可以和谈,为什么一定要有人牺牲呢?”嬴媤恳切地看着父亲,“景国愿意释放所有战俘,并献上钱十万,黄金两百镒,战车三百驾,以求父王退兵。”
“区区薄礼何足挂齿?我要的是整个景国。”嬴起冷笑道,“凭司徒煜和霍纠老儿,以霍家的不到万人能挡得住我十万大军吗?”
“父王,您错了,百步关一战,景国国内诸侯纷纷拜服于霍氏门下,五家合兵,已有不下六万,王燮杀戮太多,景国千万百姓都会奋起反抗,因此您的敌人远远不止十万,况且您背后还有天狼军虎视眈眈,西北方又有蛮族狄狁骚扰,父王深谙兵法,不会不懂两线作战的艰难吧?”
嬴起感到欣慰,两年不见,女儿长大了,而且文武双全,越来越有大军统帅的气度。
“媤儿,为父希望你能留下,你那几个兄弟都不甚成器,章国现在急需将才。”
“父王,如果您不计前嫌的话,女儿可以说服他前来拜见您。”
嬴起的脸色变得阴沉,霍安不仅破坏了他与定平结盟的计划,而且令章国成为天下笑柄,焉能就此罢休?
“大国示弱,无以立威。我绝不会原谅霍氏父子,甚至全部景国人。我要让天下人知道,冒犯章国的人和国家一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么说,父王一定要兵戎相见了?”
“你回去告诉霍纠,百步关他们侥幸取胜只是因为没有遇到真正的对手,景国各路诸侯也未必会臣服于他。”嬴起冷笑道,“你们认为他们在霍家和章国之间会作何选择?”
“父王是在等他的消息吗?”嬴媤把手中的木匣推向父亲。
木匣中是章国使臣吕缓的人头。
一天前,他就坐在屠岸回的家中,并带来了章王起的书信和求婚礼物。
区区屠岸家族,如果放在往常,嬴起当然不屑一顾,更不可能与他们联姻,景国所有贵族,包括国君在内,都不配与章国通婚。但现在不同了,只要得到了屠岸家族的支持,就等于在霍家背后安放了一把随时可以击发的弓弩,一如信阳君在他的身边扶植天狼军一样。虽然他有十足的把握战胜司徒煜和霍纠,但如果能减少损伤,不战而屈人之兵,又何乐而不为?
屠岸回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对他来说,这实在是天赐良机,把女儿嫁给章国王储,当然比霍家要强一百倍。
“依我看,景国几大家族还是要结盟的,只不过不是六家,而是五家,您老成持重,见多识广,这盟主之位嘛,我看非您屠岸大夫莫属。”
“我老了,又后继无人,恐怕各家不服。”屠岸回自嘲地笑笑。
“怕什么,有我家大王做您的后盾,还会有人不服吗?”吕缓骄傲地说道,“屠岸大人不会是认为章国王子配不上您的女儿吧?”
“岂敢岂敢,蒙大王垂青,老朽求之不得,高兴还来不及呢。”屠岸回做为难状,“只是,您或许还不知道,我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了霍家世子霍戎了。”
“您又不是只有一个女儿,我们要的是能继承屠岸家族这片土地的那个,至于其他那些女儿,您就是把她们嫁给猪狗我也不管。”
“可是霍家兵强马壮,老朽实在是惹不起啊。”
“屠岸大人,您以为这场战争结束之后,世上还会有霍家的人吗?不仅如此,凡是与霍家结盟的家族,也一概会被斩尽杀绝。”
章国素来残暴不仁,吕缓所言并非恐吓,屠岸回额头上沁出冷汗。
“老朽愿追随大王,绝无二心,苍天可鉴!”屠岸回赌咒发誓。
“我又不是苍天,我可看不到,您前脚答应了婚事,后脚再和姓霍的一起算计我们,这事您干得出来。屠岸大人,你以为我是三岁顽童吗?”吕缓冷笑。
“老朽诚心一片,您这是从何说起?”屠岸回面红耳赤地说道。
“废话少说,要让我家大王信你也不难,只要你替我办一件事。”
“大人请讲。”
“说来也不难,你替我把霍家的大谋士约过来,然后当场杀了,让我把他的脑袋献给大王。”
“您说的是那位司徒大人?”
“不错,怎么,屠岸大人连他也不敢杀吗?”
“好!”屠岸回咬牙答道,看来不做点儿什么,料难取得对方的信任,“为了家国大义,老夫就不徇私情了。”
“好个不徇私情。”阴影中有人说道,声音很轻,带着一丝嘲讽,嗓音略显沙哑,冰冷得像是从地府中传出的。
屠岸家的书房布置典雅考究,三面都有精美的屏风。因为是密谈,屠岸回屏退了所有仆人。
吕缓起身大喝:“什么人?”
突然,青光一闪,一旁的灯光骤然熄灭。
书房中点的并不是蜡烛,而是一座十二连枝灯。灯呈树形,高五尺,主干分为三段,灯杆为圆碧形和镂空人形图案叶片,上下三段依次套插而成,段与段衔接处各置一十字架托,犹如灯树之分枝。十字托之横向四出,各立插鸾凤缠枝纹叶片。每只叶片末端撑起一小灯盏,盏边沿插饰叶形火焰。主干最顶端为一大立环,环上饰镂雕神鸟,高举双翼,擎托最大一盏灯盘。他不知道来人是如何做到在一瞬间熄灭十二盏灯火的。
随着最后一点灯光的熄灭,屠岸回看到了吕缓的头落在面前的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想要惊呼,却发不出声音,因为锋利的剑尖已经探进了他的口腔,稳稳地压住了他的舌头。他尝到了血的滋味,那是吕缓的血,腥甜得令人作呕。面前是一个狰狞的面具,左边眼睛周围用金线勾勒出一道伤疤的形状,似乎正在流下长长的血泪。
刺客轻轻地把一封信放在屠岸回手上:“奉主公之命,前来求婚,随书奉上黄金百镒,白璧一双,以为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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