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给你提示。
今天你们去了一个不该去的地方,你们进了那个地穴吧?”
“啊!”
听年轻人提起那个地方,彬哥忍不住低呼出声。
彬哥刚才就想到了那个地穴,只是还不敢肯定。
现在人家把话挑明,所以该来的还是来了。
看到彬哥脸上现出犹豫之色,年轻人也就愈发肯定。
他没时间和垃圾佬耗下去,于是他打了一个响指。
“唰!”
随着他这个手势,一个护卫抽出腰间短斧,将彬哥的左掌齐腕砍下。
“啊!啊!啊!”
当彬哥像条虫子般在地上抽搐时,年轻人却笑得很开心。
“怎么?舍不得交出来?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交出我的东西,不然我就把你削成人棍。”
看着那年轻人的笑脸,彬哥知道这人没有开玩笑。
剧痛让他的头脑非常清醒,于是彬哥做出了决定。
“好,我说。
东西在我刚才被抓住的位置,那里的地板上有个洞,我把它们塞在洞里了。”
彬哥才刚说完,立刻就有人出去了。
几分钟后,那人回到年轻人面前,将两支突变枪放到了地上。
用脚踢了踢那两把突变武器,年轻人先是愣了愣,随后就哈哈狂笑。
再然后他就突然暴起,连续踹在彬哥的脸上。
“你这该死的垃圾佬!你竟敢耍我!
你以为我是为了一把螺旋飞弹和一把钻头来找你?我今天用的汽油都比这两把烂枪贵!
你这下贱的胚子!你这死到临头还不知的蠢猪!”
年轻人下脚极重,几下就踹掉了彬哥的牙齿。彬哥满脸是血,但他却没停手的意思。
看到他如此凶残,跪在旁边的人们忍不住发声惊呼,有人因为害怕而哭了起来。
“吵死了!所有发出声音的,都给我杀了!”
只是这么折磨一个人,还不能让白西装满足,他的邪火立刻就转向更多的无辜者。
他的命令就是最高指示,那些士兵立刻就遵照执行。
这里的俘虏此前就被捆住手脚,每人的脖子上还都套上了绳圈,然后再与主绳相连。
也是因为如此,现在只要一个人收紧主绳,拴在同一根绳子上的十个人就全都动不了。
白西装的手下也不用枪,就用刀抹脖子捅心脏。
他们的杀戮极为高效,大厅的地上到处都是鲜血,垂死者的哀嚎接连不断。
就在又一排人被揪起来之时,一个尖利的声音突然响起。
“别杀我!我知道你们要找的东西在哪里,我告诉你。”
因为这声喊叫,已经伸到王俊脖子之下的匕首停了下来。
接着就有人割断了那根与主绳相连的绳子,王俊像是骡子一般,被人扯到那位贵公子的面前。
“刚才你说你知道我的东西在哪里?”
“是,是的。”
看着畏畏缩缩的王俊,白西装喘着粗气,停下对彬哥的施暴。
“说吧!”
“这位先生,你找的东西肯定不在我们这里了,它应该是被人带走了。”
“什么叫应该是被人带走了?我劝你不要耍花样。
从五点半开始起,我的无人机就盯着你们。
从那时起到现在,没有人离开过这个营地。”
“先生,我们中的一个人在今天下午两点半离开了营地。
他去了红树林,他是第一批下地穴的人。在第一批六个人中,只有他和我们首领活着回来。”
“是吗?接着说。”
“他回来后就找了个借口说要离开,然后就带着所有家当匆匆走了。
当时我们只感觉奇怪,却不知道为什么。
现在想来,应该就是那人在地穴里拿了不该拿的东西,所以才急着离开这里。”
“这人叫什么名字?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先生,这人叫叶寻。我和他睡上下铺,我对他很熟悉。”
“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其实也不能确定我的东西就在他的身上?”
“先生,我确实没亲眼见到,但这不是明摆着吗?
为了离开,叶寻说他要去找已经失联两年的未婚妻。
不管我们怎么劝,他都执意要走。
这个借口实在是烂透了,这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话。
如果他不是做贼心虚,为何要这么做?”
“这个叶寻有说他要去哪里吗?”
“没有,他只说会往南边,而且肯定要穿过桃花山。”
“他有交通工具吗?”
“没有,他是步行离开的。”
“你刚才说你和他很熟?”
“是的,先生,我算是他的助手吧。
不过他是他,我是我,我最痛恨拿别人东西的人。
先生,求你别杀我。我对你有用,我能帮你找到他。”
王俊的表白让年轻人微微点头,然后他就吩咐旁边的手下。
“让他做一份叶寻的模拟像,你们也准备一下,待会全都给我出去找。
那人是步行,四个小时也就是20公里的范围。
你们把搜索区域扩大一倍,不!扩大到50公里,重点是南边的方向。”
“七爷,如果要全面搜索,我们的人手不够啊。”
“没关系,这附近不是还有其他垃圾佬吗?
把叶寻的画像挨个发到,告诉那些垃圾佬,谁能找到叶寻,我有重赏。
枪,药,食物,我都可以给,但必须给我活着的叶寻。”
就在翠屏山遭受劫难之时,叶寻还在哼哧哼哧地赶路。
叶寻有四件宝贝,其中的三件在背囊里,最后一件却是藏在基地之外的树林里。
确定没人跟踪后,叶寻进入那个树林。
再出来时,他就骑着一辆自行车。
这是一辆大灾变前很常见的共享单车,也是如今最适合叶寻的交通工具。
它的实心轮胎不怕扎,也不用担心没汽油。
机动车有很多地方都过不去,它却基本都能走。
叶寻是翠屏山的侦察兵,有时候需要单独行动,这辆自行车就是他在某次外出时所得。
那时的叶寻已经在酝酿离开,所以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将自行车藏在了外面。
普通人的步行速度是每小时五公里左右,有了自行车,叶寻每小时就能走15公里。
第一天就行了将近60公里,他相当满意。
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若是叶寻不熟悉这些区域,他可不敢以这样的速度赶路。
看看手上的卡西欧,叶寻发现快六点半了。
这时候天光还亮,但他已经准备找宿营地。
在末日的荒野上孤身一人走夜路,那就是找死。
叶寻可不想撞上夜行的根蔓怪物,或者是人类强盗,所以他得找个地方了。
这附近叶寻来过很多次,他知道路边的树林里就有一处废弃的变电站。
那里有墙有天花板,是叶寻计划中的过夜地点,所以他就推着自行车,进入那片树林。
约摸十分钟后,叶寻见到了那处铁皮房子,然后他就后悔了。
此刻在那破房子外面,有四个半人。
这其中的三个是穿着皮衣的机车骑士,他们的摩托车就停在旁边。
在变电站门口的地上,坐着第四个人。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只看到她被得如同粽子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