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小说>都市>重启76:开局拒绝村花,转身娶她闺蜜>目录
第269章 这小子,要上天了!黑色的轿车在坑洼的土路上卷起一阵飞雪,最终化作一个远去的小黑点。
村口,围观的人群却久久没有散去。
丁浩和村民打了几个招呼,
便回到了屋里。
世界,总算清静了。
“哥!”
丁玲第一个冲了上来,一把抱住丁浩的胳膊,小脸上满是崇拜。
“你太厉害了!你没看到刚才那些人的脸,变得多快!”
何秀兰拉着丁浩,上上下下地打量,仿佛第一天认识自己的儿子。
“浩子,你跟妈说实话,你这些本事,都是……都是那个老军医教你的?”
丁浩点了点头。
“妈,有些事,我现在没法跟您细说。您只要相信,您的儿子,有本事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他看着母亲和妹妹那激动又带着一丝不安的脸,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今天你也看到了,白小雅她家里的情况不一般。”
他缓缓开口,声音沉稳。
“她爸是省里的干部,这次回去,就是一家团聚。我们不能让人家看轻了。”
何秀兰和丁玲连连点头,脸上的笑容还没散去。
是啊,儿子出息了,能娶到省城大官的女儿,这是祖坟上冒青烟的大喜事!
可丁浩接下来的话,却让她们的笑容,慢慢凝固了。
“所以,我准备一下,也得去一趟省城。”
丁浩看着窗外,目光深远。
“空着手去可不行,我得准备一份,谁也挑不出毛病的聘礼。”
夜色,如同浓稠的墨汁,将整个哈塘村都包裹了进去。
白天的喧嚣和轰动,终于在夜深人静时沉淀下来。
丁浩家的土炕上,油灯的光晕摇曳着,将三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何秀兰和丁玲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和不真实感中,
但这份喜悦之下,却又藏着一丝难以言说的焦虑。
“哥,你真要去省城提亲啊?”
丁玲托着下巴,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丁浩,语气里既有兴奋,又有担忧:
“小雅姐她爹,可是省里的大官,咱们……咱们拿什么去提亲啊?”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轻轻地扎破了虚幻的喜悦泡沫,露出了残酷的现实。
何秀兰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下去,她愁容满面地叹了口气。
“是啊,浩子。小雅是个好姑娘,咱不能委屈了人家。可咱家这情况……你也是知道的。”
她开始掰着手指头算。
“家里就那几亩薄田,一年的收成刚够糊口。你打猎是能挣点钱,可那都是小钱,哪能拿到省城那种地方去当聘礼?”
她越说心里越没底,声音也越发低沉。
“要不……要不把我娘传给我那个镯子卖了?还能再凑点。再不行,我去你舅舅家借点……”
“妈。”
丁浩打断了母亲的话,他给何秀兰和丁玲的碗里都倒满了热水,笑着说道:
“镯子不能卖,借钱更不行。”
他看着母亲和妹妹,一字一句地开口。
“我去白家提亲,我得堂堂正正地把聘礼摆在白叔面前,让他们知道,他们女儿没有选错人。我丁浩,养得起他的女儿,也能给她最好的生活。”
这番话,掷地有声,充满了男人的担当。
何秀兰和丁玲听得心里又暖又酸,可问题还是那个问题。
“哥,你说得对,可……钱从哪儿来啊?”丁玲急得快哭了。
丁浩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股强大的自信。
“彩礼的事儿,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自有办法!”
“倒时候,肯定把小雅给娶进门就是了!”
见到丁浩卖关子,
何秀兰母女俩只能作罢。
丁浩心中早就有了主意,
自己的底气是盲盒,
盲盒要靠猎物出啊!
次日一早,
丁浩吃过早饭,
便带上了工具,穿戴整齐,准备进山。
院子里,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
是那条黑色的猎犬,它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意图,正围着院门焦躁地打着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
这条猎犬,经过丁浩用空间里的肉心喂养,体型已经比同龄的土狗大了整整一圈,肌肉线条流畅,眼神里透着一股远超普通犬类的灵性。
在它旁边,一只火红色的狐狸,正优雅地蹲坐着,那双灵动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丁浩的房门。
丁浩推门而出。
“呜——”
猎犬立刻兴奋地扑了上来,用头亲昵地蹭着他的腿。
火狐狸也迈着轻盈的步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他脚边,尾巴轻轻地扫过他的裤脚。
丁浩蹲下身,摸了摸猎犬的头,又挠了挠火狐狸的下巴。
“也好,今天就带你们俩,去见识见识这山里真正的大场面。”
他原本只打算自己进山,但看着眼前这一犬一狐,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
猎犬的嗅觉和追踪能力,是顶级的。
而这只火狐狸,对山林的地形和野兽的习性,有着天生的敏锐直觉。
如果把它们组合起来,自己的这次狩猎,将如虎添翼。
一人,一犬,一狐,三个身影悄然无声地离开了村子,很快便融入了山脚下那片晨雾弥漫的树林之中。
就在丁浩的身影消失在山林深处的同时。
数百公里外的省城,一间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内。
一个戴着金丝眼镜,气质儒雅的中年男人,放下了手中的电话,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正是王秘书的四叔,省里某部门的一位处长,王建功。
“丁浩……哈塘村……”
他用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自言自语。
片刻后,他按下了桌上的内部电话。
“小李,帮我查个人。”
“一个叫丁浩的年轻人,集安县财源镇哈塘村的。对,查得越详细越好,尤其是他的社会关系和背景,有没有什么案底,或者不干净的地方。”
挂了电话,王建功的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
自己的那个侄子,虽然不成器,但毕竟是自家人。
在乡下被一个泥腿子欺负了,这个场子,他这个当叔叔的,怎么也得找回来。
他并不认为这有多难。
一个乡下青年,能有什么通天的背景?
就算真有点本事,在绝对的权力和信息差面前,也不过是只强壮点的蚂蚁罢了。
他靠在舒适的皮椅上,悠闲地端起茶杯。
他仿佛已经看到,那个叫丁浩的年轻人,
所有的底细都被扒得干干净净,然后,自己只需动动小指头,就能让他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