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上宣读了政府公告。公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从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屹立在世界东方。全国妇联和红十字会与友好国家和人民进行了多次国际交流和众多国际活动,刘清扬在外交活动中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1951年刘清扬两次赴朝回来后,即参加了以李德全为团长的中国妇女代表团在保加利亚举行的国际妇联理事会,在会上作了赴朝调查的报告。会后又随中国代表团受罗马尼亚妇女的邀请访问罗马尼亚。
1954年11月7日,刘清扬从全国妇联干部学校调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任副会长,着重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刘清扬繁重的外交工作开始了。
1955年6月22日随世界和平理事会副主席郭沫若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世界和平大会。郭沫若在大会上发表了“为消除新战争的威胁而奋斗”的演说。
同年11月,应亚洲太平洋国际代表大会上巴基斯坦总理阿尤布汗的邀请,参加了以李德全为团长的中国妇女十人团,访问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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