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哲同学自己去存东西的路上,的确暗爽了很久。
倒不是说他没出息,可能真的是喜欢一个人之后,很多不起眼的小事,都会变得格外有意义。
安哲虽足够清心寡欲,可也只是俗人一个。他喜欢林夕,不,可以说,他爱林夕。
爱到什么程度?
安哲很理智,他没有琼瑶阿姨那种“山无棱,天地合”的惺惺相惜;也没有金庸那种“仗剑走天涯”的江湖气息。
他想的很简单:未来的日子里,有自己,有林夕,有嘟嘟,在合适的年纪有两个讨喜的孩子,因为他和林夕都是独生子女,知道一个人成长的孤单。他们两个还算有幸,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陪着自己。最好是先有哥哥,再有妹妹,这样男孩子一定会很宠妹妹,就像他疼爱林夕。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都在自己的怀里,互道一声“早安”,简单、温馨、又不失浪漫;起床之后有合胃口的早餐,林夕不会做饭,也没有关系,他可以去学习;两人一起去公司上班,当然,最好是同一家企业,这样可以一直都在同一个空间里,可是林夕不喜欢计算机方面的东西,算了吧,没关系;下班之后,像以前一样去逛街、吃饭、看电影,或者回家后准备一顿美妙的烛光晚餐;吃完晚饭后,两人躺在摇椅上,小茶几上摆着清茶或咖啡,喝一口,看星星,看月亮。那里的建筑都是低层独栋的,很像小别墅,是林夕喜欢的风格。那个房子他想叫人改装成有天窗和落地窗的样子,赏月极其方便。他愿意陪着林夕浪漫,愿意陪着林夕偷懒,两人在摇椅上开心的聊天,哪怕是一些琐碎的小事,只要是对方,也不会觉得无聊;最后,洗个澡,消除一身的疲惫,相拥而眠。
还有:假期的时候,一家人去旅行,当然,最好没有任何电灯泡。国内外都可以,去没去过的地方感受不一样的人文,去去过的地方,故地重游,重新走熟悉的路,找过去的感觉;
或许他和林夕之间,在以后的生活琐碎中难免会有摩擦、有争吵、有一切可能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有未来,只要是林夕,他都无所畏惧,他都甘之若饴。
想的太多了吗?
他不觉得。
在安哲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既定的事实。
至于何时实现,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他有信心,不仅是对自己。
对林夕,亦是如此。
虽然,两人目前的关系,在一般人看来,还纯洁的没有痕迹。
过了一会儿,他就回到了那群人身边。虽然大家都在,可是自己不在她的身边,心里还是不够踏实。这么磨磨唧唧、优柔寡断的性格,真的不适合自己。可是又有什么关系。
等他回去的时候,一群人明显已经玩疯了。
林夕的帽子,安哲以自己5.0的视力发誓,没有在它该在的位置。
他走之前林夕那头披着的长发,已经被她扎成了丸子头。
安哲一直很佩服林夕这项技能:一根皮筋儿就能收拾好一头秀发。
林夕会随身带一根皮筋儿,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安哲也没觉得太过意外。
林夕的头发扎的并不中规中矩,相反,很是俏皮。
额头上有很多的小碎发,还有后边、旁边,零零散散的。虽然看起来乱糟糟的,可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安哲不能保证他的想法是不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不过他真的觉得这种造型在林夕身上,别有韵味。
林夕最先看到安哲:“安哲,快过来,一起玩儿啊。”咋咋呼呼的,竟有点可爱。
“来了。”安哲笑着回应。
仿佛来了救星一般,林夕拉住了安哲,撒娇的抱怨道:“你快帮帮我嘛,他们都欺负我。”这语气,还真有几分小委屈。
他了解自己的兄弟,更了解林夕。
谁欺负谁不好判断,那三个家伙玩儿起来确实不靠谱。可是林夕,其实也不是省油的灯。
“你的眼睛,小心不要进水,不然隐形眼镜会让眼睛不舒服。”安哲温柔的跟林夕说。
“我没有戴隐形。”林夕小声的说。
安哲忍不住一怔。
“你没戴?那你怎么第一个看到我的?”安哲觉得不可思议。林夕的眼镜,度数并不低。
林夕理所应当的回答:“你离我们又不远,我近视,但还不瞎。怎么可能看不到?再说了……”
“再说什么?”安哲知道自己不该打断林夕的话,可他总觉得,接下来的内容会不可思议,而且他要掌握主动权。
林夕也噎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我在找你啊。”
声音很小,可安哲听的,连个标点符号都没落下。
那六个人在看到安哲来到林夕身边后,很是自觉的和两人拉开了距离,而且,把存在感降到了最低。
他们觉得,对安哲来说,和林夕相处的每一个随意的时间,都有可能是决定性的契机。
安哲温柔的揉了揉林夕的头发,有点湿,但不会使人感冒。既然小姑娘玩的这么尽兴,他又怎能不奉陪到底。
拉着林夕到了大部队那里。
林夕的帽子在江亦城的手上,湿淋淋的。
安哲一脸“善意”的看着自家兄弟。
“她的帽子,你抢的?”没有任何威胁的语气,却又让人心生畏惧。
“不是,天地良心,是她自己嫌麻烦,摘下来塞到我手里的。”那认真的样子,就差对天发誓。
“谁叫你欺负我?”安哲还没说什么,站在他身边的林夕,突然探出头来接了一句。
好吧,你好看,你说什么都对。江亦城只好暗暗叫苦。
安哲看了一眼林夕,心中感慨:这姑娘,真是越来越调皮了。
其他五个人本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看着安哲“护‘妻’心切”的样子,看着林夕淘气又不失可爱的神情,还有江亦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憋屈,恨不得“助纣为虐”,狠狠地坑江亦城一场。
于是就三言两语的瞎掺和。
“对,就是老江先欺负林妹妹的。”
“嗯,看你不在,就欺负人。”
“就是,就是,太坏了。”
“安哲,快帮林妹妹‘报仇’啊”
“需要帮忙吗?我们一定鼎力相助。”
都是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
江亦城无力的翻了个白眼儿,不打算做任何无用的解释,却想垂死挣扎,“死”也要“死”的酷一点。
于是……
拔腿就跑……
对,就是如此的潇洒、帅气、有风范。
在水中,阻力大,跑不快。
当然,其他人追的也很费劲儿。
一群人在齐膝的水中追逐打闹,很是有趣。
不知道玩了多久,太阳渐渐没了暴晒的能力,光线也变得柔和起来。
大家没了力气,躺在沙滩上,狼狈却帅气。
累的不想说话,都在默契的休息。
他们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最好的友谊,最棒的知己。也确定了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并有携手一生的勇气。
其实,这么一想,人生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