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野的婚礼订到了十月份,国庆那段时间,是个好日子。
他回到北京之后,和安哲还有林夕倒是经常联系,这么一来二去,还成了很交心的朋友。
人生本就世事无常,变化莫测,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更是如此。
许多人交集了一辈子,依旧勾心斗角,或者毫无情意。
反观,像这种偶然间的相遇,却能变成一段难得的友谊。
就像古野和安哲他们,多默契。
应邀去参加了婚礼,安哲和林夕带了一份精心准备的礼物。
林夕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女孩子,娃娃脸,和古野形容的一样,很可爱的样子。
他们都没有想到,古老板那种糙汉子,会和这样一个女孩子在一起。
明明看起来不怎么相配,但给人的感觉,却是又有说不出的和谐。
林夕和新娘聊天的时候,忍不住问:“原来你就是那个把他从深山老林带回来的牵挂啊。”
新娘叫米莎,听着林夕的话,她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反而附在林夕的耳边,偷偷告诉她:“实话告诉你,我好几年前就喜欢他了,但是他总是觉得我是小孩子。那次我去拉萨找他,就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去的。想着跟自己赌一把,要是没法儿把他带回家,我就再也不和他联系了。结果,或许是老天看到我的诚意了吧,我赌赢了。”
原来如此。
米莎想把捧花送给林夕,但林夕说“她今年才大三,还没有那么着急。”
古野以为安哲会不开心被拒绝的好意,但是另他意想不到的是,安哲除了宠溺,并无其他。
安哲的回答是:“反正也是跑不掉的,我就多让她自由几年吧。不过,标签是拆不掉了。”
古野觉得他兄弟还真是干的漂亮。
安哲和林夕不是伴郎伴娘,不过,作为新郎的朋友,也帮古野挡了不少酒。
安哲帮古野和米莎挡,顺便还帮林夕挡了几杯不怀好意的邀请。
毕竟是在人家的婚礼上,总不能闹得不好看。
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晚上,古野把这些好朋友都安排在了酒店,说是白天帮了那么多忙,怎么也得给个住宿的地带,不能他们回家。
林夕以“安哲喝了太多的酒,不相信他的酒品”为由,坚决不和他住同一个房间。
对于她这种想法,安哲竟无言以对。
二十年谦谦君子的形象,他怎么可能让它败在几杯酒上。
再说了,这么多年,林夕也从未和他住过同一间房。
安哲觉得,他的姑娘真的是又自爱,又有自我保护意识。
防备心倒是很强,还全防在他身上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夕虽然很狠心的抛弃了男朋友,不过还是算有良心的说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给她打电话,反正她就在隔壁。
对于女朋友的善解人意,安哲觉得,也行。
所以,凌晨三点多的时候,他就真的给林夕弄了一个morningcall,气的林夕恨不得跟他恩断义绝。
开什么玩笑,那是凌晨三点多,要不是对方是安哲,她早就当成骚扰电话处理了好嘛。
安哲真是变了,之前明明那么疼她,担心她失眠睡不好,怎么现在变成这样,还不让他好好睡觉了呢。
林姑娘表示懒的跟醉鬼一般见识,有天大的恩怨也等他清醒了再说。
虽然安哲大半夜的把林夕给叫过来,不过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儿,而且,他也没那个胆子。
就是装醉和她说了几句话,当然了,也证明了,有个至理名言,叫做言多必失。
安哲本来就没醉,后来林夕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明明就是在装醉。
最后的结果就是,林姑娘难得培养出来的那一丝怜悯和内疚的心情,全都被磨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肚子的气。
把安哲扔在房间之后,林夕就回屋蒙头大睡。
要说因为这件事吵架或者不愉快,那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两个人不仅仅是情侣,也是知己,当然不至于因为这种小小的摩擦而伤了和气。
林夕觉得安哲从小就老成,借着醉酒的借口和她撒撒娇,这个模样,倒也有趣。
男女朋友之间,除了交往之初的甜蜜,在长时间的相处中,难免也会有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磨磨唧唧,小打小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所以,第二天,林夕也就假装没有发生任何事。
都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之前,林夕还没有那种感觉。
等到大三下学期的时候,她才真的感受到时间有的有多快。
因为大四那年,好多系,好多专业的学生都要实习,所以,他们在大三下学期的时候,就要多手准备。
忙着做简历,忙着找实习。
林夕没有工作的压力,反而觉得无所事事,也乐的自在。
她觉得最差的结果,大概也就是听从家里的安排,认命的进公司。
这或许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结果,林夕谈不上喜欢,也不讨厌。
她肯定不会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只不过,既然有机会,也有条件,她或许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考虑自己要做什么事。
大三结束之前,大多数学生都考虑到了自己以后想要做什么。
大四到了
安哲还是在忙公司的事,而且公司也算是蒸蒸日上,既有收益,又有前途;江亦城他们三个虽然在专业能力上比安哲差一些,也不是混吃等死的主儿,而且他们觉得,接下来几年几个兄弟在一块共事,应该也不错。
林夕还是照林先生的安排进了公司,在自己所学专业的岗位上磨砺自己;闻依依她们三个没有和林夕在同一个地方,而是凭着自己的简历,找了心怡或不得已的单位开始实习。
所幸,大家还都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不能像上学一样,随时随地,都在一起。
人本来就是一个需要不断成长的生物,或许以后会分离,但是既然有机会,就应该珍惜。
林夕虽然贪玩儿,但好在专业学的还算过硬,即使是没有经验,不过学的很快,工作比较得心应手。
安哲的就更是手到擒来了,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社会是和学校完全不同的一个氛围,年轻的男男女女在公司里也要学着圆滑处事,他们成长的越来越快,学到的越来越多,也在不知不觉间失去了些什么。
比如,最纯真的少年模样。
英俊帅气的西装,锃亮的皮鞋,得体的领带,这是安哲的装扮,也是很多这个年纪的男人的样子。
林夕她们,也换上了规矩的衬衣,小西装,一步裙,踩着恨天高也能健步如飞,画着精致的妆容,一副无懈可击的样子。
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好在安哲本身就喜欢计算机,在工作的过程中,本来就可以找到很多的乐趣。
而林夕,除了按部就班的做着那个既不讨厌,也不喜欢的工作,还会在闲着的时候继续写一些东西。人气慢慢积攒起来了,她也再次找到了执笔的乐趣,她觉得,就算有一天,她不想继续公司这个一成不变的工作,她也可以靠文字充实自己,也好活下去。
一天,安哲和林夕都没有工作要忙,林夕建议说:“我们回学校转转吧。”
安哲也赞同,林夕还说:“换件衣服。”
让安哲没想到的是,林夕要穿的是白色卫衣和黑色牛仔裤,还有小白鞋。
安哲认为女朋友这个想穿情侣装的想法非常好,值得表扬甚至推崇下去,可是,这么青春的打扮,是几个意思。
林夕的答案是:装嫩。
既然林夕想玩儿,安哲自然也就由着她。
为了装的更像,安哲还没有开车,反而叫了一辆出租车。
坐在车上往学校走的时候,林夕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好像,他们大一开学那天的画面近在眼前。
林夕说:“你还记得吗?刚开学那天,你还在抱怨,从小就跟我呆在一起,上了大学,还没有分开,很是麻烦。”
安哲说:“那一定不是我的原话。”
林夕:“不是原话,那你是承认意思差不多了。”
安哲:“那么多年之前的事儿了,怎么还这么斤斤计较啊。”
司机师傅倒是无意偷听,不过还是笑着说:“我看你们俩挺年轻的,又说回学校,还以为是学生。原来是回母校故地重游啊,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喜欢玩浪漫。”
是学生,又不是学生,还没有毕业,顶着实习生的名义,但又和社会上的人差不了多少。
因为,少了很多的随心所欲,取而代之的是身不由己。
安哲:“那时候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为了不跟你分开,费了多大的劲儿,又要跟你离的近,又显得不是刻意为之。”
林夕:“这么说来,你还是用心良苦了?”
安哲:“是甘之若饴。”
余秋雨说:“你的过去我来不了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这句话一点都不适合安哲和林夕,因为,过去和未来,他们都是不可分割的彼此。
林夕问:“你觉得我们的感情,是什么样的?”
安哲没有说话,只是一脸温柔的看着她。
是什么样的,还真是想不到合适的话语来形容,青梅竹马那几个词用了千百遍,虽然不腻,但也不新奇。
或许矫情一点儿,可以这么形容我对你的感情。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唯独你是我情之所钟。
安哲笑着说:“我对你,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