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电影之后,两个人决定回家。
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电影的缘故,安哲和林夕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像苏美人要求的“早点回家”肯定是做不到了。
坦白讲,能回去就不错了,还什么早点晚点的。
果然不出林夕所料,等她回家的时候,客厅里的灯已经关了。
林夕忍不住抓狂,说好的担心,说好的早点回家呢?
都那么晚了,女儿都没回来,当爹妈的就这么放心睡了?
说好的小棉袄呢?
说好的疼爱呢?
不说别的,她们家什么时候有把客厅里的灯全关了的喜欢啊,真当响应地球活动熄灯一小时呢?
林姑娘怎么觉得都不对劲,怎么给人的感觉这么像故意不给她留门的呢?
要不是自己有自家钥匙,总觉得要进不来了呢。
林姑娘生无可恋的跟男朋友告别,两人也没在腻歪,安哲也回家了。
林夕回到卧室卸妆、洗脸、护肤,一系列的东西行云流水,一点都不耽误事儿。
然后,躺床上睡觉,也没有继续和安哲聊天。
其实,在一起久了,好像什么事情都很理所应当。
第二天早上,安公子准时来女朋友家里报道。
苏美人正在准备早餐,是软糯香甜的粥和水煮蛋。
看到安哲过来,就热情的招呼他坐下一起吃早点。
餐桌上,算上安哲只有三个人。
“林叔叔呢?”安哲问。
“去公司了?”苏美人说。
安哲:“这么忙啊。”
苏美人笑着说:“你爸妈不也挺忙的吗?”
老天爷到底还是公平的,有钱人大多比较忙。
安哲轻车熟路的坐在椅子上,开始喝粥。
林夕瞄了他一眼,来了句:“你家没早餐吗?”
苏美人笑着说:“你这孩子,什么你家我家的,和安哲他们,有必要分的那么清楚吗?”
安公子边喝粥边附和着点头,还不忘后腿的夸苏美人做的饭好吃。
虚伪,大米粥,煮鸡蛋,能有多美味,不都是差不多的吗?
林夕继续挤兑安哲:“你最近是不是太闲了点,整天来我家晃悠。”
苏美人不太参与安哲和林夕那些或者善意,或者不友好的交流,她对林夕一向散养,林夕没有和安哲交往之前,两个人那种哥哥妹妹的关系,就经常开玩笑或者斗嘴。现在,苏美人更觉得没有必要掺和人家小情侣的打情骂俏。
再说了,吃完饭她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出去呢,哪有空和这俩孩子整没用的。
于是,她就安静的吃着早饭,不说话。
安公子早就习惯了女朋友的这种阴晴不定的性格,也不会生气,也不会害怕。
反而一边优雅的剥鸡蛋皮,一边说:“前段时间太忙了,好久都没有休息,现在想想,其实是挺累的。我的身体情况自己心里有数,就算累不垮,但总不能乱来。人的一辈子很长,钱赚不完,成就也没有极限。我不想把自己逼得太紧,总要劳逸结合才行。”
苏美人边吃饭边赞同未来女婿的话。
这孩子,有能力、有担当、又有自知自明,是个值得托付的男子。
林夕:“没想到安公子活的挺精致的嘛。”
精致?
安哲不得不佩服自己女朋友脑子里丰富的词汇,还有不俗的文学修养。
精致,倒是个不错的形容词。
苏美人吃完饭就收拾了一下自己,准备离开。
走之前还不忘叮嘱林夕把盘子碗给洗了。
林夕:“……”
二十一世纪最好的发明是什么,林夕此时此刻的答案是:洗碗机。
开什么玩笑,林姑娘的十根精致的手指头是用来拿笔的,刷碗,绝对没戏。
苏美人走后,安哲和林夕也很快就吃完了饭,然后就把那些苏美人交代的东西扔进了洗碗机。
回到客厅之后,林夕就给嘟嘟倒了牛奶和饼干。
跟着林夕这个主人,嘟嘟的生活,怎么也达到了贵族的待遇,每天好吃好喝,一日三餐的伺候着,还会因为主人的好心情而有更好的享受。
狗生如此,足以。
嘟嘟还没吃几口饭,就被林夕给抱走了。
嘟嘟:林夕,放开我,不要分开我们。
嘟嘟没有那么大的反抗能力,只能看着心爱的美食离自己越来越远。
林夕抱着嘟嘟坐在了摇椅上,很优闲。
安公子看着自己的女朋友,还有她怀里的色狗,又想哭,又想笑。
要不是因为对方是林夕,这三天两头耍性子,他才不惯着呢。
林夕没有禁锢嘟嘟太久,就把它放下了。
好不容易摆脱了控制,嘟嘟立马拔腿就跑,一下子就回到了自己的小窝,把头埋进饼干里。
林夕:“我养你这么久,还比不上那么点破饼干,说好的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呢?我是养了条假狗吗?”
嘟嘟表示:狗以食为天,其它的都是小事儿,无需在意。
林夕不跟狗置气,继续躺在摇椅上。
又过了一会儿,嘟嘟也吃饱了,开始睡觉了,整个客厅里安静的,连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声音。
这时,安哲对林夕说:“你计划什么时候去拉萨啊?”
林夕惊愕:“你真带我去啊。”
安哲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不带你去了?对了,你今天说话这么阴阳怪气的,不会是误以为我昨天是跟你开玩笑的吧?”
林夕撇撇嘴:“谁阴阳怪气的了?”
安哲:“我一来,你就开始怼我。我昨天问你想去哪儿玩,你说去布达拉,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在敷衍你,不带你去啊。”
还真是说对了,毕竟几年前两个人因为去那边,导致林夕生病。
那是一段特别不美好哦回忆,安哲想起来,至今都心有余悸。
那次之后,安哲问她为什么非要去那儿。
林姑娘的回答是“信仰”
安公子当时的鄙视和不信任都懒的掩饰了。
屁啊,信仰?你当自己是朝圣者呢。
明明是因为喜欢文成公主才要去那里的。
其实,安哲也很幸运,好在林夕不喜欢看《还珠格格》,要不然是不是还得去趟香妃的故乡――新疆看看;林夕也没有看过《天龙八部》,要不然,西夏王陵,也得去一趟了。
事实上,安哲不反对林夕去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看看,前提只要是她的身体适应的了,天大地大,去哪都好。
林夕才不会承认她是因为这件事耿耿于怀的呢。
安哲接着说:“等过完年,走完亲戚之后,我们去拉萨吧。”
“真的?”林夕激动的问。
“当然。”安哲点点头:“家里这边,我来说通,你准备好了就行。”
林夕没有什么需要准备的,需要准备的是安哲,他要保证这趟旅行的顺利,还要考虑到林夕会出现的种种可能。所以,出发之前和到那边之后,所有的一切,每一个步骤,安哲都要做好准备。
这样,他才可以坦荡的带林夕走,家里人才会放心让他俩出去玩儿。
“太好了,谢谢你。”
林夕激动的从摇椅上起来,冲到安哲面前,抱住了他。
安哲:……
轻轻的拍了拍林夕,安哲笑着说:“不用这么激动的投怀送抱吧。”
林夕没有不好意思,来了句:“得了便宜还卖乖。”
是便宜,天大的便宜。
安哲把林夕放到自己腿上,温柔的摸着她的头发:“林夕,等我们出去走走,你可以把好多事情都想通了。你说你不知道你的梦想,你还记得从小你就喜欢写东西吗?为什么不重新开始呢。相信我,你可以的。”
宝贝儿,你并非没有梦想,而是习惯性的活的随意,所以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的是什么。
希望这趟旅行,你可以把它看透,继续做你喜欢做的事。
无论是什么,我都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