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过后,林先生去了公司。
毕竟还是要忙的,不过之前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可以暂时性的松懈一下。
现在,操着的心也放下了,回归正轨,理所应当。
苏美人收拾完之后,说:“我有事出去一趟。”
安哲和林夕没有问她要去干嘛,只是礼貌道别了。
屋子里一下就安静下来,虽然说,这么多年,两个人并不是第一次在单独的情况下共处一室,不过,关系都挑明了,这大人们,也太放心了吧。
安哲和林夕,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之间,竟然无话可说。
林夕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去看看嘟嘟。”
安哲一把拉住她,林夕一下子又坐到了沙发上。
安哲笑了。
林夕:“你这人……”
安公子理所当然的说:“难得两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偷偷摸摸,不用担心受怕,你当我傻啊,还会让你去把那个电灯泡带过来?再说了,嘟嘟那只小色狗,你没事就离它远点儿。我现在都后悔让它跟你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早知道,就送你一只雌性的动物了。”
林夕无语:“合着安公子的意思是,你在吃一只狗的醋,说出去丢人不丢人?”
没想到安哲没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反而理直气壮的说:“狗又怎么了,它也是异性。”
一直安安静静呆在自己小房子里的某“异性”已经深深地感受到了来自世界的恶意,对单身狗的恶意……
林夕不跟他一般见识,当然了,也无奈妥协了。
安公子心里暗爽:我就知道在你心中,我比嘟嘟重要。
“就在屋里干坐着啊?”林夕问。
安哲不怀好意的问:“不干坐着,你想干嘛啊?”
林夕:“我……”
想想林姑娘也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主儿,怎么今天遇到这种无理取闹的人,就没招儿了呢?
安哲笑了:“好了,不逗你玩了,跟我来,给你看个东西。”
林夕虽然心存疑惑,不过还是乖乖的跟着他走了。
反正,又不能把她给卖了;再说了,他又不会对自己做什么。
林夕跟着安哲去了他家。
“叔叔阿姨没在啊?”林夕问。
“嗯,早上就出门了。”安哲点点头。
林夕正想问要看什么,安哲对她说:“东西在我房间里,一起去吧。”
林夕说:“你所谓的在你房间,是指你的卧室吗?”
安哲一副正人君子又很欠扁的样子,点了点头:“对啊,有什么问题吗?你在想什么不该想的?卧室怎么了,又不是没进去过?”
林夕小声嘟囔:“小时候不懂事儿,去过几次,后来,我就没怎么进过你房间了。”
“我怎么听你的语气,有那么一丝遗憾呢?”安哲故意这么问。
“臭美,你房间里有什么珍贵的东西,至于让我遗憾的?”林夕毫不客气的就回击了。
安哲笑了:“还真有。”
林夕:“嗯?”
“走吧”安哲顺势拉住了林夕的手。
然后,林夕就那么半推半就的跟着他走了。
原则呢?底线呢?通通都见鬼了。
坦白讲,林夕对安哲的屋子,确实是谈不上有多熟悉,长大后,她也没怎么进过安哲的房间。
可是,不用看也知道,典型的“安公子”式的风格。
低格调中透露着高档次,其它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林夕自然不会直接坐到安哲的床上,开什么玩笑,她还是很矜持的好不好。
安哲拿出来一个笔记本,递给林夕。
“这是?”
“你不看会遗憾的东西。”
林夕半信半疑的打开,开始看这个所谓的遗憾。
果然,很惊喜。
见了鬼了,安哲居然会写日记?
说是日记,其实更像是随笔。
安哲并没有每天按时按点的写东西,所以里边记录的内容,大多都很有纪念意义。或者,是安哲的某些心得和想法。
比如:林夕的演讲真棒,当之无愧的第一。
快高考了,很想知道林夕的大学想去哪里。习惯和她在一起,我要和她在同一个城市。
一眼盯不住,就被别的男人给看上了。安哲啊安哲,你怎么面对林夕的时候,变得这么窝囊了?
她怎么就不吃醋呢?
去婺源吧,带你去看油菜花。其实,只要是跟你在一起,无所谓地点是哪里。
最幸运的是,大概就是和你青梅竹马;而且,我对你情有独钟。
在一起吧,我的女孩儿。
你好,女朋友,请多多指教。
……
还有最新的一段话:和家里人坦白了,她没有生气,反倒是林叔叔,仿佛失去了全世界最重要的东西。不过请放心,您的宝贝,我疼爱还来不及,哪里会让她受委屈。
林夕并没有像有的女孩儿一样,看完这些东西而感动的不能自已。
说完全没感觉是假的,但是,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抬起头之后,笑着说了一句:“原来你对我居心叵测这么久了。”
明明是让人极其感动又煽情的瞬间,林夕一句话,让氛围没有太过于让人想哭。
安哲也笑了,他的女孩儿,就是如此与众不同,以至于她做什么,他都觉得很可爱。
安哲厚着脸皮说:“我对你居心叵测这么久,你又不是刚刚才知道,有什么好奇怪的?”
这是个什么世道,人们已经如此自然的承认企图了。
这么看来,两个人果然是般配的很。
玩笑开完了,安公子也回到正经事上来了。
“林夕。”
“嗯?”
“没什么,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想说的啊,其实,看着你的这些日记,感触还挺深的。时间过得真快,安哲,一转眼,我们就已经认识这么多年了。我看着你的文字,我们从那么小,现在都已经上大学了。二十年的时间,我们都长大了,也都改变了。从懵懂无知到身经百战,从牙牙学语到口若悬河,从少不经事到成熟稳重。安哲,说实话,除了外表,我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变化,从小到大,家里有爸妈,外边有你,什么都伤害不到我,相对的,我也没有接触过什么大喜大悲的事。直到去年大学开始,寄宿学校,集体生活,这些事,我才真正的参与进去。反而是你,你貌似一直都是这样,其实不是。我看着你越来越成熟,也越来越自信。我可以很明确的说,我参与了你所有的喜怒哀乐,也见证了你的成功与挫折。你并非是神一般的存在,可是,对我而言,你一直都是王者。对了,安哲,二十多年,你唯一没变的,就是一如既往的帅气。”
听着女朋友对自己的赞同与夸奖,安公子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在你心里,我真的有这么完美?”安哲明明雀跃的要命,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我喜欢的男孩儿,完美与否,还不是我说了算?”林夕笑着说。
这是什么感觉,怎么都不像是对自己全方面的肯定,又让人忍不住欣喜若狂。
对了,就是恋爱。
就是爱情。
“怎么听你这段话的意思,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是多亏了我的长相啊,难不成,是我这副皮囊太有吸引力了?”安哲狡猾的笑着问。
林夕没有一点不好意思,也没有任何畏惧,而是走到安哲面前,摸着他的脸,叹了口气说:“唉,可不是吗?就因为这张脸,吸引了多少莺莺燕燕啊,要不是我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指不定就被哪个妖精给勾引走了。”
安哲是坐在床上,林夕是站在他床边,这么一来,反而是安哲更有一种压迫感。
这种被调戏的感觉,竟然莫名其妙的爽。
安哲任由林夕胡闹,或者,换句话说,他极其享受林夕现在的行为。
看着安哲不为所动,林夕说:“我这么流氓的行径,你怎么也不制止啊。”
“宝贝儿,你不知道,我希望你对我动手动脚很久了。”安哲笑着说。
我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