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也是头一回见到像郑茂这般不怕死的人,可它现在是看到人就想咬就想吃,所以野狼是见到郑茂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扑咬了上去。
然而郑茂因为喝了烧刀子,这还真的浑身是胆了。
就见他大喝一声,操起手中的杀猪刀就朝野狼捅去!
此时他还没有练过武上过战场,也只杀过猪,然而他却有这个不怕死的精神,就在喝了烧刀子之后就上阵了。
在酒精的作用下,郑茂仿佛有如神注,手中的杀猪刀挥舞的飞快,居然手起刀落就将那只野狼毫不费劲的杀死。
郑茂杀死野狼之后才一惊酒醒,这冷风一吹他才看到这地上的野狼尸体时才有点后怕,他居然以一把杀猪刀杀死了一只野狼。
等郑茂回来把这事和郑大一说,郑大死活都不相信,一个人只凭一把杀猪刀怎么杀得死吃过人肉的野狼,可等郑茂带着郑大去现场确认之后,郑大才惊觉发现地上那具狼尸残留着烧刀子的酒气。
“郑茂,你,你真的是喝了烧刀子之后上山杀得野狼?”
“大哥,这事千真万确,我怎么可能以这种性命攸关的事来开玩笑啊,大哥,你看看狼尸上面还有烧刀子呢。”
“还真的是啊,郑茂,你真的是让我意想不到啊,这也太危险了,以后再不能做这种危险的事情了啊,大哥准备去投军了,你这家只能靠你了,所以你要活下去。”
大哥要投军?
郑茂听到郑大的话后,眼一红,他现在和大哥两个人相依为命,如今战乱四起,老家显然也呆不下去了,即使他不走,也早晚会饿死,到时候也会葬身狼腹。
所以他也必须离开老家去外面闯荡,而这闯荡要去哪呢,如今这天下到处都是动荡,他又没有盘缠,只怕这辽东都走不出去。
“我听说岩城在收留难民,我们都是失地农民,去岩城当兵就能有一口饭吃。”
“岩城?”
这是郑茂第一次听到岩城这个名字,这时候听起来还是那么的陌生。
“没错,岩城。”
郑大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放光,他想去岩城讨生活,因为岩城是辽东为数不多愿意收留难民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岩城从未打过败战!
一个处于辽东前线的小城却从未打过败战,这显然让人感到很不可思议,但却是现实存在。
郑大看中的是岩城能给他一口饭吃,而且在这座城里才有可能活下去。
“我也去,大哥,我留在老家也活不下去的,就让我跟着你去这岩城吧。”
郑茂听郑大要去岩城,忙提出他也要去。
因为这老家他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没有地可以耕种,到处都是吃人的野狼,没法活啊。
“你,我这可是投军,也是有很大风险的,稍有不慎就会战死,我死了你就要继承咱家的香火啊,所以你可不能和我一起去投军。”
“大哥,如今这世道有口饭吃才能说未来,我如果不和你去投军,可能也就活不到明天了。”
郑茂这席话让郑大听了也是深思,是啊,如今这老家这般是铁定活不下去了,看来让郑茂跟着一起去岩城投军说不定能另外闯出一片天地啊。
只是这投军十分的凶险,虽然说岩城还没被后金军攻破,但是这后金军经常扣关,军队其实也是损失惨重,几天一小战,几月一大战的,能有几条命活下来?
“郑茂啊,这当兵可是十分凶险的,战场上刀剑无眼,稍有不慎就会性命不保,就算这次战斗不死,难免下次战斗就会身死,只能说是暂且为了一口饭吃而已。”
“大哥,你就放心吧,我都想好了,我们在战场上互相照应,一定能活下来的。”
郑茂此时只有这一条路走,虽然他没有上过战场,但之前这杀狼也和这战场无异了,只要他和郑大一起配合,说不定就能活下来。
郑大心想,如今之计也只能这样了,郑茂的身手不错,而且还非常勇敢,敢于一个人提着一把杀猪刀就进山杀狼,这份胆色说不定能在战场上发挥作用,只要他能立下军功,就能靠着军功晋级得到钱两,说不定还能当个军官做,到时候自己说不定就可以沾他的光了。
郑大从郑茂杀死的狼尸身上看到了郑茂的杀狼手段,如果郑茂能在战场上也有这般神勇的表现,那么他说不定真的也能活下来。
“好吧,郑茂,大哥和你一起去岩城投军。”
就这般郑茂和郑大两人来到了岩城,这是郑茂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这座城看上去虽小,里面却是应有尽有,一点也看不出来像是一座小城的样子。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一直没有被后金军攻破的城池啊。
郑茂好奇这这座叫岩城的一切,然而他是来这里当兵的,也只有当兵才能最快吃上饭。
郑茂和郑大顺利报了名参了军,岩城之所以会收留难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难民中挑选出身强力壮的青壮年参军,像郑茂郑大这种身材高大的自然马上就选中。
“郑茂,咱们终于参军了,以后就可以吃上一口饱饭了。”
郑大和郑茂这几天因为赶路到岩城,一路上干粮早就吃光了,是一路乞讨过来,要是不能在今日内赶到岩城,只怕他们就要饿死在野外了。
“大哥,这,这面真的好吃啊,比咱村做的面好吃多了。”
郑茂饿极,他正狂扒拉着军营里发的一碗面,现在这面条在他眼里都是这世上最好吃的食物了。
郑茂因为肚子饿,一口气连吃了十碗面。
他这一举动很快就引起了军营里的军官的注意,这军官就是伊准,那天他刚好到军营里视察,就看到了正在狂吃面的郑茂。
伊准注意的并不是郑茂的狼吞虎咽,因为像郑茂这样的饥民很多,他并担心他们吃的多,而是怕他们不出力,只是饭桶,只有当炮灰的命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