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米高的地方,藏区的喇嘛庙,墙上斑驳的佛教壁画,风雪多年洗礼下剥落的图案
他在昏迷前,恍然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向这边跑来,声音越来越清晰,一如五年前在那座灰色沉闷的大院。
西安的夏天有时很热,沈慕卿喜欢拉着他蹲在他们家街口大妈的小摊前吃凉皮,主要是人太多的缘故。但是,大伞一撑,也不显热,反而爽快的厉害。沈慕卿喜欢吃醋却吃不了蒜,而林琛刚好相反。所以,每次那两碗凉皮,他们蹲在那里能拿着筷子争执半天。不过,最终往往都是以沈慕卿的胜利而告终。然后,两人再拎着一提冰峰,踩着夕阳下的石板路一起回家。
你不知道,我一见到她,心脏就在胸膛里跳个不停,感觉整个人都喘不过来气了。沈慕卿笑道,“你怎么就确定这不是迟来的高原反应呢?”赵志昶瞪了他一眼,一拳砸在沈慕卿身上:“因为还有害怕?想碰不敢碰的怕。”
林琛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只能分辨出一片白。那场爆炸太大,林琛有所预料,这必然不是因为天太黑的缘故。他摸着床脚挣扎的坐了起来,却被人按住了肩膀,“坐回去!回血了!”
沈慕卿那是一贯的性情温和,除了那年在沈家大宅里闹了那一场,其余十多年林琛从来没有见到他发过脾气。万事和气待人,眉眼里从来挑不出一点不耐烦。眼睛弯弯,笑起来也是异常勾人,总让人想把他拥在怀里。不过,此刻!即使林琛看不见,光听语气也知道沈慕卿脸色不好。林琛试探性的抓了一下沈慕卿的手心。
等到林琛回过神时,才现他和沈慕卿之间的距离近的太过分了,几乎是贴着鼻尖,他异常清晰的能闻到沈慕卿身上的酒味。林琛一抬手,想推开他,却不知道是因为喝醉的人力气太大,还是自己潜意识里实际上是却之不恭。总之,纹丝不动。
平心而论,你这黑锅背得是一点也不冤。
你喜欢的是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西安城还是那个沈慕卿啊?
比起这种苍凉压抑下着大雨,刮着大风的破天气,他更喜欢西安城,更喜欢它傍晚的霞光。
苏雨晴掏了掏口袋,半晌,摸出来一块薄荷糖递给了林琛,一双烟雨眸望向他,只字未言,却又不言而喻。可是,林琛只是笑了笑,说道:“又不是小孩子,拿糖给我干什么?”
沈慕卿眼尾通红,被呛得都快要流出泪来了,端着杯子的手摇晃不停,却还是来者不拒。
林琛推开屋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好春光,沈慕卿上身松松垮垮挂着那件白色衬衫,一向带着风流味的眼角眉梢都被情欲染的通红,眼神迷离,薄唇微启,嘴里还喃喃念叨个不停。
早已尘埃落定,终究生死无解。好奇心害死猫,你以为的探险实际上不过是自寻死路。
你想不想知道有什么能包治百病的药?那当然是我了,亲你一口,要不!说完,还冲他眨了眨眼。
那人原先在打瞌睡,不知道是不是听了他们的话的缘故,突然睁开了眼,并且一脸严肃的在他们中间看了一眼,似乎有着谴责的意思。
不知道是玻璃太薄还是他把整个身体压在上面的缘故,总之,直接碎了,他直挺挺的摔在了满地玻璃渣上。那副场景,都不是一个惨不忍睹可以形容的旁边那个估计是被吓懵了,愣愣的站在那里。酒精,绷带。
他一直觉得沈慕卿是一个神奇的存在,有时看上去清澈透明,但有时又深不见底,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好像是喝歪了,踉踉跄跄倒在了床上,嘴里也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
他俩是标准老夫少妻模板,大家长掌控欲温柔体贴宠邪,善解人意体贴贤惠还娇俏可爱,细嗅蔷薇。
侍者把门推开,路明非一抬头,就对上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很乖巧的,带了点妆,里面有着笑意和羞怯。是柳淼淼。
我气的差点吐血,心里怄气:“”没想到他正打算编个故事,清了清嗓子起范时,闷油瓶突然开口说道:“”
沈慕卿伸手,像是某种无声的安慰。毕竟,林琛明白,逃不掉的是他,他才是这场游戏唯一的输者。但是他还是希望他能够站在他身旁。
你能不能不要每次他一出门就浑身散发着幽怨的气息啊,臭情侣
他轻佻却又亲近,清澈透明却又深不见底,让人琢磨不清,有时这人上一秒明明是勾着嘴角,却在下一秒能够一枪毙命。
林琛不喜欢这人还有一个原因,你明知道这人说话总是真假参半,但是耐不住他太懂混水摸鱼,又或者叫太知道怎么抓人胃口,每次林琛如果不小心谨慎的话,一不留神就没了会听着谜,毕竟,信服度是真的高,你真的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
沈慕卿浅浅的笑了笑,走过来捏了捏他的肩膀,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道:“哪的老陈醋,这么酸啊?”
林琛记得曾经班里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位女性如何在情场上战无不胜,她的至理名言就是撒娇,越是沉闷老道的人,越是受不住撒娇这两个字。当时,他的脑海里就浮现了沈慕卿眉眼弯弯的样子。后来,一想,做梦。那人从来就只是看起来乖,狠起来不要命。
沈姨抬起头看他,表情似乎颇为无奈又很惋惜。但却耐不住这人笑眯眯的,把整个手都递上去了,左右摇晃,活像个孩子似的天真,尤其是那双眼睛不仅好看,更像极了沈母年轻时,让她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理由。
他似乎有点生气了,沉默了一会,说道:“我不想听,懂吗?”另一个人有些愣了,两人正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又或者叫气氛正好,结果,这时,蹦蹦跳跳的走进来了一个人。
由于半天找不到歇脚的地方,两人一合计就去了清吧!你想想林琛外貌那么出众,就算整天冷着一张脸,自己看起来对别人不敢兴趣,可是耐不住别人对他感兴趣啊。
沈慕卿站在不远处,头低的不很却很巧妙,但是林琛不用看都知道那人现在一定满肚子坏水,笑得焉坏儿的很。
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完全超出了沈慕卿的预料,就算面前这人没有可以给人交心的安全感,而且不久前他还被这人坑了一把,但是现在也是无奈之举。
事有蹊跷又能怎么办?不还是得咬着牙上吗?这也是沈家这么多年交给他的。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和手腕,确定没有出现骨折这种糟糕的情况,而且其它伤口也不深。于是,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那人表情是久违的很严肃。于是,眼镜男眨巴眨巴眼,异常乖巧的坐了下来,等着接下来的话。
他语气稀松平常,就像问明天早饭吃什么一样,极为正经,挑不出对错。可是,一种陌生的情愫却在此刻涌出了心底,甚至爬上了心头,就像藤蔓一样,越来越多,越来越紧,缠的他快呼吸不过来了。
他用袖子随意的抹了抹脸,摆好了架势,打算教育一下那小东西,帅哥不是用来舔的,是用来亲的。结果,他刚蹲下来,小孩子就颤颤巍巍的在他旁边笑了起来。
那人的呼吸声极轻,若不是房间安静的过分,你绝对察觉不出来。他底下了头,碰了碰他的鼻尖,哑着嗓子。“你喜欢谁?”脑子是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却被那人在腰上狠狠地一扭,就回过神了。
那双眼睛漂亮勾人,可是此刻望着林琛,淡然地仿佛一点波澜也没有。半天后,才眯起眼睛,松了口气。
人非草木,无情无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你挡不了利字当头啊,林琛?为什么你一直对他有异乎寻常的执着和关心啊。
一消沉就容易心力交瘁,就容易认命,日子一天天的过,对着一群认不识的人打招呼,最灿烂盛大和最痛苦难熬的日子都过去了,整个人又累又苦,等着进坟头的那一天。
西安城美好,但是7月的西安城一直是最难熬的日子,不仅暑热难熬而且还有猝不及防的暴雨,沈慕卿回去的时候天黑的让他一度怀疑这是过错了季节,伸手不见五指都成夸张了,他在漂泊大雨中狂赌了几个小时。
站起身走了几步,却又忽然停下,少有的出现这种近乎智障一样的决定中出现犹豫。皱着眉头,居然看起来像是有点起床气,沈慕卿凝视了他一会,八爪鱼似的抱了上去,咬着他的耳朵,吹了一口气,如愿以偿红了,沈慕卿轻笑了一声:“臭小子。”
他是他家的锚点,打了一个手势,示意5分钟后再行动,一个腾身,伸长脖子,动作幅度很小,速度却一点也不见慢。薄卫衣,下摆宽松。
那人穿着万年不变的白衬衫,不批外套就算了,偏偏衬衫袖口没捏紧,还在漏风,这个时节的C市天气已经开始转凉。林琛经冻,尚且早早的换了衣服,那人却不是如此。冷的就要打哆嗦了,还淡淡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