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摩斯密码错误2021-01-10 23:333,025

  今天也也太太打call!!!!一个再西子湖畔,一个在巍峨雪山#盗墓笔记# 

  旧瓶装新酒,但是感动还是一如既往。他喜欢看战损 ,并且还想舔一口。有点醉卧花丛君莫笑的感觉“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林琛记得曾经班里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位女性如何在情场上战无不胜,她的至理名言就是撒娇,越是沉闷老道的人,越是受不住撒娇这两个字。当时,他的脑海里就浮现了沈慕卿眉眼弯弯的样子。后来,一想,做梦。那人从来就只是看起来乖,狠起来不要命。

  沈姨抬起头看他,表情似乎颇为无奈又很惋惜。但却耐不住这人笑眯眯的,把整个手都递上去了,左右摇晃,活像个孩子似的天真,尤其是那双眼睛不仅好看,更像极了沈母年轻时,让她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理由。

  脆韧的彩虹梨,残躯病体走不了路,头皮一麻,彼此陷入了诡异的气氛,晴天娃娃

  他似乎有点生气了,沉默了一会,说道:“我不想听,懂吗?”另一个人有些愣了,两人正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又或者叫气氛正好,结果,这时,蹦蹦跳跳的走进来了一个人。

  由于半天找不到歇脚的地方,两人一合计就去了清吧!你想想林琛外貌那么出众,就算整天冷着一张脸,自己看起来对别人不敢兴趣,可是耐不住别人对他感兴趣啊。

  沈慕卿站在不远处,头低的不很却很巧妙,但是林琛不用看都知道那人现在一定满肚子坏水,笑得焉坏儿的很。

  事情发展到现在,已经完全超出了沈慕卿的预料,就算面前这人没有可以给人交心的安全感,而且不久前他还被这人坑了一把,但是现在也是无奈之举。

  事有蹊跷又能怎么办?不还是得咬着牙上吗?这也是沈家这么多年交给他的。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和手腕,确定没有出现骨折这种糟糕的情况,而且其它伤口也不深。于是,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一朝风月,何人知我。

  路灯莫名其妙的坏了,陷入纯粹的黑夜,在这种时候月光却清亮的过分,他靠在窗台上一言不发,片刻后,抽出来烟。

  那人表情是久违的很严肃。于是,眼镜男眨巴眨巴眼,异常乖巧的坐了下来,等着接下来的话。

  他语气稀松平常,就像问明天早饭吃什么一样,极为正经,挑不出对错。可是,一种陌生的情愫却在此刻涌出了心底,甚至爬上了心头,就像藤蔓一样,越来越多,越来越紧,缠的他快呼吸不过来了。

  他用袖子随意的抹了抹脸,摆好了架势,打算教育一下那小东西,帅哥不是用来舔的,是用来亲的。结果,他刚蹲下来,小孩子就颤颤巍巍的在他旁边笑了起来。

  那人的呼吸声极轻,若不是房间安静的过分,你绝对察觉不出来。他底下了头,碰了碰他的鼻尖,哑着嗓子。“你喜欢谁?”脑子是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却被那人在腰上狠狠地一扭,就回过神了。

  那双眼睛漂亮勾人,可是此刻望着林琛,淡然地仿佛一点波澜也没有。半天后,才眯起眼睛,松了口气。

  人非草木,无情无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你挡不了利字当头啊,林琛?为什么你一直对他有异乎寻常的执着和关心啊。

  拥有过不惧失去?狗屁,那还不如从未见过。心碎了又怎么样?还没死,心死了又怎么样,那不能做个没有他的行尸走肉啊!

  爱的过分卑微,等待这么长时间,你等来了什么,等来了个寂寞啊!

  我是沈慕卿,主业是个大学教授,业余时间就是拎挂着照相机全国各地,不沾家的到处疯。

  一消沉就容易心力交瘁,就容易认命,日子一天天的过,对着一群认不识的人打招呼,最灿烂盛大和最痛苦难熬的日子都过去了,整个人又累又苦,等着进坟头的那一天。

  西安城美好,但是7月的西安城一直是最难熬的日子,不仅暑热难熬而且还有猝不及防的暴雨,沈慕卿回去的时候天黑的让他一度怀疑这是过错了季节,伸手不见五指都成夸张了,他在漂泊大雨中狂赌了几个小时。

  站起身走了几步,却又忽然停下,少有的出现这种近乎智障一样的决定中出现犹豫。皱着眉头,居然看起来像是有点起床气,沈慕卿凝视了他一会,八爪鱼似的抱了上去,咬着他的耳朵,吹了一口气,如愿以偿红了,沈慕卿轻笑了一声:“臭小子。”

  他是他家的锚点,打了一个手势,示意5分钟后再行动,一个腾身,伸长脖子,动作幅度很小,速度却一点也不见慢。薄卫衣,下摆宽松。

  那人穿着万年不变的白衬衫,不批外套就算了,偏偏衬衫袖口没捏紧,还在漏风,这个时节的C市天气已经开始转凉。林琛经冻,尚且早早的换了衣服,那人却不是如此。冷的就要打哆嗦了,还淡淡的说道。

  他睡觉一贯不沉,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给他擦脸,一睁眼,就看见了他那宝贝儿子喜怒不明的脸,橘黄色的灯光打在他身上,却给这分冷意添了几分安心。

  这酒下肚,干得是同一件事,但这人的反应可不同,有乐的,有悲的,高兴事,难过事通通都记起来了,归根到底还是在人身上。

  转山者前往西藏朝拜圣山,日照金山

  他呛了一口水在嘴里,差点没缓过气来。

  沈慕卿骂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沉吟了会,说道。

  吹嘘自己是浪里白条。

  食指轻轻略过他的嘴角,擦掉了溅起的汤汁。

  偏偏说道那两个字时,沈慕卿故意把音咬的很重,显然是为了惹他生气。

  既知道平日叨扰,那为什么不现在尽点心呢

  刚从床上爬起来,头发乱糟糟的,看样子连抓都没抓,整个人还是迷迷糊糊的,连眼睛都尚未完全睁开,但是在林琛看来一点也不显得怪异,几分学生气让他看起来更年轻了

  他抬头看了看,深感庆幸,多亏了这屋檐够宽,没人他淋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落汤鸡

  比起这种苍凉压抑下着大雨,刮着大风的破天气,他更喜欢西安城,更喜欢它傍晚的霞光。

  西安的夏天有时很热,沈慕卿喜欢拉着他蹲在他们家街口大妈的小摊前吃凉皮,主要是人太多的缘故。但是,大伞一撑,也不显热,反而爽快的厉害。沈慕卿喜欢吃醋却吃不了蒜,而林琛刚好相反。所以,每次那两碗凉皮,他们蹲在那里能拿着筷子争执半天。不过,最终往往都是以沈慕卿的胜利而告终。然后,两人再拎着一提冰峰,踩着夕阳下的石板路一起回家。

  你不知道,我一见到她,心脏就在胸膛里跳个不停,感觉整个人都喘不过来气了。沈慕卿笑道,“你怎么就确定这不是迟来的高原反应呢?”赵志昶瞪了他一眼,一拳砸在沈慕卿身上:“因为还有害怕?想碰不敢碰的怕。”

  林琛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只能分辨出一片白。那场爆炸太大,林琛有所预料,这必然不是因为天太黑的缘故。他摸着床脚挣扎的坐了起来,却被人按住了肩膀,“坐回去!回血了!”

  沈慕卿那是一贯的性情温和,除了那年在沈家大宅里闹了那一场,其余十多年林琛从来没有见到他发过脾气。万事和气待人,眉眼里从来挑不出一点不耐烦。眼睛弯弯,笑起来也是异常勾人,总让人想把他拥在怀里。不过,此刻!即使林琛看不见,光听语气也知道沈慕卿脸色不好。林琛试探性的抓了一下沈慕卿的手心。

  等到林琛回过神时,才现他和沈慕卿之间的距离近的太过分了,几乎是贴着鼻尖,他异常清晰的能闻到沈慕卿身上的酒味。林琛一抬手,想推开他,却不知道是因为喝醉的人力气太大,还是自己潜意识里实际上是却之不恭。总之,纹丝不动平心而论,你这黑锅背得是一点也不冤。

  你喜欢的是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西安城还是那个沈慕卿啊?比起这种苍凉压抑下着大雨,刮着大风的破天气,他更喜欢西安城,更喜欢它傍晚的霞光。

  雨气重,水汽大,一片氤氲。树下搁着个椅子。黄昏小雨,最是惬意。浓浓的中药味。小罐子煎药。罐子咕咚冒着热气,隔着毛巾,握住手柄,把药渣给澄了个干净,在风中散了热气。只是过苦,脸皱成一团。闷闷不乐地托着下巴。老神在在。锤了一下他的肩膀。西安夏季午后天气一向闷热潮湿,沈慕卿也是越过越娇气,不愿意出门了。沈慕卿不用捯饬,都跟个大学生似的。觊觎。小气。迷迷糊糊。抓住手腕。眼睛又亮又清澈。脸色不善。很自然地转过身。腆着大肚子的中年人,满脸横肉。眼皮都没抬一下。意味不明的笑了笑。对着xx抬了抬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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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狼崽要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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