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因为我心里素质好,面对侦查时能临危不乱。主要是我代理过太多案件了,我看了大量的错误经验,我又特别了解法律,应该能找出不是唯一的‘正确答案’。只是我终归还是胆小,被最终必然面对的结果吓到了。”
成东风笑着摸了摸下巴,“胆小岂能成大事。”
“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现在轮到陈语的思绪像脱缰的野马左冲右突,成东风根本掌握不住,看上去对方像故意为之,但她态度又很诚恳……
他决定抓大放小,这些都不重要,他的主要目的是想验证陈语的实力,他必须掌握谈话的主导权,不能让陈语继续这么东拉西扯下去了。
“我们公司是有实际经营项目的,不是单纯为了吸引投资而给出这么高的利息的。”成东风是搞企业的,她陈语对于刑事案件再专业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盈利她也是不懂的——当然,这话也只能糊弄陈语和投资人这种外行,银行比他们公司有实力很多,就算不从盈利的角度考虑,也不会给储户开出这么高的利率。
对面的陈语却心想成东风你怕不是失心疯了吧,你用这套说辞糊弄投资人就算了竟然连我也糊弄,于是问道:“什么经营项目能支撑你们给投资人那么高的利息?”
在成东风的表情开始变化时,陈语马上说:“当然这是你们公司的商业机密,咱们尽量不聊商业机密。”谈案子应该张弛有道,一味的强势是谈不成案子的,她没必要非惹成东风不高兴。
成东风的表情又放松下来。
“你们公司不是借旧还新?我之前经手的那些案子基本上都是借旧换新拆东墙补西墙,窟窿实在堵不上了就暴雷。”
陈语说的直接,也是事实,成东风不置可否。
“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一个人吗?”陈语的问题又让成东风有所警觉,他看着陈语,似乎在等陈语主动向他阐述法人与实控人是否为一人会产生的不同后果。
而陈语试探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这两个角色都与成东风无关的话,那么他肯定会直接回答的,成东风不直接回答的问题必然都与他切身利益相关,看来关于管理层这一说所言不虚。
“其实是不是法人或者实际控制人,都不影响最后对犯罪后果负责,这是我的经验之谈。有些法人会辩驳自己并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并不了解,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观点并不采纳。
我遇到过为了钱给别人当法人的,案发后心里不平衡了,自己每个月只能到手万把块,而实际控制人竟然搞了几千万甚至更多,在刑期上区别却并不大,只差个两三年。这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实际控制人也会辩驳所有的合同都是法人盖章,与自己无关。
但法律是众多立法者的集大成,法官是经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聪明人,大可不必说些自己都觉得牵强的观点为自己洗白。”
成东风边听边点头,这其中确实有些也是他在思考如何为自己脱罪时想到的一些观点,虽然明知立不住脚,但在没有更好的方法时人确实会反复推敲这些观点在逻辑上是没问题的,先把自己说服了。
“你在心里是这么想我的?”成东风没有明确指出陈语在心里忖度他是实际控制人还是法人,但不管是什么人,反正不是什么好人。
陈语倒也没把这句稍显没什么分寸的话往心里去,“我这个人不会撒谎,如果我真那么想你,我肯定直接就说你如果参与了什么活动根本不可能脱罪——但我对你几乎不了解,我那么想你其实是不负责任的。”
陈语又想起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其实,过往案例基本上定的都是公司犯罪,公司犯罪的话负责人定的能稍微低一点,相较于直接定个人犯罪来说。”能减轻处罚这种话每个当事人都喜欢听,陈语在谈案子也会主动说一些当事人喜欢听的话。
成东风放下翘着的二郎腿,“直接一点儿说。”
陈语嘴上说那我就不拐弯抹角了,“绝大多数投资理财公司就是为了吸引投资而存在的,自成立开始就没有实际经营项目,所以犯罪主体其实是这个公司,当然公司不具备意志,实际控制人自然也要被追究责任的。”
陈语想说的其实是这些公司就是为了诈骗而存在的,但“诈骗”到了嘴边就被换成了“吸引投资”——有些话说者无意,但听者不一定无心。
“但是,千万不能沾上‘诈骗’这两个字,不管是诈骗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几千万就够无期的,那就不要再去说什么公司犯罪、个人犯罪、法人、高管,还是实际控制人了,没有意义。”
成东风眼中露出了些许赞赏之意。
陈语虽然年纪小,但是很能揣测当事人的心思,很多话都能说到当事人的心坎里。而聪明的当事人自然也能听懂她的弦外之音。
成东风扯出一个笑,“你这是在敲山震虎。”
“我也不是警察,哪有敲山震虎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