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想到这一点,心头便止不住地颤,似乎全身的力气都在一瞬间被抽走了。
待我回过神来,他已经推着轮椅走近了我。他向我伸手,似乎想要安慰安慰我,这次我却毫不领情,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冲他吼道:“是什么是!”
吼完,我转身就跑走了。
跑走前,我听到他微微叹了一口气,对楚瑶浔说:“阿浔,何必告诉她呢?她会难过的。”
顾轩之是在我气了半晌之后才又重新出现在我视野里的。
他不想让我生气,却又找不出安慰我的理由,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好半天才憋出一句:“七七,莫要气坏了。”
可是要是真的生气,哪里是一句话就能灭火的?
更何况,我气的点关乎我的生命。
我或许爱他,但我更爱自己能活着。
在这之前,我以为王爷喜欢我,所以我能在乱世里活着。
可是时至今日,我陡然发现,我似乎并不了解他。
世人所知的礼王顾轩之,虽位极人臣、名声斐然,但却素有腿疾,行动不便。而我第一次见到的顾轩之却是一位长身玉立的翩翩公子。他只站在那里,满天下的华彩便都披洒在他身上。
我撞破了他的秘密,他本可以无所谓的杀掉我,就像乱世里成百上千的普通人一样毫无意义的死去。可是他没有。
他将我娶回了府中。
他对我的那点恻隐之心从没对我说过,可我心知肚明。
所以在我眼里,他一直是一个善良又温柔的人。明明是王公贵族,却不滥杀无辜,甚至纡尊降贵纳我进府;明明只是逢场作戏的陌生人,却能明辨是非,处处为我着想。在这事之前,我潜意识里他甚至已经变成了连蚂蚁也舍不得踩死的圣人形象。
然而,经过这件事,我才知道,他或许不是那样的人。
而他既然能想方设法除掉高氏,那么对我呢?
他分明也能狠下心来。
在我撞破他的秘密之后将我除掉。
然而他没有,他选择了将我带回王府。
这其中是不是也有一些弯弯绕绕?他是不是也想要利用我做一些什么事情?
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害怕,似乎那个眉眼都沁着暖暖春水的人也变得缥缈起来。
“假仁义,什么正人君子?!就算她是来监视你的,你也犯不着要弄死她吧!”
他要来牵我的衣袖,被我不耐烦地挥开,疾言厉色地斥道。
我以为他会生气的。因为这句话的分量不轻,就差说他是伪君子真小人了。
然而他也没有生气。
他低低笑了起来。他说:“七七啊,我本来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啊……从来不是……”说完,他以迅雷之势拽住了我的手腕。
他用的力气很大,我没站稳,稳稳当当的便扑进了他的怀里,霎时间一股青竹幽兰香充斥了我的鼻尖。然而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的左手便揽住了我的腰,防止我站起来,而右手捏住了我的脸颊,俯身上来噙住了我的嘴唇。
我诧异得呼吸急促起来,心脏止不住地颤抖,却好在没有色令智昏,一巴掌拍上他的肩头,将他推了开去。
“你不要转移话题!”
“七七,我是在回答你。”他见我高扬的眉毛,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尾音也颤颤的,他说:“我也有欲望啊。”
欲望。
乍一听这个词我免不了脸红心跳,可是脸红心跳过后,我又想到了一种可能。
他说他在回答我。
他说他有欲望。
因为欲望,他不得不逼死了王妃。
……
刹那间,拨云见日,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也是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我和他,或许注定不可能在一起。
5
我的猜想很快被证实。
在我和他闹别扭的三天里,他和楚瑶浔几乎没在出现在王府里了。
三天后的一个傍晚,我被他放在马背上,揽在怀里,连夜离开了王府。
----他起兵了。
腿疾自然也不用装了。
我经历过流离战乱,百姓举家迁徙的祸乱,所以连夜奔走并不会令我疲惫。可是以前是靠脚,现在却是靠骑马。
我没有骑过马,大腿内侧被磨得血肉模糊。
他很贴心的发现了。
只是他知道我和他闹别扭,不肯服软,于是没有说什么,只是在隔天命人打造了一辆马车,在马车里放上了金疮药。
我坐上马车,拿着那瓶药观察片刻,悠悠叹了口气。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呢?让人狠不下来,踢不出去。
或许我天生就享受不来富贵,香车宝马没令我爽快多久,当我一日掀开车帘想要看看他的身影时,我却看到了楚瑶浔,心霎时间沉寂了下去。
楚瑶浔和他正聊得开心。两人都骑在高头大马之上,身影贴得极近,楚瑶浔浅笑盈盈地讲着什么,而他呢,微微侧着头,不时张扬地挑挑眉梢,快意至极。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他。我所见过的他都是温柔的、沉静的,像水般润物细无声的。而不是面对楚瑶浔时那样,张扬的、肆意的、开怀大笑的。
细细想来,他的年岁也不大,不过二十五六,掩藏在寂寂外表下的,或许就是那样一颗快马洒脱的少年心。
而楚瑶浔,楚瑶浔实在漂亮。那是一种艳丽的极具攻击性的样貌,我相信几乎所有人都会赞美她的美丽。
这样的两个人走在一起,真像是水墨人间,一静一动都是风景。
他们又黏在了一起,把我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马车里。
其实,我能明白顾轩之为什么喜欢楚瑶浔。为什么将她明媒正娶八抬大轿的娶回王府。
这样的人,又有谁不喜欢呢?
她和别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她不单单只是王府里的花瓶,她可以是他的左膀右臂,可以和他谈论家国天下,可以为他上马转乾坤,握笔定天下。
我不明白楚瑶浔一个孤女,为什么能懂得那么多,能想的那么深。可是我也不是轻言放弃的人。
我想要富贵,也想要他的爱。
或许是老天有眼。
这两人没有腻歪多久,正当我绞尽脑汁思考自己的价值在哪里之时,他终于想起了我,他来看我了。
那几天他几乎天天围着我转。
行军苦、打仗苦,但是我的吃穿用行几乎都是最好的;若是得空,他还会载着我策马狂奔,一日看尽途中诸多姹紫嫣红。
因为战火,大部分人的脸色都是灰败的、枯萎的,但我的脸上却始终有着比香花阳光更加美好的笑容。
我必须承认我被他保护得很好。
整个征战大军中,只有我远离了战火,依然生活的平静从容又美好。
我慢慢原谅了他。
消解了我心中的的疙瘩,原谅了他因为与楚瑶浔走得近而完全忽视掉我的行为。
我决定绣一只荷包送给他做礼物。
我似乎还没有送过他礼物。虽然我的针线活很烂,但只要一点一点、慢慢地绣,总能慢工出细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