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物:陈太太,正业:家庭主妇
我的正业是个家庭主妇,但我的副业是“集邮”。
如果你真以为这个副业是与邮票有关,那充分证明你很少关注娱乐圈的八卦新闻。吴君如在《星星同学会》中爆料说,很多女明星喜欢“集邮”,也就是要“收集”四大天王,和他们每个人都上床。
我虽然对四大天王不感兴趣,但我认为吴君如说出了我的心声。人这一辈子不可能只欣赏一种邮票,或者,只欣赏一个男人。
陈先生常年不在家,这个家也便少了一半。在一个少了一半的家庭里担任家庭主妇,就像是在公司里被调入清水衙门担任闲职一样,有被架空的感觉。所幸的是,在正业无法被满足的时候,我找到了我的副业。
副业的第一次开工是在两年前的夏天。当那个运桶装水的小伙子大汗淋漓地出现在我的厨房时,面对他脸部的轮廓和他衣服下掩盖不住的线条,我喝了一口XO才敢壮胆对他说:“你一身汗的,去洗个澡吧。”
没想到他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要自然多了:“太太,这是要收费的。”
当那个小伙子大汗淋漓地从我床上下来时,我为了解渴又喝了一口XO:“你又出汗了,刚才白洗了。要不再洗一次?算免费送我的。”
他的反应仍是那么自然:“做我们这一行,没有不出汗的。我还约了林太太5点到她家里送水,现在马上就要走了。”
“林太太……她也……”
“我可没说什么,随便你自己去想象。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有你这种需求的太太并不只有你一个。下次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给我电话。”他递给我一张送水公司的名片。
原来有这种副业需求的女人并不只有我一个,我居然还有“同事”。这个发现让我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行动也越来越大胆——只要心灵被打开,身体也随之会张开。当初的犹豫与害羞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迎接新生的快感和亢奋。
而我副业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从送水工人、煤气工人、邮递员到保险经理、基金经理、房地产中介,甚至是酒吧、狂欢派对、朋友沙龙聚会上认识的CEO、飞行员、画家、律师、政府官员……
我把这林林总总都记录在一本上锁的日记中。总有一天我会死去,但临死前翻翻这日记,或许我会为曾经活得如此自由和自我而深感欣慰。
二、人物:老王,正业:保安队长
别看这“队长”带个“长”字,其实跟官职没有半点关系。有一段时间,小区管理处认为保安的纪律性较差,非要选出一个“领导”,结果论资排辈,我这个从小区开盘到现在唯一没辞职过的人当仁不让的坐上了这把交椅。
其实做不做队长,区别还真不大。先说工作职责,我并没有从打杂方面的工作转移到管理方面的工作,还是守着这个楼盘的B座,还是跟保安小刘、小邓三班倒。其次,人际关系方面也几乎没有任何的改变。
刚开始,还会有个别保安很客气或很胆怯的叫一声“王队长”,后来大家也就不自觉的回归到对我最初的称呼。“老王,出去抽根烟。”“老王,出去打会儿牌。”“老王,出去喝点酒。”我不是很介意,反倒很欣慰,因为当队长前,他们有时连“老王”都省略了,而以“喂”、“嘿”来代替。
我最喜欢别人喊我“出去喝点酒”。酒精对于我来说是奢侈品,也是必需品。没钱时买一瓶啤酒;有几个小钱时买一斤白酒;冬天的时候老乡还会捎来一坛子黄酒,温一下喝,胃里倍感亲切;偶尔我也能喝上几口红酒,那都是托阔太太的福,她们把喝不完或喝剩的红酒送给保安队,几个人拿装饭的铁盆子这么一分,看着那像血的液体,就跟富人们的圣诞节那样幸福。
不过,富人的日子也不完全幸福,最近小区内或小区附近发生了几起抢劫事件,最严重的一次是一个开宝马的下车后被捅了十刀,当场死亡。如此恶性的犯罪近年来还是首次,我这个当保安队长的自然不敢懈怠。同样不敢懈怠的还有警察,他们上周甚至派出一名便衣,密切监控随时可能发生的危机。
我跟便衣张的关系还不错,他是个很尽职的人,以前就经常负责这一带的案子,跟我也算有点旧交。他除了身穿便装在小区游弋以外,有时候还会做一些上门造访、了解治安状况的问话工作。每次拜访住户前,他都会把时间安排告诉我,让我提前跟相关住户打好招呼。他真的是个很尽职的人。
相比之下,我没那么尽职。现在我特别后悔今天早上喝的酒。
大概是上午7点吧(具体时间我还真想不起来),小刘交接班时留下了1/3瓶二锅头。闻着那近乎于工业酒精的浓烈香气,我的瘾又犯了,就着早餐的一碟花生米和几个肉包子,十分钟就把二锅头给消灭干净。
我喜欢喝酒,是因为我喜欢这种微醉的感觉。全靠这种微醉的感觉,我可以把所有的不顺心和不痛快都暂时忘记。
与其说我喜欢微醉的感觉,不如说我喜欢忘记的感觉。
然而,今天早上由于喝了酒,我连我的正业都忘记了。本该在门口盯着出入的人群,结果却陷入一片迷糊中,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看到了什么。
作为保安,本来迷糊一下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毕竟有电子监控系统。可不巧的是,今天凌晨5点时B座西侧电梯口和西侧电梯内的电子眼出现故障,而东侧电梯从昨天开始就坏了,据说明天才有人来修理。
用冯警官的话来说就是,西侧的上升通道完全处于无监控状态,东侧的上升通道又无法运行,而北边的楼梯虽然平时很少人使用,但由于未设置任何电子眼,也处于无监控状态。总而言之,B座几乎就是毫无防守的空白地带。
在一片空白地带里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作为队长的我是责无旁贷的。冯警官用犀利的眼光盯着我:“你坐在B座的唯一入口处,就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人进来吗?你应该对这个楼的住户都非常熟悉了吧?”
我可不能告诉他喝酒的事情和我迷糊的状态:“是的,我对这个楼的住户都非常熟悉,连名字都能背出来。今天早上我一直盯着入口,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当然,平时固定来送报纸和送牛奶的人除外。”
我的语气充满了肯定,这种肯定连我自己事后都感到一种负疚。
实际上,我迷糊的状态是到8点3分才终于恢复清醒。至于为什么对这个时间有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这时候便衣张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8点3分。正是这个电话让我恢复清醒,清醒的瞬间我想起来便衣张是约好今天8点15分到林太太家做简单的调查拜访的。他从不迟到,甚至会提前,他真的是个很尽职的人。
“便衣张,你来了?我等你很久了。”我不能让他察觉出我喝过酒的异样。
“马上就到了。怎么没看到你在门口呢?”他的语气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他总是那么着急,老怕我不坚守岗位,我一如既往地走出门口,走到正对的小路上准备迎接他。就在这个时候,从天而降一个物体,摔在我面前。
那是一台粉红的LG手机。当我看清楚时,它已经摔的支离破碎。
“老王?老王你在听吗?”便衣张可能是没听到我应答,拼命喊我。
或许是喝了酒的缘故,我的思维变得很迟钝,好不容易从这台莫名出现的LG手机上缓过神来,赶紧回答便衣张的呼唤:“我在正对门口的小路这里。”
“哦,看到你了,我在电梯口呢。”
我转头看去,便衣张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电梯口。他戴了一顶黑色的NIKE运动帽,显得特别帅气。
三、人物:冯阳,正业:警官
尸体是便衣张发现的。老王指着那台支离破碎的手机说:“这是最新款的LG,好像是陈太太的。”便衣张让老王先报警,自己马上赶到1704房。
房门敞开,陈太太倒在血泊中。便衣张以自己在凶杀组负责刑侦工作的多年经验,判断她是被一刀割破喉咙而当场致死的。法医后来证实了这一点。
现场很凌乱,客厅很多陶瓷精品被摔的粉碎。由于便衣张是带伤侦察,地上多少留下了一点他的血迹。不过这倒不碍事,尸体附近的现场状况保持比较完好。陈太太死在客厅与阳台的交接处,那里除了大量属于她的鲜血之外没有任何杂物,只有一扇打开的窗户,LG手机估计就是从那里扔下去的。
手机扔下楼的时间是8点3分左右,因为老王说他刚好接到便衣张的一个电话,说了没两句,就看到手机“从天而降”。从手机的着陆点看,只有从那扇窗户的位置扔下来才有可能。
相信没有凶手会笨到把被害者的物品扔下楼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也就是说,这个手机应该是陈太太扔下楼的。但陈太太却万万没想到,她这个举动激怒了凶手,结果被马上杀害。法医后来也证实了她的死亡时间是8点前后10分钟。
凶手杀人后仓惶逃跑,为掩人耳目,他从楼梯逃串。但他也万万没想到,他这个举动引起了便衣张的注意,结果遭到了应有的制裁。
“你再讲讲当时的情形吧。”我用十分欣赏的眼神望着便衣张。
便衣张的左臂只是做了简单的包扎,但他坚持留在现场配合我们的工作。他向我娓娓道来:“我今天8点多一点到达小区,从B座外西侧的花园小径往B座走去。我边走边给老王打电话,等我走到B座入口处时,却不见老王在平时的座位上。于是我径直走向电梯间,这时才看到东侧电梯有故障,电梯口围起了标有‘抢修中’的护栏。这时候我回头看到老王原来已经走出了正对门口的那条小路等我,但他又不是在等我,他好像在观察地上的什么东西。我叫了他一下,他才缓过神来,他告诉我地上有一部手机。我正准备询问到底怎么回事,突然从北边的楼梯间冲出一个人。我看他行色可疑,马上大喝一声,没想到这个心虚的家伙居然掉头撤回楼梯间。我也急忙跟着冲了进去。但这个家伙却在里面做好了埋伏,从暗处对我进行袭击……对,就是你现在看到的手臂上的刀伤……在扭打当中他捅了我好几刀,血一下子就喷出来,我没办法便拔枪射击,不料竟击中了他的要害……”
我很同情便衣张,按理来说在危险时刻击毙犯人是很有必要的,但关键是当时便衣张在不知道这个犯人底细的前提下就擅自开枪,估计局里会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不过我很崇拜他,他的洞察力、行动力都很优秀,虽然是稍微有点鲁莽,但结果却是正面的——毕竟他射杀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凶手的刀经过检验,上面只有凶手本人的指纹,而这把锋利的手术刀与之前该小区发生的几起抢劫杀人事件所用的刀型一致,更与杀人犯的职业完全相符。
“你也讲讲当时的情形吧。”我没好气地问老王。这个所谓的保安队长实在是有点猥琐,满脸通红,怎么看怎么像是路边的酒鬼。
“情况基本跟便衣张描述的差不多。我腿脚不太方便,而且我的注意力还集中在那个摔碎的手机上,就听到便衣张大叫一声,紧接着他去追那个企图逃回楼梯间的凶手。我还没赶到楼梯时,就听到便衣张的呻吟声,估计是中刀了,然后很快便是一声枪响。我冲进楼梯间,发现一楼与二楼的拐角处,已经躺着那个男人的尸体。便衣张背对着我,捂着自己的左臂,地上有血。他大声叫我去报警,并问我那个坠落的手机是谁的,我告诉他是陈太太的。他说估计陈太太有危险,他会去看看。于是我赶紧跑去小区的综合警卫办公室报警,而便衣张则到1704房,在那里他发现陈太太果然已经那个了……”
根据这两个人的陈述,案子基本可以说是很清晰了。而且我很需要老王,他的证词对便衣张比较有利。我们不能因为他防卫过当的杀人而批评他,没有他就不会抓获这个小区的连续杀人恶魔了。我想,这个社会是需要一点宽容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英雄,尤其是对于那些带点瑕疵的英雄。
保险起见,我还是拿到了小区提供的监控录像带。正好我手头有小型DV机,可以现场查阅这些宝贵的监控资料。
不过,当时西侧的电梯完全处于无监控状态,东侧的电梯又无法运行,而北边的楼梯虽然平时很少人使用,但由于未设置任何电子眼,也处于无监控状态。总而言之,当时的B座几乎就是毫无防守的空白地带。
只剩下一个电子眼的资料是有用的,那就是东侧电梯口的电子眼。尽管这个电子眼不能覆盖整个一楼电梯间,但至少可以有机会看到凶手的身影。
我将建筑布局和电子眼的监控区域画了一个草图。
其中,标注有1和3的区域是西侧电子眼的监控覆盖范围,标注有2和3的区域是东侧电子眼的监控覆盖范围,即区域3是两个电子眼的共同覆盖范围。很幸运,从监控录像看到凶手是7点52分光明正大地从区域3进入,并且搭乘了西侧的电梯到17楼。电梯的运行记录也印证了这一点。
监控录像还显示出便衣张是8点3分到达区域2,他回头看到老王已经走到了入口处正对的那条小路,便转身往门口走。这时候估计凶手从楼梯间的门口跑了出来,虽然电子眼无法捕捉到他的全身,但能明显看到一个黑影——这个黑影刚出现便又消失了。紧接着监控录像中看到便衣张矫健的身影也从区域3掠过,直奔楼梯间。过了片刻老王也从区域3经过,到达楼梯间。8点6分时,老王从楼梯间出来,经区域3走出B座,他是要前往距离B座只有100米的综合警卫办公室报警。那里的其他保安证实老王到达办公室的时间是8点7分左右。而8点8分时,便衣张从楼梯间出来,经区域3坐西侧的电梯到17楼。电梯的运行记录也印证了这一点。
17楼的情况则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的监控系统,只有1704房躺着的一具女尸,以及一地陶瓷碎片。女尸陈列位置的窗户的正下方就是手机坠落的地点。在17楼的楼梯间发现有一楼电梯口围起的标有“抢修中”的那种护栏,我问过老王,他解释说可能是工人错放在那里的。
陈太太的手机虽然被摔的粉碎,但也拿去进行了查证。Sim卡的检测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是陈太太本人的号码,当天上午没有来电、去电或短信记录。也就是说,陈太太当时并非想报警,至少她还未能成功拨出110的号码便已死去。据此有两种可能性:一、陈太太把手机扔下楼只是为了引起老王的注意;二、陈太太想报警的企图被凶手发现了,在争抢的过程中手机从窗户掉了下去。鉴于陈太太的手腕位置完全没扭伤痕迹,第一种猜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检查了那扇窗户,和这个楼房的其他窗户没什么两样。内窗台上放着一小盆盆栽,外窗台为避免雨水倒流,设计成很小的向下坡度。我特意把我的手机放在外窗台上,尽管略带倾斜,但手机在没外力的情况下是无法自行滑落的。
事到如今,线索与来龙去脉我已大致了然于心。7点52分后,凶手来到陈太太家,从铁门与木门均未被破坏、且卧室内找到陈太太专用的家门钥匙来看,陈太太当时在家并亲自为凶手开了门。
陈太太开门后与凶手有最多10分钟的交谈(以凶手最快进入陈家的7点53分与案发的8点3分来计算),在这段时间内凶手估计是要求陈太太交出现金、银行存折和其他贵重物品等。不管两人谈了什么,结果肯定是不愉快的,从陈太太卧室内未丢失一样值钱的东西、且未有翻找过的痕迹来看,陈太太并未答应劫匪的要求。非但如此,陈太太还将自己的手机从客厅窗户扔到楼下,希望能引起老王或其他保安的注意。这一系列的举动彻底激怒了凶手,他残忍地将陈太太杀害。
在刺杀的过程中,陈太太并未能进行多少有效还击,这一点从她身上几乎找不到任何搏斗后留下的痕迹可以判断。但不排除陈太太还是试图进行了最后的挣扎,这一点从地上的陶瓷碎片可以猜测,她当时可能通过这些精品作为武器进行反抗。
在同一个时间内,便衣张因为安排了与林太太的访谈而来到小区,他从B座外西侧的花园小径来到B座,所以恰恰未能看到因为检查陈太太手机而走出B座正门朝南小路上的老王。当便衣张与老王碰面后,歹徒恰好从楼梯间冲出来。由于便衣张的及时追赶,歹徒不得已返回楼梯间并布下埋伏。便衣张被刺伤后朝歹徒开枪,不料正中其要害而使其当场致死。之后老王前往综合警卫办公室报警,而便衣张则带伤到1704房了解陈太太的情况,结果发现了尸体。
这个推理过程接近完美,然而严谨地讲,不能说完全没有疑点。
首先,陈太太为何开门给凶手进入?据邻居反映,她常年一个人在家,但她交际面很广,经常有很多朋友来找她。可恰恰对于这种人,会开门给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吗?这一点需要继续查证,要确认两人是否存在相识关系。
其次,陈太太被害前的早上没有通讯记录,目前也没有迹象表明两人曾经争抢过手机,那她为何要选择将手机扔出窗外以发出求救信号呢?陈太太死前身穿睡衣,没有任何口袋放置手机。一个当天没有将手机放在身边、也没有使用过手机的人,会选择将这种不起眼的物体扔下楼而非内窗台上的盆栽吗?
第三,客厅的很多陶瓷精品都被砸的粉碎,看似是陈太太防守时摔的。由于粉末太多,目前物证科的结果还没完全出来,但初步结论是暂时未发现属于凶手的血液,只有少量碎片上被检验出属于便衣张的血液——这是便衣张带伤到现场后滴到地上所致。凶手身上亦没有陶瓷类附着物或类似划痕。如果陈太太并未用这些精品伤及凶手,为何扔得到处都是碎片?难道是凶手所为?
第四,我们的其他警员在陈家门外的墙上发现了少量属于陈太太的血液,感觉像是被人用什么东西印在上面的。陈太太的尸体没有搬运或者拖动的痕迹,搏斗或刺杀的现场也证实是在客厅。那么凶手为何要在门外留下一点血迹呢?如果不是凶手留下的,那又是谁留下的呢?难道是陈太太本人?
最后,如果该歹徒真的就是前段时间屡次在小区内或小区附近抢劫并刺杀一名开宝马的户主的冷血杀手,那么为何他最终并未抢走任何财物?以他拼命逃跑及逃跑的路线(选择楼梯而非电梯)看来,他当时绝对是惊慌失措。一个冷血杀手杀了人,对于他来说或许就是意料当中的事,为何要乱了阵脚?另外,我们在凶手的外套内袋中搜出了一瓶氰化物毒药,以凶手的职业来看,弄到这么一种毒药不是难事,可关键是,毒杀的手段一般都是给能亲近的人(因为容易找到下毒机会),既然凶手要实施抢劫,把毒药也带在身边多少显得有点多余。于是我的思维又让我返回第一个问题,或许凶手与陈太太真的是认识的,他原本是想毒死陈太太,但或许是没找到机会,也或许是因为别的一些突发原因,他还是被迫使用他抢劫时用的手术刀。如果凶手与陈太太认识,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个凶手不是那个之前抢劫的冷血杀手——这也多少能解释未有财物被劫的情况。
尽管仍有疑点,但案情的轮廓已经被我描画出来,我也安心了。我一看表,17点40分了,同事们都有点迫不及待想回家的样子。确实,对于他们来说,再没什么好查的,毕竟凶手被当场击毙了。
对于我来说,我也想收工了。但我还不想回家,当务之急,我要马上睡一觉。睡觉的地点是C座一楼的休闲中心,那里有我最喜欢的推拿技师阿萍。
我喜欢阿萍给我推拿,喜欢在她给我推拿的时候睡觉。在梦里我可以忘了那个狗屎上司,如果不是他,以我的实力早就可以升职了。
正这么胡思乱想着,我的脚步已经开始迈向C座。
在B座工作,在C座休息,我与这个小区还真有点缘分。
四、人物:赵太太,正业:钢琴老师
车尔尼的练习曲很枯燥,对于一个七岁的小朋友来说,超出了他年龄所应有的耐性。而我,作为一名钢琴老师,也变得越来越没有耐性。
“你自己先练练,我待会儿回来检查。”我抛下这句话便把琴房的门锁上,走了出去。其实,这句话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小朋友在练习的时候出现瓶颈或者错误,只能通过老师在一旁不断地提醒或者修正才可以得到改善,而不是通过自己的重复练习——这样反而会加速瓶颈或者错误固化。毕竟,小朋友就是小朋友,他们没有大人举一反三或者无师自通的本领。
我厌倦了像车尔尼练习曲一般枯燥的工作。“手腕抬高一点。”“注意半音。”“节拍!看清楚节拍!”每天几乎都重复着相似的训导。这些小朋友的悟性为什么竟如此糟糕?过去曾经是美妙的音符,如今却让我作呕。
工作以外的时间也是乏味的。木讷的老公,顽皮的儿子……对,顽皮的儿子,他也像那些小朋友一样,对我的教诲完全缺乏悟性。“该吃饭了!”“该做作业了!”“该睡觉了!”我的时间变成了他的时间,而他对我这种苦心却不领情。连老公也埋怨我“管得太严了”。
“如果我不管他,谁管?你自己工作那么忙,连我都没能好好照顾。你儿子再不好好管教,以后可能会成为抢劫犯、杀人犯!”我愤怒抗议。
老公狠狠瞪了我一眼,随即又恢复了平常木讷的表情。
我倒是希望能与他大吵一架,这样至少能给重复的接近窒息的生活带来一丝新鲜的空气。可连这卑微的希望都宣告破灭了。
本以为未来会是持续的无望,但转机出现在半年前的一天。
我在楼梯间倒垃圾的时候,发现垃圾桶内有一个很漂亮的袋子。鬼使神差的,我把别人扔的这个垃圾袋拿了回家。起初只是为了研究这个袋子上的花纹,后来却干脆把袋子里的垃圾全翻了出来。
从一份话费单上可以看出,这是隔壁易先生家的垃圾。袋子里面还有品客薯片的盒子(怪不得易太太那么胖)、杜雷丝的凸点安全套(原来他们的喜好是这种)、没用完的Chanel唇膏(易太太还挺在乎别人的评价,听杜太太说了一句她的唇膏颜色和方太太的颜色一样就把唇膏给扔了)、易先生飞往外地的机票(他是去出差还是探望小蜜,不得而知,太太圈子里面都流传易先生在外地养了个小三儿)、狗粮袋子(易家的狗阿昌超级讨厌,经常吵闹影响我的教学,这两个人这么有钱,竟还买山寨版的狗粮,看来阿昌近期很可能是失宠了)……
天啊,我从这袋垃圾居然窥视到这家人的生活全貌!这样的成就使我顿感兴奋。我突然觉得我的生活不再是单调的重复,而是有了向外延伸的生机——就像春天发芽后的枝干,蔓延到一个个新鲜的领域。
从此,我迷上了捡垃圾。当然,我窥视完别人的隐私后,还是会将垃圾扔掉,毕竟,这个社会是存在真正靠捡垃圾为生的人群。
上周,当我到17楼捡垃圾的时候,不小心被陈太太看到了。
本来是我窥视别人的隐私,现在,我自己的这一点点隐私却被别人窥视到,我心里便有了疙瘩。况且,陈太太的嘴是很八卦的,我和她的关系又不熟,传出去始终是个丑事。另外,很早就听说陈太太喜欢写日记,万一她把这些也写进日记里面,那我岂不是被她抓住了把柄?她是否会进而以此要挟呢?
不行,我好不容易才寻觅到的新生活,绝对不能毁在这个风骚女人的手里。至少,我要拿到她的日记本,不能让这个事情留下痕迹并扩散出去。
甚至,我不惜犯罪。
五、人物:范伟国,正业:外科医生
难道我的犯罪企图被识破了吗?
当我奋力从17楼往1楼奔跑时,我的双腿仿佛已不属于自己。
认识陈太太是在去年年底朋友组织的一个圣诞大型蒙面舞会上。据说来这里的人都用了假名,于是大家玩得格外投入。毕竟隔着一层面具,自己可以活得更真实——当然,也可以是特意演绎出来的另外一种真实。
反正,无人会在意你的真伪。
我喜欢在不同的蒙面舞会上扮演不同的戏剧人物,甚至在同一个蒙面舞会上扮演不同的戏剧人物:唐·吉柯特、阿波罗、铁钩船长、卡萨诺瓦、爱因斯坦、希特勒……我对外呈现的身份也很多变:做慈善的、搞收藏的、玩收购的、赌球的、写书的、地下搏击的……我喜欢演绎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涉足的角色。
陈太太对于这种舞会来说是个生手,她可能更习惯于那种肉帛相见的狂欢派对。从床上下来后,她怕我不相信她的真名,把身份证都掏出来了。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第一次破例交换了我的两点个人信息:一、我告诉她,我是一名外科医生;二、我把面具摘下来,露出了我的真面目。
没错,第一次与陈太太做爱的时候我是戴着面具的。
既然摘下面具,就没什么可隐藏的了,包括自己的欲望。我固定每个月2号到陈太太家里,除非她老公当时在。之所以选择2号,是因为陈太太的例假来得很准时,基本都是每个月的5号到7号。
最后一次做爱是上个月的2号。她告诉我,我是唯一一个来那么多次的男人。我问她为什么,她不禁嗤嗤地笑。
“因为你扮演了很多角色。”
原来,她是那种“集邮女”,喜欢收集各种角色的男人。
我的自豪却很快被一盆冷水浇灭。她告诉我,她把与所有男人交欢的情况都原原本本记录在一本上锁的日记中。这盆冷水还不仅仅是这本日记——
“范伟国,我前天去你们医院的时候看到你照片了,你一点都不上相,还是真人比较帅一点,呵呵。”
她竟然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我的脊背一阵发寒。
氰化物就是那个时候准备的。
不要怪我狠心,是她咎由自取的——我这样对自己说。
她爱喝橙汁,我只要进门后偷偷将氰化物倒进橙汁内即可。她的日记本放在卧室的床头柜,虽然不知道密码,但只要拿到并销毁就行了。
对了,我还要戴一双手套,以免留下指纹。
应该没问题了,没人知道我和她的关系。唯一的线索就在日记本中,而我很快会让这些文字以及那些记忆都变成灰烬。
然而,今天——
难道我的犯罪企图被识破了吗?
当我奋力从17楼往1楼奔跑时,我的双腿仿佛已不属于自己。
冲出楼梯间的刹那,我大口呼吸了一下自由的空气。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身穿便衣的猎人朝我大吼:“干什么的?我是警察!”
不行,我绝对不能这样束手就擒!
我再次返回楼梯间。我不怕,我不怕警察……
六、人物:便衣张,正业:便衣警察
刀锋刺破了我的手臂,血像红酒一般洒在地上。拿着手术刀的这个男人的脸,渐渐清晰地展现在眼前。他的右下巴处长了一颗硕大的痣,我好像在哪里见过。难道是好莱坞的某个电影明星?
我也想做好莱坞的一名电影明星,但我现在是这个肮脏的商业城市中的一名警察。我当警察只是为了不挨打,这是一名老警察在我入局不久找人打了我一顿后告诉我的。“这将是你最后一次挨打。”他这么说。
原来,罪恶是可以用罪恶本身来惩治的,暴力是可以用暴力本身来压制的……那么,我还不如去当一个罪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罪犯,一个插上天使羽翼的罪犯……人间已经腐朽,必须用地狱之火才能点亮未来……
我想这些干嘛?我一定是疯了。
我受伤了,但我的意识还很清醒。
手术刀……前段时间这小区的连环抢劫凶手案……开宝马的人……十刀……也是手术刀……十刀杀人魔……别人都这么称呼他……人人自危……现在也是手术刀……刀锋刺破了我的手臂……这个男人是个外科医生……
刚才他准备往楼上继续逃跑。
拔枪……瞄准……不行,身体在晃动……不行,他马上就要成功逃跑了……我必须开枪……必须……这是唯一的希望……瞄准……晃动……开枪……
砰!浓烈的火药味弥漫在四周,他斜着身子倒下。
我背对着老王喊道:“你快去报警!快!”他正要离开,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又赶紧喊了一句:“老王,刚才那个从楼上掉下来的手机是谁的?”
“陈太太的,我记得是她前两天刚买的,还跟我说是最新款呢!对,我认得手机上面那一条挂链。是陈太太的,应该是……”
“好了,我知道了,你快去报警吧!”
地上一滩乌红的血。是他的?还是我的?还是我和他的混在一起了?
我受伤了,但我的意识还很清醒。
我进入1704房,陈太太的尸体已经在那里了。我不用看都知道她早已断了气……尸体附近满地都是陶瓷碎片。虽然我很小心,但手臂的伤口还是将血滴在了地上。当务之急,我要拿到那一本证物。我走进卧室,把它取了出来,顺手放在门口处的鞋架上。
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发现,鞋架上的那一本证物不见了!
不可能,就半分钟的时间!
我受伤了,但我的意识还很清醒……
不,且慢……难道我的意识出现了问题?
就半分钟的时间……
不能让冯警官知道证物不见的事情。
冯警官是个相当严谨的人,我也尽力地配合。录完口供已经是16点多,我在附近转悠了一阵,等到19点——现场可能是小郭在守着,我去跟他聊聊天吧,顺便找找那本证物。身为警察居然把证物弄丢了,太不应该了。
前面围了一圈人。我走近一看,一个女人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她满脸是血,纯白的连衣裙也被染成鲜红。棕色挎包甩在一边,里面的东西散落出来。
她好像有点眼熟。哪里见过呢?难道我的意识出现了问题?
不管了,现在已经是19点了,不是我的上班时间。
这么想着,我不自觉加快了脚步,朝B座走去。
七、人物:阿萍,正业:推拿技师
“给你看一样好玩的东西。”赵太太将一本日记递给我。
“锁呢?这里应该是上锁的。”
“不知道,也许拆了吧?你看就是了。”
我翻开第一页,日期是两年前的6月4日。题目赫然写着:与送水工人的狂热大战,欲拒还迎的第一次。内容是赤裸裸的床戏。
“你再往后翻。”赵太太催促我。
内容依然是赤裸裸的床戏,只不过男主角发生了变更。
“这个日记是……”我一脸茫然。
“我们那个楼的陈太太的。”赵太太一脸坏笑。
“你怎么拿了人家的日记啊?”
“借来看看。”
“借?你开玩笑吧?人家肯借给你?”
“这个……”
“你等等,你说的陈太太是不是今天上午那个……”
“你的消息太闭塞了,我还以为你知道呢,就是那个被刺死在家中的陈太太。”
我万分惊讶,倒不是因为死者,而是因为生者的漠然。那句话从赵太太口中出来的时候,是没有任何哀伤的感情的,仿佛谈论的是太太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蔬菜价格问题。虽然我与赵太太关系很好,但我始终不能接受这种漠然。
赵太太好像没觉察出我的异样,继续滔滔不绝:“那个陈太太,平时就觉得她骨子里有点骚气,没想到果然是只狐狸精,勾引了这么多男人……真想不到……说起那个日记本,自然不是她借给我的,是我自己拿走的。你别告诉别人哦……
“今天我听到楼下有响声,连练琴的学生都不管了,就从楼梯间走了下去。声音是从1704房也就是陈太太的家中发出的,有点像是陶瓷砸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我想,陈太太是不是跟先生吵架了?正这么想着,我已来到她家门口。
“门是敞开的,有个男人正要走进她的卧室,左臂好像受了伤,有血在往下滴。我正要问是怎么回事,便看到门口的鞋架上放着一本东西。难道是日记?我不知怎的,伸手就拿了过来。从念头到行动可能也就是两秒钟的时间……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拿她的日记,总之等我反应过来时,日记已经在我手中了。这时候我突然看到客厅与阳台交接处的尸体……我吓得魂飞魄散,抱着日记就跑回18楼。
“后来等学生走了以后,我才了解到果然是陈太太死了。当时在她家的那个男人也在接受询问,他好像是个便衣……凶手被这个便衣击毙了,死在楼梯间。那凶手好像是个外科医生,专门拿手术刀杀人……对了,据说好像就是前段时间在我们小区抢劫的那个‘十刀杀人魔’呢……这就是事情的始末。”
我有点怀疑赵太太是因为害怕陈太太的日记里记录了关于她的什么隐私才将日记拿走的。既然她肯这么大方地给我看,证明她已经检查过里面的内容是安全的。我不小心翻到最后一次日记。时间是5月17日,上个月的中旬。
看来陈太太也有半个月的时间没有“偷腥”了。
我突然看到旁边的空白页上有写字的痕迹,其中“杀人犯”三个字若隐若现。我再次检查了最后一次日记,没有这三个字。我又检查了倒数第二次、倒数第三次甚至是倒数第四次的日记,依然没有这三个字。
不对——5月17日不是最后一次日记。最后一次日记被人撕掉了——这里有比较明显的撕纸的痕迹,而且撕口还很新。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空白页上对应写日期的位置,由于写的力度不大,只能看清楚有个“6”字在上面。是6月吗?那就有可能是昨天6月1日的日记。当然,也可能是今天。我再仔细看了一下,“6”的右边是一点痕迹都看不到,而“6”的左边能隐约看到写了点什么。那就是说,6不是月份数,是日期数。假设5月17日是之前的一次日记,那么这一篇则应该是5月26日的日记。
5月26日?我脑海中迅速反应出那天晚上发生在小区停车场的杀人事件。一个开宝马的男人下车后被捅了十刀,当场死亡。之后有人说这与之前几起抢劫案件是同一人所为,而这个人很可能是个外科医生,因为他拿的是手术刀。
十刀杀人魔……是的,没错,人们开始这么称呼这个凶残的歹徒。
“杀人犯”三个字……难道陈太太的日记里面记录了这个杀人事件?不对,那男人的尸体是次日凌晨被发现的,陈太太绝不可能在5月26日就得知。
如果陈太太是目击者呢?
有可能!非常有可能!她目击到了凶杀的过程,并把过程写在日记中。
找到突破口了,我异常兴奋。幸好已经给赵太太推拿完了,她看到我在专注于这个日记,便拿了一本港台娱乐杂志在翻阅。
我继续检查空白页上透出的痕迹。然而,我没看到与凶杀有关的任何字眼,反而找到的是陈太太在之前那些日记中喜欢用到的“坚挺”、“用力”、“高潮”等情色字眼。整篇日记的篇幅很短,通过可以辨认的这些字眼来判断,这依然是一篇桃色日记,而非对凶杀本身的记录。
思路出现障碍,我要重新整理这些凌乱的思绪。
如果今天被击毙的那个外科医生就是这个“十刀杀人魔”,那么日历很有可能是被他撕掉并带走了。可难道他没注意到这张空白页上的痕迹吗?
稍等,如果外科医生就是这个“十刀杀人魔”,又如果这个日记里提到的“杀人犯”也是指这个“十刀杀人魔”,那么日记里面记录的床戏就应该是陈太太与“十刀杀人魔”在5月26日的一段疯狂经历。
确实疯狂……与杀人犯上床,我不敢想象。
这时候,被冷落了半天的赵太太发话了:“你还在看啊?刚才你好像还不是很关心……我就说嘛,好看得很。这个陈太太啊,绝对是个集邮女。”
“集邮女?”
“是啊,如果你真以为这个副业是与邮票有关,那充分证明你很少关注娱乐圈的八卦新闻。吴君如在《星星同学会》中爆料说,很多女明星喜欢‘集邮’,也就是要‘收集’四大天王,和他们每个人都上床。”
“你是说陈太太喜欢……”
“是的,喜欢跟各种男人上床,跟各种角色的男人上床。你没发现她日记的特点吗?基本上出现在她日记中的每个男人的身份都不一样的,从送水工人、煤气工人、邮递员到保险经理、基金经理、房地产中介,甚至是酒吧、狂欢派对、朋友沙龙聚会上认识的CEO、飞行员、画家、律师、政府官员……这些人,便是她的‘邮票’。”
没错,陈太太缺的正是这样一枚“杀人犯”的邮票。
我大概可以理解她与杀人犯上床的心情了。
“你好像很受触动啊,一直在思考。你要喜欢,这日记我先放在你这里,你好好研究,不过可别学习太深入哦,哈哈。”赵太太一边打趣一边往外走。她真辛苦,抽空来做一下推拿,现在又要去教下一个来学琴的小朋友。“对了,还有个奇怪的事情忘了跟你说。”赵太太停住了脚步,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
赵太太与我可谓无话不谈,她什么都会与我聊。
我是推拿技师,并不代表我只是负责在客人身上的穴位进行按摩就够了。我喜欢与客人聊天,甚至是聊他们内心最隐秘的东西。
我希望自己按摩的,是客人的灵魂。
正因如此,我的客人基本都是熟客。他们来到这里,不仅仅为了身体上的放松,更为了将生活中的种种压力传递出去。
“像扔掉精神上的垃圾一样。”赵太太曾经这么比喻过。
除了喜欢陪客人聊天,我还喜欢看侦探小说。我梦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名侦探。可我现在做的这个职业与侦探还是有太大的距离。
当初,如果不是家庭原因使我放弃了大学的学习,或许我还是有可能去从事一份别人看得起的职业,唉……
先不想这些了,还是想想这本日记吧。
眼下这个案件居然引起了我的兴趣。只是,我需要更多的信息。
冯警官就是在这个时候走了进来。
“照旧吧。”说完他便躺下了。
冯警官是个相当严谨的人,对待案子一丝不苟。我就是从他那里会偶尔得知一些他破案的经历。之所以说“偶尔”,倒不是因为冯警官不肯向我透露,而是因为他每次的“照旧”——他喜欢在我推拿的时候睡觉。
“我能看你今天的战果吗?”我试探地问他。
“当然可以,在我睡着之后吧。”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其实,按了不到1分钟,他就彻底睡着了。
警官的记录相当齐全,也相当齐整,我一下子就获得了“更多的信息”。然而,与此同时,我也陷入了更深的谜局。如果范伟国就是这个“十刀杀人魔”,又如果这个日记里提到的“杀人犯”也是指这个“十刀杀人魔”,那为什么从他身上未能搜出最后那一次的日记呢?而且从他身上找到的氰化物毒药还没开封,证明他还没来得及使用。医生弄到这么一种毒药不是难事,可关键是,毒杀的手段一般都是给能亲近的人(因为容易找到下毒机会)。如果范伟国只是一个碰巧进入1704房实施抢劫的人,那他把毒药带在身边多少显得有点多余。如果范伟国与陈太太真的是认识的,而且甚至真的是有肉体关系,那或许他原本是想毒死陈太太,但或许是没找到机会,也或许是因为别的一些突发原因,他还是被迫使用他抢劫时用的手术刀。不过,一个通缉犯随身带着凶器,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况且从范伟国本人的角度去思考,既然带了毒药就可以这么轻而易举的灭口,为什么还要选择刺杀这种费事的方式呢?
没错!范伟国根本就没想过要使用刀子。记录上写着:凶手身穿白色衬衣……如果使用刀子,就必须考虑到白衬衣沾上鲜血的可能性。
那如何解释刀子的问题呢?这把刀子刺死了陈太太,还刺伤了便衣张。
稍等!一个大胆的假设跳出我的脑海:如果,这个刀子不是范伟国本人的呢?再如果,“十刀杀人魔”也不是指范伟国本人呢?范伟国带来了毒药,虽然还没来得及使用,但证明他可能也想毒死陈太太,或许他也想拿走日记。而想拿走日记并不代表他就是“十刀杀人魔”,这种丑事要是张扬出去,谁都不愿意。如果是这样,那这个日记里面或许还能找到属于范伟国的那一篇。
我把日记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没找到“范伟国”的名字。
线索又要中断了……
不对!我既然认为这些都是丑事,想必男主角们都不愿意将真名告诉陈太太,或许只是以昵称作为代号。
我把日记从头到尾又翻了一遍,终于找到今年5月2日的这一段。
“大卫来了好多次了。我真的很爱他,爱他扮演的各种角色。不过今天我去医院,终于发现了他真实的角色——surgeon,还有他的真名!医院的墙上有他的照片,他一点都不上相,摄影师把他右下巴的痣拍得太明显了,还是真人比较帅,呵呵。我跟他开玩笑,他这么有才,我以后就做他的fans,比他那个字多一点点……他听了以后好像不是很高兴。他生我的气了吗?”
大卫的“卫”——伟国的“伟”的谐音;surgeon——外科医生;fans——原意是粉丝,实质上可以理解为比“范”的拼音“fan”多了一点点……
还有右下巴的痣!
我几乎敢断定,大卫就是范伟国。而且他自从去年圣诞后,几乎每个月的2号都会出现在陈太太的日记中,包括今天,6月2日。
如果是这样,就不难理解范伟国要来毒死陈太太并拿走日记的企图了。再往下推理,如果范伟国杀死了陈太太,那在他身上也必然可以搜到日记本或者日记本中与他相关内容的页面。但5月2日的日记这么明显的描写竟然被留下来,证明范伟国并未得手——得手的是撕下最后一次日记的那个人。
如果是这样,范伟国就很有可能不是“十刀杀人魔”。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没有拿刀子……但刀子又是谁的呢?如果刀子是撕下最后一次日记的那个人的,那怎么解释刀子上有范伟国的指纹?
绕了一圈,似乎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或许我的推理是错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范伟国就是凶手,只不过情急之下用了刀子,完全不顾白衬衣的问题。
但我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
对了!我想起赵太太的描述:
“声音是从1704房也就是陈太太的家中发出的,有点像是陶瓷砸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我想,陈太太是不是跟先生吵架了?正这么想着,我已来到她家门口。门是敞开的,有个男人正要走进她的卧室,左臂好像受了伤,有血在往下滴。我正要问是怎么回事,便看到门口的鞋架上放着一本东西……”
赵太太走到1704房的时候,看到的不是范伟国,是便衣张。
也就是说,有可能是便衣张把最后一次日记撕下来了。
这个想法太大胆了,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冯警官,不知他会怎么评价我这个年轻姑娘的这种胡乱的猜想呢?
警察是坏人,这似乎是侦探小说里才可能出现的情节。
再说了,假设便衣张是凶手,那么以下两个疑点是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一、手术刀上没有便衣张的指纹。
二、案发的8点3分时,便衣张在一楼,有监控录像与老王可以作证。换句话来说,他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另外,无论谁是凶手,还有一些疑点目前也没有找到合理的解释:
一、陈太太为何要将手机而非更容易引起注意的盆栽扔下楼?
二、客厅的很多陶瓷精品都被砸的粉碎,是陈太太所为还是凶手所为?
三、在陈家门外的墙上发现了少量属于陈太太的血液,感觉像是被人用什么东西印在上面的。凶手为何要这么做?
太匪夷所思了……
最后我把冯警官画的一些图和监控录像都看了一遍,也还是没能找到更多的线索。看来,要做侦探,我真的有好一段距离。
突然,一阵振动把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那是推拿中心老板放在我们每个房间的计时器,一到点就会响个不停,桌面都微微振了一下。
冯警官醒了,他看到桌上一片狼藉的资料,无奈地朝我笑了笑。
“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不过有发现我会告诉你的。”
他一定是当我在开玩笑,把资料收拾了一下便起身走了。
等他离开了大概3分钟,我才突然想起忘了跟他说日记本的事情。或许对于他来说是个很宝贵的线索。我这记性……
等等!刚才那一阵振动!
我的思维一下子豁然开朗。计时器……门外的血迹……手术刀……陶瓷碎片……有故障的电梯……有故障的电子眼……楼梯间……行走路线……
原本还是断断续续的点,慢慢连成了线。
十刀杀人魔,我一定要破解你的诡计,剥下你的画皮!
思维这东西很奇怪,一旦打开了就会无限的延伸。当初很多封闭的角落也一下子就变得畅通无阻了。
我几乎可以肯定,范伟国只是一个企图杀人的人。他带来毒药,想在陈太太家里毒死她,然后拿走日记本。可他的企图未能得逞,这也是为什么他并没使用过毒药、也没拿走日记本中关于他的章节。
然而,范伟国不仅仅是这样一个角色,他在不知不觉中还充当了傀儡的角色。玩弄木偶的人,就是便衣张。
是的,便衣张很有可能就是小区内的“十刀杀人魔”。5月26日,他在停车场杀了那个开宝马的人,却发现陈太太已经目击到他的罪行。正当他想杀害陈太太时,我猜测,陈太太勇敢地告诉他,她是个喜欢跟各种男人上床的女人,她唯一没跟一个杀人犯上过床。
之后的事情不难猜测,便衣张放过了陈太太,与之享受床笫之欢。或许便衣张真的是臣服在陈太太的魅力下,也或许便衣张不想把事态扩大,想先稳住陈太太再说。不管是哪种理由,便衣张是不可能放下这个包袱的,杀陈太太是迟早的事情——尤其是当他知道了陈太太的日记习惯!
6月2日,便衣张来到了小区。根据老王的表述,他在早晨6点多的时候就给便衣张发了个短信,告诉他电子眼与电梯故障的事情。老王只不过是好心汇报,或许也是想在警察面前显示自己的积极(毕竟那个时候还没轮到他接班),结果便是:便衣张不用去担心电子眼,他担心的只是守在门口的老王。
这里有一小段插曲纯粹是我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老王今早可能喝醉了。我并不是想诬陷他,而是我曾好多次见到他喝了酒,一个人精神恍惚或者昏昏欲睡的守在门口。我只想用“形同虚设”这个词来表达。
便衣张本来的担心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他戴着墨镜,小心翼翼从老王身边走过,然后从区域1(冯警官画的一张草图上,显示的靠近西侧电梯口的电子眼的监控覆盖范围)进入电梯间,坐西侧电梯到达17楼。
便衣张对这个楼的监控系统一定是了如指掌,每个电子眼的监控覆盖范围都扎根在他的心中,于是他可以如此轻而易举地通过无效的监控防区。当然,我觉察出这一点是基于后面一个事情。
便衣张来到1704房的时间肯定是8点前,而且我猜有可能是7点40分左右,因为那个时间段有一次从1楼到17楼的电梯上行记录。他与陈太太展开了一番对话,估计是要求陈太太交出日记本。陈太太绝对没想到他会杀了她,至少是有杀她的意图,但因为面对的是杀人犯,陈太太还是将日记本中5月26日的那一篇撕下给了他。这就是为什么便衣张没注意到后面空白页的痕迹。
如果便衣张这时候停止恶念,那么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
事与愿违。陈太太估计多嘴说了一句:“你快点走吧,8点整就会有个外科医生来找我玩,我不想他看到你在,他会吃醋的。”我甚至猜测陈太太从阳台处的望远镜看到了范伟国的身影,并且也指给便衣张看。
外科医生……便衣张想起口袋中的手术刀,又想起在17楼楼梯间附近看到的标有“抢修中”的那种护栏(可能确实是工人错放在那里),突然有了一个更邪恶的念头。他不仅仅需要抹去陈太太日记中的自己,他还要抹去犯罪世界中的自己。那个正在缓步走来的外科医生无疑就是最好的傀儡。
他戴上手套,拔出刀子,准备刺向陈太太。这时却出现了一桩意外,陈太太抄起手边的一个陶瓷精品进行最后的反抗——朝便衣张的头上砸了过去。
当然,对于一个警察,这只是很无力的反抗。
很快,陈太太便被他从身后抓住并割破了喉咙,当场死去。以便衣张的经验,陈太太的血应该基本不会溅到他的身上,而且他当天穿的是黑色T恤,一点点血迹在上面也不会太明显。更何况他后来也受伤了,即使身上有陈太太的血,别人也会误认为这是他受伤后自己的血。
这个意外并不影响便衣张的行动,反而,更坚定了他之前的一些想法。不过,由于这个意外,这些想法是需要进行局部微调。
现在我要重点说明的是杀人时间这个问题。由于按照常理,杀人犯是不会将死者的物品扔下楼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因此包括警方在内的所有人都会认为手机掉下楼的8点3分是真正的行刺时间(认为是陈太太想以此引起楼下老王的注意),更何况这个时间与一级嫌疑人范伟国进入大楼的7点52分非常接近,解释起来自然显得合理。但正是这个貌似合理的解释隐藏了巨大的诡计。
便衣张非常明白不在场证明对自己的重要性。进入大楼的时候没人发现他(包括电子眼),走出大楼的时候就未必了——至少他无法确认老王是否已经酒醒,于是他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来“支开”老王。
便衣张从阳台处看到范伟国已经步入B座,就把陈太太的手机放在那个窗户的外窗台上。冯警官检查过那个窗台,虽略带斜面,但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手机还是无法滑落。怎么办呢?
办法很简单——给手机施加外力。
这是计时器的振动使我想到的。手机除了会响铃以外,还会振动。振动的时候无疑就给手机施加了外力。冯警官他们调查的结果是陈太太并未有任何通讯记录,那是他们忽略了这样一点:手机不是接到来电的时候才会响铃和振动的,手机在闹钟功能发生作用的时候也会响铃和振动!
这就是便衣张设置的“计时器”,把闹钟调到8点3分的手机放在那个窗户的外窗台上,手机通过振动掉下一楼,马上摔成粉碎,罪证也随之消除了。同时,这个坠落的手机将本来定位为“8点前后10分钟”的死亡时间一下子精确到8点3分,并为便衣张的不在场证明提供了完美的基础。
有了这个“帮凶”,便衣张的行动就变得畅通自如了。他一边逃离现场,一边给老王打电话。他知道老王有个习惯,只要他一说“没看到你在位置上”,老王就会马上走出正对门口的小路上迎接他。而且,有了手机的掉落,老王的注意力会马上转移到这个“天外之物”上。这样他便有了借口,谎称自己是“从B座外西侧的花园小径往B座走去”。
便衣张到达一楼并确认老王的视线还停留在手机后,从区域1走到门口位置,然后转身走到区域2,假装是刚刚进入大楼的姿态,让东侧电梯口的电子眼为自己留下一个铁一般的不在场证明。接着他再从容回头,装出一副刚刚发现老王的样子。而喝过酒的老王,本来神志就不是很清醒,自然无法觉察出异常,便相信便衣张是从当时自己所处位置身后的花园小径到达B座的。
便衣张完成了第一件事后,马上要完成第二件事,那就是让范伟国承担自己作为“十刀杀人魔”的罪孽。活人自然无法承担,只有死人才不会辩解——便衣张要让范伟国成为死去的“替罪羔羊”!
既然自己已经在一楼了,没有任何借口到17楼去,而且范伟国看到尸体后也会迅速逃离现场,很有可能就会在一楼碰面。在身边有老王作为证人的情况下,如何在无形之中杀掉范伟国呢?
便衣张不愧有过凶杀组的工作经验,他知道他要考虑的不是如何杀范伟国,而是在哪里杀范伟国——他需要一个合适的杀人地点!
这个杀人舞台便是没有任何监控系统而且相对隐蔽的楼梯间。
当范伟国从楼梯间冲出的时候,便衣张大吼一声“干什么的?我是警察”。这一声连冯警官都没觉察出异样。作为一个便衣,能如此轻易的暴露身份吗?即使当时范伟国鬼鬼祟祟,也顶多说一句“你等等,别走”。
正是这异样的一吼,使得本来就吓破胆的范伟国又返回楼梯间,也就是返回便衣张布置的杀人舞台。鱼儿上钩了,便衣张也冲进了楼梯间。他故意发出呻吟,冒充被埋伏,然后拔枪射击。
至于范伟国为什么选择楼梯进行逃跑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久。因为倘若范伟国选择用电梯下楼,就不会显得那么慌张,便衣张的一声怒吼就没了来由;倘若范伟国选择用电梯重新上楼,那便衣张则很有可能会被关在电梯门外。
线索似乎又要中断了……还是赵太太临走前的话提醒了我。
“对了,还有个奇怪的事情忘了跟你说。我今天在18楼楼梯间的垃圾桶发现几张带血的纸巾,不知是否与这个凶杀案有关呢?”
线索终于串连起来了!
据我推测,首先,便衣张用陈太太家的纸巾沾上一些陈太太的血液。然后,他用纸巾把血印在门铃位置的墙上,并把陈太太家的门关上(他自己应该会把房门钥匙带走)。这样一来,当范伟国到达1704房时,看到门铃处的血迹,便猜陈太太遇到了不测。而此时的便衣张并未马上离开17楼。他等范伟国从西侧电梯到达17楼后,马上把原来错放在楼梯间的标有“抢修中”的护栏搬到西侧电梯口(等他杀了范伟国后,他又把护栏放回楼梯间,以免警方起疑),自己则乘坐西侧电梯到达2楼。我之所以认为便衣张没有坐电梯到达1楼,是因为他怕1楼的局面还不可控。而2楼,据我了解,原来是一个公司租来办公的,前段时间刚搬走,是个空楼层。
我也画了一张草图。
当范伟国从1704房出来时,估计是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他早已不记得自己是从哪个电梯上来的,看到西侧电梯前面放了护栏,便理所当然的去选择东侧电梯。结果可想而知,无论他如何按上下按钮,东侧电梯是不会有任何反应的——因为东侧电梯还是一部无法运行的电梯。
而便衣张到达2层后,为避免西侧电梯再度运行,用某样物体(我猜可能是警棍之类)放在西侧电梯门口,这样电梯便无法正常关门,一直停在2楼。这个堵门的物体便衣张在稍后的时间可以从容收走。
就这样,匆忙从楼梯间下来的范伟国便掉进了杀人舞台,遭到枪击。
老王冲进楼梯间时,为不让他看到现场,便衣张赶紧背对着老王,捂着自己的左臂,假装受伤,而地上的血其实是范伟国的。
由于便衣张站在一楼与二楼的楼梯拐角处,老王自然看不清楚真实情形。而且便衣张还马上指使老王去报警,老王自然迅速离开真相之地。
老王离开后,便衣张做的事情我猜是这样的:用戴上手套的手拿出手术刀,让范伟国的手握紧(范伟国这时候甚至还没完全死去),接着操纵范伟国的手,让刀子捅向自己的手臂……如此一来,刀子上留下了范伟国的指纹,自己的身上也留下了带血的伤口。这就是为什么本该马上跟着老王离开楼梯间的他,却在两分钟后才离开——如果真要救陈太太,这两分钟可是相当漫长了!
便衣张绝对是个狐狸,他设计的这个伤口可不是为了邀功,也不仅仅是为了强调他开枪击毙范伟国的必要性,这个伤口是有更加重要的任务的。
那就是便衣张要完成的第三件事情。
我猜陈太太用陶瓷精品是砸在了便衣张的额头上,当时为了避免老王看到额头上的血痕,便衣张戴上了帽子(估计是为了更好地开展便衣工作,这些装备他是经常带着的)。但现场毕竟留下了沾有便衣张血迹的陶瓷碎片。
怎么处理这样一个现场?
我想起一句话:要想藏起一片树叶,就必须把树叶藏在树林。
便衣张就是要制造这样一个树林。
是的,赵太太听到的声响就是便衣张砸烂其他陶瓷精品时发出来的。他不仅砸烂了陶瓷精品,制造出满地的陶瓷碎片,而且把自己的血也滴在了其他碎片上。就这样掩盖了原来的事实,甚至还为他带伤工作留下了美好的一笔!
这是多么阴险的诡计!
不过,狐狸总会露出尾巴。
我最开始感到奇怪的是便衣张的行动路线。一般来说,进入电梯口的人都会走到中间的区域3,然后选择西侧或者东侧的电梯。对于“从B座外西侧的花园小径往B座走去”的便衣张,是绝对不可能在由西往东走的过程中看不到东侧电梯外的警示护栏——而且甚至应该在进门前就看到了。一般人看到这个警示,第一反应肯定是走向位于区域1的西侧电梯,但便衣张却一反常态地走向了区域2,因为他别无选择,他必须在东侧电梯口的电子眼留下不在场证明。为什么他不走向区域3呢?经过一番思考,我认为是这样的:区域3的监控范围不好把握,他害怕没有照到自己的脸,而且他因为临时戴上了帽子,必须从紧贴着东侧电梯的区域2经过才能将自己的脸清晰的展现出来!同样的失误出现在便衣张从楼梯间出来的时候,本来是要急忙坐西侧电梯上楼,但太过于追求完美的他居然还是多此一举地从区域3经过,无非想要留下一个电子眼证明,结果却自掘坟墓——因为楼梯间的门口直接正对西侧电梯口,根本无需走到中间区域!
另外一个让我认为凶手是便衣张的破绽是:老王只是告诉他,“手机是陈太太的”,并没有说“手机是1704房的陈太太的”!而便衣张居然能直接赶到1704房,证明他事先已经知道1704房出了事故。我试图用他的工作来推翻这个结论,因为他毕竟要经常拜访住户。可从冯警官的记录看来,他是从1楼开始他的拜访工作的,6月2日也就是今天的拜访对象是林太太,林太太住在7楼!我相信,再好的记性也不可能将几个星期后才会拜访的陈太太的房间号记得那么清楚吧。而且便衣张问老王的问题居然是“刚才那个从楼上掉下来的手机是谁的”,如果便衣张只是从花园小径到达B座,他又怎么知道手机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呢?老王在这之前从未表达过这是一件“天外之物”!
最后,从监控录像我也看出了一些端倪。范伟国进入B座时戴着手套(估计是他为下毒做准备),但死后却没看到记录上有戴手套或身上带手套的描述。显而易见,不见了的手套在便衣张身上,因为只有脱下范伟国的手套,才可以让他抓住手术刀并留下指纹。
便衣张杀人的动机已经非常明显。基于工作安排,他不得不挨家挨户的进行拜访,但越是接近17楼,他就越是恐惧。如果被陈太太碰到了,他的身份就会泄露。这也是他必须尽快杀死陈太太的理由。
现在苦于没有证据。这个日记本算一个证据;范伟国的手套估计已经被便衣张处理掉了,但也可以找找,因为那上面可能有便衣张的指纹;便衣张的警棍需要去验证一下,是否跟2层电梯门的碰撞痕迹相吻合……
总之,要找证据,始终还是能找到的。
不管如何,我现在要将这日记本送去给冯警官。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有证物给他。他显得很惊讶,并让我到小区外的星巴克等他。我看了看时间,正好是18点50分,便换上我最喜爱的纯白色连衣裙,将日记放在棕色挎包内,快步从C座往外走。
走到小区门口时,我突然听到一下很猛烈的急刹车。然后,我感到自己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身边的景色仿佛电影那样梦幻,耳边响起了晚风的声音,特别动听,像是那些不务正业的流浪汉吹的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