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她的前世是白骨精
九头虫2019-04-25 00:073,450

  “儿子,你要种菜呀?”

  赵冬琴笑道:“种菜你得抡锄头,你不能用铁锹啊。”

  “我不是要种菜,我是在找房产证。”

  “房产证?它没手没脚,它还能钻到地里去啊?”赵冬琴满脸错愕:“儿子,你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

  “你个老娘们,别废话,闪一边去!”吕正也找来了一把铁锹,帮着儿子挖土。

  吕良年轻力壮,刨土刨得飞快。

  仅花了不到一刻钟,他就刨出了一个深达一米的土坑,发现了一个石板。

  “这底下,是一个小地窖啊。”老吕惊讶道。

  地窖这个东西,在农村很常见。

  打开石板,众人果然发现了一个小地窖。里面放着有三个大酒缸。

  吕良独自将那三个大酒缸,从地窖里搬了出来,放在空地上。

  拍掉封泥,打开第一个酒缸子,吕良发现,酒缸里面果然装了一堆的银元宝。

  他把银锭子全都取了出来,一共有三十个,都是五十两一个的大银锭。

  银锭的底部,还刻了字:光绪三十年造。

  “这……这么多的银元宝,就埋在我家的院子里!我居然一直都不知道?”赵冬琴都快被这些银子,给砸晕了。

  “嘘,别让邻居们听到了。财不露白,你不懂吗?”吕正瞪了赵冬琴一眼。

  赵冬琴压低声音,问道:“这三十个银锭子,能值多少钱啊?”

  “这是光绪三十年,铸造的官银。每一个,都是五十两的大银锭。现在的银价是每克六块,一两银子是五十克,三百块钱。五十两就是一万五。”吕良说道。

  “也就是说,一个大银锭是一万五,三十个银锭子,就是四十五万了。”赵冬琴颤声道。

  老实人吕正,也是狂吞口水。

  “如果算上银元宝的收藏价值,一个五十两的银元宝,最少能卖两万。”

  吕良说完,打开了第二个酒缸。

  只见这个酒缸里,装了一条条,用红纸包裹的大洋。

  “这是大洋,一条为一封,一封应该有二十块。1935年之后,民国开始使用法币,大洋逐渐退出流通,变成了收藏品。”

  吕良掰开一封大洋,包裹在大洋外边的红纸,被轻松扯破,一堆崭新的大洋重见天日,洒落在地上。

  赵冬琴数了数,果然有二十块。

  “这就是袁大头吧?一个袁大头,能卖多少钱?”她捧着大洋,问吕良。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一个大洋卖一百块钱,绝对是贱卖了。”

  “一封大洋有二十个,这里一共有五十封,那就是一千个大洋。每个大洋最少能卖一百块钱,一千个大洋,最少能卖十万块。算上那三十个大银锭,那就是五十五万呐!”

  赵冬琴很快就把这笔账,算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老吕也激动的,满脸发红:“我艹,幸亏这宅子,我还没有卖。要不然这五十五万,就要被别人给白捡了。”

  而这时,吕良已经打开了第三个酒缸,那里面果然装着,祖宅的房产证。

  “儿子,你怎么知道,房产证在这里?”

  从吕良的手里接过了房产证,吕正随口一问。

  “昨天晚上,爷爷奶奶托梦给我了。”吕良说道。

  吕正瞬间泪崩。

  他朝着祖坟的方向,下跪哭道:“爹,妈,原来你们一直在保佑我!”

  赵冬琴则跑进堂屋,跪在公婆的遗像前,连连磕头。

  然后,她做好了一盘猪头肉、一盘酱牛肉和两碗羊肉面,送到公婆的坟前,再次上贡。

  猪牛羊,这是大三牲,贡品中的最高等级。

  而吕良帮助老爸,找到了房产证之后,就带着吕乐,离开了老家,踏上了归途。

  当他们回到汉东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吕良和乐乐,午饭只吃了两碗羊肉面,现在肚子有点饿。

  二人来到苗记大排档,吕良冲着老板喊道:“苗伯,给我来一个茄汁鸡蛋豆腐,一个白菜炒虾仁,一个韭菜炒蛋,再来一盘糖醋黄花鱼。”

  “哎哟,这个小姑娘是谁呀?不会是你小子,拐来的吧?”老板娘马阿姨,笑着打趣吕良。

  “这是我妹妹,吕乐。她在红旗小学读二年级。”

  吕良笑道:“乐乐,跟马阿姨和苗伯,打个招呼。”

  乐乐大方的,和二人打了个招呼。

  没过多久,一个年轻的姑娘,把吕良点的几道菜,端上了桌。

  她就是苗伯和马阿姨的女儿,苗小凤。

  “小凤,你哥呢?今天是清明节,法定节假日。他应该不上班吧?”

  “我哥一大早就出门了,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此时,苗小凤的哥哥苗大龙,正在汉东市东北郊的一个陵园里,祭拜自己的,暗恋对象。

  墓碑的前方,摆放着一盘手撕麻油鸡、一盘煎饺。

  苗大龙蹲着身子,一边烧黄纸,一边自言自语:“刘慕,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你在下面缺了什么,就托梦告诉我。”

  墓碑上镶嵌着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子,年轻漂亮、娴静优雅。

  她叫刘慕,是苗大龙的学妹,比苗大龙低两届,五年前死于一次交通意外。

  刘慕父母早逝,她刚死的时候,连个帮她办理后事的人都没有。

  还是苗大龙偷了家里的钱,把刘慕给安葬了。

  在刘慕的墓碑前,自言自语了两三个小时之后,苗大龙的腿都蹲麻了。

  他站起身,把刘慕的墓碑,又仔细的擦了一遍,

  然后,他摸了一下照片里的刘慕,有些惆怅的转身走了。

  他走后没多久,一个长得有些丑,穿的有些邋遢的女人,鬼鬼祟祟的来到了刘慕的墓碑前。

  女人名叫刘冬香,四十多岁,是陵园的清扫工。

  这女人从小就好吃懒做,不爱读书。

  她离过一次婚,无儿无女。

  她的前夫和亲戚们,避她如避瘟神,早就和她断了往来。

  清扫工的工资低,而她又好吃懒做,所以她经常偷吃,死人的贡品。

  这不,看到刘慕的墓前,摆着一盘自己最爱吃的手撕麻油鸡,她立刻蹲在墓前,冲着刘慕的照片笑道:“你已经死了,这些吃的,你也享用不了。不如让我来帮你吃吧。”

  说完,她直接用手抓起鸡肉,不停的往自己的嘴里塞。

  夕阳迅速落山了,暮色与死气,悄悄弥漫在刘冬香的周围。

  在墓碑的后面,是一个不大的坟包。

  一阵奇怪的响声,从坟包的泥土里传了出来。

  “咚咚咚。”

  这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用棍子,敲打腐朽的木板。

  刘冬香蹲在墓碑前,吃鸡吃得太专心。

  墓碑后面的响声,她居然毫无察觉。

  突然,坟包的顶部,被破开了一个大洞,两只白骨森森的手掌,破土而出!

  那双手上,没有一丝的皮肉,只有光溜溜的骨头。

  在月光的照射下,那白骨之手,泛着一层荧光,愈发的邪异幽冷。

  紧接着,一具骷髅架子,从坟包的洞口里,爬了出来,无声无息的绕到了,刘冬香的旁边。

  而此时的刘冬香,刚刚把那盘手撕麻油鸡,吃了个精光。

  她抹了抹嘴,正想站起身,突然发现自己的左侧,有一双白骨森森的脚骨。

  她睁大了双眼,满脸惊骇的抬起头,看到了一具,并不高大的骷髅架子!

  “既然你很喜欢吃我的贡品,那你就……”

  “呃啊!”

  白骨骷髅,居然能说人话。而她的话刚说到一半,刘冬香就惊呼一声,口吐胆汁,倒地不起了。

  “居然被我给吓死了。这样也好,免得让我,背上一条人命。”白骨骷髅自言自语。

  她就是刘慕。

  她的尸体刚刚下葬,就变成了一具骷髅。

  而她的魂魄,也不能离开她的骨骸太远。

  一篇神奇的修炼功法,在她变成白骨后,自动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按部就班的,修炼了五年,直至今日才能脱困。

  如今,她已经修成了骨妖。

  她其实还不知道,她身怀白骨菩萨——白骨精的一丝妖性。

  说的再明白点,她的前世,就是白骨精。

  当年,白骨精死在金箍棒之下,被迫进入六道轮回。

  她是妖,她投胎不用喝孟婆汤。她直接被六道轮回之力,搅碎了妖性。

  白骨精的妖性残片,融于母体内的胚胎。而这个胚胎,就是刘慕。

  只有等到刘慕死后,变成了一具白骨,刘慕体内的妖性残片,才能有一定的机率,成功觉醒。

  最终,刘慕侥幸觉醒了妖性残片。

  她得到了白骨精的功法,却没有继承白骨精的人格和记忆。

  她拥有自己的独立人格。

  就在这时,刘冬香的魂魄,从尸体里飘了出来。

  她冲着刘慕哭嚎道:“你到底是什么妖怪,白骨精吗?我被你给吓死了!呜呜,你为什么不在你的坟里呆着?你为什么,要跑出来吓唬人?”

  刘慕一招手,打出一团青白色的磷火,直接把刘冬香的魂魄,烧成一缕残烟。

  “你偷吃了这么多死人的贡品,就算我放你下去投胎,你也会转生为畜生,几十辈子都翻不了身。与其这样受苦,你还不如就这样,魂飞魄散。至于你的肉身,就借给我用几天吧。”

  说完,她挥出一团白光,包裹了刘冬香的尸体。

  不多时,白光脱离了刘冬香的尸体,窜上了刘慕的骨架。

  刘冬香的肉身不见了,只剩下一具骨骸。

  待到白光散尽,刘慕竟然变成了刘冬香。

继续阅读:第287章 骨妖做人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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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小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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