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惊鸿
初安三十三年·惊鸿山·锦瑟山庄
惊鸿山的一草一木可爱迷人,像一副优雅的山水画,在时间与空间的狭缝里悠闲地流淌。
四公子藏海挺拔如松,站在高高的石头上,大红色的纱衣外罩在白色的内衬上,随风飘摇,像火在燃烧。他的手背在身后,脊背挺得很直。
“老四!下山了!”
背着九环刀的高大男人站在悬崖边上,冲他努力招手。但这并不能引起藏海的兴趣,他伫立在风景中,俨然要让自己流火的衣裳跟旁边翠绿的竹柏融为一体。当然这是很不现实的,所以当红玉刀客捡起一块小石子,一边喊着“老四!”,一边拿石头子往他背后打的时候,他才慢慢收拢心神,用手指间的小刀挡住石子的力道,转过身来。
鎏金的面具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让他显现出沉稳和内敛来——这本是最不应该出现在他身上的两种特质。
“尘酿同志,这样是不道德的,你会遭到谴责。”走到小路上的藏海一本正经地说。
尘酿从腰中提起一壶酒,开了盖儿往嘴巴里倒,全然不理快要炸毛的结拜兄弟。
白马驮着个白袍的公子哥儿绕了个小弯过来。二公子笑声如松竹随风,他腰间的琢磨剑随着马儿的步子来回摆动。走到兄弟们近前,他对藏海说:“老四你最近叫同志叫上瘾了?我怎么觉得你就是个同志呢?”
虽然不懂他们在打什么哑迷,但尘酿还是从二公子的语气中听出,后一个“同志”不是什么正经意思,大公子尘酿一巴掌拍到藏海的肩膀上,把他拍得一个激灵。
“大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你让我跪榴莲都行。”藏海从故作深沉中恢复了正常。
二公子笑着,合拢自己的朱竹折扇,往远处大道一指,却见八名青衣短打的护卫扛着一顶小青轿,飞似的在往山下出溜,他对尘酿和藏海说:“瞧,老三都等不及了。”
***
惊鸿山四位公子,是两年前才崭露头角的。
老大尘酿,是赫赫有名的红玉刀客,天生神力,好喝酒,话多,朋友更多,而且是个会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主儿,被称为继南王姜竹沧以后的第二位绝世美男子,见过他的人都说,他要是有个姐妹,那绝对是人间第一美人。
排行第二,彬逆。一把琢磨剑,一片侠客心。这位横空出世的剑客其实并不像传说里那样神秘,因为所有人都曾见过他,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当然,彬逆绝对不是他的真名。
三公子倾觞,锦瑟山庄的庄主,继承了老庄主的富可敌国,也因为善于经营到了连朝廷都要忌惮打压的地步。他是四位公子中最透明的人物,关于他的一切早在很多很多年前就有人掰开了揉碎了传扬出去,包括他因为一种奇怪的病导致不能在阳光下久站。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他还被称作精灵王子。
四爷藏海,明明是最小的一个,却热衷于被人叫“爷”,在人前总戴着面具装深沉,据说其实是一个很不靠谱的落魄书生,写得好字,画得好画,用行动证明了万物皆可盘,并在怼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据说他们是因为惊鸿山的一场庙会相识,一见如故,结拜为兄弟。大公子耿直强大,二公子仁义,三公子有钱,四公子是个大才子,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称得上拔尖的人物,因此结拜以后更成为强大的团体,走到哪里就火到哪里。
这一次,他们是要到霁州去参加灯花会,那是连皇帝都无比向往的热闹景象。
尘酿曾在三年前有幸参加过灯花会,在一片五彩缤纷的花灯中,他把本来应该两天喝光的酒都喝掉了,然后很自然地被偷了全部家当。所以这次他摆脱老四藏海老说歹说,终于说动了四位公子一起来霁州,其中就包括着钱多到没处花的三公子倾觞。
灯花会并不在霁州最大的城市琳琅城,而是在琳琅城旁边的小县城滨水县。
滨水县中有一条滨河弯弯曲曲穿越而过,在滨河的两岸是两片天然花园,每当花朝节这天,这滨河两岸就会聚集大量赏花的游人,等到晚霞出现,卖花灯和河灯的商贩与杂耍的、卖糖人的、唱大鼓的等等手艺人混杂在一起,那才算花朝节的开始呢。
日头往西斜,滨河两旁的人已经开始多了起来。霁州都尉亲自率兵维持节日期间滨水县的秩序,这让下属们和百姓们都倍有安全感。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私心。
因为花朝节太过盛大,总把很多文人骚客、江湖豪强甚至皇宫贵族引到这里来,所以想要借此机会结交一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这也是个不错的方式。
道路两旁的酒肆很快坐满了人,店家又添了一倍的椅子,没过一会儿那椅子又全部被抢空,人头攒动,在渐渐亮起的河岸边点燃热气十足的气氛,不过大昭国的首富三公子却皱着眉头,很是自责地不住打量着那些酒肆低矮的顶棚。
“店家这么多,竟然没有我们锦瑟山庄一杯羹,实是我的罪过。”
藏海晃悠着肩膀,左顾右盼,像是在找什么东西,听到三哥这么说,他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声哼,说道:“出来玩就是出来玩,想那些金子银子的,多无聊。”
大公子尘酿提起酒壶往嘴巴里倒了一口,满足地打出一个饱嗝。如此无拘无束的行为与他俊美的外表很是不搭。他的四弟藏海把眉头一皱,嚷嚷着:“哎,那美男子,你酒味熏着我了,别喝了。”
尘酿觉得好笑,把健壮的胳膊架在这小子的肩膀上——即使藏海的身高已经超过了大昭国男性的平均值,尘酿还是可以轻松地用这个姿势欺压自己的小弟:“你小子今儿抽哪门子疯,说出来,大家乐一乐。”
组成八卦位的八名镖师分散开来,把四人保护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圈里头,三公子倾觞享受着太阳的余晖,火烧云的颜色把他淡金色的长发映得更加炫目,他的嘴角上挑,露出温和的笑容:“短收拾,回去打一顿就好了。”
藏海得意洋洋地说:“你打啊,打啊,就好像你打得过我似的。”
二公子彬逆倒是一直没说话,他本不是沉默寡言的人,实在是有“任务”在身,没空跟兄弟们闲聊。他的眼珠也一直在转来转去,但是与藏海不同,他在找的不是什么东西,而是活生生的人。
要从数万名游客中找到一个并非他心上人的女子,这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了。
天色完全暗下来,花灯的色彩把整个滨河都照亮了,年轻的小伙子们拿着红线,往树干上缠,游人渐渐增多,八卦位用自己身体制作的隔离带缩小了一圈,但四位公子所走的路,仍然是整个人群中最宽敞的了。
他们的高调亮相自然引来了不少围观者,路人们交头接耳,猜测他们的来历。
“那是谁呀?”
“哎哟,你连惊鸿山的四位公子都不知道!”
“啊,是他们啊!”
“长得最高,最健壮也最英俊的那位,就是红玉刀客,听说他和蒋大掌柜的是好朋友呢!”
“那位白衣暗纹的公子就是三公子吧?我要是像他那么有钱就好了。”
“想美事去吧你!”
……
外界的喧嚣完全无法透过年似疏漏的人墙,八位镖师组成八位一体的防御网,忠实地守护着金主的安全。
四位公子停停走走,一会儿看看花,一会赏赏灯,终于在月亮的光与花灯的光交融之时走完了一边的河岸。四公子藏海也终于找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一朵粉色的大荷花灯。
小手臂那么长的细棍,末端前者大大的荷花灯,艳俗的大粉色经过糊纸里面淡黄色的灯光一照,稍微柔和了那么一些。但是旁边的彬逆还是摇了摇头,扯着藏海的手臂,告诉他女孩子是不会喜欢这么直白的颜色的。
“那又怎么样!”藏海把眼睛一瞪,这下面具上的两个窟窿眼里都是他的眼珠了,“我挑的,她喜欢也得喜欢,不喜欢也得喜欢!”
尘酿哈哈大笑:“我就给你大嫂送过这玩意儿,她跟我置了好几天的气。你要送花,得送牡丹,女人就喜欢那个,大气。”
彬逆笑道:“你也不怎么样。”
藏海从倾觞的腰带上把他的钱袋解下来,从里面掏出几枚递给那卖花灯的,然后说:“‘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你们懂什么,我自然是捡她喜欢的挑。”
倾觞皱着眉把自己的钱袋抢回来系好,淡淡地说:“但愿别白废我这七钱银子。”
藏海啧啧嘴:“七钱都看得那么仔细,你真抠门抠到家了,难怪讨不到媳妇。”
三公子这人有两大优点,其中一个就是大度。他很认同四弟的说法,于是非常认真地点点头,劈手从四公子藏海的手中把荷花灯抢过来,往摊主手里递去:“这灯退了,我们不要了。”
“三哥!三哥!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月落乌啼霜满天夫妻双双把家还!”
整个买花灯的过程从开始到现在,彬逆的眼睛始终都没离开人群,但是哪怕眼睛都瞪得有点疼了,他还是没有收回目光,那是他现在能为兄弟做的唯一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