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离得袁笙很近,沈珏才看清他此时的表情。
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兔子,漂亮的眼睛,微微泛红,瞪得大大的,还有那副淡薄的唇,不经常喝水,嘴唇都起皮了……
“你……”沈珏的喉咙情不自禁地上下滚了滚。
他的心里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像是一种压抑不住的冲动,不是身体上,而是自己的心,不受控制地越跳越快,像是要跳出原来的边界。
他伸出手,捧住眼前这张脸。
沈珏紧紧盯住袁笙的眼睛,第一次用害怕犹豫的口吻和他说话:“你明白……董家盛刚才那些话的意思吗?”
袁笙脑袋一片空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又突然猛烈的摇晃起自己的头。
沈珏将他的额头抵在自己额间,将这颗混乱的脑袋固定住。
“说你听不懂他的意思。”他轻声细语,循循善诱。
“我……我听不懂。”袁笙的声音发着抖,身体也开始轻微颤抖。
“你知道,我永远永远不会产生和你心里一样的感情吧?”
“我、我知……道,阿珏,我知道的……”袁笙回望沈珏的目光,温柔得能把人融化。
他知道他不爱自己,永远都不爱,他早就想得通透,所以他不在乎,只要他不赶自己走,他就算是死……也要死在他脚跟头!
沈珏似乎对袁笙的听话很满意,在袁笙终于不再折磨自己本就不聪明的脑袋,渐渐平静下来之后他才放开他。
却在袁笙还没来得及松上一口气时,食指勾起他的下颚,迫使他在自己面前微微仰头。
一双浓密的羽翼半垂半落,遮住了眼底深处那些跟随了袁笙和自己十多年的东西。
那些伴随着的隐晦渴望,那些不可告人的内心,那些恶心,龌龊,耻辱和……
温热的唇贴在一双欲说还休的漂亮桃花眼上,唇边溢出的咸涩泪水一如十六岁时,记忆中少年的眼泪流入自己口中的味道。
“阿袁,”他一遍又一遍轻柔地吻着他,“我永远不会爱你,可没有你,我该怎么办呢……”
袁笙花了两千万,换来公司法人的位置。
两千万全都转成了股权,所以他既是公司法人,又是最大股东,也是受益所有人。
公司易主换天,换的还是沈总那个不成器的……弟弟,这可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后来有人从董副总那儿打听到了点小道消息,说是这个沈总弟弟也就是他们的新老板和沈总没有血缘关系,那一位的亲生父亲据说在M国定居,家里条件殷实,拿两千万买他们公司那是小菜一碟的事。
众人闲暇之余发挥最强大脑分析能力,把两人之间的关系从干哥哥干弟弟扯到大家族里各房之间的争夺……再从民国名门沉浮大戏拍到了虐心虐肝的台剧两百集,简直到了人人编剧个个导演的地步。
而当事人一句话都不解释,让这场剧没完没了地拍了好几个季。
公司里的小王,琢磨来琢磨去,都没能从那些小道消息里石锤沈总和“弟弟”的真正关系。
虽然现在的袁笙和公司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他不常来公司。
除了改法人信息时由蒋会计陪着去了次工商和银行之外,他压根就没把公司的事放在心上,公司一切业务开展仍旧由沈珏和董家盛负责。
这两个人自从“横眉冷对”过一场后,两人之前的关系变得客气起来,除了工作上必要的交流,在工作外生活上两人都尽量避免接触。
沈珏知道董家盛从一开始就很在意自己和袁笙之间的事,认为他和袁笙这样的人在一起,迟早会毁了自己。
可就如同他自己,一边厌恶一边享受。
一个男人得靠吃软饭才能实现成功,而另一个男人……得靠朋友吃软饭的钱买房子讨老婆!
他们两个人,谁也不比谁更高尚,更没有资格埋怨袁笙,是他们自己无能,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内心对自己的厌弃和反感才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事。
大概正是想穿了这点,所以对于沈珏提出把公司法人换成袁笙时,董家盛很爽快地答应了,也不在乎从此以后自己算是给曾经最不屑的人打工……
“谁打来的?”
袁笙走进包厢,坐回原位,一旁的沈珏状似无意地瞄了眼他放在桌上的手机。
袁笙垂下视线:“是……是电大的同学。”
“同学?”沈珏眯着眼睛,“半夜睡不着觉……打电话?和你研究什么课程,生命科学么?”
袁笙红着脸端起手边的茶,轻咳了几声,心里不免想这人怎么喝了点酒说话就这么……这么没下限呢!
沈珏突然凑近他的脸,目光紧紧地锁住他:“你最好说清楚……”
“沈总,袁总,你们俩躲在一边说什么悄悄话呢!来来来,请端起你们面前的酒杯,时刻准备着迎接我们再一轮的猛烈厮杀吧!”
今天原本不是什么特殊日子,不过是公司最近一段时间接二连三的事情搞得大家伙气压很低,为了活跃气氛,调动工作积极性,沈珏在某个周末的晚上请全公司上下一起吃饭。
沈珏也借此机会,把袁笙带了过来。
虽然袁笙不止一次地表达过自己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没有任何兴趣,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都是公司法人,是幕后的真正老板,他不愿意,但不代表沈珏自己就能这么自私,真就直接把他这个老板给架空,拿着他的钱肆意挥霍。
不过是吃顿饭,和大家认识认识,他虽然心里抵触,更是怕了之前那两个喜欢上手的女同事,但袁笙从来不会反驳沈珏的决定,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不会深究这其中的道理。
他厌恶自己跑来公司找他时,他可以做到永远不再出现,他决定将他带进公司时,他无条件地顺从。
横竖,他不可能把自己给卖了。
袁笙自嘲:就算卖,也卖不了几个钱了,他现在已经是个完完全全的穷光蛋!
第二笔投资公司的两千万,是他卖了S市老别墅的钱,也是他最后的资产。
这套位于S市市中心的别墅,产权证上有他爸妈的名字,他爸虽然从没亲口说过要把这套别墅留给他,但他当年去M国时没把房子变现,过了这么多年也一直当做没这套房子,袁笙便明白这是他爸留给他最后的一点东西。
或者说,是他妈妈留给他的。
因为那套房子里有过他们一家三口的记忆,所以他爸不会主动提出卖。
当袁笙告诉他自己想卖别墅时,他表现得很平静,没追问他拿了卖房子的钱去做什么,他二话不说就签了卖房合同。
而刚才的电话,是他后妈在知道了这件事后打来的声讨电话。
包厢外的走道里,某个包厢的门开着,袁笙不管躲到哪儿接电话都能被那间包厢里传来的吆五喝六,高亢的喝酒声打扰,电话里后妈骂的那些话他没听清几句,他最后一路奔到厕所间,才听到电话那头,她最后说的那句话——
“你要是卖了房子,从今往后,是死是活,和我们再也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