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大事就好,就是她妈很担心,等你回去跟马丽说一声,让她赶紧回家来。”
“诶。”程晋连忙回了一句,心里却暗暗佩服,阿布拉江压根就没把马丽当成女儿或是儿子,仅仅是视为孩子。既然孩子选择了爷爷的路,那就让她走下去。这种豁达与觉悟,反正程晋是学不来,或许普天之下绝大部分的父母,都学不来。
“叔,要是没什么事,我先走了。”程晋生怕耽误马丽家人休息,很识时务的选择告退。
阿布拉江却突然想起什么,让程晋等一下,转身回屋,等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样东西,是个手指头大小的皮匣子。
阿布拉江直接把皮匣子塞到程晋手上:“马丽之前交代我,说是你什么时候再来,就把这个东西给你。我也不知道是啥,你回去自己研究吧。”
程晋心里灵光一闪,这个皮匣子里装的东西,难道就是马丽从老黑身上找到的?想到这,程晋连忙把东西收好,跟阿布拉江告别后,便转身朝警车走去。
此时,由于周围的灯泡全部被点亮了,灯火通明,百米外的雇佣兵,亲眼看着阿布拉江把东西塞给程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猜也猜得出,肯定是那件东西。雇佣兵连忙调转枪口,指向程晋,但是还不敢开枪。
眼看着程晋上了车,雇佣兵手心开始冒汗,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如果错过,程晋将东西带回去,肯定会第一时间通知警方,到时候再夺回来也就没意义了。想到这,雇佣兵开始侧目观察左右的情况。这片土地,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戈壁,虽然也有戈壁的地形特征,但却夹杂着不少植物。毕竟当地牧民,绝不会把家园建造荒芜之地上。
趁着灯还没灭,雇佣兵以最快的速度,将周围凹凸不平的地面扫了一遍,确定没有看到大兵的踪迹后,这才将枪口对准警车。不过由于程晋已经关上车门,隔着一层玻璃,雇佣兵没有十足的把握一枪毙命。短暂的计较过后,雇佣兵最终选择改变计划,从后腰摸出一颗手雷,胳膊几乎是擦着地面,横向扔了出去。
轰隆!
剧烈的爆炸声,瞬间打破了戈壁滩的平静。
原本已经准备开车离开的程晋,吓得一哆嗦,几乎是下意识往车底下钻,等了几秒钟,确定没问题了,这才把半个脑袋伸向车窗,露出俩眼睛,观察外面的情况。
“妈的,打雷了?还是毒贩搞来导弹轰我?到底什么情况?”
程晋虽然有些懵,但第一时间选择放弃离开,从后座摸出曼彻斯特,训练有素的开始检查子弹。
刚才的巨响,也打破了马丽家的平静。但是阿布拉江夫妇,以及马丽的爷爷,都没有跑出来查看,而是直接把灯给关了,周围再次陷入黑暗。此时已经是七点二十,距离天亮,满打满算也就四十分钟。雇佣兵已经豁出去了,要么完成任务,功成身退,要么就死在这。
雇佣兵不断做深呼吸,调整心率,侧脸贴在地面,观察和倾听周围的动静。
静!
除了怪叫了一会儿的狗吠之外。
死一般的寂静!
那两个大兵究竟是已经离开,还是极其沉得住气,没有被手雷引上钩,现在雇佣兵也说不准。但很显然,时间的优势,并不在他这一边。一旦天亮,以一敌三,雇佣兵知道自己绝无胜算。僵持了五分钟,雇佣兵决定拼一把,小心翼翼的挪动着身体,朝警车匍匐而去。
大概往前挪动了七八米的样子,雇佣兵突然感觉右腿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连忙扭头往后观察,却见一只德国牧羊犬正静静的注视着自己。牧场的狗?不对!这牧羊犬出奇的安静,几乎是一声不响来到雇佣兵身边,而且肯定经受过高强度的刺激性训练,以至于发现雇佣兵,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直到,雇佣兵隐约看到德牧身上的战术马甲,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妙。
那两个大兵,听到爆炸声,根本就没有亲自搜索的意思,而是直接放出潜伏已久的军犬。军犬的夜间感官能力,不知道要甩开人类几条街,想要找到雇佣兵,易如反掌。而那两个大兵,只需要静静的观察军犬的移动位置即刻,只要军犬停下,必然就是雇佣兵的藏身点。
意识到这些,雇佣兵几乎是第一时间转身瞄准军犬,结果军犬却压低身体,匍匐着逃掉了,速度极快,根本不是人类能够比拟的。紧接着,雇佣兵就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巨响。
那声巨响,程晋也听得一清二楚,两只眼睛露在窗外,隐约看到远处蹦出一团火花,在火光的照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间散开,像风像雨又像雾。还没等程晋搞清楚状况,就见两道光束从远处射向弹着点。两个全副武装,带着夜视仪的大兵,以战术姿态向雇佣兵的藏匿点逼近。
程晋根据轮廓,和安装在枪管上的强光手电,判断出是边防营的官兵,紧张无比的心情瞬间荡然无存,像是找到了组织一样,推门跳下车,小跑着冲了过去。等到达现场,发现雇佣兵侧躺在地上,身体还保持着反身举枪的姿态,而脑袋整个已经化作一片肉渣。
两个大兵,一个攥着步枪,一个拿着狙击枪,中间夹着军犬。虽然从他们的眼睛和外貌特征判断,年纪绝对不超过二十八岁,都是年轻精壮的小伙。但脸颊却像被西北风沙摧残的不像样,黝黑粗糙,像是中年人的脸。
端着步枪的大兵,摘下夜视仪,并没有因为猎杀了雇佣兵,而产生多大的喜悦和成就感,只是云淡风轻道:“我们在这蹲了他好几天了,终于来了。”
说着话,大兵上下打量了程晋一眼:“你叫程晋吧?我听说过你,干掉不少毒贩。”
程晋受宠若惊:“不敢当不敢当,论杀人,你们才是专业的。上次我被这孙子打得满地找牙,差点翻车。结果碰到你们,还没反应过来就一枪爆头了。要是我们警方,有你们这技术和武器,早把鹰会连锅端了。”
大兵年纪不大,被程晋一通拍马屁,竟然有点脸红:“没……没那么夸张,论精确射击,还是特警厉害。术业有专攻,我们的训练方向不同。我本来是打算致残,但是戴着夜视仪,视线不清晰,没有十成把握,就改打头了。要是特警出手,肯定指哪打哪。”
“哎呀,您太谦虚了。”程晋满脸堆笑,看了看大兵手上的88式狙击枪,想了半天才想明白,这大枪,除非打小拇脚指头上,否则打哪,都得扯掉半个身子。难怪大兵说没把握,表面谦虚,实际上是在这显摆呐。
大兵冲程晋敬了个礼:“我们的任务完成了,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说完,两个大兵就牵着军犬,转身离开了。
程晋蹲下身,开始对雇佣兵仔细搜身,结果却是一无所获,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死士,不成功便成仁。程晋坐在地上,拿起从雇佣兵身上翻出来的照片,看着上面的女人孩子,叹了口气:“没想到,你也有家人,我还以为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程晋随手将照片塞回雇佣兵的怀里,给于烨和市局打了两通电话,交代了一下情况,便驾车返回红河哨所。
等停下车,天色已经大亮。一夜没睡的程晋,非但没有半点疲惫困意,眼睛睁的像铜铃一样。于烨也差不多,盯着桌子上的小皮匣子,大眼瞪小眼。
过了好半天,程晋心里一横,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皮匣子拆开,从里面抽出一张卷纸,伸展开后,似乎是一张从笔记本上扯下来的纸张。程晋连忙把唐正的笔记本翻出来,经过仔细对比,居然真是从这上面撕下来的。
纸张上记着密密麻麻的小字,但是和其他页面一样,百分之九十九的内容,都是用来打掩护,毫无营养的琐事。
程晋和于烨研究了半天,绞尽脑汁,最后程晋一拍大腿:“咱俩在这当什么福尔摩斯!”
说完,直接抄起电话,把发现告诉了市局,不到一个小时,市局的‘智库’,就把页面破解了,从上面截取出一句重要信息。
“葡萄熟了。”
寥寥四个字,却硬是被智库强行挖出一大堆料。葡萄熟了,先从字面理解,毒品肯定与葡萄有关,极有可能是运输方式。熟了,相当于‘时间’,也就是说,葡萄上架出售的时间段,就是出货的时间。至于如何用葡萄伪装毒品,则暂时无法判断。
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证明,鹰会神秘的幕后买家,肯定与葡萄生意有关!
搜索范围一瞬间缩小了好几个量级,毕竟当地的葡萄种植园,以及每年来来往往的水果商人,都是有数的,就算挨个排查,也花不了多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