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杀过毒贩?”程晋顿时来了兴趣:“怎么回事?”
于烨嘴角上扬,隐隐冷笑:“这个程琛本来就是个狠人,又遭到一系列的人生变故,变得极端暴躁,脾气奇臭无比。而且受到他的影响,两儿一女也差不到哪去。当初这片地界贩毒组织还很多的时候,就有人想让程琛的儿子去当骡子。人家肯定不同意啊,结果就打起来了。去了俩毒贩,一个都没活着离开。当时市局还开会讨论,怎么判程琛一家,最后判了紧急避险,当庭无罪释放。”
“卧槽!”程晋佩服的五体投地:“难怪你这家伙这么莽,合着这就是你们西北的风土人情啊。”
“也不全是。”于烨耸了耸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是被逼到绝路,谁也不愿意去当莽夫。不过……要是那俩毒贩不开眼,真跑到程琛牧场去,呵呵,咱俩肯定会省很多力气。”
这话也就一说一乐,不能当真,程琛一家老小再凶也是普通老百姓,绝对不能让他们冒任何风险。尽管程晋摆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但脚下还是不由自主的踩了油门。
晚上十点,程小雨照常举着手电,巡视羊圈,挨着数了一遍,确定数量对得上,没有游荡的狼群,也没有偷羊的毛贼,心里才踏实下来,转身往回走。结果走了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转身一看,隐约能看到一个黑影,下意识举起手电照了一下。
大概十米远的地方,迎面走来一个男人,身材算不上魁梧,但却很结实,眼神也显得无比刚毅。本来程小雨心里还有点怕,但是看到对方穿着迷彩服,悬着心的也就落下了,主动打招呼道:“营上的兵哥哥?怎么就你一个人?”
雇佣兵神态自然,步伐稳健,虽然性格冷僻,但在需要的时候,也不会吝啬自己的口水,当即回应道:“其他队员正在巡逻,让我过来要点水,方便吗?”
程小雨笑了笑,站在原地等着雇佣兵过来:“那能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家别的没有,水还是多得很。再说了,你们整天巡逻,保护当地的安全,能帮点忙,我们心里也踏实些。”
雇佣兵来到程小雨面前,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孩,二十岁出头,长相谈不上漂亮,但也不算丑,就是稍微矮点,目测不到一米六。脚上穿着一双黑水靴,估计是要经常往羊圈里钻。总之一看就是那种经常干农活的女孩。
雇佣兵转身朝着程小雨家看了一眼,总共两排房子,一排三间,有厨房的那排房子,应该是主要起居室,剩下那排房子,除了两间住房之外,还有一间仓库,标准的当地家庭式牧场。
雇佣兵打量牧场的时候,程小雨也在打量雇佣兵,不由一阵奇怪:“兵哥哥,你的水壶呢?空着手怎么打水。”
“哦,水壶在车上,等会就去拿,你家都有谁?”雇佣兵用唠家常的口吻,轻描淡写的问道。
程小雨也没多想:“我爸妈,还有两个哥哥。”
雇佣兵点了点头:“那行,我回去拿水壶,你也跟家里人说一声,别到时候发生什么误会。”
程小雨纯真一笑:“能有什么误会?”
说完,程小雨就转身朝住处走去,雇佣兵也原路返回,去车上拿了水壶,同时冲坐在副驾驶的男人,沉声道:“一家五口,一对夫妇,两儿一女,孩子都已经成年。”
男人没什么太大反应:“就正常打水行了,尽量别搞出什么动静。”
“知道了。”雇佣兵先是从后座拿下两个军用水壶,又从后备箱搬下一个白色大塑料桶,扛着朝着程小雨家走去。
程小雨没有直接进屋,而是去了仓库,拉出电线插排,来到水井旁边,将抽水机插上电,伴随着一阵嗡鸣声,源源不断的清水从井口喷出。井口正对着一个大水槽,里面刷的很干净,可以直接从里面盛水,用不完的,可以转盛到桶里喂牲口。
雇佣兵先是把水壶灌满,然后接过程小雨递来的水舀,一下一下往塑料桶里盛水。
见程小雨一直盯着自己,就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怎么了?老盯着我看什么?”
程小雨眯眼一笑,眼睛变成两个弯弯月牙:“没什么,就是觉得你的衣服有点奇怪,刚才没仔细看,好像和营上巡逻队的迷彩不一样。听我爸说,营上官兵穿的迷彩服,都是像素迷彩,一块块正方形,像是马赛克一样。你的迷彩服,怎么像油布一样?”
雇佣兵低着头,继续舀水,眼神却已经冰冷起来:“备用军服。”
“哦。”程小雨耸了耸肩,也没当回事,转身朝屋里走去。
“你去哪?”雇佣兵冷声问了一句。
程小雨脚步没停,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回去换鞋,穿了一天水鞋,脚都快捂坏了。兵哥哥,你灌完水走就行了,不用管,等水槽放满了,我再出来拔电。”
程小雨进屋换鞋的功夫,听到卧室传出老爹程琛的声音,询问外面是怎么回事。程小雨就照实回答,巡逻队来打水。
刚说完,程琛就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一脸怀疑:“巡逻队?咱们这离边境还挺远,一个月来一次,上次巡逻到这,还不到一个星期,怎么这么快又来了?打水?我在这住了几十年,可从来没听说过巡逻队会上谁家去打水。”
程小雨不以为然:“打个水而已,你至于的嘛?”
程琛没搭腔,走到厨房门口往外瞄了一眼,由于门口正对着抽水机,可以清楚看到雇佣兵的情况。边防营的军服,都是近年刚装备的黄色像素迷彩,而雇佣兵的衣服虽然也是土黄色,但却是常规迷彩,由无数不规则斑块组成。
程琛在这片土地,跟边防营接触了几十年,一眼就看出不对劲。
而且边防营官兵巡逻都是全副武装,身上挂满各种配件,但眼前的雇佣兵,穿着却极为简单,除了迷彩服之外,什么都没有。
程琛直接推门走了出去,冲正在舀水的雇佣兵,沉声质问道:“你干嘛的?”
雇佣兵动作顿了一下,紧接着继续装作若无其事的舀水,由于塑料桶容积太大,舀了半天,也只舀满三分之二:“巡逻到这,水没了……”
不等雇佣兵解释完,程琛已经语气不善的低喝起来:“胡说八道!营上有水井,巡逻队又准备水壶,还需要来老百姓家里打水?打水就打水,你带这么大一个桶干什么?怎么着,营上专门给你下令,让你跑二三百公里,来我家打水?”
雇佣兵缓缓放下水舀,抬头看向眼前的精瘦小老头,眼神冰冷:“我就算不是当兵的,来打个水不行吗?要是不行,我现在就走。”
程琛可不吃这套:“现在西北戒严,你冒充边防营官兵,是不是没安好心!你先别急着走,我打电话给红河哨所问问。”
话音刚落,雇佣兵已经从水槽冲到厨房门口,一把将程琛撞在门上。程琛本来就年纪大,身材又瘦小,哪里经得住这样的冲撞,瞬间背过气去。但是撞击房门产生的巨响,却把家里人全都吸引了过来,看到程琛倒在地上满脸痛苦,程小雨愣了一下,惊呼道:“你干什么!”
雇佣兵也不啰嗦,直接从腰里拔出手枪,指着程小雨:“把嘴闭上,出来蹲水槽旁边,还有你,老不死的。”
雇佣兵瞥了一眼旁边已经接近六十岁,满鬓斑白的余美丽。
等母女俩在水槽旁边蹲好,雇佣兵后退到另一排房子,隔着窗户低喝道:“出来!”
程小雨的两个哥哥,相继从屋里走出来,也一起蹲在水槽旁边。
雇佣兵转身绕到四人身后,也不啰嗦,枪口对准后脑,就要直接开枪灭口。就在这节骨眼上,雇佣兵感觉后腿一疼,整个人失去重心,重重摔在地上。一扭头,发现右侧小腿上插着一个掏粪用的小铁耙子。雇佣兵一把将耙子扯下,像是被激怒的野兽,死死盯着很程琛,刚要调转枪口,就听旁边传来一声怒吼。
“你娘的,敢打我爸,我宰了你!”
程老大一头撞在雇佣兵身上,慌乱间,雇佣兵扣动扳机,可惜整条胳膊都被程老大压住,根本打不中人。紧接着,就听另一声嘶吼。
“你个狗日的,找死吧你!”程老二顺势压上来。
程小雨捡起粪耙子,对着雇佣兵的脸就砸了下来,雇佣兵下意识扭头躲过,慌乱间从靴子口拔出匕首,捅在程老大腰上,顺势脱困,结果枪还没举起来,就被余美丽用笤帚拍掉。程老大捂着血流不止的腰部,再次扑上来。
程老二也红着眼,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怨气,像是要把雇佣兵生吞活剥一般。
面对这一家老小五口人疯了似的反击,雇佣兵步步为营,寻找机会反杀,可惜小腿被粪耙子捅出一排血窟窿,已经失去知觉了,动作也变得极为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