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封建礼教,我最讨厌这种形式主义,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做两个实验。”
老王的话,杨易感同身受,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他,不需要这种乱七八糟的礼数。
“行啊!”杨易愉快的答应,道:“那就三日后吧,是个好日子。”
不过这毕竟是大唐,出类拔萃是好事,标新立异就是怪胎了。
主要是他觉得这四个学生身份非同一般,那么束脩肯定不会差了吧?
到时候还能大赚一笔。
老王毕竟是个纯粹的科学家,人情世故这一块,杨易能轻松拿捏,老王不行。
三大名将心里打鼓,这小子一点都不像个正常孩子,别的孩子这么大的时候不是架鹰走狗,就是眠花宿柳,见到自己吓得跟鹌鹑似的。
哪像杨易,谈笑风生倒还罢了,他们总觉得杨易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
要知道,他们都是世代公卿的世家,传说打铁的尉迟恭,从他爹往上数三代,都是顶尖的大官。
程咬金更不用说了,人家山东士族可不是吃素的。
说到底,大唐的朝堂上,现如今真正从底层出来的几乎没有。
这一点杨易心知肚明,就算是标榜寒门的家伙,也不是真正的穷苦百姓出身。
所谓寒门指寒微的门第,专指门第势力较低的世家,也叫庶族,并非指贫民阶级。
说白了,寒门还是世家,只是势力不够庞大而已。
寒门,重点的不是第一个“寒”字,而是“门”字。
古人口中的寒门出身,并不是说,我是穷人出身,而是指:我不是官二代。
众所周知的海瑞,人家祖上也是阔过的,在福建也是数一数二的大世家,他就是典型的寒门出身,因此很多人误会海瑞家里非常贫穷,其实不然,他祖上光留给他的土地都有几十亩,说他是穷人,那真的是冤枉了,人家是地主家的儿子。
但凡是能有一官半职的人,基本上都不会是一穷二白的人家,而更多的,如果一个家族内出了一个大官,就算没有门阀政治的庇护,他的子孙后代,出官员的数量和概率也是直线上升的。
还有被编排成罗锅的刘墉,他爹刘统勋可是那也是大牛一枚。
但凡有点心眼的人,都不会相信草根能一跃成为凤凰。
比尔盖茨的叔叔,马爸爸的爹,化腾的家族,思聪的爷爷,你以为人家是辛辛苦苦创业成功的,其实人家创业的背后,有无数人帮着他们。
草根?只配成为社畜!还只是最底层的社畜。
杨易能进研究院,是靠本事吗?
不,他也是拼爹!他爹是北大才子,创业明星,跟老王相交莫逆。
这就是现实,很现实的现实。
杨易深知社会的弊端,但是无论在什么时代,家世背景身后的人,都会比穷苦人家出身的人更适合执掌大权。
没吃过没见过,很容易被腐蚀,最终走进犯罪的深渊。
纵观历史,穷苦出身的人得势比富人得势更可怕!
很多人觉得,穷人出身的人做官也好,做皇帝也好,心里肯定是记挂着下层阶级,肯定是一心为百姓谋福利的,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理论上穷人出身,更容易腐败,因为穷人有这么一个思维:“我做官了!我当皇帝了!我可有今天了!我得好好地显摆!我得威风!”
所以,他们觉得,在位的时段不抓紧捞钱、享受,那就如同锦衣夜行一样。
太穷苦出身的人不宜当大官,尤其不能掌权。因为这种人会很贪,都是趁着在位置上,拼命捞钱,刮地三尺,毫无远见。
杨易没有改天换地的雄心,他只是想安安稳稳的活着。
所以,抱大腿就成了常规操作,他不觉得有什么错,毕竟无论是谁穿越过来,人情世故都得玩明白才行。
吃饭的时候,陆娘子留了个心眼,没有把两箱台子都拿出来,她只拿出来一箱。
老王很够意思,给的都是一箱十二瓶装的飞天。
在场能喝酒的不过五个人,杨易虽然能喝,但是酒瘾不大。
拆箱的过程中,就像是拆盲盒,杨易打开一瓶。
三大名将以及不良帅瞪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台子的包装。
很寻常的瓷瓶,并没有什么特别,老王很贴心的把商标一击花纹都去掉了,并且画蛇添足的弄了一副飞天图在上面。
所以,三大名将以及不良帅对瓶子没有什么特别感触,大唐的瓷器不差,做成这幅模样并不难。
他们是闻到了那股子令人馋涎欲滴的酒香。
杨易嘿嘿一笑,很是得意,飞天虽然是不算什么高档酒,但是度数足够高,53度,足以让习惯低度酒的大唐名将失态。
尤其是其具独特风格,酒体完美,香气幽雅,酒味丰满、醇厚。
一打开盖子,三大名将以及不良帅就再也按捺不住。
尉迟恭率先抢过一瓶,忙活了半天没打开,不油大怒,就要掰断瓶口。
杨易连忙抢下,演示了一遍如何开瓶。
其余三位好好整以暇的学着杨易的样子,每人给自己开了一瓶,顺便鄙夷了尉迟恭一把。
呵!傻大粗黑,穿着文士服,也没有文人气。
尉迟恭毫不在意,迫不及待的操起瓶子仰头就吨吨吨干了三大口。
杨易憋着笑,你特么要是不吐老子服你!
噗!
尉迟恭连忙捂住嘴,使劲把喷出来的酒液往回怼。
他舍不得浪费如此美酒。
“好酒!”
满院子酒气飘香,尉迟恭黑色的面孔变得微红,还不忘给台子点个赞。
杨易举杯,笑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诸位请满饮此杯。”
竹筒做的酒杯并不算好,但胜在雅致,一杯酒大约在一两左右,喝起来也不会像尉迟恭一样出丑。
至于菜,虽然色香味俱全,但是大家都是吃过见过的,不至于像土包子似的丢人现眼。
不过,是真香啊!
除了张小敬,其余三人化身老餮,一口酒一口肉,吃的不亦乐乎。
另外一边,柳云曦撇了撇嘴,教育六小只,道:“看到了没?以后不要像他们一样吃没吃相,要优雅,要有风度!”
正往嘴里塞红烧肉的程处默小脸一红,连忙停下,慢条斯理的咀嚼了起来,顺便拍了一记马屁。
“师母教诲,学生铭记于心。”
柳云曦一愣,旋即气急败坏,怒道:“什么师母?本姑娘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算起来他还是本姑娘的仆人!”
“仆人?”
程处默表情怪异,道:“不是吧,老师……
不是你未婚夫婿吗?”
“呸!”
柳云曦啐了一口,正色道:“那个土包子有什么好的?
本姑娘的夫婿,必定是人中龙凤,将相之才!”
“将相之才?”
程处默沉默了,这个师母,性格也很古怪啊。
“怎么?你不信?”
柳云曦冷笑道。
“没有,师母眼光非凡,肯定能找到的。”
程处默笑道。
柳云曦心中一喜,旋即又道:“不过,将相之才算什么?
我的夫婿,必定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受人敬仰的!”
“受人敬仰?”
程处默表情怪异,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既然是师母的夫婿,肯定不会差的。”
柳云曦白了程处默一眼,道:“哼!你知道就好,废话那么多干嘛?”
程处默表情更加怪异,道:“不是,师母,我……”
“好了,别啰嗦了,还吃不吃了!”
柳云曦粗暴的打断他大声道:“多吃一点,这家伙做的红烧肉很好吃,你们都尝尝。”
“好的,师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