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芙明从未料到,戚伟平能这样的“招待”她——他不知如何弄来一辆雪白的敞篷跑车,载着她,前往市中心的不夜区,一座颇有名气的专卖店,说要替夏芙明买一套适合的礼服,随便她挑。
夏芙明却不知所措地傻站在那里,指着价格标签说不出话。她以前就知道,戚伟平手里的钱变化很大,有时极阔绰,有时又极拮据。但大方成这样的,还是第一次——这家店的礼服是贵得出名的。夏芙明从来没奢望过自己还能拥有一套。千挑万选之后,捡中一套淡蓝色绣花藤的及膝裙,配一双蕾丝缎面高跟鞋。又去一家美容中心上下收拾一番,整个人已是焕然一新。
他们的最后一站,是不夜区的一所私人俱乐部。一座环形的大厅被深紫色幕帘分割成数个小厅。顶灯统统没有开,房间里摆着一座座水晶矮几,上面放着蜡烛杯。四面大窗向外拱着,水晶球似的将大厅包裹起来。明亮的满月高悬头顶,一位位身着礼服的宾客于光影交错处持杯闲聊,杯中琼浆如宝钻,倒影月光,闪烁不止。
戚伟平穿着一并新买的深色礼服,挽着夏芙明走入其中。负责招待的侍应看过请帖,略略一鞠躬,将他们引向一张空着的桌子。这时候夏芙明才发现,原来这还有一个比地面略略高起一点的舞台,恰处在环形大厅中间,显然正准备上演什么节目。有一个身穿酒红色长裙的女子正穿过舞台朝他们这边走来,与夏芙明目光交汇时,她友善地笑笑,从另一面走下舞台,消失在阴影中。
“以前你倒是请我参加过宴会,但这种氛围的却还是第一次。”落座后,夏芙明压低声音问,“你是这里的会员?”
“我只是临时受到邀请,平常我也进不来。”戚伟平带着点神秘对她说,“刚才那个对你笑的红裙女子,她有点跛足,你发现了吗?”
“什么?”夏芙明愕然,“可她长得好美。”
“她刚刚拿了狐步舞冠军。她在欧洲留学几年,下过无数苦功,才终于克服自己的残疾,反而利用跛足练成一种别人跳不出的特殊步态。”
“那真是了不起。”夏芙明敬佩地点头,正待再说些什么,舞台上方灯光忽地悠悠亮起,两道冷暖交错的光投射下来,轻柔的乐声让宾客们悄然安静下去。
那穿红衣的女子踩着节拍一步步踏上舞台中心。夏芙明完全不懂鉴赏狐步舞,单凭最质朴的眼光去欣赏,只觉得她一举一动一起一落都好像带有某种特殊的诱惑力,与其说像狐,不如说更像一只猫——令人心醉神迷。一双眼睛只顾着随着那舞者的舞步挪动,直到一曲终了,舞者鞠躬而下,她才发现身边的戚伟平不知什么时候走开了。四周光线昏暗,她已是看不到他的人影。
夏芙明登时紧张起来。这才是今天的重头戏了——戚伟平手里拿着那么多真假参半的收藏品,是不是想在这里找一两个买家?可他相中的猎物究竟是哪一个?按照以往她对他的了解,这个人的骗术神乎其技,与之交谈的人可能只是诱饵,真正的目标全在没有直接接触的人当中。要搅乱他的局,大概只有将这个派对闹个底朝天,让所有人都乱起来。可这怎么做得到?强行闹事恐怕惹恼了戚伟平,自己没法在他家里继续借住,马上就落入窘境不说,后面的计划也付诸东流。
夏芙明举棋难定。
“喂,你是谁?为什么我没见过你?”冷不防,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夏芙明随之回头,倒看见一个才不过十岁上下,鼻梁高高的,洋娃娃似的小男孩子站在自己身后,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嗯?”夏芙明上下打量他一眼。这一身合身挺括的礼服式样十分罕见,估计是定做的,料想便宜不到哪里去。这样年幼而且体面的男孩子出现在这里,想也知道应该是某位宾客的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刚刚问你的你还没回答呢,倒反过来问我?”他又对她笑笑,“你没有人陪吗?”
“我……”夏芙明刚说了一个字,忽然觉得十分好笑。这个男孩子不过小学生的年龄,却不知跟哪儿学来这么一副大人的口吻来跟人搭讪。一时灵感涌现,夏芙明学着他的腔调答了一句,“你难道也没有人陪吗?不然为什么孤零零地在这里,跟陌生人聊天?”
“我比较喜欢陌生人。”小男孩忽然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硬是将她从座位中拖起来,“跟我来,我们去‘约会’!”
夏芙明以前看过《爱丽丝梦游仙境记》,眼前这个活泼的小男孩,简直就好像那故事里穿着西装的兔子,左突右跳,没一刻安生。而且还又淘气,一双手就不肯停着,故意地碰翻人家的酒杯、侍者的托盘,掀倒桌角的花瓶,又去撞慢舞情侣的腿弯,把人直撞得跌进舞伴怀里去。一路闯过好多小厅,搞得那些毫无防备的客人们多多少少都发生了一点“意外”。夏芙明跟在后面,自然不能不为他善后。那男孩子一路的跑,她一路的道歉,帮人家擦拭裙子,又帮侍者收拾杯盘,一边不停地弯腰鞠躬——心里早就后悔透了。刚才一时灵感闪现,她以为可以借跟孩子玩闹一场,扰乱了聚会,还让戚伟平说不出她的不对。哪知道这个孩子顽皮得过分,起先见她流露出愿意陪伴的意思,便撒开了由着性子玩起来,根本不受夏芙明的控制。无论夏芙明如何叫他,他只装作听不见,追又追不上。这里光线又是这样的暗,小男孩东一绕西一拐,等那些侍者追上来的时候,他早已经跑去另一处继续捣乱。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
跑到最后,夏芙明已经头晕脑胀。傻愣愣地冲进最后一个厅,第一眼便看到一位高挑的妇人,云髻高绾,穿着一身杏黄滚金边旗袍,倚着落地窗发愣,旁边一群客人,都瞠目结舌地盯着她的裙摆——那红绿丝线绣成的牡丹花丛中,被结结实实泼了一杯草莓冰淇淋,一坨坨粉红色的浆液顺着丝线往下流,中间还粘着切成片的草莓。
不用别人说,夏芙明便知道这一定又是那小鬼的杰作。眼看那一身华丽的旗袍就这样毁了,她都替那妇人觉得心疼。一时也顾不得妥当不妥当,她手持一方餐巾冲上去,二话不说,蹲在地上就开始替那妇人擦拭污渍。一边擦,一边嘴里还在不断念叨:“真是对不起,那个小孩子跑得太快,我实在追不上。我也没想到他这样皮……哎呀,奶油都渗进绣花里了!这可怎么办呢?以后要洗不掉了……”
“刚才那个,好像是……”那妇人仿佛不敢相信似的,茫然地看看夏芙明,又看看旁边,“我那淘气儿子吧?你干嘛要替他道歉?”
“什么?”夏芙明大吃一惊,慌忙起身。逆光中,她依稀看得出这妇人眉眼细长,悬胆鼻,樱桃口,仿佛古典画中仕女,颇有几分雍容淡然的风度。眉宇之间,倒的确与刚刚那个小孩有些相似。
“刚刚是不是你一直在陪他玩?”那妇人弯腰,握着夏芙明的肘弯将她牵起来,“我说怎么见不到他了。你们在玩什么?”
“我……”夏芙明不知怎样回答,“他说要我陪他玩,然后就开始拼命地跑。”
“我看他玩疯了。”美妇人轻轻一笑,“你替我把他找回来,好吧?也差不多该送他回家睡觉了。”
“一个人怎么找得过来?”旁边围着那美妇人的年轻宾客们,终于返过神来,于是纷纷开口,“我们也帮着一起去找吧?人多一点总是好找些。”
“又不是捉兔子,哪里用得着那么多人?”妇人笑着谢绝,“再说那孩子性格别扭,人太多,他反而更不肯乖乖听话。”
夏芙明找到那个小男孩,是在大厅另一侧,一个半圆形的晾台上。像植物园一样,这用钢化玻璃搭成的晾台里架着白木架子,缠着藤蔓。入夜之后,斜顶上的天窗关了大半,只留一点点小缝隙,微风吹进来,摇得那些花朵枝叶索索作响。
那小孩站在一株长藤下,仰头望着藤蔓端头唯一的一朵白色花蕾。听到夏芙明的脚步声,他回过头,做个鄙视的表情:“笨死了,这么久才找到这里来?”
“你还说,大厅都被你搅得一团乱,你倒躲到这么个偏僻的地方来。”夏芙明走上去抓他的手,“我刚刚见到你妈妈,她让我带你赶紧回去呢。”
“你想让我跟你回去?”小男孩退一步,躲到藤蔓垂帘后,“你说上一车好话,好好地哄我,也许我一高兴,还会愿意听你的。要不然你就来捉我,捉住了我就听话。”
“我才没有心情跟你玩呢,快过来……”夏芙明腰身一扭,拂开藤蔓垂帘,在层层叠叠的绿叶之间跨进一步——脚跟刚刚落地,便听见身后裙子发出“呲”的一声。惊慌中她扭头一看,才注意到原来藤蔓下有一排带刺植物,倒刺正钩在裙摆边上,撕下一大片。
“竟然真的撕破了!”小男孩哈哈大笑起来,“怎么样,再往前一步,就连剩下的半边都保不住了。”
“你是故意的?”夏芙明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怎么可以这么调皮?你再这样,我要发火了。”
“你敢?”小男孩满脸嘲讽表情,“你们这些人,还不是来讨好我妈妈的?你敢对我发火,信不信我到妈妈眼前说两句坏话,你之前多少马屁功夫都白费了。”
这番话大大刺激了夏芙明的神经。她一语不发,弯腰将一双高跟鞋褪下来放到一旁,挽起裙摆,在腰间打个结,又把一头长发束起。
“我才不管你妈妈是谁,”夏芙明沉着脸对他说,“我只知道,被我捉到,你就倒霉了。”
“你想干什么?别想吓唬我,我才不怕!”小男孩嘴上说着“不怕”,双脚却一步步往后退。突然地一转头,向植物中间钻进去,一路只往狭小的地方跑。
但这难不住夏芙明。当初在孤儿院时,为躲避旁人的捉弄,她真正磨练过一番“捉迷藏”的技巧。追、截、堵,迂回战术,直追得那小男孩昏头转向——最后夏芙明一把抓住他的背心硬从花丛里拖拽出来时,他已跑得气都喘不上来,只有大呼投降。
“你凶起来像老虎似的!”小男孩被她拖着,喘息不休,“怎么会有你这么不顾形象的女人?连鞋子都不要了。”
“裙子都撕破了,还在乎鞋子?”夏芙明一手捉着他,一手去将头发松开,“你怎么可以这么捉弄大人?妈妈没教你应该乖一些?”
“可我为什么要乖?”小男孩不屑地笑,“你知道为什么妈妈带我来这种地方,可以完全不管我?因为大家买妈妈的面子,都会好好照顾我。像你敢这样捉我的,我还是第一次碰到。”
“我还想打你一顿呢。”夏芙明全没好气,“那些人太宠你了。被人打一顿屁股,你会学到很多。”
“我看你是新来的。你不怕我妈妈,这无所谓。但是你得知道,周家的哥哥很喜欢我,他不喜欢爱打人的女人。要是他知道你打我,肯定对你没好印象。”小男孩洋洋得意,“怎样,你还想打我吗?”
“越来越想。”夏芙明朝他屁股上拍了两下。巴掌还没落下去,小男孩已经叫得鬼哭狼嚎,“别叫的好像杀人一样好吗?谁是周家的哥哥?”
“就是周家的哥哥嘛,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小男孩揉着自己的屁股,“所有来参加聚会的年轻姐姐都想接近他。不过他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夏芙明领着那小男孩一路回到舞会偏厅。头发和裙角都已经放下来,鞋子也已经端端正正穿好,然而终究还是难复原样。她不得不用手牵着半片撕裂的裙摆。刚一踏进厅里,立刻有人朝她投来诧异的目光。虽然大家都恪守礼貌,并没有直接嘲笑她,夏芙明却还是觉得整张脸都红了。
那美妇人还在原处,旗袍却已经换了一身绛红色的鱼尾长裙。夏芙明过去的时候,正有另一位颇为年轻的女宾拉着她说闲话。夏芙明隔着两步听着,依稀仿佛那女宾在问:“……这么说,周家少爷今天竟然没来?太稀罕了,我以为他是从来不肯错过这类活动的。”
“听说他跟周老爷闹了一场,”美妇人忍不住露出取笑的语气,“怎样吵起来的也不清楚,但总之周老爷一气之下送他去度假地,暂时不准到处乱跑。让我说,实际也是周老爷太不对,老头子的算盘,大概是希望儿子能找个门当户对的。现在的年轻人,又有谁肯听他那一套。”
“确实未免管得太多了,”女宾附和了一句,“那,大约什么时候他才会再出现?周末您开茶会,他来不来?”
“怎么,你有事情找他?”美妇人斜睨着她,看穿了什么似的,似笑非笑。
“那倒没有,我不过说句闲话。”那女孩似乎也觉得有些窘迫,掉转目光,咕哝了几句,不再搭话了。
夏芙明听到这里才有点明白了,她们两个说的那个“周少爷”,应当就是刚才小男孩说的那个“周哥哥”。果然如小男孩所说,这位周少爷很有人缘,刚才那女宾言谈里的意思,也已经很明显了——无论如何,这样的对话,旁人听着,总是不好贸然插嘴,于是夏芙明也就一直这样默默在旁边站着,假装并没有听见,只待有机会,再上前交差。
然而美妇人与那女宾聊到这里,话题也就中断了。沉默片刻,那美妇人于黑暗中恰好看到夏芙明正往这边看着,于是一笑:“回来了?这么快?”
“哦,是的。”夏芙明牵着小男孩走过去,将他交还给母亲。这小鬼刚刚虽然闹得凶,现在到了母亲面前,倒变成一副很乖的样子,不声不响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将手放进母亲的手心里。
“谢谢你,真是辛苦了。”妇人摸着孩子的头,又转过来对夏芙明点点头,“他很磨人对不对?”
“是有点。”夏芙明瞥一眼自己的裙子,满脸通红地一笑,“那,我,我先走一步……”
“哦?夏芙明,你回来了?刚刚我只见到你满场乱跑。”夏芙明第一步还没有迈出去,刚刚不见踪影的戚伟平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笑吟吟地牵住她的手,硬是又把她带回到美妇人面前,“华太太,好久不见。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夏芙明,我当初的邻居,最近刚刚大学毕业。”
夏芙明不期然脸红起来——在这样一个场合,配上自己现在灰头土脸的样子,被介绍给满大厅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女们。夏芙明忽然觉得自己从里到外的不体面,恨不得挖个地洞缩进去算了。
然而那位被称为“华太太”妇人倒完全没有看不起的意思,重新将夏芙明打量一遍,她眼底的笑意更浓:“原来是你的朋友,我说怎么这样与众不同呢。夏小姐,真奇怪,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怎么之前戚伟平从来没有带你来过,甚至没有提起过?”
“她是个乖孩子,一直安心呆在学校里读书,”夏芙明开口之前,戚伟平便将话头抢过去,“我也是最近才重新见到她的,要不是她这一段正好没事,我也不敢带着她到处玩,惹得她分心。”
“喔,是吗?那刚好,周末我有个茶会,夏小姐要不要来?”
夏芙明不知为何忽然有此一问,站在那里发愣,不知该如何回答。而一直乖乖闭着嘴的小男孩,好似误解她的沉默,忽然插嘴说了一句:“请一定要来。像你这样凶巴巴又一点都不端庄的女宾客,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很愿意再多碰见你几次的。”
此言一出,四周的宾客顿时齐齐笑出来——笑声虽然很低,却也让夏芙明觉得难忍。全身的血都往头上涌,耳朵嗡嗡地响。从认识戚伟平以来,她还从来没觉得这么丢人过。
后来回家的路上,夏芙明满脸红晕一直没有退。靠在车窗上,她甚至都不敢跟戚伟平讲话,只觉得自己实在太没有用,撕烂了这么名贵的衣服,又在那些体面的宾客面前丢足人,本来的目的也不知道达到没达到——那个小男孩的确闹足全场,夏芙明跟在后面,将每一对谈话都听了个一鳞半爪。匆匆判断下来,没有谁提到收藏,也没有谁像是会成为戚伟平的“受害者”。也许他真的技艺高超,线布得足够长,这一回不过试水?也许是她多想了,他根本没有别的目的,只是自己枉自丢脸一场?
夏芙明也想不明白。
戚伟平完全没有生气的样子。一路上他都笑眯眯的,好像搞不懂夏芙明为什么情绪低落,他一直不停地同她找话。
“……夏芙明,你知道吗,你简直是太厉害了。我都没想到你能有这样的本事。”
“你别挖苦我了。”夏芙明将脸埋进自己手心里,“我自己知道够丢脸的。”
“不是那个意思,我在夸你呢!”戚伟平哈哈直笑,“真的,那个华太太很难得能看得起什么人。我今天本来只打算让你混个脸熟,热热身就算了的,没想到我跟人搭两句话的功夫,你却已经跟华太太这个主人攀谈上——你知道吗?她可是个交际老手,好多男男女女,因为各自不同的目的,追在她后面四处跑。可是,她的好又哪儿那么容易讨?你第一次见到她,就能收到她的邀请,真是确实不错了。”
“我以为她只是个一般的有钱太太。”夏芙明的好奇心被勾引起来,“可是,就算跟她关系好,又能怎样呢?”
“哈哈,这说起来就微妙了。华太太认识那么多人,手头又有那么多门路,想办正经事的,若能得到她的帮助,岂不事半功倍?那些想找乐趣的人喜欢华太太这里,理由更充分,你看,华太太本就喜欢招罗一批有才有貌的女孩子围着自己转,只要人够好,上得了台面,她是不怎么问她们的出身和阶层的。但她身边的男人,特别那些跟她关系极好的,总多多少少有些根基。她们逢迎华太太,运气好的可以找个金龟,解决下半生。运气不好也能找个人有钱人约会几次。”
“那你呢?你算是受华太太喜欢的那一类吗?”
“才怪!说夸张一点,她甚至懒得用眼角瞄我呢!”戚伟平停顿一刻,略觉实话实说仿佛有些失了面子,于是又补充一句,“华太太的老公姓李,过世之前可也是个富翁。她总拿前老公的标准来衡量,难免看天下大多数男人都不顺眼。”
“哦,这么说来,她是个寡妇。”夏芙明似懂非懂地点头,忽然又觉得有些不对,“你把我介绍给华太太做什么?你也想让我找个金龟嫁了?”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戚伟平用食指敲打着方向盘,开心地大笑起来。“以前我也把郑丽娇介绍给华太太,但结果不成,她不够喜欢她。”
“你带郑丽娇来过这里?”夏芙明敏感地抓住关键词,“你以前从来都没跟我说过!你想干什么?”
“这个你将来就知道了。你要做的只是好好准备下个周的茶会——我有预感,你会跟郑丽娇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