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佛牌一晃一晃,麻将牌大小,金镶玉,佛脸莹润,透着青绿的淡光。一只细长的手收拢了佛牌,忽金忽绿斑驳的光倒映在女孩的瞳孔中。
“佛牌?不见了?”池沐溪在S市的地铁站里接到了林相棉的电话。“报警了没有?”
“没……”林相棉叹了口气。“小火妹说算了。”
“嗯?怎么不报警?”池沐溪穿过窸窸窣窣的人流问。
“可能……”林相棉压低了声音,“可能是我们认识的人拿走的。”
池沐溪沉默了,好一会儿没说话,过了半晌才道:“那你先照顾好她的情绪吧。”
林相棉清了清嗓子:“她说没事。”
池沐溪压掉了电话,身边有人蹭过他的背包,他不自觉地摸了摸口袋,走入晚高峰的汹涌人潮。
地铁站的角落处,有一支乐队正在演出,荒腔走板,并不专业,主唱是一位男孩,头发长长的,面色很阴郁,眼睛里没什么光点,像是男版的钟铮。池沐溪快速走过了,想起他们六个人能这么结实地结缘,也是因为组过一个乐队,就在狄烔加入他们不久。
“我们居然把金木水火土五行凑齐了!”林相棉这么说。
于是,除了向缘之外的五个人都有了花名,钟铮是“小金”,林相棉是“老木”,池沐溪虽为学长,但因为行事婆婆妈妈的被叫做“水妈”,狄烔年龄最小,是大家的“小火妹”,庄培墨抵触了很久,终于还是接受了“土哥”的冠名。
那是狄烔被向缘介绍给他们不久之后,学校举办了歌唱比赛,但凡参加的人都有学分奖励,林相棉因为挂了一科,说什么也要把丢掉的学分补上,于是拉着大家组了一支乐队,叫作“五行山”。
林相棉和池沐溪是吉他手,庄培墨弹贝斯,狄烔小时候学过琴弹键盘,钟铮打鼓,向缘是主唱,乐队虽然很短命,不到两个月就停业了,但他们的搭子固定了下来,像他们在歌唱比赛唱的那首歌一样,《共枕繁星》,成为了露营时可以拼睡在一个帐篷里的同伴。
在池沐溪看来,虽然其他人只比他小上两三岁,他总有些当家长的自觉,尤其面对林相棉,他们认识时间最长,林相棉刚入校就从池沐溪那里买过旧书,这人自来熟,见了一面就称兄道弟认他当哥。后来嫌他啰嗦,改叫“妈”了,完成了辈分上的跃迁。
他听说林相棉谈了恋爱,虽然也没多震惊,大学生谈恋爱本是天经地义的,但池沐溪心里却有些莫名其妙的隐忧,那是在见到向缘之后。向缘带给人的感觉太不真实了,像是一副漂亮的磁画,他一直认为林相棉会谈一个和他同样热热闹闹的女孩,而向缘给人的感觉过于稳定了,不像狄烔那样热闹,也不像钟铮那样冷酷,喜欢做些手工,喜欢看书,温温柔柔地笑,眼神里却有一种世家女的傲慢。后来池沐溪知道了她父亲是艺术圈的大拿,又觉得果然如此。
池沐溪当然认为向缘是很好的,几乎可以说是完美,却又感到和林相棉并不那么登对,因为林相棉和她在一起虽然很投入,但好像不是非常快乐。
“钟小金喜欢你,你就当没看见吗?”某一次,池沐溪和林相棉独处时这么问他,钟铮虽然是个性格古怪的孩子,但对林相棉的喜欢池沐溪看在眼里,尤其是他们乐队排练期间,每个人都会请假,钟铮没有一次缺席,她总是从鼓架后面看着林相棉拨弄吉他,这让和林相棉挨得最近的池沐溪如芒在背,他有些说不出的“恶心”,却也不知道是谁的问题。
最离谱的一次是前天下暴雨,池沐溪、林相棉和钟铮从排练厅冲去食堂,只有钟铮带了把伞,她为了给林相棉背后的吉他撑伞,自己淋得头发都贴在脸上,像只灰败的鹌鹑。这让池沐溪觉得不能不找林相棉聊一聊。
但林相棉的态度很敷衍,“你比学院的辅导员大妈还操心。”他右手拨了个尖锐的高音,弦震得空气微微发颤,“钟铮爱看就看呗,又不会掉块肉。”
池沐溪的嘴角抽动了两下,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吉他背带:“你这态度吧……不是我操不操心的问题。”他推了推滑落的眼镜,镜片后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怎么说呢,就很有那种……渣男气质,懂我意思吗?”
他晃了晃腿,声音闷闷地从膝盖间传出来:“就是那种‘啊有人喜欢我我也没办法’的欠揍感,偏偏还装得特别无辜。”练习室的空调突然“滴”了一声,吓得池沐溪差点跳起来。他扶住摇晃的谱架,小声嘟囔:“你看,连空调都听不下去了!”
林相棉把拨片弹进马克杯,杯底还沉着半个月前的茶叶梗,已经长出了绒毛似的霉斑。“那你觉得我该怎样?”他歪着头,发梢沾着一点橙色的灯光,“每天举着‘我有女朋友’的牌子巡逻?我就算想,向缘也不愿意啊。”
池沐溪看着林相棉拽得二五八万的样子,叹了口气:“算了,等你翻车那天,我会记得带爆米花来看热闹的。”他顿了顿又慢慢道,“一定会有人受伤的,林相棉。”
“小金你走路不带声啊!”
他话音未落,钟铮就出现了,吓得池沐溪赶紧乱翻乐谱,不知道他听进去多少。
钟铮参加排练很认真,大部分时间都在低着头看打鼓的视频,她没有学习音乐的经验,从基础开始,一点点模仿,竟然也有些像模像样。值得一提的是,大家的乐器都是自己花钱买的,因为家里给的生活费宽裕,也有像庄培墨那样,干游戏代打的活,已经挣了不少钱,只有钟铮用的架子鼓是狄烔找艺术学院的同学借来的,所以她只能到排练厅练习,没有别的场地。
而林相棉这天心情很不好,池沐溪再问,他就说是向缘不理他,然后排练厅里安静了一会儿,只有钟铮一遍遍打鼓的声响。
“这一段还是有点慢了。”林相棉凑到钟铮面前道,弹了一段吉他,两人对上了节奏。林相棉拍拍钟铮的肩:“厉害的,我说什么来着,你有天赋是不是?”
他对钟铮总是很客气,客气之外有种显而易见的暧昧,池沐溪翻着白眼对着空旷的天花板摇了摇头无声地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早晚翻车。”
听到了林相棉的嘎嘎嘎笑声,不用问就知道向缘来了,身后跟着狄烔,林相棉化身寻回犬围着向缘转圈,丝毫看不出闹了矛盾。等到庄培墨也到了,他们开始了为数不多的合练。人多起来就热闹得很,乐声震耳,夹杂着林相棉的话痨和狄烔时不时的尖笑,然后是向缘的歌声。
向缘唱歌的风格和她本人的样子完全不同,她的声音里有种成熟的力量,咬字铿锵,与外形形成极大的反差。每次彩排,她唱完一遍,林相棉就像发情了一样激动。
“我的宝宝是天后!歌唱家!”他嗷嗷叫着,扑向向缘。
“你踩到我脚了!”池沐溪避之不及。
“你控制一下。”向缘笑着把他推开。
“向缘手怎么了?”庄培墨越过贝斯线走过来问。
林相棉这才发现向缘手腕上有一圈红肿,她生得白,那红就显得更不正常,红肿的边缘微微发亮,像是皮肤下藏着一小团未熄灭的火,在白皙的底色上格外鲜明,仿佛带着某种无声的委屈。
“宝宝,你受伤了?”林相棉连忙把她手抓起来,心疼地问。
向缘轻轻摆开他:“可能有点过敏了。”
“你上次说……!”林相棉似乎想到什么,向缘连忙捂住他的嘴。
“没什么事了。”向缘笑眯眯地说,“我们,再练一遍吧。”
曲子是中文系一位学长写的,钟铮拿到歌词后改了几个字,曲名《共枕繁星》。
肩并肩数过整夜流星
说永恒是少年的迷信
我们笑闹着,把愿望折叠
投向那片,无人认领的黎明
谁在银河里埋下伏笔?
说同行的人终将失语
今晚风多轻,碰碎了桌椅
高喊“友谊万岁”这种绝句
共枕过繁星,就敢对抗凋零
你眼里的火,够烧尽所有夏季
若某天我离去,沉入潮汐
你会不会仍在海边,手握秘密
共枕过长夜,就敢对抗天明
用所有温度,捂热冷去的曾经
而我们约好,不写结局
谁先闭眼,就替对方长眠不醒
池沐溪坐在钟铮床前冷笑了一声,低沉沙哑地唱出了最后的那句歌词“谁先闭眼,就替对方长眠不醒。”他的声音干涩,最后几个字仿佛力竭。
“最后这句是你写的吧?”池沐溪的手蹭在钟铮的床边,他手指微微蜷曲,稍微动一下就能碰到钟铮冰冷的手,但他撤了回来,阴郁地喘息了记下,又一次唱起了那句歌词。
“谁先闭眼,就替对方长眠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