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他们身后,静静观看了一阵,夏灵明显有些心慌,接连几枪都脱靶而出。
按说五十米开外的距离,一块巴掌大的目标,对于一名优秀的枪手来说,并没有太大的难度。
而夏灵使用的却是一把没有瞄准镜的冲锋枪,想要用冲锋枪,在五十米外对点瞄准一个极小的目标,纵然是经验丰富的狙击手,也很难做到,况且夏灵只是一个刚刚才学会摸枪的新手。
显然董然故意调高了射击难度,想借此磨练夏灵。
数次射击落空后的夏灵,开始心烦气躁,沉不住气从地上爬了起来,转过身发现了我,眼睛一亮,撅起了小嘴:“大叔,你来的正好,快帮我评评理,哪有这样的呀,用冲锋枪打靶子,还要次次都中,这根本不可能嘛!”
“不可能?”董然冷笑一声,转过身向我伸出手:“队长,借你的左轮一用。”
我疑惑的取出左轮枪,递给了董然,董然从接过到射击,只用了不到两秒钟,我一度怀疑他压根就没瞄靶子,一声枪响,远处的石块四溅而飞。
夏灵难以置信的捂住了嘴:“这……这……这怎么,怎么可能……”
我也很吃惊,这把左轮枪是我防身备用,枪式老旧,枪管破旧,准心一直都是问题,一般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基本不会使用它。
而董然从来没用过它,只是接了过去,单手随随便便一枪过去便正中靶心,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手枪可以命中,冲锋枪可以吗?”董然微微皱眉,看着夏灵。
夏灵到现在都没回过神来,我拉过董然,向他轻声说道:“你这也太为难夏灵了,我知道你是为她好,可她能和你比?”
董然摇了摇头:“我没有为难她,她的潜力不止于此,况且我也不单单是为了她好,在今后的战斗中,我需要一名二号枪手,与我打配合,夏灵很好,必要的时候,我也可以当她的二号枪手,所以,她应该,也必须做到更好。”
“得,怪我多嘴,你是专家,你说了算。”
我笑着耸了耸肩,索性不再打扰他们的训练,起身离开。
“废物!大声告诉爷们儿,你是不是废物,说!”大老远的就听到董青又在冲人乱吼。
我本想上去劝劝董青,性子别这么急,毕竟这些新城的弟兄,还没完全融入角色,谁承想,被董青扛过肩头,狠狠摔倒在地的那人,居然猛一下站了起来,冲着董然喊道:“是!我是废物!再来!”
那喊声里充满了不甘与愤怒,但愤怒却不是冲着董青。
“好的很!”董青拍了拍手:“蠢货,记住了,克制过肩唯一的办法,用你的膝盖顶住后尾巴根,这样对方就是再有劲,也摔不动你了,听没听懂,蠢货!”
“谁说那是唯一的克制办法了?”我走了过去,董青见我,招了招手:“来的正好,黎寻你来,其他人给爷们儿看好了!”
我本不想拆他的台,奈何这个傻子非要较劲,我只得硬着头皮走上了场。
实际上对付过肩摔,有很多种办法,对方如果试图将你过肩摔,前提是他必须有一后背对你的动作,除了用膝盖顶,还能用手掐住他的脖子,用夹颈摔借力反把他摔倒,或者如果对自己的掌力足有有自信的话,直接用手掌砍击他的后脖颈。
这些招式,在之前我与董青多次打斗中,都有尝试过,董青早已对我熟门熟路。
所以在他转身的瞬间,另一只腿叉开,就为了防止我从背后向他砍去,如果我有这个动作,他会立马变招,用身子猛然朝我撞击。
见他这样,我不禁暗喜,直接伸手从他裆下伸过去,虽然动作十分猥琐,却让他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刚意识到要用双腿夹住我的手时,为时已晚,我的手早已抓住了他的大腿内侧,另一只手用力扣住了他的右腿,直接硬生生的拧腰把他摔倒。
接着在众人目瞪口呆中,翻身骑到了他的背上,董青大喝了一声,用着蛮力将我从身上甩开,刚转过身,我的拳头已经挨到了他的脸边。
“蓸!”董青非常不爽:“黎寻你特娘的能不能再恶心一点?”
“刚才没趁机踢爆你的蛋,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我收起了拳,转身向底下的学员说道:“大家也看到了,近身格斗,无论招式在怎么变化,唯一目的就是制敌,甭管我掏裆也好,踢蛋也罢,反正谁赢了谁说了算,你们说对不对。”
“滚一边去!”董青看着我脸都黑了,本来他教的好好的,我这么一捣乱,他还怎么教下去。
但也不能怪我,都说找软柿子捏,可他董青偏偏想拿我当教学材料,显摆给学员们看,事实证明,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掏裆这种方式,只能用这么一次,董青别看五大三粗,心眼不比任何人少,他知道了我有这一套,等到下次,一定会防着我,甚至早想好了应对之策。
我转过身还没走远,听到董青还在喊:“甭怪爷们儿没提醒你们,谁以后干仗要是像黎寻一样玩阴的,趁早滚蛋,爷们儿教不起,下三滥永远是下三滥,真要干起来,爷们儿肯定会忍着痛,一把将他按倒,你们信不信?”
我一阵苦笑,这小子……
练习场内热火朝天,每个人都在绷着一股劲,使劲的锤炼着自己,放眼望去,没有一个偷懒松懈的。
在角落里,我看到了金子,他还是抱着金子的骨灰盒,躲在一旁,垂着头,双眼木讷无神。
他已经这样很多天了,始终没从金子离开的现实中走出来。
要说悲痛,我也悲痛万分,虽说我和金子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可以往队伍里,最让我放心的人就是金子了,有他在,我总能省许多心。
他也是我最器重,也最欣赏的队友,其实一直以来,我都觉得金子比我更适合做这个队长。
他不仅勇敢,而且头脑非常冷静,无时不刻不在为队伍着想,总能在我疏忽之时,点醒我。
如果说我是这个队伍的头,他就一直当着这个队伍的尾,我冲锋,他坐镇,我二人有着一种很难言说的默契,也真是因为这份默契,才一起把这么大的队伍,从亥城送到了这里。
换而言之,如果没有他,队伍绝难支撑到现在。
这些天,我不愿去回想起金子,甚至有意在回避关于金子的一切,每次见到小金子,眼神总是很快飘了过去。
我只是不希望,有那么一瞬间,排山倒海般的悲伤向我袭来,然后将我重重打倒。
金子不在了,他最后的遗憾,是我的名字。
这是一份沉甸甸,只有我懂的承诺。
为了这份承诺,我必须抗下所有,带着大家,继续一往无前的往前奔走。
我停住了继续向小金子迈去的脚步,原地站立良久,抬起头,望着黑沉沉的天空……我想念金子,真的,比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要想念金子,但我现在必须忘了他……
此时人间,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不是至亲远去,再也无法回头,而是一次次的继承着他人的希望,摆脱不开,挣脱不了,既痛苦,又欣慰。
从何时起,你已不在是你。
你活着,等同于他们也活着。
你必须从痛苦悲伤的泥泞里走出来,没人会看着你,也没人会等着你,但你知道,除了重新爬起来,别无选择。
活着,活下去,充满力量的活下去,这也是我唯一的解脱之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