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顶着骄阳,淌着汗水走了半小时,道路渐趋崎岖,山石渐多,有些路段甚至需要相互搀扶才能勉强行走,稍不留神脚下踩空都可能摔倒。
高佬小心翼翼在前带路,我拉住方丽清手在后面慢慢跟着,走了约半公里,前路稍平坦,两旁参天大树林立,如盖如伞,遮住了大半阳光,只在地上投下斑斑点点影子。山泉自石缝流出,叮咚有声,汇成小溪潺潺向下流去。空气渐渐湿润,凉丝丝的不似刚才酷热了。
烈日下走了半天路,流汗不止,刚才山路崎岖颠簸,一路凝神行走倒没怎样,这时一停顿下来,只觉喉干舌燥,口渴难耐。我取出瓶牛奶喝了两口,仍不能止渴,跑到小溪边捧起溪水就喝。
高佬正弯腰查看地上杂乱无章的脚印,见状叫道:“等等。”从口袋取出根银针探进水里,拿起看了会道:“可以喝了。”
我疑惑道:“你这是干嘛?”这种银针试毒的法子,以前在武侠小说里曾经看到过,一些行走江湖的人士心怀防人之心,随身携带银针,就餐前插入酒菜中,可以辨别食物是否有毒。
高佬道:“当然是试水里有没毒呀。大山里有着无数断肠草,追魂藤之类的有毒植物,这些植物如果生长在溪边,叶子掉进水里经过一段时间浸泡,就会散发出毒素,人不小心喝了,轻的昏迷休克,重的危及性命。我们身处大山,还是小心的好。”
高佬有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他这么一说,我不再说什么,捧起水一顿狂喝,完后还不忘洗了把脸。
方丽清折了节树枝扔过来道:“你这人怎么这么恶心呀?我们两人还没喝呢,你就在水里洗脸。”
高佬道:“就是。不过小清姑娘不要怪他,‘狗改不了吃屎,猪改不了吃糠。’他这人向来就这样。”方丽清没有听过“猪改不了吃糠”这样的话,噗嗤笑了出来。
我捧水向高佬泼去,道:“在美女面前不要这样损我好不好,要是以后讨不到老婆我找你算账。”
高佬一跳闪开道:“放心,这里虽然有美女,但肯定不会喜欢你。”
方丽清道:“那是。他虽然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但本姑娘没兴趣。不像二姐,喜欢他这改不了吃糠的。”说完弯腰又笑了起来。
“真俗。”我鄙夷道:“你二姐喜欢的不是我的容貌,是我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才华。”
“哦!”方丽清恍然道:“原来你与二姐不仅是红颜知己,还是恋人啊。”
我情知说漏嘴,慌忙住口。
高佬哈哈笑道:“认识你这么多年,一向都是你下套套别人,没想到也有被别人套的时候。”说着赞赏向方丽清伸出个拇指。
方丽清得意笑道:“那是他以前没认识我。”
我唯恐她又问起她二姐的事,扯嗓子道:“你们哪来的那么多废话?快点喝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边说边转身走开,背后仍听到他俩嘿嘿的笑。
走到高佬刚才查看脚印的地方,我弯下腰,好奇查看起地上的痕迹。地上脚印凌乱,除能看出曾有人走过,根本看不出别的东西。正思索高佬是如何辨出弟弟他们走过这条路的,方丽清和他喝过水后也走了过来。
方丽清道:“哎,在找什么宝贝呢?”
我不理她,招手把高佬叫到跟前问道:“这地上脚印一片凌乱,而且已经模糊不清,我看了半天,看不出一丝头绪,可你简单的瞄几下就知道小八他们是走这条路,你是怎么做到的?”
方丽清也来了兴趣,道:“是呀。这点我也很好奇。”
“追踪是侦察的一种,执行起来可能有点复杂,说出来却简单。”高佬乜了我俩一眼,蹲下身指着地上脚印道:“从这片脚印你们能看出什么?”
我和方丽清低头观察,地上脚印相互踩踏,没一个完整的,有的甚至已一片模糊,辩不出是脚印。
方丽清摇摇头。
我道:“脚印有的很新,应该是踩出来不久;有的则比较旧,显然不是一两天内踩出来的。”
高佬点点头。
方丽清道:“哦——,我知道了。新的脚印肯定是早上进山搜索的警察踩出来的,旧的就是教授他们的。”
我摇头道:“不。从这一点只能看出这几天内分别有两拨人由此进山,但是不是教授他们,从脚印新旧还无法分辨出来。”
方丽清看向高佬道:“那怎样才能辨别出是他们的脚印呢?”
高佬道:“世上每个牌子的鞋鞋纹都不一样,因为设计原因,相同码数不同牌子的鞋大小也有区别,比如安踏,同是四十码,鞋底就比特步小约两毫米,斗志与安踏差不多。”
“这地上旧的脚印已被新踩上去的破坏,没一个完整,但如果观察细致,仍能从残留的痕迹中看出眉目。”高佬指着凌乱的脚印继续道:“你们看这脚印,见到的只有一厘米左右前端部分,且鞋纹已有些模糊,可要是对鞋子有足够的了解,就能看出这是安踏的鞋纹;还有旁边这个,大半已经被新踩的脚印覆盖,留下的仅仅是鞋跟部一点点印痕,细加观察的话,便会发现留下的鞋边印正好和特步一样,大小与四十二码的特步刚好相符。”
方丽清道:“教授穿的是安踏,书海穿的是四十二码的特步,那两个师兄的呢?”
高佬自路边草丛捡起片树叶,递到方丽清面前。
我和方丽清一脸不解,方丽清道:“这是……?难道这片叶子上有两位师兄留下的印记?”
高佬不说话,将树叶放到手心翻转过来,树叶背面赫然有一小截干枯的泥巴鞋印。
我道:“我穿的也是斗志,这是斗志的鞋印。”
高佬点头道:“不错。教授他们进山前,上思曾下过场大面积阵雨,进山时其中一位师兄的鞋沾上泥土后踩到落在地上的树叶,留下这一小截鞋印,时间过了几天,泥土干枯,他们留在地上的脚印虽被进山的搜索人员破坏,但树叶被山风吹到路边草丛,得以保留了下来。”
方丽清道:“教授一行四人,穿的三款鞋在这里都找到了与之有关的痕迹,可以确定他们的确是走这条路进森林的了。”
我喜欢舞文弄墨,方丽清是搞科研的,两人观察力都非同寻常,此时与高佬一比,不由自叹不如,虽知业有专攻,亦不免赞他几句。
高佬也不谦虚,道:“知道我的本事了吧!这不过是冰山一角。很多法子比如气味,心理等追踪法我还没展现出来呢,想当年在部队时……”
“得得得。”我阻止他道:“‘好汉不提当年勇’,你就先别想当年了,现在竟然知道小八他们是走这条路进森林的,我们还是赶紧前进吧,十万大山是亚热带雨林,雨水充沛,如果下雨,他们留下的痕迹给雨水冲走,我们想找到他们就难了。”
方丽清亦道:“就是。你不过受过专业训练,这方面比我们强些罢了!你那些在部队的英雄事迹还是留到以后有空再说吧,到时你请我们到酒楼去,一边吃一边说,你想说多久就多久,绝不会有人说你。”说完忍不住掩嘴而笑。
高佬还想说什么,嘴唇蠕动了几下,终没有说出口,过了一会才嘟嚷道:“好男不与女斗。好男不与女斗。”自个儿往前走去,身上背着数十斤重装备,仍走得非常迅捷,转眼间已走出十多米。
我担心落后太多跟不上,与方丽清快步追上。
道路愈向前走,擎天大树愈多,空气愈潮湿,山林里水汽氤氲,白蒙蒙在林中弥漫,目光所及不足十米,路上石头生满绿色苔藓,滑溜溜的,踩在上面不小心便会滑倒。
这样的环境给高佬观察地上痕迹带来了困难,原本只需用三两分钟,现在多用几倍时间,幸好一路岔道很少,不至于浪费太多时间,即便如此,我们的速度还是慢了下来。为防止滑倒,后面的人只能踩着前面人的脚印行走。
我感叹道:“同一座大山,一会酷热难当,一会阴凉潮湿,半天时间仿佛在天地间走了一回。”
方丽清道:“这叫冰火两重天。”
高佬道:“丛林气候多变,有什么好奇怪的。”
方丽清道:“确实这样。上次我陪同教授到猫儿山考察,就遇到这种情况,开始还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转眼就乌云密布,天雷滚滚,可在我们以为要下大雨时,突然又清风徐来,云开雾散,真是风云变幻,阴晴难测。”
想到弟弟迷失在大山里,我道:“风云变幻,阴晴难测,世上许多事不都如此么!”
三人边行边说,因空气潮湿,两旁灌木枝叶积水丰富,行不多时,我们衣服全都湿了,紧紧贴在身上,头发也湿漉漉的不时滴下水来。我和高佬除觉得有些不舒服,倒没什么,方丽清却是玲珑妙曼身材尽显,令她好不尴尬。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行进中,我和高佬不免回头多看了她几眼。
方丽清见了,两目一瞪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身材这么好的美女呀!”随即脸“腾”的升起一抹红霞。
高佬被她一说,不好意思别过脸。
我晃脑吟道:“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二顾倾人国,君不见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方丽清啧啧道:“酸死了。在学校的时候,我二姐是不是就这样被你酸倒的?”
我一听差点被噎住,转过头假装与高佬探讨关于追踪的问题。
方丽清不依不饶拉住我道:“你不要在我问你事情时就假装听不到,回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现在你不回答,以后我还会再问,直到你回答为止。”
我叹口气道:“都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看来果然不错。”
方丽清道:“竟然这样,当初你干嘛追我二姐?”
我被噎得当场无语。
高佬看了我一眼,一本正经道:“好男不与女斗。亏你读那么多书,这道理都不懂。”说完摇头长叹。
方丽清瞪他道:“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高佬一怔,无辜闭上嘴,挥动砍山刀砍去横在路中的树枝,向前而行。
我担心方丽清纠缠不清追问我与她二姐的事,转身也跟了上去。
方丽清见我俩不理她,气得直跺脚,叫道:“你俩是不是男人呀?说两句就不理人家了,人家可是女孩子耶,你们的心胸未免也太狭隘了吧!”顿了顿又叫道:“我饿了,走不动了,我要吃东西。”
我知她不是真的饿,只是想我们等她而已,仍与高佬停下了脚步。
方丽清气咻咻赶上来道:“你们太过分了……”话未说完,忽然盯着我颈脖道:“咦,你脖子上有条东西。”
我闻言习惯伸手向右边颈脖摸去,滑溜溜摸了个空。
方丽清指着我颈脖左侧道:“不是那边,是这边。”
我再摸向左边,果然着手处软绵绵的有条东西趴在上面,且吸附力极强,在我摸抹下竟没有掉下来。
高佬叫道:“不要动!”拔出匕首在我颈脖轻轻刮了下,随后伸到我跟前。匕首刃口处赫然有条两寸来长,黑褐色的软体事物趴在上面微微蠕动。
我惊道:“是蚂蝗。这是山上,怎会有这东西?”
方丽清道:“确切说这叫山蚂蝗,以前与教授进山考察我曾遇到过几次,与我们在水中常见的那种不同,这种蚂蝗生活在亚热带较为湿润的丛林里,多数时间趴在枝叶上,以吸食尘灰为生,只有人畜经过才会从树上滑下来,附在人畜身体上吸取血液。不过它们饱食后自己会掉落,对人畜不会产生很大危害,除非由七窍爬进体内。”
以前在家种田蚂蝗我见过不少,山蚂蝗是第一次碰到,虽对这种软体小动物不至于惧怕,听方丽清这么一说,还是把裸露在外的各部位摸了遍。
方丽清见过山蚂蝗数次,可毕竟是女孩,对这类吸食人体血液的小动物多少有些惧怕,转了个身让我确认身上有没山蚂蝗后,仍不放心,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停在四周灌木丛巡望。
高佬显然也是见过山蚂蝗的,这家伙向来胆大,脸上没看不出什么。
我对高佬道:“难道你不怕这东东爬进体内?”
高佬道:“如果爬进七窍,你会没感觉?”
我一想也是,正要说话,忽听方丽清一声尖叫,眼睛盯着路旁的灌木丛满是恐惧。
我问道:“怎么啦?大小姐,鬼叫似的。”
方丽清指着前面颤声道:“你,你们看。”
我和高佬依着她所指方向望去,只见路旁不远处几棵不知名灌木枝叶上,密密麻麻趴满了黑褐色的山蚂蝗,有的正在不停蠕动,触目惊心。我不是胆小鬼,可见此景象也不免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高佬道:“看来我们进了蚂蝗窝了。”
我道:“而且它们正在进行家庭聚会。”
方丽清道:“真佩服你哥俩,这时候还开玩笑,难道想呆在这等蚂蝗从树上掉下来,把你们吸成干尸?”
我情知这事不可能发生,但玩笑归玩笑,这令人发毛的地方还是及早离开为妙,推着前面的高佬亦催他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