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洛梦涵2025-02-24 13:511,777

   关于韦颖漪找对象这件事,我跟她聊过很多,她说她想找一个警察叔叔或者杀猪的屠户,可以保护她。我说你一定要找一个老实的,比如卢学明那种。卢学明这辈子都是我心里的偶像,他不但聪明,而且性格脾气好,帮家里做家务,从来不惹事。唱歌好听,画画好看,写字也工整,体育运动也好,人还长得不错。卢学明是真正的品学兼优,用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公子世无双”,不像我这种有才无德的次品,更不像山狗那种无才无德的废品。我要是个女的我都想嫁给他。

   我记得那天韦颖漪家里没人,我在她家里放了个电影看,剧中人谈恋爱分手什么的。

   我于是说:“你以后谈恋爱要谈个好人。”

   她问我:“什么是好人?”

   我说:“像卢学明那种,样样好的。千万不要找一个像我这种,像山狗这种的。你找的人要是对你不好,你告诉我,我跟山狗去打他。”

   她笑了:“你之前不是说以后要我嫁给你吗?”

   我有点伤感了:“我说的那是到了最后你没嫁出去,我肯定不会不管你的。可你这么好看,肯定不会嫁不出去的。”

   我卢衔桐对韦颖漪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算数。

   韦颖漪向着我走过来,说:“走,吃夜宵去。”

   我把书包递给她,她打开看了一眼,很开心。我在后来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自以为聪明的傻事,她已经读了一年的初中,早已习惯了不抱着公仔睡觉。我在画蛇添足。

   成长最大的残忍莫过于总在提醒我做的蠢事。可骄傲和自以为聪明却是人的本性。

    

  ————————————

  

   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初中生了,我住学校五天,周末回家。我和我爹我新妈的交集越来越少,我以为这就是自由。

   黑夜里,我看着群居宿舍的屋顶,经常会睡不着。我曾经渴望逃离我那个古怪的家庭,当我终于远离的时候我却又怀念它。因为在那里我至少可以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尽管我不怎么喜欢他们,可他们至少能够证明我的存在。

   在这个大栅栏里,没人会在意你,就算你是第一。

   我渴望被人在意,这是我的软肋。

   所幸人是可以排解的动物,我开始疯狂地读书。我花八块钱从同学处买了一本没有封面还被老鼠啃了一角的旧作文选,是高考作文。其中就有很多年后还被炒得很热的那篇高考满分作文《赤兔马之死》。

   这是我买的第一本书,我花了一个月认真读完,其中经典桥段基本能够背诵出来,这让我的作文水平飙升。随后我开始读各种课外书,我的借书证的几页很快就填满了。李正鹏,山狗他们的借书证也被我用来借书看了,韦颖漪也时常给我拿书来看。

   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是《堂吉诃德》,我跟韦颖漪说我很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说《小王子》好可爱,说《荷马史诗》有点奇怪。很多的书我没有看懂,但还是在看。我的功课没有落下,只是山狗不再抄我的作业,他在隔壁班少了些乐趣。李正鹏也不像山狗一般缠着我的作业,他想学习,虽然吃力但还是很努力。他也不看课外书,但是他每次借到书都拿给我,甚至搞了个手电筒给我看书。他弄到韩寒郭敬明的书就先给我看。那时候韩寒郭敬明的名字红遍中国,可以算得上符号,他们的书一拿到清湾镇的小书店,基本马上就能卖完。很多同学攒了钱也没能去桐城买他们的书,有关系的有亲戚的都会让他们帮忙买书,互相借书看的氛围很好。

   每周五放学,我都和韦颖漪去学校对面街市上的书店买书,新书旧书都有,可以跟老板还价。我当时买到一本小的中学生读物,上面推荐着戴漓力的《忘归箭》。我被那个推荐语打动了,说了几次我爹才给我在桐城买到这本书。我还在韦颖漪送我的笔记本上抄下了那个推荐语:……我记得我的誓言,但却无人需要我去实现……我记得我用了一百年的时间去寻找,却忘了我要找什么;我记得我记得很多很多,却忘了我忘记了什么;我记得你爱过我,但你却不认识我;我也记得我爱过你,但我却离开了你。

   我拿到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不得不说广告跟实物的差别还是有的,书的内容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偏向武侠的。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看到女主角被坏人糟蹋的时候我在难过之余发现我的小猪头有点反应。

   近来我发现我的小猪头总是会有点反应,而且它开始长出鬃毛了。以前看电影总也是看到一些男女赤身裸体相拥的场面,让我很紧张也很想看。我大约知道是在做什么,但具体怎么回事这个不知道。这本书算是性启蒙,但是并没有让我明白,只是让我有点憧憬。

   这大约是青春期必经的历程,开始关注异性。女孩子们很多都已经长出了迷人的胸脯,当时有一个被称为校花的姑娘,笑容甜美,身材居然已经发育成熟,像是个微胖的少妇。据说她平均每天都会收到三封情书。

   我从一本本的课外书里抬起头来,感觉全世界都在早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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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那个叫爱情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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