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_content:
司徒煜卧病在床,最焦急的人是公孙痤,他甚至比赵离还要担心。
以赵离对医术的精通,可以断定司徒煜并无大碍,主要是他体质羸弱,一时劳累引得箭伤复发,只要安心静养,不出半月即可康复。但公孙痤却等不了这么久,不要说半个月,就是三天都嫌太久了。公孙痤站在卧榻前,他眼中看的不是司徒煜,而是沉甸甸的钱袋,是餐盘中肥腻的熊掌和滋滋冒油的彘肩,是黄丘青楼中美女的酥胸和朱唇……多么美好的一切,怎能让它付之东流呢?公孙痤心如火焚,他不顾赵离的反对,抱着铺盖来到司徒煜的寝室,名曰照料,实为催债,他嘴上虽然不说,但心中却无比盼望司徒煜马上好起来,精神抖擞地开始动笔。他甚至偷偷为司徒煜请来了一个擅长驱鬼祈福的巫婆,身背腰鼓,戴着狰狞的面具,一番古怪的舞蹈之后,念念有词地拿出一个肮脏粗陋的坛子,竟然从里面拎出一只老鼠,说是病人的症结所在。赵离从小就怕老鼠,几乎被吓疯了,他挥舞着佩剑把巫婆和公孙痤一起赶出了司徒煜的寝室,关上门,惊魂未定地说:“我看这个死胖子是疯了,这种馊主意都想得出来,下次我一定会劈了他!”
“请一个巫婆要花不少钱,认识他这么久,你几时见过他这么大方过?看来他是真的着急了。”司徒煜缓缓起身,坐在案几前,苦笑着说道。
“让他着急去。”赵离去夺司徒煜手中的书卷,“你不要管他,把身体养好才是要紧的。”
赵离虽然不是孟章学院的学生,但也知道同时写四十篇上乘的文章需要耗费多大的精力。纵然司徒煜才思敏捷、聪明绝顶,但并非朝夕之间可以完成的,可是他的身体又如此虚弱。
司徒煜躲开赵离的手:“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他平静而坚定地说道,“我没事,只是偶染风寒,不看书,我会闷死的。”
赵离无奈地看着司徒煜:“我真是不懂,你们两个为什么如此……”
赵离一时语塞,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
“如此舍命不舍财,对吧?”司徒煜笑了,“很简单,因为我们都是穷人。”
“我知道你又要说我生在侯门,从小在蜜罐里泡大,不识人间疾苦,可是赚钱也应该有度,总不能竭泽而渔,把命都搭进去吧。你又没有老婆孩子,你打算把钱留给谁花呢?”
“放心,我死不了的。”司徒煜意味深长地一笑,眼神变得深邃悠远,“还有那么多事没做,我怎么舍得死?”
门外突然传来吵闹声,是公孙痤,他似乎在阻拦什么人。
“各位仁兄,私家寝室,不好硬闯吧,容小弟通报一声……”
脚步踉跄声夹杂着不耐烦的呵斥声,公孙痤似乎突然被人推开。
赵离刚要出门去看个究竟,门开了,几个人站在门口,为首一人身材颀长英挺,虽然背光而立,依然可以看到脸上骄横张扬的神气,来人正是霍安。
淳于式要严查舞弊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学宫内掀起一阵波澜,但他却没有丝毫的把握。他一向是个主张多于办法的人,知道应该做什么,但却未必知道应该如何实施。就在他感到无计可施的时候,有人主动找上门来。
这个人就是与司徒煜素来不和,最近更是水火不容的霍安。
霍安之父在景国官拜上卿,是国内手握实权的六家权臣之中势力最大的一家。与赵离相似,霍安也是生长在簪缨之家,但与赵离不同的是,他从小就对打仗非常着迷,每天学着父兄舞刀弄枪、排兵布阵,稍大一点儿,就和府中年龄相仿的孩子们玩骑马打仗的游戏。疆场、厮杀,这一切令他心驰神往、热血沸腾。在他六岁那年,父亲送了他一身盔甲作为生辰礼物,他喜欢得发狂,甚至睡觉都舍不得脱下来。长大后,更加坚定了做一名将军的信念。在大域学宫,他是监兵学院十年来最出色的武士,骑术高超,一支长戟所向披靡,箭法也无出其右,他看不起那些只会鼓弄唇舌的谋士,更看不起执明学院那些鸡鸣狗盗之徒,至于陵光学院那些江湖术士,他认为与他们为伍简直是一种耻辱,他认为只有武士可以平定天下,扶保乾坤。
“当年武王伐狃,开创大昭天下,靠的难道是那些肩不能担手不能提的书生吗?”
他从不相信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说法,大丈夫就应该驰骋疆场,光明正大、真刀真枪地拼杀一番。他是个骄傲的人,毫不掩饰自己对谋士的蔑视,经常在学宫中宣扬自己的观点,当然,他有骄傲的资本,多年来,他一直被认为是不世之材,名声直追司徒煜,甚至被称为“监兵之魁首,带甲之司徒”。但这个比方正是令他感到无法容忍之处,用司徒煜来形容他,这简直是对他最大的侮辱。他一直想找机会击败司徒煜,所以在夺旗比武中被司徒煜以智谋击败后才会一时冲动,暗箭伤人。
霍安不是个卑鄙的人,当时确实是气昏了头,输了比武,也输了人品,甚至连累监兵学院被人诟病。过后他也非常自责,甚至跑到昭成殿面壁忏悔,自罚一日不进食,素日又碍于面子,不肯向司徒煜低头,但心中却始终无法摆脱懊恼。现在机会来了,如果证明孟章学院有这种更加不堪的存在,那么对他来说也是一种安慰。他开始并不知道淳于式要对付的人是司徒煜,单单是让孟章学院出丑就足以让他开心了,没想到一举两得,淳于宫值要对付的人竟然就是仇人。霍安心中大悦,暗中摩拳擦掌,这次一定要给司徒煜,也给孟章学院一个好看!
霍安在学宫中有一大批追随者,尤其是在监兵学院,更是一呼百应。很多人以他为榜样,为靠山,视其马首是瞻,与他同仇敌忾,所以在霍安的招呼下,一支严查舞弊的队伍快速成立了。这支队伍以监兵学院的学生为主,一来他们都对孟章学院心怀不服,二来查舞弊这件事对他们并无影响,既出了气又扬了威,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当霍安等人来到司徒煜门前的时候,心中充满了得意和报复的快感,但是当他们看到站在门内的赵离时,还是略微有些迟疑。
霍安是个眼高于顶的人,如果说大域学宫内还有什么人让他有一丝畏惧,那就是赵离。论家世、论地位、论财富,赵离似乎都比他更胜一筹,加上赵离平日仗义疏财,声望很高,四大学院的学生都以与他交好为荣,又好勇斗狠、敢作敢当,是学宫中最容易交往和最难招惹的人。炫耀财富的人必然崇拜财富,标榜权力的人必定屈从强权。霍安为人骄于下尊于上,对待比他弱的人颐指气使,而遇到比他强的人气势就会弱下来。尤其前几天,他箭伤司徒煜后,一直有意躲着赵离,不想与他遭遇。但这次不一样,他们是奉了宫值夫子之命而来,师出有名,谅赵离也不敢把他们怎么样,而且当着他的兄弟们,他自然也不能示弱。
霍安冲赵离一拱手,似笑非笑道:“季衡兄也在啊。”
赵离素来不喜欢霍安这种仗势欺人的公子王孙,总是喜欢有事没事找他们的别扭,尤其前几天的事赵离还一直耿耿于怀,只是司徒煜百般阻拦,他才没有兴师问罪,今天这厮竟然不请自来,而且还来得如此不客气,赵离心中火起,挡在面前,冷冷地看着霍安等人:“你们来做什么?手都残了吗?连门都不会敲?!”
霍安身后的几个人平日不是得过赵离的好处,就是吃过他的亏,此刻纷纷抱拳赔笑,讪讪地躲在霍安身后。
公孙痤从众人身后钻过来:“少圭兄,什么事这么急啊,连小弟通禀一声都等不得,要是我家公子怪罪下来,谁担得起呢?”
有了依仗,公孙痤的腰杆也硬了三分,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霍安,心中暗笑,活该,原来你也有惹不起的人啊!
霍安狠狠瞪了公孙痤一眼,暗道这个狗仗人势的小人,有机会看本公子怎么收拾你。他没有理会对方言语中的挑衅,正色道:“小弟奉宫值夫子之命,协助彻查考试舞弊一事,请司徒兄见谅。”
不提淳于式还好,一提起他,赵离的气不打一处来,他一直认为淳于式在因为廖清而嫉妒司徒煜,现在这个大冬瓜又假公济私,利用宫值的权力找司徒煜的麻烦,而且还借霍安之手。
赵离把手一伸:“拿来。”
“什么?”
“证据。”赵离瞪着眼睛道,“你们不是要查舞弊吗?”
“季衡兄,我们就是来找证据的。”
“笑话,无凭无据,这里岂是你们想翻就翻的?”赵离走近两步,手按剑柄,逼视着霍安,目光如电,“谁敢走近一步,我保证他没有腿再迈出去!”
霍安没有后退,但眼神明显有些游离,论武功,他三招之内就可以让赵离倒下,何况他身后还有几个彪悍的帮手,但是他不敢动。赵家铁骑名震天下,赵离那几个如狼似虎的哥哥更是赫赫有名。九方山一战,赵氏双雄率三百骑兵退敌五万,斩首七千有余,威名远扬,那一战成了监兵学院的经典案例之一,霍安也一直以他们为自己的榜样。
赵离虽未仗势,霍安早已低头。但大话已然说出去,身后又有一群追随者,他只能硬着头皮说道:“我说过,我们是奉了宫值夫子之命,也不是只查司徒兄这一间,而是所有孟章学院的寝室都要……”
赵离不耐烦地打断霍安的话:“谁下的令,你让他自己来找我!”
司徒煜当然明白淳于式的目的,只是没想到他采用了这么一个拙笨的办法,司徒煜暗中摇了摇头,如果是他要做这件事,至少可以想出几百种办法,可是淳于式偏偏选了最笨的一个。淳于式博学而不善谋,廖夫子说得果然不错,他不禁对淳于式有些失望。眼下僵局已成,他很了解赵离,赵离的脾气一上来没有什么事不敢做,而无论是为学宫考虑还是为自己着想,目前都不是打架的时候。他从来都不是个冲动的人,不会感情用事,对他来说,结果最重要。
司徒煜起身离席,缓步走到两人面前,轻轻分开两人:“两位仁兄息怒,不要因为此等小事伤了和气。”对赵离道:“你我身在学宫,既然是宫值夫子之命,哪有不遵从之理?”转而对霍安道:“不知霍公子要怎么查呢?”
赵离还要发作,司徒煜一把拉住赵离,同时向霍安等人示意:“有劳各位。”
《归藏》有云,天下万物相生相克。相生,意味相互扶持,相互促进;相克指的是相互制约和克制。没有生,事物就无法生长;而没有克,事物就无所约束。赵离八字属火,霹雳火命,而司徒煜则是涧下水命,一物降一物,也许是命中注定,涧下水总是能及时平息霹雳火的烈焰,而霹雳火也总可以给涧下水以温暖。
霍安松了一口气,没想到风波平息得如此容易,他向身后一挥手,众人上前各自翻找。赵离赌气坐在一旁怒目而视。公孙痤则不停地唠叨,把屋内所有物品都按五倍以上估了价,万一有稍许损坏,也好借机敲他们一笔。
“小心点儿,不要毛手毛脚的……这些东西碰坏了可是要赔的哦……这只笔筒是昭歌工匠所制,值三十钱,这方精美的石砚五十钱不算多吧……慢点慢点儿,这个就更贵了,要两百钱呢……”
淳于式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查清每个学生手中的文章,登记造册,当然主要是针对司徒煜,这样他以后就无法把文章“借给”别人了,其他人只是作为彰显公正的陪衬。淳于式博览群书、学富五车,他深知以自己的学问,写一篇文章也至少也需要三天时间,而现在距交齐文章的截止日期只有不足半月,谅司徒煜也写不出几篇文章。这样一来,他即便不能彻底杜绝舞弊,但至少可以把这种勾当减到最少。
司徒煜早把淳于式的心思猜得明明白白,他知道对方远不是自己的对手,斗嘴他不行,斗智就差得更远了。门外,霍安等人随时可能突击抽查,任何文字都会被记录在案。不过他早有准备,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按兵不动,静观其变。
同住一室负责照顾加监工的公孙痤却不懂司徒煜的心思,只是觉得司徒煜的行为愈发怪诞了,他几乎不再说话,神情也变得非常茫然。公孙痤常常一觉醒来发现司徒煜还在案前独坐,面无表情,目光看着前方某个虚无之处,仿佛失神一般,苍白而英俊的脸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有些诡异,既不休息也不写一字,一坐就是一夜,悄声无息,除了偶尔传来的咳嗽声,几乎像一个鬼魂。公孙痤有些害怕,俗话说,多智近妖,他听人说这种聪明人很可能是妖魔附体,或者恶鬼缠身。便几次壮着胆子爬过去试探司徒煜的鼻息,确认他还活着;公孙痤从巫婆那里求了几张护身符,藏在内衣里;睡觉变得非常警醒,任何一个微小的声音都会令他吓出一身冷汗,一跃而起,把手探入怀中摸摸自己的心还在不在。他多次问司徒煜是在做什么,都无法得到任何答复。公孙痤几乎被折磨疯了,终于有一天,他按捺不住,卷起铺盖夺门而出,枕头都忘了拿。
他哪里知道,司徒煜正在进行多么艰苦的工作,虽然没有写一个字,但心中却在酝酿每一篇文章,彻夜不眠,其实是在打腹稿,他要记住每一段话,每一个字,但又不能留下任何证据。四十篇不同主题、不同风格的文章,上万字,他必须记得一字不差,不能有任何混乱和纰漏,也不能有任何文风上的雷同。虽然他博闻强记、七窍玲珑,但这样的写作还是巨大的挑战。过度的劳累令他心力交瘁,有几次甚至咳出血来,剧烈的头痛和眩晕令眼前的一切变得有些虚幻,摇曳的烛火再次把他带回到十年前那个令他肝肠寸断的日子……
昭王朝中延八年,章国大军大举入侵与之接壤的计国,势如破竹,连克十五城,直逼国都坞渠。与计国比邻的陈国朝野震动,上卿裴简和大将军周巨深知唇亡齿寒,力主出兵援助邻邦,但当时在位的陈哀公暗弱无能,对强章畏惧如虎,在章国使者的威逼利诱之下,迟迟不敢发兵,而是一面作壁上观,一面遣使与章国交好。果然,三月后计国被章吞并,章国当即撕毁盟约,公子起和大将军王晋兵分两路,一路从北向南越过计国边境,一路从东向西取道章国之附庸曹国,大军压境,来势汹汹。与陈相邻的芈、邢两国均为沛国附庸,桑国弱小无力,裴简一面派人前往沛国和景国求救,一面率兵拼死抵抗。但两国实力相差悬殊,章国虎狼之师,兵强马壮,王晋又是百战名将,陈国兵微将寡,又多年不识兵戈,所以章军如摧枯拉朽一般,所向披靡,去求援的使臣尚未见到沛、景国君,陈国的都城就已被攻破。
当时司徒煜只有十一岁,父亲正是抗章的中流砥柱,上卿裴简,而他当时的名字叫裴忌。
陈琉城建于昭王朝初期,由青石和黄土筑成,城中街道纵横,繁华而富饶,商贾遍地,百姓安居乐业。这里盛产青玉,又是天下闻名的木兰之都。陈国地处北方,但都城陈琉却位于群山之间,所以并不十分寒冷,四季分明,植被茂盛,尤其每年春天,城内的木兰花盛开,美丽异常。司徒煜很喜欢这种典雅高洁的花,配上和煦的暖风和树上新发的嫩芽,到处是盎然的春色,但他却更喜欢这里的冬天。大地在白雪的覆盖下一片苍茫,远处的山峦也被蒙上一层银白,曲如白莽,蜿蜒而卧,整个世界浑然一体,宁静而清幽。庭院中,玉树琼枝如笼着白色的薄雾,雪后初霁的阳光照在积有白雪的树梢上,显得晶莹剔透,宛如神话中圣洁的仙境。司徒煜少年时很喜欢在雪中漫步,看着粉雕玉琢的世界,心中默默吟咏刚刚学会的文章诗句。
但就是在那个冬天,这座美丽的都城在一夜之间被铁蹄踏破,变为废墟。
城中所有成年男子都赶赴前线去守卫城门,家中只剩下老弱的仆人和侍女。府内乱成一团,母亲在祠堂中祈祷,如今都城已被包围如同铁桶一般,只能把命运交给神灵和祖先庇佑。
司徒煜随父兄以及同族叔伯一起守在都城的北门,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战斗,都不知道如何使用手中的剑。他从小是一个安静而多思的男孩,酷爱读书,不喜欢舞刀弄剑。虽然守城的将士们英勇抵抗,但随着其他三门先后陷落,北门也不可避免地很快被敌军攻破。章国大军如潮水一般涌入,他们骑着身披重甲的战马,手持长戈和战刀,盔甲上沾满血迹,宛如从地府中冲出的魔军。陈国军队在章国铁骑面前无法形成有效抵抗,瞬间瓦解,被冲得七零八落。陈国将士明知不敌但还在拼死抵抗,他们悲壮地用血肉之躯对抗敌人的铁骑。战斗非常惨烈,但并无丝毫胶着,几乎变成了一场屠杀,司徒煜的父兄叔伯也都死在乱军之中,父亲在临死前叮嘱司徒煜马上回府照顾母亲和妹妹。
往日繁华的街道变得非常陌生,街道两侧的商铺变成一片火海,远处,敌人的大旗已经飘扬在城头,布满血迹的大旗中央那个刺眼的“章”字深深烙在少年司徒煜的心中。司徒煜仗着熟悉地形,抄小路赶往位于都城东南的家。废墟上到处是凌乱的尸体以及断臂残肢,战马的嘶鸣夹杂着女人和孩子的哭喊声此起彼伏。两个衣衫不整的年轻女人尖叫着跑出一座被摧毁的宅院,这里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司徒煜还可以认得这是公子鸾的府邸。她们发髻凌乱,大部分的身体裸露着,正惊恐而茫然地向前方跑去。身后,两名章国骑兵纵马追赶,战马掠过司徒煜藏身的矮墙,他几乎可以真切地看到骑兵肮脏而粗糙的脸,以及战马颈前悬挂的一串血迹斑斑的人耳。两名骑兵以左右包抄之势冲向女人,这是一种对付弱小猎物非常有效的方式,司徒煜曾随族人进山狩猎,他曾多次看到人们如此围捕野兔和幼鹿。年纪小一些的女子被骑兵的长刀砍翻在地,这名骑兵敏捷地跳下战马,抽出腰间的短刀去割取猎物的耳朵,这将会是他记录战功的凭证。以前他们是凭借人头来证明军功的,但由于每次战争杀戮太多,所以演变为更方便携带的耳朵。但扎有耳洞的耳朵是不被接受的,甚至会遭到嘲笑,这是每个章国勇士都非常在意的事,所以他刚刚在强暴这名女子的时候就特意观察到,她的耳朵上并没有耳洞,也许她只是一名地位低下的女仆,还没有开始佩戴耳环,但对他来说却是一个完美的猎物,他甚至想到了这只耳朵可以为他的年俸增加一石粟,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将会死在这片陌生的战场,死在一个孱弱的少年的手中。
司徒煜看到章国武士不可思议的眼神,以及他口中被鲜血染红的发黄的牙齿,他已经无法发出声音,剑尖穿透了他的脖子。这是司徒煜第一次杀人,但他并未感到恐惧,反而冷静地抽出佩剑,骑上那匹战马疾驰而去。
然而他还是来晚了一步,裴家的府邸已经变为废墟,东南两座城门是最先失守的。由于陈国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投降,大将军王晋下令屠城。章军所到之处,一切建筑都被夷为平地。裴府虽然凭借高大的围墙和坚固的大门可以略作抵抗,但在章国的虎狼之师面前还是不堪一击。大门很快被火烧毁,司徒煜赶到的时候,大门已经只剩下了焦黑的门框,门内杂乱的惨叫声传来,他可以清楚地在其中分辨出母亲和妹妹的声音,司徒煜不顾一切地纵马驰入火焰未熄的大门,穿过前院,撞开试图阻挡的章国士兵,飞一般地冲向后宅。
熟悉的房屋燃起大火,妹妹小小的身体已然倒在院中的雪地上,身中三箭。母亲正在拼命挣脱章国士兵的控制,试图跑向妹妹的尸体,但刚刚迈出两步就被一柄长刀穿胸而过。司徒煜肝胆欲裂,他嘶吼着冲向母亲。突然,脑后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陡然从马背上跌落,也从此坠入生命的深渊……
一天前还其乐融融的一家老小,转眼间只剩下孤形吊影的一个人。在和其他战俘一起被押往章国的路上,他一直无法相信这场惨绝人寰的悲剧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一切太残忍也太突然,以至于令人感到有些不真实,这实在太像一场噩梦了,也许噩梦醒来,一切都会美好如初。作为一个出生在富贵之家的十一岁少年,他还没有一颗足够强大的心去面对这一切。
他没有来到章国,而是被卖到了曹国,作为章国的附庸,曹国参与了入侵陈国的战争,也有权享有胜利的成果。
所有奴隶一律被剃光头发,戴上项圈和镣铐,白天被押往田间,在烈日下劳作,晚上被锁成一串,关在地牢中,忍受蚊虫的折磨。由于劳作过于艰苦,几乎每天都会有奴隶死于劳累或疾病。晚上,他总是在黑暗中默默地想,也许很快就要和家人在另一个世界团聚了。
在一次修缮河堤的时候,奴隶们偶然挖到一枚玉圭。司徒煜饱读诗书,博古通今,认得这个沾满泥土的“石块”是上古尧舜时期的礼器,世间罕见,价值连城。看守们很惊讶,想不到一个年少的奴隶竟然认得上古神器。司徒煜有意隐瞒了身份,称父亲是上大夫家中专门负责收集金石字画的门客。
这枚玉圭为主人带来了好运,它被献给章国,而此时正好赶上章国国君薨落,公子起即位的大好时机。章国本是伯国,虽然军力强盛,但偏低的爵位令历代国君都对此耿耿于怀。公子起利用这枚玉圭为借口,号称奉天承运,僭越称王,与昭天子平起平坐。
司徒煜也因此受到主人的注意,被少主选作伴读,从此结束了艰苦劳作的日子,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这并不是他人生磨难的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那是一个天色阴郁的下午,司徒煜在管家的引领下来到位于府邸一隅的小院。与其他院落相比,这里小得多,看上去很不起眼,但院中种满了花草,配上怪石假山,显得清雅别致,可见这间院落的主人是个有品位的雅士,但细看之下,又显得有些阴森。院中的花清一色血红,几乎无一丝杂色,整个院子仿佛是一片炫目的血海。彼岸花,象征死亡和恶魔的温柔。传说这种花曾经自愿投入地狱,被众魔逐出后,盛开于黄泉路上,给离开人世的冤魂们指引与安慰。
院中非常安静,虽然天气炎热,但门窗紧闭,而且垂着厚厚的布帘。室内燃着蜡烛,但光线依然非常昏暗,屋内弥漫着浓郁的香气、腐烂的霉味和一种奇怪的腥味混杂在一起的古怪气味,司徒煜的眼睛一时难以适应黑暗,无法看清屋内的情形,只能听到黑暗中传来的野兽低沉的喘息声。
“公子,您要的人带来了。”管家小心翼翼回禀道,声音中似乎充满恐惧。
“你叫什么名字?”声音很轻柔,有些懒洋洋,但听上去却令人非常不舒服。
“回公子,小人陈忌。”司徒煜用国名代替了姓氏。
“爬近些,让我好好看看你。”
又有几支蜡烛燃起,室内光线亮了起来。
榻上的人用手托起司徒煜的下巴:“长得倒有几分标致。”
他的声音中带有一丝笑意,但司徒煜却感到浑身发冷。这是一张英俊而诡异的脸,五官精致得几乎完美,脸色苍白,一双美目称得上顾盼生辉,但由于长期晨昏颠倒而布满血丝,整个眼白一片鲜红,在烛火的映照下宛如传说中吸食人血的恶灵。他的年纪并不大,大约比司徒煜年长六七岁的样子,但由于长期纵欲无度,显出有些与年龄不符的憔悴。他慵懒地侧卧在榻上,宽松的长袍拖曳在地。两只巨大的黑色猎犬蜷伏在他身旁,凶狠地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口中发出低沉的咆哮。
司徒煜借故向后微微躲闪,相比这两只猎犬,他更不想靠近它们的主人。他下意识地垂下眼睛,不去看这双充满邪气的眼睛。
“你读过书?”
“读过几天。”
“看你倒像是个世家子弟,细皮嫩肉的。”赤红色的眼睛打量着司徒煜的脸和脖颈,眼神中露出一丝满意,好像在欣赏一件器物,“转过身去。”
司徒煜顺从地转身,此时,他终于看清了这个房间。
房间并不十分大,但陈设豪华,非常考究,最令司徒煜感到震惊的是两扇美丽的屏风。屏风的框架雕工精美,称得上巧夺天工,但与屏面相比,却显得粗陋不堪,画中的神兽狰狞凌厉,精美中透着一丝怪异,毫无疑问是这位公子所做。司徒煜出生在书香世家,家学渊源,从小见过很多上乘的器物和画卷,但这样精美的画面却很少见到,他几乎看呆了,甚至几乎忘却了自己的处境。
背后的衣服被猛然撕开。一双手轻轻抚摸他背部的皮肤,手指细嫩凉滑,带着汗水,像是黏湿的水蛭爬过身体的感觉。
“很好。”公子的声音中透出几分欣喜,“就是太瘦了些。”
司徒煜猛然一惊,身体本能地缩紧。
公子吩咐管家:“带他下去,让他多吃些东西。”同时吩咐司徒煜:“从今往后,你就叫素绢吧。”
司徒煜被安置在小院中的一间守卫森严的厢房,同住的是几名白皙俊秀的少年,他们分别叫禹锦、罗绮、良缎、冉缟等名字。他们每天陪公子读书弹琴,其中罗绮与司徒煜是同乡,都是陈国的奴隶。从同伴口中得知,公子名叫张粲,是曹国中大夫张蓟之子,为人阴鸷,喜怒无常。他是庶子,母亲是一名地位低下的姬妾,在这个家族中,他一面对父亲谨小慎微,唯唯诺诺,一面对下人们极为残暴,司徒煜亲眼看到一个婢女因为打翻酒樽弄脏了他的衣服而被剥去四肢的皮肤,暴晒而死。
在一次沐浴的时候,司徒煜发现一名同伴身上刺满了纹饰,其纹路之精美令他想到公子房内的屏风。司徒煜感到不寒而栗,难道……
不久后,司徒煜的猜测得到了证实,那名名叫禹锦的少年永远地消失了,公子的房中也就此多了一副精美的屏风。司徒煜在送茶的时候偶然看到,那两只黑色的猎犬正在吞噬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司徒煜明白,他们都是公子制作屏面的材料。
张粲天赋异禀,自幼工于音律和绘画,虽然刚刚十几岁,但制作屏风的手艺就已经登峰造极。当他对所有材料都感到厌倦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人的皮肤最能令他把技艺发挥到极致。于是,他精心挑选年龄适当、皮肤细嫩的少男少女,在他们的身体上纹上精美的图案,一旦文身完成,就仔细地剥下他们的皮,制成精美的屏风。他对“材料”的要求极为苛刻,不许他们在阳光下暴晒,不许吃过咸的食物,不许干粗重的工作,还要读书弹琴,修身养性,因为只有品味高雅之人的皮肤才是最上乘的材质。他配有神奇的药膏,可以令他们的皮肤保持光泽,哪怕在鞭打之后也可以迅速愈合。他认为刺绣图案的时候,“材料”必须是鲜活的,他在刺绣的时候要感受他们的呼吸、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灵魂,这样的作品才具有生命力,他认为每一副作品都是他和他们共同完成,他提供灵感,而他们提供皮肤和生命。至于失去皮肤之后的躯体,对他来说则是污秽而令人厌恶的残渣,通常会被他当作食物饲养那两只猎犬,它们比人忠诚,也比人懂得保守秘密。
完成一幅文身需要多则一年,少则三月,从他刺下第一针开始,“材料”的生命也进入倒计时。他希望他们保持快乐,会为他们备下美酒佳肴,让他们听优美的音乐,甚至在刺绣的过程中,他会与他们交谈,探求他们的内心,以便可以更好地利用他们的身体。所有的“材料”中,只有那个名叫“陈忌”的少年与众不同,他似乎很难被征服,经过无数次的酷刑之后,依然试图逃走,虽然他非常瘦弱,但眼神中却透出强大的力量。越是这样,张粲越是兴奋,他喜欢与强大的灵魂交流,征服他们令他感到满足,而且这个奴隶拥有天下最完美的皮肤,他打算用他来完成自己最伟大的作品。但天不遂人愿,张粲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深思熟虑完成了图案的构思,可刚刚在陈忌身上文了一个开端,陈忌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逃走了……
深蓝色的夜空格外深邃,星斗无声地闪烁,偶尔传来寒蛩轻微的鸣叫,使夜晚显得更加宁静平和。月光透过薄薄的云层洒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万籁俱寂,天地之间空旷而静谧,夜静更深人已寐,云淡风轻了无痕。
学宫粮仓建于成王八年,由黄土筑成,方圆三丈有余,上覆穹顶,下座青石,极为坚实稳固,虽历经风雨,但三百年来只经过四次修葺,难怪有人说它是学宫最坚固的建筑。但再完美的白璧也难免会有一丝瑕疵,这座坚固的粮仓抵得住风雨侵袭,却挡不住一些小生灵的暗度陈仓。青石基座墙角处的杂草丛中有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洞,一只胖胖的老鼠正从洞口钻出,它的肚子吃得很饱,以至于行动都有些不够灵敏,但它常年生活在这里,对周围的环境了如指掌。现在子时已过,更夫早已找地方打盹去了,这里成了它们的天下。
突然,一个黑影悄声无息地从空中划过,老鼠吃了一惊。是一只鸮!一年来已经有无数同伴成了这种猛禽的口中美餐。它仓皇躲入草丛,做好拼死一搏的准备,它甚至有些懊悔刚才吃得太饱,影响逃跑的速度和转弯的灵活,但同时又不免庆幸在临死前吃了一顿饱饭,因为一只老鼠遇到了鸮,其活下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奇怪的是这个黑影似乎对它毫无兴趣,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俯冲而下,而是径直掠过它的头顶,不慌不忙地直奔远处亮着烛光的窗口而去。更奇怪的是,它的速度有些迟缓,甚至有些僵硬,身形也似乎小了一些……
司徒煜伸手接住飞入窗口的“夜鸮”。这只令老鼠虚惊一场几乎魂飞魄散的猛禽虽然也有尖喙利爪,但完全不能动弹半分,它竟然是木头做的。
赵离的手法果然又精进了,司徒煜暗自赞叹,他终于如期完成了这至关重要的一环,这次制作的木鸟竟然可以飞越百丈之遥!以往他虽然也曾有过尝试,但始终无法超越十丈,看来在司徒煜为文章殚精竭虑的时候,赵离也在挖空心思地想输送文章的办法,两人联手堪称珠联璧合。令司徒煜感到好笑的是赵离甚至还给木鸟贴上了羽毛,并以乌石为眼睛,看上去栩栩如生,几乎可以乱真,真是童心未泯。就在司徒煜心中赞叹不休的时候,一坨黏糊糊的东西从木鸟的身后落下,粘在司徒煜的衣襟上,鸟屎。司徒煜哭笑不得,他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赵离此时笑得前俯后仰的样子,他一定会说:“你要我做一只鸟,可这才是一只完整的鸟啊,你见过不拉屎的鸟吗?”他每次做一件好事的同时也一定要顺便搞一下恶作剧,他这辈子怕是永远也长不大了。
司徒煜顾不上清理衣服上的污秽,连忙把写好的纸条安置在木鸟身上,然后拧紧机关,从窗口放飞。看着木鸟腾空而起,司徒煜心中松了一口气。
随着截止日期临近,霍安等人加紧了对司徒煜的监控,甚至昼夜有人守在他的寝室门口,哪怕是如厕都有人跟随,寸步不离。淳于式坚信,只要盯住司徒煜,舞弊行为一定会被杜绝。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盯得住司徒煜,却盯不住赵离和他手中神鬼莫测的机关。
距上交文章的日子已不足三日,公孙痤已经瘦了十斤,胖胖的脸颊都有了些许凹陷。十几天来,他度日如年,终日活在惶恐中,生怕债主前来逼债,弄得食不甘味寝不安眠,走路都不敢抬头。他哪里知道,答案早已被木鸟和赵离送到债主手中,还以为是大家忌惮他天机门门主的身份,留了几分薄面呢。他多次去找司徒煜,但司徒煜始终是守口如瓶,因为他知道公孙痤为人轻浮,油滑有余,稳重不足,一旦走漏风声势必前功尽弃。公孙痤知道霍安等人的行动,也知道背后的主使是淳于式,怎奈这两个人他都招惹不起,司徒煜又支使不动,眼看到手的钱财即将付之东流,他深感人生艰辛,世事无常,甚至一度万念俱灰,动了进山修道的念头。但他不是个甘心坐以待毙的人,尤其在面对钱的时候,最后一天,哪怕被除名,也要拉上司徒煜一起冒险一搏。但是当他来到司徒煜门前的时候,惊喜地发现那些“守卫”竟然不见了,但当他欣喜地跑进寝室后却发现,司徒煜也不见了。公孙痤如五雷轰顶,司徒煜竟然卷了所有的钱逃走了!难怪他要把钱换成珠宝,那是为了方便携带。这个该死的骗子,自己一走了之,把我留下顶缸!公孙痤一路追出,逢人便问,打听到司徒煜半个时辰前出了学宫,往黄丘方向而去……
当公孙痤满头大汗地冲进赵离的寝室的时候,赵离还在拥被高卧,对他来说时辰尚早,还不到吃午饭的时间。他本想把公孙痤打发走,继续睡觉,但公孙痤六神无主的样子令他感到忍俊不禁。他当然可以告诉他,文章已经如期上交到执事院,一切平安,完事大吉,但他一来喜欢捉弄别人,想让公孙痤多担惊受怕一阵子,二来也想弄清楚司徒煜到底要做什么。他天生就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这也是他为什么可以精通各种机关结构的原因。司徒煜的神秘已经困扰他很久了,不如趁此机会彻底弄个水落石出。想到这里,赵离兴奋地一跃而起。
黄丘,三哥赵夺就驻扎在那里,正好可助一臂之力。
赵离虽然并不像公孙痤那样拜金,但有时候也不得不承认钱是有用的,至少可以缩短时间。赵离雇了两匹快马,和公孙痤后发先至,先一步来到黄丘,从三哥手中借了几十名士兵,广撒大网,他要来个以逸待劳,在这里坐等司徒煜上门。
赵夺奉父亲之命镇守黄丘,一来准备接应,二来守卫学宫。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闲差,蛮族只是乌合之众,一定不是父亲的对手,现在应该早已退回境外,更谈不上骚扰学宫了,父亲留他在此的目的主要是看住四弟赵离,让他别跑到良国去。
赵家兄妹八人,除了小妹赵清之外,都很宠爱幺弟赵离,赵夺已经数不清从小到大替他顶了多少次雷,但每次似乎都是心甘情愿。赵离从小乖巧可爱,嘴特别甜,最会哄人开心,上至父母,下至家里的仆人,没有人可以拒绝他的请求。别说借兵,就是让赵夺亲自去盯梢,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chapter_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