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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门创建的时间并不久,不到三年的时间。创建之初几乎无人问津,但半年后却一下变得门庭若市、供不应求。大家在食寮中,在校场上,在祭坛前都会谈论天机门最近的动向。大域学宫治学严谨,每年会有两成以上的人因无法通过考试而遭到淘汰,要保证每一个手持大域学宫文凭的人都是经纬之才,这是学宫一贯的宗旨。但自从有了天机门,淘汰率大大降低了。原因很简单,天机门不是用来阐释天机的,而是泄露天机的,它主要的功能是帮助大家通过考试。而这个组织的门主正是这个不学无术、奸懒馋滑的公孙痤。
公孙痤不是圣人,甚至不是个好人,他才不在乎有多少人拿不到文凭,他甚至有些幸灾乐祸,因为这样与他同病相怜的人又多了一些。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们在黄丘喝酒赌钱通宵达旦的时候,别人正在窗前苦读,岂不闻‘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他甚至摇头晃脑,像夫子一样教训那些向他求助的人。但没有人真的为他这些屁话感动,他帮助大家过关的原因只有一个——赚钱。每当学宫考试来临,就是他大捞一笔的时候。虽然他也会不时做一些押宝博彩的勾当,比如“夺旗比武”的彩头,但每年最主要的收入就是出卖答案。
大域学宫的考试方式是让学生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某项任务。对于其他三院诸如骑马射箭、研制丹药、化妆易容等技巧来说,天机门似乎作用不大,但对于以文章韬略为主的孟章学院来说,天机门却是对症良药。孟章学院的人数众多,占了总人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其他三院在头两年也需要修习经书歌赋、文章谋略、修为礼仪作为基础,所以公孙痤的买卖自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国有高山兮,山有神明;吾有天机兮,位列公卿。”
公孙痤的办法很简单,帮他们写好文章,让他们自己誊抄一遍,交给教习,就可以安心等候过关了。
公孙痤是个天生的生意人,头脑精明,眼光活络,加上人脉广博,天机门在他的操作下如日中天,有口皆碑,他虽然精于算计,锱铢必较,而且必须钱货两讫,概不赊欠,但也决不以次充好,天机门的宗旨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三年来,除了一名公子在宿醉中错把写给情人的情书当作文章上交之外,其他全部通过。对此,公孙痤有绝对的自信,虽然他连半篇文章都写不出,但是他有一个强大的后盾——司徒煜。
司徒煜才是天机门真正的主人,而公孙痤只是前台掌柜而已,这种事由他出头露面最合适不过了,他擅长选择合适的对象,以便把价格抬到最高,风险降到最低,而他与司徒煜的分成比例是二成对八成。学宫之内没有人知道幕后操刀的人是谁,大家只知道公孙门主神通广大,他自称是火神祝融后裔,有巫术在身,可以请动山中的仙人代笔,而且每逢开门营业,必沐浴更衣,焚香祈祷,斋戒三日,煞有介事地折腾一番,必要的时候还会两眼翻白,浑身抽搐,口中胡说一些奇怪的语言,时而声嘶力竭,时而桀桀怪笑,把大家看得云里雾里,心惊肉跳,谁还敢跟他讨价还价?
公孙痤对自己的生意经一向很自信,只是这次却很有些不安。
钱已经收了,但司徒煜这几天却一直不见人影,眼看离上交文章的日子越来越近,一些性急的人已经开始频频催促了。也难怪,这件事非同小可,直接关系到大家的前程,否则他们也不会接受六百钱的价格,这几乎是一个低级官吏的月奉了。况且今年不同以往,三年一度的“天择”即将举行,各国的诸侯大夫都会派人来大域学宫挑选能人良将,而且又赶上选拔下任祭酒的人选,所以这次考试至关重要。他们之中有的人准备回国担任要职,有人准备在即将到来的“天择”中被一个好主公看中,谋得高就,而这两者都离不开大域学宫颁发的一纸文凭。
公孙痤不禁有些担忧,司徒煜最近交了狗屎运,成了信阳君府上的上宾,也许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钱。“但这样就把我害惨了。”公孙痤暗想,钱他已经花了一些,即便可以凑够,那些交了钱的公子王孙也不会接受他的退款,而是会要他的小命,至少会打断他的一条腿,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公孙痤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人心难测,世事难料,他根本不相信世上还有真心这回事,天下最忠诚的朋友就是腰包里的金银。
寝室门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看样子有不少人已经等了不少工夫。公孙痤敏捷地闪身躲在一棵大树后面,他别的本事没有,躲债的本事却是一流。门前的人显然已经有些不耐烦,他们开始大力砸门。公孙痤见势不妙,转身悄声无息地消失在夜色中。
司徒煜离开无为阁,心中充满内疚和矛盾。虽然廖仲没有多说一句话,但他眼神中的失落令司徒煜感到无地自容。“他一定是认为在我心中,大域学宫的祭酒不如权臣门下的宾客。”司徒煜暗想。他不是一个在意他人看法的人,天下只有两个人除外,而廖仲偏偏是其中之一。
公孙痤的出现打断了司徒煜的思绪。
“司徒兄,可算找到你了。”公孙痤鬼鬼祟祟地跑过来,一把拉住司徒煜的衣袖,似乎生怕他跑掉,同时下意识地向身后张望。
“你这几天怎么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咱们的活干得怎么样了?他们已经在催我了,过几天交不出货,他们还不生吞活剥了我?你知道他们都是谁吗?大哥,你可不能害小弟啊。”公孙痤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抱怨道。
“来得正好,我正要找你。”司徒煜关好房门,点燃蜡烛,烛火跳动,房间内亮了起来。
“太好了,司徒兄果然名不虚传,我就知道你早就胸有成竹。”公孙痤松了一口气,喜笑颜开,四下翻找,“哪呢?在哪呢?”
司徒煜平静地看着公孙痤:“别找了,我还没有写。”
公孙痤失望了,瘫坐在席上:“那你找我做什么?先说好,借钱我可没有。”他狐疑地看着司徒煜,笑容变得有些猥琐,凑近身子,神秘地说:“难道是欠了风流债,被哪家的小姐夫人缠住了?放心,这事小弟拿手,一准给你办得妥妥帖帖,不过要是这样,花费可是要翻倍的。”
公孙痤把一卷厚厚的竹简揣在衣服下面,做怀孕状。
司徒煜没理会公孙痤的调侃,神色毫无变化:“两件事,第一,告诉他们,价格提高一倍,马上付钱;第二,尽快把钱兑换成珠宝,我有急用。”
“什么?”公孙痤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从坐席上跳起来,不料竹简从衣襟中滑落,砸在脚上,疼得直跳,“大哥,没有这么做事的!坐地起价,这是做生意的大忌,你这不是砸我的招牌吗?我堂堂的天机门主怎么能言而无信呢?”
“我不是在跟你商量,我是让你马上去办。”司徒煜的声音依然平静,但不容置疑。
“我办不了!他们会把我打成猪头的!”
“你本来就是个猪头,既然如此,不如做个有钱的猪头,不是吗?如果你还想继续当这个门主,继续赚这份钱,就尽快办好这两件事,我提醒你,时间不等人。”
“你威胁我?!”公孙痤大叫。
“不错。”司徒煜认真地点了点头。
公孙痤来到赵离寝室的时候,赵离刚刚宿醉归来。他被父亲训斥了一顿,又想到与章国公主的亲事,心中极为懊恼,迫切地需要找人倾诉,又找不到司徒煜,所以扛着满满一坛老酒,来到了鬼斧老头的住处。既然不能跟最理解的人倾诉,那么就干脆找一个最不能理解的人一醉方休。
“阿季啊,千万不要被老婆拴住,那你这辈子就完了。她会想方设法让你封侯拜将,光宗耀祖,你会变得像一头驴一样,只会蒙着眼睛拉磨,一点儿快活都没有了!”几杯酒下肚,鬼斧果然大呼小叫地说道。
“你爹不就是想抱孙子吗?随便找人给他生一个嘛。”鬼斧眨眨眼睛,一脸痴笑地说,“实在不行,给他养条狗。这个主意是不是很高明呢?”
旋即倒在坐席上大笑了一通,沾沾自喜地说道:“我觉得很高明啊,比廖老头和孟章学院的司徒子熠还要高明,狗就是比人听话,起码比你听话……”
鬼斧喝了酒之后话变得极多,赵离几乎插不上嘴,也没心情插嘴,任凭他自己自问自答,说得五迷三道。
一坛酒很快喝光了,赵离不仅没有感觉轻松,反而被鬼斧闹得更加心烦意乱,刚刚回到寝室,公孙痤又跑来诉苦,天机门的事,除了他和司徒煜两个人,只有赵离一人知情。
“小侯爷,你最公道,你给评评理,子熠这也太不讲理了!”公孙痤一脸苦相,“他要涨价也可以,可以提前讲嘛,凭小弟这三寸不烂之舌一定可以给他办到的,可现在算怎么回事?说涨价就涨价,还一张嘴就翻倍,你让我怎么跟人家开口嘛,我这几年辛辛苦苦经营的口碑算是让他给败光了!”
“他为什么要翻倍?”
“没有道理啊!”公孙痤叫了起来,“我知道我是小人,他看不起我,不拿我当朋友没关系,我本来也不打算高攀,可是他也不能害我啊,你知道那些买主都是什么人吗?”
出得起高价的人,自然都是贵族子弟,这些人平日骄横跋扈,是非常难缠的。
“你所说属实?”
“我的公子大人,我能拿这种事开玩笑吗?我要是有半句虚言,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一辈子受穷!”公孙痤赌咒发誓。
公孙痤这个人虽然平日玩世不恭,但凡是跟钱有关的事他都会非常认真。
“好,我去帮你问问他。”
赵离对司徒煜的做法也有些不解,虽然他从小衣食无忧,但也能理解钱财对于穷人的意义,他也知道司徒煜是个非常自尊的人,虽然两人情同手足,但司徒煜从来不曾向他开口借钱,他也从来不曾有过资助司徒煜的念头,他不想让钱财来玷污他们之间的情谊。他并不担心司徒煜的生计,一来学宫的花销并不大,廖仲对清贫的学子照顾有加,如果不去黄丘玩耍的话,几乎没有什么开销;二来他知道司徒煜代笔的价格,虽然不算天价,但也确实不菲,这几年下来,他完全可以积攒下一大笔钱,可是他几乎从来没有看到司徒煜花过钱,赵离每次拉他去黄丘玩耍,他都借故推辞,甚至连一件新衣服都舍不得做。赵离很好奇,他的钱都花到哪里去了?
赵离和公孙痤还没有出门,司徒煜已经来到了门口。
“你怎么来了?我正打算去找你。”赵离总觉得司徒煜有一种未卜先知的本事。
“我找他。”司徒煜看着赵离身后说。
他知道公孙痤一定会来找赵离告状,所以径直来到赵离的寝室。
公孙痤还是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嘟着嘴不理司徒煜。
司徒煜也被他这副样子逗笑了:“别哭丧着脸了,我有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是不是不用涨价了?”公孙痤来了精神,长身跽坐,“我就说司徒大人是在逗我嘛,您宅心仁厚,哪舍得让小弟如此为难?”
“价还是一定要涨。”
公孙痤旋即瘫倒在席上,伸开四肢,大声哀号:“苍天啊……杀了我吧,我宁可死在你们俩的剑下。”
“你听我把话说完。”司徒煜正色道,“价格翻倍,而且你可以再多接二十份,需要我告诉你能多赚多少钱吗?”
公孙痤一骨碌坐起来,眼睛亮了,司徒煜有个规矩,每次只接二十份订单,来晚一步的人只能听天由命了,可是这次他竟然要接四十单。公孙痤飞快地算了一下,每单一千两百钱,四十单就是四万八千钱,这可是一笔大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面对这么大的诱惑,公孙痤无法不被打动。
“我要四成!”公孙痤眼神贪婪。
“两成半。”
“三成半。”
“三成。”
“成交!”
一旁,赵离看着两个斤斤计较的人,不禁觉得有些可笑,司徒煜对钱财的痴迷丝毫不逊色于公孙痤。
“好了,两位财迷兄,喝杯酒庆祝一下吧,你们马上就要富可敌国了。”赵离调侃道。
“等一等,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人是做不成的,还需要一个至关重要的人。”司徒煜又开始卖关子。
“谁?”赵离和公孙痤同声问道。
“你。”
“我?”赵离诧异地问,“这种生意我可干不来,我天生不会做买卖,会把你们的裤子都赔进去的。”
“我也没有打算让你去谈生意,我是让你做一件东西。”
几只苍蝇在空中飞舞,透明的翅膀振动,速度很快,它们锲而不舍地盘旋在距离公孙痤不到两尺的上空,时而俯冲,时而飞速掠过。
公孙痤眯着眼睛,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几个不速之客,如果它们一旦落下,他手中的拂子就会飞快地抽过去,把它们打个稀巴烂。不到一顿饭的工夫,已经有十几只苍蝇命丧他手,但它们还是前仆后继地飞来,因为在距离它们不远的地方有两筐鲜鱼。
公孙痤就坐在鱼筐旁边。这是一个市场,在他周围是贩卖各种商品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那时候公孙痤刚刚八岁,还没有这么胖,动作也很灵活,所以舅舅让他负责看守鱼筐。苍蝇会让鱼很快变臭,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所以打苍蝇这种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非常重要,也非常辛苦,因为不仅需要眼疾手快,而且要时刻保持警觉,尤其在热天的午后,对于一个嗜睡的孩子来说,实在有些辛苦。但如果面临的选择是让拂子抽在苍蝇身上还是抽在自己身上,那么任何人都会选择前者。
这一天,公孙痤的工作并没有那么辛苦,因为两筐鱼很快就卖完了,而时间还不到巳时。不仅卖得快,而且价格也比以往高了三成。直到今天,他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他吃了舅舅特意给他买的饼,然后悠然地躺在树荫下小憩的惬意。当然,对于一个天生的生意人来说,他更忘不了给他带来惬意的原因——不是那天的鱼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那一天是节日前赶集的日子。这件事让他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件东西价格的高低受天时地利人和的影响很大。
对于大域学宫来说,“天择”就是这个赶集日子,在“天择”的时候,一个傲人的成绩无疑就是打开通往公卿之门的金钥匙。在这种日子里,他手中的“鲜鱼”会变得格外抢手,公孙痤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多卖出二十份。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多赚整整六倍的钱,至于那些实在惹不起的主顾,他也并不强求涨价,见风使舵,顺水行船,这个道理他在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很明白了。他唯一担心的是司徒煜能不能如期完成。贪心不足的事他见过不少,到头来都会输得很惨。不过话虽这样说,到嘴的肥肉焉有吐出来的道理?他是个赌徒,自然知道富贵险中求的道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天机门有了一个可怕的敌人。
淳于式是大域学宫有史以来学龄最长的人,七年前,他业成之后,拒绝了章王诚意的邀请,没有回国做官,而是选择留在学宫继续读书。廖仲也曾请他任教,但淳于式认为自己学业未精,又坚持苦读六年,直到一年前才就任司学,由于他为人勤奋正直,还被执事院推选为“宫值”,负责维持学宫纪律规则。他的理想是像老师廖仲一样,做学宫祭酒,为圣城奉献终生。作为一个君子,他从未掩饰过自己对祭酒一职的向往,并且写成座右铭,贴在寝室内,激励自己发奋读书。
淳于式早就听说过“天机门”这个名字,所以从担任宫值的那一天开始,就励志要铲除天机门,杜绝一切舞弊行为。他对于大域学宫的热爱甚至超过了廖仲,也超越了自己的生命,任何有损学宫声誉的事都会令他痛心疾首。他曾多次向执事院和廖仲本人提出过严查的请求。但他不理解的是廖仲似乎对此并不在意,面对淳于式的激动愤慨,老夫子总是显得无动于衷。
“这无非是一些促狭鬼淘气的小伎俩,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廖仲轻描淡写地说道。
淳于式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考试舞弊的大事在廖夫子眼中竟然只是淘气。
“此事如若姑息,舞弊之风势必大长,学宫三百年声誉毁于一旦,晚学以为兹事体大,望祭酒下令严查。”两人走在学宫的甬道上,望着庄严的七星祭坛和恢宏的昭成殿,淳于式心中涌起神圣的使命感,他掷地有声地说道。
“那么你有何打算?”
“晚学仔细查阅了近三年的卷宗,认真琢磨了每一篇文章,发现几乎所有上乘文章似乎都有共性,像是一人所为。虽然并无十拿十稳的证据,但晚学相信,老师一定可以看得出来!”
廖仲轻轻摇摇头:“我年轻的时候很喜欢珠宝,有一次朋友送给我一块非常漂亮的美玉,可惜上面有一些瑕疵,我觉得不够完美,于是开始一遍一遍地打磨,但最后却发现,瑕疵不见了,美玉也所剩无几了。”
廖仲似乎有些疲劳,他坐在祭坛台座的青石台阶上,用手轻抚这被百年风雨打磨的光滑如镜的石阶:“元烕,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可学生也知道宁缺毋滥的道理。”淳于式执拗地争辩道,“如果这瑕疵大到足以掩瑜的程度,那么这块美玉不要也罢。”
风吹过淳于式的发髻,廖仲看到他的鬓发中已见斑白。他还不到三十岁,这是他彻夜苦读的代价。
廖仲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很了解淳于式,他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他的固执和不近人情令人难以靠近,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很多人,虽然他极为正直公正,但却正直得有些刻薄,所以几乎没有什么朋友。
多年以后,淳于式明白了老师的眼神中的一丝失望,但是在此时,他只从廖仲的眼神中看到了无奈。以老师的智慧,当然知道他指的是谁,大域学宫嫌疑最大的人就是司徒煜,只有他才可能同时完成多篇上乘的文章而且不露痕迹。淳于式对自己的才学感到非常自负,但自忖却没有这样的本事,加上廖清对司徒煜的爱慕,更令他对司徒煜怀有敌意,虽然他不愿意承认这其中有嫉妒的成分。他认为廖仲是在偏袒,甚至包庇司徒煜,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淳于式不是一个擅长玩弄手腕的人,他是个君子,喜欢光明正大,这也正是司徒煜欣赏他的一面。
“淳于夫子深夜来此,不知有何指教?”
他找到司徒煜的时候,已经是亥末子初的时辰。司徒煜开门的时候手中拿着书卷,屋内的案几上燃着蜡烛,显然他正在读书。
“打扰了,我有几句话,说完就走,不会耽搁太久。”淳于式站在门口,没有进去的打算。
司徒煜优雅地一笑:“秋夜霜重露浓,夫子还是请室内一叙吧。”
淳于式对司徒煜有一种本能的排斥和紧张,他那从容中透出的凌厉会带给他一种无形的压力,令他不由自主地想要逃避,有时候甚至会有些口吃,尤其是当着廖清的面更是如此。淳于式非常痛恨自己这一点,论年龄,他长司徒煜七岁,论身份,两人有师生之别,他也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怕他。
司徒煜用手中的发簪轻轻拨了拨烛芯,烛光明亮了一些。烛光轻轻摇曳,在黑暗中将他的面庞勾勒出来,他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显得深邃无比,似乎可以看穿人的心。
不能被他抢了先机,淳于式心中暗想。
淳于式定了定神,深吸一口气,大声问道:“司徒大人可知道天机门?”
“听说过。”司徒煜神色坦然地说,“夫子太客气了,大人二字实在不敢当。”
“那么想必阁下也知道天机门是做什么的了。”
“略知一二。”
他竟然没有回避抵赖,淳于式心中多了几分好感,他虽然是读书人,但更是章国人,那里民风彪悍,男女老少都是喜欢直来直去,所以他一直很喜欢和爽快人打交道。
“好,我想你我之间也不必兜圈子。今年是我做宫值的第一年,以前的事既往不咎,不过今年我不希望天机门再有任何动作。”淳于式目光如炬地看着司徒煜,他以为自己的话非常有力,足以慑服对方。
司徒煜神色不变,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他不置可否,依然平静地看着淳于式,仿佛他是一个可笑的人,这令淳于式非常不悦,他强压怒火,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有些颤抖。
“不要心存侥幸,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被抓到,想必你知道后果是什么,信阳君一定不会要一个如此不名誉的人,廖夫子也不会推举一个舞弊之徒来接任祭酒,你的大好前程会化为泡影,虽然你是个聪明人,但有时候利令智昏,容易误入歧途。”
“多谢夫子好心提醒,如果被抓到,我知道后果是什么。”司徒煜故意把“如果”二字说得很重。
淳于式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不去在意对方言语中的挑衅,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告诫这个心思机敏却又心术不正的年轻人。
“我并不喜欢你,但我欣赏你的才华。你知道,我想做学宫祭酒,而你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但我不希望你因为这种丑闻而失去这次机会。如果你只是需要钱,我可以给你。”
淳于式从怀中掏出一袋钱,放在案几上。
“这么多钱,几乎可以买一匹良马了。”司徒煜拿在手中,钱袋很重,“为了我,您觉得值得吗?”司徒煜的笑容带着一丝嘲讽。
“当然值得!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以后大可以封侯拜相,只要你能从此……做个好人。”淳于式严肃地大声道,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最先想到的这几个字。
“好人,您以为那些道貌岸然身居庙堂的公侯显贵,就一定都是好人吗?”司徒煜似乎有些感慨,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激动,“而且要如何来界定一个人的好坏呢?渔夫对于食客来讲是好人,但对于水中的鱼儿来说就是坏人;两国相争,一国开疆拓土、受人敬仰的功臣良将对于另一国来说就是恶贯满盈的屠夫恶魔;夜晚对老鼠来说就是白日;大海对于鱼儿来说就是陆地;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世上哪有绝对的善恶?您熟读《连山》《归藏》,难道不知道万物皆有阴阳两面,人性也是如此吗?”
淳于式被说得张口结舌。
司徒煜的声音并未提高,但神情却显出咄咄逼人的煞气,他的眼神像出鞘的利剑一般寒光陡现。
“劝人向善不过是一句冠冕堂皇的空话,是身处高位养尊处优的士大夫用来标榜自己德行的工具,可这人世间的疾苦您又知道多少?”
淳于式突然感到面前的年轻人变得十分陌生,甚至让他感到几分胆寒。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司徒煜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又恢复了往日的温文尔雅。
“芸芸众生而已,抱歉,我有些失态,让夫子受惊了。”
淳于式虽被说得哑口无言,但仍不甘心的问道:“你至少要告诉我,你要这笔钱的目的是什么?”
司徒煜冷笑道:“我说了,您会相信吗?”
淳于式从未见过司徒煜如此激动,他的面颊有些潮红,眉宇间闪过一丝痛苦,忍不住用衣袖掩住嘴,轻轻地咳嗽起来。
淳于式离开后,司徒煜轻轻脱下外衣,近日来有些劳累,颈下的伤势复发,已经浸出血迹来。他在木盆中注满清水,荡漾的水面映出他的影子,显得有些扭曲。他有每天沐浴擦身的习惯,无论天气有多冷,他都无法容忍身体上有一点儿污垢,尤其是血污。他的手和身体都曾经沾满亲人的鲜血,他在河水中奋力擦洗,直到身上被擦得鲜血淋漓。那一天阳光非常刺眼,是个雪后初晴的日子,岸边白雪皑皑,他却丝毫没有感到寒冷。岸边两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埋葬着他生命中最爱的人。
“哥哥,我们一起堆雪人好不好?”妹妹刚刚六岁,最喜欢玩雪。那天她坚持要给一个雪人披上红色的披风,“这是雪人公主,她正准备嫁给北风王子。”
她甚至给雪人插上了母亲的首饰,认真地把它打扮成了一个新娘,然后拍着小手开心地又笑又跳,冻得通红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司徒煜为了骗她进屋暖和一下,说第二天才是出嫁的良辰吉日,可是没想到第二天竟然天晴了,雪人禁受不住阳光的照射,融化成一堆残渣,头上的首饰也脱落了。妹妹见状伤心地大哭。司徒煜只好再三发誓,下次一定帮她堆一个更漂亮的,没想到再一次下雪的日子竟然成了诀别之日,妹妹倒在院中,她的血染红了雪人,就像那件水红色的披风。
司徒煜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片刻,他松开手,掌心中多了一抹殷红。
转天,赵离在食寮中一直没有等到司徒煜。他和司徒煜一样,都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当然,他的原因是睡懒觉。鬼斧曾经告诉他“喝酒长胆量,睡觉养精神”,这句话深得赵离的心意,因为这两样也是他的最爱。他们一般都是晌午在食寮碰头,然后一起用餐。司徒煜会饶有兴致地听赵离讲他在黄丘的趣闻和风流韵事,哪家青楼的姑娘又在为他争风吃醋,哪家赌坊的老板一见他就赶紧打烊等等,有时候公孙痤也在,他会讲一些学宫内发生的各种传闻。司徒煜很少说话,他吃得很少,但却很认真,几乎连一粒米都不肯剩下。
赵离左顾右盼地等了很久,司徒煜还是没有出现,他有些扫兴,面前的饭菜也变得索然无味。一旁,公孙痤倒是吃得狼吞虎咽,满脸油光锃亮,不时发出猪一样的声音。
“公子,今天的肉羹真好吃啊,好久没吃这么好吃的饭菜了,听说新来的厨师是良国人,以前在大夫家中主厨的,果然名不虚传啊。”公孙痤喘了口气,惬意地叹息。他一直称赵离为公子或小侯爷,以彰显他与众不同的门客身份,虽然他连高漳君的面都未曾见过。
“那你就再多吃点儿,下个月就可以出栏了。”赵离没好气地把自己那份也推给公孙痤,起身就走。
“公子,你要去哪?”公孙痤想起身去追,又舍不得面前的美食,纠结中,赵离已经走出食寮。
今天的饭菜确实不错,不仅有肉羹,还有司徒煜最爱吃的鲜鱼。赵离对这种少肉多刺的食物没什么兴趣,他喜欢吃肉质丰厚、吃起来畅快淋漓的彘肩和羊腿,所以每次吃鱼他都会连声抱怨,虽然他的手非常灵巧,可以做出任何功能繁复的机关,以至于被鬼斧称赞为陵光学院建院以来第一天才,但是在吃饭这件事上,他却毫无耐心,也难怪,他从小生长在侯门,手上何曾沾过油污?这个时候司徒煜就会静静地把自己已经剥好的鱼推给赵离,然后再动手去剥他那一条,不得不承认,他剥鱼很有天分,速度很快,而且会剥得很完整,赵离总是说他前世或许是一只猫。
“安静、高傲、神秘、爱吃鱼,你说你和猫有多么相似!”
“那么你的前世是什么动物?”司徒煜反问。
“一只鸟。”赵离笃定地说,“我喜欢自由。”
“那我可是你的克星了,别忘了,猫除了吃鱼,也爱捕鸟。”
“我是大鸟,鲲鹏,展翅千里,超越于九天之外!”赵离大笑道,“区区小猫,何足道哉!”
赵离进司徒煜的寝室几乎从来不敲门,他径直走进,把从食寮带来的鲜鱼和粟米放在案几上。
“饭菜还热着,赶紧起床吃饭吧。”
司徒煜没有应声,和衣躺在坐席上,案几上的书卷还打开着,蜡烛已经烧光,烛台上流满蜡泪。他很少会睡到这个时候,赵离感到情况不对,轻轻抚摸司徒煜的额头。司徒煜的额头有些烫手,神情痛苦,呼吸也有些沉重。赵离心中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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