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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煜的答案令两位君侯非常满意,赵介依计兵分两路,留下三子赵夺率领一支队伍驻扎在黄丘,保卫学宫的安全,赵家的骑兵以行动迅速著称,十里之遥,只需一餐饭的工夫;自己则带领大队赶往昭歌,驱逐昭王朝西北方向的游牧民族狄狁。蛮族虽然强悍,但都是散兵游勇,各自为政,没有任何章法,在训练有素、久经沙场的赵家铁骑面前还是不堪一击,这样一来,高漳君又可以轻而易举地立下一份不世之功了。
赵介对司徒煜的认识也大有改观,这个年轻人的头脑之清晰,思维之敏捷,对当下大局判断之准确令他非常欣赏,但这并不能彻底打消他的顾虑,人心难测,况且人是会变的。他并没有那么急切地赶往都城,眼下当务之急是安顿好爱子赵离,对他来说,儿子远比天子重要,在昭幽王烽火戏诸侯之后,权威和名誉就已丧失殆尽,几乎所有诸侯大夫都已经不把天子的安危放在心上了,他们更看重家族和自己的国家。
所以当赵夺担心蛮族会攻破昭歌掳走天子的时候,赵介不屑地冷冷一笑:“对于狄狁人来说,天子比牛羊重要吗?”
父亲的话把赵离逗得哈哈大笑,如果让他来选择,恐怕也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那个只会呆呆地坐在御座上喝酒的昭天子。他少年时有一次随父亲去昭歌觐见天子,那是一个肥胖虚弱的年轻人,眼神茫然,反应迟钝,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令赵离想起了家里那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老猫。赵离喜欢收养小动物,尤其是猫,他认为猫是造物的精灵,集优雅和可爱于一身,是一种完美的生物。所以当那只老猫去世的时候,赵离还在花园中煞有介事地为它举行了“国葬”。
“傻小子你在想什么?”看到儿子在一旁独自出神,面露喜色,赵介感到又好气又好笑,这张可爱的脸令他百看不厌。
赵离回过神来:“爹,要不我也跟您一起去京城,看看猫天子?”
“不许胡说!”赵介慈爱地瞪了儿子一眼,也被逗笑了,“你去干什么?我是去打仗。”
“按子熠所说,您的大军一到,蛮族就会望风而逃,也没有什么风险吧。”赵离笑嘻嘻地说。
“你给我留在这里,哪也不许去。”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风险,赵介也不会让儿子去冒险,他爱儿子远胜于自己的老命。
“万一以后我也和爹一样,做大将军呢?我总不能一辈子留在大域学宫吧。”
“我就是想让你一辈子留在这里。”赵介慈爱地看着儿子。
赵离有些不解:“一辈子,您当我是傻子吗?不瞒您说,这点儿课程我半年就学完了,后面两年多的时间一直在和鬼斧老头琢磨酿酒技术。”
“廖夫子不就在这里住了一辈子吗?”
“他不一样,他是学宫祭酒。”
“所以我希望你也是。”
“什么?”赵离惊呆了,父亲竟然希望他做大域学宫的祭酒,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怎么,不可以吗?赵家世代簪缨,你三个哥哥都是驰骋疆场的武士,我想,咱们家也该出一个做学问的人了。”
赵离曾经为自己想过无数条路,但唯独没有想过这一条。赵离其实并不讨厌这里,相反,他倒是很喜欢这里自由的氛围,虽然有些不够热闹,但这可以由黄丘等地来弥补。只是和司徒煜的良国之约……
“可是,我已经答应了子熠……”
“你死了这条心吧,即便你不做祭酒,也要跟我回定平,绝不可以去良国。”赵介声音不高,但非常坚决。
父亲始终保持着军人的做派,说话一言九鼎,没有人敢反驳——除了恃宠而骄的赵离。
“可是为什么?大丈夫一言既出……”
“你不跟父兄商量就做出的决定当然不作数!难道为父的话还比不上朋友之约吗?”
“您哪里是想让我做祭酒,分明是为了那桩亲事!”
“那也没什么不好,你自幼与章国定亲,我们赵家岂能言而无信?”
“爹,这不公平,那时候我还小,那不是我的选择!我不喜欢那个公主,也不喜欢那个国!”
“我是让你娶公主过门,没让你入赘到章国去!”
“我不明白,攀附章王起这棵大树,对您就如此重要吗?!”赵离激动得口不择言。
高漳君在天下颇有威望,从来没有人敢对他这么说话,即便是天子和定平国君。
“混账!”赵介拍案大怒,“越来越不像话了!”
案几上的茶杯都震得跳了起来。
“阿季,不要再争辩了。”赵夺在一旁连忙劝阻,他从来没见过父亲对四弟发这么大火,他一向对父亲非常敬畏,从来不敢有半分违逆。
赵离不服气地还想争辩,赵介起身愤愤地大步走出,回身吩咐:“叔长,给我看住他,否则唯你是问!”
在赵家父子为赵离的去留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另外一场关于祭酒之位的谈话也在同时进行。
几位贵客离去之后,司徒煜被廖仲留在了无为阁。
三年来,司徒煜曾无数次来到这里,向恩师求教,探讨学术,常常秉烛长谈,通宵达旦。他熟悉这里的一窗一几,一草一木,在这个小小的庭院中,他从十二岁就失去的父爱得以重现。
和别人不同,廖仲并没有对司徒煜的光辉前程表示祝贺,甚至没有丝毫惊喜,他一如既往地平静。在司徒煜的印象中,廖夫子似乎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一件事而表现出巨大的情绪波动。
“听说你还有三卷书没有读完。”廖仲把三册竹简放在案几上。
此时已近黄昏,竹简在夕阳的照射下发出美丽的光泽。冲宵阁中的藏书种类繁多,材质各异,除了竹简还有木简、羊皮和纸质,以及少许龟甲、石板。对于书卷来说,无论是书写还是存放、携带,纸张无疑是最好的载体。随着造纸工艺日臻完善,纸质的书卷越来越多,大有完全取代其他几种材质之势,但司徒煜却对竹简情有独钟,他喜欢竹简那种古朴而神秘的气质,略显粗糙的竹片随着反复的阅读而变得光滑细润,可以见证读者的勤奋,拿在手中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似乎可以感知到文字的重量。
“可是您说过,冲宵阁的书概不外借。”
廖仲笑了:“别担心,我年纪大了,从冲宵阁偷书的事已经力不从心了,这是我亲手抄写的。”
竹简打开,上面的字体瘦劲清峻、浑厚高古,一看便知是廖仲的字迹。
司徒煜感动地看着恩师,他看似云淡风轻,却如此关注我,连我少读了几卷书都了如指掌。
司徒煜俯身下拜:“多谢夫子,这是我今生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古往今来,人们往往喜欢给一些普通的物品赋予某些特殊寓意,似乎这样才能以作纪念。”
“老师说得对,真正的礼物在我心里。”从廖仲身上,他学到的不只是学问,更有博大精深的智慧,以及伟大的人格。廖仲的睿智、良知,以及悲天悯人的情怀深深地影响着他。
“那些礼物我不只送给了你,但也许只有你真正收到了。”
司徒煜伸手触摸几案上的书卷,廖仲轻轻用手按住,目光灼灼地看着司徒煜。
“难道你没有想过要让更多人收到这些礼物吗?”
司徒煜一愣,旋即明白了恩师的话,他希望自己留下。
“我很敬佩您把一生都给了大域学宫,五十年未曾离开。”
司徒煜不是没有想过留在大域学宫,教书育人,坐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像廖夫子一样潇洒自在地度过余生。但他做不到,眼下对他来说,生命最大的意义就是复仇。良国是天下霸主,而信阳君是良国把握实权的人,报国仇家恨的机会近在眼前,怎能轻易放弃?
“不,是四十五年三个月零八天,中间有四年多的时间我在周游列国。”廖仲微微一笑,“但改变我的正是那四年九个月。”
“我少年时偷偷喜欢城里的一个姑娘,她是书院更夫的女儿,那时候我每天都去书院,风雨无阻,只为能看她一眼。当然大部分时候是远远地偷窥,那时候我很腼腆,不过眼神很好,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夏天总是穿一件麻布长裙,鬓边有时候会戴一朵海棠花。”
学宫之中,甚至整个昭王朝的人都把廖夫子当作圣人看待,他应该像神一般可以洞察一切,而且没有七情六欲,没人会相信他年轻时也会有这般的萌动,司徒煜的好奇心被勾起。
“您后来跟她讲话了吗?”
廖仲笑了:“我还没有来得及攒足勇气,她就嫁给了书馆馆主的儿子,他是城里最有学问的年轻人。从那时候起,我就发誓要成为天下最渊博的学者。你看,任何一件事的最初动力都是这种最简单最原始的本能。”
眼前的老人变得既熟悉又陌生,他头上神圣的光环已经消失,变成了一个普通的邻家老丈,在与他的亲人拉家常。三年来司徒煜和廖仲有过无数次谈话,但从没有感到像今天这般亲密。
“您做到了。”
“是的,我做到了,但直到十八年前我开始周游列国,才发现毕生所学和所做一文不值。”
司徒煜诧异地看着廖仲。
“多年来,我曾经最引以为豪的是为各国培养了大批的文臣武将,可是与天下的百姓比起来,这些人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廖仲变得有些激动,“有一年我在阪泉,看到一个八岁的孩子被人们动用私刑砍掉右手,只因为他偷了一只鸡。血喷到三尺之外,围观的人爆发出喊声,他们不是在为那个孩子的痛苦而叹息,而是在为行刑者熟练的刀法而喝彩。我永远忘不掉那个孩子的眼神,像一只待宰的牲畜。”
司徒煜的心猛然抽紧,阴森的地牢,墙壁上沾满凝固的血迹,以及凄厉的惨叫声。廖仲的话仿佛一下子把他带回了那段可怕的日子。
“最可怕的是人们的野蛮、麻木与狂热,甚至包括孩子的父亲和孩子自己,都认为这么做是对的!”他的声音因激动而变得有些古怪,眼神也一下子变得非常凌厉。
司徒煜从来没有见过廖仲如此激动,他给恩师倒了一杯茶,廖仲接过。他的手有些颤抖,茶洒在了案几上。
“他们带走了那只断手,但留下的血迹成了蝼蚁的美餐。”廖仲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我突然觉得那些围观的人就和这些嗜血的蝼蚁一样。这个孩子是一个平民,你有没有想过那些奴隶的命运呢?”
廖仲停下,凝视着司徒煜的眼睛:“仁政,也许要从庶民开始。”
是啊,那些奴隶的命运!他们没有人格、没有尊严、没有自由、没有思想、没有权利,被主人自由交易、随便使唤。他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无休止地劳作,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甚至为主人殉葬。司徒煜一想到这些就痛恨得浑身发抖,但是他是个冷静的人,痛苦和愤怒都无法让他失去理智。
“老师的意思我懂,只是……”
“我老了,时日无多,目前只有两件事让我牵挂,一个是祭酒的人选,一个是清儿的终身。”廖仲又变成了一个老人,他的眼神令司徒煜不忍直视。
司徒煜再次陷入两难的境地,他不忍心辜负恩师的期许,想去完成这件可以造福天下庶民的事,但更不甘心放弃复仇的机会。他曾经见过比老师的描述可怕一百倍的情景,而且受害者是他最爱的人。一想到这个,他的心再次坚硬起来。
“老师,也许有人比我更适合这个职位。”
廖仲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失望。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你当真认为他比你合适吗?”师徒二人之间非常默契,已经达到了闻弦歌而知雅意的程度。
“淳于师兄的才华有目共睹,学宫子弟无出其右,包括我在内。”司徒煜诚恳地说,他真的由衷欣赏淳于式的才华,而且他也真的认为,学宫确实应该由他这种正直忠厚的人掌管,扪心自问,他自认没有淳于式那么无懈可击。
“不错,他的才学很渊博,人也非常贤良方正。他跟了我六年,我当然了解他,可正因为我了解他,所以才会选择你。他为人太过古板,甚至有些迂腐,不懂变通。只可守成,而不可进取,而我想做的是让学宫发扬光大。”
廖仲不愧是当世智者,他对人的判断极为准确,在学宫中,淳于式是一个可以跟司徒煜比肩的人,但他博学而不多谋,只适合做学问。没有人会因学问而成为智者。学问或许能由勤奋得来,而机智与智慧却有赖于天赋。
“天下十九国,推广大域学宫任重道远,我怎能放心把这个重任交给一个不适合的人?子熠,为自己利益着想的人是聪明,而为他人利益着想的人才是智慧。”
为他人着想。
司徒煜推荐淳于式做学宫祭酒的原因正是为了一个人着想。
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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