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秋,丰海大学开学季。
大一新生宋知华兴致勃勃走进校园。她一米七的大高个,烫着一头卷发,穿着最时兴的喇叭裤,头上架着墨镜,还踩了一双坡跟鞋——那是她偷偷送给自己的成人礼。一进校园,其他女孩最多刚学会涂口红,她已然风格独特,自然成了人群中最独特的那个。
“姐就是来引领潮流的!”宋知华甩甩头,瞥了一眼周围人好奇的打量,拿出了走T台的架势,挺胸扭胯,摇曳生姿。刚高中毕业的土包子们哪见过这个,很快,宋知华的名字在大一新生中已经传了个遍,走到哪都有人在背后窃窃私语:“快看,就是她,宋知华!”
传情书的自然也不少,可同级的男生她早就观察了个遍,就这么些小土豆小歪瓜小劣枣,她可瞧不上。一封封情书雪片般递到她手里,她心情好的时候,笑着接了,随手扔抽屉,心情不好嘛,就直接当面撕烂,不过殊途同归,最终都进了垃圾桶。她也不管别人脸色好看难看,通通回赠一句冷冰冰的话:“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不到一个月,“谁能追到宋知华”已经成了当年大一年级的悬赏令。
这种行事作风,自然得罪了不少人。宋知华说自己行得正坐得直,可偏偏有人使歪路子。一天上完晚课,被两个女孩留下,说是要讨论小组作业,讨论到快熄灯,俩女孩互相挤挤眼睛,又说有事先走。宋知华神经大条,也没多想,一个人出了教学楼,才发现外面已是黑灯瞎火一片。
她本能地觉得不对劲,可那两个女孩早不见踪影。她没办法,硬着头皮往前走,心里咚咚跳得直打鼓。果不其然,昏暗中突然冒出一个男人的声音:“站住!”
宋知华定在原地。平时再拽再酷,她也终究只是个刚成年的女生罢了。这种时候,她本能地害怕,手心里直冒冷汗。她蹲下假装系鞋带,顺势偷偷攥了一块石头在手心,攥得很紧,手心生疼。
“还记得我是谁吗?”那男生邪笑着,走到她面前。他身材并不高大,甚至比宋知华还矮一截,四肢和肚腩圆咕隆咚,像一颗土豆成了精。手上还拿着一根棍子,看样子是有备而来。
宋知华借着一点昏暗的路灯,辨认了许久,却实在对不上号。
她强行让自己镇定,梗着脖子问:“你、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我是谁?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那男生一听这话,瞬间有些歇斯底里地怒吼:“你当着我的面撕了我的情书,你却连我是谁都不记得?!”
完了……宋知华暗暗后悔,以后收情书的时候,高低得留点面子,不能做得太绝了。
“我又不喜欢你,收你情书干嘛呢?撕了也是……也是”宋知华大脑疯狂运转,虽然撕掉就是图个爽,可此时千万不能再激怒他了。“我那是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啊!”
那男生一愣,呆呆地说:“你、你真是这么想的?你还想着保护我?”
宋知华见有效,趁热打铁道:“对,就是为了保护你才这么做。赶紧回去吧,一会宿舍熄灯了。”
她拔腿就要跑,没想到那小土豆精很敏捷,一下窜到她面前。“不行,你不能走!”
“你到底要干嘛?”
土豆精挥着棒子,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伤了我的心,打算就这样一走了之吗?”
“那你想干嘛?”
“除非你、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就放你走!你必须把我的面子赔回来!”
宋知华的怒火蹭一下就窜上了脑门,甚至忘了自己还处在险境。她毫不避讳地翻了个白眼,骂道:“这位同学,你说这话,是想侮辱我吗?做你女朋友?是家里没镜子,还是你的尿是哑光的?”
她总是这样,情绪一上头,嘴巴永远比脑子快。骂人的话刚出口,就知道后悔了。
“宋知华!你、你太欺负人了!”昏暗中,她听到了对面急促的喘息。
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土豆精恼羞成怒,棒子眼看就要砸到她身上,宋知华尖叫着往暗处跑,那土豆精却一直追上来。
“救命啊!”宋知华惊慌又绝望地大喊。可这时候都快熄灯了,还能有谁救她呢。
她绝望之际,却突然听到木棍子掉地上的声音,中间还夹杂着那土豆精的骂骂咧咧和哼哼唧唧。可惜太昏暗,看不清来人是谁。宋知华盲猜他一定很高大健壮,否则怎么连声儿都不出,就把那小土豆精给收拾了。
直到战斗结束,她就听到一声“滚”字,低沉有磁性,听得宋知华春心荡漾。
一定是个帅哥!
她站在灯下往那暗处张望,不一会儿,一个高大的帅哥向她走过来,明明是从暗处出现,却似乎披着一身亮光。
刹那间,宋知华脑海中回荡着那句大火的电影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她有些呆愣地看着对方,竟然就像踩在云端一样,漂浮着……
那人见她没反应,问道:“嘿,你是宋知华吧?怎么还不回宿舍?”
“噢,我、我……我正要回去。刚刚谢谢你啊。”她有些语无伦次。
“谢我?”那男孩似乎有些意外。可宋知华不等他多说,便赶紧跑开了。跑了两步又赶紧回头,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沈则。”
“沈则。好,我记住了!”
她转身又飞快地跑开,一路上念着沈则、沈则、沈则……
病房里,宋知华有些羞涩地还原那时的场景。童澈听得津津有味,可童雨声的脸却垮了下去。“原来你还是喜欢沈则呀?”
宋知华蹙眉:“别急啊,我还没说完呢。”
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了一枚铜钱。“你还记得这个吗?”
童雨声惊讶:“这,这怎么跟我那枚一摸一样?”
“呆子,就是你丢掉的那枚啊。”宋知华把那枚铜钱放到童雨声手里,跟童雨声手腕上带着的那个一模一样。
“那晚,你在对付那个男生的时候,这枚铜钱就滚到我脚边,我猜这应该是你的。本来这种小东西,我是瞧不上,可一想到这可能是你的东西,又觉得它挺可爱。我原本想物归原主,那时,我以为帮我的是沈则,可拿给他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反应,我当时就想,也许是我认错了。直到后来我看到你手上的这个,我才知道那天晚上,帮我的是你。”
童雨声拿着那枚油亮的铜钱,感慨道:“这是我来上学时,我爸去庙里求的,他说给我当护身符。”
宋知华有些惭愧:“知道那人是你后,我有些不好意思,一直没拿出来,对不起……”
童雨声沉默了,表情有些深沉复杂。过了好一阵,他红着眼问宋知华:“可、可如果那天帮你的不是我,你……你还会跟我在一起吗?”
空气短暂地凝固了几秒,童雨声憋着嘴,有些委屈的神色看着宋知华,很快又低下头去。他不敢看,不敢听。
他自嘲地笑笑,“算了……”
“我会。”
嗯?童雨声以为自己听错了,眼神震动,直到再一次听到她说:“我会。就算那天不是我,我也还会跟你在一起。”宋知华一字一句,斩钉截铁。
“童雨声,我和你之间,早就远远超过了那晚的情谊,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