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慧眼如炬
帛同2022-03-19 09:252,213

  “百里将军,上!”

  “常胜元帅,别怂,干死他的将军!”

  “咬它!快咬它!”

  王富贵与宿宿正趴在地上,那蛐蛐斗得是不亦乐乎。

  忽然头顶一暗。

  王富贵抬起头,又看见那张讨人厌的脸。

  不由得白眼一翻:“愚蠢的凡人,我小弟居然没把你打死?”

  谢亦欢并不介意王富贵的态度恶劣,毕竟从前师父对他可比现在坏多了。

  或许这是上天给他的机会,让他可以跟师父重来一世……不,既然一切可以重来,他也没必要再认她做师父了。

  于是他戳着熊孩子的鼻子道:“你叫秦厌,谁给你取得王富贵这么土的名字?真没品味。”

  熊孩子气得吱哇大叫:“你才土,你全家都土。”

  “很快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骂我就是骂你自己。”

  “就你?”熊孩子眼珠一转,立即意识到,“你该不会就是我小弟的老相好?”

  “……你怎么看出来的?”谢亦欢哭笑不得。

  “凭小爷我慧眼如炬识狗雄啊!”某大聪明拍了拍平坦的胸口,一脸得意,“虽然在我之前,小弟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但那毕竟是过去的事了。等将来我长大了,必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成为拯救她的盖世英雄。像你这样的负心汉,没有机会的!”

  谢亦欢感觉头有点大:“她不是你小弟吗?怎么……你还想娶她?”

  “不娶她,难不成便宜你呀?”

  “也不是不可以。”

  “呸!想的美!”

  “对不起。”

  王富贵一愣:“呐呐呐,别以为你服个软我就能把小弟让给你。”

  “那句道歉,是方才欠你的。”

  “方才是方才,以后你……”

  谢亦欢打断道:“以后还会有更多得罪之处,侯门谢亦欢,提前在此谢罪了。”

  “你!别以为长得帅就了不起,咱们走着瞧!”

  王富贵一跺脚,扭头就走。

  宿宿朝谢亦欢投去同情的眼神,随即便跟上去了。

  路上,王富贵喃喃自语:“秦厌……这名字还挺好听的。富贵兄可是小弟对我的爱称,旁人都不能叫。那我以后改名秦厌,只做小弟唯一的富贵兄,也很浪漫啊哈哈哈哈!”

  得知一切真相却不能说出的宿宿,只能叹一口气:“有时候还挺羡慕你的,什么都不记得,做一条鱼很好。”

  “嘿嘿,做狐狸也不赖啊。”秦厌笑嘻嘻地说道,“小白那种大直男都倾倒在你的魅力之下,真想跟你学学媚术,好让小弟早日对我情根深种,可别再被谢亦欢那小浪蹄子勾去了魂。”

  “真不知道你是开窍了,还是没开窍。”

  “自然是没开窍啊,否则我都那么喜欢小弟了,为何还是没变成她的盖世英雄呢?一定是还不够!”秦厌握紧拳头,愤愤道,“我一定要拿出十分的喜欢,让小弟感受到我的诚意!连老天都不能阻止我们在一起!”

  宿宿哂笑:“不管老天感动没,反正我是不敢动。”

  秦厌觉得两个人要培养感情,既不能一见钟情,就该日久生情,多相处相处,这感情不就处出来了?

  于是她端着宿宿做好了桂花汤圆,兴高采烈地给沈馥送去。

  所幸这大半夜的,沈馥房间还没熄灯。

  秦厌敲了敲门:“小弟小弟,你睡没有呀!”

  房门忽然打开,接着便是扑面而来的花香。

  秦厌最爱闻这芍药花香,不禁陶醉地眯起眼睛:“嘿嘿,我去厨房做了碗汤圆,猜想上元节除了我,也没人陪你吃这玩意儿了。”

  沈馥面露难色:“你做的?”

  “其实……也不全算我做的,我是指导,宿宿替我动手。总归心意是在的嘛。”

  “送进来罢。”

  不知是不是错觉,秦厌总感觉沈馥松了口气。怎么?她亲手做的东西就那么难以下咽吗?

  秦厌不爱吃甜汤圆,总觉得这玩意儿黏黏糊糊的,腻得牙疼。但沈馥这样的大美人就不同了,只要看着她吃,便是一幕赏心悦目的画面,也算是秀色可餐。

  于是沈馥吃的时候,秦厌就坐在一边,捧着脸欣赏,满眼尽是痴迷之色。

  沈馥不自然地干咳一声:“富贵兄,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有。”

  “有什么?”沈馥吓得花容失色。

  “有点好看。”

  “……”

  “小弟,以后我要改名了。我觉得秦厌这个名字很好听。”

  “啊?怎么突然想到改名了?王富贵就不好听吗?”

  秦厌嘴角轻扬:“好听是好听,就是不够文雅。秦厌,沈馥,放在一起多配啊。你说是不是?”

  “哦,依你罢。”

  注意到沈馥眼里闪过一丝失望,秦厌又色眯眯地拉起她的小手,一脸深情:“但我依然是你的富贵兄,只属于你一个人的。”

  听秦厌这么说,沈馥咬住下唇,不知为何,脸红了。

  秦厌最爱看她脸红的样子,仿佛高高在上的仙子忽然染了尘埃,有了红俗之色。

  于是趁热打铁,又勾着她的下巴道:“鲛人唯有对人心动时才会分出性别。小弟,我想变成一个举世无双的男子,你能帮我吗?”

  沈馥咽了咽口水:“怎么帮?”

  “听说两个人保持对视几息之间,便会爱上对方。不如……你我试试?”

  秦厌一边说,身子一边凑近,近到能细数沈馥的睫毛。

  眼看秦厌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慢慢变成了斗鸡眼,沈馥害羞地别过头,喘息道:“更深露重,我……我大抵是累了,富贵兄,你……”

  “你是不是嫌弃我了?”秦厌生气了。

  “我没有!”

  “没有那你为何急着赶我走?”秦厌双手叉腰,小脸气得鼓鼓囊囊,“莫不是今日你见着那俊美男子,二人旧情复燃,心猿意马,想要红杏出墙?”

  “你这都跟谁学的成语呀?不是这么用的。”

  “那你为何不配合跟我培养感情?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我哪里不喜欢你?只是你因为还不懂情爱,我不想……不想趁人之危。”

  沈馥回想起之前谢亦欢跟她说的话,如今富贵兄再怎么粘他,也只是因为失去记忆,灵识未开。

  否则,若富贵兄真心爱她,早就化身男子了,又为何还是这般孩童模样?她分明是欺富贵兄年少不懂,哄骗至此,就算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何况她现在已顶替富贵兄,成了司命神君,受了那孤寂万年的命格,注定不能给富贵兄一个好的结局。又何必再继续耽误富贵兄?

  如此想着,沈馥终于下定决心,一脸郑重地对秦厌说:“若叫你恢复全部的记忆,你会爱上一条鱼,还是……一块石头?”

继续阅读:第一百三十二章 半夜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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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欢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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