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梦,左眼跳个不停,他也不当一回事。
他打着哈欠出去,刚一出去便看到一个身着男装的女孩指挥着一群工人在修缮房屋,而应天耀却不见了踪影。
闫云云?
心想,她怎么在这?
难道她不知道这里在昨晚之前,是羊城郡府最大最邪恶的鬼屋吗?
穿好衣服,到处寻找洗漱的地方。
走了好几个院落,才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一口古井。
看到古井,孙胜并未记着去打水,而是先打开火眼看了一眼。
发现并未任何怪异之处后,才放心走过去。
古井四周杂草丛生,井内也是狼藉一片。
好在上层水比较清澈,洗漱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白晓雪虽不当人子,可是对孩子自立、自律能力方面培养得很好。
刷牙,在没有钱得时候,她教孙胜用粗盐上下一擦,一漱口就完事,再不济,就用杨柳枝浸泡在水利,然后取出来,用牙齿咬开,据说这有着杀菌得效果。
有条件,怎是去商铺买牙膏,大夏虽然没落,可是工部能工巧匠厉害啊,但凡孙胜相处新鲜玩意,一样没落下。
这牙膏,比如孙胜手中这种,就是用茯苓、田七、薄荷、草乌、冰片、三七等名贵中草药熬制而成。
因为名贵,一小盒牙膏,就得花四十个铜钱,故而每次用这牙膏得时候,孙胜只挤出一小丢丢。
洗漱完后,他背着手,跺着不,悠哉游哉,俨然大老爷的模样。
“师兄不像是个傻子,这所谓二十三别院,就是二十个三个小院落,如此奢华房产,他竟然只要正气歌的版权?”
在读书人崇高的年代,版权这玩意早已经列入了法典之内,故而应天耀才会让孙胜让出版权。
即便如此,一首正气歌,能抵得上这二十三套别院?
要知道有这样布局规划的,在羊城郡府可不多见,若不是这里闹鬼,恐怕这里早已经成了觊觎者囊中物了。
游了一圈,已是一个时辰,再回到前厅时,闫云云此刻已经忙的不亦乐乎,工人们正按照她的指挥一步步落实下来。
“闫小姐,你这是作甚?”
此刻正在忙于指挥的闫云云压根不知道孙胜的到来,若不是对方突然发话,她俨然沉浸在修缮自己主屋之中。
她听说应家祖宅里妖魔鬼怪全都被孙胜杀死了,又知道昨晚孙胜在对抗妖魔之时,情急之下作出一篇绝世诗词《正气歌》。
她是怎么知道的,那是她的几个闺蜜相好给她小道消息、
今天一早,应天耀在羊城郡府最豪华的红楼办了一场盛大宴会,参与者几乎都是除了羊城郡府第一学院院长以外,还有附近州郡县共三百多位院长。
他们昨晚见到异象之后,便接到应天耀的邀请,今天一早便来到红楼。
这些人并不是只身前来,而是带着一箱箱黄橙橙的金子,还有各大学院最为出色的学子。
一时间,能容纳三百多人同时就餐的红楼酒楼,人满为患。
起初来的只有一些州郡书院院长和出色弟子。
后来一些颇为文才的州府府君也来了,甚至各州郡的教坊司头牌也来了,一时间人满为患。
后来的才子佳人也只能挤在旁边的空位站在。
饶是如此,依旧还有源源不断的才子佳人不辞幸苦的赶来,只为瞻仰名不转经传的羊城郡府,一夜之间出绝世佳作。
宴会开始不久,应天耀便拿出三首价值千金的诗词出来,分别是《梦江南》《怨郎诗》《画》。
拿出这些一字千金的诗词,其目的就是印刷在书院教材之中,鼓励学院学子瞻仰学习。
据说,单凭一首《画》就被漳州州府第一学院院长花了四千三百二十五两白银,买断了出版版权,署名权依旧归孙胜。
《梦江南》被兰平洲府君花了六千一百三十一两白银买断出版版权,其购买原因,这首词里出现他们州郡的名字。
兰平洲州府君并表示,这首词一定要刻写在州府大门,乃至各大人员聚集点,供所有文人骚客瞻仰,也激励州府所有读书人。
第三首怨郎诗,尽管不完整,却被一个不愿报所在地的头牌以三千三百三十三两黄金买得,购买原因很简单,因为孙胜写到的意境,正是她所想。
压轴便是《正气歌》,应天耀讲述这首诗之时,并透露一件事。
其实这首诗是孙胜所悟的斩妖除魔刀法,三百多年修为的槐树精就死在这刀法之下。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这首诗从一开始三百两白银,一路飙升到三十万俩,购买这首诗的是一个商贾。
据说他的生意横跨半个大夏,他买这首诗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拿回去找最好的纹身师将此诗纹在身上,驱凶辟邪。
也有不少州郡府君以权相逼,叫对方让出一股出版权。
自昨晚的异象之后,羊城郡府三百里内,已无任何妖邪作祟,其主要就是,在这一夜,羊城郡府一些读书人一夜之间启蒙,成为儒道九品。
如此无价之宝,岂能纹在一个满是铜臭味商贾身上,驱邪避凶。
那商贾也不遑多让,眼看要打起来,应天耀出来打圆场,让商贾分出一部分出版权,并让想要刻写《正气歌》的州郡,无论府君还是贫民百姓,都得向商贾缴纳一定的版税。
因为这事,商贾转手一卖,当场赚了十三万白银,喜得商贾当场朝外跪拜,感谢孙胜大恩。
也是因为这一次集会,不少教坊司、勾栏这样的花楼都记住了一个名字,大文豪孙胜,百年,不,是千年难于绝世奇才。
故而此刻的闫云云只想着一件事,自己一定要在应宅里弄一间自己的房子,万一那个大美人前来瞻仰孙胜,夜深没有歇息之处,她便可以站出来当一个绝世好人。
当然,她对孙胜的感觉,只有是基友,对,还是那种不分性别的基友。
有钱一起花,有才一起用,有女人一起分享的好基友。
“哟,师兄,你终于醒了,看看,我给我自己盖的房子怎么样?”
孙胜一愣,什么叫做你给自己盖的房子?
他想要解释,这是我孙胜的地盘,你在我地盘盖房子,你总得征得我同意不是.
可人家一张口,孙胜便没有拒绝的理由:“你看啊,我是不是你同书院的师妹,你与我父亲是不是同僚,你我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就聊得那么嗨,还有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女人。
还有,这里是不是有很多房间,你一个人是不是无法住完,这房间啊,就得有人住,有人住才有人气,有人气才会热闹。
你说,我在这里修缮别院,还不是为了你吗?”
她这话差点呛得孙胜背过气去,是的,这样的理由他无法拒绝,也不能拒绝。
“你……”
“我就知道孙师兄大明大义,为了感谢师兄,我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半炷香之前,我表哥应天耀拿你的诗词赚得近一百万两白银。”
为了能够跟孙胜住在一起,闫云云只能出卖自己表哥了。
为此,她在心里默默向表哥应天耀道歉:“表哥,表妹这一次有错,大不了下次打你的时候轻点。”
孙胜一脸愕然,这还是他认识的闫云云。
他认识的那个闫云云一天难得说上一句话,跟男子说话时,脸红得像三月的桃花。
还有,他认识那个闫云云,似乎不喜欢女人。
他之所以肯定眼前的这个闫云云不是自己所认识的那个,而是因为从对方行为举止,言谈之中判断,她不是。
因为睡了一早上,此刻的他饿得肚子咕咕叫,他很快找到蹲在驴棚的梁冰,想要责备她时,只看到对方正在跟瘦驴抢草料里的黄豆。
“你说一头死驴,吃那么多干嘛,也不跟我留点,孙胜那混蛋睡得跟死猪那么沉,人家昨天一天都没吃东西,忙了一晚上,只吃你的一点点黄豆,你还饿啊饿啊的乱叫。”
好不容易在草堆里寻找到一颗黄豆,梁冰来不及擦拭上面污垢灰尘,就往嘴里送。
吧唧吧唧享受着美食。
咳咳咳……
孙胜轻咳一声,他不想打破这人与驴之间和平共处画面,可是让别人看到了,说他孙胜虐待妇女,他上哪里说理去。
吃完黄豆还不顶饿的梁冰,揉了揉还在咕噜咕噜叫的肚子,抓起草根就要啃时,突地听到后面熟悉的声音,一脸兴奋转过头:“主人,我饿了。”
“你不会做吃的?”
孙胜质疑,他知道梁冰在成为幽冥教第二护法前,经历了一些不能描述的痛楚。
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会做菜的,可她……
待对方一开口,孙胜知道错怪人家了。
“主人,你没给我钱啊,我的钱财全都留在了幽冥总教中,所以……”梁冰委屈的低下头,揪着腰带布条,似乎说出这句话很是难为情。
孙胜满头黑线。
在大夏、突然,女贞三国交界被称为大魔头的梁冰,竟然因为没钱饿了肚子,说出去搁谁都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
当然,一想起之前俘虏对方时,孙胜曾经表态,从今往后,她不能发嗲,不能再干一些为非作歹的事情来,否则严惩不贷。
以现在她的状态来看,也说得通了。
“这样吧,给你一百两,去买菜,要省着花。”孙胜割肉似的从袖袋中掏出一百两白银,不舍放在对方手里。
这一百两若是放在十天前,是他跟小姑三个月的伙食费,车旅费。
虽然现在他有五千两,可是他要存着给小姑当嫁妆。
小姑不当人子,可在抚养,教育他这方面,可是耗尽心血,他自小最大的愿望有二。
第一个便是,要给小姑买一栋有钱人家住的那种宽敞别苑。
第二便是,要给小姑置办最豪华的嫁妆。
小姑看似很小,万一那天她恢复高大绝美的样子,她是得嫁人的。
作为她唯一的娘家人,他得让她风风光光嫁过去。
至于她受不受未来姑父欺负,他倒不担心,担心是姑父受不受欺负。
“这点钱得省着花,万一她那天回来,又没钱还赌债,人家上门要债,她多难为情啊!”
作为这个家的当家人,孙胜操碎了心。
而梁冰得到钱之后,她并没有像孙胜想象中跑出去,而是直接拿出遁符,只看到一道黑雾闪过,人就不见了。
孙胜无奈摇了摇头,他在回房间之时,看到一棵枯萎老树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冒新芽、
起初他以为是眼花,可是当大树下凋谢的玫瑰,重新焕发生机,因为缺乏营养的枯草冒出绿牙……
“这到底怎么了……”
他快速奔跑着,他发现,随着时间推移,整个荒废多年的花园里,一朵朵鲜花自绿草中冒出,一根根新芽在土壤之中享受生命第一缕阳光。
“这花园里发生了什么,还是……”
他下意识跳上房顶,看到江面上的一切,他终于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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