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二好看
六分醉2024-09-15 21:153,106

  捣巢,是北境关夜不收里的一个老规矩,新人入营训练完所有科目后就会独自前往草原寻找瓦剌斥候的踪迹,只有在一个月的时间猎杀到五名瓦剌斥候才算合格,如果能孤身一人俘虏或刺杀敌军将领,便可称之为优秀。

  凡是杀不死我的,终将使我更强大。

  夜不收的新兵,有半数以上都是折在这上面的,有的是没能满足猎杀五名瓦剌斥候的条件,有的则是被瓦剌斥候给杀了。

  巡风司乃是瓦剌部专司监察探秘之事的半隐秘部门,直接听命于太师也先,平时监控大明消息与动向,战时则会充当军中斥候。瓦剌的巡风司,配置和夜不收相仿,巡风司里无庸手,所以对于夜不收的新兵蛋子来说,能在一个月内杀掉五名瓦剌斥候并活着回来的,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手底下至少会有两到三个保命的绝招。

  于冕等人在过去的一个半月里,就已经把该学的东西都学完了,经过与屠夫一战,该有的血气和杀气都已经拥有,剩下的就是和草原人面对面的实战,而实战最好的地方,就是战场,斥候的战场。

  每一名前往草原捣巢的夜不收,都是一人一马,除了随身的武器之外,只能带三天的干粮。

  靠这些东西要在草原上生活一个月,还要找到并杀死五名瓦剌斥候。

  出发前夜,许秉文皱了皱眉,说道:“将军没有新的命令下来,那就按照老规矩办。”

  听了许秉文的话,一行人都沉默了下来。

  没吃过猪肉,却见过猪跑。众人虽然没有经历过捣巢,却从军中老人那听说过捣巢的危机。

  与山林不同,草原上食物短缺,山林里野兽野果遍地都是,而草原上的瓦剌人都是逐水而居,在草原上寻找吃喝难免会跟瓦剌人碰面,这才是最危险的事情。

  茫茫草原不同于山林,在草原上一眼望去便可看到数里开外,遇见了个别敌人和牧民还好说,一旦遇到成建制的斥候和大队骑兵,躲都没地方躲,跑更是跑不过的,无论是牧民和骑兵,他们的骑术远胜于大明骑兵。

  回到营帐后,东方虎走了进来,表情严肃的花了大半个时辰,将自己当年捣巢的经验一点一点的传授给了众人。

  这一夜,原本平日里鼾声如雷的营帐,安静如同深夜的草原,只能听见虫鸣和沉重的呼吸声。

  看着身边这些熟悉的脸,于冕只感觉心里沉甸甸的,他想说些什么开导大家,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今时不同往昔,捣巢只能孤军作战,他帮不了大家。

  一夜无话,东方的朝阳刚刚探出一道缝隙,金色的阳光照在即将出发的于冕等人身上。

  跨上战马,众人相望,皆是表情严肃,就连平日里最爱嬉笑的高三好和最是没心没肺的李不抢也是如此。

  深呼吸一口气后,于冕开口说道:“该说的昨天晚上队正都已经说了,我就不再啰嗦了,我就一句话,哪怕是死在草原上那些蛮子手里,也不能弱了大明男儿的名头,我们可以站着死,却不能跪着生,咱们的骨头都是硬的。”

  “是。”众人挺直了胸膛,齐声答道。

  “好好活着。”于冕喊道。

  “好好活着。”在场的所有军人齐声回应,声如惊雷。

  提缰策马,出城之后众人疾驰,大家逐渐拉开距离,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进。

  此一去,福祸未知。

  ……

  疾驰三十余里后,眼前的林木渐趋稀疏,于冕抬眸望去,只见一道绿色的草线朝着北方远远地延展而去,在极远处与天地相接。

  眼前即是瓦剌的草原。

  太阳缓缓升起,阳光灼目,于冕望着眼前的草原,眼神渐渐凌厉起来,紧了紧腰间的长刀,他想起了身处草原的朱祁镇,心中默念:大哥,等我,我来救你了。

  按照东方虎的指点,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出城后直接向东,贴着草原的边缘而行,就在草原百里范围内活动。瓦剌的斥候小队会定期的到草原边缘巡逻,但向东的斥候偏少,跟北边相比,危险会少许多。

  显然东方虎的苦口婆心并没有被于冕放在心上,他此行的目的不仅是要杀掉五名瓦剌斥候,他更想去草原深处,去看看朱祁镇,为之后的营救任务作准备。

  一路向北,进入草原后,于冕仔细的检查了下自己身上的物品,此番行程,于冕并没有穿夜不收的战甲,而是一身草原人的皮袄,马匹也是普通的马匹,并非战马,这样一来,身处草原之中倒是不算扎眼,只是于冕长相过于俊俏,算是最大的破绽。

  于冕沿着一条小溪向北又跑出了几十里,途中除了野兔就是天空中偶尔飞过的鹰,别说瓦剌人的踪影了,甚至连牛羊都没有看到一只。

  或许是这里离北境关还是太近了,不然草原上的牧民世世代代追逐水草而居,草原上有溪流的地方自是水草丰茂,牧民里没有理由不来这里放牧。

  一口气骑了七八十里路,于冕下马来到河边,先仔细检查周围有没有可疑之处,以防自己中了瓦剌斥候或者牧民的陷阱。见没什么问题之后,于冕这才来到小溪边,就着溪水吃了些干粮。

  待马匹饮了些水,于冕翻身上马继续向北而行。

  于冕不知道的是,在他刚休息的地方往东三十几里处,巡风司的一队斥候刚和大明边军的几名斥候厮杀完。

  阿木塞一身黑衣,将手中仍在滴血的弯刀举起,手指轻轻一弹,弯刀上的血珠顿时滴落,干净如洗。

  阿木塞深厚站着十几道同样身穿黑衣的人影,个个刀尖染血,沉默的看着阿木塞的身影,像起了草原上的群狼在看着他们的狼王。

  几名黑衣人上前,在地上的几具尸体上翻捡着,可是什么都没有找到,黑衣人用刀割下大明斥候的耳朵,放在腰间的皮囊之中,随后又将大明斥候的尸体掩埋了一下。草原人有自己独特的军功计算方式,一只耳朵代表一次胜利,这本就是战争,所以血腥和残忍并不算什么,是战争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不过,斥候与斥候之间也会惺惺相惜,所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胜利的一方都会把对方的尸体掩埋。

  阿木塞没有说什么,缓缓地将手中的弯刀收起,跨上身旁的战马,马鞭在空气中发出一声清脆的炸响,向北疾驰而去。身后众人也不迟疑,追随阿木塞而去。

  巧合的是,阿木塞行进的方向正好是于冕的方向。

  一行人离开后不久,周围的草原上传来阵阵狼嚎声。

  另一边,于冕沿着那潺潺的溪流又向北行进了几十里的路程,本就规模不大的小溪,此刻看起来更只是一条浅浅的、窄窄的小水沟了。

  于冕眉头微皱,正在心里思索着到底要不要更换行进的方向,就在这时,忽然看到前边的山坡上有一群羊正不紧不慢、悠哉悠哉地踱步走过。

  

  于冕心中猛地一惊,随即眼中泛起难以掩饰的喜色。

  要知道,他跑了大半天,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见着,如今好不容易看到羊群,这就充分说明附近定然有牧民的存在。

  于冕深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策马缓缓地朝着那处小山坡行去。来到坡前,他的手掌已经紧紧握住了腰间雁翎刀的刀柄,然而,眼前的情形却让满心戒备的于冕不禁愣了一下,紧接着便松开了手中紧握的刀柄。

  只见山坡后面,一个骑着白色骏马、身着华丽草原贵族服饰的少女正在缓缓而行,她的身边还有一只体型不算太大的黑色牧羊犬在尽情地撒欢。

  于冕看到了少女,少女也看到了于冕。

  牧羊犬发现了陌生人,似是感受到了危险,顿时冲上前来有些凶狠的低吠着,犬吠的声音不大,却也将对视的两人给惊醒过来。

  咬人的狗不叫。

  于冕警觉起来,手再次握上了雁翎刀的刀柄。

  “哈日瑙海,回来。”少女开口了,声音清脆空灵,像是草原上的百灵鸟。

  得到主人的命令,名字叫哈日瑙海的牧羊犬顺从的回到白马的旁边,眼神却依然盯着于冕,没有放松警惕。

  “你是汉人?”少女打量着于冕的样貌和衣着,用一种十分确定的语气说道,少女的眼神干净而清澈,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于冕不忍心撒谎。

  “你怎么知道?”在少女有些期盼的眼神中,于冕点了点头,又问道。

  “因为我们草原人,没有你这么白,长得也没有你好看。”少女有些狡黠的笑道,随即又说道:“你是我见过的长得第二好看的汉人。”

  于冕有些生气,他生气自己过于疏忽,才进入草原就被一个草原少女识破了,不过看着少女的可爱笑脸,心里倒是也起了胜负心。

  毕竟是少年,少年哪儿有不争强好胜的。

  “那你见过第一好看的汉人是谁?”于冕问道。

  “当然是皇帝哥哥了。”少女没有犹豫,眼神中满是笑意的回答道,不过随即眼神又黯淡下来:“不过皇帝哥哥不喜欢我,他在你们中原有喜欢的人。”

  “皇帝哥哥?”于冕眼神一凛,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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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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